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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自訂搜尋的使用指南

這些指南可協助您迅速輕鬆地將 Google 自訂搜尋和 AdSense 搜尋廣告整合到您的網站中。並請遵守指南中關於版面配置、Google 標誌和品牌的規定。

總覽

顯示 Google 搜尋結果時,必須用適當的文字或品牌元素,註明此結果為 Google 提供。我們有數種「Google 自訂搜尋」標誌可供您選擇。此外也請遵守下列關於 Google 名稱和「Google 自訂搜尋」的結果一併使用時的規定:

  • 請務必遵守指南的規定,才能將「Google 自訂搜尋」的搜尋框納入您的網站。
  • 除非您確實參與「Google 自訂搜尋」程式開發,否則不得以任何形式顯示「Google 品牌特徵」(Google 的商標、標誌、網頁、畫面截圖、或其他專有特徵),以默示是由 Google 提供贊助或背書。
  • 您不能使用「Google 品牌特徵」來損害 Google 以及其產品或服務。
  • 如果您的網站包含或顯示成人內容或促銷非法活動、賭博,或販售香煙或酒類給 21 歲以下的青少年,則您不能在該網站顯示「Google 品牌特徵」。
  • Google 名稱只能與 Google 搜尋結果相關聯,且只有在 Google 是搜尋結果的獨家提供者時才能顯示。
  • 除了指南中已授權的 Google 標誌外,其他標誌不得與「Google 自訂搜尋」結果併用,以避免使用者誤以為其他標誌的內容也與「Google 網頁搜尋」(使用 Google 標誌) 有關。「Google 自訂搜尋」是修改版的「Google 網頁搜尋」,屬於同一品牌。

1. 版面配置

1.1 您網站的搜尋框

「Google 自訂搜尋」必須使用這個搜尋框,您可從「自訂搜尋介面」中取得。您可以選擇會顯示在搜尋框旁邊的「Google 自訂搜尋」標誌,或選擇會顯示在搜尋框內的浮水印。

系統會產生搜尋框的程式碼,讓您剪下並貼到您的網站上。

1.2 您結果的搜尋框和其他屬性

結果網頁的版面配置與您在 Google.com 進行搜尋時所顯示的結果網頁相似,但是透過「Google 自訂搜尋」,您可以在搜尋結果網頁頂端加入自己的標誌,也可以自訂尺寸、標誌對齊方式,以及加入許多的搜尋結果網頁元素:

  • Google 標誌之後的背景顏色
  • 搜尋結果標題
  • 搜尋結果背景
  • 搜尋結果文字
  • 搜尋結果連結
  • 搜尋結果已造訪的連結
  • 搜尋結果類似網頁連結
您可以設定搜尋結果的目的,使其載入至新的視窗、目前的主頁框或完整視窗。

2. Google 所有權和品牌特徵

如上所述,只有獲授權的「Google 自訂搜尋」標誌才能與「Google 自訂搜尋」結果併用,以維持一致性和 Google 品牌的獨特性。
如果您有其他關於使用「Google 品牌特徵」的問題,請參閱 http://www.google.com/permissions/guidelines.html

3. 可接受執行方式的範例

3.1 使用夥伴標誌

3.2 使用 AdSense 搜尋廣告

3.3 使用標籤的自訂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