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杀害的动物,是怎么报复人类的!

原标题:被杀害的动物,是怎么报复人类的!

道教劝善经典《太上感应篇》云:「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这句话的意思是,祸福没有自己的门路,只有人由自己可以招来。善和恶的报应,就像人的影子跟随自己的身体一样,绝不分离。

《太上感应篇》中就详细地介绍了伤害动物的种种恶行,如:「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败人苗稼,无故剪裁,非礼烹宰,决水放火,用药杀树,春月燎猎,无故杀龟打蛇」等。并把这些恶的后果展示给人们:「如是等罪,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以此来警戒世人不要肆无忌惮地伤害动物,破坏大自然。

《文昌帝君阴骘文》中也讲到:「禁火莫烧山林,勿登山而网禽鸟。勿临水而毒鱼虾等。」只要这样则天必赐汝以福。

道教认为:「一切含识,乃至畜生、果木、石者皆有道性」。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血肉融合的整体关系,万物都是由道生化演变而来,并无高低贵贱之分。而人类只有顺其自然,万物才可同生共荣,世界才能和谐发展。

以前听说过一个人,这个人是钓鱼的,因为经常钓鱼,杀生太多,所以得到了一个报应,就是上嘴唇经常腐烂发炎。你看,我们人钓鱼,就是钓起鱼的上嘴唇。为什么不能杀生,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每个动物,也都有他的护法神。

人有人的护法神,动物有动物的护法神,树木也有树木的护法神。有的人砍掉了一棵树,就莫名其妙的生病,其实是护法神在惩罚。还有动物,比如说,鱼类的护法神,是谁呢,是龙。鱼族的都是属于龙在管,如果杀了太多鱼了,这时龙就会生气,来惩罚。

还有山林中的毒蛇之类的,属于山精鬼魅的眷属,他们就会惩罚。所以,每一种生灵,都有他的护法神。做了太多杀生的事情后,那些护法神就会替天行道,来惩罚人。这也是自己造孽形成的。

还有一些开山,在民间,我们动土要供养土地神,因为土地是土地神在管的,我们不能乱来。乱来了,就会受到惩罚。所以要先供养。

在闽西,有个蛇王庙,当地人为了庆祝蛇王神的生日,都会去山上去抓蛇,抓来放到庙里。如果有人被蛇咬了,只要抹一下蛇王庙的香火,伤口就好了。等蛇王生日结束了,这些蛇都会放到闽江去放生。这说明了,你看蛇也有他的护法神。所以很多人杀生的,为什么报应这么严重,就是违反了天道规律,受到了护法神的惩罚。

再比如说,蚂蚁,也有蚂蚁的护法神,老鼠也有他的护法神。如果造孽了,得罪了这些护法神,那么护法神就会惩罚。

道教里有很多的神仙,山神,树神,川泽神,苗稼神,昼神,夜神,饮食神,草木神。各种各样的神,这些护法神,都护着自己的眷属。比如有些杀狗的,或者捕鱼的,为什么报应如此惨烈,不是这些鱼会惩罚他,而是鱼的护法神会惩罚他。这一点很重要。就像树木,百年以上的树木,都有护法在护着,你砍了树木,护法神生气了,就会惩罚他。

所以很重要,我们要恭敬万物,在比如有些开山的,打石头的,不是石头有灵性,而是石头的护法神灵性。那些人破坏自然,就会遭到护法神的惩罚。所以护法神是做什么的,是惩恶扬善的,这一点要注意。

道教戒律书《杀生七戒》中记载了不能杀生的七种情况,更加应该注意。

《杀生七戒》

世人食肉,咸谓理所应然,乃恣意杀生,广积冤孽,相习成俗,不自觉知,真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也。计其迷执,略有七条,开列如左,余可例推。

一曰生日不宜杀生。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己身始诞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是日也,正宜戒杀扣齐,广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获超生,见在椿萱,增延福寿。何乃顿忘母难,杀害生灵,上贻累于亲,下不利于己,昔唐太宗万乘之主,生日尚不为乐。本田舍翁多收十斛粟,乃贺客盈门,欢晏累日,不知其可也。世有生日,饭贫诵经、修诸善事者,亦贤矣哉。

二曰生子不宜杀生。

二曰生子不宜杀生。凡人无子则悲,有子则喜,不思一切。禽畜亦各爱其子,庆我子生,令他子死,于心安乎?夫婴孩始生,不为积福,而反杀生造孽,亦太愚矣。有一猎人,暮夜大醉,视其幼子为獐,砺刃将杀之。妻泣谏不听,竟剖其腹,出其肠。已而安寝天明,呼其子,与入市鬻獐肉。妻哭曰:昨汝所杀者,子也。其人举身自掷,五内崩裂。噫,人畜虽殊,爱子之心一也,安可杀欤。

三曰营生不宜杀生。

世人为衣食故,或畋猎,或渔捕,或屠宰牛羊猜犬等,以资生计。而我观不作此孽者,亦衣亦食,未必其冻馁而死也。杀生营生,神理所极,以杀昌裕,百无一人,种地狱之深因,受来生之恶报,莫斯为甚矣,何苦而不别求生计乎?尝观见屠羊者,垂死而口作羊鸣;卖鳝者,将亡而头如鳝啮。此二事,近在邻居,即非传说。我劝世人,若无生计,宁丐食耳,勿得造杀而生,作此冤孽也。

四曰宴客不宜杀生。

良辰美景,贤主嘉宾,蔬食菜羹,不妨清致,何须广杀生命,穷极肥甘,笙歌餍妖于杯盘,宰割冤号于砧几。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乎?若知盘中之物,从砧几冤号中来,则以彼极苦,为我极欢,虽食且不下咽矣,可不悲乎。

五曰祭先不宜杀生。

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扫,俱当戒杀,以资冥福,杀生以祭,徒增孽耳。夫八珍罗于前,安能起九泉之遗骨,而使之食乎?无益而有害,智者不为矣。或曰:梁丑帝以麫为牺牲,世讥其使祖宗不血食。噫,血食未必珍,蔬食未必恶,为人子者,贵乎慎修其身,而不覆先宗祀,斯善矣,奚取于祀之必用血也。禴祭胜于杀牛,易垂明训;牲养犹为不孝,圣有嘉谟。奚取于祀之必用血也。

六曰祈禳不宜杀生。

世人有疾,杀牲祀神,以祈福佑,不思己之祀神,欲兔死而求生也,杀他命而延我命,逆天悖理,莫甚于此矣。夫正直者为神,神其有私乎?命不可延,而杀孽具在,种种淫祀,亦复类是。经云:杀种种众生,解奏神明,呼诸魍魉,请乞福佑,欲冀延年,终不可得,所谓命不可延,杀孽俱在也。种种淫祀,如杀生求子,杀生求财,杀生求官等,及其得子、得财、得官,皆本人分定,非鬼神所为也。偶尔满愿,遽谓有灵,信之弥坚,行之愈笃,邪见炽然,莫可救疗,悲夫。

七曰婚礼不宜杀生。

世间婚礼目,问名纳釆,以至成婚杀生,不知其几。夫妇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杀,理既逆矣。又婚礼,吉礼也,吉日而用凶,事不亦惨乎。凡人结因,必祝愿夫妇谐老,尔愿谐老,禽兽愿先亡乎?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尔以相离为苦,禽兽以离为乐乎?信乎,婚之不宜杀矣。

如上所列,甚拂常情,达人览之,必以为确论。倘能全戒,善莫加焉。其或不然,量力除减,或去四、五,或禁二、三,除一事则消一孽,减一杀则杜一冤。若未能断绝腥膻,且先,应市买见物,不加亲杀,亦免大愆,积养慈心,渐入佳境。得斯文者,更望展转流通,相劝化,能劝一人不杀,如救百万生灵,劝至十人、百人,以及千万亿众,阴功浩大,善果无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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