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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水災7車墜溪15人死/涉業務過失致死 信義工務段長起訴

台16線省道於去年88水災發生路斷7車墜溪、造成15人死亡不幸事件。(記者陳信仁攝)

台16線省道於去年88水災發生路斷7車墜溪、造成15人死亡不幸事件。(記者陳信仁攝)

2010/12/02 06:0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去年88水災台16線11公里處斷裂,造成7車墜溪15人喪生悲劇,負責道路養護的公路總局信義工務段段長汪令堯,一日被南投地檢署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汪令堯認為工務段能做的都做了,被起訴覺得很冤枉。

南投地檢署表示,台16線是由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信義工務段養護,11.65公里處和11.8公里處都曾因豪雨沖刷而路基掏空,工務段早就知道該路段屬高危險性易坍塌路段,且工務段長汪令堯也明知這條道路的沿線路燈因電纜線屢次被偷,公所因財政困窘而無法修復,在欠缺照明的情況下,竟未裝設警示燈號、緊急照明設備或派員加強巡查。

此外,信義工務段也未保持無線電通訊設施的通暢,在災害發生當時斷訊,以致無法聯絡進行管制及防救措施,最後發生道路斷裂,7車15人喪生的悲劇。汪令堯身為段長,對養護路段自有維護交通安全及保持路燈通明的義務,但卻未能注意,造成該起意外,已觸犯刑法第276條第2項的「業務過失致死」罪嫌。

汪令堯喊冤 該做的都做了

汪令堯對檢方的起訴頗感冤枉,他強調,發生意外的路段外圍有高灘地、擋土牆、頂塊等,當天的超大洪峰衝擊,已超過防洪設計極限。在風災來臨前,工務段已先巡查過一次,道路都完好,且災害發生當天自己雖休假仍留守工務段,並以無線電一直在聯絡,但都不通。

至於集集鎮公所申請補助路燈修復,是因公所增加金額,因此才等到去年中有了交通剩餘款才設計,並於8月初發包,何況災害發生時段的能見度只有兩米,即使有路燈也無法看到兩米外的路況。

被害人家屬 盼早日獲賠償

被害人家屬游月霞對汪令堯被起訴一事則表示,家屬對公部門人員有否被起訴並無意見,只希望政府能重視被害家屬賠償問題,讓家屬能快一點獲得合理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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