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蠵龜是因為脂肪是綠色才叫綠蠵龜,千萬別騷擾欺負牠喔!

2020/12/09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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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 5月8日下午7:49

【野生動物救援照養日誌之綠蠵龜】
牠是大順,是去年金門救援的第六隻活體綠蠵龜。
在去年(2018年)11月發現遭漁網纏繞受傷,四肢有缺損疑似遭啃咬,所以牠的腳和手的形狀和正常海龜不大一樣。
因為冬天海水溫度太低,因此雖然牠已經恢復活力,但還是得等到海水溫度上升才能讓牠回家。
本月(5月)8日,協會幫牠打上標記時,本以為牠會劇烈掙扎,但大順連眼都沒有眨一下!真男人(獸醫:嗯…目前還分不出公母喔),是不痛嗎?結果放入池中後,冒出一大口氣泡XD~~
打完標後,接下來就是準備回家的日子,希望可以快一點到來!請大家密切注意!
屏東小琉球(2019年六月)十日傳出有男遊客疑似因為摸不到海龜,最後竟然用腳重踩。
安檢所所長 陳雅澤 獲報後,立即前往附近各民宿旅店比對追查,並在小琉球衛生所前發現該遊客,該遊客還辯稱「沒摸到」,直到驚覺影片曝光,才坦承犯行,也成為騷擾海龜現行犯被逮的首例。
經偵訊後,該名男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5岸巡隊表示,小琉球當地居民對海龜保育意識十分重視,呼籲遊客接觸野生動物應把握「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的3不原則;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若因而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第5岸巡隊呼籲,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共同守護台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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