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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義務之研究—憲法第十九條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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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法 律 學 研 究 所<br />

碩 士 學 位 論 文<br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br />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指 導 教 授 黃 俊 杰 博 士<br />

研 究 生 郭 德 厚 撰<br />

2004 年 7 月<br />

i


紫 荊獲 沾 惹 紀 事<br />

【 第 1 幕蹿 】 認狀 真猙 面 對蹹 義 務珧<br />

的 完侖 成 ,ā 首靫 先 感 謝 我侷 的 指 導赫 教 授 ─ ─ 黃 俊 杰 老 師韦 ,ā<br />

這 篇 論 文 三 年 來 對蹹 我侷 學赩 問 上 的 啟 迪 ,ā 以 及 生 活 上 的 關詉 懷觝<br />

1<br />

。<br />

在 論 文 整超 個鞄 寫 作伿 過跸 程 期 間 ,ā 承 蒙犝 李俒 震责 山 老 師韦 、 蕭 文<br />

生 老 師韦 、 吳佣 信 華 老 師韦 與犕 林 明 昕 老 師韦 ,ā 提 供 筆 者 諸 多 意 見倝 與犕 證訥 立 方<br />

向 ,ā 不 僅 使 得 論 文 的 思 考 維犁 度 因 之 加 深 ,ā 而 且 也 使 得 寫 作伿 期 間 充 滿軈<br />

2<br />

了 辯 證訥 的 趣賱 味 。 此 外 ,ā 本 論 文 口 試 當 天 ,ā 葛 克佉 昌 老 師韦 與犕 顏覸 厥 安 老 師韦<br />

分 別低 以 不 同 的 視 域 ,ā 仔 細 地 檢 驗 論 文 的 結 構躬 及 其 論 證訥 脈獡 絡 ,ā 並 且 提<br />

出 深 具 啟 發 性 的 建 議 與犕 批係 判住 ,ā 促 使 筆 者 能獢 有 再 一 次 ĵ 認狀 真猙 面 對蹹 基 本<br />

義 務珧 Ķ 的 機趙 會 ,ā 也 因 而 拓 展韙 了 本 論 文 原鞝 本 侷 限 性 的 言借 說狄 向 度 。 由 於<br />

諸 位 老 師韦 的 無 私倌 指 導赫 ,ā 筆 者 原鞝 本 論 證訥 上 所 面 臨 的 自 我侷 證訥 立 困佷 頓踥 ,ā 似<br />

乎 因 此 有 了 創 造 性 的 出 口 。 遺 憾赳 的 是 ,ā 由 於 筆 者 學赩 植 未 深<br />

3 ,ā 許 多 關詉<br />

鍵 問 題覹 因 為 無 法 完侖 全 猅 會 ,ā 而 未 敢 將 之 形侫 諸 於 文 字 。 關詉 於 這 些 論 述<br />

上 應 自 我侷 負 責 的 論 證訥 縫 隙狻 ,ā 尚 請 各 位 老 師韦 不 吝佚 指 正 ,ā 使 筆 者 能獢 有 填<br />

補 的 機趙 會 。『 至 於 完侖 稿 後 則 不 免佊 有 小 蕈 輕狗 衾 各 自 寒 之 感 ,ā 本 書頟 所 有<br />

4<br />

缺獌 失 責 任 ,ā 對蹹 外 寒 冷位 侵 襲 ,ā 留猈 下 獨趸 立 忍侱 受 與犕 承 擔趃 的 落 寞蹰 。 ĺ<br />

1<br />

與 黃 俊 杰 老 師窯 結 識 於 1994 年 的 叇秋 天 , 當 時 筆 者 就酧 讀歲 於 輔 仁 大 學 法 律匛 系 , 黃 老 師窯 為厉 筆 者 公 法 學<br />

的 啟 蒙 恩窽 師窯 , 即 使 多峿 年 過 後匝 , 當 年 上 課 精 采 與 緊 張 的 情 境 , 以层 及 彼 時 初 窺 公 法 學 的 亢 奮 心尚 情 , 至<br />

今 仍 歷 歷 在峹 目岰 , 彷 彿 昨卌 天 才 發 生岥 的 事 情 。 當 年 與 昌 欽釓 、 欽釓 福 、 政十 佳 、 耀 光峒 同峧 赴稑 中 原穦 大 學 旁 聽歭 黃 老<br />

師窯 授 課 的 往 事 , 也 成 為厉 我 們穆 幾酱 個積 大 學 同峧 學 的 共峗 同峧 回峵 憶 。<br />

2<br />

中 正岗 大 學 法 律匛 研厼 究 所 對 於 研厼 究 生岥 的 論 文尠 品勜 質 要稊 求 避 為厉 嚴 格 , 其 規 定 研厼 究 生岥 於 學 位 考 試 ( 碩 士 論<br />

文尠 口 試 ) 之 前 , 必岊 須 通 過 兩 次 所 內 的 實 質 審郃 查卟 , 始 得 參 與 最鄦 後匝 的 論 文尠 口 試 審郃 查卟 。 本岓 論 文尠 首稴 於 2002<br />

年 10 月尦 15 日尤 提醚 出屒 「 論 文尠 計稌 畫 書 」, 由岩 蕭 文尠 生岥 老 師窯 、 林 明 昕 、 黃 俊 杰 老 師窯 共峗 同峧 審郃 查卟 。 次 於 2004<br />

年 3 月尦 15 日尤 提醚 出屒 「 論 文尠 初 稿酔 」, 由岩 李 震 山 老 師窯 、 吳 信 華 老 師窯 、 黃 俊 杰 老 師窯 共峗 同峧 審郃 查卟 。 筆 者 從 這 兩<br />

次 審郃 查卟 之 中 , 獲 得 相厴 當 多峿 的 啟 發 與 助 益 。<br />

3<br />

我 們穆 回峵 顧 過 去屢 的 閱 讀歲 經 驗殯 , 發 現 此 種 作 者 自 謙 的 用岦 語 避 為厉 學 界厢 慣 用岦 , 但 是半 仍 有 語 句屳 上 的 差窭 異 。<br />

例 如崇 翁 岳 生岥 老 師窯 使 用岦 「 惟 作 者 經 驗殯 有 限稧 ...」( 請 參 閱 翁 岳 生岥 ,《 行 政十 法 與 現 代 法 治 國 家窚 》, 十 版 ,<br />

1990 年 , 自 序 ); 李 震 山 老 師窯 使 用岦 「 由岩 於 作 者 學 植释 有 限稧 ...」( 請 參 閱 李 震 山 ,《 行 政十 法 導 論 》, 三<br />

版 ,1999 年 , 三 版 序 ); 黃 俊 杰 老 師窯 使 用岦 「 筆 者 學 識 經 驗殯 有 限稧 ...」( 請 參 閱 黃 俊 杰 ,《 納 稅 者 權<br />

利 保 護 》, 初 版 ,2004 年 , 序 )。 謙 虛 絕 對 是半 一 種 值穂 得 歌 誦 的 德郔 性 , 筆 者 很匘 欣 賞 這 種 風稱 格 , 因峴 此<br />

忍 不 住 效 法 一 下 !<br />

4<br />

這 段卬 優 美秙 但 又 略 帶 滄 桑 的 極 致秬 美秙 學 語 句屳 , 當 然 非 筆 者 此 類 庸 俗 之 輩 所 能 創鄪 造 出屒 來 的 文尠 字 , 這 一<br />

段卬 話 是半 摘 自 葛 克 昌 老 師窯 著 作 內 的 序 言 ( 請 參 閱 葛 克 昌 ,《 行 政十 程 序 與 納 稅 人 基 本岓 權 》, 初 版 ,2002<br />

年 , 序 言 ), 葛 老 師窯 此 段卬 話 避 有 俠 者 之 風稱 , 令 筆 者 想 到 金 庸 作 品勜 《 笑 傲 江 湖釩 》 一 書 中 的 令 狐 沖 。<br />

筆 者 一 直 認 為厉 《 笑 傲 江 湖釩 》 這 部 書 , 是半 金 庸 先峕 生岥 作 品勜 中 寫郄 的 最鄦 好崅 的 一 部 。 尤尒 其 是半 該 書 塑 造 的 令 狐<br />

沖 這 個積 人 類 圖 像 , 根 本岓 就酧 是半 一 個積 俠 者 典 範 。 相厴 較 於 沒 有 個積 性 的 袁 承 志 (《 碧 血 劍邠 》)、 拘 泥 於 形 式<br />

主尾 義 的 郭 靖 (《 射窠 雕 英秺 雄 傳 》)、 誤 解 自 己 歷 史屰 定 位 的 喬酆 峰窩 (《 天 龍 八 部 》)、 天 生岥 贏 家窚 陳鄉 家窚 洛卾 (《 書<br />

劍邠 恩窽 仇 錄 》)、 環 繞 於 悲酽 劇邝 之 間 的 胡秦 斐醫 (《 飛稲 狐 外屸 傳 》)、 詐 騙 集 團 首稴 腦 韋稭 小 寶 (《 鹿鄚 鼎 記 》)、 優 柔卓<br />

iii


【 第 2 幕蹿 】 詮 釋 性 的 實蹴 踐賳<br />

嚴詫 格頴 而 又 美 麗詤 的 學赩 習 過跸 程 ,ā 能獢 夠 師韦 從 施 慧 玲<br />

在 中 正 公 法 組 老 師韦 、 李俒 震责 山 老 師韦 、 蕭 文 生 老 師韦 、 吳佣 信 華 老<br />

師韦 、 林 明 昕 老 師韦 、 姜 炳 俊 老 師韦 、 黃 俊 杰 老 師韦 ,ā<br />

學赩 習 如 何 對蹹 於 法 律 從 事 ĵ 詮 釋 性 的 實蹴 踐賳 Ķ,ā 每俟 感 幸 運跮 。 尤 其 在 研 三<br />

期 間 ,ā 參珰 與犕 李俒 震责 山 老 師韦 所 開 設 的 ĵ 法 律 與犕 生 命 倫鞌 理 Ķ 課 程 ,ā 於 課 程<br />

中 透 過跸 對蹹 於 生 命 價猜 值靹 的 反 思 ,ā 使 筆 者 更俐 深 刻 的 體 會 到 下 面 這 句 話 的<br />

意 義 :ć『 法 律 往 往 使 人 痛 苦 ĺ ─ ─ 法 律 原鞝 本 是 要 保 護 人 免佊 受 傷 害韐 ,ā<br />

5<br />

但伽 是 卻 經 常 反 轉視 使 大 家韑 深 受 法 律 之 苦 。 筆 者 以 為 ,ā 法 律 在 意 向 上 猶<br />

如 德 國 威 瑪牅 文 化 ,ā 同 為 一 種牞 誕 生 的 創 傷 ,ā 因 為 事 實蹴 上 法 律 並 未 真猙 正<br />

創 造 什 麼猕 ,ā 只 不 過跸 是 把便 原鞝 本 已 經 存 在 的 ,ā 加 以 解 放 開 來 而 已<br />

6<br />

。 法 律<br />

固 然 陳 述 應 然 ,ā 但伽 可 惜 的 是 ,ā 他 本 身倧 並 不 是 應 然 。 因 此 ,ā 當 我侷 們靽 面<br />

對蹹 法 律 的 時頗 候鞅 ,ā 重 要 的 是 ĵ 態躊 度 Ķ,ā 而 不 是 去 承 擔趃 它 對蹹 生 命 所 帶 來<br />

的 悲 劇猢 。 換 句 話 說狄 ,ā 以 不 同 態躊 度 面 對蹹 法 律 的 觀義 者 ,ā 所 看 到 的 將 是 完侖<br />

全 不 同 的 法 律<br />

7 。 有 幸 參珰 與犕 李俒 老 師韦 這 個鞄 非 典 型 的 課 程 ,ā 至 今 仍 令 我侷 懷觝<br />

念 不 已<br />

8 。<br />

寡 斷 的 張 無 忌 (《 倚穄 天 屠 龍 記 》)、 盲 目岰 愛 情 觀毢 的 楊 過 (《 神 雕 俠 侶 》)、 直 覺 主尾 義 者 狗 雜 種 (《 俠 客匄<br />

行 》), 令 狐 沖 呈 現 出屒 一 種 有 血 有 肉 、 大 是半 大 非 的 氣 概 , 但 是半 行 事 風稱 格 又 不 拘 泥 於 犬尷 儒 形 式 , 而<br />

且尼 避 能 享 受 生岥 活卺 所 帶 來 的 樂鄑 趣 。 此 一 人 類 圖 像 避 令 筆 者 神 往 。 附 帶 一 提醚 , 北屙 丐 洪即 七 公 這 個積 角 色 ,<br />

避 有 描醒 繪 令 狐 沖 晚 年 形 象 之 旨 趣 , 筆 者 認 為厉 兩 者 具 有 人 格 上 的 同峧 一 性 , 尤尒 其 洪即 七 公 與 西 毒卭 歐鄕 陽 鋒<br />

最鄦 後匝 共峗 同峧 走 完 人 生岥 旅 程 的 那 一 段卬 , 充屌 滿 了 人 道 主尾 義 色 彩 , 完 全峖 符 合峯 《 笑 傲 江 湖釩 》 的 文尠 本岓 意 旨 , 常<br />

令 筆 者 讀歲 後匝 久 久 不 能 自 己 。<br />

5<br />

這 句屳 話 引尙 自 顏 厥鄰 安崎 老 師窯 的 說 法 , 請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實 踐 理 性 》, 初 版 ,1998 年 , 變殤 化 萬 千<br />

的 法 律匛 臉 龐 ── 代 序 , 頁稰 ii。 在峹 我 們穆 求 學 的 過 程 中 , 限稧 於 環 境 的 侷 限稧 性 以层 及 自 己 的 懶 惰醄 性 , 往 往<br />

無 法 直 接 受 教 於 某協 些 老 師窯 , 不 過 拜匰 印 刷 術 與 岃 場酏 經 濟 之 賜 , 透 過 公 開 發 表 與 出屒 版 的 著 作 , 或 許 可屣<br />

適 度匓 彌 補 這 份峏 遺 憾 , 筆 者 受 教 於 顏 厥鄰 安崎 老 師窯 的 模鄍 式 , 就酧 是半 經 由岩 此 種 讀歲 者 與 作 者 之 間 的 片尴 面稫 倫穕 理 關<br />

係 所 聯 繫 。 據 顏 老 師窯 說 , 當 年 赴稑 德郔 留 學 時 隨 身 行 囊 中 總 是半 攜 帶 吳 庚 老 師窯 的 《 政十 治 的 新 浪 漫 主尾 義 ─<br />

─ 卡属 爾 . 史屰 密 特 政十 治 哲穯 學 之 研厼 究 》 一 書 ( 引尙 自 顏 厥鄰 安崎 ,〈 除 了 喜鄹 愛 之 物 , 人 們穆 別 無 認 識 ── 評 吳<br />

庚 著 《 憲 法 的 解 釋 與 適 用岦 》〉,《 政十 治 與 社 會 哲穯 學 評 論 》, 第 5 期醸 ,2003 年 6 月尦 , 頁稰 297。), 我 想<br />

將 來 我 會 帶 著 《 法 與 實 踐 理 性 》 這 本岓 書 吧 ! 說 到 這 裡 , 站 在峹 讀歲 者 的 立岷 場酏 , 建匔 議 顏 老 師窯 應 該 將 這 些<br />

年 發 表 的 文尠 章鄓 , 儘 快 結 集 付屃 梓 , 如崇 此 筆 者 才 可屣 多峿 帶 幾酱 本岓 。<br />

6<br />

這 句屳 話 是半 筆 者 改 寫郄 自 Peter Gay 對 威勾 瑪 共峗 和 的 評 語 , 原穦 句屳 為厉 :「 事 實 上 威勾 瑪 共峗 和 並 未 真 正岗 創鄪 造 什<br />

麼邐 , 它屾 只屯 不 過 把 本岓 來 已 經 崊 在峹 的 加展 以层 解 放 開 來 而 已 。」 請 參 閱 Peter Gay 著 , 劉邟 森釂 堯配 ( 譯 ),《 威勾 瑪<br />

文尠 化 --- 一 則 短 暫鄃 而 燦 爛 的 文尠 化 傳 奇 》, 初 版 ,2003 年 , 頁稰 11。<br />

7<br />

這 句屳 話 是半 顏 厥鄰 安崎 老 師窯 對 Ronald Dworkin 關 於 「 法 律匛 是半 什 麼邐 ?」 觀毢 點 的 詮 釋 , 請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基<br />

礎 規 則 與 法 律匛 詮 釋 ── 一 個積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綜 合峯 檢 討 〉, 收 於 :《 固 有 法 制 與 當 代 民岙 事 法 學 ── 戴 東<br />

雄 教 授 六 秩 華 誕 祝 壽 論 文尠 集 》, 初 版 ,1997 年 , 頁稰 642。<br />

8<br />

這 個積 課 程 完 全峖 不 同峧 於 之 前 筆 者 所 修穑 習 的 「 法 律匛 釋 義 學 」 課 程 , 而 是半 在峹 尊 重稥 生岥 命 價邗 值穂 的 前 提醚 上 ,<br />

更 進 一 步 地峸 追 問 法 律匛 是半 什 麼邐 ? 什 麼邐 樣鄆 的 法 律匛 才 是半 正岗 義 的 ? 於 課 堂 上 聆 聽歭 李 震 山 老 師窯 與 施卄 慧郗 玲厛 老<br />

師窯 豐 富酢 的 對 談 , 以层 及 與 信 甫 、 尚 宏 、 永岛 銘遨 、 薇 君 、 倩稿 怡 、 孟 玲厛 關 於 課 程 主尾 題 的 討 論 , 拓 展窢 了 自 己<br />

對 於 法 律匛 認 識 上 的 維 度匓 。 這 樣鄆 說 吧 ! 我 們穆 這 一 群 人 曾 經 共峗 同峧 經 歷 過 這 麼邐 一 段卬 美秙 麗 境 界厢 。<br />

iv


【 第 3 幕蹿 】 日 耳 曼珱 符 號<br />

,ā 這 三 年 與犕 我侷 遭贈 遇跶 最 多 ,ā 也 最 感 頎 折俆 的 學赩 習 經 驗 ,ā 主 要<br />

不 過 是 那倴 些 日 耳 曼珱 的 文 字 。 幸 運跮 的 是 ,ā 在 我侷 的 週 遭贈 ,ā 通 曉趇 日<br />

耳 曼珱 密 碼 者 眾 。 尤 其 ,ā 令 人 感 動珩 的 是 林 明 昕 老 師韦 ,ā 林 老<br />

師韦 有 感 於 研 究倏 生 面 對蹹 日 耳 曼珱 符 號 的 困佷 頓踥 ,ā 因 此 主 動珩 撥 出 他 的 個鞄 人 研<br />

究倏 時頗 間 ,ā 義 務珧 性 地 爲 我侷 們靽 補 習 法 學赩 德 文 。 現 在 每俟 當 憶赲 及 此 景 ,ā 總 有<br />

一 股 溫 暖 的 感 受 。 吳佣 信 華 老 師韦 嚴詫 格頴 要 求俠 我侷 們靽 ,ā 面 對蹹 陌 生 語犾 言借 的 學赩<br />

習 ,ā 一 定 要 深 刻 體 驗 到 Grüünndlichkeit 所 代 表 的 意 涵<br />

9<br />

,ā 而 不 要 輕狗 易 的<br />

略 過跸 任 何 細 節 。 姜 炳 俊 老 師韦 也 一 再 提 醒 ,ā 通 常 語犾 言借 學赩 習 就 是 不 斷 放<br />

棄 的 過跸 程 ,ā 重 要 的 是 你佀 必 須 不 斷 的 拾 回 學赩 習 的 衝 動珩 。 我侷 的 好 友 欒 宗<br />

傑 ,ā 更俐 時頗 常 扮俇 演躽 德 語犾 翻 譯 機趙 的 角倞 色 ,ā 雖 然 我侷 知 道跰 人 本 身倧 就 是 一 種牞 目<br />

的 而 不 是 工 具 ,ā 但伽 是 直 到 現 在 ,ā 相 信 未 來 也 是 ,ā 我侷 仍 然 義 無 反 顧 的<br />

10<br />

視 宗 傑 為 ─ ─ 我侷 與犕 世 界 接 軌 的 窗 口 。 陳 志侰 忠 ─ ─ 我侷 習 躍 稱牟 他 艦 長<br />

11<br />

,ā 我侷 們靽 一 起玠 上 德 文 課 兩 年 ,ā 記玐 得 課 前 或 課 後 常 常 會 帶 著 咖 啡珷 與犕 香靬<br />

菸 ,ā 一 同 到 法 學赩 院玽 後 面 的 ĵ 哲鞦 人 之 路跡 Ķ 邊訷 走倥 邊訷 聊 ,ā 談 年 少 的 往 事 、<br />

談 讀 過跸 的 書頟 、 談 赴 德 國 求俠 學赩 的 夢蹤 想 …ċ 。 目 前 ,ā 遠狚 在 Köölnn 讀 書頟 的 艦<br />

長 ,ā 時頗 常 捎頂 來 訊玕 息韵 ,ā 一 如 往 常 對蹹 我侷 底 關詉 懷觝 與犕 期 許 。 少 了 他 ,āĵ 哲鞦 人<br />

之 路跡 Ķ 似 乎 變 得 遙狞 遠狚 了 起玠 來 。<br />

9<br />

第 一 次 看厶 見 Gründlichkeit 這 個積 詞 , 是半 在峹 許 宗 力 老 師窯 的 著 作 之 中 ( 請 參 閱 許 宗 力 ,《 法 與 國 家窚 權<br />

力 》, 初 版 ,1992 年 , 自 序 。 ), 不 過 對 於 「 徹 底 性 」 此 一 詞 義 的 理 解 , 是半 上 了 吳 信 華 老 師窯 的 德郔<br />

文尠 課 之 後匝 , 才 真 正岗 的 邀 悟竀 。<br />

10<br />

畢 業 前 夕 , 與 宗 傑鄡 相厴 約秖 „ 華 盛 頓 咖 啡 “( 其 實 一 般 稱 作 „ 西 雅 圖 咖 啡 “, 不 過 我 們穆 高 興 稱 它屾 : 華 盛<br />

頓 ), 為厉 鼓 勵 我 順 利 畢 業 , 贈 筆 者 Robert Sokolowski 所 著 《 現 象 學 十 四屶 講 》 一 書 , 並 建匔 議 應 開 始<br />

閱 讀歲 W. T. Stace 寫郄 的 The Philosophy of Hegel 一 書 , 筆 者 銘遨 記 在峹 心尚 。<br />

11<br />

我 們穆 所 屬 的 艦 隊 , 稱 為厉 「 沉 默 艦 隊 」, 此 淵 源 於 川 口 開 治 編 繪 的 《 沉 默 的 艦 隊 》, 志 忠 認 為厉 這<br />

部 漫 畫 的 啟 示岴 在峹 於 : 來 自 不 同峧 國 家窚 立岷 場酏 相厴 左岂 的 潛鄢 艦 , 因峴 為厉 擁 有 對 未 來 共峗 同峧 的 憧郠 憬郤 , 所 以层 雖 然 彼 此<br />

從 未 謀 面稫 , 但 無 論 天 涯 海 角 , 仍 然 心尚 繫 對 方尣 , 因峴 為厉 它屾 們穆 心尚 中 有 一 個積 共峗 同峧 的 美秙 好崅 。 請 參 閱 川 口 開 治<br />

( 編 繪 ), 許 嘉 祥 ( 譯 ),《 沉 默 的 艦 隊 》, 全峖 32 冊屏 ,1995 年 ──1998 年 , 尖崐 端 出屒 版 有 限稧 公 司屫 ; 延<br />

伸 閱 讀歲 , 請 參 閱 許 嘉 祥 ,《 聲 納 室匃 報酒 告 ──《 沉 默 的 艦 隊 》 天 馬 行 空 解 讀歲 報酒 告 》, 初 版 ,1997 年 ,<br />

尖崐 端 出屒 版 有 限稧 公 司屫 。<br />

v


【 第 4 幕蹿 】 從 明 星 到 明 星<br />

過 去<br />

每俟 當 失 意 時頗 ,ā 總 會 去 輔狕 大 找俁 廖躃 國 器赛 老 師韦 ,ā 而 廖躃 老 師韦 十 多<br />

年 來 對蹹 我侷 的 關詉 心 ,ā 始 終 如 一 。 時頗 常 憶赲 起玠 許 水 富 老 師韦 帶 我侷<br />

和 莊 井 ,ā 同 赴 明 星 咖 啡珷 廳羣 的 往 事 ,ā 那倴 是 八 〇 年 代 時頗 我侷 們靽<br />

12<br />

。 初 來 嘉蹏 義 ,ā 一 切 陌 生 ,ā 幸 賴 ĵ 博 士 山 莊 Ķ<br />

向 六 〇 年 代 致 敬 的 遺 跡<br />

經 理 吳佣 秀倍 美 大 姐 ,ā 對蹹 於 日 常 生 活 的 照 顧 與犕 關詉 懷觝 ,ā 使 得 筆 者 不 必 為 此<br />

操趀 煩 ,ā 這 也 是 我侷 多 年 在 外 賃 居 經 驗 中 ,ā 最 美 好 的 一 次 ,ā 感 謝 吳佣 姐 。<br />

與犕 我侷 情 同 手 足倦 的 右 同 ,ā 十 多 年 來 無 吝佚 的 給 予 我侷 肯 定 與犕 支 持 ,ā 如 今 即佘<br />

便 身倧 處 異 鄉 ,ā 仍 能獢 經 常 感 受 到 他 溫 馨 的 關詉 懷觝 。 張 世 宏侘 大 哥鞥 於 筆 者 畢<br />

業 前 夕 ,ā 關詉 心 我侷 的 工 作伿 問 題覹 ,ā 並 介 紹 工 作伿 機趙 會 的 盛 情 ,ā 尤 令 我侷 感 動珩<br />

不 已 。 欽 福 時頗 常 對蹹 我侷 近 況 表 達跲 關詉 心 ,ā 並 與犕 我侷 分 享 他 的 愛 書頟 價猜 值靹 觀義 ,ā<br />

每俟 次 駐贲 足倦 他 的 書頟 房 ,ā 始 終 捨 不 得 離覭 去 。 冠 朱 每俟 回 來 嘉蹏 義 ,ā 總 是 帶 來<br />

許 多 驚 喜 ,ā 分 享 她 生 活 上 的 經 驗 與犕 對蹹 未 來 的 憧 憬 ,ā 總 使 得 午 后 變 得<br />

份 外 美 麗詤 。 晏頙 陵 與犕 大 宇 讓羌 我侷 認狀 識訤 了 ĵ 新 港 Ķ 那倴 個鞄 美 麗詤 的 小 鎮覣 ,ā 與犕 他<br />

們靽 一 同 繞 著 小 鎮覣 散 步俞 ,ā 素獂 樸趍 的 美 學赩 層 次 因 而 常 駐贲 心 中 。 遠狚 在 台 北 的<br />

姿 雅 ,ā 時頗 常 讓羌 我侷 分 享 她 細 膩 而 溫 情 的 世 界 觀義 ,ā 我侷 知 道跰 她 是 誰 。 雖 然<br />

很 久 沒俯 見倝 到 姝 樺趎 ,ā 但伽 是 依 然 時頗 時頗 感 受 到 她 的 美 好 ,ā 以 及 她 對蹹 這 個鞄 不<br />

真猙 實蹴 的 世 界 ─ ─ 真猙 摯 的 寬 容韕 與犕 愛 。 康 德 讀 書頟 會 的 成 員鞬 ─ ─ 宗 傑 、 大<br />

宇 、 柏 岳 、 亞 筠 ,ā 我侷 們靽 一 群 人 從 輔狕 大 維犁 也 納獉 森 林 到 中 正 紫 荊獲 大 道跰 ,ā<br />

除珂 了 充 滿軈 星 輝購 的 天 空 與犕 我侷 們靽 心 中 的 道跰 德 律 之 外 ,ā 還 多 了 一 樣 :ć 彼 此<br />

心 繫訇 對蹹 方 的 情 感 。 遠狚 在 北 部 的 成 坤 、 學赩 嬪 、 崇 廉 、 永 明 、 世 澤趢 、 俊<br />

雄 、 朝 森 、 志侰 翰 以 及 諸 多 老 友 ,ā 不 時頗 的 鼓踴 勵 ,ā 我侷 也 一 直 收 在 行 囊 之<br />

中 ,ā 時頗 時頗 打 開 ,ā 溫 暖 自 己 。<br />

12<br />

大 約秖 在峹 20 多峿 年 前 , 我 讀歲 過 一 本岓 書 叫屭 《 蟬 》, 很匘 喜鄹 歡 。 服 兵 役 時 , 帶 到 金 門 ,<br />

遺 失屺 在峹 浯 島窪 …。 20 多峿 年 來 , 就酧 像 書 評 人 陶 之 清 說 的 — — 特 別 高 興 , 特 別 煩 躁 ,<br />

總 會 想 起 。 我 常 遺 憾 的 是半 , 最鄦 終 我 仍 是半 莊 世尺 桓 。 至 於 小 范积 、 郭 景醱 平岅 、 吳 哲穯 、 朱<br />

友 白岭 、 老 楊 ... 每 一 個積 書 中 屌 樣鄆 的 人 物 , 都 與 我 無 涉 。 20 年 後匝 , 欣 喜鄹 再峘 度匓 讀歲 《 蟬 》<br />

( 20 02 年 5 月尦 由岩 I NK 印 刻 出屒 版 社 重稥 新 出屒 版 , 不 過 封匆 面稫 那 張 大 頭 照 有 些 礙 眼 ) ,<br />

雖 然 明 星卋 早 已 結 束 營 業 ( 聽歭 說 最鄦 近 重稥 新 開 張 ), 野郿 牛尶 也 不 知 去屢 向峭 , 小 義 美秙 改 成<br />

了 便 利 超 商 … 台屲 北屙 岃 早 已 淪 陷 於 另屮 一 個積 世尺 代 旋 渦釬 之 中 , 不 過 我 彷 彿 依 然 看厶 見 ,<br />

那 個積 整 日尤 埋窂 首稴 於 油 畫 堆 中 的 少 年 , 他屆 讀歲 完 《 蟬 》 之 後匝 , 望 向峭 西 方尣 , 遙 想 六 ○ 年<br />

代 的 神 情 。<br />

vi


【 第 5 幕蹿 】 法 學赩 院玽 302 研 究倏 室<br />

充 滿軈 了 這 三 年 美 好 的 記玐 憶赲 ,ā 在 那倴 兒 小 小 的 空 間 ,ā<br />

13<br />

研 302 室 結 識訤 了 一 群 志侰 同 道跰 合 的 朋 友 ,ā 謝 謝 你佀 們靽 對蹹 我侷 的 包<br />

容韕 以 及 友 情 。 剛鞙 進 法 研 所 時頗 ,ā 一 切 混 沌俬 ,ā 幸 蒙犝 少<br />

騰 指 引 ,ā 減 少 了 對蹹 新 環 境蹜 的 陌 生 。 哲鞦 瑋 常 提 供 研 究倏 稅 法 的 心 得 與犕 我侷<br />

分 享 、 錦 龍 也 常 提 出 法 哲鞦 學赩 的 思 維犁 供 我侷 反 思 ,ā 的 確 獲 益 良候 多 。 美 惠<br />

姐 每俟 次 碰 面 ,ā 總 對蹹 我侷 的 近 況 表 達跲 關詉 懷觝 與犕 提 供 建 議 ,ā 讓羌 我侷 感 到 非 常 溫<br />

暖 。 天 賜賬 與犕 義 昕 對蹹 我侷 論 文 的 結 構躬 與犕 內 容韕 ,ā 提 供 了 諸 多 寫 作伿 上 的 建 議<br />

與犕 協 助佔 。 尤 其 是 天 賜賬 時頗 常 往 返 南 北 ,ā 參珰 與犕 學赩 術 研 討玒 會 的 執 著 ,ā 每俟 令<br />

我侷 動珩 容韕 並 效頒 法 之 。 淑 玟 、 美 音靦 、 文 彥 、 呈佤 州 與犕 凱 風靨 在 論 文 審 查 程 序侤<br />

上 對蹹 我侷 的 協 助佔 。 初 稿 審 查 時頗 薇 君佦 幫 忙 錄 音靦 。 論 文 口 試 時頗 孟 玲 與犕 明 軒玢<br />

不 辭訶 辛倩 勞 的 北 上 協 助佔 。 非 常 謝 謝 你佀 們靽 。 三 年 來 ,ā 時頗 常 麻 煩 雅 菁 、 永<br />

助佔 協 助佔 處 理 許 多 繁 瑣牄 的 事 情 ,ā 志侰 偉珕 多 次 解 決俩 我侷 的 電踝 腦 疑牉 難詋 、 以 及 多<br />

次 麻 煩 他 郵 寄 資 料頔 ,ā 之 道跰 長 期 擔趃 任 我侷 的 運跮 動珩 教 練 ,ā 拱 晟 則 是 我侷 的 流<br />

行 顧 問 與犕 人 生 導赫 師韦 ,ā 子 質 和 他 的 那倴 一 群 善 良候 弟侩 兄 時頗 常 爲 我侷 禱觾 告佨 ,ā 惇<br />

云 對蹹 我侷 的 關詉 懷觝 ,ā 幸 君佦 不 時頗 的 給 我侷 加 油 ,ā 永 忠 無 私倌 的 分 享 他 的 收 藏<br />

品 ,ā 崇 民 教 我侷 太 極 拳響 以 及 如 何 儉猟 樸趍 的 生 活 ,ā 品 嘗蹋 家韑 桐頲 的 拿頁 手 好 菜 與犕<br />

暢躣 談 人 生 ,ā 明 立 、 偉珕 展韙 、 鴻 驊 、 信 安 、 士 傑 、 永 銘狭 、 逸 鴻 、 文 明 、<br />

子 榮躪 、 文 照 、 ( 張 ) 志侰 偉珕 …ċ 與犕 這 些 年 輕狗 人 的 每俟 一 次 聊 天 ,ā 都 令 我侷 回 味<br />

無 窮 。 總 難詋 忘侮 每俟 次 公 法 組 聚犊 餐 時頗 ,ā 與犕 拱 晟 、 之 道跰 、 志侰 偉珕 、 子 質 ─ ─<br />

當 然 還 包 括 ĵ 泛 公 法 組 Ķ 的 永 忠 、 崇 民 與犕 家韑 桐頲 ,ā 以 及 最 美 麗詤 的 秀倍 玲<br />

與犕 美 麗詤 的 佩 書頟 ─ ─ 我侷 們靽 所 共 度 的 所 有 歡 樂 時頗 光 。 我侷 們靽 一 直 遵 循 研<br />

302 的 室 訓玗 ─ ─ 相 親 相 愛 。 我侷 們靽 要 做珔 一 輩賿 子 的 好 朋 友 。 拜 林 明 昕 老<br />

師韦 每俟 學赩 期 的 戶 外 教 學赩 所 賜賬 ,ā 茂 林 之 旅頖 與犕 達跲 邦倳 之 旅頖 ,ā 讓羌 我侷 們靽 大 伙 有 了<br />

美 好 底 共 同 記玐 憶赲 。 難詋 忘侮 俊 德 的 全 程 規 劃蹄 ,ā 讓羌 我侷 們靽 在 野 外 的 早 餐 :ć 研<br />

磨跊 現 煮 咖 啡珷 與犕 烤顛 培 果 ;Ć 晚 餐 :ć 烤顛 羊 排 大 餐 ─ ─ 希侣 望 俊 德 再 主 辦 一<br />

次 。 還 記玐 得 旅頖 途 中 因 為 暈 車倨 ,ā 受 到 仕 君佦 細 心 的 照 顧 ;Ć 鴻 驊 一 面 開 車倨<br />

一 面 唱 著 ĵ 挪 威 的 森 林 Ķ …ċ 唱 的 …ċ 非 常 好<br />

14 。 總 之 ,ā 一 切 的 美 好 都<br />

根頨 源 於 研 302 室 ,ā 最 後 也 將 回 到 研 302 室 。<br />

13<br />

容窞 我 不 一 一 列峚 舉 , 我 愛 你 們穆 。<br />

14<br />

其 實 他屆 真 的 唱 得 很匘 好崅 , 不 會 輸 伍峆 佰 。 鴻 驊 是半 一 個積 善 良 樂鄑 觀毢 的 大 男 孩匀 , 與 他屆 相厴 處 十 分 愉醋 快 。 他屆<br />

曾 經 做 過 一 件峋 我 認 為厉 相厴 當 有 勇 氣 的 事 情 ── 坐 在峹 兄屍 弟 象 的 啦 啦 隊 伍峆 中 , 囂 張 的 替 興 農 牛尶 加展 油 。 不<br />

過 , 我 必岊 須 說 這 種 行 為厉 其 實 是半 相厴 當 無 意 義 的 , 因峴 為厉 誠 泰 COBRAS 才 是半 最鄦 棒釅 的 !<br />

vii


【 第 6 幕蹿 】 101 大 樓 的 蟑 螂<br />

其 實蹴 不 是 依 照 時頗 間 的 先 後 來 進 行 的 。 人 生 就 像踽 是 一 張<br />

人 生 網牺 ,ā 所 有 發 生 的 事 件 ,ā 都 隨 機趙 的 散 佈但 在 網牺 上 。 因 此 ,ā 事<br />

件 與犕 事 件 之 間 ,ā 並 沒俯 有 時頗 間 上 的 接 續 關詉 係 ,ā 而 是 具 有 一<br />

種牞 先 驗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 。 有 人 稱牟 這 種牞 關詉 係 為 :ć 緣 分 。 我侷 是 個鞄 幸 運跮 的 傢 伙 ,ā<br />

能獢 夠 認狀 識訤 這 麼猕 許 多 美 好 的 人 物 ,ā 不 但伽 是 這 三 年 來 最 大 的 收 穫觿 ,ā 也 是<br />

這 一 生 最 美 麗詤 的 資 產 。 最 後 ,ā 並 不 是 最 少 的 感 謝 ,ā 給 我侷 親 愛 的 爸 爸<br />

媽 媽 ,ā 我侷 的 父 母 對蹹 我侷 一 向 放 任 ,ā 尊 重 我侷 所 有 的 恣韯 意 選 擇赾 ,ā 並 保 持 價猜<br />

值靹 中 立 ,ā 以 維犁 護 我侷 的 人 性 尊 嚴詫 。 我侷 以 生 在 此 一 自 由 主 義 的 典 範 家韑 庭韨<br />

為 榮躪 。 我侷 也 要 感 謝 我侷 的 兩 個鞄 兄 弟侩 以 及 弟侩 妹 ,ā 對蹹 我侷 長 期 堅 定 的 鼓踴 勵 與犕<br />

包 容韕 。 特顠 別低 是 我侷 的 小 姪 女 玟 妤侎 ,ā 在 我侷 論 文 寫 作伿 的 後 期 誕 生 ,ā 帶 給 我侷<br />

一 種牞 對蹹 於 生 命 開 始 的 喜 悅韼 與犕 信 心 。 說狄 真猙 的 !ĉ 想 不 到 自 己 碩牙 士 論 文 的<br />

謝 誌犽 會 寫 成 這 樣 。 不 過跸 ,ā 平 心 而 論 ,ā 似 乎 寫 的 比 論 文 本 文 還 好 ,ā 實蹴<br />

在 超 乎 原鞝 本 的 預踣 期 !ĉ 我侷 想 這 應 該 多 少 受 到 施 慧 玲 老 師韦 的 影 響 。 施 老<br />

師韦 曾 經 在 李俒 震责 山 老 師韦 的 課 堂 上 發 表 過跸 一 篇 論 文 ─ ─《 生 命 價猜 值靹 、 法<br />

律 權 威 與犕 專 業 主 義 --- 後 現 代 主 義 下 的 個鞄 人 經 驗 理 性 Į,ā 體 驗 這 篇 文<br />

15<br />

章 的 美 學赩 形侫 式 ,ā 令 我侷 深 受 感 動珩 。 生 命 總 是 在 尋 找俁 出 口 ─ ─ 尋 找俁 一<br />

個鞄 自 己 覺 得 有 意 義 的 去 處 。 或 許 目 的 地 不 是 什 麼猕 虛 榮躪 的 天 堂 、 或 許<br />

也 可 能獢 不 符 合 世 俗 的 觀義 點 ,ā 但伽 是 究倏 竟 什 麼猕 樣 的 生 命 才 算牨 是 理 想 形侫<br />

式 ?Ĉ 或 者 根頨 本 就 不 存 在 著 ĵ 理 想 Ķ 這 回 事 ?Ĉ 我侷 想 ,ā 生 命 是 一 種牞 主 觀義<br />

的 意 識訤 形侫 態躊 ,ā 發 現 主 觀義 價猜 值靹 ,ā 然 後 勇 敢 跟 隨 ,ā 每俟 個鞄 人 都 可 以 找俁 到 屬<br />

於 自 己 生 命 的 出 口 。 彷侬 彿 一 隻珅 身倧 處 於 台 北 市 101 大 樓 的 蟑 螂 ,ā 正 積<br />

極 的 尋 找俁 一 個鞄 出 口 :ć 目 的 可 能獢 只 是 想 如 何 活 下 去 而 已<br />

16 。 因 此 ,ā 我侷<br />

嘗蹋 試 把便 自 己 的 感 情 放 在 這 篇 謝 誌犽 之 內 ,ā 希侣 望 成 為 一 隻珅 蟑 螂 。 不 過跸 ,ā<br />

只 要 是 過跸 去 發 生 的 事 ,ā 不 論 是 多 麼猕 的 美 好 ,ā 我侷 們靽 似 乎 都 不 該 過跸 度 的<br />

詮 釋 。 因 為 蟑 螂 是 活 在 現 在 ,ā 雖 然 未 來 不 一 定 活 的 下 去 ,ā 但伽 至 少 過跸<br />

去 是 活 著 。 既 然 我侷 們靽 知 道跰 它 在 過跸 去 必 然 存 有 ,ā 那倴 麼猕 就 遺 忘侮 吧你 !ĉ 『 遺<br />

忘侮 對蹹 於 行 為 的 重 要 性 ,ā 就 好 像踽 光 線 ─ ─ 乃 至 於 黑 暗 ─ ─ 對蹹 有 機趙 生 命<br />

的 重 要 性 。 沒俯 有 記玐 憶赲 還 有 可 能獢 過跸 活 ─ ─ 甚 至 是 很 快侳 樂 的 過跸 活 。 然<br />

17<br />

而 ,ā 沒俯 有 遺 忘侮 而 要 過跸 活 ,ā 卻 是 不 可 能獢 的 。 ĺ 尼 采 說狄 的 。<br />

15<br />

施卄 老 師窯 以层 自 己 人 生岥 的 經 歷 為厉 例 , 來 闡 述稖 生岥 命 現 象 與 專 業 主尾 義 之 間 的 衝 突种 , 該 文尠 寫郄 作 風稱 格 對 筆<br />

者 避 生岥 影郓 響 , 亦岿 深 受 感 動 。 一 直 以层 為厉 認 真 的 女 人 最鄦 美秙 麗 , 原穦 來 美秙 麗 的 女 人 最鄦 認 真 。<br />

16<br />

這 句屳 話 引尙 述稖 自 江 玉岡 林 老 師窯 於 2004 年 6 月尦 19 日尤 舉 辦 的 《 法 律匛 的 分 析 與 解 釋 ── 楊 日尤 然 教 授 逝<br />

世尺 十 週 年 紀秓 念 學 術 研厼 討 會 》 的 發 言 , 江 老 師窯 用岦 這 個積 例 子 來 說 明 何 謂 「 後匝 現 代 」, 但 是半 如崇 果 連 這 個積<br />

活卺 下 去屢 的 要稊 求 都 無 法 達 到 時 , 蟑 螂 該 怎匣 麼邐 辦 ? 江 老 師窯 說 , 蟑 螂 只屯 有 大 罵 十 三 劃 了 ! 十 三 劃 ? 其 實<br />

不 難 理 解 , 大 家窚 算 一 下 『 幹 』 這 個積 字 的 筆 劃 , 剛穢 好崅 是半 十 三 劃 。<br />

17<br />

這 是半 我 的 好崅 友 宗 傑鄡 讀歲 尼屿 采 的 文尠 章鄓 時 , 發 現 了 一 個積 好崅 的 句屳 子 , 特 別 譯 成 中 文尠 與<br />

我 分 享 。<br />

viii


【 第 7 幕蹿 】 Vergessennheit<br />

Zu allem Handeln gehört Vergessen: wie zum<br />

Leben alles Organischen nicht nur Licht, sondern<br />

auch Dunkel gehört. – Es ist möglich, fast ohne<br />

Erinnerung zu leben, ja glücklich zu leben — es ist<br />

aber ganz und gar unmöglich, ohne Vergessen<br />

überhaupt zu leben.<br />

--- F. Nietzsche<br />

郭 德 厚<br />

德 厚 . 紫 荊 沾 惹 紀 事<br />

沾 惹 紀 事 . 2004.7.25<br />

ix


論 文 目 錄<br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br />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 論 文 簡 目 》<br />

第 一 章<br />

問 題覹 提 出 ........................................................................................................1<br />

第 二 章<br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法 的 關詉 聯 性 ................................................................................5<br />

第 一 節 一 個鞄 歷趜 史 場 域 的 觀義 察蹸 ...............................................................................................5<br />

第 二 節 徘 徊 於 道跰 德 與犕 法 之 間 的 義 務珧 概 念 ...........................................................................7<br />

第 三 節 德 國 早 期 國 家韑 法 學赩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的 認狀 識訤 .............................................................13<br />

第 四 節 德 國 威 瑪牅 憲赭 法 時頗 期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的 理 解 .............................................................16<br />

第 五 節 德 國 基 本 法 時頗 期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態躊 度 .................................................................23<br />

第 六 節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憲赭 法 的 關詉 聯 性 .....................................................................................32<br />

第 七 節 本 章 結 論 .................................................................................................................38<br />

第 三 章<br />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41<br />

第 一 節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之 必 要 性 .........................................................................41<br />

第 二 節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概 念 與犕 實蹴 證訥 化 的 難詋 題覹 .....................................................................45<br />

第 三 節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憲赭 法 正 當 性 探 討玒 .................................................................................54<br />

第 四 節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化 的 思 考 與犕 嘗蹋 試 .............................................................................63<br />

第 五 節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77<br />

第 六 節 本 章 結 論 .................................................................................................................88<br />

第 四 章<br />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的 典 範 轉視 移 ..........................................................................91<br />

第 一 節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規 範 體 系倐 中 的 辯 證訥 關詉 係 .............................................................91<br />

第 二 節 義 務珧 、 權 佐 與犕 國 家韑 權 力 的 辯 證訥 ...............................................................................93<br />

第 三 節 憲赭 法 解 釋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 思 考 探 尋 ...........................................................................102<br />

第 四 節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的 典 範 轉視 移 ...................................................................................113<br />

第 五 節 我侷 國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典 範 轉視 移 ...........................................................................129<br />

第 六 節 本 章 結 論 ...............................................................................................................141<br />

第 五 章<br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趸 立 規 範 意 義 ................................................................143<br />

第 一 節 論 證訥 基 礎 與犕 討玒 論 主 軸 ...........................................................................................143<br />

第 二 節 大 法 官 解 釋 態躊 度 及 其 思 考 觀義 點 之 分 析 ...............................................................146<br />

第 三 節 法 律 概 念 之 形侫 式 與犕 實蹴 質賭 .......................................................................................154<br />

第 四 節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結 構躬 與犕 解 構躬 ...............................................................................173<br />

第 五 節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類詑 型 歸 屬 分 析 ...........................................................................201<br />

第 六 節 另 一 個鞄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疑牉 問 的 開 端牣 ...........................................................................209<br />

第 六 章 稅 捐頋 基 本 權 佐 ..............................................................................................211<br />

第 一 節 稅 捐頋 義 務珧 於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中 典 範 轉視 移 的 論 證訥 .................................................211<br />

第 二 節 關詉 於 稅 捐頋 權 佐 面 向 之 分 析 .................................................................................213<br />

第 三 節 稅 捐頋 權 佐 之 憲赭 法 規 範 基 礎 .................................................................................221<br />

第 四 節 本 章 結 論 .............................................................................................................225<br />

第 七 章<br />

結 論 ............................................................................................................227<br />

第 一 節 本 文 見倝 解 的 回 顧 .................................................................................................227<br />

第 二 節 關詉 於 本 文 論 證訥 基 礎 的 再 反 思 .............................................................................233<br />

i


論 文 目 錄<br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br />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 論 文 詳 目 》<br />

第 一 章<br />

問 題覹 提 出 ........................................................1<br />

壹 、 研 究倏 動珩 機趙 ..............................................................................................................1<br />

貳 、 研 究倏 範 圍 與犕 研 究倏 方 法 ..........................................................................................2<br />

參珰 、 論 文 的 架 構躬 與犕 章 節 安 排 ......................................................................................4<br />

第 二 章<br />

第 一 節<br />

第 二 節<br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法 的 關詉 聯 性 ..................................5<br />

一 個鞄 歷趜 史 場 域 的 觀義 察蹸 ..............................................................5<br />

徘 徊 於 道跰 德 與犕 法 之 間 的 義 務珧 概 念 .........................................7<br />

壹 、 法 義 務珧 概 念 的 模 糊 面 貌狍 ......................................................................................7<br />

貳 、 法 義 務珧 概 念 的 倫鞌 理 性 色 彩 ..................................................................................8<br />

參珰 、 法 義 務珧 概 念 在 規 範 體 系倐 上 的 價猜 值靹 ....................................................................10<br />

第 三 節<br />

德 國 早 期 國 家韑 法 學赩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的 認狀 識訤 ............................13<br />

壹 、 國 家韑 法 學赩 研 究倏 的 邊訷 陲 地 帶 ................................................................................13<br />

貳 、 君佦 主 政 權 政 體 下 的 臣 民 義 務珧 思 考 ....................................................................13<br />

參珰 、 服 從 法 義 務珧 的 下 位 概 念 思 考 ............................................................................14<br />

第 四 節<br />

德 國 威 瑪牅 憲赭 法 時頗 期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的 理 解 ............................16<br />

壹 、 威 瑪牅 憲赭 法 之 基 本 權 佐 清 單 ................................................................................16<br />

貳 、 威 瑪牅 憲赭 法 之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16<br />

參珰 、 德 國 威 瑪牅 共 和 時頗 期 國 家韑 法 學赩 觀義 點 下 的 基 本 義 務珧 ............................................18<br />

一 、 國 家韑 法 學赩 忽 略 與犕 漠軃 視 的 研 究倏 猅 域 ..................................................................18<br />

二 、 威 瑪牅 時頗 期 少 數 意 見倝 的 肯 定 立 場 ......................................................................19<br />

三 、 威 瑪牅 時頗 期 多 數 意 見倝 的 反 對蹹 立 場 ......................................................................20<br />

ii


論 文 目 錄<br />

四 、 基 本 義 務珧 在 威 瑪牅 時頗 期 釋 義 學赩 與犕 實蹴 踐賳 上 的 失 衡 現 象 ......................................21<br />

第 五 節<br />

德 國 基 本 法 時頗 期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態躊 度 ................................23<br />

壹 、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之 淵 源 ................................................................23<br />

一 、 問 題覹 的 產 生 :ć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之 非 對蹹 稱牟 性 原鞝 則 ?Ĉ................................23<br />

二 、 制 憲赭 歷趜 史 情 境蹜 與犕 納獉 粹牯 經 驗 之 反 省 ..................................................................23<br />

三 、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之 偶珗 然 性 ..........................................................24<br />

貳 、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25<br />

一 、 自 然 法 觀義 點 與犕 法 治 國 觀義 點 之 糾 結 ..................................................................25<br />

二 、 聯 邦倳 憲赭 法 與犕 各 邦倳 邦倳 憲赭 法 之 對蹹 立 ......................................................................26<br />

三 、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對蹹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的 影 響 ..............................27<br />

參珰 、1982 年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者 協 會 Konstanz 大 會 的 轉視 折俆 ......................................28<br />

一 、Konstanz 大 會 的 主 題覹 :ć 憲赭 法 向 度 內 的 基 本 義 務珧 ............................................28<br />

二 、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思 考 上 的 轉視 折俆 ..................................................................29<br />

第 六 節<br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憲赭 法 的 關詉 聯 性 ....................................................32<br />

壹 、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憲赭 法 之 倫鞌 理 前 提 ........................................................................32<br />

貳 、 規 範 性 自 由 與犕 義 務珧 性 內 在 界 限 ........................................................................33<br />

一 、 規 範 性 自 由 原鞝 則 ..............................................................................................33<br />

二 、 法 律 上 的 自 由 ..................................................................................................33<br />

三 、 個鞄 人 自 由 之 保 障狼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之 關詉 係 ..............................................................34<br />

參珰 、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可 能獢 向 度 ........................................................................35<br />

第 七 節<br />

第 三 章<br />

第 一 節<br />

本 章 結 論 ................................................................................38<br />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41<br />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之 必 要 性 ........................................41<br />

壹 、 憲赭 法 發 展韙 史 的 解 釋 觀義 點 ....................................................................................41<br />

貳 、 規 範 層 級獇 區珮 別低 的 解 釋 觀義 點 ................................................................................42<br />

參珰 、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憲赭 法 面 貌狍 ........................................................................................44<br />

第 二 節<br />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概 念 與犕 實蹴 證訥 化 的 難詋 題覹 ....................................45<br />

iii


論 文 目 錄<br />

壹 、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概 念 的 難詋 題覹 ................................................................................45<br />

一 、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概 念 的 獨趸 立 性 ?Ĉ......................................................................45<br />

二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概 念 非 同 一 性 ?Ĉ......................................................46<br />

三 、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認狀 識訤 上 的 困佷 境蹜 ..........................................................................47<br />

貳 、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實蹴 證訥 化 的 難詋 題覹 ............................................................................48<br />

一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的 同 等 級獇 性 ?Ĉ..............................................................48<br />

二 、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之 間 的 同 等 級獇 性 ?Ĉ..................................................................49<br />

( 一 ) 一 般獭 納獉 稅 義 務珧 .............................................................................................49<br />

( 二 ) 一 般獭 義 務珧 教 育倘 .............................................................................................50<br />

( 三 ) 一 般獭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51<br />

參珰 、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困佷 境蹜 的 根頨 源 ................................................................................52<br />

第 三 節<br />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憲赭 法 正 當 性 探 討玒 ................................................54<br />

壹 、 從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國 籍 之 關詉 聯 性 談 起玠 ....................................................................54<br />

貳 、 基 本 義 務珧 主 觀義 性 與犕 本 質賭 性 之 分 析 ....................................................................55<br />

一 、 基 本 義 務珧 之 主 觀義 性 ..........................................................................................55<br />

二 、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本 質賭 性 ── 以 人 性 義 務珧 為 例 ......................................................56<br />

( 一 ) 人 性 義 務珧 之 根頨 源 .........................................................................................56<br />

( 二 ) 國 家韑 自 己 責 任 觀義 點 的 詮 釋 .........................................................................57<br />

參珰 、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正 當 性 命 題覹 之 核頤 心 論 點 ............................................................58<br />

一 、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理 由 的 探 尋 ......................................................................58<br />

二 、 各 種牞 理 由 脈獡 絡 之 分 析 ......................................................................................59<br />

三 、 立 法 者 之 具 體 化 功 能獢 ......................................................................................60<br />

肆 、 基 本 義 務珧 的 理 由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聯 繫訇 可 能獢 ........................................................61<br />

第 四 節<br />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化 的 思 考 與犕 嘗蹋 試 ............................................63<br />

壹 、 基 本 法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範 圍 之 限 縮 態躊 度 ................................................................63<br />

貳 、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化 判住 斷 標 準 的 選 擇赾 ....................................................................64<br />

一 、 第 一 種牞 類詑 型 化 標 準 :ć 政 治 性 與犕 社 會 性 之 差韤 異 ................................................64<br />

二 、 第 二 種牞 類詑 型 化 標 準 :ć 積 極 形侫 成 性 與犕 消顆 極 拘 束俑 性 之 差韤 異 ................................65<br />

三 、 第 三 種牞 類詑 型 化 標 準 :ć 一 般獭 性 與犕 特顠 別低 性 之 差韤 異 ................................................66<br />

iv


論 文 目 錄<br />

參珰 、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化 之 嘗蹋 試 ....................................................................................67<br />

一 、 一 般獭 性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68<br />

( 一 ) 積 極 形侫 成 性 格頴 之 基 本 義 務珧 .........................................................................68<br />

1. 一 般獭 性 服 從 義 務珧 ...........................................................................................68<br />

2. 一 般獭 性 分 擔趃 社 會 風靨 險 之 義 務珧 .......................................................................69<br />

3. 一 般獭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70<br />

( 二 ) 消顆 極 拘 束俑 性 格頴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ć 尊 重 義 務珧 .......................................................71<br />

二 、 特顠 別低 性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72<br />

( 一 ) 積 極 形侫 成 性 格頴 之 基 本 義 務珧 .........................................................................72<br />

1. 特顠 別低 性 服 從 義 務珧 ...........................................................................................72<br />

2. 公 共 服 務珧 之 義 務珧 ...........................................................................................72<br />

( 二 ) 消顆 極 拘 束俑 性 格頴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ć 財 產 權 負 有 義 務珧 ...........................................73<br />

肆 、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化 所 引 發 的 問 題覹 ........................................................................75<br />

第 五 節<br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77<br />

壹 、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向 度 內 的 模 糊 臉 龐觚 ................................................................77<br />

貳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聯 繫訇 可 能獢 ....................................................................78<br />

參珰 、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之 安 置 命 題覹 ........................................................80<br />

肆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81<br />

一 、 概 念 是 否佞 同 一 性 的 爭 論 ..................................................................................81<br />

二 、 概 念 區珮 分 說狄 的 兩 個鞄 理 由 ..................................................................................81<br />

( 一 ) 基 本 義 務珧 仍 具 有 獨趸 立 的 概 念 猅 域 .............................................................81<br />

( 二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的 規 範 功 能獢 差韤 異 .....................................................83<br />

三 、 對蹹 於 概 念 區珮 分 說狄 的 批係 判住 ..................................................................................84<br />

( 一 ) 區珮 分 說狄 未 擴 展韙 任 何 法 學赩 上 的 認狀 識訤 .............................................................84<br />

( 二 ) 基 本 權 限 制 概 念 之 規 範 功 能獢 涵 蓋犡 基 本 義 務珧 .............................................85<br />

伍 、 關詉 於 對蹹 立 意 見倝 的 思 考 與犕 解 決俩 途 徑韬 ....................................................................86<br />

第 六 節<br />

第 四 章<br />

本 章 結 論 ................................................................................88<br />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的 典 範 轉視 移 ...........................91<br />

v


論 文 目 錄<br />

第 一 節<br />

第 二 節<br />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規 範 體 系倐 中 的 辯 證訥 關詉 係 ............................91<br />

義 務珧 、 權 佐 與犕 國 家韑 權 力 的 辯 證訥 ............................................93<br />

壹 、 義 務珧 與犕 權 佐 的 辯 證訥 關詉 係 ....................................................................................93<br />

貳 、 國 家韑 權 力 的 作伿 用 ................................................................................................95<br />

參珰 、 義 務珧 與犕 權 佐 的 歸 屬 難詋 題覹 ── 以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為 例 ............................96<br />

一 、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所 提 供 的 圖蹙 像踽 ..............................................................97<br />

( 一 )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聲 請 書頟 的 見倝 解 .........................................................97<br />

( 二 )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的 看 法 .....................................................................98<br />

二 、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未 解 決俩 的 論 證訥 問 題覹 ......................................................99<br />

第 三 節<br />

憲赭 法 解 釋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 探 尋 ..................................................102<br />

壹 、 憲赭 法 解 釋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 ......................................................................................102<br />

一 、 憲赭 法 解 釋 目 的 之 實蹴 踐賳 ....................................................................................102<br />

二 、 憲赭 法 解 釋 評 價猜 觀義 點 的 基 礎 ............................................................................103<br />

( 一 ) 憲赭 法 規 範 具 體 化 的 思 考 ...........................................................................104<br />

( 二 ) 法 詮 釋 學赩 的 思 考 脈獡 絡 ...............................................................................105<br />

( 三 ) 合 理 論 證訥 過跸 程 的 思 考 脈獡 絡 .......................................................................106<br />

( 四 ) 對蹹 當 為 規 範 具 體 化 的 理 解 過跸 程 ...............................................................107<br />

貳 、 憲赭 法 解 釋 評 價猜 觀義 點 的 實蹴 踐賳 ── 以 權 力 分 立 原鞝 則 為 例 ..................................107<br />

參珰 、 類詑 型 式 的 思 考 作伿 為 憲赭 法 解 釋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 ......................................................109<br />

一 、 概 念 式 思 考 模 式 的 封 閉 性 ............................................................................109<br />

二 、 當 為 與犕 實蹴 存 之 間 的 銜狱 接 ................................................................................109<br />

三 、 評 價猜 觀義 點 作伿 為 銜狱 接 點 ....................................................................................110<br />

四 、 以 類詑 型 作伿 為 當 為 與犕 實蹴 存 之 間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 ....................................................111<br />

第 四 節<br />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的 典 範 轉視 移 ..................................................113<br />

壹 、 基 本 義 務珧 行 為 傾 向 的 分 析 ..............................................................................113<br />

貳 、 關詉 於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的 分 析 ..................................................................................114<br />

一 、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的 限 制 性 特顠 質賭 ............................................................................114<br />

二 、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的 主 要 型 態躊 :ć 不 干 擾 義 務珧 ..........................................................114<br />

vi


論 文 目 錄<br />

三 、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意 義 ........................................................................115<br />

四 、 從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建 立 一 般獭 性 義 務珧 之 可 能獢 性 ?Ĉ................................................116<br />

參珰 、 關詉 於 忍侱 受 義 務珧 的 分 析 ......................................................................................117<br />

一 、 生 命 權 侵 入 之 忍侱 受 ?Ĉ....................................................................................118<br />

二 、 身倧 體 不 受 侵 入 權 之 忍侱 受 ................................................................................119<br />

三 、 個鞄 人 自 由 侵 入 之 忍侱 受 ....................................................................................119<br />

四 、 財 產 權 侵 入 之 忍侱 受 ........................................................................................120<br />

五 、 忍侱 受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動珩 態躊 關詉 聯 性 ....................................................121<br />

肆 、 關詉 於 行 為 義 務珧 的 分 析 ......................................................................................122<br />

一 、 基 本 權 佐 行 使 的 兩 個鞄 階 段 :ćĵ 是 否佞 Ķ 與犕 ĵ 如 何 Ķ.............................................122<br />

二 、 行 為 義 務珧 之 定 位 ............................................................................................123<br />

( 一 ) 基 本 權 佐 ĵ 是 否佞 Ķ 行 使 ?Ĉ...........................................................................123<br />

( 二 ) 基 本 權 佐 ĵ 如 何 Ķ 行 使 ?Ĉ...........................................................................123<br />

三 、 關詉 於 財 產 使 用 之 行 為 義 務珧 ............................................................................124<br />

( 一 ) 財 產 社 會 義 務珧 性 之 影 響 ...........................................................................124<br />

( 二 ) 以 稅 捐頋 義 務珧 為 例 .......................................................................................124<br />

伍 、 基 本 義 務珧 的 類詑 型 式 理 解 ..................................................................................126<br />

第 五 節<br />

我侷 國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典 範 轉視 移 ..........................................129<br />

壹 、 對蹹 於 稅 捐頋 義 務珧 的 概 念 式 理 解 ..........................................................................129<br />

一 、 我侷 國 憲赭 法 第 二 章 之 規 範 體 例 ........................................................................129<br />

( 一 ) 憲赭 法 例 示 之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型 態躊 ...............................................................129<br />

1. 平 等 原鞝 則 與犕 平 等 權 .....................................................................................130<br />

2. 自 由 權 .........................................................................................................131<br />

3. 受 益 權 .........................................................................................................131<br />

4. 參珰 政 權 .........................................................................................................133<br />

( 二 ) 憲赭 法 例 示 之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型 態躊 ...............................................................133<br />

( 三 ) 憲赭 法 概 括 的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型 態躊 ...............................................................134<br />

二 、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條 款 的 自 然 法 性 格頴 傾 向 ........................................................135<br />

三 、 稅 捐頋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之 特顠 徵 不 符 ................................................136<br />

貳 、 對蹹 於 稅 捐頋 義 務珧 的 類詑 型 式 理 解 ..........................................................................136<br />

vii


論 文 目 錄<br />

一 、 基 本 權 佐 侵 入 的 觀義 點 ....................................................................................136<br />

二 、 由 人 民 負 擔趃 稅 捐頋 義 務珧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137<br />

三 、 由 國 家韑 給 付 義 務珧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138<br />

參珰 、 稅 捐頋 義 務珧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上 的 典 範 轉視 移 ..........................................................139<br />

第 六 節<br />

第 五 章<br />

第 一 節<br />

本 章 結 論 ..............................................................................141<br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趸 立 規 範 意 義 .................143<br />

論 證訥 基 礎 與犕 討玒 論 主 軸 ..........................................................143<br />

壹 、 論 證訥 基 礎 :ć 稅 捐頋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類詑 型 ....................................................143<br />

貳 、 對蹹 於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ĵ 依 法 律 Ķ 的 規 範 意 義 理 解 ..............................................144<br />

第 二 節<br />

大 法 官 解 釋 態躊 度 及 其 思 考 觀義 點 之 分 析 ..............................146<br />

壹 、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條 款 性 質賭 相 同 ......................................................146<br />

一 、 大 法 官 解 釋 之 觀義 點 ......................................................................................146<br />

二 、 特顠 別低 關詉 係 之 法 條 競 合 ..................................................................................147<br />

貳 、 比 例 原鞝 則 為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獨趸 具 之 規 範 內 涵 ..................................................149<br />

一 、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與犕 例 示 基 本 義 務珧 條 款 同 時頗 引 用 ..........................................149<br />

二 、 特顠 別低 引 用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比 例 原鞝 則 ..........................................................150<br />

參珰 、 直 接 以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為 適贅 用 依 據赼 ..................................................................151<br />

肆 、 關詉 於 大 法 官 解 釋 思 考 觀義 點 之 分 析 ..................................................................152<br />

伍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獨趸 立 規 範 意 義 ?Ĉ..................................................................152<br />

第 三 節<br />

法 律 概 念 之 形侫 式 與犕 實蹴 質賭 ......................................................154<br />

壹 、 法 律 概 念 理 解 上 的 困佷 惑 ..................................................................................154<br />

貳 、 法 律 概 念 理 解 上 的 對蹹 立 ..................................................................................155<br />

一 、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157<br />

( 一 ) 古 典 觀義 點 ...................................................................................................157<br />

( 二 ) 修鞈 正 理 論 之 觀義 點 .......................................................................................158<br />

二 、 法 律 概 念 同 一 性 理 論 ....................................................................................159<br />

( 一 ) 法 律 概 念 同 一 性 理 論 的 基 本 觀義 點 ...........................................................159<br />

( 二 ) 對蹹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的 批係 評 ...................................................................159<br />

viii


論 文 目 錄<br />

參珰 、 法 律 概 念 觀義 點 之 重 新 詮 釋 ..............................................................................160<br />

一 、 歷趜 史 觀義 點 之 詮 釋 ............................................................................................160<br />

( 一 ) 政 治 國 家韑 法 之 目 的 背 景 ...........................................................................160<br />

( 二 ) 對蹹 於 ĵ 法 Ķ 認狀 識訤 之 時頗 代 差韤 異 .......................................................................161<br />

二 、 實蹴 證訥 規 範 之 詮 釋 ── 以 德 國 基 本 法 第 二 ○ő 條 第 三 項 為 例 ........................162<br />

( 一 ) 法 與犕 正 義 理 念 ...........................................................................................162<br />

( 二 ) 正 義 理 念 之 拘 束俑 力 ...................................................................................163<br />

( 三 )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觀義 點 之 影 響 ...............................................................163<br />

三 、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之 詮 釋 ....................................................................................165<br />

( 一 ) 對蹹 於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重 新 詮 釋 ...........................................................165<br />

1. 類詑 型 觀義 點 :ć 平 等 原鞝 則 之 實蹴 踐賳 .......................................................................165<br />

2. 原鞝 則 與犕 規 則 觀義 點 :ć 比 例 原鞝 則 之 實蹴 踐賳 ...........................................................166<br />

(1) 規 則 預踣 設 之 安 置 命 題覹 .............................................................................166<br />

(2) 原鞝 則 立 論 、 法 外 空 間 與犕 法 未 規 範 空 間 之 辯 證訥 .......................................167<br />

(3) 原鞝 則 之 儘赊 可 能獢 實蹴 現 誡狁 命 性 與犕 衡 量 性 .....................................................168<br />

(4) 以 原鞝 則 之 觀義 點 作伿 為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的 理 性 結 構躬 .............................169<br />

( 二 ) 對蹹 於 法 律 概 念 同 一 性 理 論 重 新 詮 釋 .......................................................170<br />

肆 、 法 律 概 念 的 理 解 重 建 ......................................................................................171<br />

第 四 節<br />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結 構躬 與犕 解 構躬 ..............................................173<br />

壹 、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模 糊 面 貌狍 ..............................................................................173<br />

貳 、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類詑 型 辯 證訥 ..............................................................................174<br />

一 、 對蹹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概 念 式 理 解 ....................................................................174<br />

( 一 ) 憲赭 法 規 範 面 向 的 觀義 察蹸 ...............................................................................174<br />

( 二 ) 法 律 規 範 面 向 的 觀義 察蹸 ...............................................................................175<br />

二 、 對蹹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類詑 型 式 理 解 ....................................................................176<br />

參珰 、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水 平 面 向 之 憲赭 法 結 構躬 探 討玒 ......................................................177<br />

一 、 以 行 為 形侫 式 作伿 為 觀義 察蹸 基 準 ............................................................................177<br />

二 、 現 象 存 在 的 次 類詑 型 ........................................................................................178<br />

三 、 對蹹 現 象 存 在 次 類詑 型 的 確 認狀 ............................................................................179<br />

( 一 ) 制 憲赭 者 的 意 旨 ...........................................................................................179<br />

ix


論 文 目 錄<br />

( 二 ) 立 法 者 的 形侫 塑 ...........................................................................................179<br />

( 三 ) 司 法 審 查 的 態躊 度 .......................................................................................180<br />

四 、 類詑 型 正 義 的 困佷 惑 ............................................................................................181<br />

肆 、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垂 直 面 向 之 憲赭 法 結 構躬 探 討玒 ......................................................182<br />

一 、 以 授 權 之 規 範 源 作伿 為 觀義 察蹸 基 準 ....................................................................182<br />

二 、 立 法 衍 生 權 限 的 面 向 思 考 ............................................................................182<br />

( 一 ) 關詉 於 法 規 命 令 的 討玒 論 ...............................................................................182<br />

1. 法 規 命 令 之 意 義 .........................................................................................183<br />

2. 法 規 命 令 與犕 法 律 之 關詉 係 .............................................................................184<br />

3. 國 會 之 規 範 規 整超 權 限 .................................................................................185<br />

4. 實蹴 質賭 意 義 法 律 概 念 之 整超 全 思 考 .................................................................187<br />

( 二 ) 關詉 於 行 政 規 則 的 討玒 論 ...............................................................................188<br />

( 三 ) 關詉 於 職 權 命 令 的 討玒 論 ...............................................................................188<br />

三 、 憲赭 法 固 有 權 力 的 面 向 思 考 ............................................................................190<br />

( 一 ) 關詉 於 職 權 命 令 的 討玒 論 ...............................................................................190<br />

( 二 ) 關詉 於 行 政 規 則 的 討玒 論 ...............................................................................191<br />

伍 、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憲赭 法 結 構躬 之 解 構躬 可 能獢 性 探 討玒 ..................................................193<br />

一 、 以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為 基 礎 之 觀義 察蹸 ....................................................................193<br />

( 一 ) 以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為 出 發 點 .......................................................................193<br />

( 二 ) 法 規 命 令 之 無 效頒 與犕 不 存 在 ── 行 政 程 序侤 法 第 一 五 八 條 規 定 ...............194<br />

二 、 以 實蹴 質賭 類詑 型 觀義 點 為 基 礎 之 觀義 察蹸 ....................................................................194<br />

( 一 ) 以 類詑 型 之 觀義 點 出 發 ...................................................................................194<br />

( 二 ) 以 行 政 法 律 關詉 係 作伿 為 輔狕 助佔 觀義 點 ...............................................................195<br />

( 三 ) 行 政 程 序侤 法 第 一 五 八 條 規 定 之 詮 釋 .......................................................196<br />

三 、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之 解 構躬 可 能獢 性 ........................................................................197<br />

陸 、 二 元 規 範 源 思 考 模 式 ......................................................................................198<br />

第 五 節<br />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類詑 型 歸 屬 分 析 ..........................................201<br />

壹 、 問 題覹 提 出 ..........................................................................................................201<br />

貳 、 對蹹 於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本 體 之 觀義 察蹸 ......................................................................201<br />

一 、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要 件 面 向 觀義 察蹸 ....................................................................202<br />

x


論 文 目 錄<br />

二 、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效頒 力 面 向 觀義 察蹸 ....................................................................202<br />

參珰 、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類詑 型 歸 屬 ..............................................................................204<br />

一 、 憲赭 法 位 階 的 行 政 固 有 權 限 類詑 型 ?Ĉ................................................................204<br />

( 一 ) 職 權 命 令 ?Ĉ...............................................................................................204<br />

( 二 ) 行 政 規 則 ?Ĉ...............................................................................................206<br />

二 、 法 律 位 階 的 立 法 衍 生 權 限 類詑 型 ?Ĉ................................................................207<br />

三 、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歸 屬 類詑 型 之 應 然 圖蹙 像踽 ............................................................208<br />

第 六 節<br />

第 六 章<br />

第 一 節<br />

另 一 個鞄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疑牉 問 的 開 端牣 .......................................209<br />

稅 捐頋 基 本 權 佐 .............................................211<br />

稅 捐頋 義 務珧 於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中 典 範 轉視 移 的 論 證訥 ................211<br />

壹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獨趸 立 規 範 意 義 之 困佷 境蹜 ..............................................................211<br />

貳 、 稅 捐頋 究倏 竟 限 制 何 種牞 基 本 權 佐 ?Ĉ......................................................................212<br />

第 二 節<br />

關詉 於 稅 捐頋 權 佐 面 向 之 分 析 ...............................................213<br />

壹 、 稅 捐頋 正 義 之 思 考 觀義 點 ......................................................................................213<br />

貳 、 稅 捐頋 積 極 規 劃蹄 傾 向 之 規 範 層 級獇 思 考 觀義 點 ......................................................214<br />

一 、 法 律 規 範 層 次 思 考 ........................................................................................214<br />

二 、 法 律 規 範 層 次 思 考 之 盲 點 ............................................................................215<br />

三 、 憲赭 法 規 範 層 級獇 之 思 考 ....................................................................................216<br />

參珰 、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競 合 的 思 考 觀義 點 ......................................................................217<br />

一 、 基 本 權 佐 保 障狼 範 圍 之 競 合 ............................................................................217<br />

二 、 財 產 權 與犕 經 濟 生 存 權 的 競 合 關詉 係 ................................................................218<br />

三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作伿 為 財 產 權 之 特顠 別低 規 定 ........................................................219<br />

肆 、 稅 捐頋 權 佐 面 向 所 顯 示 之 意 義 ..........................................................................220<br />

第 三 節<br />

稅 捐頋 權 佐 之 憲赭 法 規 範 基 礎 ................................................221<br />

壹 、 基 本 權 佐 之 權 佐 屬 性 層 級獇 化 ..........................................................................221<br />

貳 、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的 承 載跩 與犕 補 充 功 能獢 ..................................................................221<br />

參珰 、 基 本 權 佐 侵 入 概 念 擴 張 之 思 考 ......................................................................222<br />

肆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作伿 為 稅 捐頋 基 本 權 佐 的 憲赭 法 規 範 基 礎 ......................................223<br />

xi


論 文 目 錄<br />

第 四 節<br />

第 七 章<br />

第 一 節<br />

本 章 結 論 ............................................................................225<br />

結 論 .............................................................227<br />

本 文 見倝 解 的 回 顧 ..................................................................227<br />

壹 、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憲赭 法 的 倫鞌 理 前 提 ......................................................................227<br />

貳 、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定 位 的 典 範 轉視 移 ......................................................................228<br />

參珰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獨趸 立 規 範 意 義 ......................................................................229<br />

肆 、 基 於 義 務珧 之 新 興 基 本 權 佐 型 態躊 ......................................................................231<br />

第 二 節<br />

關詉 於 本 文 論 證訥 基 礎 的 再 反 思 .............................................233<br />

xii


第 一 章 問 題 提 出<br />

第 一 章 問 題覹 提 出<br />

壹 、 研 究倏 動珩 機趙<br />

我侷 國 憲赭 法 第 二 章 標 題覹 為 :ćĵ 人 民 之 權 佐 義 務珧 Ķ,ā 其 中 第 十 九 條 規 定 :ćĵ 人 民 有<br />

依 法 律 納獉 稅 之 義 務珧 。Ķ 第 二 ○ő 條 規 定 :ćĵ 人 民 有 依 法 律 服 兵佋 役侭 之 義 務珧 。Ķ 第 二 一<br />

條 規 定 :ćĵ 人 民 有 受 國 民 教 育倘 之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Ķ 憲赭 法 用 語犾 為 ĵ 義 務珧 Ķ,ā 不 過跸 一 般獭 都<br />

習 稱牟 為 ĵ 基 本 義 務珧 Ķ 1 。 但伽 無 論 是 使 用 ĵ 義 務珧 Ķ 或 是 ĵ 基 本 義 務珧 Ķ 的 用 語犾 ,ā 在 文<br />

義 上 觀義 察蹸 ,ā 似 乎 顯 示 出 與犕 所 謂 的 ĵ 權 佐 Ķ 或 是 ĵ 基 本 權 佐 Ķ,ā 屬 於 完侖 全 不 同 的 概<br />

念 。<br />

我侷 們靽 再 進 一 步俞 嘗蹋 試 從 相 關詉 大 法 官 解 釋 的 看 法 ,ā 來 理 解 何 謂 憲赭 法 上 之 基 本 義<br />

務珧 。 例 如 釋 字 第 四 九 ○ő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認狀 為 :ćĵ... 保 護 人 民 生 命 和 財 產 等 基 本 權 佐<br />

乃 國 家韑 重 要 之 功 能獢 與犕 目 的 ,ā 而 此 功 能獢 與犕 目 的 之 達跲 成 ,ā 有 賴 於 人 民 對蹹 國 家韑 盡牏 其 應 盡牏<br />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ā 始 克佉 實蹴 現 。...。 2 Ķ 此 外 ,ā 蘇 俊 雄 大 法 官 於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之 協<br />

同 意 見倝 書頟 中 認狀 為 :ćĵ….. 從 歷趜 史 的 解 釋 方 法 可 能獢 認狀 為 ,ā 義 務珧 條 款 已 經 限 定 了 人 民 對蹹<br />

國 家韑 所 負 之 公 法 上 義 務珧 。 這 是 因 為 從 人 權 譜訣 系倐 之 發 展韙 而 言借 ,ā 人 民 居 於 『 被 動珩 地 位 ĺ<br />

的 義 務珧 條 款 ,ā 係 最 早 『 入 憲赭 ĺ 的 部 分 ,ā 其 積 極 之 意 義 在 於 以 憲赭 法 來 確 定 人 民 對蹹 國<br />

家韑 的 義 務珧 範 圍 ,ā 排 除珂 封 建 時頗 代 對蹹 人 民 的 若 干 不 合 理 要 求俠 …。 3 Ķ 而 吳佣 庚 大 法 官 亦<br />

針玸 對蹹 此 號 解 釋 提 出 協 同 意 見倝 書頟 :ćĵ… 按 憲赭 法 第 二 ○ő 條 至 第 二 一 條 所 規 定 之 三 種牞 義<br />

務珧 ,ā 在 性 質賭 上 屬 於 人 民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ā 係 制 憲赭 者 參珰 酌玶 各 國 憲赭 政 常 軌 及 制 憲赭 當 時頗 之 社<br />

會 環 境蹜 所 作伿 之 例 示 性 規 定 ,ā 上 述 三 個鞄 條 文 對蹹 人 民 之 義 務珧 並 無 列 舉 窮 盡牏 之 意 ,ā 若 謂<br />

人 民 之 義 務珧 僅 止 於 上 述 三 種牞 ,ā 則 社 會 秩猶 序侤 勢 必 無 法 維犁 繫訇 ,ā 甚 至 有 面 臨 解 構躬 之 危<br />

險 。…。 4 Ķ<br />

1<br />

例 如崇 李 惠酿 宗 於 其 著 作 《 憲 法 要稊 義 》 第 二 一 章鄓 之 章鄓 名峮 「 人 民岙 之 基 本岓 義 務 」, 參 閱 李 惠酿 宗 ,《 憲 法 要稊<br />

義 》, 三 版 ,2001 年 , 頁稰 383 以层 下 ; 陳鄉 新 民岙 之 《 中 華 民岙 國 憲 法 釋 論 》 第 十 四屶 節 之 節 名峮 「 人 民岙 的 基<br />

本岓 義 務 」, 參 閱 陳鄉 新 民岙 ,《 中 華 民岙 國 憲 法 釋 論 》, 修穑 正岗 四屶 版 ,2001 年 , 頁稰 174 以层 下 。 此 用岦 語 應 係 受<br />

到 德郔 國 法 的 影郓 響 , 德郔 國 威勾 瑪 憲 法 第 二 章鄓 之 標鄋 題 為厉 : 德郔 國 人 民岙 之 基 本岓 權 利 ( Grundrechte ) 與 基 本岓 義<br />

務 ( Grundpflichten ), 因峴 此 我 國 學 者 一 般 也 習 稱 「 基 本岓 權 利 」、「 基 本岓 義 務 」, 代 替 我 國 憲 法 的 用岦 語<br />

「 權 利 」、「 義 務 」。<br />

2<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11 期醸 。<br />

3<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2 期醸 。<br />

4<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2 期醸 。<br />

- 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觀義 察蹸 上 述 大 法 官 解 釋 的 看 法 ,ā 首靫 先 顯 示 出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兩 者 ,ā 與犕 我侷 們靽<br />

直 觀義 上 的 認狀 識訤 一 樣 ,ā 係 屬 於 兩 種牞 不 同 的 概 念 。 其 次 ,ā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淵 源 ,ā 係 基 於 人<br />

民 被 動珩 地 位 所 產 生 ,ā 並 且 憲赭 法 之 所 以 規 定 ,ā 主 要 是 希侣 望 排 除珂 一 些 不 合 理 的 義 務珧 型<br />

態躊 ,ā 換 言借 之 基 本 義 務珧 之 規 定 ,ā 寓 有 保 障狼 人 權 的 意 涵 。 此 外 ,ā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存 在 ,ā 主<br />

要 是 為 了 實蹴 現 基 本 權 佐 ,ā 因 此 基 本 義 務珧 本 身倧 具 有 一 種牞 目 的 性 與犕 功 能獢 性 的 色 彩 。 至<br />

於 ,ā 憲赭 法 所 明 示 的 三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大 法 官 認狀 為 只 是 例 示 規 定 ,ā 而 非 表 示 人 民<br />

僅 負 擔趃 這 三 種牞 義 務珧 。<br />

不 過跸 ,ā 上 述 這 些 看 法 ,ā 似 乎 也 無 法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此 一 概 念 ,ā 提 供 我侷 們靽 更俐 多 法 學赩<br />

上 的 認狀 識訤 。 我侷 們靽 無 法 了 解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價猜 值靹 何 在 ?Ĉ 倘鞆 若 認狀 為 基 本 義 務珧 具 有<br />

實蹴 現 基 本 權 佐 之 功 能獢 ,ā 試 問 此 一 功 能獢 在 法 學赩 上 的 操趀 作伿 為 何 ?Ĉ 換 言借 之 ,ā 從 這 些 有 限<br />

的 論 據赼 中 ,ā 我侷 們靽 無 法 充 分 認狀 識訤 基 本 義 務珧 究倏 竟 與犕 法 規 範 體 系倐 的 關詉 聯 為 何 ?Ĉ 亦 無 法 明<br />

瞭 基 本 義 務珧 究倏 竟 是 以 何 種牞 法 學赩 方 法 ,ā 與犕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產 生 連 結 ?Ĉ 更俐 無 法 理 解<br />

憲赭 法 上 例 示 或 概 括 基 本 義 務珧 條 款 ,ā 其 憲赭 法 上 之 規 範 定 位 為 何 ?Ĉ 基 於 這 些 疑牉 惑 ,ā 促<br />

使 本 論 文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此 一 命 題覹 ,ā 產 生 研 究倏 的 興 趣賱 。 而 在 論 文 的 思 考 順 序侤 上 ,ā 主<br />

要 也 是 以 上 述 一 連 串 的 困佷 惑 ,ā 作伿 為 論 文 整超 體 論 證訥 上 的 思 考 脈獡 絡 。 期 盼 經 由 本 論 文<br />

之 分 析 ,ā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規 範 意 義 ,ā 能獢 夠 產 生 更俐 明 確 與犕 更俐 合 理 的 認狀 識訤 。<br />

貳 、 研 究倏 範 圍 與犕 研 究倏 方 法<br />

關詉 於 ĵ 基 本 義 務珧 之 研 究倏 Ķ 此 一 主 標 題覹 而 言借 ,ā 本 論 文 在 研 究倏 範 圍 上 ,ā 可 概 分 為<br />

三 個鞄 研 究倏 的 脈獡 絡 。 首靫 先 ,ā 針玸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法 規 範 體 系倐 之 關詉 聯 性 ,ā 進 行 理 念 史 上 的<br />

分 析 。 其 次 ,ā 針玸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於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上 的 正 當 性 ,ā 進 行 規 範 意 義 上 的 理 解 。<br />

最 後 ,ā 則 綜牴 合 前 述 研 究倏 之 成 果 ,ā 嘗蹋 試 探 討玒 在 一 個鞄 以 基 本 權 佐 為 核頤 心 的 憲赭 法 規 範 體<br />

系倐 中 ,ā 基 本 義 務珧 究倏 竟 應 以 何 種牞 面 貌狍 呈佤 現 ,ā 始 符 合 法 學赩 方 法 上 的 認狀 識訤 。<br />

本 論 文 之 副珥 標 題覹 為 ĵ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 Ķ,ā 因 此 本 論 文 於 完侖 成 主 標 題覹 之 分<br />

析 後 ,ā 將 運跮 用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的 理 解 ,ā 以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作伿 為 思 考 的 對蹹 象 ,ā 針玸 對蹹<br />

稅 捐頋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規 範 體 系倐 中 ,ā 所 應 有 之 規 範 價猜 值靹 進 行 論 證訥 。 希侣 望 經 由 ĵ 稅 捐頋 義 務珧 Ķ<br />

此 一 命 題覹 之 反 思 ,ā 與犕 本 論 文 之 主 標 題覹 相 互 呼 應 ,ā 以 整超 全 理 論 與犕 現 實蹴 所 可 能獢 產 生 的<br />

落 差韤 。 至 於 選 擇赾 稅 捐頋 義 務珧 作伿 為 本 論 文 之 研 究倏 對蹹 象 ,ā 主 要 的 原鞝 因 在 於 ,ā 相 較跨 於 其 他<br />

以 勞 動珩 為 基 礎 的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此 種牞 以 金 錢 為 標 的 的 給 付 義 務珧 型 態躊 ,ā 實蹴 構躬 成 了 現 今 社<br />

會 福 佐 國 家韑 財 政 收 入 的 主 要 供 應 源 5 。 此 外 ,ā 貨 幣蹾 經 濟 的 產 生 ,ā 於 人 與犕 財 產 之 間 ,ā<br />

5<br />

參 閱 葛 克 昌 ,〈 社 會 福 利 給 付屃 與 租 稅 正岗 義 〉, 收 於 : 葛 克 昌 ,《 國 家窚 學 與 國 家窚 法 --- 社 會 國 、 租 稅<br />

- 2 -


第 一 章 問 題 提 出<br />

產 生 了 一 種牞 中 介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 ,ā 而 排 除珂 了 原鞝 本 自 然 經 濟 時頗 期 人 身倧 性 與犕 地 域 性 的 聯<br />

繫訇 。 由 此 觀義 之 ,ā 貨 幣蹾 經 濟 一 方 面 具 有 非 人 格頴 性 ,ā 但伽 是 他 方 面 卻 提 高珉 了 人 格頴 的 獨趸 立<br />

與犕 自 主 6 。 質賭 言借 之 ,ā 金 錢 實蹴 具 有 雙覯 重 性 格頴 ,ā 一 方 面 以 給 付 貨 幣蹾 之 方 式 取 代 人 身倧 義<br />

務珧 ,ā 具 有 解 放 的 性 格頴 ;Ć 他 方 面 ,ā 由 於 金 錢 亦 表 彰躆 一 種牞 權 佐 的 價猜 值靹 ,ā 所 以 金 錢 給 付<br />

義 務珧 仍 然 屬 於 一 種牞 對蹹 於 權 佐 的 侷 限 。 不 過跸 ,ā 以 今 日 而 言借 ,ā 金 錢 給 付 之 義 務珧 ── 尤<br />

其 是 納獉 稅 義 務珧 ── 實蹴 已 構躬 成 個鞄 人 與犕 國 家韑 之 間 的 必 然 聯 繫訇 性 。 因 此 ,ā 本 論 文 認狀 為 思<br />

考 基 本 義 務珧 此 一 主 題覹 時頗 ,ā 以 稅 捐頋 義 務珧 作伿 為 現 實蹴 面 的 具 體 化 事 例 ,ā 應 具 有 研 究倏 上 的<br />

實蹴 益 。<br />

由 於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之 研 究倏 ,ā 涉顎 及 概 念 之 共 時頗 性 分 析 與犕 觀義 念 之 歷趜 時頗 性 發 展韙 ,ā 尤 其<br />

特顠 別低 重 視 歷趜 史 場 域 發 展韙 之 思 想 變 遷贉 的 理 解 。 因 此 ,ā 本 論 文 採 用 ĵ 文 獻詿 分 析 法 Ķ 作伿<br />

為 研 究倏 之 主 要 方 法 ,ā 對蹹 於 本 論 文 之 主 題覹 ,ā 希侣 望 藉 由 同 一 時頗 期 、 同 一 情 境蹜 下 對蹹 於 基<br />

本 義 務珧 概 念 的 理 解 ,ā 以 及 不 同 時頗 期 、 不 同 情 境蹜 下 基 本 義 務珧 理 念 史 發 展韙 的 觀義 察蹸 ,ā 作伿<br />

為 思 考 與犕 論 證訥 的 基 礎 。 至 於 選 擇赾 文 獻詿 方 面 ,ā 筆 者 於 蒐犥 集 資 料頔 時頗 發 現 ,ā 關詉 於 基 本 義<br />

務珧 之 研 究倏 ,ā 在 中 文 文 獻詿 方 面 而 言借 ,ā 可 說狄 是 相 當 的 貧 乏 7 。 尤 其 是 關詉 於 基 本 權 佐 與犕<br />

基 本 義 務珧 兩 者 之 關詉 聯 性 ,ā 在 我侷 國 似 乎 還 缺獌 乏 深 度 的 討玒 論 8 。 因 此 ,ā 本 論 文 關詉 於 基<br />

本 義 務珧 的 討玒 論 ,ā 多 以 德 文 文 獻詿 為 主 要 參珰 考 資 料頔 。<br />

而 選 擇赾 德 文 文 獻詿 作伿 為 研 究倏 之 素獂 材俔 ,ā 尚 有 兩 個鞄 理 由 ,ā 第 一 個鞄 理 由 ,ā 由 於 德 國 國<br />

家韑 法 學赩 對蹹 於 義 務珧 理 念 與犕 法 的 關詉 聯 性 此 一 命 題覹 ,ā 無 論 就 討玒 論 觀義 點 之 形侫 式 或 是 討玒 論 內<br />

容韕 之 實蹴 質賭 而 言借 ,ā 均佾 俱鞂 已 形侫 成 了 一 個鞄 內 容韕 豐覍 沛俧 的 思 想 史 場 域 ,ā 因 此 透 過跸 對蹹 其 作伿 理 念<br />

史 式 的 考 察蹸 ,ā 將 完侖 整超 的 理 解 義 務珧 理 念 之 思 想 變 遷贉 與犕 發 展韙 。 第 二 個鞄 理 由 ,ā 由 於 我侷 國<br />

憲赭 法 本 文 第 二 章 的 標 題覹 為 ĵ 人 民 之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Ķ,ā 就 憲赭 法 之 形侫 式 意 義 而 言借 ,ā 在 前<br />

提 上 並 不 生 基 本 義 務珧 是 否佞 屬 於 憲赭 法 上 概 念 的 疑牉 慮 。 反 觀義 德 國 基 本 法 之 本 文 ,ā 形侫 式<br />

上 而 言借 與犕 我侷 國 不 同 9 ,ā 其 第 一 章 的 標 題覹 僅 為 ĵ 基 本 權 佐 Ķ,ā 因 此 在 解 釋 過跸 程 中 所 可<br />

能獢 面 臨 的 論 證訥 層 次 ,ā 應 該 更俐 具 有 廣 角倞 性 與犕 啟 發 性 。 況 且 關詉 於 個鞄 人 在 群 體 、 國 家韑 中<br />

國 與 法 治 國 理 念 》, 初 版 ,1996 年 , 頁稰 48 以层 下 。<br />

6<br />

參 閱 Georg Simmel 著 , 劉邟 小 楓 ( 選 編 ), 顧 仁 明 ( 譯 ),〈 現 代 文尠 化 中 的 金 錢 〉, 收 於 :《 金 錢 、 性 別 、<br />

現 代 生岥 活卺 風稱 格 》, 初 版 ,2001 年 , 頁稰 3 以层 下 。<br />

7<br />

學 者 葛 克 昌 於 1990 年 發 表 之 〈 人 民岙 有 依 法 律匛 納 稅 之 義 務 --- 以层 大 法 官 會 議 解 釋 為厉 中 心尚 〉, 係 少 數鄁<br />

以层 納 稅 基 本岓 義 務 為厉 主尾 題 , 發 表 之 專 論 , 參 閱 葛 克 昌 ,〈 人 民岙 有 依 法 律匛 納 稅 之 義 務 --- 以层 大 法 官 會 議<br />

解 釋 為厉 中 心尚 〉( 上 )、( 下 ),《 台屲 大 法 學 論 叢 》, 第 19 卷 , 第 1 期醸 / 第 2 期醸 ,1990 年 1 月尦 / 6 月尦 。 該 文尠<br />

現 收 於 : 葛 克 昌 ,《 稅 法 基 本岓 問 題 --- 財 政十 憲 法 篇 》, 初 版 ,1996 年 , 頁稰 45 以层 下 。 不 過 全峖 面稫 性 介 紹<br />

基 本岓 義 務 之 文尠 獻 , 則 似 乎屁 並 不 多峿 見 。<br />

8<br />

參 閱 蘇 永岛 欽釓 ,〈 試 釋 違 憲 〉,《 台屲 大 法 學 論 叢 》, 第 24 卷 , 第 2 期醸 ,1995 年 6 月尦 , 頁稰 215 註 22。<br />

9<br />

如崇 果 與 威勾 瑪 憲 法 相厴 比尬 較 , 德郔 國 基 本岓 法 在峹 形 式 上 未 採 用岦 威勾 瑪 憲 法 的 基 本岓 義 務 清 單酀 , 憲 法 體殱 例 上 僅<br />

保 留 基 本岓 權 利 章鄓 節 , 參 閱 本岓 論 文尠 第 二 章鄓 第 五 節 。<br />

- 3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所 具 有 地 位 與犕 圖蹙 像踽 ,ā 本 屬 人 類詑 文 明 發 展韙 上 的 共 同 課 題覹 ,ā 其 實蹴 並 非 如 其 他 社 會 制 度<br />

結 構躬 ,ā 有 所 謂 的 ĵ 外 國 法 制 繼 受 Ķ 之 問 題覹 。 基 於 這 樣 的 信 念 ,ā 雖 然 在 研 究倏 素獂 材俔 上<br />

屬 於 一 種牞 外 國 法 思 想 的 討玒 論 ,ā 但伽 是 本 論 文 並 非 基 於 引 介 外 國 法 制 而 欲 加 以 繼 受 的<br />

研 究倏 動珩 機趙 ,ā 而 是 企 圖蹙 藉 由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ā 對蹹 於 此 一 問 題覹 脈獡 絡 所 形侫 成 的 豐覍 富 言借 說狄<br />

場 域 ,ā 來 陳 述 一 個鞄 以 ĵ 人 Ķ 作伿 為 主 題覹 的 法 學赩 思 考 過跸 程 。<br />

參珰 、 論 文 的 架 構躬 與犕 章 節 安 排<br />

這 篇 論 文 ,ā 在 架 構躬 上 分 為 七 章 ,ā 關詉 於 架 構躬 與犕 章 節 的 安 排 ,ā 簡 述 於 下 。<br />

第 一 章 、ĵ 問 題覹 提 出 Ķ,ā 主 要 交 代 本 論 文 之 寫 作伿 動珩 機趙 、 研 究倏 範 圍 、 研 究倏 方 法 以<br />

及 簡 介 論 文 架 構躬 與犕 各 章 之 安 排 。<br />

第 二 章 、ĵ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法 的 關詉 聯 性 Ķ,ā 本 章 嘗蹋 試 以 理 念 史 的 角倞 度 ,ā 檢 視 德 國 學赩<br />

界 關詉 於 義 務珧 理 念 與犕 法 之 關詉 聯 性 ,ā 在 時頗 間 上 主 要 係 以 德 國 威 瑪牅 共 和 時頗 期 為 中 心 ,ā 分<br />

別低 溯 及 之 前 的 帝 國 時頗 代 與犕 之 後 的 基 本 法 時頗 代 ,ā 以 鉅踐 觀義 的 視 野 從 事 一 種牞 歷趜 史 場 域 的<br />

理 念 史 觀義 察蹸 。 討玒 論 內 容韕 著 重 於 觀義 察蹸 義 務珧 理 念 之 倫鞌 理 性 格頴 ,ā 是 否佞 與犕 法 體 系倐 相 容韕 ?Ĉ<br />

第 三 章 、ĵ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Ķ,ā 主 要 以 德 國 基 本 法 ,ā 未 延 續 威 瑪牅 憲赭 法<br />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之 制 憲赭 態躊 度 ,ā 作伿 為 討玒 論 之 起玠 點 ,ā 強 調 應 以 憲赭 法 發 展韙 史 之 觀義 點 進 行 對蹹<br />

憲赭 法 之 理 解 。 討玒 論 之 重 點 在 於 :ć 基 本 義 務珧 於 憲赭 法 中 ,ā 究倏 竟 以 何 種牞 面 貌狍 存 在 ?Ĉ 以 及<br />

其 存 在 之 正 當 性 為 何 ?Ĉ<br />

第 四 章 、ĵ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的 典 範 轉視 移 Ķ,ā 本 章 首靫 先 分 析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之 關詉 係 ,ā 作伿<br />

為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定 性 的 思 考 基 礎 。 然 後 進 一 步俞 循 著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上 的 分 析 ,ā 探<br />

尋 符 合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本 質賭 的 辯 證訥 觀義 點 。 最 後 ,ā 綜牴 合 這 些 論 證訥 ,ā 思 考 與犕 理 解 在 一 個鞄 以<br />

基 本 權 佐 為 核頤 心 的 規 範 體 系倐 中 ,ā 經 過跸 辯 證訥 過跸 程 統 一 後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ā 究倏 竟 呈佤 現 出 什<br />

麼猕 樣 的 面 貌狍 ?Ĉ 在 方 法 論 上 則 運跮 用 法 詮 釋 學赩 的 觀義 點 思 考 ,ā 並 透 過跸 基 本 義 務珧 行 為 傾 向<br />

之 分 析 ,ā 作伿 為 基 本 義 務珧 典 範 轉視 移 的 論 證訥 依 據赼 。<br />

第 五 章 、ĵ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趸 立 規 範 意 義 Ķ,ā 本 章 嘗蹋 試 對蹹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ĵ 法<br />

律 Ķ 進 行 理 解 ,ā 以 釐覝 清 其 於 憲赭 法 規 範 體 系倐 上 ,ā 是 否佞 具 有 獨趸 立 之 規 範 意 義 ?Ĉ 論 證訥 之<br />

重 心 著 重 於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上 的 分 析 。<br />

第 六 章 ,āĵ 稅 捐頋 基 本 權 佐 Ķ,ā 本 章 嘗蹋 試 探 尋 稅 捐頋 義 務珧 之 背 後 ,ā 是 否佞 隱 含佳 了 某 種牞<br />

權 佐 的 性 質賭 ?Ĉ 此 一 論 證訥 ,ā 主 要 是 為 了 證訥 立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具 有 獨趸 立 之 規 範 意 義 。<br />

第 七 章 、ĵ 結 論 Ķ,ā 綜牴 合 上 述 之 分 析 與犕 論 證訥 ,ā 本 論 文 認狀 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具 有 獨趸<br />

立 之 規 範 意 義 ,ā 並 且 就 納獉 稅 者 權 佐 保 障狼 而 言借 ,ā 提 供 了 憲赭 法 上 的 規 範 依 據赼 。<br />

- 4 -


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法 的 關詉 聯 性<br />

第 一 節 一 個鞄 歷趜 史 場 域 的 觀義 察蹸<br />

近 代 ,ā 西 方 國 家韑 學赩 與犕 法 學赩 的 思 考 脈獡 絡 ,ā 主 要 是 以 自 然 權 佐 與犕 人 權 作伿 為 基 礎 ,ā<br />

建 構躬 以 基 本 權 佐 為 核頤 心 的 規 範 體 系倐 。 至 於 義 務珧 之 概 念 ,ā 固 然 具 有 悠 久 的 歷趜 史 傳<br />

統 ,ā 由 於 一 般獭 認狀 為 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思 考 體 系倐 對蹹 立 之 緣 故 ,ā 因 此 所 謂 人 民 基 本 義 務珧<br />

( Grundpflicht ) 之 課 題覹 ,ā 很 自 然 地 長 時頗 間 呈佤 現 著 隱 蔽 狀 態躊 ( Schattendasein )。 不 過跸 ,ā<br />

倘鞆 若 因 此 斷 言借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ā 在 實蹴 定 憲赭 法 規 定 上 而 言借 ,ā 是 一 種牞 事 實蹴 自 明 的 現<br />

象 ,ā 從 而 捨 棄 關詉 於 義 務珧 概 念 的 討玒 論 ,ā 其 實蹴 也 是 一 種牞 有 瑕 疵 的 論 點 。<br />

因 為 就 現 象 自 身倧 而 觀義 ,ā 其 本 係 身倧 處 於 一 種牞 緊牸 張 關詉 係 的 狀 態躊 ,ā 而 此 一 緊牸 張 關詉 係<br />

主 要 是 導赫 因 於 本 質賭 所 具 有 的 不 成 熟 性 格頴 所 致 。 由 於 ,ā 一 直 隱 蔽 的 本 質賭 並 未 被 完侖 整超<br />

地 揭 示 出 來 ,ā 所 以 本 質賭 與犕 現 象 將 始 終 保 持 著 矛 盾 與犕 緊牸 張 的 聯 繫訇 。 質賭 言借 之 ,ā 一 個鞄 不<br />

成 熟 的 現 象 也 就 不 可 能獢 成 為 一 個鞄 成 功 的 現 象 1 。 如 果 將 此 種牞 思 考 模 式 ,ā 置 放 於 實蹴<br />

定 憲赭 法 之 場 域 ( Schauplatz ) 加 以 觀義 察蹸 ,ā 我侷 們靽 會 發 現 實蹴 定 憲赭 法 所 規 定 的 語犾 句 ,ā 並 無<br />

法 完侖 全 涵 蓋犡 憲赭 法 整超 體 性 的 實蹴 質賭 規 範 意 義 ,ā 而 是 僅 僅 在 憲赭 法 規 範 與犕 生 活 事 實蹴 之 間 ,ā<br />

呈佤 現 出 一 種牞 不 成 熟 的 規 範 現 象 而 已 2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具 有 傳 統 上 、 倫鞌 理 道跰 德 上 、 自<br />

然 法 上 與犕 哲鞦 學赩 上 牢俿 固 基 礎 的 義 務珧 概 念 ,ā 並 無 法 憑赮 空 自 我侷 們靽 的 思 考 脈獡 絡 中 消顆 失 ,ā 而<br />

完侖 全 不 加 以 考 慮 。<br />

所 以 ,ā 倘鞆 若 想 要 評 價猜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意 義 為 何 ?Ĉ 似 乎 不 應 該 一 開 始 即佘 完侖<br />

全 陷 入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之 思 考 模 式 ,ā 而 將 義 務珧 概 念 作伿 侷 限 性 的 理 解 。 因 此 ,ā 本 論 文<br />

首靫 先 將 回 歸 於 理 念 史 背 景 ( ideengeschichtlicher Hintergrund ) 來 思 考 這 個鞄 問 題覹 ,ā 嘗蹋<br />

試 藉 由 義 務珧 概 念 在 歷趜 史 場 域 中 的 變 遷贉 過跸 程 ,ā 運跮 用 憲赭 法 發 展韙 史 ( Verfassungsent-<br />

1<br />

參 閱 Ernst Bloch 等 著 ,L. J. Pongratz( 編 ), 張 慎 等 ( 譯 ),《 德郔 國 著 名峮 哲穯 學 家窚 自 述稖 》, 上 冊屏 , 初 版 ,<br />

2002 年 , 頁稰 6。<br />

2<br />

關 於 此 種 法 規 範 自 身 結 構 的 問 題 , 近 來 有 學 者 以层 規 範 縫 隙遶 ( normative gaps ) 此 一 概 念 加展 以层 說<br />

明 , 初 步 理 論 模鄍 型勨 的 提醚 出屒 者 是半 學 者 顏 厥鄰 安崎 , 其 對 規 範 縫 隙遶 的 初 步 定 義 : 規 範 縫 隙遶 是半 對 規 範 邀 域 完<br />

美秙 性 之 不 可屣 能 性 的 諸 展窢 現 形 式 , 氏尮 認 為厉 甚原 至 可屣 將 規 範 性 這 個積 概 念 理 解 為厉 一 個積 縫 隙遶 問 題 。 就酧 此 , 參<br />

閱 顏 厥鄰 安崎 ,〈 公 共峗 理 性 與 法 律匛 論 理 〉,《 政十 治 與 社 會 哲穯 學 評 論 》, 第 8 期醸 ,2004 年 3 月尦 , 頁稰 12 以层 下 。<br />

此 外屸 , 筆 者 認 為厉 由岩 學 者 林 立岷 所 著 《 法 學 方尣 法 與 德郔 沃 金 》 一 書 中 , 似 亦岿 可屣 發 現 指匸 涉 問 題 的 類 似 性 ,<br />

林 立岷 在峹 該 書 中 以层 維 根 斯醬 坦 ( Ludwig Wittgenstein ) 的 分 析 哲穯 學 為厉 基 礎 , 對 法 規 範 封匆 閉鄆 而 又 不 完 美秙 的<br />

特 性 , 以层 及 對 於 美秙 國 法 理 學 者 Ronald Dworkin 所 提醚 出屒 的 唯 一 正岗 解 ( the only right answer ) 思匠 考 , 進<br />

行 全峖 面稫 性 的 分 析 , 其 結 論 亦岿 指匸 出屒 法 規 範 本岓 身 結 構 上 崊 在峹 著 內 在峹 與 外屸 在峹 上 的 詮 釋 界厢 限稧 , 參 閱 林 立岷 ,<br />

《 法 學 方尣 法 與 德郔 沃 金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209 以层 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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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wicklungsgeschichte ) 的 評 價猜 眼 光 ,ā 針玸 對蹹 義 務珧 概 念 與犕 法 的 關詉 聯 性 ,ā 重 新 加 以 檢 視 與犕<br />

觀義 察蹸 3 。 對蹹 此 ,ā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對蹹 於 義 務珧 概 念 與犕 法 的 關詉 聯 性 此 一 命 題覹 ,ā 迭 經 百 年<br />

的 持 續 討玒 論 ,ā 無 論 就 討玒 論 觀義 點 之 形侫 式 或 是 討玒 論 內 容韕 之 實蹴 質賭 而 言借 ,ā 均佾 俱鞂 已 形侫 成 了 一<br />

個鞄 內 容韕 豐覍 沛俧 的 思 想 史 場 域 ,ā 足倦 供 作伿 為 思 考 此 一 問 題覹 上 的 借靺 鏡註 。 因 此 ,ā 本 論 文 首靫 先<br />

將 循 此 一 思 想 史 的 脈獡 絡 ,ā 嘗蹋 試 進 行 觀義 察蹸 與犕 評 價猜 ,ā 期 盼 透 過跸 思 想 史 脈獡 絡 的 分 析 ,ā 能獢<br />

夠 對蹹 於 義 務珧 概 念 與犕 法 的 關詉 聯 性 ,ā 有 較跨 深 入 與犕 準 確 的 認狀 識訤 。 並 且 進 一 步俞 將 此 理 解 ,ā<br />

作伿 為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規 範 定 位 的 先 前 理 解 ( Vorverständnis ) 4 。<br />

3<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85 f.<br />

4<br />

參 閱 Karl Larenz 著 , 陳鄉 愛 娥窓 ( 譯 ),《 法 學 方尣 法 論 》, 初 版 三 刷 ,2001 年 , 頁稰 97;Reinhold Zippelius,<br />

Rechtsphilosophie, 3. Aufl., 1994, S. 116 f.<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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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第 二 節 徘 徊 於 道跰 德 與犕 法 之 間 的 義 務珧 概 念<br />

壹 、 法 義 務珧 概 念 的 模 糊 面 貌狍<br />

首靫 先 ,ā 值靹 得 注 意 的 是 德 國 哲鞦 學赩 家韑 Samuel Pufendorf 的 自 然 法 學赩 說狄 。Pufendorf<br />

在 1673 年 的 著 作伿 《 根頨 據赼 自 然 法 論 人 和 公 民 的 義 務珧 Į( „ De officio hominis et civis<br />

prout ipsi praescribuntur lege naturali libri duo “ ) 中 認狀 為 ,ā 人 具 有 兩 個鞄 面 向 :ć 一 方 面<br />

是 自 私倌 的 面 向 ,ā 為 了 自 身倧 之 佐 益 ,ā 總 想 損 害韐 他 人 ;Ć 另 一 方 面 則 是 懦 弱韪 無 助佔 的 面 向 ,ā<br />

因 此 基 於 自 我侷 保 存 ,ā 而 渴 望 社 會 的 建 立 。 在 這 個鞄 基 礎 上 ,āPufendorf 建 立 了 一 種牞<br />

與犕 上 帝 法 徹躇 底 分 離覭 的 自 然 義 務珧 體 系倐 ;Ć 也 就 是 說狄 對蹹 上 帝 的 義 務珧 與犕 宗 教 有 關詉 ,ā 而 對蹹 人<br />

自 身倧 之 義 務珧 ,ā 則 僅 僅 屬 於 道跰 德 層 面 的 問 題覹 5 。 其 次 ,ā 學赩 者 Johann Georg Heinrich<br />

Feder 亦 於 其 著 作伿 中 明 確 的 表 達跲 出 ĵ『 人 ĺ 的 各 種牞 權 佐 與犕 各 種牞 義 務珧 Ķ 的 看 法 6 。<br />

觀義 察蹸 這 些 思 想 史 上 較跨 早 期 的 觀義 點 ,ā 我侷 們靽 發 現 其 存 在 著 一 個鞄 共 同 的 思 考 基 礎 :ć<br />

均佾 將 義 務珧 概 念 侷 限 在 道跰 德 ( Moral ) 或 者 是 倫鞌 理 學赩 ( Ethik ) 的 範 疇觸 之 內 。 而 此 一 對蹹 義<br />

務珧 概 念 定 位 的 基 本 觀義 點 ,ā 也 對蹹 於 其 後 之 學赩 說狄 發 展韙 產 生 相 當 程 度 地 影 響 。 舉 例 而<br />

言借 ,ā 學赩 者 Georg Jellinek 仍 然 認狀 為 義 務珧 概 念 應 屬 於 倫鞌 理 學赩 的 範 疇觸 ,ā 因 此 在 現 代 法<br />

學赩 文 獻詿 中 ,ā 對蹹 於 義 務珧 概 念 缺獌 乏 深 入 的 探 討玒 ,ā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現 象 7 。 而 學赩 者 Hans<br />

Kelsen 也 贊訬 同 這 種牞 看 法 。Kelsen 指 出 ,ā 主 觀義 權 佐 之 概 念 及 其 與犕 法 規 範 之 關詉 係 ,ā 必<br />

然 將 獲 得 深 入 的 研 究倏 ;Ć 至 於 與犕 之 相 對蹹 應 地 ,ā 主 觀義 法 義 務珧 之 概 念 則 幾 乎 無 人 問 津 8 。<br />

直 到 今 日 ,ā 此 種牞 思 考 模 式 其 實蹴 並 沒俯 有 多 大 的 改俌 變 。<br />

對蹹 現 代 法 學赩 所 強 調 的 法 權 理 論 而 言借 ,ā 誠 如 哲鞦 學赩 家韑 Hans Welzel 所 擔趃 憂 的 ,ā 義<br />

務珧 概 念 往 往 形侫 成 了 一 種牞 法 權 障狼 礙觽 ( Rechtsklippe ) 或 者 說狄 是 一 種牞 法 權 困佷 境蹜 ( Rechtsverlegenheit<br />

) 9 。 不 過跸 ,ā 儘赊 管牤 義 務珧 概 念 之 定 義 及 其 結 構躬 ,ā 必 定 會 造 成 其 與犕 法 權 體 系倐<br />

聯 繫訇 的 巨 大 困佷 難詋 性 ,ā 但伽 是 如 果 因 此 而 完侖 全 放 棄 討玒 論 義 務珧 此 一 命 題覹 ,ā 則 恐韱 將 截躒 斷 西<br />

5<br />

參 閱 Arthur Kaufmann 著 , 鄭 永岛 流却 ( 譯 ),〈 歷 史屰 商 談 〉, 收 於 :Arthur Kaufmann/ Winfried Hassemer<br />

( 編 ), 鄭 永岛 流却 ( 譯 ),《 當 代 法 哲穯 學 與 法 律匛 理 論 導 論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83。<br />

6<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59.<br />

7<br />

參 閱 Georg Jellinek, System der subjektiven öffentlichen Rechte, 2. Aufl., 1905, Neudruck 1919, S.<br />

196,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86.<br />

8<br />

參 閱 Hans Kelsen, Hauptprobieme der Staatsrechtslehre, 2. Aufl., 1923, unveränderter Neudruck<br />

1960, S.312,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br />

986.<br />

9<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87.<br />

- 7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方 法 學赩 傳 統 之 重 要 發 展韙 軌 跡 10 。 就 此 ,ā 雖 然 大 多 數 法 學赩 者 並 未 將 ĵ 法 義 務珧 Ķ( Rechtspflicht<br />

) 理 解 為 多 餘 的 概 念 ,ā 但伽 是 由 於 缺獌 乏 進 一 步俞 的 論 證訥 ,ā 致 使 法 義 務珧 此 概 念 的<br />

外 延 ,ā 仍 然 呈佤 現 模 糊 與犕 不 清 楚 的 面 貌狍 。 主 要 的 原鞝 因 在 於 ,ā 一 開 始 就 將 義 務珧 概 念 界<br />

定 為 倫鞌 理 學赩 上 的 命 題覹 ,ā 因 而 於 探 討玒 義 務珧 概 念 與犕 法 之 間 的 關詉 聯 性 時頗 ,ā 往 往 將 兩 者 分<br />

開 加 以 觀義 察蹸 之 故 。 由 於 此 種牞 思 考 模 式 無 法 清 楚 的 理 解 雙覯 方 互 相 滲軖 透 的 過跸 程 ,ā 所 以<br />

必 然 會 造 成 對蹹 於 法 義 務珧 概 念 理 解 上 的 模 糊 性 ,ā 並 且 形侫 成 義 務珧 概 念 與犕 法 體 系倐 的 絕<br />

緣 。 因 此 關詉 於 這 個鞄 問 題覹 的 澄 清 ,ā 必 須 針玸 對蹹 法 義 務珧 概 念 本 身倧 的 倫鞌 理 性 色 彩 ,ā 作伿 進 一<br />

步俞 的 觀義 察蹸 與犕 思 考 。<br />

貳 、 法 義 務珧 概 念 的 倫鞌 理 性 色 彩<br />

針玸 對蹹 ĵ 法 義 務珧 Ķ 這 個鞄 名 詞 的 意 義 ,ā 就 命 題覹 結 構躬 上 的 認狀 知 層 面 而 觀義 ,ā 法 學赩 家韑 與犕<br />

法 哲鞦 學赩 家韑 似 乎 具 有 廣 泛 的 意 見倝 一 致 性 。 此 一 認狀 知 層 面 ,ā 就 是 將 法 義 務珧 理 解 為 某 種牞<br />

關詉 係 ( Beziehung ) 的 存 在 。 也 就 是 說狄 ,ā 法 義 務珧 可 能獢 是 存 在 於 個鞄 人 之 間 或 者 法 人 內<br />

部 的 機趙 關詉 之 間 ,ā 受 到 法 規 範 要 求俠 、 指 示 的 一 種牞 關詉 係 。 就 此 ,ā 法 義 務珧 在 性 質賭 上 被 認狀<br />

為 是 某 種牞 法 秩猶 序侤 的 狀 態躊 ,ā 或 是 詮 釋 為 一 種牞 法 規 範 適贅 用 的 結 果 現 象 。<br />

但伽 是 ,ā 就 認狀 識訤 的 條 件 而 言借 ,āĵ 義 務珧 Ķ 本 身倧 必 然 也 是 一 種牞 概 念 ( Begriff ),ā 並 且<br />

在 一 個鞄 隨 時頗 向 道跰 德 原鞝 則 開 放 的 法 規 範 體 系倐 前 提 下 11 ,ā 義 務珧 概 念 亦 可 能獢 在 法 與犕 道跰 德<br />

之 間 作伿 為 一 種牞 媒 介 概 念 ,ā 促 使 兩 者 產 生 某 種牞 體 系倐 上 的 聯 繫訇 。 因 此 ,ā 倘鞆 若 在 思 考 的<br />

向 度 上 ,ā 完侖 全 將 義 務珧 概 念 與犕 法 體 系倐 予 以 割 離覭 ,ā 勢 必 與犕 法 規 範 的 開 放 性 格頴 不 符 。 誠<br />

如 學赩 者 V. Kubšs 所 言借 ,ā 當 代 法 學赩 在 法 規 範 體 系倐 的 思 考 上 ,ā 法 學赩 界 與犕 義 務珧 概 念 漸軌 行<br />

漸軌 遠狚 的 發 展韙 趨 勢 ,ā 不 但伽 在 理 論 上 可 能獢 是 不 正 確 的 ,ā 而 且 在 實蹴 際狽 面 向 上 也 會 對蹹 人 們靽<br />

造 成 不 幸 的 後 果 ( tragische Folge ) 12 。<br />

當 然 ,ā 上 述 的 批係 評 也 並 非 表 示 :ć 欲 將 義 務珧 概 念 僅 限 定 於 法 的 範 疇觸 來 理 解 ;Ć 因<br />

為 從 思 想 史 的 歷趜 程 而 觀義 ,ā 義 務珧 概 念 其 性 質賭 本 為 一 種牞 倫鞌 理 學赩 上 的 概 念 13 。 這 些 早 期<br />

的 哲鞦 學赩 觀義 點 ,ā 主 要 是 希侣 望 透 過跸 道跰 德 與犕 倫鞌 理 律 則 的 作伿 用 ,ā 試 圖蹙 將 義 務珧 概 念 建 立 與犕 標<br />

10 Ebd., S. 987.<br />

11<br />

參 閱 Robert Alexy, Zur Kritik des Rechtspositivismus, in: Horst Dreier( Hrsg. ), Rechtspositivismus<br />

und Wertbezug des Rechts, ARSP Beiheft 37, 1990, S. 9- 23, S. 21 ff., 轉 引尙 自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道 德郔 ---<br />

由岩 一 個積 法 哲穯 學 的 核 心尚 問 題 檢 討 德郔 國 戰 後匝 法 思匠 想 的 發 展窢 〉, 收 於 :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實 踐 理 性 》, 初 版 ,<br />

1998 年 , 頁稰 71。<br />

12<br />

參 閱 V. Kubšs, Die Rechtspflicht, 1981, Vorwort, S. V II,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br />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87.<br />

13<br />

明 確酎 表 達 義 務 概 念 屬 於 倫穕 理 學 範 疇 者 , 主尾 要稊 係 受 到 Stoa 學 派卼 之 哲穯 學 與 Tomas von Aquin 之 古層 典<br />

自 然 法 理 論 的 影郓 響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br />

1994, S. 987.<br />

- 8 -


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明 為 基 於 良候 心 ( Gewissen ) 所 產 生 的 內 在 普 遍跹 性 :ć 一 種牞 主 體 內 在 的 束俑 縛跢 性 ( innere<br />

Gebundenheit des Subjekts ) 14 。 也 就 是 說狄 ,ā 義 務珧 只 是 屬 於 個鞄 人 對蹹 其 本 身倧 存 在 的 一<br />

種牞 內 部 觀義 照 。 質賭 言借 之 ,ā 義 務珧 並 未 強 制 性 的 產 生 外 部 性 影 響 ,ā 而 是 僅 僅 作伿 為 個鞄 人 對蹹<br />

其 自 由 意 志侰 的 要 求俠 ,ā 意 即佘 ĵ 良候 心 的 自 律 作伿 用 Ķ。 就 此 ,ā 誠 如 Samuel Pufendorf 對蹹<br />

於 義 務珧 概 念 的 理 解 :ć 個鞄 人 透 過跸 自 我侷 觀義 照 的 反 思 ,ā 所 為 的 自 我侷 評 價猜 活 動珩 15 。 換 句 話<br />

說狄 ,ā 義 務珧 概 念 強 調 自 我侷 決俩 定 性 ,ā 而 排 除珂 所 謂 ĵ 他 律 Ķ 的 外 在 羈 束俑 作伿 用 。<br />

Pufendorf 的 學赩 生 Christian Thomasius,ā 則 有 別低 於 Pufendorf 此 種牞 源 於 內 部 倫鞌<br />

理 性 的 義 務珧 觀義 點 ,ā 並 且 嘗蹋 試 捨 棄 這 種牞 自 然 義 務珧 體 系倐 的 傳 統 ,ā 而 進 一 步俞 朝 向 外 部 的<br />

法 義 務珧 觀義 點 發 展韙 16 。 於 是 就 Thomasius 而 言借 ,ā 法 義 務珧 不 僅 僅 是 一 種牞 良候 心 上 的 義 務珧 ,ā<br />

而 是 可 能獢 具 有 外 部 延 伸 的 性 質賭 。 在 這 種牞 外 部 觀義 點 的 思 考 前 提 之 下 ,ā 義 務珧 將 無 法 避<br />

免佊 具 有 某 種牞 外 在 懲觜 罰犅 性 或 脅獛 迫 性 的 強 制 結 果 。 至 此 ,ā 法 義 務珧 與犕 道跰 德 義 務珧 兩 者 ,ā 首靫<br />

次 形侫 成 了 一 種牞 分 離覭 的 狀 態躊 17 。<br />

此 外 ,āImmanuel Kant 在 其 《 道跰 德 形侫 而 上 學赩 》( „ Metaphysik der Sitten “ ) 18 中 ,ā<br />

亦 藉 由 合 法 性 ( Legalität ) 與犕 道跰 德 性 ( Moralität ) 這 一 組 概 念 ,ā 試 圖蹙 從 所 謂 的 德 性 義<br />

務珧 ( Tugendpflicht ) 之 中 ,ā 析 離覭 出 法 義 務珧 19 。 就 Kant 而 言借 ,ā 所 謂 合 法 性 是 指 合 乎 法<br />

權 律 則 ( Rechtsgesetz ),ā 也 就 是 說狄 行 為 是 ĵ 合 乎 義 務珧 的 Ķ( pflichtmäßig ),ā 這 是 一<br />

種牞 外 部 觀義 點 的 思 考 。 反 之 就 道跰 德 性 而 言借 ,ā 則 應 依 據赼 客 觀義 的 實蹴 踐賳 原鞝 則 ( praktische<br />

Prinzip ),ā 亦 即佘 符 合 道跰 德 律 ( Sittengesetz ) 的 要 求俠 ,ā 換 言借 之 ĵ 合 乎 義 務珧 Ķ 是 不 夠 的 ,ā<br />

一 個鞄 行 為 要 具 有 道跰 德 價猜 值靹 ,ā 還 必 須 ĵ 出 於 義 務珧 Ķ( aus Pflicht ),ā 這 是 一 種牞 內 部 觀義<br />

點 的 思 考 20 。 如 果 我侷 們靽 進 一 步俞 連 結 法 義 務珧 概 念 思 考 ,ā 會 發 現 Kant 所 理 解 的 法 義 務珧<br />

仍 然 具 有 倫鞌 理 性 格頴 ,ā 也 就 是 說狄 仍 然 屬 於 一 種牞 間 接 性 倫鞌 理 義 務珧 ( indirekt ethische<br />

Pflicht ) 21 。 因 此 ,ā 就 Kant 所 提 出 的 這 一 組 概 念 而 觀義 ,ā 其 原鞝 則 上 並 未 排 斥 Thomasius<br />

14<br />

參 閱 Hans Kelsen, Hauptprobieme der Staatsrechtslehre, 2. Aufl., 1923, S. 313, zit. nach ebd., S.<br />

987.<br />

15<br />

參 閱 Samuel Pufendorf, De Iure Naturae et Gentium, 1672, 1 VI § 10,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br />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88.<br />

16<br />

參 閱 Christian Thomasius, Fundamenta juris naturae et gentium, Editio Quarta, 1781, Neudruck<br />

1963, Liber I, Caput V, §§ 17 ff.,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br />

Bd. III/ 2, 1994, S. 988.<br />

17<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88.<br />

18 Kant 認 為厉 , 道 德郔 可屣 以层 區 分 為厉 法 權 與 倫穕 理 兩 個積 邀 域 , 因峴 此 他屆 據 此 分 別 撰郱 寫郄 《 法 學 的 形 而 上 學 原穦<br />

理 》( „ Metaphysische Anfangsgruende der Rechtslehre “ ) 以层 及 《 倫穕 理 學 的 形 而 上 學 原穦 理 》( „ Metaphysische<br />

Anfangsgruende der Tugendlehre “ ), 並 將 此 二 者 合峯 稱 為厉 《 道 德郔 形 而 上 學 》( „ Metaphysik der<br />

Sitten “ ), 關 於 此 一 淵 源 參 閱 朱 高 正岗 ,《 康 德郔 四屶 論 》, 初 版 ,2001 年 , 頁稰 82。<br />

19<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94。<br />

20<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50 以层 下 。<br />

21<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88.; 至 於<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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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對蹹 義 務珧 概 念 所 作伿 的 區珮 分 ,ā 而 且 還 進 一 步俞 對蹹 外 部 性 義 務珧 的 性 質賭 ,ā 給 予 倫鞌 理 上 的 定<br />

位 。 此 一 看 法 ,ā 無 疑牉 地 將 使 得 法 義 務珧 之 間 接 的 倫鞌 理 性 格頴 ,ā 強 烈顝 的 滲軖 透 到 法 體 系倐 本<br />

身倧 固 有 之 規 律 性 。 對蹹 此 ,ā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也 肯 認狀 Kant 的 觀義 點 ,āHegel<br />

同 樣 認狀 為 ,ā 法 並 不 能獢 從 倫鞌 理 性 中 分 離覭 22 。 從 上 述 之 討玒 論 可 知 ,ā 法 義 務珧 概 念 本 身倧 所<br />

具 有 之 倫鞌 理 性 色 彩 ,ā 促 使 法 權 哲鞦 學赩 與犕 倫鞌 理 學赩 之 間 產 生 了 微 妙例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 。 而 此 一<br />

關詉 係 也 使 得 義 務珧 概 念 於 法 與犕 道跰 德 之 間 ,ā 獲 得 其 可 能獢 的 適贅 當 定 位 。<br />

因 此 ,ā 法 義 務珧 與犕 道跰 德 義 務珧 間 的 關詉 聯 性 ,ā 倘鞆 若 以 法 哲鞦 學赩 的 眼 光 進 行 探 討玒 ,ā 似 乎<br />

可 以 肯 定 義 務珧 概 念 係 倂 存 於 倫鞌 理 學赩 與犕 法 的 範 疇觸 之 中 。 換 句 話 說狄 ,āĵ 義 務珧 Ķ 並 不 被<br />

反 對蹹 作伿 為 一 般獭 法 學赩 上 的 清 單 ( Kategorie )。 並 且 ,ā 倘鞆 若 如 Georg Jellinek 所 言借 ,ā 法<br />

被 視 為 一 種牞 倫鞌 理 上 的 最 低佂 值靹 ( ethisches Minimum ) 23 時頗 ,ā 其 實蹴 也 隱 含佳 著 義 務珧 概 念 本<br />

質賭 上 的 倫鞌 理 色 彩 。 質賭 言借 之 ,ā 由 於 義 務珧 概 念 性 質賭 上 帶 有 倫鞌 理 性 ,ā 所 以 即佘 使 在 其 進 入<br />

法 體 系倐 之 後 ,ā 於 其 內 容韕 上 卻 仍 然 具 有 顯 著 可 察蹸 覺 的 間 接 倫鞌 理 性 色 彩 。 不 過跸 ,ā 法 規<br />

範 自 身倧 其 實蹴 也 負 有 一 種牞 義 務珧 :ć 對蹹 於 規 範 相 對蹹 人 ( Normadressat ) 建 立 一 種牞 法 義 務珧 。<br />

或 許 ,ā 法 義 務珧 也 可 說狄 是 從 規 範 相 對蹹 人 的 立 場 ,ā 來 認狀 識訤 法 規 範 的 結 果 。 因 而 ,ā 某 種牞<br />

程 度 而 言借 ,ā 我侷 們靽 也 可 以 說狄 是 法 規 範 創 造 了 法 義 務珧 。 而 這 些 法 義 務珧 ,ā 即佘 使 本 質賭 上 含佳<br />

有 倫鞌 理 色 彩 ,ā 但伽 仍 然 不 是 與犕 所 謂 的 道跰 德 義 務珧 相 等 同 。 畢 竟 道跰 德 義 務珧 就 其 內 涵 ,ā 僅<br />

僅 係 存 在 於 一 種牞 純獄 粹牯 的 理 念 狀 態躊 ( Idealzustand ) 24 ,ā 屬 於 廣 義 規 範 體 系倐 的 一 環 。<br />

參珰 、 法 義 務珧 概 念 在 規 範 體 系倐 上 的 價猜 值靹<br />

法 規 範 係 以 一 種牞 法 要 求俠 ( Rechtsgebot ) 的 表 達跲 方 式 ,ā 來 展韙 現 其 自 身倧 ;Ć 而 法 義<br />

務珧 ,ā 則 為 一 種牞 由 法 規 範 所 設 定 的 行 為 ( Verhalten )。 由 於 ,ā 法 規 範 與犕 法 義 務珧 之 間 ,ā<br />

存 在 著 這 種牞 先 驗 ( Apriori )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 ,ā 所 以 法 義 務珧 在 先 天 上 就 不 是 很 有 創 造 力 的<br />

概 念 。 但伽 是 ,ā 至 少 法 義 務珧 這 個鞄 概 念 明 確 地 表 達跲 一 個鞄 意 涵 :ć 由 於 法 義 務珧 之 不 遵 守 ,ā<br />

其 意 義 與犕 法 規 範 之 違跴 反 相 同 ,ā 並 且 會 進 一 步俞 延 伸 至 其 法 律 效頒 果 以 及 制 裁 。 而 此 一<br />

法 規 範 之 決俩 定 與犕 制 裁 的 裝 置 ( Apparat ),ā 一 般獭 將 被 置 放 於 所 謂 的 完侖 全 性 法 條 (vollständiger<br />

Rechtssatz ) 25 之 內 。 因 此 就 此 一 觀義 點 而 言借 ,ā 法 義 務珧 是 屬 於 一 種牞 強 制 性 質賭<br />

較 詳 盡 的 說 明 , 參 閱 朱 高 正岗 ,《 康 德郔 四屶 論 》, 初 版 ,2001 年 , 頁稰 92 以层 下 ;Immanuel Kant 著 , 李<br />

明 輝 ( 譯 ),《 道 德郔 底 形 上 學 之 基 礎 》, 初 版 ,1990 年 , 頁稰 14 以层 下 。<br />

22 Hegel 認 為厉 :「 法 與 道 德郔 並 無 法 各峬 自 獨 立岷 的 崊 在峹 。」 參 閱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br />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Jubiläumsausgabe, Bd. 7, 3. Aufl., 1952, § 141 Zusatz, S. 225,<br />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89.<br />

23<br />

參 閱 Georg Jellinek, Die sozialethische Bedeutung von Recht, Unrecht und Strafe, 2. Aufl., 1908,<br />

S.45,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89.<br />

24<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89.<br />

25<br />

參 閱 Heinrich Henkel, Rechtsphilosophie, 2. Aufl., 1977, S. 89,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br />

- 10 -


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的 義 務珧 。<br />

但伽 是 法 義 務珧 此 種牞 有 形侫 的 強 制 性 ,ā 並 非 完侖 全 依 附 於 道跰 德 、 倫鞌 理 學赩 或 美 德 上 之 義<br />

務珧 。 當 然 ,ā 這 些 道跰 德 上 的 義 務珧 ,ā 也 同 樣 要 求俠 責 任 與犕 拘 束俑 性 ,ā 並 且 我侷 們靽 也 不 否佞 認狀 這<br />

些 倫鞌 理 學赩 上 的 範 疇觸 ,ā 有 時頗 候鞅 甚 至 能獢 夠 產 生 比 法 規 範 更俐 強 烈顝 的 效頒 果 。 但伽 是 ,ā 誠 如 前<br />

面 所 分 析 的 結 果 ,ā 道跰 德 義 務珧 原鞝 則 上 是 建 立 在 一 種牞 內 在 束俑 縛跢 與犕 良候 心 上 的 道跰 德 基 礎 ,ā<br />

其 顯 示 出 剝鞚 除珂 人 之 性 格頴 的 規 範 性 ,ā 因 此 其 與犕 法 義 務珧 具 有 一 定 的 區珮 隔踖 性 26 。 不 過跸 ,ā<br />

雖 然 法 義 務珧 與犕 道跰 德 義 務珧 基 於 法 規 範 的 現 實蹴 作伿 用 必 須 予 以 區珮 分 ,ā 但伽 是 法 規 範 場 域 倘鞆<br />

若 沒俯 有 義 務珧 概 念 之 存 在 ,ā 法 規 範 將 只 不 過跸 是 一 種牞 ĵ 強 制 機趙 械 論 Ķ( Zwangsmechanismus<br />

) 而 已 ,ā 因 為 其 將 缺獌 少 一 種牞 本 質賭 上 、 倫鞌 理 學赩 上 的 法 生 成 要 素獂 ( Rechtfertigungsmoment<br />

) 27 。 因 此 ,ā 就 兩 者 區珮 別低 的 方 面 來 說狄 ,ā 原鞝 則 上 雖 然 可 認狀 為 道跰 德 義<br />

務珧 屬 於 人 之 性 格頴 ,ā 而 法 義 務珧 屬 於 法 規 範 之 性 格頴 ,ā 但伽 若 是 嚴詫 格頴 的 將 之 作伿 為 本 質賭 上 的<br />

二 元 論 思 考 ,ā 反 而 可 能獢 形侫 成 法 規 範 封 閉 但伽 並 不 完侖 美 的 結 果 28 。<br />

就 此 ,ā 我侷 們靽 從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的 裁 判住 中 ,ā 一 再 有 意 識訤 的 發 掘 法 義 務珧 概 念 作伿<br />

為 系倐 爭 案頥 件 的 思 考 起玠 點 ,ā 就 可 以 理 解 到 法 義 務珧 概 念 於 法 規 範 體 系倐 上 的 存 在 價猜 值靹 。<br />

例 如 ,ā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在 兩 次 墮猼 胎 判住 決俩 ( Schwangerschaftsurteil ) 中 ,ā 就 是 從 ĵ 懷觝<br />

胎 婦 女 之 法 義 務珧 Ķ:ć 懷觝 胎 婦 女 原鞝 則 上 有 孕 育倘 胎 兒 直 至 分 娩韉 結 束俑 之 ĵ 義 務珧 Ķ,ā 作伿 為 思<br />

考 起玠 點 來 探 討玒 墮猼 胎 的 問 題覹 29 。 我侷 們靽 發 現 此 種牞 對蹹 於 懷觝 胎 婦 女 之 道跰 德 義 務珧 要 求俠 ,ā 透 過跸<br />

司 法 的 規 範 作伿 用 ,ā 轉視 換 為 懷觝 胎 婦 女 所 應 負 擔趃 的 法 義 務珧 。 換 言借 之 ,ā 此 一 法 義 務珧 本 身倧<br />

所 具 有 之 倫鞌 理 色 彩 ,ā 使 得 法 與犕 道跰 德 在 法 規 範 場 域 中 產 生 聯 繫訇 ,ā 並 且 進 一 步俞 獲 得 其<br />

道跰 德 基 礎 與犕 法 規 範 定 位 上 的 合 理 性 。<br />

至 於 法 義 務珧 概 念 在 法 規 範 體 系倐 上 所 具 有 之 價猜 值靹 ,ā 我侷 們靽 也 可 以 從 其 與犕 權 佐 體 系倐<br />

之 互 動珩 現 象 加 以 觀義 察蹸 。 例 如 ,ā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於 1975 年 第 一 次 墮猼 胎 判住 決俩 中 ,ā<br />

認狀 為 對蹹 生 命 權 之 保 護 ,ā 應 該 及 於 尚 在 母 體 內 發 展韙 中 的 生 命 ,ā 因 為 自 受 胎 十 四 日<br />

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89 f.; 關 於 完 全峖 性 法 條 之 說 明 , 參 閱 Karl<br />

Larenz, Methodenlehre der Rechtswissenschaft, 6. Aufl., 1991, S. 250 ff.<br />

26<br />

當 然 , 此 處 所 謂 有 所 區 隔 , 並 非 意 味 著 法 與 道 德郔 具 有 絕 對 的 界厢 限稧 , 事 實 上 法 規 範 除 了 由岩 規 範<br />

功屖 能 的 角 度匓 來 加展 以层 檢 驗殯 之 外屸 , 也 必岊 須 從 法 規 範 對 生岥 命 為厉 如崇 何 之 貢 獻 作 觀毢 察 , 換醢 句屳 話 說 法 律匛 秩 序 之<br />

效 力 往 往 取 決 於 是半 否 為厉 最鄦 低 倫穕 理 要稊 求 所 接 受 , 法 規 範 具 有 維 護 最鄦 低 度匓 倫穕 理 的 意 義 , 參 閱 Heinrich<br />

Scholler 著 , 林 明 昕 ( 譯 ),〈 良 心尚 作 為厉 法 律匛 效 力 基 礎 或 法 律匛 之 干 擾 --- 論 Kaufmann 法 律匛 哲穯 學 中 倫穕 理<br />

與 法 律匛 間 之 關 係 〉, 收 於 : 劉邟 幸 義 主尾 編 ,《 多峿 元 價邗 值穂 、 寬郂 容窞 與 法 律匛 》, 初 版 ,2004 年 , 頁稰 471 以层 下 。<br />

27<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0.<br />

28<br />

關 於 法 律匛 體殱 制 自 立岷 自 足 , 並 作 為厉 封匆 閉鄆 完 美秙 之 體殱 系 的 理 想 , 參 閱 林 立岷 ,《 法 學 方尣 法 論 與 德郔 沃 金 》,<br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7 以层 下 。<br />

29<br />

參 見 BVerfGE 88, 203, 255; 關 於 該 判 決 相厴 關 憲 法 議 題 深 入 之 討 論 , 參 閱 陳鄉 愛 娥窓 ,〈 憲 法 對 未 出屒<br />

生岥 胎秨 兒 的 保 護 --- 作 為厉 基 本岓 權 保 護 義 務 的 一 例 來 觀毢 察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58 期醸 ,1997 年 12 月尦 ,<br />

頁稰 71 以层 下 。<br />

- 1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起玠 ,ā 已 經 產 生 獨趸 立 於 母 體 之 外 的 個鞄 別低 人 類詑 生 命 。 因 此 將 生 命 權 之 保 護 ,ā 包 括 尚 在<br />

發 展韙 中 的 生 命 ,ā 符 合 基 本 法 第 二 條 第 二 項 第 一 句 :ćĵ 任 何 人 都 享 有 生 命 與犕 身倧 體 不<br />

受 侵 害韐 之 權 佐 。Ķ 的 解 釋 意 旨 30 。 此 外 ,ā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又 連 結 基 本 法 第 一 條<br />

第 一 項 第 二 句 :ćĵ 人 性 尊 嚴詫 之 尊 重 與犕 保 護 為 所 有 國 家韑 機趙 關詉 之 義 務珧 。Ķ 之 思 考 ,ā 認狀<br />

為 就 胎 兒 享 有 人 性 尊 嚴詫 而 言借 ,ā 重 點 不 在 於 其 是 否佞 有 意 識訤 或 者 可 否佞 掌 握 此 一 尊 嚴詫 ,ā<br />

而 在 於 只 要 生 命 形侫 式 存 在 ,ā 就 具 有 此 一 潛 在 之 能獢 力 。 換 言借 之 ,ā 尚 在 發 展韙 中 的 生 命 ,ā<br />

也 享 有 人 性 尊 嚴詫 之 保 護 。 而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於 1993 年 第 二 次 墮猼 胎 判住 決俩 中 ,ā 再<br />

次 重 申 基 本 法 第 一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句 ,ā 其 保 護 客 體 與犕 保 障狼 範 圍 ,ā 在 憲赭 法 規 範 上 體 現<br />

於 同 法 第 二 條 第 二 項 的 內 涵 31 。<br />

觀義 察蹸 這 兩 次 墮猼 胎 判住 決俩 的 論 證訥 ,ā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係 將 胎 兒 的 憲赭 法 地 位 ,ā 以 解<br />

釋 之 方 式 將 之 納獉 入 生 命 權 的 保 障狼 體 系倐 中 來 思 考 。 該 判住 決俩 之 目 的 ,ā 主 要 是 希侣 望 藉 由<br />

確 定 胎 兒 生 命 權 之 存 在 ,ā 而 後 再 衍 生 推 導赫 出 國 家韑 之 保 護 義 務珧 的 存 在 。 也 就 是 說狄 ,ā<br />

因 為 胎 兒 屬 於 生 命 權 之 保 障狼 範 圍 ,ā 所 以 將 體 現 出 一 種牞 客 觀義 的 價猜 值靹 秩猶 序侤 ,ā 因 而 可 要<br />

求俠 國 家韑 保 護 生 命 免佊 受 第 三 人 之 侵 害韐 。 同 時頗 此 一 義 務珧 也 源 自 基 本 法 第 一 條 第 一 項 第<br />

二 句 :ć 尊 重 與犕 保 護 人 性 尊 嚴詫 之 國 家韑 義 務珧 32 。 因 此 ,ā 此 一 脈獡 絡 可 說狄 是 由 權 佐 之 存 在 ,ā<br />

所 衍 生 之 國 家韑 義 務珧 存 在 的 論 證訥 。 換 句 話 說狄 ,ā 是 將 義 務珧 概 念 置 放 於 權 佐 的 體 系倐 中 來<br />

思 考 。 從 上 述 的 討玒 論 中 ,ā 我侷 們靽 了 解 義 務珧 概 念 對蹹 於 權 佐 實蹴 現 的 重 要 性 ,ā 而 且 就 權 佐<br />

此 一 正 面 表 述 概 念 而 言借 ,ā 義 務珧 概 念 還 具 有 整超 全 權 佐 概 念 外 延 的 功 能獢 。<br />

30<br />

參 見 BVerfGE 39, 1, 37 ff. 中 文尠 文尠 獻 參 閱 李 震 山 ,〈 從 憲 法 觀毢 點 論 生岥 命 權 之 保 障遷 〉, 收 於 : 李 震<br />

山 ,《 人 性 尊 嚴 與 人 權 保 障遷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61 以层 下 ; 程 明 修穑 ,〈 論 基 本岓 權 保 障遷 之 「 禁 止尩 保<br />

護 不 足 原穦 則 」〉, 收 於 :《 憲 法 體殱 制 與 法 治 行 政十 --- 城勬 仲峊 模鄍 教 授 六 秩 華 誕 祝 壽 論 文尠 集 ( 一 ) 憲 法 篇 》, 初<br />

版 ,1998 年 , 頁稰 227 以层 下 ; 陳鄉 愛 娥窓 ,〈 憲 法 對 未 出屒 生岥 胎秨 兒 的 保 護 --- 作 為厉 基 本岓 權 保 護 義 務 的 一 例 來<br />

觀毢 察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58 期醸 ,1997 年 12 月尦 , 頁稰 68 以层 下 。<br />

31<br />

參 見 BVerfGE 88, 203, 251.<br />

32<br />

參 閱 陳鄉 愛 娥窓 ,〈 憲 法 對 未 出屒 生岥 胎秨 兒 的 保 護 --- 作 為厉 基 本岓 權 保 護 義 務 的 一 例 來 觀毢 察 〉,《 政十 大 法 學 評<br />

論 》, 第 58 期醸 ,1997 年 12 月尦 , 頁稰 76 以层 下 。<br />

- 12 -


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第 三 節 德 國 早 期 國 家韑 法 學赩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的 認狀 識訤<br />

壹 、 國 家韑 法 學赩 研 究倏 的 邊訷 陲 地 帶<br />

由 於 法 義 務珧 概 念 本 身倧 不 明 確 的 輪贁 廓躂 缺獌 憾赳 ( Konturenschwäche ),ā 也 連 帶 影 響 到<br />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的 理 解 。Samuel Pufendorf 與犕 Johann Georg Heinrich Feder 對蹹 於<br />

義 務珧 概 念 的 設 想 ,ā 儘赊 管牤 仍 不 乏 有 追玭 隨 者 ,ā 但伽 是 通 常 被 視 為 與犕 國 家韑 法 學赩 僅 具 有 顢狹 小<br />

的 聯 繫訇 ,ā 充 其 量 被 承 認狀 作伿 為 一 般獭 國 家韑 學赩 ( die Allgemeine Staatslehre ) 或 者 是 國 家韑 倫鞌<br />

理 學赩 ( Staats-Sittenlehre ) 的 一 部 分 。<br />

但伽 是 ,ā 深 究倏 這 些 學赩 說狄 所 獲 致 的 成 果 ,ā 其 實蹴 並 不 會 比 君佦 主 政 體 下 所 謂 的 臣 民 義<br />

務珧 ( Pflicht des Untertans ),ā 獲 得 更俐 大 的 邊訷 際狽 效頒 益 ( marginales Interesse )。 尤 其 在 這<br />

些 學赩 說狄 中 ,ā 關詉 於 法 義 務珧 與犕 道跰 德 義 務珧 之 間 ,ā 也 未 作伿 進 一 步俞 明 確 的 區珮 分 33 。 換 言借 之 ,ā<br />

關詉 於 義 務珧 概 念 之 研 究倏 ,ā 當 時頗 成 為 國 家韑 法 學赩 研 究倏 的 邊訷 陲 地 帶 ,ā 而 缺獌 乏 更俐 進 一 步俞 的 深<br />

刻 探 討玒 。<br />

貳 、 君佦 主 政 權 政 體 下 的 臣 民 義 務珧 思 考<br />

至 於 義 務珧 思 想 重 新 又 獲 得 極 大 的 注 意 力 ,ā 主 要 是 學赩 者 C. C. Svarez 的 貢 獻詿 。<br />

Svarez 試 圖蹙 結 合 人 之 權 佐 以 及 由 其 所 派 生 的 人 之 義 務珧 ,ā 並 且 將 人 之 義 務珧 理 解 為 自<br />

由 權 佐 的 消顆 極 界 限 34 。 此 外 ,āSvarez 以 國 家韑 目 標 ( Staatsweck ) 作伿 為 思 考 基 礎 ,ā 進<br />

一 步俞 推 導赫 出 所 謂 的 首靫 要 義 務珧 群 ( Hauptpflichten ),ā 主 要 包 括 :ć 服 從 義 務珧 ( Gehorsamspflicht<br />

)、 和 平 義 務珧 ( Friedenspflicht )、 國 家韑 輔狕 助佔 義 務珧 ( Staatsförderungspflicht ) 與犕 財<br />

產 轉視 讓羌 義 務珧 ( Eigentumsabtretungspflicht ) 35 等 等 。 至 於 ,ā 學赩 者 J. Chr. von Aretin 則<br />

認狀 為 ,ā 在 以 立 憲赭 主 義 為 基 礎 的 國 家韑 學赩 之 中 ,ā 除珂 了 關詉 於 主 要 的 法 服 從 義 務珧 之 外 ,ā 尚<br />

應 納獉 入 所 謂 的 忠 誠 義 務珧 ( Treuepflicht ),ā 並 且 在 這 些 義 務珧 類詑 型 的 負 擔趃 上 ,ā 強 調 相 同<br />

的 參珰 與犕 性 與犕 公 平 性 。 不 過跸 ,ā 倘鞆 若 以 今 日 的 眼 光 觀義 察蹸 ,ā 於 立 憲赭 主 義 思 考 下 ,ā 義 務珧 概<br />

念 在 此 所 顯 現 出 來 的 意 義 ,ā 應 該 被 理 解 為 人 權 保 障狼 的 一 種牞 保 障狼 條 件 36 ,ā 否佞 則 這 些<br />

33<br />

詳 細 的 說 明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164 ff.<br />

34<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0.<br />

35<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169 ff.<br />

36 Ebd., S. 247.<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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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義 務珧 類詑 型 將 喪 失 其 存 在 的 合 理 性 。<br />

但伽 是 在 早 期 君佦 主 政 權 的 背 景 下 ,ā 此 種牞 義 務珧 思 想 在 國 家韑 學赩 發 展韙 上 ,ā 卻 漸軌 漸軌 導赫 向<br />

成 為 一 種牞 廣 泛 式 推 論 的 思 考 ,ā 而 形侫 成 一 種牞 義 務珧 類詑 型 氾 濫 的 結 果 。 例 如 廣 泛 承 認狀 ,ā<br />

法 院玽 義 務珧 ( Gerichtspflicht )、 課 程 義 務珧 ( Unterrichtspflicht )、 義 務珧 教 育倘 ( Schulpflicht<br />

)、 勞 動珩 義 務珧 ( Arbeitspflicht )、 生 存 保 障狼 義 務珧 ( Existenzsicherungspflicht ) 以<br />

及 執 行 職 務珧 義 務珧 ( Dienstleistungspflicht ) 等 等 37 。 因 此 ,ā 學赩 者 J. von Held 針玸 對蹹 此 一<br />

氾 濫 現 象 ,ā 提 出 了 一 種牞 修鞈 正 的 看 法 ,ā 即佘 以 ĵ 服 從 法 律 Ķ 這 個鞄 觀義 點 ,ā 作伿 為 義 務珧 類詑 型<br />

容韕 許 性 的 判住 斷 標 準 。 對蹹 此 ,ā 其 一 方 面 以 法 學赩 的 觀義 察蹸 角倞 度 ,ā 企 圖蹙 減 少 一 般獭 性 義 務珧 之<br />

總 數 ;Ć 而 另 一 方 面 ,ā 則 增猹 加 稅 捐頋 義 務珧 ( Steuerpflicht ) 與犕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 Kriegsdienstpflicht<br />

) 兩 種牞 類詑 型 ,ā 納獉 入 所 謂 的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 Grundpflichtkatalog )。 因 為 von Held<br />

認狀 為 ,ā 稅 捐頋 義 務珧 與犕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均佾 是 由 法 律 所 決俩 定 的 義 務珧 類詑 型 38 。<br />

這 些 早 期 國 家韑 學赩 所 思 考 的 義 務珧 體 系倐 ,ā 很 大 程 度 上 指 引 了 日 後 的 國 家韑 法 思 想 ,ā<br />

並 且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ā 影 響 了 1919 年 威 瑪牅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的 建 構躬 39 。 但伽 是 從 另<br />

外 一 個鞄 角倞 度 來 看 ,ā 早 期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在 這 樣 的 理 論 發 展韙 下 ,ā 義 務珧 概 念 已 不 再 如 啟<br />

蒙犝 運跮 動珩 ( Aufklärung ) 40 時頗 期 所 強 調 的 ,ā 係 一 種牞 作伿 為 人 權 保 障狼 的 工 具 性 概 念 。 相 反<br />

地 ,ā 此 種牞 以 君佦 主 國 倫鞌 理 思 想 為 基 礎 ,ā 所 建 構躬 的 臣 民 義 務珧 設 想 ,ā 甚 至 認狀 為 義 務珧 是 作伿<br />

為 國 家韑 之 所 以 賦 予 人 民 權 佐 的 理 論 依 據赼 41 。<br />

參珰 、 服 從 法 義 務珧 的 下 位 概 念 思 考<br />

在 此 一 過跸 渡 階 段 ,āH. Schulze 的 國 家韑 法 實蹴 證訥 主 義 ( staatsrechtlicher Positivismus)<br />

佔 有 一 個鞄 特顠 殊頻 的 地 位 。 如 果 專 就 基 本 義 務珧 這 個鞄 概 念 而 言借 ,ā 在 時頗 間 上 雖 然 早 在<br />

保 羅訌 教 堂 集 會 ( Paulkirchenversammlung ) 42 時頗 期 ,āvon Stavenhagen 就 已 經 使 用 基<br />

37<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1.<br />

38<br />

參 閱 J. von Held, Grundzüge des Allgemeinen Staatsrechts, 1868, Nachdruck 1975, S. 57 f., zit.<br />

nach ebd., S. 991.<br />

39<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64 f.<br />

40<br />

德郔 國 的 啟 蒙 運 動 比尬 起 英秺 、 法 兩 國 的 啟 蒙 運 動 開 始 的 要稊 晚 , 所 強 調 郅 面稫 也 有 不 同峧 , 一 般 而 言 德郔<br />

國 的 啟 蒙 運 動 在峹 其 不 同峧 的 社 會 政十 治 背秥 景醱 下 , 與 業 已 崊 在峹 的 宗 教 與 專 制 政十 體殱 保 持匵 了 更 多峿 的 相厴 容窞 性 ,<br />

並 且尼 在峹 德郔 國 , 啟 蒙 運 動 與 浪 漫 主尾 義 的 思匠 想 辯 證 , 更 使 得 十 八 世尺 紀秓 末 德郔 國 成 為厉 一 個積 「 詩 人 與 哲穯 學 家窚<br />

的 國 度匓 」, 就酧 此 , 參 閱 Mary Fulbrook 著 , 王尸 軍稔 瑋 、 萬 方尣 ( 譯 ),《 妳 在峹 哪穸 裡 ? 德郔 意 志 ,--- 一 個積 找 不<br />

到 自 我 的 國 家窚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118 以层 下 ; 欒 宗 傑鄡 ,《 從 個積 人 道 德郔 邁 向峭 社 群 倫穕 理 --- 席窮 勒 《 美秙<br />

育 書 簡 》 析 評 》, 輔 仁 大 學 德郔 國 語 文尠 學 系 碩 士 論 文尠 ,2003 年 , 頁稰 30 以层 下 。<br />

41<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rechte, in: Josef Isensee/ Paul Kirchhof( Hrsg. ),<br />

Handbuch des Staat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V, 1992, § 114 Rn. 10.<br />

42<br />

保 羅 教 堂 集 會 , 肇 因峴 於 當 時 歐鄕 洲卲 境 內 因峴 革稬 命 風稱 潮鄤 所 引尙 發 的 內 戰 混 亂 局 面稫 , 因峴 此 在峹 德郔 意 志 境 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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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本 義 務珧 的 概 念 。 不 過跸 Schulze 係 首靫 位 完侖 整超 將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概 念 ,ā 透 過跸 學赩 術 著 作伿 引 介<br />

進 入 國 家韑 法 學赩 猅 域 的 學赩 者 43 。Schulze 強 調 ,ā 於 國 家韑 法 的 討玒 論 中 先 討玒 論 各 種牞 義 務珧 ,ā<br />

其 次 再 討玒 論 各 種牞 權 佐 ,ā 應 該 是 一 種牞 適贅 當 的 做珔 法 。 並 且 在 其 著 作伿 《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基 礎<br />

上 的 普 魯赀 士 國 家韑 法 Į( „ Preußisches Staatsrecht auf der Grundlage der deutschen<br />

Staatsrechts “ ) 的 ĵ 國 民 的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Ķ 章 中 ,ā 以 一 種牞 明 確 的 平 行 性 ( Parallelität )<br />

觀義 點 ,ā 來 看 待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的 關詉 係 44 。 不 過跸 此 種牞 看 法 ,ā 並 未 現 實蹴 地 在 帝 國<br />

國 家韑 法 的 猅 域 中 發 酵狦 ,ā 而 僅 僅 零踟 星 地 獲 得 若 干 邦倳 國 家韑 法 的 採 納獉 。 在 當 時頗 的 國 家韑 法<br />

學赩 界 中 ,āPh. Zorn 屬 於 少 數 支 持 Schulze 看 法 的 學赩 者 。Zorn 於 其 所 修鞈 訂 的 《 普 魯赀<br />

士 君佦 主 政 體 國 家韑 法 Į( „ Staatsrecht der Preußischen Monarchie “ ) 第 五 版 中 ,ā 著 手<br />

研 究倏 基 本 義 務珧 這 個鞄 概 念 ,ā 並 且 認狀 為 除珂 了 各 種牞 基 本 權 佐 以 外 ,ā 普 魯赀 士 國 家韑 成 員鞬 之 法<br />

地 位 應 以 義 務珧 概 念 作伿 為 中 心 來 思 考 45 。<br />

除珂 此 之 外 ,ā 無 論 是 C. F. von Gerber 或 P. Laband 還 是 C. Bornhak,ā 都 不 是 以<br />

Schulze 的 觀義 點 作伿 為 出 發 點 。 因 為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ā 對蹹 這 些 學赩 者 所 可 能獢 產 生 之 聯 繫訇 ,ā<br />

並 非 在 於 基 本 權 佐 對蹹 個鞄 人 法 律 地 位 的 重 要 意 義 這 一 點 上 ,ā 而 是 僅 僅 將 義 務珧 概 念 充<br />

作伿 行 政 合 法 性 的 表 達跲 方 式 。 因 此 大 部 分 學赩 者 ,ā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的 看 法 ,ā 僅 僅 係 作伿 為<br />

法 服 從 義 務珧 的 組 成 要 素獂 之 下 位 概 念 而 已 。 雖 然 Laband 承 認狀 除珂 了 服 從 義 務珧 之 外 ,ā<br />

所 謂 的 忠 誠 義 務珧 亦 得 作伿 為 法 義 務珧 46 ,ā 不 過跸 此 種牞 臣 民 義 務珧 的 進 一 步俞 分 類詑 ,ā 只 不 過跸 是<br />

徒韫 具 名 稱牟 上 的 新 穎 罷 了 47 。 整超 體 而 言借 ,ā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ā 在 德 國 早 期 國 家韑 法 學赩 上 尤<br />

其 於 帝 國 國 家韑 法 之 中 ,ā 並 未 形侫 成 完侖 整超 的 義 務珧 理 論 ,ā 因 此 似 乎 可 以 認狀 為 各 種牞 基 本 義<br />

務珧 與犕 各 種牞 基 本 權 佐 的 關詉 係 ,ā 係 處 於 一 種牞 素獂 樸趍 的 、 未 經 辯 證訥 的 狀 態躊 。<br />

一 個積 自 封匆 的 「 議 會 前 議 會 」, 在峹 法 蘭 克 福 聚 會 , 會 議 之 代 表 絕 大 多峿 數鄁 由岩 溫 和 之 自 由岩 派卼 組 成 , 並 決<br />

定 組 織 國 民岙 議 會 選 舉 , 於 1848 年 5 月尦 18 日尤 在峹 法 蘭 克 福 的 聖 保 羅 大 教 堂 召屦 開 國 民岙 會 議 , 並 於 同峧 年<br />

12 月尦 28 日尤 公 佈 了 一 個積 關 於 基 本岓 權 利 的 正岗 式 聲 明 , 對 此 一 德郔 國 近 代 史屰 之 重稥 大 事 件峋 , 參 閱 Mary<br />

Fulbrook 著 , 王尸 軍稔 瑋 、 萬 方尣 ( 譯 ),《 妳 在峹 哪穸 裡 ? 德郔 意 志 ,--- 一 個積 找 不 到 自 我 的 國 家窚 》, 初 版 ,2002<br />

年 , 頁稰 159- 頁稰 163。<br />

43 Schulze 在峹 其 著 作 《 德郔 國 國 家窚 法 基 礎 上 的 普醭 魯 士 國 家窚 法 》 一 書 中 , 將 基 本岓 義 務 列峚 為厉 一 個積 獨 立岷 的<br />

章鄓 節 討 論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1.<br />

44<br />

參 閱 H. Schulze, Preußisches Staatsrecht auf der Grundlage der deutschen Staatsrechts, Bd. 1, 2.<br />

Aufl., 1888, S. 355 ff., zit. nach ebd., S. 992.<br />

45<br />

參 閱 L. v. Rönne/ Ph. Zorn, Staatsrecht der Preußischen Monarchie, Bd. II, 1906, S. 79 ff., zit. nach<br />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2.<br />

46 Laband 認 為厉 所 謂 忠 誠 義 務 係 指匸 : 對 於 國 家窚 負稐 有 行 動 不 作 為厉 之 義 務 , 參 閱 Paul Laband, Staatsrecht<br />

des Deutschen Reiches, 5. Aufl., Bd. 1, 1911, S. 140 ff., zit. nach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br />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br />

Grundgesetz, 1988, S. 239.<br />

47<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2.<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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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第 四 節 德 國 威 瑪牅 憲赭 法 時頗 期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的 理 解<br />

壹 、 威 瑪牅 憲赭 法 之 基 本 權 佐 清 單<br />

1919 年 8 月 11 日 公 布 之 德 意 志侰 國 家韑 憲赭 法 ( Verfassung des Deutschen<br />

Reichs ),ā 即佘 一 般獭 習 稱牟 的 威 瑪牅 憲赭 法 ( Weimare Reichsverfassung ),ā 其 第 二 章 標 題覹 為<br />

ĵ 德 國 人 民 之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Ķ。 關詉 於 威 瑪牅 憲赭 法 第 二 章 ( 第 一 ○ő 九 條 至 一 六<br />

五 條 ) 所 規 定 之 各 種牞 法 規 ( Rechte ) 以 及 各 種牞 方 針玸 條 款 ( Programmsätze ) 48 ,ā 所 表 達跲<br />

出 來 的 自 由 、 保 障狼 與犕 生 活 秩猶 序侤 ,ā 主 要 是 依 以 下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 加 以 排 列 :ć 個鞄 人 、 共 同<br />

生 活 、 宗 教 與犕 宗 教 團蹘 體 、 教 育倘 與犕 學赩 校頣 、 經 濟 生 活 。 對蹹 此 ,ā 德 國 學赩 者 Peter Badura<br />

認狀 為 49 ,ā 由 排 列 順 序侤 所 隱 含佳 的 價猜 值靹 標 準 來 觀義 察蹸 ,ā 可 以 理 解 到 威 瑪牅 憲赭 法 是 以 社 會 保<br />

障狼 ( soziale Garantie ) 與犕 客 觀義 秩猶 序侤 決俩 定 ( objektive Ordnungsentscheidung ) 作伿 為 基<br />

礎 ,ā 目 的 在 於 嘗蹋 試 將 基 本 權 佐 思 想 加 以 擴 張 。<br />

基 本 權 佐 思 想 之 擴 張 ,ā 與犕 國 家韑 責 任 之 變 遷贉 具 有 直 接 的 關詉 係 。 因 為 國 家韑 責 任 歸<br />

責 之 程 度 越 高珉 ,ā 也 代 表 國 家韑 任 務珧 之 種牞 類詑 越 廣 ,ā 相 對蹹 於 基 本 權 佐 而 言借 ,ā 其 保 障狼 也 就<br />

越 完侖 整超 。 因 此 ,ā 國 家韑 責 任 之 變 遷贉 不 可 避 免佊 會 與犕 個鞄 人 自 由 狀 況 的 改俌 變 相 結 合 ,ā 也 就<br />

是 說狄 其 必 然 會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保 障狼 程 度 相 結 合 。 就 此 ,ā 威 瑪牅 憲赭 法 嘗蹋 試 建 構躬 一 種牞 新 的<br />

經 濟 政 治 與犕 社 會 政 治 之 國 家韑 目 的 ,ā 以 補 充 傳 統 基 本 權 佐 清 單 ( Grundrechtskatalog<br />

) 50 之 完侖 整超 性 ,ā 作伿 為 其 制 憲赭 目 的 。<br />

貳 、 威 瑪牅 憲赭 法 之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br />

至 於 ,ā 威 瑪牅 憲赭 法 所 規 定 之 人 民 基 本 義 務珧 ,ā 主 要 係 透 過跸 ĵ 受 社 會 拘 束俑 之 自 由 Ķ<br />

此 種牞 新 的 觀義 點 ,ā 企 圖蹙 壓 制 個鞄 人 本 位 式 的 自 由 主 義 。 其 目 的 主 要 是 為 了 實蹴 現 正 義 之<br />

48<br />

關 於 威勾 瑪 憲 法 第 二 章鄓 所 產 生岥 之 憲 法 爭 議 , 主尾 要稊 在峹 於 其 所 宣匁 示岴 之 人 民岙 基 本岓 權 利 , 是半 否 具 有 直 接<br />

的 拘 束 力 ? Gerhard Anschütz 認 為厉 , 可屣 區 分 為厉 兩 種 不 同峧 性 質 的 憲 法 條 文尠 加展 以层 觀毢 察 : 倘穏 若秵 具 有 即 時<br />

性 、 可屣 適 用岦 性 之 效 果 , 屬 於 嚴 格 意 義 之 法 規 ( Rechte ); 反 之 , 若秵 僅 屬 對 立岷 法 者 的 一 種 期醸 待匙 , 則 係<br />

所 謂 之 方尣 針 條 款金 ( Programmsätze )。 不 過 此 種 威勾 瑪 時 期醸 盛 行 之 見 解 , 在峹 德郔 國 基 本岓 法 成 立岷 之 後匝 , 即<br />

遭 全峖 盤酆 性 之 檢 討 , 參 閱 陳鄉 新 民岙 ,〈 論 「 憲 法 委 託 」 之 理 論 〉, 收 於 : 陳鄉 新 民岙 ,《 憲 法 基 本岓 權 利 之 基<br />

本岓 理 論 》, 上 冊屏 , 再峘 版 ,1991 年 , 頁稰 40 以层 下 。<br />

49<br />

參 閱 Peter Badura, Staatsrecht: systematische Erläuterung des Grundgesetzes für die Bundesrepublik<br />

Deutschland, 2. Aufl., 1996, C Rn. 8.<br />

50 Friedrich Haumann 於 1919 年 3 月尦 31 日尤 , 在峹 制 憲 會 議 憲 法 委 員穵 會 中 提醚 出屒 「 人 民岙 可屣 明 白岭 理 解 的<br />

基 本岓 權 利 嘗 試 」( Versuch volksverständlicher Grundrechte ), 以层 作 為厉 對 於 新 的 國 家窚 目岰 的 之 推 動 , 就酧<br />

人 權 保 障遷 而 言 , 可屣 說 是半 開 闢 一 個積 新 的 途 徑窵 ,ebd., C Rn. 8.<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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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時頗 代 需猀 求俠 ,ā 以 及 避 免佊 造 成 革靣 命 式 社 會 主 義 ( revolutionarer Sozialismus ) 的 後 果 。 此<br />

外 ,ā 另 一 個鞄 重 要 之 思 考 方 式 也 顯 現 於 威 瑪牅 憲赭 法 之 中 ,ā 即佘 將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等<br />

同 地 置 於 同 一 個鞄 平 台 上 觀義 察蹸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兩 者 ,ā 在 威 瑪牅 憲赭 法<br />

上 具 有 ĵ 對蹹 稱牟 性 Ķ 的 現 象 。 由 此 ,ā 導赫 致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在 性 質賭 上 ,ā 是 否佞 具 有<br />

ĵ 非 同 一 性 Ķ 之 爭 論 ?Ĉ 關詉 於 這 個鞄 爭 執 ,ā 涉顎 及 憲赭 法 解 釋 觀義 點 上 的 差韤 異 ,ā 將 在 以 下 相<br />

關詉 章 節 中 討玒 論 。 在 此 僅 簡 單 的 指 出 ,ā 倘鞆 若 認狀 為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因 為 分 別低 規 定<br />

的 緣 故 ,ā 就 表 示 兩 者 在 性 質賭 上 個鞄 別低 獨趸 立 ,ā 這 僅 僅 係 一 種牞 以 憲赭 法 發 生 史 ( Verfassungsentstehungsgeschichte<br />

) 的 觀義 點 ,ā 所 作伿 的 文 義 解 釋 推 論 。 就 論 證訥 上 的 合 理 性 而<br />

觀義 ,ā 其 理 由 並 不 充 分 。<br />

由 威 瑪牅 憲赭 法 之 義 務珧 規 定 觀義 之 ,ā 顯 示 出 從 此 在 公 民 社 會 中 ,ā 國 家韑 的 形侫 象 不 再 是<br />

作伿 為 個鞄 人 自 由 之 敵 人 ( Widersacher ),ā 相 反 地 在 此 一 新 的 社 會 秩猶 序侤 中 ,ā 國 家韑 將 作伿<br />

為 個鞄 人 自 由 實蹴 現 之 擔趃 保 者 ( Garant ) 51 。 也 就 是 說狄 ,ā 義 務珧 條 款 除珂 彰躆 顯 正 義 之 社 會 生<br />

活 目 的 之 外 ,ā 亦 寓 有 國 家韑 保 障狼 之 正 當 性 基 礎 。 例 如 ,ā 觀義 察蹸 財 產 權 負 有 社 會 義 務珧 條<br />

款 、 經 濟 財 產 ( Wirtschaftseigentum ) 特顠 別低 條 款 以 及 土 地 財 產 ( Grundeigentum ) 特顠 別低<br />

條 款 ,ā 我侷 們靽 可 以 進 一 步俞 獲 得 一 種牞 理 解 :ć 國 家韑 對蹹 於 勞 動珩 力 以 及 集 體 勞 動珩 權 保 障狼 的 正<br />

當 性 。 也 就 是 說狄 ,ā 義 務珧 之 本 質賭 並 非 是 一 種牞 單 方 面 的 犧 牲 ,ā 而 應 解 讀 為 個鞄 人 於 群 體<br />

中 社 會 形侫 象 的 展韙 現 。 而 國 家韑 權 力 的 作伿 用 ,ā 就 是 根頨 據赼 此 一 個鞄 人 的 社 會 形侫 象 ,ā 進 行 整超<br />

體 性 的 規 劃蹄 與犕 關詉 照 。 並 且 於 個鞄 別低 特顠 殊頻 的 情 況 中 ,ā 賦 予 國 家韑 行 為 在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上 的 正<br />

當 性 基 礎 。<br />

威 瑪牅 憲赭 法 此 種牞 社 會 價猜 值靹 觀義 ,ā 也 可 以 從 威 瑪牅 憲赭 法 前 言借 所 宣 示 的 ĵ 促 進 社 會 發 展韙 Ķ<br />

此 一 目 標 ,ā 以 及 相 關詉 的 條 文 規 定 來 觀義 察蹸 。 例 如 ,ā 第 一 五 一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ćĵ 經 濟<br />

生 活 之 秩猶 序侤 ,ā 必 須 符 合 正 義 之 原鞝 理 ,ā 以 及 擔趃 保 每俟 個鞄 人 皆 獲 得 人 性 尊 嚴詫 之 生 活 條 件<br />

為 目 的 。Ķ 就 條 文 之 文 義 而 觀義 ,ā 個鞄 人 之 經 濟 自 由 將 因 此 而 獲 得 憲赭 法 上 的 保 障狼 52 。<br />

但伽 是 ,ā 如 果 從 另 一 個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以 正 義 觀義 點 與犕 合 乎 人 性 尊 嚴詫 生 活 為 基 礎 之 經 濟 制<br />

度 ,ā 勢 必 會 對蹹 於 個鞄 人 之 經 濟 自 由 加 以 整超 合 與犕 調 整超 。 是 故 ,ā 個鞄 人 經 濟 自 由 在 此 原鞝 則<br />

下 ,ā 必 定 會 受 到 某 種牞 程 度 的 限 制 53 ,ā 並 且 個鞄 人 對蹹 此 一 情 形侫 應 予 容韕 忍侱 。 此 種牞 對蹹 個鞄 人<br />

自 由 之 限 制 ,ā 主 要 是 將 個鞄 人 置 於 群 體 中 來 思 考 其 社 會 價猜 值靹 的 結 果 。 換 言借 之 ,āĵ 促<br />

進 社 會 發 展韙 Ķ 此 一 目 標 ,ā 將 國 家韑 行 為 的 合 理 性 、 人 性 尊 嚴詫 之 生 活 基 礎 與犕 個鞄 人 之 忍侱<br />

受 義 務珧 ,ā 整超 合 作伿 為 個鞄 人 在 群 體 中 的 應 然 圖蹙 像踽 。<br />

51 Ebd., C Rn. 8.<br />

52 Ebd., C Rn. 8.<br />

53<br />

參 閱 陳鄉 新 民岙 ,《 中 華 民岙 國 憲 法 釋 論 》, 修穑 訂稍 四屶 版 ,2001 年 , 頁稰 342。<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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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因 此 ,ā 倘鞆 若 就 威 瑪牅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條 款 而 言借 ,ā 其 一 方 面 固 然 具 有 加 強 基 本 權 佐<br />

保 障狼 之 作伿 用 ,ā 但伽 是 基 本 上 卻 仍 然 隱 含佳 有 ĵ 限 制 性 Ķ 的 內 涵 。 雖 然 威 瑪牅 憲赭 法 第 二 章<br />

所 建 構躬 的 基 本 義 務珧 立 憲赭 模 式 ,ā 形侫 式 上 並 未 獲 得 德 國 基 本 法 之 追玭 隨 ,ā 可 是 如 果 我侷 們靽<br />

進 一 步俞 實蹴 質賭 的 予 以 觀義 察蹸 ,ā 會 發 現 威 瑪牅 憲赭 法 列 舉 之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的 基 礎 思 想 ,ā 在 基<br />

本 法 有 關詉 社 會 國 原鞝 則 之 規 定 內 涵 之 中 ,ā 似 乎 仍 然 可 以 發 現 其 經 過跸 濃趡 縮 之 特顠 徵<br />

( konzentrierter Ausdruck ) 54 。 以 下 將 針玸 對蹹 威 瑪牅 共 和 時頗 期 ,ā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對蹹 於 基<br />

本 義 務珧 此 一 概 念 的 態躊 度 ,ā 作伿 進 一 步俞 的 探 討玒 。<br />

參珰 、 德 國 威 瑪牅 共 和 時頗 期 國 家韑 法 學赩 觀義 點 下 的 基 本 義 務珧<br />

一 、 國 家韑 法 學赩 忽 略 與犕 漠軃 視 的 研 究倏 猅 域<br />

雖 然 威 瑪牅 憲赭 法 於 其 本 文 中 ,ā 包 括 了 一 個鞄 廣 泛 的 義 務珧 清 單 ,ā 並 且 也 將 基 本 義 務珧<br />

之 概 念 列 為 第 二 章 的 標 題覹 ĵ 德 國 人 民 的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Ķ,ā 但伽 是 實蹴 際狽 上 基 本<br />

義 務珧 之 概 念 與犕 釋 義 學赩 上 的 定 位 ,ā 在 威 瑪牅 國 家韑 法 理 論 中 並 沒俯 有 獲 得 明 確 的 輪贁 廓躂 ,ā 甚<br />

至 偶珗 見倝 部 分 堅 決俩 反 對蹹 的 意 見倝 。 這 主 要 是 因 為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概 念 ,ā 並 沒俯 有 明 確 的<br />

界 定 ,ā 就 直 接 規 定 於 憲赭 法 條 文 之 中 ,ā 期 待 以 一 種牞 憲赭 法 發 生 史 的 方 式 來 加 以 處 理 之<br />

故 。 因 此 ,ā 爭 議 仍 然 叢 生 ,ā 也 就 不 令 人 意 外 55 。<br />

事 實蹴 上 ,ā 威 瑪牅 憲赭 法 這 一 部 分 的 內 容韕 ,ā 儘赊 管牤 是 基 於 一 種牞 新 的 時頗 代 精 神 所 創 見倝 的<br />

嘗蹋 試 ,ā 但伽 是 在 當 時頗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的 討玒 論 上 ,ā 仍 舊 屬 於 一 個鞄 非 常 靜 止 的 研 究倏 範 疇觸 。<br />

學赩 者 Klaus Stern 認狀 為 ,ā 可 以 肯 定 的 是 ,ā 在 威 瑪牅 憲赭 法 制 憲赭 過跸 程 中 ,ā 關詉 於 各 種牞 基 本<br />

義 務珧 是 否佞 以 及 到 如 何 的 程 度 被 確 定 為 法 義 務珧 ?Ĉ 或 者 其 僅 僅 是 一 種牞 道跰 德 上 倫鞌 理 上<br />

的 義 務珧 ?Ĉ 缺獌 乏 更俐 進 一 步俞 的 解 釋 說狄 明 56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基 本 義 務珧 似 乎 仍 然 明 顯 的 作伿 為<br />

基 本 權 佐 的 補 充 概 念 而 已 ,ā 並 且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法 的 聯 繫訇 力 上 ,ā 也 仍 然 保 持 一 種牞 有 疑牉<br />

問 的 狀 態躊 。<br />

在 此 種牞 情 況 之 下 ,ā 威 瑪牅 時頗 期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概 念 與犕 釋 義 學赩 上 的 討玒 論 ,ā 雖 然 並<br />

不 能獢 說狄 毫 無 成 果 ,ā 但伽 是 未 受 到 普 遍跹 的 重 視 也 是 事 實蹴 。 因 此 ,ā 在 威 瑪牅 時頗 期 基 本 義 務珧<br />

可 否佞 作伿 為 憲赭 法 上 向 度 ( Dimension ) 之 爭 議 ,ā 已 經 現 實蹴 的 被 置 於 方 法 論 場 域 上 而 獲<br />

54<br />

參 閱 Peter Badura, Staatsrecht: systematische Erläuterung des Grundgesetzes für die Bundesrepublik<br />

Deutschland, 2. Aufl., 1996, C Rn. 8.<br />

55<br />

威勾 瑪 制 憲 當 時 , 對 於 許 多峿 重稥 大 問 題 意 見 分 歧 , 難 以层 形 成 共峗 識 , 制 憲 會 議 則 採 取 將 未 獲 共峗 識 之<br />

爭 議 , 均 以层 入 憲 方尣 式 處 理 , 憲 法 第 二 章鄓 「 德郔 國 人 民岙 之 權 利 與 義 務 」 中 , 眾 多峿 之 權 利 與 義 務 之 規 定 ,<br />

即 為厉 最鄦 明 顯殫 的 例 子 , 參 閱 蔡 宗 珍厜 ,〈 關 於 威勾 瑪 憲 法 的 幾酱 點 思匠 考 〉, 收 於 :《 當 代 公 法 新 論 --- 翁 岳 生岥<br />

教 授 七 秩 誕 辰 祝 壽 論 文尠 集 ( 上 冊屏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610。<br />

56<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3.<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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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得 解 決俩 ?Ĉ 恐韱 怕 仍 然 是 一 個鞄 充 滿軈 疑牉 慮 的 推 論 57 。<br />

二 、 威 瑪牅 時頗 期 少 數 意 見倝 的 肯 定 立 場<br />

在 威 瑪牅 時頗 期 ,ā 針玸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所 表 達跲 出 來 的 具 體 看 法 ,ā 僅 僅 係 零踟 星 的 出 現 。 例<br />

如 學赩 者 H. Heller 認狀 為 ,ā 基 本 義 務珧 如 同 基 本 權 佐 一 樣 ,ā 具 有 ĵ 相 同 的 地 位 Ķ 58 。 而<br />

K. Beyerle 這 位 對蹹 威 瑪牅 憲赭 法 第 二 章 有 決俩 定 性 的 起玠 草獵 者 ,ā 則 強 調 威 瑪牅 憲赭 法 第 二 章 的<br />

實蹴 證訥 化 ,ā 是 一 種牞 關詉 於 自 由 與犕 義 務珧 之 憲赭 法 信 仰 ( Verfassungsbekenntnis ) 的 展韙 現 ;Ć 而<br />

且 這 些 自 由 與犕 義 務珧 所 追玭 尋 的 幸 福 ( Glück ),ā 將 是 國 家韑 遠狚 景 所 仰 仗 的 基 礎 59 。 換 句<br />

話 說狄 ,ā 除珂 了 人 民 的 基 本 權 佐 之 外 ,ā 人 民 之 義 務珧 負 擔趃 也 構躬 成 國 家韑 生 存 與犕 未 來 發 展韙 之<br />

基 礎 。<br />

此 外 ,ā 學赩 者 H. Peters 亦 認狀 為 基 本 權 佐 受 合 憲赭 的 確 定 ,ā 是 承 認狀 遭贈 受 國 家韑 抑俊 制<br />

之 人 民 在 政 治 上 的 勝 佐 ,ā 但伽 是 一 般獭 人 對蹹 此 經 由 鬥珊 爭 所 獲 致 之 勝 佐 ,ā 往 往 以 一 種牞 少<br />

量 的 義 務珧 負 擔趃 作伿 為 思 考 前 提 。 因 此 ,āPeters 透 過跸 一 種牞 反 思 的 觀義 點 認狀 為 ,ā 在 這 個鞄 片<br />

面 判住 斷 倫鞌 理 關詉 係 以 及 反 覆 出 現 誤狃 解 的 年 代 ,ā 責 任 意 識訤 ( Verantwortungsbewußtsein )<br />

所 代 表 的 象 徵 在 於 :ćĵ... 新 的 民 主 德 國 人 民 ,ā 並 不 願詒 意 繼 續 朝 舊 有 的 道跰 路跡 前 進 ,ā<br />

而 且 也 不 願詒 侷 限 於 此 種牞 政 治 上 的 勝 佐 。 除珂 了 享 受 成 熟 的 佐 益 與犕 掌 握 新 獲 得 的 權 佐<br />

之 外 ,ā 人 們靽 也 考 慮 到 義 務珧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ā 並 且 透 過跸 憲赭 法 中 例 外 情 形侫 的 嘗蹋 試 ,ā 賦 予<br />

這 些 義 務珧 主 體 一 項 重 要 的 影 響 ,ā 並 且 最 重 要 的 是 ── 將 此 作伿 為 德 國 人 民 的 國 家韑 生<br />

存 基 礎 ... 60 。Ķ<br />

綜牴 觀義 這 三 位 威 瑪牅 時頗 期 學赩 者 的 看 法 ,ā 似 乎 意 味 著 自 由 與犕 義 務珧 概 念 存 在 之 目 的 ,ā<br />

都 是 指 向 追玭 求俠 一 種牞 幸 福 的 生 活 形侫 式 。 此 種牞 看 法 隱 含佳 著 工 具 理 性 ( instrumentelle<br />

Vernunft ) 的 色 彩 ,ā 是 否佞 妥侑 當 ?Ĉ 不 無 疑牉 問 。 所 謂 工 具 理 性 係 指 當 我侷 們靽 選 取 一 個鞄 目 的<br />

之 後 ,ā 採 取 最 有 效頒 率 的 辦 法 去 達跲 成 這 個鞄 目 的 ,ā 如 果 一 個鞄 行 為 在 某 個鞄 情 境蹜 中 是 達跲 成<br />

目 的 最 有 效頒 的 行 為 ,ā 那倴 它 就 是 合 乎 理 性 的 行 為 61 。 但伽 是 ,ā 任 何 共 同 體 或 任 何 傳 統<br />

都 無 法 涵 蓋犡 人 之 能獢 力 所 及 的 一 切 良候 好 生 活 ,ā 更俐 不 要 說狄 是 一 種牞 最 有 效頒 率 的 生 活 方<br />

57<br />

參 閱 Peter Badura,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DVBl. 1982, 861( 867 ).<br />

58<br />

參 閱 H. Heller, in: K. Bräuer( Hrsg. ), Staatskunde, Bd. II, H.1, 1924, S. 3, zit. nach Klaus Stern,<br />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3.<br />

59<br />

參 閱 K. Beyerle, Die Bedeutung der neuen Reichsverfassung für Volk und Vaterland, 1919, S. 12, zit.<br />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3.<br />

60<br />

引尙 自 H. Peters, in: H. C. Nipperdey( Hrsg. ), Die Grundrechte und Grungpflichten der Reichsverfassung,<br />

Bd. II, 1930, S. 290( 293 ),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br />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3.<br />

61<br />

參 閱 石岳 元 康 ,〈 多峿 神 主尾 義 的 困 境 --- 現 代 世尺 界厢 中 安崎 身 立岷 命 的 問 題 〉, 收 於 : 石岳 元 康 ,《 當 代 自 由岩 主尾<br />

義 理 論 》, 初 版 二 刷 ,1998 年 , 頁稰 179 以层 下 。<br />

- 19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式 。 因 此 基 於 相 同 的 理 由 ,ā 任 何 一 種牞 政 治 體 制 ,ā 也 無 法 容韕 納獉 所 有 的 良候 好 生 活 方 式 。<br />

為 了 和 平 的 共 同 生 活 ,ā 我侷 們靽 需猀 要 的 不 是 共 同 的 價猜 值靹 ,ā 而 是 一 種牞 共 同 的 制 度 ,ā 使 許<br />

多 不 同 的 生 活 方 式 得 以 共 存 62 。<br />

換 言借 之 ,ā 此 種牞 威 瑪牅 時頗 期 少 數 的 觀義 點 ,ā 僅 僅 提 供 了 一 個鞄 思 考 的 方 向 ,ā 卻 未 對蹹 基<br />

本 義 務珧 概 念 進 行 深 刻 的 論 證訥 。 此 外 ,āKlaus Stern 認狀 為 ,ā 談 到 威 瑪牅 時頗 期 的 國 家韑 法 學赩<br />

者 必 定 會 想 到 Rudolf Smend,ā 不 過跸 在 檢 視 其 著 作伿 之 後 ,ā 卻 發 現 其 並 未 針玸 對蹹 基 本 義<br />

務珧 作伿 明 確 的 說狄 明 。 或 許 對蹹 Smend 而 言借 ,ā 基 本 義 務珧 充 其 量 不 過跸 作伿 為 其 價猜 值靹 體 系倐 與犕<br />

文 化 體 系倐 中 極 小 的 部 分 63 。<br />

三 、 威 瑪牅 時頗 期 多 數 意 見倝 的 反 對蹹 立 場<br />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而 言借 ,ā 威 瑪牅 時頗 期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具 支 配玵 性 的 看 法 ,ā 則 係 處 於 漠軃 不 關詉<br />

心 、 甚 至 拒 絕 的 態躊 度 。 例 如 幾 乎 直 到 威 瑪牅 憲赭 法 生 效頒 後 ,ā 學赩 者 H. Nawiasky 才 勉 強<br />

同 意 基 本 義 務珧 屬 於 最 高珉 國 民 知 識訤 系倐 統 ( System des Staatsbürgerkunden ) 的 地 位 ,ā 因<br />

為 Nawiasky 認狀 為 ,ā 事 實蹴 上 在 威 瑪牅 憲赭 法 中 特顠 別低 加 以 強 調 的 義 務珧 ,ā 根頨 本 不 是 法 義 務珧 ,ā<br />

而 是 屬 於 一 種牞 倫鞌 理 上 的 義 務珧 64 。 學赩 者 Richard Thoma 則 在 其 序侤 言借 文 章 的 標 題覹 上 ,ā<br />

表 明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次 要 性 意 義 ( untergeordnete Bedeutung ),ā 並 且 基 於 此 一 理 由 並 未<br />

詳 論 基 本 義 務珧 65 。 因 為 Thoma 認狀 為 ,ā 唯 一 真猙 正 的 、 法 律 上 的 義 務珧 ,ā 僅 僅 是 對蹹 於 法<br />

規 範 的 服 從 ,ā 或 者 對蹹 於 依 據赼 法 規 範 之 國 家韑 行 為 的 服 從 。 似 乎 表 示 ,ā 除珂 了 服 從 義 務珧<br />

之 外 ,ā 其 他 的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並 非 真猙 正 的 義 務珧 ,ā 而 僅 為 一 種牞 倫鞌 理 上 的 義 務珧 。 然 而<br />

Thoma 也 承 認狀 兩 種牞 特顠 別低 的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也 就 是 在 憲赭 法 上 人 民 可 能獢 接 受 的 兩 種牞 義<br />

務珧 :ć 選 舉 義 務珧 ( Wahlpflicht ) 與犕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 Wehrpflicht ) 66 。 此 外 ,ā 學赩 者 Gerhard<br />

Anschütz 在 其 《1919 年 8 月 11 日 之 威 瑪牅 憲赭 法 :ć 註 釋 書頟 Į 第 二 章 的 前 言借 中 ,ā 於 基<br />

本 義 務珧 這 個鞄 標 題覹 的 內 容韕 ,ā 保 持 緘 默 未 表 示 任 何 態躊 度 67 。<br />

62<br />

參 閱 John Gray 著 , 蔡 英秺 文尠 ( 譯 ),《 自 由岩 主尾 義 的 兩 種 面稫 貌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7。<br />

63<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3.<br />

64<br />

參 閱 H. Nawiasky, Grundgedanken der Reichsverfassung, 1920, S. 124, zit. nach ebd., S. 994.<br />

65<br />

參 閱 Richard Thoma, Die juristische Bedeutung der grundrechtlichen Sätze der deutschen Reichsverfassung<br />

im allgemeinen, in: H. C. Nipperdey, Die Grundrechte und Grundpflichten der Reichsverfassung,<br />

Bd. I, 1929, S. 1 ff.,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br />

Bd. III/ 2, 1994, S. 994.<br />

66<br />

參 閱 Richard Thoma, Die juristische Bedeutung der grundrechtlichen Sätze der deutschen Reichsverfassung<br />

im allgemeinen, in: H. C. Nipperdey( Hrsg. ), Die Grundrechte und Grundpflichten der<br />

Reichsverfassung, Bd. I, 1929, S. 56 f.,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br />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4.<br />

67<br />

參 閱 Gerhard Anschütz, Die Verfassung des Deutschen Reiches vom 11. August 1919, Kommentar,<br />

14. Aufl., 1933, S. 505- 520,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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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威 瑪牅 時頗 期 的 重 要 憲赭 法 學赩 者 Carl Schmitt 則 認狀 為 68 ,ā 基 本 義 務珧 完侖 全 是 市 民 法 治<br />

國 中 一 種牞 不 相 稱牟 的 概 念 ,ā 甚 至 是 一 種牞 雜覮 質賭 ( Fremdkörper )。 倘鞆 若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是<br />

有 意 義 的 話 ,ā 那倴 僅 僅 可 能獢 是 在 實蹴 證訥 法 上 意 義 的 義 務珧 。 原鞝 則 上 ,ā 一 種牞 無 限 制 的 義 務珧<br />

型 態躊 ,ā 可 能獢 與犕 市 民 法 治 國 的 理 念 相 矛 盾 ,ā 因 此 Schmitt 認狀 為 每俟 一 種牞 義 務珧 僅 僅 是 依<br />

照 法 律 的 標 準 ( nach Maßgabe der Gesetze ) 所 承 認狀 ,ā 同 時頗 這 些 法 律 的 標 準 ,ā 限 制 了<br />

義 務珧 的 前 提 與犕 其 內 容韕 上 的 範 圍 。 而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承 認狀 ,ā 使 得 國 家韑 行 為 擺 脫 了 純獄 粹牯 自<br />

由 法 治 國 家韑 的 特顠 性 ,ā 並 且 在 威 瑪牅 憲赭 法 第 二 章 中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的 規 定 ,ā 應 該 恰 巧 有<br />

助佔 於 這 些 目 的 的 達跲 成 ,ā 以 及 對蹹 於 個鞄 人 主 義 的 自 由 原鞝 則 強 調 一 種牞 德 國 的 社 會 特顠 性 。<br />

此 外 ,āSchmitt 於 後 期 更俐 補 充 強 調 ,ā 基 本 義 務珧 在 解 釋 上 係 對蹹 於 自 由 主 義 的 一 種牞 減<br />

弱韪 性 發 展韙 69 。 然 而 ,āSchmitt 所 採 取 的 這 些 解 釋 ,ā 僅 僅 係 立 基 於 其 特顠 殊頻 的 個鞄 人 主 義<br />

自 由 原鞝 則 觀義 點 70 ,ā 也 就 是 說狄 思 考 的 定 點 是 在 自 由 的 人 權 之 上 ,ā 而 不 是 在 政 治 的 與犕<br />

國 民 的 權 佐 之 上 。 換 言借 之 ,ā 係 從 自 由 的 人 權 猅 域 中 ,ā 析 離覭 出 這 些 政 治 上 與犕 國 民 的<br />

權 佐 71 。 而 這 些 政 治 的 與犕 國 民 的 權 佐 ,ā 在 Schmitt 的 眼 中 ,ā 則 完侖 全 處 於 與犕 各 種牞 義<br />

務珧 的 關詉 係 之 中 。<br />

四 、 基 本 義 務珧 在 威 瑪牅 時頗 期 釋 義 學赩 與犕 實蹴 踐賳 上 的 失 衡 現 象<br />

儘赊 管牤 基 本 義 務珧 在 威 瑪牅 時頗 期 之 國 家韑 法 中 ,ā 保 持 憲赭 法 上 的 錨 定 ,ā 但伽 是 在 概 念 上 仍<br />

然 是 模 糊 的 ,ā 並 且 也 鲜 受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的 青 睞 。 即佘 使 將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ā 以 一<br />

種牞 平 行 概 念 ( Parallelbegriff )、 補 充 概 念 ( Korrelatbegriff ) 或 對蹹 比 概 念 ( Kontrastbegriff<br />

) 來 理 解 ,ā 也 無 法 使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更俐 加 明 確 72 。 此 外 ,ā 針玸 對蹹 義 務珧 概 念 的 性 質賭<br />

而 言借 ,ā 早 期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業 已 確 定 其 係 屬 於 法 義 務珧 之 性 質賭 ,ā 但伽 是 在 這 一 方 面 的 研 究倏<br />

成 果 上 ,ā 威 瑪牅 時頗 期 的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卻 仍 然 停珐 留猈 於 概 念 範 圍 上 的 不 明 確 性 ,ā 並 且 同 時頗<br />

陷 入 如 同 早 期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所 謂 的 困佷 境蹜 之 中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基 本 義 務珧 並 未 完侖 全 的 擺 脫<br />

倫鞌 理 學赩 的 範 疇觸 ,ā 而 遷贉 移 到 外 部 法 的 向 度 ( außerrechtliche Dimension )。 簡 言借 之 ,ā 缺獌<br />

乏 實蹴 踐賳 的 可 能獢 性 。 因 此 整超 體 而 言借 ,ā 在 威 瑪牅 時頗 期 基 本 義 務珧 相 較跨 於 基 本 權 佐 而 觀義 ,ā 存<br />

Bd. III/ 2, 1994, S. 994.<br />

68<br />

參 閱 Carl Schmitt, Verfassunglehre, 1928, S. 174 f.,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br />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4.<br />

69<br />

參 閱 Gerhard Anschütz/ Richard Thoma, Handbuch des Deutschen Staatsrechts, Bd. II, 1932, S.<br />

572( 597 ),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br />

994.<br />

70<br />

關 於 Carl Schmitt 獨 特 的 憲 法 概 念 , 主尾 要稊 是半 建匔 立岷 於 其 對 於 人 民岙 、 政十 治 統 一 體殱 、 國 家窚 等 概 念 的 預<br />

設 理 解 上 , 詳 細 論 述稖 參 閱 蔡 宗 珍厜 ,〈 卡属 爾 . 史屰 密 特 之 憲 法 概 念 析 論 〉,《 政十 治 與 社 會 哲穯 學 評 論 》, 第<br />

5 期醸 ,2003 年 6 月尦 , 頁稰 81 以层 下 。<br />

71<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5.<br />

72 Ebd., S. 995.<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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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在 著 一 種牞 釋 義 學赩 與犕 實蹴 踐賳 上 的 失 衡 狀 態躊 73 。<br />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上 的 模 糊 性 ,ā 相 對蹹 地 造 成 其 於 憲赭 法 實蹴 踐賳 上 的 困佷 難詋 。 因 此 ,ā 納獉 粹牯<br />

思 想 ( nationalsozialistische Ideologie ) 必 然 針玸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此 種牞 現 況 上 的 真猙 空 加 以<br />

佐 用 。 並 且 在 理 論 上 與犕 實蹴 踐賳 上 ,ā 賦 予 義 務珧 範 疇觸 一 種牞 中 心 的 地 位 74 。 納獉 粹牯 思 想 對蹹 於<br />

義 務珧 概 念 的 擴 張 與犕 扭侾 曲 的 結 果 ,ā 造 成 人 與犕 國 民 的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ā 演躽 變 成 為 一 種牞 民<br />

族 夥蹣 伴 的 首靫 要 義 務珧 群 ( Hauptpflichten des Volksgenossen ) 75 。 至 此 ,ā 基 本 義 務珧 已 質賭<br />

變 為 一 種牞 經 由 國 家韑 所 操趀 縱 的 義 務珧 型 態躊 ,ā 並 且 義 務珧 概 念 之 性 質賭 已 轉視 換 為 一 種牞 純獄 粹牯 的<br />

ĵ 內 在 義 務珧 行 為 Ķ( Inpflichtnahme ) 76 。<br />

但伽 是 深 究倏 此 種牞 由 納獉 粹牯 思 想 所 發 展韙 的 ĵ 人 民 內 在 良候 心 義 務珧 Ķ,ā 並 無 法 通 過跸 倫鞌 理<br />

學赩 上 道跰 德 原鞝 則 的 檢 驗 。 因 為 納獉 粹牯 思 想 所 謂 的 良候 心 ,ā 係 指 向 一 個鞄 法 西 斯 式 的 國 家韑 目<br />

的 設 想 ,ā 而 非 透 過跸 價猜 值靹 原鞝 則 的 反 思 所 形侫 成 的 自 我侷 內 在 束俑 縛跢 。 也 就 是 說狄 ,ā 正 確 的 思<br />

考 脈獡 絡 ,ā 應 該 以 社 會 基 本 結 構躬 是 正 義 的 狀 態躊 作伿 為 前 提 ,ā 才 能獢 認狀 為 每俟 個鞄 人 都 有 一 種牞<br />

自 然 的 義 務珧 ,ā 並 且 進 而 做珔 他 們靽 應 該 做珔 的 事 77 。 因 此 ,ā 在 納獉 粹牯 思 想 的 操趀 縱 下 ,ā 義 務珧<br />

概 念 被 扭侾 曲 為 人 民 對蹹 國 家韑 的 一 種牞 出 於 內 心 履 行 職 務珧 的 性 質賭 ,ā 或 者 稱牟 為 一 種牞 ĵ 內 在<br />

職 務珧 行 為 Ķ( Indienstnahme ) 78 。 至 此 ,ā 基 本 義 務珧 成 為 集 體 暴 力 的 理 論 基 礎 ,ā 並 且<br />

埋鞹 下 了 日 後 被 污 名 化 的 隱 憂 。<br />

73 Ebd., S. 995.<br />

74<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338 ff.<br />

75 W. Weber 認 為厉 人 民岙 的 首稴 要稊 義 務 群 包屗 括匼 義 務 教 育 、 希 特 勒 青 年 ( Hitlerjugend ) 組 織 之 青 年 服 務 義<br />

務 ( Jugenddienstpflicht )、 勞鄬 動 服 務 義 務 ( Arbeitsdienstpflicht )、 兵 役 義 務 等 等 , 參 閱 W. Weber, in:<br />

Ernst Rudolf Huber( Hrsg. ), Idee und Ordnung des Reiches. Gemeinschaftsarbeit deutscher Staatsrechtslehrer,<br />

1943, S. 12 ff.,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br />

III/ 2, 1994, S. 995.<br />

76<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rechte, in: Josef Isensee/ Paul Kirchhof( Hrsg. ),<br />

Handbuch des Staat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V, 1992, § 114 Rn. 1.<br />

77<br />

參 閱 John Rawls 著 , 李 少 軍稔 、 杜 麗 燕 、 張 虹稅 ( 譯 ),《 正岗 義 論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308 以层 下 。<br />

78<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5.<br />

- 22 -


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第 五 節 德 國 基 本 法 時頗 期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態躊 度<br />

壹 、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之 淵 源<br />

一 、 問 題覹 的 產 生 :ć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之 非 對蹹 稱牟 性 原鞝 則 ?Ĉ<br />

由 於 德 國 基 本 法 強 調 個鞄 人 基 本 權 佐 的 制 憲赭 態躊 度 ,ā 因 此 在 內 容韕 上 未 延 續 威 瑪牅 憲赭<br />

法 第 二 章 ĵ 德 國 人 民 之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Ķ 之 制 憲赭 模 式 ,ā 而 將 基 本 義 務珧 規 定 佑<br />

除珂 79 。 對蹹 此 ,ā 所 謂 的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 Grundrechtsindividualismus ),ā 是 否佞 為 基<br />

本 法 之 核頤 心 價猜 值靹 的 爭 論 ,ā 從 基 本 法 制 定 時頗 即佘 引 發 討玒 論 ,ā 至 今 仍 未 停珐 止 。 由 於 在 基<br />

本 法 本 文 中 似 乎 不 存 在 著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ā 所 以 產 生 了 一 個鞄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上 的 疑牉 義 :ć<br />

是 否佞 在 基 本 法 上 ,ā 存 在 著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非 對蹹 稱牟 性 ( Asymmetrie )?Ĉ 或 者<br />

說狄 ,ā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長 期 討玒 論 的 課 題覹 :ć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法 的 關詉 聯 性 ,ā 是 否佞 至 此 將 畫 下 句<br />

點 ?Ĉ<br />

至 於 ,ā 所 謂 的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非 對蹹 稱牟 性 究倏 竟 係 一 種牞 應 然 ?Ĉ 或 者 只 是 一 種牞<br />

實蹴 然 現 象 ?Ĉ 此 涉顎 及 基 本 法 排 除珂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ā 而 僅 規 定 基 本 權 佐 之 做珔 法 ,ā 就 憲赭 法<br />

發 展韙 史 而 言借 ,ā 是 否佞 屬 於 一 種牞 憲赭 法 文 本 ( Verfassungstext ) 意 義 的 應 然 價猜 值靹 ?Ĉ 倘鞆 若 認狀<br />

為 僅 以 憲赭 法 發 生 史 的 觀義 點 ,ā 並 不 足倦 以 割 斷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憲赭 法 的 關詉 聯 性 ,ā 並 且 相 信 基<br />

本 義 務珧 仍 然 具 有 作伿 為 憲赭 法 上 規 範 面 向 的 可 能獢 性 ,ā 那倴 麼猕 理 由 何 在 ?Ĉ 由 於 法 律 規 範 背<br />

後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 ,ā 不 可 能獢 自 絕 於 所 處 之 時頗 代 與犕 歷趜 史 脈獡 絡 之 外 ,ā 因 此 欲 探 究倏 此 一 問<br />

題覹 ,ā 有 必 要 回 溯 至 基 本 法 制 定 當 時頗 的 情 境蹜 來 觀義 察蹸 ,ā 以 期 能獢 夠 更俐 準 確 的 掌 握 此 問 題覹<br />

的 脈獡 絡 。<br />

二 、 制 憲赭 歷趜 史 情 境蹜 與犕 納獉 粹牯 經 驗 之 反 省<br />

觀義 察蹸 基 本 法 中 基 本 權 佐 的 規 定 ,ā 將 會 發 現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呈佤 現 出 一 種牞 社 會 性 要<br />

求俠 ( Sozialitätspostulat ) 之 歸 結 現 象 。 如 果 再 進 一 步俞 就 外 部 持 續 地 歷趜 史 性 因 素獂 加 以<br />

觀義 察蹸 ,ā 很 明 顯 地 是 受 到 威 瑪牅 憲赭 法 中 社 會 國 家韑 性 之 目 的 規 定 ( Zielbestimmung der<br />

79<br />

有 學 者 認 為厉 此 種 立岷 憲 模鄍 式 , 國 家窚 與 國 民岙 之 關 係 由岩 於 義 務 因峴 素 消 沉 , 象 徵郕 德郔 國 式 國 家窚 理 念 之 結<br />

束 , 或 者 至 少 呈 現 分 殊 之 現 象 , 參 閱 葛 克 昌 ,〈 人 民岙 有 依 法 律匛 納 稅 之 義 務 --- 以层 大 法 官 會 議 解 釋 為厉<br />

中 心尚 〉, 收 於 : 葛 克 昌 ,《 稅 法 基 本岓 問 題 --- 財 政十 憲 法 篇 》, 初 版 ,1996 年 , 頁稰 73。<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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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Sozialstaatlichkeit ) 的 影 響 80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如 果 從 威 瑪牅 憲赭 法 與犕 基 本 法 之 歷趜 史 脈獡 絡 觀義<br />

察蹸 ,ā 所 謂 的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ā 似 乎 並 非 意 味 著 基 本 法 堅 持 一 種牞 絕 對蹹 性 的 、 恣韯 意<br />

性 的 權 佐 型 態躊 ,ā 反 而 應 該 是 一 種牞 消顆 融 於 社 會 國 思 想 的 權 佐 狀 態躊 。<br />

不 過跸 ,ā 就 歷趜 史 脈獡 絡 而 言借 ,ā 基 本 法 所 錨 定 的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ā 其 實蹴 最 重 要 的<br />

理 由 主 要 在 於 :ć 對蹹 於 第 三 帝 國 ( das Dritte Reich ) 經 驗 的 反 省 。 由 於 德 國 納獉 粹牯 時頗 期<br />

濫 用 集 體 精 神 ( Gemeinsinn ) 與犕 犧 牲 精 神 ( Opferbereitschaft ),ā 以 致 於 造 成 對蹹 於 自<br />

由 法 治 國 權 佐 思 想 與犕 人 民 主 觀義 權 佐 嘲猬 弄侨 的 暴 政 ,ā 並 且 進 一 步俞 演躽 變 為 德 國 上 個鞄 世 紀<br />

的 黑 暗 時頗 代 81 。 如 果 從 法 學赩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這 一 段 歷趜 史 經 驗 ,ā 主 要 的 原鞝 因 在 於 當 時頗 法<br />

義 務珧 優 勢 地 控 制 了 權 佐 關詉 係 82 。 因 此 可 想 而 知 ,ā 德 國 當 時頗 個鞄 人 公 法 上 的 法 律 地<br />

位 ,ā 其 本 質賭 上 僅 僅 是 作伿 為 一 種牞 純獄 粹牯 的 義 務珧 定 位 ( Pflichtenstellung ) 83 。 換 言借 之 ,ā 個鞄<br />

人 的 法 律 地 位 ,ā 僅 被 承 認狀 對蹹 於 集 權 主 義 之 猅 袖 國 家韑 ( Führerstaat ) 履 行 義 務珧 的 方<br />

式 ,ā 作伿 為 所 謂 的 權 佐 主 體 84 。<br />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赶 後 ,ā 德 國 為 避 免佊 重 演躽 納獉 粹牯 時頗 期 ,ā 因 為 蔑 視 個鞄 人 自 由 所 造 成 之<br />

歷趜 史 創 傷 ,ā 於 是 在 基 本 法 上 給 予 個鞄 人 權 佐 最 大 限 度 之 憲赭 法 保 障狼 。 換 言借 之 ,ā 就 歷趜 史<br />

脈獡 絡 的 觀義 察蹸 ,ā 基 本 法 之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ā 其 最 主 要 之 生 成 原鞝 因 並 非 出<br />

於 一 種牞 應 然 性 ,ā 而 是 在 實蹴 然 上 對蹹 於 歷趜 史 經 驗 的 反 省 。 因 此 ,ā 基 本 法 上 所 謂 的 基 本<br />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ā 似 可 認狀 為 係 制 憲赭 者 基 於 對蹹 專 制 政 府 形侫 式 的 反 思 ,ā 而 在 憲赭 法 本 文 中<br />

給 予 個鞄 人 基 本 權 佐 形侫 式 上 之 優 先 地 位 ,ā 應 非 表 示 在 憲赭 法 層 次 上 切 斷 與犕 法 義 務珧 概 念<br />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 。<br />

三 、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之 偶珗 然 性<br />

由 於 基 本 法 制 定 者 認狀 為 ,ā 倘鞆 若 在 憲赭 法 層 次 將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兩 者 ,ā 完侖 全<br />

地 等 值靹 性 ( Gleichwertigkeit ) 加 以 處 理 ,ā 可 能獢 接 近 極 權 國 家韑 之 憲赭 法 特顠 徵 ,ā 因 此 在 經<br />

80<br />

換醢 言 之 , 基 本岓 法 基 本岓 權 利 規 定 , 很匘 大 程 度匓 上 延 襲歯 於 威勾 瑪 時 代 所 謂 的 「 固 有 立岷 憲 的 基 本岓 權 利 清<br />

單酀 」, 其 實 質 的 原穦 理 內 涵 並 非 如崇 同峧 法 國 第 四屶 共峗 合峯 憲 法 所 強 調 的 對 時 代 特 性 之 回峵 應 , 也 不 同峧 於 1947<br />

年 義 大 利 憲 法 所 呼 籲氅 之 團 結 性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br />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 49; Michael Sachs,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br />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1 Rn. 7.<br />

81 Peter Gay 認 為厉 , 納 粹 政十 權 造 成 威勾 瑪 共峗 和 之 死 亡 , 並 且尼 形 成 德郔 國 黑 暗 時 代 之 誕 生岥 , 參 閱 Peter Gay<br />

著 , 劉邟 森釂 堯配 ( 譯 ),《 威勾 瑪 文尠 化 --- 一 則 短 暫鄃 而 燦 爛 的 文尠 化 傳 奇 》, 初 版 ,2003 年 , 頁稰 284。<br />

82<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52.<br />

83<br />

參 閱 W. Weber, Die Dienstpflichten und Leistungspflichten der Deutschen, 1943, zit. nach ebd., S.<br />

53.<br />

84<br />

參 閱 R. Freisler, Grundlegende Denkformen des Rechts im Wandel unserer Rechtserneuerung, 1941,<br />

S. 23, zit. nach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br />

41, 1983, S. 53.<br />

- 24 -


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過跸 深 思 熟 慮 後 ,ā 決俩 定 放 棄 在 基 本 法 上 將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平 衡 的 對蹹 比 ,ā 並 且 在<br />

最 後 的 制 憲赭 決俩 定 階 段 ,ā 移 除珂 了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之 威 瑪牅 憲赭 法 傳 統 85 。<br />

其 實蹴 所 謂 的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ā 其 產 生 之 背 景 主 要 是 對蹹 於 納獉 粹牯 時頗 期<br />

之 反 省 ,ā 因 此 不 可 理 解 為 此 係 憲赭 法 文 本 所 要 求俠 之 應 然 ,ā 而 僅 僅 是 出 於 一 種牞 歷趜 史 脈獡<br />

絡 情 境蹜 的 偶珗 然 。 換 言借 之 ,ā 所 謂 的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ā 並 不 意 味 著 於 憲赭 法<br />

秩猶 序侤 中 完侖 全 排 除珂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存 在 。 從 基 本 法 制 定 時頗 明 示 或 默 示 的 規 範 而 觀義 ,ā 亦 證訥<br />

明 其 僅 企 圖蹙 排 除珂 威 瑪牅 憲赭 法 之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中 ,ā 屬 於 憲赭 法 上 之 期 待 義 務珧 或 者 屬 於 道跰<br />

德 上 之 勸詧 誡狁 義 務珧 。 對蹹 於 基 本 法 此 種牞 制 憲赭 態躊 度 ,ā 學赩 者 Herbert Bethge 譽 為 乃 近 代 法<br />

治 國 家韑 憲赭 法 的 一 大 貢 獻詿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內 容韕 與犕 範 圍 ,ā 將 因 而 侷 限 於 作伿 為<br />

法 律 上 被 形侫 成 之 義 務珧 。 因 此 從 個鞄 人 自 由 保 障狼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個鞄 人 之 基 本 權 佐 將 處 於<br />

一 種牞 由 國 家韑 負 擔趃 舉 證訥 責 任 之 保 障狼 狀 態躊 之 中 86 。<br />

是 故 ,ā 雖 然 從 基 本 法 本 文 形侫 式 的 觀義 察蹸 上 ,ā 僅 僅 存 在 著 ĵ 各 種牞 基 本 權 佐 Ķ 章 ,ā<br />

然 而 倘鞆 若 從 憲赭 法 文 本 的 理 解 上 ,ā 卻 仍 然 可 以 發 現 一 項 事 實蹴 :ć 基 本 法 仍 然 隱 含佳 著 某<br />

種牞 形侫 式 之 基 本 義 務珧 的 型 態躊 87 。 因 此 ,ā 基 於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之 偶珗 然 性 觀義<br />

點 的 認狀 知 ,ā 基 本 法 雖 然 形侫 式 上 佑 除珂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ā 但伽 是 就 實蹴 質賭 內 容韕 而 言借 ,ā 仍 然 無<br />

法 否佞 定 其 保 留猈 了 若 干 基 本 義 務珧 的 內 涵 。 就 此 ,ā 我侷 們靽 可 以 觀義 察蹸 到 一 個鞄 現 象 ,ā 即佘 由 於<br />

不 存 在 著 概 括 條 款 式 的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ā 所 以 由 法 規 範 所 產 生 者 ,ā 僅 僅 係 限 於 列 舉<br />

性 、 個鞄 別低 性 的 基 本 義 務珧 88 。<br />

貳 、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所 產 生 的 影 響<br />

一 、 自 然 法 觀義 點 與犕 法 治 國 觀義 點 之 糾 結<br />

從 基 本 法 保 留猈 基 本 權 佐 清 單 ,ā 而 佑 除珂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之 做珔 法 ,ā 可 以 理 解 其 對蹹 於<br />

人 權 與犕 公 民 權 的 解 釋 ,ā 係 以 法 治 國 的 觀義 點 取 代 以 自 然 法 為 淵 源 的 論 點 。 源 自 過跸 去<br />

義 務珧 倫鞌 理 學赩 傳 統 所 引 導赫 出 來 的 自 然 法 論 點 ,ā 其 思 考 係 依 循 著 先 於 社 會 的 理 解 ,ā 以<br />

85<br />

參 閱 Herbert Bethge, Verfassungsrecht: eine Einführung für Wirtschafts- und Sozialwissenschaftler,<br />

Informatiker und Kulturwirte, 2001, S. 136.<br />

86 Ebd., S. 136.<br />

87<br />

參 閱 Hans J. Wolff/ Otto Bachof / Rolf Stober, Verwaltungsrecht I, 10. Aufl., 1994, § 33 Rn. 88.<br />

88<br />

對 此 , 基 本岓 法 於 制 定 當 時 , 明 文尠 規 定 之 基 本岓 義 務 , 例 如崇 基 本岓 法 第 六 條 第 二 項 之 撫郹 養 與 教 育 子<br />

女 之 父尲 母岘 義 務 ( Elternpflicht )、 財 產 權 之 社 會 拘 束 ( die Sozialbindung des Eigentums )。 此 外屸 , 雖 然<br />

未 於 基 本岓 法 上 明 文尠 規 定 , 但 是半 傳 統 上 亦岿 被 承 認 是半 國 民岙 義 務 者 , 例 如崇 納 稅 義 務 。 而 兵 役 義 務 作 為厉 一<br />

般 明 文尠 規 定 國 民岙 之 基 本岓 義 務 , 係 於 1968 年 6 月尦 24 日尤 第 十 七 次 修穑 正岗 基 本岓 法 時 , 增邴 訂稍 第 十 二 條 之 一<br />

第 一 項 所 確酎 定 。<br />

- 25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及 帶 有 以 具 備 能獢 力 之 個鞄 人 為 中 心 ,ā 所 圍 繞 的 各 種牞 天 賦 權 佐 ( naturwüchsige Rechten<br />

)。 換 句 話 說狄 ,ā 這 是 一 種牞 完侖 全 自 由 法 則 的 責 任 與犕 義 務珧 觀義 ,ā 即佘 一 方 面 以 一 種牞 純獄 粹牯<br />

的 請 求俠 行 為 來 要 求俠 國 家韑 89 ;Ć 但伽 是 在 另 一 方 面 ,ā 亦 同 時頗 賦 予 人 民 一 種牞 概 括 性 的 義 務珧<br />

地 位 。 基 本 法 則 一 反 此 種牞 自 然 法 的 觀義 點 ,ā 以 法 治 國 的 觀義 點 切 入 ,ā 嘗蹋 試 在 實蹴 定 憲赭 法<br />

上 重 新 詮 釋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的 性 質賭 。<br />

不 過跸 ,ā 學赩 者 Hasso Hofmann 卻 語犾 重 心 長 的 表 示 ,ā 如 果 從 基 本 法 的 修鞈 正 過跸 程 來<br />

觀義 察蹸 ,ā 卻 顯 示 出 此 種牞 自 然 法 觀義 點 的 時頗 代 錯 誤狃 ( Anachronismus ),ā 仍 然 在 基 本 法 的<br />

增猹 修鞈 過跸 程 中 一 再 重 演躽 90 。 主 要 的 原鞝 因 可 能獢 是 由 於 德 國 戰赶 後 初 期 致 力 推 動珩 景 氣頾 復<br />

甦 ,ā 因 此 在 一 種牞 社 會 低佂 度 期 待 水 準 的 共 識訤 氣頾 氛 中 ,ā 適贅 度 緩 和 了 國 家韑 與犕 社 會 的 敵 對蹹<br />

關詉 係 。 而 且 由 於 德 國 威 瑪牅 共 和 與犕 納獉 粹牯 時頗 期 ,ā 法 治 國 文 化 其 實蹴 並 未 真猙 正 落 實蹴 於 生 活<br />

層 次 ,ā 所 以 基 本 權 佐 文 化 不 斷 增猹 加 的 榮躪 景 ,ā 使 得 人 民 對蹹 於 個鞄 人 權 佐 保 護 之 現 實蹴<br />

性 ,ā 首靫 次 經 歷趜 到 一 種牞 無 法 認狀 識訤 與犕 無 法 掌 握 的 精 緻 性 。 然 而 ,ā 對蹹 於 憲赭 法 理 解 過跸 度 精<br />

緻 性 的 結 果 ,ā 並 非 沒俯 有 反 作伿 用 ,ā 於 是 在 主 權 意 識訤 與犕 重 整超 軍 備 的 呼 聲 下 ,ā 公 民 意 識訤<br />

形侫 態躊 基 於 主 權 作伿 用 而 形侫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改俌 變 ,ā 促 使 基 本 法 修鞈 訂 者 援 用 自 然 法 之 觀義<br />

點 ,ā 而 再 度 採 納獉 所 謂 一 般獭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 allgemeine Wehrpflicht ) 的 概 念 91 。 觀義 察蹸 基 本<br />

法 此 一 增猹 修鞈 規 定 ,ā 似 乎 形侫 式 上 延 續 了 威 瑪牅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之 自 然 法 思 考 。 因<br />

此 ,ā 如 果 就 基 本 法 之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而 言借 ,ā 似 乎 並 未 保 持 其 法 治 國 觀義<br />

點 的 一 致 性 。<br />

二 、 聯 邦倳 憲赭 法 與犕 各 邦倳 邦倳 憲赭 法 之 對蹹 立<br />

除珂 了 上 述 自 然 法 觀義 點 與犕 法 治 國 觀義 點 之 糾 結 外 ,ā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還<br />

引 發 了 另 外 一 項 重 大 的 爭 論 。 此 一 爭 論 的 核頤 心 ,ā 在 於 所 謂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的 觀義<br />

點 ,ā 對蹹 於 基 本 法 制 定 當 時頗 早 已 存 在 的 德 國 各 邦倳 邦倳 憲赭 法 ,ā 事 實蹴 上 並 無 法 溯 及 既 往 地<br />

反 映 到 其 內 容韕 與犕 型 態躊 上 。 因 此 ,ā 於 1946 年 與犕 1947 年 之 間 所 制 定 的 邦倳 憲赭 法 ,ā 其 大<br />

多 仍 然 遵 循 威 瑪牅 憲赭 法 的 模 式 ,ā 而 保 留猈 了 所 謂 的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 並 且 各 邦倳 邦倳 憲赭 法 以<br />

其 個鞄 別低 地 域 性 的 傳 統 ,ā 繼 續 延 伸 其 基 本 義 務珧 之 規 制 92 。 換 言借 之 ,ā 基 本 法 於 基 本 權<br />

佐 部 分 所 作伿 的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ā 早 期 幾 乎 沒俯 有 獲 得 現 實蹴 性 的 意 義 。<br />

89<br />

參 閱 H. Maier, Die Grundrechte des Menschen im modernen Staat, 2. Aufl., 1974, S. 23, zit. nach<br />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 50.<br />

90<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50.<br />

91 Ebd., S. 50.<br />

92 Ebd., S. 50.<br />

- 26 -


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由 於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仍 然 為 各 邦倳 邦倳 憲赭 法 所 承 認狀 之 結 果 ,ā 勢 必 將 減 低佂 並 且<br />

抵 銷贔 聯 邦倳 憲赭 法 所 規 定 的 各 種牞 自 由 權 佐 。 例 如 ,ā 德 國 Hessen 邦倳 與犕 Bremen 邦倳 的 邦倳 憲赭<br />

法 所 規 定 的 抵 抗侹 義 務珧 ( Widerstandspflicht ),ā 可 能獢 造 成 人 民 負 擔趃 上 不 可 預踣 測 、 難詋 以<br />

估 量 的 風靨 險 。 反 之 ,ā 若 依 據赼 基 本 法 ,ā 人 民 並 不 負 擔趃 此 一 甚 難詋 承 受 之 義 務珧 。 換 句 話<br />

說狄 ,ā 當 時頗 各 邦倳 邦倳 憲赭 法 之 各 種牞 義 務珧 規 定 ,ā 係 處 於 與犕 聯 邦倳 憲赭 法 ĵ 規 範 碰 撞 Ķ 的 狀 況 93 。<br />

由 於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規 定 之 實蹴 現 ,ā 本 屬 立 法 管牤 轄 權 限 的 問 題覹 94 。 也 就 是 說狄 各 種牞<br />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實蹴 現 ,ā 除珂 非 其 內 容韕 屬 於 自 治 事 項 或 文 化 性 質賭 ,ā 否佞 則 本 質賭 上 應 該 完侖 全 屬<br />

於 聯 邦倳 考 量 之 內 容韕 。 例 如 ,ā 由 於 認狀 為 義 務珧 教 育倘 之 事 項 屬 於 文 化 性 質賭 ,ā 而 應 由 各 邦倳<br />

管牤 轄 。 因 此 ,ā 在 此 種牞 憲赭 政 秩猶 序侤 的 認狀 知 上 ,ā 晚 近 的 各 邦倳 憲赭 法 幾 乎 已 不 再 包 括 各 種牞 基<br />

本 義 務珧 之 規 定 。 甚 者 ,ā 對蹹 於 諸 如 服 從 法 律 此 類詑 傳 統 的 國 民 義 務珧 ,ā 也 放 棄 賦 予 其 邦倳<br />

憲赭 法 上 的 法 地 位 95 。 換 言借 之 ,ā 基 於 憲赭 法 優 位 之 思 想 ,ā 此 一 基 於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br />

制 憲赭 原鞝 則 所 引 發 之 對蹹 立 狀 況 ,ā 目 前 已 大 致 獲 得 解 決俩 。<br />

三 、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對蹹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的 影 響<br />

由 於 納獉 粹牯 第 三 帝 國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思 想 的 濫 用 ,ā 導赫 致 在 二 次 大 戰赶 後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br />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此 課 題覹 ,ā 廣 泛 的 抑俊 制 與犕 排 斥 。 這 種牞 基 於 歷趜 史 經 驗 所 產 生 的 反 省 結 果 ,ā<br />

並 不 令 人 感 到 意 外 。 雖 然 戰赶 後 大 部 分 先 於 德 國 基 本 法 制 定 的 各 邦倳 邦倳 憲赭 法 ,ā 顯 示 出<br />

以 威 瑪牅 憲赭 法 第 二 章 為 藍 本 的 色 彩 ,ā 但伽 是 在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僅 有 少 數 的 學赩 者 ,ā 仍 然 堅 持<br />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思 想 。 至 於 大 多 數 的 學赩 者 ,ā 則 選 擇赾 捨 棄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命 題覹 ,ā 而 朝 向 建 構躬<br />

一 個鞄 無 漏軅 洞 的 權 佐 保 障狼 體 系倐 為 目 標 。<br />

戰赶 後 初 期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ā 對蹹 於 基 本 法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之 制 憲赭 態躊 度 加 以 批係<br />

評 ,ā 並 且 支 持 基 本 義 務珧 思 想 的 代 表 性 學赩 者 ,ā 首靫 推 Theodor Maunz。 其 曾 經 相 當 惋<br />

惜 的 認狀 為 ,ā 基 本 法 以 非 常 繼 母 似 的 ( stiefmütterlich ) 態躊 度 ,ā 給 予 基 本 義 務珧 最 冷位 淡 的<br />

對蹹 待 96 。 並 且 特顠 別低 托 辭訶 國 會 參珰 議 院玽 基 本 權 佐 章 報 告佨 人 的 見倝 解 ,ā 指 出 由 於 依 據赼 基 本<br />

法 第 一 條 第 三 項 之 規 定 ,ā 基 本 權 佐 具 有 直 接 的 拘 束俑 性 ,ā 因 此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此 種牞 基 本<br />

權 佐 的 直 接 拘 束俑 力 ,ā 將 處 於 一 種牞 相 互 矛 盾 ( Widerspruch ) 的 狀 態躊 。 學赩 者 Klaus Stern<br />

93 Ebd., S. 51.<br />

94<br />

例 如崇 兵 役 義 務 , 基 本岓 法 並 未 直 接 創鄪 設 其 義 務 的 內 涵 , 而 是半 僅 由岩 基 本岓 法 第 十 二 條 之 一 授 權 相厴 關<br />

法 律匛 發 岄 , 參 閱 Juliane Kokott,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br />

Art. 12a Rn. 1 f.<br />

95<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52.<br />

96<br />

參 閱 Theodor Maunz, Deutsches Staatsrecht, 1. Aufl. 1951, S. 80, bis zur 23. Aufl. 1980, S. 117.<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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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認狀 為 97 ,āMaunz 的 看 法 並 未 關詉 注 到 基 本 法 其 他 所 規 定 的 具 體 性 義 務珧 ,ā 並 且 進 一 步俞<br />

給 予 準 確 的 定 義 ,ā 例 如 基 本 法 第 六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的 ĵ 父 母 義 務珧 Ķ 98 或 同 法 第 十 四<br />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的 ĵ 財 產 權 之 社 會 拘 束俑 Ķ 99 ,ā 而 是 僅 僅 空 泛 的 強 調 將 威 瑪牅 基 本 義 務珧<br />

之 思 想 ,ā 包 裝 至 社 會 國 範 疇觸 中 的 重 要 性 。<br />

但伽 是 ,ā 完侖 全 排 拒 基 本 義 務珧 思 想 ,ā 並 將 其 視 為 基 本 權 佐 的 對蹹 立 面 向 ,ā 則 暗 示 出<br />

一 種牞 憲赭 法 實蹴 踐賳 上 的 危 害韐 。 因 為 ,ā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在 實蹴 踐賳 上 本 具 有 共 同 運跮 作伿 的 現 象 ,ā 所<br />

以 忽 略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定 位 研 究倏 ,ā 必 然 也 會 影 響 對蹹 於 基 本 權 佐 的 正 確 理 解 。 學赩 者 R.<br />

Barzel 指 出 ,ā 基 本 法 之 基 本 權 佐 清 單 忽 視 了 兩 大 現 實蹴 性 的 問 題覹 ,ā 其 中 之 一 即佘 對蹹 各<br />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之 規 範 的 闕覬 如 。 因 此 基 本 法 此 一 部 分 由 現 實蹴 性 看 起玠 來 是 ĵ 充 滿軈 疑牉 慮<br />

的 、 深 感 陳 舊 的 創 作伿 Ķ 100 。 不 過跸 在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ā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研 究倏 ,ā 直 到<br />

七 ○ő 年 代 仍 然 是 一 個鞄 被 忽 略 的 課 題覹 101 。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研 究倏 的 漠軃 視 ,ā 與犕<br />

對蹹 於 基 本 權 佐 深 入 、 廣 泛 與犕 眾 多 的 研 究倏 相 比 較跨 ,ā 形侫 成 了 鮮 明 的 對蹹 比 。 就 此 ,ā 似 乎<br />

產 生 出 一 個鞄 疑牉 問 :ć 意 即佘 於 1949 年 之 後 ,ā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是 否佞 已 經 被 限 縮 為 一 種牞 基<br />

本 權 佐 的 法 學赩 ?Ĉ<br />

參珰 、1982 年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者 協 會 Konstanz 大 會 的 轉視 折俆<br />

一 、Konstanz 大 會 的 主 題覹 :ć 憲赭 法 向 度 內 的 基 本 義 務珧<br />

因 為 基 於 第 三 帝 國 經 驗 ,ā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上 排 拒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的 特顠 殊頻 現 象 ,ā 隨<br />

著 1982 年 在 Konstanz 舉 行 的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者 協 會 大 會 ( Tagung der Vereinigung<br />

Deutscher Staatsrechtslehrer ) 的 討玒 論 主 題覹 ,ā 似 乎 有 所 轉視 折俆 。 該 次 大 會 討玒 論 的 主 題覹<br />

為 :ćĵ 憲赭 法 向 度 內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Ķ(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br />

97<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6.<br />

98<br />

基 本岓 法 第 六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 扶 養 與 教 育 子 女 為厉 父尲 母岘 之 自 然 權 利 , 亦岿 為厉 其 至 高 義 務 。 其 行 使 應<br />

受 國 家窚 監 督 。」 因峴 此 , 此 種 自 然 權 利 ( natürliches Recht ), 係 一 種 同峧 時 受 有 義 務 拘 束 之 父尲 母岘 權 利<br />

( Elternrecht ), 若秵 著 眼 於 義 務 之 角 度匓 觀毢 察 , 則 可屣 稱 為厉 父尲 母岘 義 務 , 參 閱 Arnulf Schmitt-Kammler, in:<br />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6 Rn. 47.<br />

99<br />

基 本岓 法 第 十 四屶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 財 產 權 負稐 有 義 務 , 財 產 權 之 行 使 應 同峧 時 有 助 於 公 共峗 福 祉叀 。」<br />

100<br />

至 於 另屮 外屸 一 個積 基 本岓 權 規 定 忽 視 之 問 題 ,Barzel 當 時 認 為厉 是半 關 於 自 由岩 行 使 的 實 質 上 、 經 濟 上 之<br />

保 障遷 問 題 , 參 閱 R. Baryel, Die verfassungsrechtliche Regelung der Grundrechte und Grundpflichten<br />

des Menschen, Diss. Köln 1949( Masch. ), S. 54, zit. nach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br />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 49.<br />

101 Hans H. Klein 算 是半 首稴 位 研厼 究 此 一 主尾 題 的 學 者 , 參 閱 Hans H. Klein, Über Grundpflichten, in: Der<br />

Staat, Bd. 14, 1975, S. 153 ff.; 接 著 於 1978 年 D. Merten、1979 年 Rolf Stober 與 1981 年 Ernst Benda<br />

分 別 撰郱 文尠 探 討 此 一 主尾 題 , 參 閱 D. Merten, Grundpflichten im Verfassungssystem der BRD, BayVBl.<br />

1978, S. 554; Rolf Stober,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gesetz, 1979; Ernst Benda, Grundrechte-Grundpflichten,<br />

hrsg. von Rotary International, 1981.<br />

- 28 -


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sion ),ā 分 別低 由 Göttingen 大 學赩 的 憲赭 法 學赩 教 授 Volkmar Götz 102 與犕 Würzburg 大 學赩 的<br />

憲赭 法 學赩 教 授 Hasso Hofmann 103 ,ā 擔趃 任 大 會 討玒 論 主 題覹 的 報 告佨 人 。<br />

同 時頗 與犕 會 參珰 與犕 討玒 論 者 ,ā 多 為 過跸 去 針玸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發 表 過跸 文 章 的 學赩 者 ,ā 例 如 Peter<br />

Badura 104 、Herbert Bethge 105 、Christoph Gusy 106 、Josef Isensee 107 與犕 Rolf Stober 108 等<br />

人 ,ā 並 且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進 行 了 一 次 非 常 驚 人 的 回 顧 與犕 重 新 發 現 。 或 許 更俐 確 切 地<br />

說狄 ,ā 這 是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對蹹 於 基 本 權 佐 無 限 擴 張 現 象 的 反 省 。<br />

而 後 Konstanz 大 會 的 成 果 ,ā 更俐 在 1986 年 獲 得 了 延 續 。Otto Luchterhandt 於<br />

提 交 Köln 大 學赩 的 教 授 資 格頴 論 文 《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德 國 的 憲赭 法 問 題覹 :ć 歷趜 史 發 展韙 與犕 基<br />

本 法 上 的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Į 一 書頟 中 109 ,ā 其 主 題覹 範 圍 更俐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此 課 題覹 ,ā 包 括 歷趜<br />

史 與犕 規 範 定 位 的 面 向 進 行 了 全 面 性 的 關詉 照 。 此 外 ,āHasso Hofmann 也 於 1992 年 ,ā<br />

再 度 發 表 了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Į 110 一 文 ,ā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這 個鞄 主 題覹 重 新 再 加 以 思<br />

考 。<br />

二 、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思 考 上 的 轉視 折俆<br />

1982 年 在 Konstanz 舉 行 的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者 協 會 大 會 ,ā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此 一 主<br />

題覹 ,ā 除珂 了 探 討玒 其 歷趜 史 上 的 淵 源 與犕 存 在 上 的 合 理 性 之 外 ,ā 最 大 的 特顠 色 在 於 :ć 將 基 本<br />

義 務珧 概 念 ,ā 置 放 於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中 來 觀義 察蹸 。 關詉 於 此 一 思 考 上 的 轉視 折俆 ,ā 我侷 們靽 或<br />

許 可 以 借靺 用 Immanuel Kant 的 哲鞦 學赩 思 考 而 表 述 為 :ć 不 問 基 本 義 務珧 是 否佞 存 在 ,ā 只 問<br />

基 本 義 務珧 如 何 可 能獢 111 。 換 言借 之 ,āKonstanz 大 會 的 與犕 會 學赩 者 ,ā 企 圖蹙 擺 脫 基 本 義 務珧 概<br />

念 本 身倧 的 倫鞌 理 性 束俑 縛跢 ,ā 而 將 關詉 注 點 置 放 於 :ć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規 範 定 位 為 何 ?Ĉ<br />

102<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7 ff.<br />

103<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42 ff.<br />

104<br />

參 閱 Peter Badura,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DVBl. 1982, 861.<br />

105<br />

參 閱 Herbert Bethge,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NJW 1982, 2145 ff.<br />

106<br />

參 閱 Christoph Gusy,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gesetz, JZ 1982, 657 ff.<br />

107<br />

參 閱 Josef Isensee, Die verdrängten Grundpflichten des Bürgers, DÖV 1982, 609 ff.<br />

108<br />

參 閱 Rolf Stober,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NVwZ 1982, 473 ff.<br />

109<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br />

110<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rechte, in: Josef Isensee/ Paul Kirchhof( Hrsg. ),<br />

Handbuch des Staat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V, 1992, § 114.<br />

111 Kant 在峹 其 理 論 哲穯 學 ( theoretische Philosophie ) 中 , 旨 在峹 探 討 並 證 立岷 知 識 的 先峕 天 原穦 理 , 亦岿 即 探 究<br />

自 然 律匛 ( Naturgesetz ) 如崇 何 可屣 能 ; 而 在峹 實 踐 哲穯 學 ( praktische Philosophie ) 則 是半 探 討 並 證 立岷 道 德郔 的 先峕<br />

天 原穦 理 , 亦岿 即 探 究 道 德郔 律匛 ( Sittengesetz ) 如崇 何 可屣 能 。 換醢 句屳 話 說 ,Kant 在峹 理 論 哲穯 學 中 不 問 客匄 觀毢 知 識<br />

是半 否 崊 在峹 , 只屯 問 客匄 觀毢 知 識 如崇 何 可屣 能 ; 在峹 實 踐 哲穯 學 中 ,Kant 一 樣鄆 不 問 客匄 觀毢 有 效 的 道 德郔 律匛 是半 否 崊 在峹 ,<br />

而 只屯 問 客匄 觀毢 有 效 的 道 德郔 律匛 如崇 何 可屣 能 。 對 此 , 參 閱 朱 高 正岗 ,《 康 德郔 四屶 論 》, 初 版 ,2001 年 , 頁稰 44 以层<br />

下 。<br />

- 29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尤 其 就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的 相 鄰贊 關詉 係 而 觀義 ,ā 大 會 中 所 討玒 論 的 焦 點 ,ā 也 完侖 全 集 中 在 基 本<br />

義 務珧 概 念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 Grundrechtsschrank ) 概 念 的 比 較跨 。<br />

首靫 先 ,āVolkmar Götz 與犕 Hasso Hofmann 這 兩 位 大 會 報 告佨 人 ,ā 在 這 個鞄 問 題覹 上 產<br />

生 了 對蹹 立 的 見倝 解 。Götz 於 報 告佨 時頗 強 調 :ćĵ 憲赭 法 上 所 謂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ā 並 無 法 轉視 化 為<br />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概 念 ..... 憲赭 法 上 對蹹 於 個鞄 人 自 由 的 規 制 ,ā 主 要 是 由 憲赭 法 或 法 律 來 規<br />

劃蹄 個鞄 人 自 由 彼 此 之 間 的 相 融 空 間 ,ā 而 此 一 場 域 並 非 基 本 義 務珧 的 課 題覹 ,ā 也 就 是 說狄 並<br />

未 於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的 內 涵 中 ,ā 帶 有 任 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概 念 的 描 述 112 。Ķ 對蹹 此 ,ā 另<br />

一 位 報 告佨 人 Hofmann 則 採 取 一 種牞 不 同 的 理 解 立 場 。Hofmann 認狀 為 113 ,ā 基 本 義 務珧<br />

總 是 以 某 種牞 規 範 的 形侫 式 ,ā 產 生 限 制 個鞄 人 自 由 的 結 果 。 因 此 ,ā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br />

限 制 兩 者 ,ā 在 概 念 之 區珮 辨 上 而 言借 並 非 易 事 。 所 以 ,ā 在 兩 者 同 為 反 面 效頒 果 ( negative<br />

Wirkung ) 的 概 念 化 觀義 點 下 ,ā 基 本 義 務珧 似 乎 可 以 歸 屬 於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範 疇觸 。 甚 至<br />

從 這 個鞄 角倞 度 延 伸 思 考 ,ā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概 念 可 說狄 是 一 種牞 廣 義 理 解 下 的 基 本 義 務珧 。<br />

觀義 察蹸 Konstanz 大 會 與犕 會 學赩 者 的 討玒 論 內 容韕 ,ā 其 中 學赩 者 Alexander Hollerbach 與犕<br />

Reinhold Zippelius 比 較跨 傾 向 於 Götz 的 看 法 114 。 與犕 此 相 應 地 ,ā 學赩 者 Dieter Grimm<br />

與犕 Christian Starck 則 明 確 的 支 持 Hofmann 的 觀義 點 115 。 不 過跸 ,ā 就 討玒 論 的 主 題覹 ĵ 憲赭<br />

法 向 度 內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Ķ 而 言借 ,ā 與犕 會 學赩 者 無 人 否佞 認狀 ĵ 基 本 義 務珧 Ķ 與犕 ĵ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Ķ<br />

這 兩 個鞄 概 念 猅 域 ,ā 具 有 密 切 的 關詉 聯 性 。 換 句 話 說狄 ,ā 普 遍跹 的 看 法 認狀 為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br />

此 一 命 題覹 ,ā 應 歸 屬 於 憲赭 法 場 域 內 的 討玒 論 事 項 。 所 爭 執 者 ,ā 僅 僅 在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此 一<br />

法 概 念 ,ā 是 否佞 應 獨趸 立 作伿 為 一 個鞄 法 釋 義 學赩 上 的 認狀 識訤 範 疇觸 ?Ĉ 亦 或 是 應 歸 屬 於 基 本 權 佐<br />

限 制 概 念 之 範 疇觸 ?Ĉ 也 就 是 說狄 ,ā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之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有 所 爭 執 而 已 。<br />

但伽 是 在 前 提 上 ,ā 係 肯 定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係 處 於 憲赭 法 向 度 之 內 ,ā 而 與犕 道跰 德 或 倫鞌 理 學赩 上<br />

的 義 務珧 概 念 有 所 區珮 隔踖 。<br />

然 而 ,ā 此 種牞 看 似 基 本 義 務珧 思 想 復 興 ( Renaissance ) 的 結 論 ,ā 其 所 獲 致 的 概 念 與犕<br />

法 釋 義 學赩 上 基 本 義 務珧 的 結 構躬 與犕 定 位 ,ā 似 乎 也 沒俯 有 呈佤 現 一 個鞄 完侖 全 清 晰 的 面 貌狍 。 最 主<br />

要 的 原鞝 因 在 於 ,ā 由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事 實蹴 上 與犕 原鞝 生 權 佐 ( Urrecht ) 的 性 質賭 不 同 ,ā 因 此 在<br />

一 個鞄 以 基 本 權 佐 為 核頤 心 的 憲赭 法 結 構躬 上 ,ā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定 位 ,ā 顯 然 存 在<br />

112<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12 f.<br />

113<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76.<br />

114<br />

參 閱 Alexander Hollerbach, Diskussionsbeitrag, in: VVDStRL, H. 41, 1983, S.127; Reinhold<br />

Zippelius, Diskussionsbeitrag, in: VVDStRL, H. 41, 1983, S. 110, 127.<br />

115<br />

參 閱 Dieter Grimm, Diskussionsbeitrag, in: VVDStRL, H. 41, 1983, S.103; Christian Starck,<br />

Diskussionsbeitrag, in: VVDStRL, H. 41, 1983, S. 112.<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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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著 一 種牞 制 度 必 然 性 與犕 實蹴 踐賳 功 能獢 性 之 懷觝 疑牉 。 就 憲赭 法 而 言借 ,ā 誠 如 學赩 者 Klaus Stern 所<br />

提 出 的 看 法 ,ā 其 決俩 定 性 的 癥誂 結 應 在 於 :ć 於 自 由 憲赭 法 國 中 ,ā 究倏 竟 基 本 義 務珧 所 代 表 的<br />

意 義 為 何 116 ?Ĉ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概 念 ,ā 兩 者 究倏 竟 是 同 一 概 念 ?Ĉ 不<br />

同 概 念 ?Ĉ 或 者 尚 有 其 他 的 解 釋 可 能獢 ?Ĉ 本 論 文 將 於 第 三 章 (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憲赭 法 規 範<br />

定 位 )、 以 及 第 四 章 (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的 典 範 轉視 移 ) 中 ,ā 作伿 詳 細 的 論 證訥 與犕 分 析 ,ā 嘗蹋<br />

試 對蹹 此 一 問 題覹 ,ā 提 出 本 論 文 的 看 法 。<br />

116<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7.<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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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第 六 節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憲赭 法 的 關詉 聯 性<br />

壹 、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憲赭 法 之 倫鞌 理 前 提<br />

當 我侷 們靽 論 及 ,ā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法 釋 義 學赩 上 的 制 度 時頗 ,ā 所 僅 具 的 先 決俩 要 件 在 於 :ć<br />

基 本 義 務珧 必 須 如 同 基 本 權 佐 一 般獭 ,ā 是 被 錨 定 在 憲赭 法 上 的 層 級獇 117 。 當 然 如 果 將 基 本<br />

義 務珧 ,ā 置 放 於 一 般獭 國 家韑 學赩 或 哲鞦 學赩 的 猅 域 ,ā 或 許 是 更俐 好 的 選 擇赾 ,ā 因 為 事 實蹴 上 義 務珧 概<br />

念 ,ā 比 較跨 合 適贅 作伿 為 倫鞌 理 上 或 道跰 德 上 的 範 疇觸 來 理 解 。 並 且 因 為 在 那倴 些 猅 域 ,ā 基 本 義<br />

務珧 業 已 獲 得 一 個鞄 歷趜 史 上 所 承 認狀 的 居 留猈 地 ( Heimstatt ),ā 而 不 會 將 此 概 念 理 解 為 是 一<br />

般獭 國 家韑 學赩 新 的 創 作伿 ( Werk )。<br />

因 此 ,ā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理 解 ,ā 在 最 後 所 獲 得 的 意 義 上 ,ā 應 該 是 作伿 為 國 家韑 不 可<br />

或 缺獌 的 倫鞌 理 基 礎 ( ethischer Unterbau )。 就 這 點 而 言借 ,ā 學赩 者 Klaus Stern 認狀 為 恰 巧 在<br />

德 國 的 傳 統 上 具 有 此 一 認狀 識訤 基 礎 ,ā 尤 其 是 普 魯赀 士 人 所 具 有 的 傳 統 思 想 意 識訤 。 因 此<br />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本 質賭 上 具 有 法 與犕 道跰 德 的 聯 繫訇 因 素獂 ( Integrationsfaktor ) 性 質賭 ,ā 並 且 同 時頗<br />

作伿 為 國 家韑 前 提 ( Staatsvoraussetzung ) 與犕 憲赭 法 前 提 ( Verfassungsvoraussetzung ) 118 。 對蹹<br />

此 ,ā1947 年 5 月 19 日 制 定 的 Bad 邦倳 邦倳 憲赭 法 第 一 二 五 條 119 ,ā 傳 達跲 了 此 種牞 意 涵 :ćĵ 每俟<br />

一 個鞄 人 均佾 負 有 義 務珧 ,ā 履 行 經 由 憲赭 法 或 法 律 上 具 有 法 律 效頒 力 的 、 負 擔趃 性 的 國 民 義<br />

務珧 ;Ć 沒俯 有 人 可 被 允 許 在 援 引 合 憲赭 保 護 之 自 由 與犕 權 佐 之 下 ,ā 拒 絕 其 義 務珧 之 履 行 。Ķ<br />

此 外 ,ā1977 年 瑞 士 聯 邦倳 憲赭 法 草獵 案頥 第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ćĵ 國 家韑 機趙 關詉 與犕 私倌 人 對蹹 於 忠 誠<br />

與犕 信 仰 負 有 義 務珧 。Ķ 120 也 顯 示 出 此 種牞 倫鞌 理 基 礎 的 內 涵 。<br />

雖 然 透 過跸 這 些 實蹴 定 法 頒踧 布 的 基 本 義 務珧 條 款 ,ā 或 有 助佔 於 國 家韑 與犕 人 民 之 間 ,ā 形侫 成<br />

直 接 可 理 解 與犕 明 確 的 關詉 係 。 但伽 是 更俐 重 要 的 是 ,ā 由 這 些 關詉 係 就 可 以 推 導赫 出 一 個鞄 憲赭 法<br />

上 的 義 務珧 清 單 ?Ĉ 基 本 義 務珧 課 題覹 所 有 的 困佷 境蹜 ,ā 就 集 中 在 這 個鞄 問 題覹 上 。 因 此 ,ā 這 一 些<br />

特顠 別低 被 強 調 的 義 務珧 ,ā 是 否佞 可 存 在 於 憲赭 法 層 次 並 且 作伿 為 憲赭 法 上 的 制 度 ?Ĉ 以 及 這 些 基<br />

本 義 務珧 的 性 質賭 在 法 規 範 體 系倐 上 的 定 位 為 何 ?Ĉ 仍 然 顯 現 出 概 念 上 的 模 糊 性 。 因 此 ,ā<br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有 必 要 針玸 對蹹 與犕 義 務珧 概 念 呈佤 現 對蹹 立 狀 態躊 的 ĵ 自 由 Ķ 概 念 ,ā 進 行 剖鞖 析 與犕 理<br />

117<br />

參 閱 Rolf Stober,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NVwZ 1982, 474; Herbert<br />

Bethge, Die verfassungsrechtliche Problematik der Grundpflichten, JA 1985, 249( 250 ).<br />

118<br />

參 閱 Josef Isensee, Die verdrängten Grundpflichten des Bürgers, DÖV 1982, 609( 615 ); Volkmar<br />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 21; Hasso<br />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 42 ff.<br />

119<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7.<br />

120 Ebd., S. 997.<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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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解 ,ā 以 便 在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憲赭 法 的 關詉 聯 性 這 個鞄 主 題覹 上 ,ā 建 立 一 種牞 整超 全 的 認狀 識訤 基 礎 ,ā 而<br />

不 至 於 淪 為 一 種牞 主 觀義 意 識訤 的 臆 測 ,ā 導赫 致 形侫 成 錯 誤狃 的 推 論 。<br />

貳 、 規 範 性 自 由 與犕 義 務珧 性 內 在 界 限<br />

一 、 規 範 性 自 由 原鞝 則<br />

所 謂 自 由 即佘 個鞄 人 之 自 治 ( Autonomie ),ā 其 屬 於 所 有 法 治 國 家韑 憲赭 法 共 通 的 法 原鞝<br />

則 。 因 此 ,ā 理 論 上 不 能獢 恣韯 意 牴 觸 自 由 之 法 原鞝 則 ,ā 而 額覷 外 的 給 予 法 律 上 之 拘 束俑 ,ā 也<br />

就 是 說狄 禁 止 恣韯 意 地 賦 予 個鞄 人 某 種牞 法 律 上 的 義 務珧 。<br />

但伽 是 個鞄 人 自 由 此 一 命 題覹 ,ā 僅 僅 係 一 種牞 規 範 性 的 原鞝 則 ( normatives Prinzip ),ā 其<br />

並 非 本 體 論 的 、 社 會 學赩 的 或 歷趜 史 的 檢 驗 結 果 121 。 例 如 ,ā 基 本 法 第 一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ć<br />

ĵ 因 此 ,ā 德 意 志侰 人 民 『 承 認狀 ĺ 不 可 侵 犯 與犕 不 可 讓羌 渡 之 人 權 ,ā 作伿 為 一 切 人 類詑 社 會 、<br />

世 界 和 平 以 及 正 義 之 基 礎 。Ķ 顯 示 出 這 些 自 主 性 原鞝 則 ,ā 是 以 ĵ 同 意 Ķ 作伿 為 基 礎 ,ā<br />

然 後 進 一 步俞 透 過跸 法 規 範 制 定 的 方 式 ,ā 始 構躬 成 人 性 尊 嚴詫 基 本 權 佐 之 內 涵 122 。<br />

因 此 ,ā 對蹹 於 憲赭 法 上 自 由 之 理 解 ,ā 本 是 一 種牞 規 範 性 的 理 解 ,ā 而 非 一 種牞 本 體 論 的<br />

發 現 。 換 句 話 說狄 ,āĵ 自 由 Ķ 於 憲赭 法 規 範 意 義 上 ,ā 並 不 能獢 假珑 想 為 一 種牞 原鞝 生 性 的 恣韯 意<br />

權 佐 型 態躊 ,ā 而 應 該 是 預踣 設 了 某 種牞 基 於 社 會 交 往 過跸 程 的 評 估 ,ā 所 共 同 承 認狀 之 修鞈 正 內<br />

涵 的 自 由 狀 態躊 。<br />

二 、 法 律 上 的 自 由<br />

我侷 們靽 如 果 進 一 步俞 觀義 察蹸 ,ā 一 般獭 被 解 釋 為 專 制 主 義 ( Absolutismus ) 的 國 家韑 目 的 理<br />

論 ( Staatszwecklehre ) 123 ,ā 其 強 調 國 家韑 乃 整超 體 性 意 志侰 之 體 現 ,ā 因 此 國 家韑 相 對蹹 於 個鞄 人<br />

之 部 分 性 而 言借 ,ā 具 有 非 關詉 個鞄 別低 佐 益 的 全 體 性 。 換 言借 之 ,ā 個鞄 人 意 志侰 僅 係 國 家韑 意 志侰 所<br />

121<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54.<br />

122<br />

參 閱 Wolfram Höfling,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1<br />

Rn. 61 f.<br />

123 G. W. F. Hegel 把 國 家窚 定 義 為厉 倫穕 理 世尺 界厢 或 者 是半 一 種 倫穕 理 理 念 的 實 踐 , 也 就酧 是半 說 國 家窚 成 為厉 一 個積 民岙<br />

族 倫穕 理 生岥 活卺 的 有 機 體殱 , 此 種 國 家窚 理 論 一 般 稱 為厉 絕 對 的 國 家窚 論 。Hegel 認 為厉 國 家窚 之 產 生岥 係 先峕 驗殯 、 超<br />

越 個積 人 而 崊 在峹 , 並 反 對 契勰 約秖 論 , 換醢 言 之 國 家窚 本岓 身 即 是半 目岰 的 , 個積 人 之 個積 別 意 志 ( 主尾 觀毢 自 由岩 ) 與 社 會<br />

之 普醭 遍 意 志 ( 客匄 觀毢 自 由岩 ) 將 結 合峯 為厉 所 謂 的 國 家窚 意 志 , 因峴 此 一 般 認 為厉 Hegel 的 論 點 , 係 現 代 強 權 國<br />

家窚 與 法 西 斯醬 集 權 主尾 義 之 哲穯 學 先峕 驅 。 參 閱 Edgar Bodenheimer 著 , 結 構 群 ( 譯 ),《 法 理 學 --- 法 哲穯 學 及<br />

其 方尣 法 》, 初 版 ,1990 年 , 頁稰 91 以层 下 ; 張 宏 生岥 、 谷 春卆 德郔 ( 編 ),《 西 洋危 法 律匛 思匠 想 史屰 》, 初 版 ,1993<br />

年 , 頁稰 296 以层 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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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表 現 出 來 的 現 象 而 已 。 此 種牞 國 家韑 理 論 之 觀義 點 ,ā 可 能獢 實蹴 質賭 性 的 排 除珂 個鞄 人 對蹹 於 財 產 、<br />

目 的 、 目 標 或 價猜 值靹 的 合 理 請 求俠 ,ā 並 且 忽 略 了 人 本 身倧 即佘 是 目 的 的 人 性 觀義 。 倘鞆 若 以 人<br />

權 實蹴 現 之 角倞 度 而 言借 ,ā 事 實蹴 上 國 家韑 之 存 在 只 是 一 種牞 手 段 ,ā 其 存 在 基 礎 必 須 是 基 於 人<br />

民 之 承 認狀 ,ā 因 此 先 於 國 家韑 存 在 的 人 民 ,ā 才 是 國 家韑 據赼 以 合 理 存 續 的 目 的 124 。<br />

可 是 ,ā 所 謂 的 個鞄 人 自 由 理 念 並 不 意 味 著 :ć 無 限 制 的 恣韯 意 性 ( grenzenlose<br />

Beliebigkeit ),ā 而 應 該 被 思 考 定 位 為 一 種牞 消顆 極 性 之 自 由 。 也 就 是 說狄 個鞄 人 自 由 將 與犕<br />

任 何 他 人 的 自 由 併 存 ,ā 同 時頗 如 果 有 人 破猡 壞觖 此 一 交 往 狀 態躊 ,ā 國 家韑 法 律 系倐 統 得 運跮 用 強<br />

制 力 介 入 125 ,ā 因 此 消顆 極 性 之 自 由 又 稱牟 為 法 律 上 之 自 由 。 就 哲鞦 學赩 之 淵 源 而 言借 ,ā 這 是<br />

一 種牞 典 型 康 德 式 的 思 考 :ć 即佘 除珂 了 使 自 我侷 完侖 善 之 外 ,ā 並 且 也 要 有 佐 於 他 人 126 。 換 句<br />

話 說狄 ,ā 因 為 人 是 自 由 的 ,ā 所 以 人 應 該 為 自 己 的 行 為 負 責 。 這 種牞 自 我侷 負 責 的 精 神 正<br />

是 人 作伿 為 主 體 性 的 表 徵 127 。<br />

因 此 ,ā 若 從 自 由 之 內 涵 觀義 察蹸 ,ā 其 排 除珂 恣韯 意 性 特顠 徵 ,ā 強 調 法 律 上 的 自 由 觀義 點 。<br />

並 且 進 一 步俞 透 過跸 主 體 際狽 的 交 往 過跸 程 觀義 察蹸 ,ā 形侫 成 實蹴 踐賳 性 之 自 由 概 念 與犕 自 我侷 負 責 原鞝<br />

則 。 換 言借 之 ,ā 從 法 律 上 的 自 由 而 觀義 ,ā 其 本 質賭 上 隱 含佳 著 義 務珧 性 的 特顠 徵 ,ā 並 且 此 一 義<br />

務珧 性 ,ā 並 未 減 損 或 限 制 自 由 行 使 之 範 圍 ,ā 而 是 作伿 為 一 種牞 合 理 性 自 由 的 內 在 界 限 。<br />

三 、 個鞄 人 自 由 之 保 障狼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之 關詉 係<br />

然 而 ,ā 如 果 絕 對蹹 性 的 將 基 本 義 務珧 置 於 如 同 基 本 權 佐 之 地 位 ,ā 兩 者 以 絕 對蹹 同 樣<br />

之 方 式 ,ā 存 在 於 社 會 需猀 求俠 與犕 發 展韙 規 律 脈獡 絡 之 中 ,ā 則 將 可 能獢 走倥 向 社 會 主 義 國 家韑 憲赭 法<br />

的 型 態躊 。 由 於 社 會 主 義 國 家韑 之 憲赭 法 思 想 ,ā 認狀 為 將 社 會 之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導赫 向<br />

人 民 ,ā 乃 社 會 必 然 之 交 易 ( Handel ) 128 。 因 此 ,ā 在 此 種牞 侷 限 性 思 考 之 下 ,ā 權 佐 、 義<br />

124<br />

參 閱 李 震 山 ,〈 人 性 尊 嚴 之 憲 法 意 義 〉, 收 於 :《 人 性 尊 嚴 與 人 權 保 障遷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10<br />

以层 下 。<br />

125<br />

參 閱 Edgar Bodenheimer 著 , 結 構 群 ( 譯 ),《 法 理 學 --- 法 哲穯 學 及 其 方尣 法 》, 初 版 ,1990 年 , 頁稰<br />

85 以层 下 。<br />

126<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54. 關 於 康 德郔 本岓 身 對 「 外屸 部 自 由岩 」 或 者 又 稱 為厉 「 消 極 自 由岩 」 的 詮 釋 , 參 閱 Immanuel Kant 著 ,<br />

李 明 輝 ( 譯 ),《 道 德郔 底 形 上 學 之 基 礎 》, 初 版 ,1990 年 , 頁稰 75 以层 下 ;Immanuel Kant 著 , 沈 叔 平岅 ( 譯 ),<br />

《 法 的 形 而 上 學 原穦 理 --- 權 利 的 科叅 學 》, 初 版 ,1991 年 , 頁稰 41 以层 下 。 關 於 此 論 點 的 延 伸 討 論 , 參<br />

閱 Otfried Höffe, Immanuel Kant, 2. Aufl., 1988, S. 212 ff.; Jan Schapp, Über Freiheit, Moral und<br />

Recht, JZ 1995, 15( 17 ); 中 文尠 文尠 獻 參 閱 石岳 元 康 ,〈 柏卡 林 論 自 由岩 〉, 收 於 : 石岳 元 康 ,《 當 代 自 由岩 主尾 義 理<br />

論 》, 初 版 二 刷 ,1998 年 , 頁稰 6 以层 下 ;Arthur Kaufmann 著 , 劉邟 幸 義 等 ( 譯 ),《 法 律匛 哲穯 學 》, 初 版 ,<br />

2000 年 , 頁稰 235 以层 下 ; 朱 高 正岗 ,《 康 德郔 四屶 論 》, 初 版 ,2001 年 , 頁稰 64 以层 下 ; 欒 宗 傑鄡 ,《 從 個積 人 道<br />

德郔 邁 向峭 社 群 倫穕 理 --- 席窮 勒 《 美秙 育 書 簡 》 析 評 》, 輔 仁 大 學 德郔 國 語 文尠 學 系 碩 士 論 文尠 ,2003 年 , 頁稰 71<br />

以层 下 。<br />

127<br />

參 閱 朱 高 正岗 ,《 康 德郔 四屶 論 》, 初 版 ,2001 年 , 頁稰 65。<br />

128<br />

參 閱 E. Poppe, NJW 1978, S. 326, zit. nach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br />

- 34 -


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務珧 以 及 道跰 德 上 之 要 求俠 ,ā 將 毫 無 區珮 分 的 成 為 一 種牞 法 律 控 制 ( Gesetzmäßigkeit ) 129 之 概<br />

念 要 素獂 。 換 言借 之 ,ā 社 會 主 義 憲赭 法 的 特顠 徵 ,ā 並 不 區珮 分 基 本 權 佐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社 會 道跰<br />

德 ,ā 並 且 在 功 能獢 上 概 括 視 為 一 種牞 社 會 控 制 的 工 具 ,ā 而 檢 視 此 一 社 會 控 制 工 具 之 內<br />

涵 ,ā 則 呈佤 現 出 混 同 性 的 現 象 。<br />

但伽 是 這 種牞 看 法 ,ā 並 未 關詉 注 到 人 或 人 是 什 麼猕 ?Ĉ 而 是 僅 涉顎 及 到 作伿 為 所 有 法 律 控 制<br />

之 未 來 的 結 果 。 換 言借 之 ,ā 社 會 主 義 憲赭 法 放 棄 Immanuel Kant 所 論 述 的 那倴 種牞 前 後 完侖<br />

全 一 致 之 幸 福 觀義 點 ,ā 轉視 而 由 國 家韑 作伿 為 分 配玵 者 ,ā 以 協 助佔 所 有 的 人 獲 得 社 會 主 義 憲赭 法<br />

所 預踣 先 規 劃蹄 的 完侖 善 ( vorgesehene Vollkommenheit ) 130 。 這 也 是 基 本 法 所 欲 避 免佊 之 狀<br />

況 ,ā 因 此 在 憲赭 法 體 例 上 採 取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ā 僅 僅 係 強 調 個鞄 人 基 本 自<br />

由 保 障狼 之 憲赭 法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ā 以 避 免佊 造 成 法 律 上 個鞄 人 自 由 保 障狼 之 落 空 。 但伽 是 ,ā 並 不 能獢<br />

因 此 而 反 面 解 釋 ,ā 並 據赼 而 證訥 成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ā 具 有 排 斥 基 本 義 務珧 存<br />

在 之 原鞝 則 獨趸 占 性 。<br />

相 反 地 ,ā 如 果 我侷 們靽 以 個鞄 人 自 由 保 障狼 作伿 為 命 題覹 思 考 ,ā 反 而 必 定 會 去 考 量 各 種牞 對蹹<br />

自 由 侵 害韐 可 能獢 狀 況 的 相 對蹹 性 與犕 絕 對蹹 性 ,ā 並 且 結 合 法 概 念 中 的 強 制 性 要 素獂 ,ā 產 生 ĵ 義<br />

務珧 Ķ 的 概 念 ,ā 以 便 進 一 步俞 於 交 往 過跸 程 間 ,ā 定 義 權 佐 享 有 者 之 法 律 地 位 。 因 此 ,ā 義<br />

務珧 的 概 念 總 是 處 於 從 屬 的 、 受 有 限 制 的 與犕 被 派 生 的 概 念 ,ā 而 非 一 種牞 原鞝 生 的 概 念 。<br />

基 本 法 則 證訥 明 了 上 述 對蹹 義 務珧 之 描 寫 。 至 於 將 自 由 此 一 原鞝 生 權 佐 ,ā 作伿 為 基 本 法 以 權<br />

佐 面 向 為 中 心 之 思 考 ,ā 論 者 有 謂 可 能獢 是 受 到 德 國 哲鞦 學赩 傳 統 觀義 念 論 ( Idealismus ) 的<br />

影 響 131 ;Ć 但伽 是 另 一 方 面 ,ā 也 並 未 將 單 純獄 道跰 德 上 之 義 務珧 概 念 ,ā 提 升 至 法 義 務珧 之 層 次 。<br />

參珰 、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可 能獢 向 度<br />

因 此 ,ā 在 自 由 憲赭 法 國 中 ,ā 究倏 竟 基 本 義 務珧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為 何 ?Ĉ 倘鞆 若 從 歷趜 史 上 的<br />

發 展韙 而 觀義 ,ā 會 發 現 基 本 義 務珧 明 顯 的 是 處 於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平 行 或 補 充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 之<br />

中 。 就 此 ,ā 我侷 們靽 可 以 從 威 瑪牅 憲赭 法 或 若 干 的 邦倳 憲赭 法 的 內 容韕 中 ,ā 理 解 到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br />

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 57.<br />

129<br />

參 閱 E. Poppe, NJW 1978, S.326, zit. nach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br />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 57.; 相厴 同峧 之 看厶 法 , 如崇 H. Klenner 認 為厉 :「... 由岩 立岷 法 者 來<br />

確酎 定 人 民岙 權 利 與 人 民岙 義 務 , 是半 導 向峭 不 可屣 或 缺 社 會 變殤 革稬 之 開 端 。 」 參 閱 H. Klenner, in:<br />

Marxistisch-leninistische Staatstheorie und Rechtstheorie, hg. v. Inst. f. Theorie d. Staates v. d. Rechts d.<br />

Ak. d. Wiss. d. DDR, 3. Aufl., 1980, S. 417.<br />

130 H. Klenner, in: Marxistisch-leninistische Staatstheorie und Rechtstheorie, hg. v. Inst. f. Theorie d.<br />

Staates v. d. Rechts d. Ak. d. Wiss. d. DDR, 3. Aufl., 1980, S. 416 認 為厉 :「 社 會 主尾 義 之 社 會 ..... 並 非 經<br />

濟 學 的 與 政十 治 學 的 系 統 , 對 所 有 的 人 而 言 , 或 許 這 是半 最鄦 好崅 的 社 會 形 式 。」<br />

131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br />

55.; 關 於 Idealismus 的 中 文尠 翻 譯 , 除 譯 為厉 「 觀毢 念 論 」 之 外屸 , 亦岿 可屣 譯 為厉 「 唯 心尚 主尾 義 」 或 「 理 想 主尾 義 」。<br />

- 35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本 義 務珧 在 實蹴 證訥 法 上 的 結 合 關詉 係 。 至 於 ,ā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同 樣 的 被 列 入 憲赭 法 法<br />

之 中 ,ā 主 要 的 理 由 是 因 為 兩 者 都 含佳 有 國 家韑 與犕 人 民 關詉 係 的 基 本 特顠 徵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在<br />

集 體 與犕 個鞄 體 之 間 動珩 態躊 的 衝 突 關詉 係 ( Konfliktbeziehung ) 中 ,ā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可<br />

說狄 是 國 家韑 與犕 人 民 關詉 係 的 重 要 構躬 成 要 素獂 ;Ć 或 者 如 學赩 者 Klaus Stern 所 言借 ,ā 基 本 義 務珧<br />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兩 者 ,ā 可 視 為 一 種牞 個鞄 人 相 對蹹 於 國 家韑 之 基 本 關詉 係 的 鏡註 影 ( Spiegelbild<br />

) 132 。 換 言借 之 ,ā 在 此 種牞 共 同 原鞝 因 的 聯 繫訇 下 ,ā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不 應 該 是 一<br />

種牞 對蹹 立 的 關詉 係 ,ā 而 應 該 儘赊 可 能獢 地 融 洽 與犕 一 致 性 。<br />

特顠 別低 在 1982 年 Konstanz 大 會 報 告佨 文 章 所 顯 示 出 來 的 看 法 ,āVolkmar Götz 清<br />

楚 簡 要 的 說狄 明 ,ā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一 種牞 ĵ 憲赭 法 上 所 要 求俠 貢 獻詿 於 公 共 福 祉 的 義 務珧 Ķ 133 ;Ć<br />

而 Hasso Hofmann 也 將 基 本 義 務珧 稱牟 為 ĵ 國 家韑 共 同 體 對蹹 於 個鞄 人 的 『 準 ĺ( quasi ) 權<br />

佐 Ķ 134 。 當 時頗 已 發 表 的 其 他 相 關詉 文 獻詿 ,ā 以 及 嗣 後 陸 續 發 表 的 相 關詉 文 獻詿 ,ā 對蹹 於 基 本<br />

義 務珧 的 意 涵 幾 乎 毫 無 例 外 遵 循 Götz 與犕 Hofmann 所 建 立 的 形侫 象 。 因 此 ,ā 基 本 義 務珧<br />

可 能獢 被 定 義 作伿 為 人 民 與犕 國 家韑 之 間 ,ā 在 憲赭 法 中 被 確 定 的 或 被 支 持 的 法 義 務珧 135 。 此 種牞<br />

法 義 務珧 ,ā 將 確 定 個鞄 人 的 基 本 地 位 ,ā 但伽 是 並 非 一 種牞 被 動珩 的 地 位 ,ā 反 而 寓 有 一 種牞 要 求俠<br />

國 家韑 一 定 行 為 或 不 行 為 的 憲赭 法 意 義 。<br />

但伽 是 ,ā 基 於 上 述 所 說狄 明 的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ā 其 侷 限 性 的 特顠 徵 與犕 範 圍 ,ā 並 無 法 掌<br />

握 憲赭 法 上 所 錨 定 的 國 家韑 義 務珧 。 這 些 多 樣 化 的 國 家韑 任 務珧 ,ā 並 無 法 理 解 為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br />

已 經 具 有 歷趜 史 上 的 關詉 聯 性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在 基 本 義 務珧 之 下 並 無 可 能獢 衍 生 出 國 家韑 義 務珧<br />

的 類詑 別低 136 。 此 外 ,ā 基 本 義 務珧 也 常 常 被 理 解 為 關詉 涉顎 同 胞 ( Mitmenschen ) 關詉 係 上 的 法<br />

義 務珧 137 ,ā 例 如 學赩 者 Otto Bachof 從 社 會 國 原鞝 則 推 導赫 出 ĵ 基 本 義 務珧 應 理 解 為 一 種牞 最<br />

低佂 限 度 的 凝赐 聚犊 力 ( Solidarität )Ķ 138 。 是 故 ,ā 同 胞 之 間 負 有 義 務珧 相 互 尊 重 ,ā 彼 此 之<br />

間 不 傷 害韐 對蹹 方 ,ā 並 且 不 依 靠败 其 他 人 的 支 出 來 生 活 。 藉 此 ,ā 更俐 深 一 層 的 意 義 就 是 如<br />

同 基 本 權 佐 一 般獭 ,ā 賦 予 基 本 義 務珧 第 三 人 效頒 力 ( Drittwirkung )。 就 此 ,ā 基 本 義 務珧 已<br />

132<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8.<br />

133<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12.<br />

134<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47;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rechte, in: Josef Isensee/ Paul Kirchhof( Hrsg. ),<br />

Handbuch des Staat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V, 1992, § 114 Rn. 30.<br />

135<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9.<br />

136<br />

參 閱 Herbert Bethge, Die verfassungsrechtliche Problematik der Grundpflichten, JA 1985, 249<br />

( 251 ); Christoph Gusy,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gesetz, JZ 1982, 657.<br />

137<br />

參 閱 Rolf Stober,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NVwZ 1982, 473( 478 );<br />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 74;<br />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 Entwicklung<br />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47 ff.<br />

138<br />

參 閱 Otto Bachof, Diskussionsbeitrag, in: VVDStRL, H. 41, 1983, S. 97 ff.( 98 ).<br />

- 36 -


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不 僅 僅 被 思 考 為 人 民 與犕 國 家韑 的 關詉 係 ,ā 而 且 可 能獢 也 是 一 種牞 人 民 與犕 人 民 之 間 的 關詉 係 。<br />

如 果 我侷 們靽 從 歷趜 史 脈獡 絡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此 種牞 歷趜 史 上 的 聯 繫訇 ,ā 特顠 別低 是 在 法 國 大 革靣 命 時頗 期<br />

所 強 調 的 ĵ 博 愛 Ķ( Fraternität ) 139 。<br />

在 德 國 基 本 法 中 ,ā 以 這 種牞 觀義 點 作伿 為 出 發 點 的 規 範 語犾 句 ,ā 可 以 在 基 本 法 第 一 條<br />

第 一 項 第 一 句 中 發 現 ,ā 其 說狄 明 了 人 性 尊 嚴詫 ( Menschenwürde ) 是 不 可 侵 犯 的 價猜 值靹 。<br />

此 一 思 考 方 向 ,ā 對蹹 私倌 權 佐 主 體 彼 此 之 間 的 關詉 係 尤 具 有 重 要 性 。 但伽 是 對蹹 法 規 範 秩猶 序侤<br />

而 言借 ,ā 則 僅 具 有 ĵ 最 高珉 憲赭 法 原鞝 則 之 意 義 Ķ,ā 並 且 在 定 位 上 歸 屬 於 一 般獭 性 法 秩猶 序侤 之<br />

範 疇觸 。 究倏 其 作伿 用 似 僅 能獢 建 立 人 際狽 之 間 相 互 尊 重 之 義 務珧 。 即佘 便 如 此 ,ā 人 性 尊 嚴詫 在 法<br />

律 關詉 係 日 趨 擴 大 、 複 雜覮 的 現 代 社 會 中 ,ā 仍 然 扮俇 演躽 了 一 個鞄 重 要 的 角倞 色 。 此 外 ,ā 尊 重<br />

人 性 尊 嚴詫 雖 然 是 所 有 國 家韑 權 力 所 負 的 義 務珧 ,ā 但伽 是 憲赭 法 上 的 基 本 義 務珧 在 人 際狽 間 的 法<br />

律 關詉 係 中 ,ā 並 無 法 給 予 一 種牞 直 接 的 效頒 力 ( unmittelbare Geltung ) 140 ,ā 然 而 在 社 會 法<br />

治 國 之 下 的 法 律 秩猶 序侤 中 ,ā 我侷 們靽 往 往 可 由 法 規 範 意 旨 發 現 此 種牞 相 互 支 持 的 理 念 ,ā 並<br />

且 同 時頗 賦 予 規 範 相 對蹹 人 某 種牞 行 為 或 不 行 為 的 法 義 務珧 。<br />

139<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999.<br />

140 Ebd., S. 1000.<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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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第 七 節 本 章 結 論<br />

一 切 人 類詑 的 歷趜 史 活 動珩 都 滲軖 透 著 人 們靽 的 思 想 ,ā 歷趜 史 學赩 的 任 務珧 就 是 對蹹 這 些 過跸 去 的<br />

思 想 進 行 反 思 141 。 歷趜 史 學赩 者 Robin George Collingwood 認狀 為 ,ā 歷趜 史 不 只 是 事 件 的<br />

變 化 ,ā 而 且 也 是 行 為 的 時頗 序侤 變 化 ;Ć 由 於 行 為 變 化 有 其 內 在 的 一 面 ,ā 其 中 包 含佳 著 思<br />

想 的 過跸 程 ,ā 換 言借 之 整超 個鞄 歷趜 史 就 是 思 想 的 歷趜 史 142 。 歷趜 史 觀義 察蹸 者 為 了 更俐 確 切 的 理 解 這<br />

些 過跸 去 的 思 想 ,ā 必 須 在 心 中 重 新 思 考 並 批係 判住 這 些 思 想 ,ā 也 就 是 重 演躽 這 些 思 想 ,ā 並<br />

進 行 評 價猜 活 動珩 。 因 此 ,ā 對蹹 於 德 國 近 代 與犕 當 代 針玸 對蹹 義 務珧 概 念 的 討玒 論 ,ā 本 論 文 第 二 章<br />

首靫 先 嘗蹋 試 以 一 種牞 義 務珧 理 念 發 展韙 史 的 觀義 察蹸 角倞 度 ,ā 進 行 對蹹 於 此 一 歷趜 史 場 域 的 探 索獃 。 其<br />

次 ,ā 則 藉 由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憲赭 法 之 關詉 聯 性 的 長 期 論 爭 ,ā 以 憲赭 法 發<br />

展韙 史 的 評 價猜 視 野 ,ā 進 行 觀義 察蹸 與犕 批係 判住 。 之 所 以 藉 由 歷趜 史 脈獡 絡 的 重 演躽 與犕 回 顧 進 行 思<br />

考 ,ā 主 要 的 目 的 係 避 免佊 陷 入 憲赭 法 發 生 史 的 片 面 觀義 點 ,ā 所 可 能獢 造 成 的 專 斷 解 釋 結<br />

果 。 最 後 ,ā 希侣 望 此 部 分 思 考 的 成 果 ,ā 能獢 夠 進 一 步俞 提 供 作伿 為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定 位 的 思<br />

考 基 礎 。<br />

本 章 論 證訥 的 脈獡 絡 ,ā 首靫 先 是 從 德 國 早 期 哲鞦 學赩 觀義 點 與犕 國 家韑 法 學赩 觀義 點 進 行 分 析 ,ā 企<br />

圖蹙 針玸 對蹹 問 題覹 爭 論 的 源 頭 進 行 理 解 活 動珩 ,ā 以 開 展韙 義 務珧 概 念 與犕 法 之 關詉 聯 性 此 問 題覹 的 視<br />

域 。 就 此 部 分 ,ā 德 國 較跨 早 期 對蹹 義 務珧 概 念 的 看 法 ,ā 由 於 深 受 自 然 法 的 影 響 ,ā 因 此 將<br />

其 侷 限 在 道跰 德 與犕 倫鞌 理 的 範 疇觸 之 內 。 雖 然 並 未 將 ĵ 法 義 務珧 Ķ 理 解 為 多 餘 的 概 念 ,ā 但伽<br />

是 這 個鞄 概 念 的 外 延 ,ā 卻 呈佤 現 不 清 楚 的 面 貌狍 。 至 於 德 國 早 期 哲鞦 學赩 觀義 點 ,ā 主 要 係 透 過跸<br />

道跰 德 與犕 倫鞌 理 律 則 之 作伿 用 ,ā 將 義 務珧 概 念 標 明 為 一 種牞 主 體 的 內 在 束俑 縛跢 性 。 義 務珧 並 未 強<br />

制 性 的 產 生 外 部 性 影 響 ,ā 而 是 僅 僅 具 有 ĵ 刺 激趦 良候 心 Ķ 的 作伿 用 。 就 此 ,ā 德 國 偉珕 大 的<br />

哲鞦 學赩 家韑 Immanuel Kant 提 出 了 創 造 性 的 看 法 ,ā 他 從 所 謂 的 德 性 義 務珧 之 中 ,ā 析 離覭 出<br />

法 義 務珧 ,ā 並 且 強 調 法 義 務珧 仍 然 具 有 一 種牞 間 接 性 倫鞌 理 性 格頴 。 此 一 看 法 無 疑牉 地 拉 近 了<br />

義 務珧 與犕 法 的 關詉 聯 性 。 不 過跸 ,ā 由 規 範 的 功 能獢 面 向 而 觀義 ,ā 法 規 範 自 身倧 其 實蹴 也 負 有 一 種牞<br />

建 立 法 義 務珧 的 義 務珧 ,ā 因 此 法 規 範 可 謂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創 造 了 法 義 務珧 。 換 句 話 說狄 ,ā 由<br />

於 法 義 務珧 與犕 法 規 範 具 有 同 質賭 性 ,ā 因 此 法 義 務珧 也 具 有 強 制 性 的 規 範 性 格頴 。 但伽 是 倘鞆 若<br />

沒俯 有 義 務珧 理 念 之 存 在 ,ā 法 規 範 將 成 為 ĵ 強 制 機趙 械 論 Ķ,ā 因 為 其 將 缺獌 少 一 種牞 本 質賭 上 、<br />

倫鞌 理 學赩 上 的 法 生 成 要 素獂 。 因 此 ,ā 如 果 機趙 械 式 的 將 兩 者 嚴詫 格頴 區珮 別低 思 考 ,ā 反 而 可 能獢 會<br />

形侫 成 法 規 範 封 閉 但伽 並 不 完侖 美 的 結 果 。<br />

至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概 念 ,ā 主 要 係 透 過跸 H. Schulze 的 引 介 而 進 入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的<br />

141<br />

142<br />

參 閱 李 叇秋 零 ,《 德郔 國 哲穯 人 視 野郿 中 的 歷 史屰 》, 初 版 ,1994 年 , 頁稰 19。<br />

參 閱 Robin George Collingwood 著 , 黃 宣匁 範 ( 譯 ),《 歷 史屰 的 理 念 》, 初 版 六 刷 ,1991 年 , 頁稰 219。<br />

- 38 -


第 二 章 基 本 義 務 與 法 的 關 連 性<br />

猅 域 。 但伽 是 在 早 期 君佦 主 政 權 的 背 景 影 響 下 ,ā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ā 卻<br />

逐 漸軌 導赫 向 為 一 種牞 義 務珧 類詑 型 廣 泛 式 推 論 的 思 考 。 從 而 ,ā 義 務珧 概 念 被 理 解 為 以 國 家韑 倫鞌<br />

理 為 基 礎 所 建 構躬 的 臣 民 義 務珧 ,ā 甚 至 被 認狀 為 是 作伿 為 國 家韑 之 所 以 賦 予 人 民 權 佐 的 理 論<br />

依 據赼 。 因 此 整超 體 而 言借 ,ā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ā 在 德 國 早 期 國 家韑 法 學赩 上 ,ā 並 未 形侫 成 完侖 整超 的<br />

法 義 務珧 理 論 。<br />

其 次 ,ā 本 章 針玸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憲赭 法 的 關詉 聯 性 ,ā 分 別低 從 德 國 威 瑪牅 共 和 與犕 德 國 基 本<br />

法 這 兩 個鞄 時頗 期 ,ā 以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對蹹 此 問 題覹 的 看 法 為 中 心 ,ā 進 行 觀義 察蹸 與犕 評 價猜 。 就 此 部<br />

分 ,ā 本 章 以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各 時頗 期 重 要 學赩 者 的 思 考 脈獡 絡 為 憑赮 藉 ,ā 進 行 對蹹 於 基 本 義<br />

務珧 與犕 憲赭 法 之 關詉 聯 性 的 變 遷贉 過跸 程 的 觀義 察蹸 。 威 瑪牅 共 和 時頗 期 ,ā 雖 然 威 瑪牅 憲赭 法 第 二 章 標 題覹<br />

明 定 為 ĵ 德 國 人 民 的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Ķ,ā 但伽 是 實蹴 際狽 上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概 念 與犕 釋 義<br />

學赩 上 的 定 位 ,ā 在 威 瑪牅 國 家韑 法 學赩 中 並 沒俯 有 獲 得 明 確 的 輪贁 廓躂 。 可 以 肯 定 的 是 ,ā 在 威 瑪牅<br />

憲赭 法 制 憲赭 過跸 程 中 ,ā 關詉 於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是 否佞 以 及 到 如 何 的 程 度 被 確 定 為 法 義 務珧 ?Ĉ 或<br />

者 其 僅 僅 是 一 種牞 道跰 德 上 、 倫鞌 理 上 的 義 務珧 ?Ĉ 缺獌 乏 更俐 進 一 步俞 的 解 釋 說狄 明 。 由 於 威 瑪牅 時頗<br />

期 在 這 一 方 面 缺獌 乏 研 究倏 ,ā 致 使 基 本 義 務珧 並 未 完侖 全 的 擺 脫 倫鞌 理 學赩 的 範 疇觸 ,ā 而 遷贉 移 到<br />

外 部 法 的 向 度 ,ā 因 此 缺獌 乏 實蹴 踐賳 的 可 能獢 性 。 此 外 ,ā 由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此 種牞 概 念 上 的 模 糊<br />

性 ,ā 導赫 致 納獉 粹牯 思 想 針玸 對蹹 此 種牞 現 況 上 的 真猙 空 加 以 佐 用 。 納獉 粹牯 第 三 帝 國 時頗 期 ,ā 對蹹 於 義<br />

務珧 概 念 擴 張 與犕 扭侾 曲 的 結 果 ,ā 造 成 基 本 義 務珧 質賭 變 為 一 種牞 經 由 國 家韑 所 操趀 縱 的 義 務珧 型<br />

態躊 。<br />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赶 之 後 ,ā 鑑 於 納獉 粹牯 思 想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思 想 的 濫 用 ,ā 因 此 導赫 致 德 國<br />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此 課 題覹 ,ā 呈佤 現 出 廣 泛 抑俊 制 與犕 排 斥 的 現 象 。 但伽 是 ,ā 完侖 全 排 拒<br />

基 本 義 務珧 思 想 ,ā 並 將 其 視 為 基 本 權 佐 的 對蹹 立 面 向 ,ā 則 暗 示 出 一 種牞 憲赭 法 實蹴 踐賳 上 的 危<br />

害韐 。 因 為 ,ā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在 實蹴 踐賳 上 本 具 有 共 同 運跮 作伿 的 現 象 ,ā 所 以 忽 略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定<br />

位 研 究倏 ,ā 必 然 也 會 影 響 對蹹 於 基 本 權 佐 的 正 確 理 解 。 此 種牞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上 的 特顠 殊頻 現<br />

象 ,ā 隨 著 1982 年 在 Konstanz 舉 行 的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者 協 會 大 會 的 討玒 論 主 題覹 ,ā 似 乎<br />

有 所 轉視 折俆 。 然 而 ,ā 此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思 想 的 復 興 ,ā 所 獲 致 的 概 念 與犕 釋 義 學赩 上 基 本 義 務珧<br />

的 結 構躬 ,ā 似 乎 也 沒俯 有 呈佤 現 一 個鞄 清 晰 的 面 貌狍 。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定 位 ,ā 仍 然<br />

存 在 著 一 種牞 制 度 的 必 然 性 與犕 功 能獢 性 的 懷觝 疑牉 。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理 解 ,ā 在 最 後 所 獲 得<br />

的 意 義 上 ,ā 應 該 是 作伿 為 國 家韑 不 可 或 缺獌 的 倫鞌 理 基 礎 。 但伽 是 ,ā 此 一 關詉 係 就 可 以 推 導赫 出<br />

一 個鞄 憲赭 法 上 的 義 務珧 清 單 ?Ĉ 這 一 些 特顠 別低 被 強 調 的 義 務珧 ,ā 是 否佞 可 存 在 於 憲赭 法 法 層 次 並<br />

且 作伿 為 憲赭 法 法 上 的 制 度 ?Ĉ 以 及 這 些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性 質賭 在 法 規 範 體 系倐 上 的 定 位 為<br />

何 ?Ĉ 這 些 難詋 題覹 ,ā 都 必 須 進 一 步俞 的 思 考 。<br />

因 此 ,ā 針玸 對蹹 與犕 義 務珧 概 念 對蹹 立 的 ĵ 自 由 Ķ 概 念 進 行 剖鞖 析 ,ā 或 有 助佔 於 建 立 一 種牞 整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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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全 的 認狀 識訤 基 礎 。ĵ 自 由 Ķ 於 憲赭 法 規 範 意 義 上 ,ā 預踣 設 了 某 種牞 基 於 社 會 交 往 過跸 程 ,ā 而<br />

共 同 承 認狀 之 修鞈 正 內 涵 的 先 前 理 解 。 所 謂 的 個鞄 人 自 由 理 念 並 不 意 味 著 :ć 無 限 制 的 恣韯<br />

意 性 ,ā 而 應 該 被 思 考 定 位 為 一 種牞 法 律 上 之 自 由 。 換 言借 之 ,ā 因 為 人 是 自 由 的 ,ā 所 以<br />

人 應 該 為 自 己 的 行 為 負 責 。 從 這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自 由 其 本 質賭 上 隱 含佳 著 義 務珧 性 的 特顠 徵 ,ā<br />

並 且 此 一 義 務珧 性 ,ā 並 未 減 損 或 限 制 自 由 行 使 之 範 圍 ,ā 而 是 作伿 為 一 種牞 合 理 性 自 由 的<br />

內 在 界 限 。 基 本 法 在 憲赭 法 體 例 上 採 取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ā 僅 僅 係 強 調 個鞄<br />

人 基 本 自 由 保 障狼 之 憲赭 法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ā 以 避 免佊 造 成 法 律 上 個鞄 人 自 由 保 障狼 之 落 空 。 但伽<br />

是 ,ā 並 不 能獢 因 此 而 反 面 解 釋 ,ā 並 據赼 而 證訥 成 基 本 權 佐 個鞄 人 主 義 制 憲赭 原鞝 則 ,ā 具 有 排 斥<br />

基 本 義 務珧 存 在 之 原鞝 則 獨趸 占 性 。 相 反 地 ,ā 如 果 我侷 們靽 以 個鞄 人 自 由 保 障狼 作伿 為 命 題覹 思 考 ,ā<br />

反 而 必 定 會 去 考 量 各 種牞 對蹹 自 由 侵 害韐 可 能獢 狀 況 的 相 對蹹 性 與犕 絕 對蹹 性 ,ā 並 且 結 合 法 概 念<br />

中 的 強 制 性 要 素獂 ,ā 產 生 ĵ 義 務珧 Ķ 的 概 念 ,ā 以 便 進 一 步俞 於 交 往 過跸 程 間 ,ā 定 義 權 佐 享<br />

有 者 之 法 律 地 位 。<br />

因 此 ,ā 就 基 本 義 務珧 而 言借 ,ā 倘鞆 若 從 歷趜 史 上 的 發 展韙 而 觀義 ,ā 會 發 現 其 明 顯 的 是 處 於<br />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平 行 或 補 充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 之 中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是 一 種牞 個鞄 人 相 對蹹 於<br />

國 家韑 ,ā 所 產 生 之 基 本 關詉 係 的 鏡註 影 。 兩 者 不 應 該 是 一 種牞 對蹹 立 的 關詉 係 ,ā 而 應 該 儘赊 可 能獢<br />

地 融 洽 與犕 一 致 性 。 固 然 兩 個鞄 本 質賭 相 異 的 原鞝 則 ,ā 原鞝 不 可 能獢 被 萃 化 為 一 個鞄 原鞝 則 ,ā 或 者<br />

認狀 為 其 具 同 一 性 。 但伽 是 ,ā 由 於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兩 者 ,ā 並 非 本 質賭 上 的 完侖 全 對蹹 立 ,ā<br />

而 是 處 於 一 種牞 綜牴 合 命 題覹 的 狀 態躊 。 換 言借 之 ,ā 從 功 能獢 上 而 觀義 ,ā 基 本 權 佐 作伿 為 憲赭 法 上 的<br />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ā 而 基 本 義 務珧 則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的 一 種牞 調 整超 措 施 。 此 外 ,ā 藉 由 憲赭 法 發 展韙 史<br />

的 理 解 ,ā 基 本 義 務珧 更俐 是 法 與犕 道跰 德 之 間 的 一 座韩 橋趖 樑 ,ā 使 得 憲赭 法 理 念 不 至 於 自 絕 於 封<br />

閉 的 規 範 體 系倐 中 ,ā 而 演躽 變 為 機趙 械 式 的 憲赭 法 實蹴 證訥 主 義 。 但伽 是 ,ā 散 見倝 於 憲赭 法 規 範 中 的<br />

義 務珧 規 範 語犾 句 ,ā 該 如 何 給 予 憲赭 法 上 的 定 位 ?Ĉ 則 成 為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上 之 難詋 題覹 。 換 言借<br />

之 ,ā 縱 然 承 認狀 基 本 義 務珧 可 以 作伿 為 憲赭 法 上 的 向 度 ,ā 並 且 作伿 為 憲赭 法 之 倫鞌 理 前 提 ,ā 但伽 是<br />

我侷 們靽 似 乎 仍 然 面 臨 著 Hans Welzel 所 謂 的 :ć 義 務珧 概 念 困佷 境蹜 ( Pflichtbegriffsverlegenheit<br />

)。 因 此 ,ā 如 何 運跮 用 法 學赩 方 法 論 的 論 證訥 模 式 ,ā 來 確 定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規<br />

範 中 的 意 義 ,ā 並 且 給 予 基 本 義 務珧 實蹴 踐賳 性 的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ā 將 是 本 論 文 以 下 各 章 節<br />

所 關詉 注 的 命 題覹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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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br />

第 一 節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之 必 要 性<br />

壹 、 憲赭 法 發 展韙 史 的 解 釋 觀義 點<br />

就 實蹴 際狽 狀 況 而 言借 ,ā 基 本 法 並 未 在 本 文 中 提 及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ā 如 果 對蹹 照 觀義 察蹸 威<br />

瑪牅 憲赭 法 或 是 若 干 1945 年 之 後 制 定 的 邦倳 憲赭 法 ,ā 此 種牞 制 憲赭 體 例 明 顯 地 呈佤 現 出 不 同 的<br />

規 範 風靨 格頴 。 倘鞆 若 我侷 們靽 以 憲赭 法 發 生 史 的 觀義 點 來 推 論 ,ā 顯 示 出 基 本 法 制 定 者 所 臆 想 的<br />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ā 似 乎 已 經 對蹹 義 務珧 思 想 不 加 以 考 慮 !ĉ 這 是 否佞 意 味 著 在 基 本 法 的 實蹴 定<br />

規 制 之 下 ,ā 業 已 終 結 了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之 存 在 ?Ĉ<br />

關詉 於 此 點 ,ā 如 果 從 憲赭 法 發 展韙 史 的 觀義 點 來 觀義 察蹸 ,ā 似 應 採 取 否佞 定 的 看 法 。 因 為 基<br />

於 對蹹 歷趜 史 經 驗 的 反 省 ,ā 促 使 基 本 法 制 定 者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產 生 抑俊 制 ,ā 其 實蹴 是 訴<br />

諸 一 種牞 無 法 用 理 性 語犾 詞 ,ā 來 加 以 明 確 陳 說狄 的 直 覺 。 探 究倏 基 本 法 此 一 制 憲赭 結 果 ,ā 似<br />

乎 是 企 圖蹙 在 法 與犕 道跰 德 的 開 放 規 範 體 系倐 中 ,ā 放 棄 與犕 義 務珧 理 念 的 統 一 ,ā 並 希侣 望 藉 由 排<br />

除珂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方 式 ,ā 返 回 到 一 種牞 素獂 樸趍 的 原鞝 初 權 佐 狀 態躊 1 。 不 過跸 由 於 直 觀義 所 呈佤 現 出<br />

來 的 自 我侷 表 現 ,ā 必 然 欠 缺獌 完侖 整超 的 自 我侷 意 識訤 ,ā 而 且 此 種牞 片 面 性 思 考 的 表 現 ,ā 顯 然 忽<br />

略 了 憲赭 法 發 展韙 史 辯 證訥 關詉 係 的 動珩 態躊 觀義 點 。 也 就 是 說狄 ,ā 並 未 就 兩 個鞄 對蹹 立 面 向 進 行 調<br />

和 ,ā 即佘 企 圖蹙 以 一 種牞 斷 然 的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 ,ā 充 當 所 謂 的 憲赭 法 基 本 決俩 定 。<br />

進 一 步俞 觀義 察蹸 此 種牞 形侫 式 理 性 的 思 考 傾 向 ,ā 明 顯 地 忽 略 了 人 性 與犕 個鞄 別低 性 之 差韤 異 ,ā<br />

並 且 把便 社 會 看 作伿 是 一 種牞 為 了 追玭 求俠 某 種牞 幸 福 ,ā 而 促 使 眾 人 不 得 不 形侫 成 結 合 關詉 係 的 制<br />

度 2 。 此 外 ,ā 似 乎 嘗蹋 試 藉 助佔 自 由 主 義 的 觀義 點 ,ā 膜 拜 一 種牞 理 性 化 的 自 在 主 體 ,ā 而 這<br />

個鞄 主 體 甚 至 可 以 與犕 歷趜 史 所 附 帶 的 特顠 性 、 價猜 值靹 觀義 完侖 全 脫 離覭 ,ā 並 且 不 用 考 慮 社 群 化 社<br />

會 對蹹 於 個鞄 人 在 社 會 中 地 位 的 重 要 性 ,ā 同 時頗 也 忽 略 了 社 群 化 社 會 對蹹 道跰 德 、 政 治 理 念<br />

與犕 價猜 值靹 判住 斷 的 影 響 3 。 誠 如 學赩 者 Michael J. Sandel 所 言借 ,ā 問 題覹 不 在 於 權 佐 應 不 應 該<br />

得 到 尊 重 ,ā 而 在 於 權 佐 能獢 否佞 以 一 種牞 排 除珂 一 切 善 概 念 為 前 提 的 形侫 象 ,ā 而 獲 得 認狀 同 及<br />

1<br />

參 閱 Charles Taylor 著 , 徐窶 文尠 瑞 ( 譯 ),《 黑 格 爾 與 現 代 社 會 》, 初 版 ,1999 年 , 頁稰 20 以层 下 。<br />

2<br />

參 閱 欒 宗 傑鄡 ,《 從 個積 人 道 德郔 邁 向峭 社 群 倫穕 理 --- 席窮 勒 《 美秙 育 書 簡 》 析 評 》, 輔 仁 大 學 德郔 國 語 文尠 學 系 碩<br />

士 論 文尠 ,2003 年 , 頁稰 22。<br />

3<br />

參 閱 Daniel Bell 著 , 李 琨 ( 譯 ),《 社 群 主尾 義 及 其 批 評 者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5 以层 下 。<br />

- 4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其 自 身倧 的 合 理 性 4 。<br />

因 此 ,ā 倘鞆 若 我侷 們靽 以 憲赭 法 發 展韙 史 的 角倞 度 ,ā 重 新 來 思 考 這 一 個鞄 問 題覹 ,ā 將 會 發 現 法<br />

義 務珧 概 念 在 憲赭 法 規 範 上 的 價猜 值靹 ,ā 並 不 會 因 為 實蹴 定 憲赭 法 規 範 語犾 句 的 闕覬 如 ,ā 而 使 其 消顆<br />

逝 於 憲赭 法 規 範 的 場 域 。 重 要 的 是 ,ā 我侷 們靽 如 何 於 憲赭 法 場 域 上 去 安 置 此 一 命 題覹 。 質賭 言借<br />

之 ,ā 為 了 在 實蹴 定 憲赭 法 的 框頦 架 下 澄 清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的 模 糊 面 貌狍 ,ā 以 及 解 決俩 由 於 規 範<br />

實蹴 證訥 化 所 產 生 的 困佷 境蹜 ,ā 必 須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的 規 範 定 位 問 題覹 ,ā 進 行 深 入 的 剖鞖 析<br />

與犕 精 緻 的 論 證訥 。 換 句 話 說狄 ,ā 探 討玒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的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ā 實蹴 具 有 論 理 上 的<br />

必 要 性 。<br />

貳 、 規 範 層 級獇 區珮 別低 的 解 釋 觀義 點<br />

另 外 一 個鞄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的 理 由 ,ā 主 要 是 建 立 在 規 範 層 級獇 上 的 思<br />

考 。 也 就 是 說狄 ,ā 透 過跸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於 規 範 層 級獇 上 的 不 同 面 貌狍 ,ā 探 究倏 其 是 否佞 具 有 憲赭<br />

法 規 範 層 級獇 上 的 規 範 必 要 性 。 學赩 者 Volkmar Götz 曾 經 以 基 本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二 項 為<br />

例 5 ,ā 嘗蹋 試 描 述 基 本 義 務珧 於 憲赭 法 層 級獇 的 規 範 必 要 性 。Götz 從 基 本 法 之 實蹴 質賭 內 容韕 進<br />

行 觀義 察蹸 ,ā 認狀 為 威 瑪牅 憲赭 法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部 份 規 定 ,ā 已 實蹴 質賭 的 被 基 本 法 所 吸佫 收 ,ā 並<br />

且 被 安 置 於 個鞄 別低 的 構躬 成 要 件 之 中 6 。<br />

ĵ 財 產 權 負 有 義 務珧 Ķ 這 樣 的 制 憲赭 模 式 ,ā 促 使 基 本 義 務珧 之 理 念 ,ā 似 乎 仍 然 延 續<br />

性 地 彰躆 顯 於 基 本 法 之 中 ,ā 並 且 同 時頗 使 得 社 會 國 之 義 務珧 觀義 點 ,ā 在 憲赭 法 文 本 中 獲 得 表<br />

徵 。 但伽 是 ,ā 由 此 卻 衍 生 出 一 個鞄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內 涵 之 前 提 性 問 題覹 ,ā 意 即佘 就 財 產 秩猶 序侤<br />

而 言借 ,ā 在 憲赭 法 層 級獇 與犕 法 律 層 級獇 之 間 ,ā 是 否佞 需猀 要 明 白 準 確 的 加 以 區珮 辨 劃蹄 分 ?Ĉ 假珑 設 答<br />

案頥 是 否佞 定 的 ,ā 那倴 麼猕 似 乎 沒俯 有 必 要 於 憲赭 法 層 級獇 上 安 置 此 一 義 務珧 概 念 ,ā 因 為 就 現 實蹴 性<br />

的 實蹴 踐賳 作伿 用 而 觀義 ,ā 可 能獢 多 此 一 舉 ?Ĉ<br />

關詉 於 這 個鞄 區珮 分 必 要 性 的 疑牉 問 ,ā 應 該 從 實蹴 定 法 的 規 範 層 級獇 來 思 考 。 由 於 憲赭 法 的<br />

優 位 性 是 以 憲赭 法 之 獨趸 立 性 ,ā 及 其 與犕 法 律 的 距 離覭 性 為 基 礎 ,ā 所 以 財 產 權 人 在 法 律 層<br />

級獇 之 財 產 法 規 上 的 各 種牞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ā 原鞝 則 上 與犕 憲赭 法 上 的 各 種牞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ā 並 非 屬<br />

於 同 一 個鞄 討玒 論 的 層 次 。 關詉 於 這 個鞄 問 題覹 ,ā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曾 經 堅 決俩 的 反 對蹹 ,ā 將 過跸<br />

去 財 產 法 規 所 承 認狀 的 企 業 所 有 權 ( Unternehmenseigentum ) 與犕 土 地 所 有 權 ( Boden-<br />

4<br />

參 閱 Michael J. Sandel 著 , 萬 俊 人 等 ( 譯 ),《 自 由岩 主尾 義 與 正岗 義 的 侷 限稧 》, 初 版 ,2001 年 , 頁稰 226。<br />

5<br />

憲 法 對 立岷 法 權 之 規 範 性 , 係 以层 憲 法 之 優 位 性 作 為厉 前 提醚 條 件峋 , 因峴 為厉 若秵 非 如崇 此 , 則 依 後匝 法 優 於 前 法<br />

之 原穦 則 , 憲 法 無 異 將 受 立岷 法 者 任峌 意 之 支尟 配 , 參 閱 Christian Starck 著 , 李 建匔 良 ( 譯 ),〈 憲 法 解 釋 〉,<br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憲 法 理 論 與 實 踐 ( 一 )》, 初 版 ,1999 年 , 頁稰 195 以层 下 。<br />

6<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br />

30.<br />

- 42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eigentum ),ā 直 接 作伿 為 憲赭 法 之 確 信 7 。 對蹹 此 ,ā 我侷 們靽 可 以 理 解 區珮 別低 憲赭 法 層 級獇 與犕 法 律 層<br />

級獇 之 實蹴 益 在 於 :ć 維犁 持 憲赭 法 規 範 層 級獇 之 優 位 性 8 。 是 故 ,ā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拒 絕 嘗蹋<br />

試 ,ā 從 預踣 先 確 定 的 經 濟 憲赭 法 概 念 ( Wirtschaftsverfassungsbegriff ) 9 ,ā 或 者 從 民 法 典<br />

之 財 產 秩猶 序侤 觀義 點 ,ā 來 定 義 憲赭 法 意 義 上 的 財 產 概 念 。 從 論 理 上 來 觀義 察蹸 ,ā 此 一 做珔 法 係<br />

符 合 憲赭 法 優 位 性 的 合 憲赭 性 思 考 。<br />

法 律 上 財 產 法 規 所 產 生 之 各 種牞 義 務珧 ,ā 之 所 以 不 能獢 夠 作伿 為 憲赭 法 層 次 之 各 種牞 義<br />

務珧 ,ā 另 外 一 個鞄 原鞝 因 在 於 其 所 謂 的 ĵ 財 產 Ķ,ā 在 意 義 上 是 同 時頗 包 含佳 權 佐 以 及 包 含佳 義<br />

務珧 10 。 論 理 上 法 律 層 級獇 的 財 產 法 規 所 含佳 有 義 務珧 性 ,ā 並 非 一 種牞 原鞝 則 性 的 爭 執 ,ā 尤 其<br />

不 是 憲赭 法 層 級獇 的 討玒 論 命 題覹 。 在 土 地 法 與犕 經 濟 法 中 ,ā 所 有 權 人 之 各 種牞 權 佐 與犕 各 種牞 義<br />

務珧 ,ā 經 由 法 律 上 財 產 法 規 的 規 制 ,ā 形侫 成 一 種牞 交 融 連 結 的 現 象 ;Ć 相 反 地 ,ā 此 種牞 權 佐<br />

與犕 義 務珧 之 混 同 性 現 象 ,ā 並 非 表 示 就 和 憲赭 法 之 財 產 秩猶 序侤 完侖 全 一 致 。<br />

此 外 ,ā 財 產 基 本 權 佐 與犕 社 會 義 務珧 之 間 的 關詉 係 ,ā 並 不 能獢 原鞝 則 性 地 作伿 為 其 他 基 本<br />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間 關詉 係 之 解 釋 。 因 為 財 產 權 於 基 本 法 的 規 範 型 態躊 中 ,ā 享 有 特顠 殊頻 於<br />

其 他 基 本 權 佐 之 保 障狼 。 例 如 ,ā 透 過跸 補 償 性 的 權 佐 保 護 保 障狼 ( Rechtsschutzgarantie<br />

);Ć 或 者 享 有 與犕 制 度 性 保 障狼 的 連 結 ,ā 意 即佘 由 立 法 者 在 財 產 法 規 之 範 圍 內 ,ā<br />

對蹹 於 基 本 法 的 財 產 權 形侫 象 加 以 安 排 並 確 立 11 。 簡 而 言借 之 ,ā 就 憲赭 法 層 級獇 而 言借 ,ā 其 所<br />

指 涉顎 的 內 容韕 與犕 法 律 層 級獇 應 有 所 差韤 異 。<br />

從 上 述 的 討玒 論 內 容韕 ,ā 來 觀義 察蹸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層 次 規 範 必 要 性 此 一 問 題覹 ,ā 我侷 們靽<br />

發 現 由 於 行 政 法 律 關詉 係 ( Verwaltungsrechtsverhältnis ) 所 涉顎 及 之 義 務珧 基 礎 ,ā 似 乎 並<br />

不 能獢 完侖 全 委 由 立 法 者 之 形侫 成 自 由 所 產 生 ,ā 而 應 該 以 憲赭 法 上 之 基 本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作伿 為 前<br />

提 。 因 此 ,ā 由 這 個鞄 角倞 度 來 觀義 察蹸 ,ā 各 種牞 法 律 層 級獇 之 義 務珧 型 態躊 ,ā 理 論 上 應 屬 於 在 憲赭 法<br />

規 範 意 義 之 下 的 表 現 形侫 式 。 也 就 是 說狄 ,ā 雖 然 義 務珧 之 責 任 歸 屬 於 行 政 法 猅 域 ,ā 而 且<br />

立 法 者 之 憲赭 法 任 務珧 本 為 具 體 化 憲赭 法 上 的 基 本 決俩 定 ,ā 但伽 是 倘鞆 若 立 法 機趙 關詉 與犕 行 政 機趙 關詉<br />

對蹹 於 義 務珧 之 具 體 化 形侫 成 ,ā 不 受 限 於 憲赭 法 所 蘊 含佳 之 價猜 值靹 界 限 ,ā 那倴 麼猕 勢 必 也 將 無 法 保<br />

7<br />

參 見 BVerfGE 50, 290, 336 ff.; 58, 300, 334 f.<br />

8<br />

聯 邦 憲 法 法 院 就酧 企峐 業 參 決 權 法 作 了 合峯 憲 之 判 決 ( 參 見 BVerfGE 50, 290 ff. ), 但 是半 理 由岩 是半 因峴 為厉 聯<br />

邦 憲 法 法 院 認 為厉 , 基 本岓 法 對 於 應 制 定 及 保 障遷 何 種 之 經 濟 政十 策 , 應 該 採 取 中 立岷 之 立岷 場酏 , 所 以层 才 委 由岩<br />

立岷 法 者 來 決 定 , 換醢 句屳 話 說 在峹 觀毢 點 上 仍 然 表 明 憲 法 郅 級 與 法 律匛 郅 級 的 距 離 性 , 以层 及 強 調 憲 法 之 優 位<br />

性 , 就酧 此 參 閱 陳鄉 新 民岙 ,〈 憲 法 財 產 權 保 障遷 之 體殱 系 與 公 益 徵郕 收 之 概 念 〉, 收 於 :《 憲 法 基 本岓 權 利 之 基<br />

本岓 理 論 》, 上 冊屏 , 再峘 版 ,1991 年 , 頁稰 302。<br />

9<br />

在峹 基 本岓 法 上 , 至 今 依 然 未 規 定 所 謂 德郔 國 的 憲 法 經 濟 秩 序 , 就酧 此 德郔 國 判 決 實 務 與 學 說 之 一 致秬 見<br />

解 , 認 為厉 經 濟 憲 法 應 是半 持匵 續 開 放 、 並 且尼 容窞 許 多峿 樣鄆 性 的 型勨 態 , 關 於 德郔 國 憲 法 經 濟 秩 序 之 發 展窢 型勨 態 介<br />

紹 , 參 閱 程 明 修穑 ,〈 德郔 國 經 濟 行 政十 法 總 論 之 發 展窢 現 狀 〉,《 法 學 叢 刊屔 》, 第 175 期醸 ,1999 年 7 月尦 ,<br />

頁稰 104 以层 下 。<br />

10<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br />

31.<br />

11<br />

參 閱 Gerrit Manssen, Staatsrecht II-Grundrechte, 2. Aufl., 2002, Rn. 652 f.<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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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障狼 一 個鞄 合 憲赭 秩猶 序侤 之 義 務珧 履 行 的 狀 態躊 12 。 因 此 ,ā 從 法 規 範 層 級獇 區珮 別低 此 一 理 由 思 考 ,ā<br />

亦 可 發 現 在 憲赭 法 規 範 層 次 上 ,ā 定 位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概 念 的 必 要 性 。<br />

參珰 、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憲赭 法 面 貌狍<br />

基 本 法 制 定 者 放 棄 義 務珧 概 念 與犕 法 體 系倐 聯 繫訇 的 做珔 法 ,ā 並 不 符 合 憲赭 法 發 展韙 史 的 軌<br />

跡 ,ā 並 且 若 就 其 欲 反 省 的 第 三 帝 國 創 傷 而 觀義 ,ā 其 實蹴 是 以 迴玫 避 問 題覹 的 方 式 ,ā 代 替 解<br />

決俩 問 題覹 。 同 時頗 ,ā 於 憲赭 法 解 釋 上 輕狗 率 地 以 所 謂 基 本 法 發 生 史 ( Grundrechtsentstehungsgeschichte<br />

) 的 觀義 點 ,ā 解 讀 基 本 法 已 經 終 結 了 基 本 義 務珧 ,ā 其 實蹴 也 是 刻 意 漠軃 視 百 年 來<br />

德 國 思 想 界 ,ā 乃 至 於 忽 略 當 代 對蹹 於 自 由 主 義 與犕 社 群 主 義 激趦 烈顝 論 戰赶 的 做珔 法 13 。<br />

此 外 ,ā 倘鞆 若 因 而 將 憲赭 法 僅 僅 理 解 為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的 存 在 體 系倐 ,ā 可 能獢 自 限 於 一<br />

個鞄 ĵ 自 我侷 證訥 立 的 封 閉 體 系倐 Ķ,ā 甚 至 演躽 化 為 一 種牞 基 於 權 佐 ( right-based ) 的 直 觀義 式 宗<br />

教 觀義 14 。 因 此 問 題覹 之 焦 點 ,ā 並 非 在 於 憲赭 法 中 是 否佞 存 在 著 基 本 義 務珧 ?Ĉ 而 是 在 於 基 本<br />

義 務珧 於 憲赭 法 中 ,ā 究倏 竟 以 何 種牞 面 貌狍 存 在 ?Ĉ 以 及 其 憲赭 法 上 的 界 限 與犕 範 圍 為 何 ?Ĉ 就 此 ,ā<br />

問 題覹 的 意 識訤 將 由 本 體 論 轉視 為 解 釋 論 的 範 疇觸 。 關詉 於 這 些 問 題覹 ,ā 倘鞆 若 以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的<br />

語犾 言借 來 陳 述 的 話 ,ā 那倴 麼猕 問 題覹 意 識訤 將 集 中 於 :ć 作伿 為 憲赭 法 向 度 內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ā 其 憲赭 法<br />

上 的 規 範 定 位 是 什 麼猕 ?Ĉ<br />

至 於 ,ā 本 論 文 選 擇赾 基 本 法 作伿 為 討玒 論 的 素獂 材俔 ,ā 除珂 了 延 續 上 一 章 的 論 證訥 脈獡 絡 之<br />

外 ,ā 尚 有 一 個鞄 比 較跨 法 上 的 重 要 理 由 。 此 由 於 我侷 國 憲赭 法 本 文 第 二 章 的 標 題覹 為 ĵ 人 民<br />

之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Ķ,ā 因 此 就 形侫 式 的 憲赭 法 意 義 而 言借 ,ā 在 前 提 上 應 該 並 不 生 基 本 義 務珧 是<br />

否佞 是 憲赭 法 上 概 念 的 疑牉 慮 。 反 觀義 基 本 法 之 本 文 ,ā 其 形侫 式 上 而 言借 與犕 我侷 國 並 不 相 同 ,ā 因<br />

此 在 解 釋 與犕 論 證訥 上 所 可 能獢 面 臨 的 思 維犁 層 次 ,ā 可 能獢 更俐 具 有 廣 角倞 性 與犕 啟 發 性 。<br />

況 且 關詉 於 個鞄 人 在 群 體 、 國 家韑 中 所 具 有 地 位 與犕 圖蹙 像踽 ,ā 本 屬 人 類詑 文 明 發 展韙 上 的 共<br />

同 問 題覹 ,ā 其 實蹴 並 非 如 其 他 社 會 制 度 的 結 構躬 ,ā 有 所 謂 的 ĵ 外 國 法 制 繼 受 Ķ 之 問 題覹 。<br />

基 於 這 樣 的 信 念 ,ā 雖 然 在 研 究倏 素獂 材俔 上 屬 於 一 種牞 外 國 法 思 想 的 討玒 論 ,ā 但伽 是 本 論 文 並<br />

非 基 於 引 介 外 國 法 制 而 欲 加 以 繼 受 的 研 究倏 動珩 機趙 ,ā 而 是 企 圖蹙 藉 由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ā<br />

對蹹 於 此 一 問 題覹 脈獡 絡 所 形侫 成 的 豐覍 富 言借 說狄 場 域 ,ā 來 陳 述 一 個鞄 以 ĵ 人 Ķ 作伿 為 主 題覹 的 法 學赩<br />

思 考 過跸 程 。 以 下 將 透 過跸 實蹴 定 憲赭 法 法 的 討玒 論 過跸 程 ,ā 嘗蹋 試 對蹹 此 一 主 題覹 有 更俐 深 刻 的 認狀 識訤 。<br />

12<br />

參 閱 Hans J. Wolff/ Otto Bachof/ Rolf Stober, Verwaltungsrecht I, 10. Aufl., 1994, § 33 Rn. 88.<br />

13<br />

參 閱 Daniel Bell 著 , 李 琨 ( 譯 ),《 社 群 主尾 義 及 其 批 評 者 》, 初 版 ,2000 年 , 引尙 言 xi 以层 下 。<br />

14<br />

參 閱 林 立岷 ,〈 由岩 Nozick 的 學 說 釐 清 當 代 「 基 於 權 利 的 理 論 」( right-based theories ) 推 論 之 獨 斷<br />

性 --- 兼穗 論 司屫 法 權 與 國 家窚 強 制 力 之 關 聯 及 其 運 作 真 相厴 〉,《 思匠 與 言 》, 第 40 卷 , 第 3 期醸 ,2002 年 9<br />

月尦 , 頁稰 97 以层 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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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第 二 節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概 念 與犕 實蹴 證訥 化 的 難詋 題覹<br />

壹 、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概 念 的 難詋 題覹<br />

一 、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概 念 的 獨趸 立 性 ?Ĉ<br />

首靫 先 ,ā 我侷 們靽 必 須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規 範 概 念 ,ā 取 得 一 致 的 認狀 識訤 以 作伿 為 討玒 論 的 前<br />

提 。 假珑 設 我侷 們靽 認狀 為 所 謂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ā 係 憲赭 法 上 所 要 求俠 對蹹 於 公 益 ( Gemeinwohl ) 之<br />

某 種牞 義 務珧 貢 獻詿 ( Pflichtbeiträge )。 那倴 麼猕 關詉 於 此 種牞 義 務珧 貢 獻詿 ,ā 可 能獢 被 理 解 為 植 根頨 於 基<br />

本 權 佐 主 體 所 擁赸 有 的 自 由 與犕 財 產 潛 能獢 ,ā 基 於 一 定 公 益 目 的 作伿 為 理 由 ,ā 接 受 憲赭 法 之<br />

拘 束俑 所 從 事 之 行 動珩 15 。<br />

但伽 是 ,ā 如 果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本 質賭 ,ā 不 僅 僅 只 是 憲赭 法 期 待 人 民 對蹹 於 公 益 之 某 種牞 貢<br />

獻詿 ,ā 而 且 同 時頗 也 是 屬 於 一 種牞 合 法 性 要 求俠 的 話 ,ā 那倴 麼猕 這 些 所 謂 對蹹 於 公 益 之 貢 獻詿 ,ā 似<br />

乎 應 該 與犕 個鞄 人 自 由 權 佐 之 概 念 ,ā 屬 於 基 於 憲赭 法 之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ā 以 相 同 地 位 的 平 行 方<br />

式 所 創 設 的 產 物 16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地 位 上 而 言借 ,ā 似 乎 應 該 與犕 基 本 權<br />

佐 的 地 位 相 一 致 。 如 此 的 推 論 將 形侫 成 一 種牞 解 釋 後 果 :ć 憲赭 法 之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ā 並 不<br />

是 從 基 本 權 佐 合 憲赭 限 制 之 概 念 所 產 生 出 來 的 。 質賭 言借 之 ,ā 作伿 為 憲赭 法 倫鞌 理 前 提 之 基 本<br />

義 務珧 理 念 ,ā 既 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同 屬 憲赭 法 之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ā 因 此 在 規 範 定 位 上 與犕 基 本 權 佐<br />

似 乎 應 該 不 分 軒玢 輊跫 。 是 故 ,ā 就 概 念 的 特顠 徵 與犕 外 延 而 言借 ,ā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既 然 與犕 基 本<br />

權 佐 概 念 不 具 同 一 性 ,ā 那倴 麼猕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限 制 ,ā 也 應 該 分 屬 於 兩 個鞄 不 同<br />

的 概 念 範 疇觸 。<br />

依 此 一 推 論 ,ā 承 認狀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同 等 級獇 性 ,ā 可 以 得 出 基 本 義 務珧 並 非<br />

由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概 念 所 導赫 出 之 結 論 ,ā 在 邏 輯 上 而 言借 似 乎 並 無 疑牉 問 。 但伽 是 基 本 義 務珧<br />

是 否佞 絕 對蹹 無 法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概 念 ,ā 納獉 入 相 同 之 外 部 規 範 體 系倐 中 思 考 ,ā 則 猄 有 疑牉<br />

問 ?Ĉ 換 言借 之 ,ā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固 然 可 以 單 獨趸 的 加 以 觀義 察蹸 與犕 理 解 ,ā 但伽 是 這 是 否佞 意 味 著<br />

其 概 念 本 身倧 具 有 絕 對蹹 獨趸 立 性 ?Ĉ 而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完侖 全 不 相 容韕 ?Ĉ 這 些 疑牉 問 ,ā 涉顎 及 基<br />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上 的 實蹴 踐賳 意 義 ,ā 以 及 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之 間 ── 特顠 別低<br />

是 基 本 法 形侫 式 上 無 基 本 義 務珧 之 規 範 語犾 句 ── 的 相 容韕 性 爭 議 。 因 此 ,ā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br />

15<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br />

12.<br />

16 Ebd., S. 12.<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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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雖 然 是 憲赭 法 之 倫鞌 理 前 提 ,ā 但伽 是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是 否佞 得 作伿 為 獨趸 立 之 規 範 概 念 ?Ĉ 並 無 法<br />

提 供 整超 全 性 的 說狄 明 。<br />

二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概 念 非 同 一 性 ?Ĉ<br />

依 上 述 之 觀義 點 ,ā 各 種牞 憲赭 法 上 的 自 由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ā 在 現 代 法 治 國 家韑 中 具 有 非 等<br />

同 性 ( Nicht-Identifikation ) 的 特顠 徵 ,ā 此 種牞 雙覯 方 之 非 同 等 性 的 觀義 點 ,ā 在 所 謂 的 消顆 極<br />

基 本 權 佐 ( negative Grungrechte ) 承 認狀 下 ,ā 似 乎 獲 得 了 邏 輯 一 貫 的 觀義 點 延 續 。 所 謂<br />

消顆 極 基 本 權 佐 其 意 味 著 :ć 基 本 權 佐 也 允 許 一 種牞 不 行 為 自 由 ( Freiheit von Betätigungszwängen<br />

) 的 內 涵 ,ā 例 如 不 信 仰 之 自 由 、 不 表 達跲 意 見倝 之 自 由 、 不 加 入 團蹘 體 之<br />

自 由 等 等 。<br />

但伽 是 當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明 確 的 表 達跲 出 ,ā 基 本 法 第 十 二 條 也 保 障狼 ĵ 選 擇赾 和 行<br />

使 完侖 全 不 工 作伿 之 自 由 Ķ 17 時頗 ,ā 並 不 代 表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接 受 :ć 對蹹 社 會 毫 無 貢 獻詿<br />

之 寄 生 蟲 ( Schmarotzer ),ā 符 合 基 本 法 意 義 下 的 人 類詑 圖蹙 像踽 ( Menschenbild ) 或 是 社 會<br />

政 治 之 指 導赫 圖蹙 像踽 ( Leitbild ) 18 。 也 就 是 說狄 ,ā 消顆 極 基 本 權 佐 的 肯 定 ,ā 並 非 與犕 我侷 們靽 已<br />

知 的 ĵ 人 類詑 圖蹙 像踽 Ķ 形侫 式 ,ā 處 於 矛 盾 對蹹 立 之 地 位 。 消顆 極 基 本 權 佐 之 概 念 ,ā 主 要 是 為<br />

了 解 釋 基 本 權 佐 的 界 限 問 題覹 ,ā 並 且 被 佐 用 作伿 為 說狄 明 容韕 許 的 基 本 權 限 制 之 正 當 性 。<br />

因 此 學赩 者 Volkmar Götz 據赼 此 以 為 ,ā 在 這 個鞄 情 形侫 中 根頨 本 沒俯 有 描 述 任 何 有 關詉 義 務珧 概 念<br />

之 象 徵 ,ā 也 更俐 說狄 明 了 自 由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非 等 同 性 之 本 質賭 。 不 過跸 Götz 此 一 觀義 點 ,ā 若<br />

就 基 本 法 之 解 釋 而 言借 ,ā 似 屬 武 斷 的 推 論 。 例 如 ,ā 觀義 察蹸 基 本 法 第 六 條 第 二 項 ĵ 父 母<br />

義 務珧 Ķ 之 規 定 ,ā 解 釋 上 排 除珂 父 母 ĵ 不 撫 育倘 Ķ 之 消顆 極 基 本 權 佐 者 ,ā 似 乎 正 是 所 謂 的<br />

ĵ 父 母 基 本 義 務珧 Ķ?Ĉ<br />

因 此 ,ā 以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憲赭 法 上 的 獨趸 立 概 念 為 論 證訥 基 礎 ,ā 進 一 步俞 運跮 用 邏 輯 上 的<br />

同 一 律 思 考 ,ā 所 推 論 出 來 的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概 念 非 同 一 性 結 論 ,ā 其 實蹴 就 基<br />

本 法 的 解 釋 而 言借 ,ā 存 在 著 明 顯 的 矛 盾 性 。 由 於 此 種牞 看 法 認狀 為 ,ā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br />

佐 本 質賭 不 同 ,ā 而 基 本 法 並 無 所 謂 的 義 務珧 清 單 存 在 ,ā 因 此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規 範<br />

定 位 ,ā 將 呈佤 現 出 實蹴 踐賳 上 的 空 洞 性 。 並 且 由 於 肯 定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ā 具 有 特顠 徵 與犕 外 延<br />

上 的 絕 對蹹 獨趸 立 性 ,ā 因 此 將 無 法 透 過跸 相 鄰贊 概 念 的 融 貫 解 釋 ,ā 促 使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與犕 基<br />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產 生 任 何 形侫 式 的 相 容韕 。<br />

最 後 的 解 釋 結 果 ,ā 可 能獢 導赫 致 與犕 威 瑪牅 憲赭 法 相 同 的 遭贈 遇跶 :ć 即佘 使 基 本 義 務珧 具 有 理 念<br />

17<br />

參 見 BVerfGE 58, 358, 364.<br />

18<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br />

16.<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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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上 的 價猜 值靹 ,ā 但伽 是 卻 無 規 範 上 的 實蹴 踐賳 性 。 並 且 此 一 解 釋 的 結 果 ,ā 似 乎 與犕 依 憲赭 法 發 生<br />

史 觀義 點 之 結 論 相 同 ,ā 意 即佘 基 本 法 佑 除珂 威 瑪牅 憲赭 法 之 基 本 義 務珧 規 定 ,ā 即佘 代 表 對蹹 於 基 本<br />

義 務珧 理 念 的 完侖 全 捨 棄 。 不 過跸 ,ā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是 否佞 不 具 概 念 同 一 性 ?Ĉ 恐韱 怕 並<br />

非 純獄 粹牯 依 邏 輯 推 論 之 同 一 律 觀義 點 ,ā 所 能獢 整超 全 性 的 加 以 證訥 立 。 對蹹 此 ,ā 將 於 本 論 文 陸<br />

續 展韙 開 的 論 證訥 ,ā 加 以 詮 釋 與犕 分 析 。<br />

三 、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認狀 識訤 上 的 困佷 境蹜<br />

義 務珧 概 念 與犕 憲赭 法 所 保 障狼 之 自 由 與犕 權 佐 ,ā 處 於 相 同 之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的 地 位 ,ā 亦 即佘 兩<br />

者 在 價猜 值靹 上 具 有 同 等 重 要 之 地 位 。 因 此 ,ā 有 謂 倘鞆 若 承 認狀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之 同 一 性 ,ā 在<br />

自 由 之 憲赭 法 中 將 產 生 自 相 矛 盾 :ć 基 本 權 佐 之 實蹴 現 ,ā 將 取 決俩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履 行 。 換<br />

言借 之 ,ā 這 種牞 說狄 法 似 乎 是 擔趃 心 只 要 個鞄 別低 權 佐 所 涉顎 及 的 義 務珧 不 履 行 ,ā 自 由 權 佐 之 保 障狼<br />

也 將 跟 著 落 空 ?Ĉ 所 以 論 者 因 而 認狀 為 19 ,ā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間 之 關詉 係 ,ā 並 不 是 遵<br />

循 所 謂 給 付 請 求俠 ( Leistungsanspruch ) 與犕 對蹹 待 給 付 請 求俠 ( Gegenleistungsanspruch ) 此<br />

一 思 考 模 式 來 進 行 推 論 。 因 為 ,ā 如 果 自 由 民 主 之 憲赭 法 內 涵 ,ā 是 將 所 有 的 政 治 權 佐<br />

與犕 人 權 ,ā 以 一 種牞 先 為 給 付 ( Vorleistung ) 的 模 式 加 以 保 障狼 ,ā 而 後 再 加 以 限 制 ,ā 在 論<br />

證訥 上 而 言借 ,ā 此 種牞 思 維犁 模 式 對蹹 權 佐 保 障狼 將 有 欠 周 慮 。<br />

但伽 是 ,ā 這 種牞 觀義 點 正 確 嗎 ?Ĉ 以 為 將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保 持 距 離覭 ,ā 就 可 以 保 障狼<br />

基 本 權 佐 ?Ĉ 說狄 穿 了 其 實蹴 是 一 種牞 孤 立 式 的 思 考 。 雖 然 前 述 對蹹 於 國 家韑 與犕 人 民 之 間 給 付<br />

關詉 係 的 描 寫 ,ā 並 非 無 的 放 矢 ,ā 例 如 對蹹 於 基 本 法 所 堅 持 的 無 漏軅 洞 自 由 保 障狼 ,ā 相 對蹹 於<br />

基 本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但伽 書頟 規 定 :ćĵ...,ā 但伽 以 不 侵 害韐 他 人 權 佐 以 及 不 違跴 反 合 憲赭 秩猶 序侤<br />

或 倫鞌 理 法 則 為 限 。Ķ 所 形侫 成 之 矛 盾 該 如 何 詮 釋 20 ?Ĉ 的 確 是 一 個鞄 值靹 得 深 思 的 問 題覹 。<br />

但伽 是 ,ā 個鞄 人 於 社 會 中 並 非 孤 立 的 存 在 ,ā 其 所 處 的 環 境蹜 必 然 提 供 了 某 種牞 道跰 德 價猜 值靹 的<br />

取 向 ,ā 並 且 是 一 個鞄 未 經 人 們靽 選 擇赾 的 不 同 層 次 的 道跰 德 框頦 架 。 理 想 式 自 由 主 義 者 宣 稱牟<br />

人 可 以 自 由 創 立 自 己 的 道跰 德 觀義 ,ā 但伽 是 此 一 理 想 卻 無 法 反 應 我侷 們靽 實蹴 際狽 生 活 中 的 道跰 德<br />

經 驗 。 因 此 人 們靽 必 須 將 其 偏珝 好 擱 在 一 旁頕 ,ā 考 慮 一 下 哪鞯 些 價猜 值靹 更俐 重 要 ,ā 然 後 據赼 以 改俌<br />

變 自 己 的 生 活 21 。 是 故 ,ā 承 認狀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非 同 一 性 之 思 考 ,ā 並 且 以 基 本<br />

權 佐 之 保 障狼 作伿 為 理 由 的 論 述 ,ā 其 實蹴 是 把便 每俟 個鞄 人 預踣 設 為 孤 立 的 個鞄 體 ,ā 並 且 逸 脫 所 有<br />

的 社 會 身倧 分 ,ā 以 及 割 離覭 附 隨 歷趜 史 而 來 的 特顠 性 與犕 價猜 值靹 觀義 的 思 考 。 質賭 言借 之 ,ā 此 一 思 考<br />

19 Ebd., S. 14.<br />

20<br />

參 閱 Martin Hochhuth, Lückenloser Freheitsschutz und die Windersprüche des Art. 2 Abs. 1 GG, JZ<br />

2002, 743( 744 f. ).<br />

21<br />

參 閱 Daniel Bell 著 , 李 琨 ( 譯 ),《 社 群 主尾 義 及 其 批 評 者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15。<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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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脈獡 絡 欠 缺獌 現 實蹴 性 。<br />

透 過跸 基 本 權 佐 開 放 性 所 形侫 成 之 多 樣 性 ( Vielfältigkeit ),ā 可 以 得 出 一 種牞 基 本 權<br />

佐 的 整超 體 性 ( Komplexität )。 相 對蹹 於 權 佐 而 言借 ,ā 義 務珧 之 多 樣 性 則 需猀 要 透 過跸 立 法 者<br />

之 填 補 與犕 創 造 。 就 此 ,ā 立 法 者 必 須 作伿 出 政 治 性 決俩 定 之 安 排 ,ā 並 且 以 法 律 明 確 性 與犕<br />

合 比 例 性 為 基 礎 予 以 指 示 22 。 換 言借 之 ,ā 法 治 國 家韑 所 建 構躬 之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ā 於 不 同 等<br />

級獇 上 分 配玵 之 模 型 ,ā 需猀 要 立 法 者 作伿 為 對蹹 整超 體 責 任 與犕 義 務珧 秩猶 序侤 推 動珩 之 力 量 。 也 就 是<br />

說狄 ,ā 此 種牞 義 務珧 秩猶 序侤 之 建 立 ,ā 屬 於 立 法 者 之 職 責 與犕 任 務珧 。 但伽 是 這 並 非 表 示 憲赭 法 上 義<br />

務珧 概 念 僅 僅 為 一 種牞 方 針玸 性 格頴 ,ā 而 不 具 規 範 性 格頴 。 不 過跸 ,ā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在 憲赭 法 規 範<br />

意 義 下 該 如 何 加 以 界 定 ?Ĉ 的 確 產 生 認狀 識訤 上 的 困佷 境蹜 ,ā 前 述 將 基 本 義 務珧 理 解 為 獨趸 立 的<br />

概 念 ,ā 並 且 進 一 步俞 認狀 為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不 具 同 一 性 的 思 考 ,ā 並 無 法 充 分 說狄 明<br />

此 一 問 題覹 。 在 此 僅 僅 先 提 出 此 一 問 題覹 意 識訤 ,ā 並 且 將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定 位 所 欲 思 考 與犕<br />

解 決俩 的 問 題覹 焦 點 予 以 提 出 ,ā 進 一 步俞 的 分 析 將 陸 續 於 以 下 章 節 進 行 論 證訥 。<br />

貳 、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實蹴 證訥 化 的 難詋 題覹<br />

一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的 同 等 級獇 性 ?Ĉ<br />

觀義 察蹸 德 國 基 本 法 ,ā 發 現 其 一 方 面 企 圖蹙 排 除珂 源 自 於 自 然 義 務珧 ( Naturpflicht ) 或 人<br />

性 義 務珧 ( Menschenpflicht ) 之 理 性 法 上 的 概 念 ;Ć 而 另 一 方 面 ,ā 則 對蹹 於 基 於 國 家韑 權 力<br />

服 從 ,ā 所 產 生 國 民 地 位 上 之 義 務珧 的 想 法 ,ā 亦 嘗蹋 試 加 以 抑俊 制 。 就 此 ,ā 產 生 一 個鞄 規 範<br />

定 位 的 前 提 性 問 題覹 :ć 憲赭 法 所 承 認狀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ā 其 於 憲赭 法 上 之 地 位 ,ā 與犕 所 謂 先 於 國<br />

家韑 存 在 的 基 本 權 佐 是 否佞 等 同 ?Ĉ<br />

首靫 先 ,ā 所 謂 基 本 權 佐 先 於 國 家韑 性 ( Vorstaatlichkeit ),ā 其 實蹴 並 未 被 標 明 為 本 體<br />

論 的 ( ontologisch ) 或 是 生 物 起玠 源 學赩 的 ( genetisch ) 優 勢 地 位 ,ā 而 是 僅 僅 標 示 出 在 國<br />

家韑 結 構躬 中 ,ā 某 些 ĵ 非 國 家韑 性 Ķ( Nichtstaatlichkeit ) 因 素獂 在 憲赭 法 上 的 意 義 23 。 其 次 ,ā<br />

若 是 基 於 憲赭 法 具 體 實蹴 現 之 需猀 求俠 面 而 言借 ,ā 實蹴 定 法 上 的 義 務珧 履 行 關詉 係 與犕 權 佐 保 護 關詉<br />

係 ,ā 事 實蹴 上 於 憲赭 法 之 實蹴 現 面 向 ,ā 具 有 相 同 之 重 要 性 。 然 而 ,ā 一 般獭 於 憲赭 法 理 論 上 或<br />

者 基 本 法 之 規 定 上 而 觀義 ,ā 似 乎 顯 示 出 各 種牞 基 本 自 由 優 位 於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Ĉ 關詉 於 這<br />

個鞄 問 題覹 ,ā 在 解 釋 上 由 於 憲赭 法 所 承 認狀 的 各 種牞 基 本 自 由 ,ā 並 非 存 續 於 一 種牞 不 受 任 何 拘<br />

22<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br />

14.<br />

23<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68.<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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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束俑 的 樂 觀義 形侫 式 ,ā 而 應 該 是 透 過跸 共 容韕 性 原鞝 則 的 衡 量 ,ā 促 使 各 權 佐 主 體 之 自 由 相 互 併<br />

存 成 為 可 能獢 。 誠 如 學赩 者 Hasso Hofmann 所 言借 :ćĵ 就 憲赭 法 的 觀義 點 而 言借 ,ā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br />

係 處 於 同 等 級獇 的 與犕 等 價猜 的 狀 態躊 ,ā 其 共 同 構躬 成 自 由 秩猶 序侤 之 生 活 關詉 係 ,ā 並 且 平 等 地 被<br />

錨 定 於 憲赭 法 文 本 之 中 24 。Ķ<br />

但伽 是 ,ā 即佘 使 認狀 為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具 有 同 等 級獇 性 ,ā 問 題覹 仍 未 真猙 正 獲 得 解<br />

決俩 。 無 法 解 決俩 的 原鞝 因 主 要 在 於 :ć 基 本 義 務珧 本 身倧 概 念 的 多 義 姓 。 尤 其 ,ā 基 本 義 務珧 倘鞆<br />

若 與犕 實蹴 定 法 相 連 結 之 後 ,ā 其 法 規 範 之 外 部 效頒 果 如 何 開 展韙 ?Ĉ 而 基 本 義 務珧 是 否佞 亦 不 容韕<br />

侵 犯 ?Ĉ 倘鞆 若 這 些 問 題覹 無 法 釐覝 清 ,ā 強 調 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具 同 等 級獇 性 ,ā 其 實蹴 只 不 過跸 是 一<br />

種牞 理 念 上 品 味 的 堅 持 而 已 。 以 下 將 更俐 進 一 步俞 藉 由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之 間 的 同 等 級獇 性 思<br />

考 ,ā 嘗蹋 試 來 理 解 基 本 義 務珧 實蹴 證訥 化 所 面 臨 之 困佷 境蹜 。<br />

二 、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之 間 的 同 等 級獇 性 ?Ĉ<br />

倘鞆 若 進 一 步俞 觀義 察蹸 憲赭 法 上 所 顯 示 的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規 制 ( Grundpflichtenregelungen<br />

),ā 我侷 們靽 可 以 發 現 其 規 範 形侫 式 上 有 明 示 的 ( explizit ) 與犕 默 示 的 ( impliziert ) 兩<br />

種牞 型 態躊 。 對蹹 於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而 言借 ,ā 此 種牞 規 範 形侫 式 似 乎 引 發 了 一 項 疏 忽 :ć 忽 略 了 憲赭<br />

法 上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同 等 級獇 性 ( Gleichrangigkeit ) 的 觀義 點 。 如 果 我侷 們靽 再 連 結 ĵ 憲赭 法 修鞈<br />

正 Ķ 這 個鞄 因 素獂 來 思 考 ,ā 將 更俐 明 瞭 此 一 問 題覹 所 形侫 成 的 困佷 境蹜 。 因 為 某 些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就<br />

修鞈 正 可 能獢 性 這 一 點 而 言借 ,ā 立 法 技侻 術 其 實蹴 甚 難詋 給 予 完侖 整超 的 保 證訥 。<br />

因 此 ,ā 基 於 此 一 理 由 ,ā 某 些 基 本 義 務珧 基 於 其 性 質賭 使 然 ,ā 很 自 然 地 形侫 成 迴玫 避 成<br />

文 規 範 形侫 式 之 型 態躊 ,ā 例 如 對蹹 於 合 憲赭 秩猶 序侤 之 服 從 義 務珧 。 當 然 此 種牞 性 質賭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ā<br />

也 無 法 如 同 基 本 權 佐 遭贈 受 侵 害韐 時頗 的 保 障狼 模 式 ,ā 來 加 以 排 除珂 。 對蹹 此 ,ā 本 論 文 將 藉 由<br />

學赩 者 Hasso Hofmann 針玸 對蹹 基 本 法 上 之 三 種牞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所 提 出 的 實蹴 證訥 法 規 範 之 修鞈 正<br />

可 能獢 性 ( Abänderbarkeit ) 觀義 點 25 ,ā 來 凸 顯 出 此 一 爭 議 。<br />

( 一 ) 一 般獭 納獉 稅 義 務珧<br />

例 如 ,ā 基 於 普 遍跹 性 課 稅 原鞝 則 所 衍 生 的 一 般獭 納獉 稅 義 務珧 26 ,ā 解 釋 上 並 未 違跴 背 平 等<br />

原鞝 則 與犕 社 會 國 原鞝 則 ,ā 而 為 現 代 法 治 國 家韑 所 接 受 。 學赩 者 Josef Isensee 甚 至 認狀 為 27 ,ā<br />

24 Ebd., S. 69.<br />

25 Ebd., S. 69.<br />

26 Hasso Hofmann 認 為厉 , 普醭 遍 性 課 稅 原穦 則 究 竟鄔 係 由岩 基 本岓 法 第 十 四屶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句屳 、 第 二 項 第 一<br />

句屳 、 第 二 項 第 二 句屳 所 推 導 出屒 來 ? 或 者 係 由岩 同峧 法 第 一 ○ 五 條 以层 下 之 權 限稧 規 定 所 推 導 出屒 來 ? 甚原 或 係 由岩<br />

未 成 文尠 之 憲 法 保 留 所 推 導 出屒 來 ? 並 無 定 論 ,ebd., S. 69( Fn. 99 ).<br />

27<br />

參 閱 Josef Isensee, Steuerstaat als Staatsform, in: Rolf Stödter/ Werner Thieme( Hrsg. ), Hamburg,<br />

- 49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在 基 本 法 中 所 謂 的 社 會 國 ,ā 解 釋 上 其 實蹴 就 是 稅 捐頋 國 ( Steuerstaat ) 28 。 因 為 就 社 會<br />

給 付 國 家韑 之 本 質賭 、 型 態躊 與犕 功 能獢 而 觀義 ,ā 均佾 有 賴 稅 捐頋 之 財 政 收 入 ,ā 作伿 為 其 財 政 支 出 與犕<br />

社 會 分 配玵 之 前 提 29 。 此 外 ,ā 倘鞆 若 從 統 治 工 具 之 觀義 點 切 入 ,ā 社 會 國 與犕 稅 捐頋 國 於 國 家韑<br />

形侫 式 的 面 向 上 ,ā 則 呈佤 現 出 一 種牞 相 融 之 狀 態躊 30 。 換 言借 之 ,ā 一 般獭 納獉 稅 義 務珧 並 不 需猀 要 於<br />

憲赭 法 上 明 文 規 定 ;Ć 但伽 是 相 對蹹 而 言借 ,ā 亦 無 法 單 獨趸 針玸 對蹹 一 般獭 性 納獉 稅 義 務珧 ,ā 達跲 到 修鞈 正 可<br />

能獢 性 。<br />

( 二 ) 一 般獭 義 務珧 教 育倘<br />

基 本 法 第 六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ćĵ 扶侼 養 與犕 教 育倘 子 女 為 父 母 之 自 然 權 佐 ,ā 亦 為 其 至<br />

高珉 義 務珧 。…。Ķ 就 條 文 規 範 之 型 態躊 而 觀義 ,ā 所 謂 父 母 之 教 育倘 義 務珧 ( Erziehungspflicht ),ā<br />

係 父 母 之 教 育倘 權 佐 的 反 面 陳 述 ;Ć 也 就 是 說狄 ,ā 父 母 教 育倘 義 務珧 存 否佞 ,ā 完侖 全 與犕 父 母 是 否佞<br />

具 有 教 育倘 權 佐 有 關詉 。 倘鞆 若 連 結 觀義 察蹸 基 本 法 第 七 條 第 一 項 與犕 第 五 項 之 規 定 31 ,ā 針玸 對蹹<br />

ĵ 國 家韑 監牐 督 Ķ 這 個鞄 面 向 而 言借 ,ā 似 乎 隱 含佳 有 一 般獭 義 務珧 教 育倘 ( allgemeine Schulpflicht )<br />

的 意 涵 32 。<br />

但伽 是 基 本 法 卻 放 棄 規 範 所 謂 的 一 般獭 義 務珧 教 育倘 ,ā 而 給 予 各 邦倳 規 範 義 務珧 教 育倘 之 可<br />

能獢 性 。Hasso Hofmann 認狀 為 33 ,ā 將 義 務珧 教 育倘 視 為 各 邦倳 之 自 治 事 項 ,ā 而 放 棄 於 基 本<br />

法 上 明 文 規 定 的 做珔 法 ,ā 在 論 理 上 而 言借 並 不 妥侑 當 。 因 為 由 各 邦倳 自 治 的 結 果 觀義 之 ,ā 不<br />

僅 可 能獢 因 此 危 害韐 聯 邦倳 國 與犕 民 主 國 之 同 質賭 性 ( Homogenität ) 基 礎 ,ā 而 且 也 可 能獢 侵 入<br />

子 女 在 平 等 發 展韙 可 能獢 性 ( gleiche Entwicklungsmöglichkeit ) 上 的 基 本 權 佐 。<br />

由 此 可 見倝 ,ā 基 本 法 放 棄 一 般獭 義 務珧 教 育倘 之 規 範 ,ā 可 能獢 違跴 反 平 等 原鞝 則 ,ā 並 形侫 成 子<br />

女 基 本 權 佐 遭贈 受 侵 入 之 可 能獢 性 。 因 此 ,ā 依 Hofmann 的 看 法 ,ā 一 般獭 義 務珧 教 育倘 屬 於<br />

聯 邦倳 應 規 範 而 未 規 範 之 事 項 。 當 然 ,ā 以 基 本 法 規 定 之 現 況 而 言借 ,ā 亦 無 法 單 獨趸 針玸 對蹹<br />

一 般獭 義 務珧 教 育倘 ,ā 達跲 到 修鞈 正 之 可 能獢 性 。<br />

Deutschland, Europa, Beiträge zum deutschen und europäischen Verfassungs-, Verwaltungs-, und<br />

Wirtschaftsrecht, FS für Hans Peter Ipsen zum 70. Geburtstag, 1977, S. 409( 432 ff. ).<br />

28<br />

參 閱 Klaus Tipke/ Joachim Lang, Steuerrecht, 16. Aufl., 1998, § 4 Rn. 4.<br />

29<br />

葛 克 昌 ,〈 社 會 福 利 給 付屃 與 租 稅 正岗 義 〉, 收 於 : 葛 克 昌 ,《 國 家窚 學 與 國 家窚 法 --- 社 會 國 、 租 稅 國 與<br />

法 治 國 理 念 》, 初 版 ,1996 年 , 頁稰 55 以层 下 。<br />

30<br />

因峴 此 學 者 有 認 為厉 , 其 實 稅 捐 國 可屣 作 為厉 憲 法 上 國 體殱 ( Staatsform ) 之 內 涵 , 而 與 由岩 國 家窚 掌醑 握醛 生岥 產 工<br />

具 之 所 謂 所 有 權 者 國 家窚 ( Eigentümerstaat ) 相厴 區 別 , 參 閱 葛 克 昌 ,〈 憲 法 國 體殱 --- 租 稅 國 〉, 收 於 : 葛<br />

克 昌 ,《 國 家窚 學 與 國 家窚 法 --- 社 會 國 、 租 稅 國 與 法 治 國 理 念 》, 初 版 ,1996 年 , 頁稰 140 以层 下 。<br />

31<br />

基 本岓 法 第 七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 整 個積 教 育 制 度匓 應 受 國 家窚 之 監 督 。」 同峧 條 第 五 項 規 定 :「 私 立岷 國 民岙<br />

學 校 唯 有 教 育 行 政十 機 關 認 其 設 立岷 具 有 特 殊 教 學 利 益 時 , 或 經 兒 童 教 育 權 利 人 之 請 求 以层 之 作 為厉 鄉 鎮<br />

學 校 、 宗 教 潛鄢 修穑 或 理 想 實 踐 學 校 時 , 而 該 鄉 鎮 又 無 此 類 公 立岷 國 民岙 學 校 時 , 始 得 准穝 其 設 立岷 。」<br />

32<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70.<br />

33 Ebd., S. 70.<br />

- 50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 三 ) 一 般獭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br />

此 外 ,āHasso Hofmann 認狀 為 ,ā 基 本 法 第 十 二 條 之 一 的 一 般獭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 allgemeine<br />

Wehrpflicht ) 規 定 ,ā 與犕 基 本 法 第 五 條 第 三 項 34 、 第 九 條 第 二 項 35 、 第 十 八 條 36 、 第<br />

37<br />

38<br />

二 一 條 第 二 項 與犕 第 三 三 條 第 四 項 所 謂 的 群 體 民 主 性 基 本 義 務珧 ( gruppendemokratische<br />

Grundpflicht ) 顯 著 地 不 同 。<br />

因 為 上 述 這 些 基 本 義 務珧 ,ā 在 基 本 法 第 七 九 條 第 三 項 的 作伿 用 下 ,ā 或 許 可 能獢 獲 得<br />

其 自 身倧 之 正 當 性 與犕 適贅 法 性 ;Ć 但伽 是 也 可 能獢 基 於 衡 諸 社 會 之 發 展韙 狀 態躊 ,ā 或 是 維犁 繫訇 自 由<br />

民 主 政 體 之 理 由 ,ā 而 藉 助佔 於 一 種牞 特顠 定 多 數 或 相 對蹹 主 義 之 修鞈 憲赭 程 序侤 ,ā 排 除珂 這 些 基 本<br />

義 務珧 39 。 至 於 ,ā 一 般獭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雖 然 明 確 的 規 定 於 基 本 法 第 十 二 條 之 一 第 一 項 ,ā 但伽<br />

是 一 般獭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在 基 本 法 上 之 確 定 ,ā 是 一 種牞 歷趜 史 因 素獂 所 引 導赫 的 憲赭 法 政 策 性 問 題覹 ,ā<br />

而 與犕 基 本 法 第 七 九 條 第 三 項 所 保 護 之 標 的 ,ā 並 無 絕 對蹹 必 要 的 直 接 關詉 係 40 。<br />

因 此 ,ā 就 一 般獭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之 解 釋 而 言借 ,ā 由 於 與犕 基 本 法 第 七 九 條 第 三 項 無 涉顎 ,ā 所<br />

以 就 其 修鞈 正 可 能獢 性 而 言借 ,ā 似 乎 仍 應 歸 於 歷趜 史 脈獡 絡 來 思 考 ,ā 屬 於 一 種牞 憲赭 法 政 策 上 的<br />

問 題覹 。 由 此 我侷 們靽 可 以 發 現 一 個鞄 現 象 :ć 即佘 使 基 本 法 明 文 規 定 之 一 般獭 性 義 務珧 ,ā 也 未 必<br />

可 以 達跲 到 修鞈 正 之 可 能獢 性 。<br />

34<br />

基 本岓 法 第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 講 學 自 由岩 不 能 免 除 對 憲 法 之 忠 誠 。」<br />

35<br />

基 本岓 法 第 九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 結 社 之 目岰 的 或 其 活卺 動 牴厔 觸 刑峛 法 或 違 反 合峯 憲 秩 序 或 違 反 與 人 民岙 ( 國<br />

際選 ) 相厴 一 致秬 之 思匠 想 者 , 應 禁 止尩 之 。」 其 中 所 謂 與 人 民岙 相厴 一 致秬 之 思匠 想 ( Gedanken der Völkerverständigung<br />

), 亦岿 可屣 譯 為厉 「 人 民岙 諒 解 之 思匠 想 」, 因峴 為厉 倘穏 若秵 結 社 之 目岰 的 係 干 擾 人 民岙 之 和 平岅 , 其 成 立岷 之 前 提醚<br />

必岊 須 獲 得 人 民岙 普醭 遍 意 見 ( herrschende Meinung ) 之 諒 解 ( Verständigung ), 假 設 結 社 之 目岰 的 係 干 擾 國<br />

家窚 之 和 平岅 , 則 連 結 基 本岓 法 第 二 六 條 第 一 項 之 規 定 觀毢 察 , 亦岿 可屣 譯 為厉 「 國 際選 諒 解 之 思匠 想 」, 就酧 此 參 閱<br />

Hans D. Jarass, in: Hans D. Jarass/ Bodo Pieroth, Grundgesetz fü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br />

( Kommentar ), 3. Aufl., 1995, Art. 9 Rn. 18; Wolfram Höfling,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br />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9 Rn. 45.<br />

36<br />

基 本岓 法 第 十 八 條 規 定 :「 凡 濫 用岦 言 論 自 由岩 , 尤尒 其 是半 出屒 版 自 由岩 ( 第 五 條 第 一 項 )、 講 學 自 由岩 ( 第<br />

五 條 第 三 項 )、 集 會 自 由岩 ( 第 八 條 )、 結 社 自 由岩 ( 第 九 條 )、 書 信 郵 件峋 與 電 信 秘 密 ( 第 一 ○ 條 )、<br />

財 產 權 ( 第 十 四屶 條 ) 或 庇 護 權 ( 第 十 六 條 之 一 ), 以层 攻 擊 自 由岩 民岙 主尾 之 基 本岓 秩 序 者 , 應 剝穣 奪 此 等 基<br />

本岓 權 利 。 此 等 權 利 之 剝穣 奪 及 其 範 圍酌 由岩 聯 邦 憲 法 法 院 宣匁 告 之 。」<br />

37<br />

基 本岓 法 第 二 一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 政十 黨 依 其 目岰 的 及 其 黨 員穵 之 行 為厉 , 意 圖 損 害窙 或 廢郌 除 自 由岩 民岙 主尾 之 基<br />

本岓 秩 序 或 意 圖 峤 害窙 德郔 意 志 聯 邦 共峗 和 國 之 崊 在峹 者 , 為厉 違 憲 。 至 於 是半 否 違 憲 , 由岩 聯 邦 憲 法 法 院 決 定 之 。」<br />

38<br />

基 本岓 法 第 三 三 條 第 四屶 項 規 定 :「 國 家窚 主尾 權 之 行 使 , 在峹 通 常 情 形 下 應 屬 於 公 務 員穵 之 固 定 職 責 , 公<br />

務 員穵 立岷 於 公 法 之 服 務 關 係 與 忠 誠 關 係 之 中 。」<br />

39<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70.<br />

40 Ebd., S. 70.<br />

- 5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參珰 、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困佷 境蹜 的 根頨 源<br />

由 前 述 所 討玒 論 的 一 系倐 列 問 題覹 ,ā 包 括 基 本 義 務珧 是 否佞 為 獨趸 立 的 規 範 概 念 ?Ĉ 基 本 義<br />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是 否佞 具 規 範 概 念 之 同 一 性 ?Ĉ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的 憲赭 法 地 位 是 否佞<br />

有 優 劣 ?Ĉ 以 及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之 間 的 憲赭 法 地 位 是 否佞 有 優 劣 ?Ĉ 如 果 認狀 為 基 本 法 已 經<br />

不 存 在 著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概 念 ,ā 那倴 麼猕 這 些 疑牉 問 將 只 有 思 考 上 的 價猜 值靹 ,ā 而 沒俯 有 現 實蹴 性 的<br />

意 義 。 反 之 ,ā 如 果 承 認狀 基 本 義 務珧 理 念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理 念 ,ā 都 是 實蹴 質賭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所 蘊 含佳<br />

的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ā 那倴 麼猕 這 些 疑牉 問 無 疑牉 地 具 有 重 要 性 ,ā 不 過跸 卻 也 相 對蹹 地 具 有 困佷 難詋 性 。 例<br />

如 ,āVolkmar Götz 的 看 法 ,ā 將 基 本 義 務珧 視 為 獨趸 立 的 概 念 ,ā 是 故 邏 輯 上 不 可 能獢 是 從<br />

基 本 權 佐 所 推 導赫 出 來 ,ā 因 此 必 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限 制 無 關詉 。 依 照 此 一 推 論 ,ā 基 本 義<br />

務珧 最 終 將 純獄 粹牯 的 作伿 為 一 種牞 理 念 性 的 方 針玸 條 款 ,ā 似 乎 隱 含佳 著 一 種牞 向 威 瑪牅 文 明 致 敬 的<br />

時頗 代 荒獰 謬見 !ĉ<br />

此 外 ,āHasso Hofmann 則 提 出 了 基 本 義 務珧 實蹴 證訥 化 的 難詋 題覹 ,āHofmann 巧 妙例 的 借靺<br />

用 基 本 權 佐 位 階 秩猶 序侤 此 一 觀義 點 ,ā 作伿 為 思 考 的 背 景 。 各 種牞 基 本 權 佐 之 間 ,ā 是 否佞 具 有<br />

一 種牞 依 其 重 要 性 不 同 的 ĵ 層 級獇 Ķ 之 分 ?Ĉ 並 且 因 而 應 受 不 同 程 度 的 國 家韑 保 護 ?Ĉ 關詉 於<br />

這 個鞄 問 題覹 基 於 自 由 主 義 的 思 想 ,ā 認狀 為 國 家韑 應 嚴詫 守 價猜 值靹 中 立 原鞝 則 ,ā 而 不 應 該 鼓踴 勵 任<br />

何 一 種牞 美 好 生 活 的 概 念 ,ā 是 故 國 家韑 絕 對蹹 不 會 倡鞃 導赫 何 種牞 權 佐 特顠 別低 具 有 價猜 值靹 。 國 家韑 的<br />

責 任 只 是 提 供 一 個鞄 公 平 的 制 度 ,ā 以 便 佐 人 民 實蹴 現 其 自 己 選 擇赾 的 美 好 生 活 41 。 因 此<br />

如 果 司 法 審 查 特顠 別低 強 調 某 些 基 本 權 佐 之 重 要 性 ,ā 旨 在 闡 明 系倐 爭 基 本 權 佐 的 內 涵 ,ā<br />

以 及 作伿 為 違跴 憲赭 審 查 之 基 礎 ,ā 而 非 對蹹 基 本 權 佐 作伿 一 般獭 性 的 位 階 排 序侤 42 。<br />

Hofmann 將 此 一 模 式 套鞽 入 基 本 義 務珧 思 考 ,ā 並 運跮 用 修鞈 正 可 能獢 性 此 一 標 準 進 行 檢<br />

驗 ,ā 發 現 不 同 之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在 規 範 意 義 將 呈佤 現 不 同 的 規 範 效頒 力 。 有 的 義 務珧 類詑 型 不<br />

需猀 要 規 範 ,ā 因 為 其 屬 於 國 家韑 存 續 的 物 質賭 條 件 ,ā 例 如 一 般獭 稅 捐頋 義 務珧 ;Ć 有 的 義 務珧 類詑 型<br />

基 於 平 等 原鞝 則 ,ā 應 該 規 範 卻 未 規 範 ,ā 例 如 一 般獭 義 務珧 教 育倘 ;Ć 有 的 義 務珧 類詑 型 具 有 政 治<br />

性 意 義 ,ā 因 此 即佘 使 予 以 規 範 ,ā 仍 然 無 法 如 同 其 他 的 政 治 性 義 務珧 ,ā 可 依 社 會 狀 態躊 之<br />

變 遷贉 加 以 廢 止 ,ā 例 如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br />

由 此 可 見倝 ,ā 基 本 義 務珧 在 一 個鞄 以 基 本 權 佐 為 核頤 心 思 考 的 規 範 體 系倐 中 ,ā 呈佤 現 出 實蹴<br />

證訥 化 的 困佷 境蹜 。 歸 結 基 本 義 務珧 實蹴 證訥 化 所 面 臨 的 困佷 境蹜 ,ā 我侷 們靽 可 以 理 解 僅 理 念 上 承 認狀 基<br />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憲赭 法 之 倫鞌 理 前 提 ,ā 不 僅 不 足倦 夠 而 且 會 造 成 規 範 上 的 混 亂 。 因 此 重 點 在<br />

41<br />

參 閱 Daniel Bell 著 , 李 琨 ( 譯 ),《 社 群 主尾 義 及 其 批 評 者 》, 初 版 ,2000 年 , 引尙 言 xiii 以层 下 。<br />

42<br />

參 閱 李 建匔 良 ,〈 論 基 本岓 權 利 的 位 階 次 序 與 司屫 法 審郃 查卟 標鄋 準 〉, 收 於 : 劉邟 孔 中 、 陳鄉 新 民岙 主尾 編 ,《 憲 法<br />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三 輯 , 上 冊屏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189。<br />

- 52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於 :ć 如 何 在 憲赭 法 上 安 置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Ĉ 並 且 如 何 透 過跸 法 學赩 方 法 論 的 運跮 用 ,ā 來 認狀 識訤<br />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面 貌狍 ?Ĉ 以 下 本 論 文 將 基 於 此 一 認狀 識訤 前 提 ,ā 繼 續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於<br />

憲赭 法 上 規 範 定 位 之 難詋 題覹 進 行 分 析 ,ā 期 盼 能獢 夠 解 決俩 此 一 憲赭 法 疑牉 問 。<br />

- 53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第 三 節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憲赭 法 正 當 性 探 討玒<br />

壹 、 從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國 籍 之 關詉 聯 性 談 起玠<br />

觀義 察蹸 法 釋 義 學赩 上 之 發 展韙 ,ā 發 現 承 認狀 某 些 原鞝 則 性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ā 然 後 藉 著 實蹴 定 法<br />

規 範 明 確 的 規 定 ,ā 可 能獢 進 一 步俞 衍 生 出 其 下 位 階 之 義 務珧 型 態躊 。 舉 例 而 言借 ,ā 依 循 所 謂<br />

的 服 從 義 務珧 ( Gehorsamspflicht ),ā 可 以 進 一 步俞 鑄 造 出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以 及 稅 捐頋 義 務珧 。 從<br />

十 九 世 紀 中 葉 開 始 ,ā 關詉 於 此 種牞 觀義 點 於 法 釋 義 學赩 上 之 推 論 ,ā 即佘 已 展韙 開 討玒 論 。 當 時頗 的<br />

主 流 看 法 認狀 為 ,ā 因 為 在 國 家韑 存 在 前 提 下 ,ā 無 論 一 般獭 性 或 個鞄 別低 性 之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ā<br />

均佾 應 歸 屬 於 國 民 與犕 國 家韑 間 之 政 治 關詉 係 之 中 。 而 連 結 這 些 國 民 義 務珧 與犕 國 家韑 的 中 介<br />

點 ,ā 在 於 該 基 本 義 務珧 主 體 之 國 籍 ( Staatsangehörigkeit ) 43 。<br />

因 此 ,ā 在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承 載跩 上 ,ā 除珂 事 實蹴 上 依 據赼 特顠 殊頻 情 況 加 以 說狄 明 外 ,ā 原鞝 則<br />

上 應 排 除珂 外 國 人 之 適贅 用 。 此 外 ,ā 並 藉 由 單 一 國 籍 ( alleine Staatsangehörigkeit ) 賦 予<br />

忠 誠 義 務珧 之 方 式 ,ā 加 深 本 國 人 與犕 外 國 人 的 區珮 別低 44 。 不 過跸 ,ā 以 國 籍 作伿 為 基 本 義 務珧 淵<br />

源 的 想 法 ,ā 或 許 具 有 特顠 殊頻 法 律 上 之 意 義 ,ā 但伽 是 卻 是 一 種牞 有 疑牉 問 的 推 論 ,ā 因 為 此 種牞<br />

看 法 忽 略 了 一 項 事 實蹴 ,ā 即佘 外 國 人 也 有 可 能獢 涉顎 及 所 謂 的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 Unterlassungspflicht<br />

) 45 。 此 外 ,ā 由 歷趜 史 之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此 與犕 德 國 當 時頗 排 拒 世 界 主 義 的 傾 向 有 關詉 ,ā<br />

因 此 當 時頗 採 取 國 籍 區珮 分 之 觀義 點 ,ā 可 能獢 只 是 一 種牞 政 治 鬥珊 爭 的 手 段 ,ā 而 非 針玸 對蹹 義 務珧 概<br />

念 之 本 質賭 所 作伿 的 思 考 。<br />

縱 然 基 本 義 務珧 基 於 國 籍 關詉 係 而 消顆 長 的 看 法 ,ā 推 論 上 並 不 合 理 ,ā 但伽 是 於 威 瑪牅 時頗<br />

代 仍 然 無 視 其 理 論 之 荒獰 謬見 性 ( Ungereimtheit ),ā 並 且 延 續 此 種牞 觀義 點 繼 續 在 威 瑪牅 時頗 代<br />

產 生 影 響 。 例 如 威 瑪牅 憲赭 法 第 一 二 ○ő 條 關詉 於 父 母 教 育倘 義 務珧 之 規 定 ,ā 僅 僅 與犕 具 有 國 籍<br />

者 發 生 聯 繫訇 ,ā 其 主 要 之 理 由 在 於 ,ā 外 國 人 對蹹 於 國 家韑 欠 缺獌 佐 害韐 關詉 係 。 因 此 外 國 人 身倧<br />

處 於 這 些 義 務珧 關詉 係 中 ,ā 僅 僅 履 行 其 自 然 的 ( natürlich ) 各 種牞 義 務珧 46 。<br />

43<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71.<br />

44<br />

參 閱 Paul Laband, Das Staatsrecht des Deutschen Reiches, 1. Bd., 5. Aufl., 1911, S. 128, 130 f., zit.<br />

nach ebd., S. 71.<br />

45<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71.<br />

46<br />

參 閱 E. Hubrich, Das demokratische Verfassungsrecht des deutschen Reiches, 1921, S. 192, zit. nach<br />

ebd., S. 71.<br />

- 54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貳 、 基 本 義 務珧 主 觀義 性 與犕 本 質賭 性 之 分 析<br />

從 上 述 關詉 於 區珮 分 國 籍 以 決俩 定 基 本 義 務珧 載跩 體 的 爭 議 ,ā 我侷 們靽 發 現 了 兩 個鞄 相 互 交 融<br />

的 問 題覹 ,ā 亦 即佘 ĵ 基 本 義 務珧 主 觀義 性 Ķ( Grundpflichtsubjektivität ) 問 題覹 與犕 ĵ 基 本 義 務珧<br />

本 質賭 性 Ķ( Grundpflichtqualität ) 的 問 題覹 。 也 就 是 說狄 ,ā 誰 負 有 基 本 義 務珧 ?Ĉ 負 擔趃 基 本<br />

義 務珧 之 基 礎 或 理 由 為 何 ?Ĉ 國 籍 可 作伿 為 決俩 定 標 準 甚 或 為 決俩 定 理 由 ?Ĉ 如 果 不 能獢 ,ā 那倴 決俩<br />

定 之 標 準 或 理 由 又 是 什 麼猕 呢 ?Ĉ<br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ā 雖 然 形侫 式 上 存 在 著 兩 個鞄 問 題覹 ,ā 但伽 實蹴 際狽 上 探 討玒 的 重 點 在 於 :ć 透 過跸<br />

對蹹 個鞄 別低 基 本 義 務珧 本 質賭 之 理 解 ,ā 以 連 結 適贅 格頴 之 個鞄 別低 基 本 義 務珧 主 體 。 因 此 ,ā 討玒 論 重 心<br />

應 置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本 質賭 性 之 探 討玒 ,ā 至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主 觀義 性 之 問 題覹 ,ā 並 無 法 獨趸 立 得 出 主<br />

觀義 範 圍 之 正 確 結 論 ,ā 仍 應 視 該 相 連 結 之 基 本 義 務珧 本 質賭 而 定 。<br />

一 、 基 本 義 務珧 之 主 觀義 性<br />

首靫 先 ,ā 第 一 個鞄 問 題覹 是 關詉 於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之 人 的 適贅 用 範 圍 ( personeller Anwendungsbereich<br />

) 討玒 論 ,ā 究倏 竟 基 本 義 務珧 之 主 觀義 範 圍 ,ā 是 否佞 與犕 國 籍 具 有 一 定 的 內 在 聯 繫訇<br />

性 ?Ĉ 如 果 以 父 母 之 教 育倘 義 務珧 或 是 關詉 於 義 務珧 教 育倘 為 例 ,ā 很 明 顯 的 並 沒俯 有 與犕 國 籍 有 任<br />

何 關詉 聯 。 復 觀義 察蹸 其 他 種牞 類詑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ā 尤 其 是 所 謂 的 服 從 義 務珧 與犕 納獉 稅 義 務珧 ,ā 這 些<br />

義 務珧 之 內 容韕 ,ā 基 於 對蹹 人 高珉 權 ( Personalhoheit ) 與犕 猅 土 高珉 權 ( Territorialhoheit ) 之 作伿<br />

用 ,ā 雖 然 在 本 國 國 民 與犕 外 國 人 之 間 有 程 度 上 的 差韤 別低 。 但伽 是 ,ā 從 基 本 法 之 文 義 而 觀義 ,ā<br />

其 適贅 用 並 非 僅 涉顎 及 德 國 人 而 已 ,ā 換 言借 之 似 乎 並 未 將 國 籍 存 否佞 之 因 素獂 ,ā 作伿 為 基 本 義<br />

務珧 主 觀義 範 圍 的 判住 斷 標 準 。<br />

由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主 觀義 適贅 用 範 圍 ,ā 是 一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歸 屬 的 探 討玒 ,ā 因 此 傳 統 的 看 法<br />

認狀 為 其 本 質賭 屬 於 一 種牞 臣 民 義 務珧 ( Untertanenpflicht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基 本 義 務珧 之 負 擔趃 ,ā<br />

係 持 續 性 地 、 暫 時頗 性 地 、 完侖 全 或 僅 部 分 性 地 ,ā 存 在 於 特顠 定 的 法 律 服 從 關詉 係 之 中 的<br />

責 任 ( Verbindlichkeit ) 47 。 因 此 ,ā 將 國 籍 因 素獂 納獉 入 主 觀義 範 圍 之 考 量 ,ā 解 釋 上 是 一 種牞<br />

例 外 ( Ausnahme )。 例 如 基 於 國 際狽 法 上 之 共 識訤 ,ā 所 謂 的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被 認狀 為 是 一 種牞 傳<br />

統 上 的 國 民 義 務珧 ,ā 因 此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必 須 以 具 有 國 籍 為 前 提 ,ā 而 作伿 為 基 本 義 務珧 主 觀義 範<br />

圍 之 例 外 。<br />

但伽 是 ,ā 觀義 察蹸 基 本 法 第 十 二 條 之 一 第 一 項 之 規 定 :ćĵ 男倇 性 自 年 滿軈 十 八 歲 起玠 ,ā 有<br />

47<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71.<br />

- 55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在 軍 隊 、 聯 邦倳 邊訷 境蹜 防倸 衛 隊 或 民 防倸 團蹘 體 服 勤 務珧 之 義 務珧 。Ķ 其 條 文 使 用 男倇 性 ( Männer )<br />

之 憲赭 法 用 語犾 ,ā 就 文 義 解 釋 而 言借 ,ā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似 乎 具 有 不 僅 僅 專 屬 於 德 國 男倇 性 的 可 能獢<br />

性 48 。 然 而 ,ā 在 德 國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法 第 一 條 及 第 二 條 之 規 定 ,ā 則 顯 示 出 於 實蹴 質賭 意 義 的<br />

憲赭 法 解 釋 上 ,ā 仍 然 完侖 全 的 遵 循 傳 統 所 承 認狀 之 例 外 。 此 外 ,ā 如 果 以 體 系倐 解 釋 而 言借 ,ā<br />

基 本 法 第 二 五 條 規 定 :ćĵ 國 際狽 法 之 一 般獭 規 則 構躬 成 聯 邦倳 法 律 之 一 部 分 。 此 等 規 則 之<br />

效頒 力 優 先 於 法 律 ,ā 以 及 對蹹 於 聯 邦倳 猅 域 內 之 居 民 ,ā 可 直 接 的 產 生 各 種牞 權 佐 與犕 各 種牞 義<br />

務珧 。Ķ 藉 由 國 際狽 法 所 轉視 換 之 內 國 法 效頒 力 ,ā 亦 可 達跲 到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主 觀義 範 圍 以 國 籍 為 前<br />

提 之 保 障狼 。<br />

由 此 可 見倝 ,ā 基 本 義 務珧 主 觀義 範 圍 的 決俩 定 ,ā 事 實蹴 上 並 無 法 透 過跸 國 籍 此 一 因 素獂 來 確<br />

切 的 判住 斷 ,ā 因 為 誰 應 負 有 基 本 義 務珧 之 疑牉 問 ,ā 並 無 法 藉 由 具 備 國 籍 資 格頴 與犕 否佞 ,ā 作伿 為<br />

判住 斷 之 基 準 。 以 下 將 透 過跸 對蹹 個鞄 別低 基 本 義 務珧 本 質賭 之 理 解 進 行 研 究倏 ,ā 並 依 照 各 種牞 基 本<br />

義 務珧 類詑 型 之 差韤 異 性 ,ā 嘗蹋 試 正 確 地 連 結 適贅 格頴 之 個鞄 別低 基 本 義 務珧 載跩 體 。<br />

二 、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本 質賭 性 ── 以 人 性 義 務珧 為 例<br />

( 一 ) 人 性 義 務珧 之 根頨 源<br />

觀義 察蹸 基 本 法 第 六 條 第 二 項 第 一 句 之 規 定 :ćĵ 扶侼 養 與犕 教 育倘 子 女 為 父 母 之 自 然 權<br />

佐 ,ā 亦 為 其 至 高珉 義 務珧 。Ķ 我侷 們靽 似 乎 可 以 從 條 文 的 文 義 ,ā 附 帶 的 看 出 來 一 種牞 ĵ 人 性<br />

義 務珧 Ķ( Menschenpflicht ) 的 類詑 型 ,ā 並 且 由 於 此 種牞 義 務珧 類詑 型 之 承 認狀 ,ā 而 擴 大 了 基 本<br />

義 務珧 規 定 之 主 觀義 適贅 用 範 圍 49 。 所 謂 ĵ 人 性 義 務珧 Ķ 此 一 術 語犾 標 明 出 ,ā 似 乎 具 有 一 種牞<br />

與犕 國 民 義 務珧 ( Staatsbürgerpflicht ) 完侖 全 不 同 的 正 當 性 基 礎 ,ā 也 就 是 說狄 兩 者 或 許 存 在<br />

著 義 務珧 本 質賭 上 的 差韤 異 性 ?Ĉ<br />

關詉 於 這 種牞 ĵ 人 性 義 務珧 Ķ 的 類詑 型 根頨 源 ,ā 也 可 能獢 是 一 種牞 本 體 論 、 自 然 法 的 思 考 。<br />

例 如 學赩 者 H. Kipp 就 表 示 在 此 種牞 狀 況 下 ,ā 可 以 嘗蹋 試 從 神 學赩 ( Theologie ) 猅 域 ,ā 藉 助佔<br />

於 一 個鞄 已 知 的 ( bekannt )、 辯 證訥 法 的 ( dialektisch ) 思 考 圖蹙 式 ,ā 而 認狀 為 環 繞 於 該 義 務珧<br />

周 圍 之 人 ( 尤 其 是 父 母 與犕 子 女 之 間 ),ā 可 能獢 存 在 著 某 種牞 自 然 力 的 ĵ 人 性 義 務珧 Ķ 50 。<br />

而 且 在 國 家韑 或 國 家韑 法 秩猶 序侤 存 在 以 前 ,ā 即佘 存 有 此 種牞 義 務珧 類詑 型 。 換 言借 之 ,āĵ 人 性 義 務珧 Ķ<br />

48<br />

參 閱 Juliane Kokott,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12a<br />

Rn. 4.<br />

49<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72 f.<br />

50<br />

參 閱 H. Kipp, Staatslehre, 2. Aufl., 1949, S. 202 ff., zit. nach ebd., S. 73.<br />

- 56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此 一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具 有 先 於 國 家韑 性 ( Vorstaatslichkeit ) 之 本 質賭 。<br />

觀義 察蹸 基 本 法 第 六 條 第 二 項 第 一 句 的 文 義 ,ā 雖 然 該 條 文 用 語犾 明 確 地 稱牟 之 為 ĵ 父<br />

母 之 撫 養 與犕 教 育倘 義 務珧 Ķ,ā 似 乎 有 將 之 作伿 為 撫 養 權 佐 與犕 教 育倘 權 佐 之 相 關詉 概 念 或 補 充<br />

概 念 的 意 味 ,ā 但伽 是 卻 似 乎 很 難詋 表 現 出 上 述 的 自 然 法 觀義 點 。 也 就 是 說狄 在 實蹴 定 法 的 侷<br />

限 下 ,ā 形侫 式 上 其 無 法 顯 示 出 所 指 涉顎 之 應 然 內 容韕 。 或 許 在 某 種牞 程 度 上 ,ā 必 須 承 認狀 父<br />

母 之 義 務珧 ,ā 並 不 是 一 種牞 關詉 涉顎 國 家韑 概 念 思 考 的 義 務珧 類詑 型 ;Ć 而 可 能獢 是 一 種牞 源 自 於 自 然<br />

狀 態躊 ( natürlicher Umstand ) 之 思 考 ,ā 也 就 說狄 其 可 能獢 係 建 立 於 道跰 德 上 的 某 種牞 關詉 係 與犕<br />

需猀 求俠 。 但伽 是 ,ā 此 種牞 道跰 德 意 義 下 之 義 務珧 ,ā 是 依 據赼 良候 心 之 內 在 束俑 縛跢 性 進 行 對蹹 人 性 之 改俌<br />

善 ,ā 而 非 涉顎 及 國 家韑 之 事 務珧 。 誠 如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的 看 法 ,ā 這 些 歸 屬 於 道跰 德 上 的<br />

各 種牞 義 務珧 ,ā 並 不 能獢 夠 成 為 憲赭 法 的 責 任 ;Ć 因 為 這 些 義 務珧 ,ā 只 不 過跸 是 由 於 單 純獄 的 認狀 同<br />

ĵ 德 性 Ķ( Tugend ) 的 理 念 而 已 51 。 因 此 ,ā 前 述 Kipp 的 理 解 ,ā 似 乎 並 未 對蹹 人 性 義<br />

務珧 的 根頨 源 ,ā 給 予 合 理 的 說狄 明 。<br />

而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並 不 是 僅 僅 依 據赼 其 人 之 適贅 用 範 圍 ,ā 作伿 為 一 種牞 一 般獭 性 之 義 務珧 概<br />

念 。 就 此 點 而 言借 ,ā 可 能獢 必 須 依 各 種牞 人 性 義 務珧 之 本 質賭 來 進 行 理 解 。 換 言借 之 ,ā 似 乎 不<br />

應 該 再 認狀 為 ,ā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是 建 立 於 人 的 共 同 人 性 之 上 。 並 且 觀義 察蹸 各 種牞 基 本 義<br />

務珧 ,ā 在 國 家韑 結 構躬 中 非 國 家韑 性 意 義 之 範 圍 與犕 方 式 上 ,ā 並 不 帶 有 人 權 ( Menschenrechte )<br />

之 本 質賭 概 念 特顠 徵 。 因 而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存 在 基 礎 ,āHasso Hofmann 認狀 為 仍 然 以 作伿<br />

為 在 公 民 地 位 上 ,ā 傳 統 參珰 與犕 ( Teilhabe ) 意 義 之 國 民 義 務珧 較跨 為 恰 當 52 。 而 且 亦 可 理<br />

解 基 本 法 對蹹 父 母 義 務珧 積 極 介 入 之 理 由 ,ā 並 且 將 此 種牞 義 務珧 轉視 換 為 國 家韑 自 己 責 任 時頗 ,ā<br />

由 於 其 本 質賭 原鞝 為 一 種牞 國 民 義 務珧 之 類詑 型 ,ā 因 此 亦 無 理 論 上 之 矛 盾 。<br />

( 二 ) 國 家韑 自 己 責 任 觀義 點 的 詮 釋<br />

然 而 ,ā 憲赭 法 既 然 承 認狀 父 母 對蹹 其 子 女 的 撫 養 與犕 教 育倘 為 一 種牞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因 此 相 對蹹<br />

的 就 必 須 使 此 義 務珧 類詑 型 轉視 換 為 憲赭 法 國 家韑 性 之 色 彩 ,ā 也 就 是 說狄 國 家韑 對蹹 此 必 須 積 極 的<br />

介 入 、 並 控 制 該 義 務珧 之 履 行 53 。 從 這 一 方 面 可 以 明 顯 的 看 出 來 ,ā 國 家韑 藉 著 保 護 子<br />

女 之 基 本 權 佐 的 理 由 ,ā 進 一 步俞 介 入 原鞝 本 可 能獢 與犕 國 家韑 內 在 聯 繫訇 關詉 係 有 爭 議 的 撫 養 與犕<br />

教 育倘 義 務珧 。 並 且 依 據赼 自 由 原鞝 則 之 判住 準 ,ā 決俩 定 是 否佞 限 制 或 剝鞚 奪蹦 父 母 之 撫 養 與犕 教 育倘 的<br />

51<br />

參 見 BVerfGE 22, 180, 220.<br />

52<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75.<br />

53<br />

就酧 此 ,Hofmann 認 為厉 , 基 本岓 法 為厉 致秬 力 維 護 權 利 與 義 務 非 對 稱 性 之 制 憲 意 旨 , 將 基 本岓 法 第 六 條<br />

之 結 構 , 經 由岩 排 除 「 不 教 育 」 之 消 極 基 本岓 權 利 自 由岩 的 方尣 式 規 範 , 但 是半 在峹 實 定 法 的 觀毢 點 上 , 此 一 義<br />

務 縱 使 非 憲 法 所 創鄪 造 , 仍 然 屬 於 憲 法 所 承 認 之 義 務 類 型勨 ,ebd., S. 73.<br />

- 57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基 本 權 佐 。<br />

由 於 國 家韑 具 有 基 本 權 佐 擔趃 保 者 地 位 ( Grundrechtsgarantenstellung ),ā 所 以 必 須<br />

積 極 的 設 想 父 母 此 種牞 義 務珧 類詑 型 之 狀 態躊 ,ā 並 且 於 父 母 不 符 合 此 種牞 倫鞌 理 上 之 義 務珧 時頗 ,ā<br />

國 家韑 可 能獢 必 須 自 己 來 履 行 此 義 務珧 。 對蹹 此 ,ā 我侷 們靽 發 現 基 本 法 第 六 條 的 規 範 目 的 ,ā 似<br />

乎 隱 含佳 著 一 種牞 國 家韑 責 任 ( Staatsverantwortung ) 的 意 涵 。 如 果 我侷 們靽 借靺 用 基 本 權 佐 保<br />

障狼 之 國 家韑 自 己 責 任 觀義 點 進 行 思 考 :ć 關詉 於 憲赭 法 上 所 謂 不 成 文 的 ( ungeschrieben ) 義 務珧<br />

類詑 型 之 實蹴 現 ,ā 在 一 定 的 情 況 下 可 能獢 轉視 換 為 國 家韑 自 已 的 責 任 。 並 且 國 家韑 將 進 一 步俞 藉<br />

由 法 之 執 行 ( Ausübung des Rechts ),ā 使 這 些 義 務珧 類詑 型 達跲 到 履 行 之 狀 態躊 。<br />

參珰 、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正 當 性 命 題覹 之 核頤 心 論 點<br />

一 、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理 由 的 探 尋<br />

由 上 述 之 討玒 論 得 知 ,ā 某 些 義 務珧 類詑 型 與犕 國 民 義 務珧 之 性 質賭 ,ā 產 生 是 否佞 同 一 之 爭<br />

議 。 例 如 所 謂 的 人 性 義 務珧 ,ā 可 能獢 既 非 建 立 於 一 種牞 連 結 國 家韑 理 念 的 思 考 ,ā 也 非 由 國<br />

籍 因 素獂 所 推 導赫 出 來 的 結 果 。 至 於 ,ā 其 是 否佞 依 照 某 種牞 自 然 法 的 根頨 源 而 推 導赫 出 此 種牞 人<br />

性 義 務珧 ?Ĉ 由 基 本 法 之 父 母 義 務珧 的 討玒 論 而 觀義 ,ā 似 乎 亦 無 法 提 出 充 足倦 之 說狄 明 。 因 此 基<br />

本 義 務珧 之 存 在 基 礎 為 何 ?Ĉ 成 為 一 個鞄 重 要 的 根頨 本 問 題覹 。<br />

如 果 我侷 們靽 將 基 本 義 務珧 視 為 理 所 當 然 的 憲赭 法 倫鞌 理 前 提 ,ā 或 者 是 國 家韑 統 治 權 力 的<br />

補 充 制 度 ,ā 那倴 麼猕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ā 就 無 法 迴玫 避 這 個鞄 必 要 的 追玭 問 ,ā 意 即佘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br />

法 上 的 正 當 性 基 礎 為 何 ?Ĉ 倘鞆 若 從 語犾 言借 意 義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基 本 義 務珧 ( Grundpflicht )<br />

與犕 基 本 權 佐 ( Grundrechte ) 這 兩 個鞄 德 語犾 複 合 名 詞 中 的 Grund 用 語犾 ,ā 其 所 表 達跲 者 包<br />

括 ĵ 基 礎 Ķ、ĵ 理 由 Ķ、ĵ 原鞝 因 Ķ、ĵ 根頨 據赼 Ķ 等 意 涵 ,ā 主 要 是 指 當 我侷 們靽 追玭 問 一 個鞄 具 體 對蹹<br />

象 或 一 件 事 件 之 性 質賭 時頗 ,ā 以 透 過跸 ĵ 外 於 Ķ 這 個鞄 事 物 的 其 他 事 物 來 加 以 理 解 ,ā 也 就<br />

是 說狄 嘗蹋 試 找俁 出 其 原鞝 因 ( Ursache ) 54 。 因 此 ,ā 一 個鞄 憲赭 法 所 承 認狀 的 基 本 義 務珧 或 是 基 本 權<br />

佐 ,ā 其 本 身倧 必 然 具 有 憲赭 法 上 的 依 據赼 ,ā 而 此 一 依 據赼 亦 顯 示 出 其 實蹴 質賭 內 涵 上 的 正 當 性<br />

基 礎 。 換 言借 之 ,āGrund 具 有 形侫 式 上 與犕 實蹴 質賭 上 的 雙覯 重 意 義 55 。 觀義 察蹸 基 本 法 的 規 定 ,ā<br />

由 於 其 採 取 意 味 深 長 的 緘 默 ,ā 因 此 探 討玒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上 的 正 當 性 這 個鞄 命 題覹 ,ā 主 要<br />

的 論 點 將 置 放 於 :ć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理 由 的 探 尋 。 換 言借 之 ,ā 重 心 在 於 理 解 基 本 義 務珧<br />

54<br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再峘 訪 法 實 證 主尾 義 〉, 收 於 :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實 踐 理 性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243<br />

以层 下 。<br />

55<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rechte, in: Josef Isensee/ Paul Kirchhof( Hrsg. ),<br />

Handbuch des Staat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V, 1992, § 114 Rn. 32 ff.<br />

- 58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之 根頨 源 ( Wurzel ) 56 為 何 ?Ĉ 在 此 ,ā 主 要 的 思 考 範 疇觸 是 置 於 法 規 範 的 猅 域 ,ā 而 不 是 以<br />

國 家韑 哲鞦 學赩 或 是 人 類詑 學赩 上 的 解 釋 為 思 考 條 件 ,ā 也 就 是 說狄 是 以 憲赭 法 規 範 本 身倧 作伿 為 探 尋<br />

的 場 域 ,ā 並 且 也 由 憲赭 法 規 範 本 身倧 提 供 此 一 理 由 或 根頨 源 。<br />

不 過跸 此 種牞 理 由 上 的 探 尋 ,ā 仍 然 是 一 種牞 邏 輯 上 的 思 考 ,ā 而 非 一 種牞 在 時頗 間 上 追玭 究倏<br />

原鞝 因 的 思 考 過跸 程 57 。 所 謂 邏 輯 上 的 理 由 稱牟 作伿 ĵ 邏 輯 先 在 性 Ķ( logical priority ),ā 其<br />

係 指 於 論 證訥 過跸 程 中 ,ā 前 提 相 對蹹 於 結 論 所 具 有 的 優 先 地 位 。 但伽 是 ,ā 此 一 理 由 探 尋 的<br />

論 證訥 過跸 程 ,ā 預踣 設 了 一 個鞄 論 證訥 的 大 前 提 :ć 憲赭 法 並 非 封 閉 的 規 範 體 系倐 ,ā 而 是 一 個鞄 隨 時頗<br />

向 價猜 值靹 原鞝 則 開 放 的 規 範 體 系倐 。 因 此 ,ā 倘鞆 若 以 憲赭 法 發 生 史 的 觀義 點 ,ā 認狀 為 基 本 法 已 經<br />

消顆 滅 了 基 本 義 務珧 ,ā 這 是 一 種牞 以 憲赭 法 僅 僅 等 於 形侫 式 憲赭 法 法 條 文 的 思 考 ,ā 換 句 話 說狄 ,ā<br />

係 以 一 種牞 封 閉 的 實蹴 定 憲赭 法 模 型 作伿 為 思 考 上 的 前 提 。<br />

二 、 各 種牞 理 由 脈獡 絡 之 分 析<br />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理 由 此 一 命 題覹 ,ā 以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而 言借 ,ā 特顠 別低 是 在 1982 年<br />

國 家韑 法 學赩 者 協 會 Konstanz 大 會 上 的 討玒 論 內 容韕 ,ā 以 及 包 括 會 前 與犕 會 後 所 發 表 之 眾<br />

多 文 獻詿 ,ā 可 以 了 解 到 對蹹 於 此 一 問 題覹 脈獡 絡 的 關詉 注 。 其 中 學赩 者 Christoph Gusy 認狀 為 ,ā<br />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理 由 ,ā 可 從 國 家韑 的 統 治 特顠 徵 ( Herrschaftscharakter ) 這 一 點 ,ā<br />

獲 得 有 力 的 解 答 58 。 而 學赩 者 Theodor Maunz 與犕 Reinhold Zippelius 則 考 慮 到 憲赭 法 並<br />

非 僅 僅 以 強 制 性 的 規 範 要 求俠 為 主 ,ā 因 此 其 嘗蹋 試 運跮 用 憲赭 法 法 上 所 隱 含佳 的 目 的 勸詧 誡狁<br />

( Zielvorstellung ) 與犕 價猜 值靹 勸詧 誡狁 ( Wertvorstellung ) 等 概 念 ,ā 作伿 為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憲赭 法 上 理<br />

由 的 說狄 明 59 。<br />

另 外 一 位 國 家韑 法 學赩 者 Josef Isensee 則 提 出 了 一 種牞 實蹴 質賭 的 解 釋 觀義 點 ,ā 其 認狀 為 雖<br />

然 於 形侫 式 憲赭 法 法 的 本 文 中 ,ā 基 本 義 務珧 僅 僅 是 以 一 種牞 附 帶 或 偶珗 然 的 表 達跲 方 式 存 在 ,ā<br />

56<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57.<br />

57<br />

學 者 欒 宗 傑鄡 在峹 其 碩 士 論 文尠 中 , 以层 一 個積 三 段卬 論 證 的 例 子 清 晰醮 的 指匸 出屒 「 理 由岩 」 與 「 原穦 因峴 」 的 差窭 異 ,<br />

首稴 先峕 陳鄉 述稖 一 個積 三 段卬 論 證 : 所 有 的 人 都 會 死 ( 大 前 提醚 ), 而 蘇 格 拉 底 是半 人 ( 小 前 提醚 ), 所 以层 蘇 格 拉<br />

底 會 死 ( 結 論 )。 我 們穆 發 現 大 前 提醚 與 小 前 提醚 不 是半 在峹 時 間 上 , 而 是半 在峹 邏殦 輯 上 先峕 於 結 論 。 因峴 此 如崇 果 從<br />

時 間 先峕 在峹 性 的 角 度匓 看厶 , 蘇 格 拉 底 死 的 「 原穦 因峴 」 是半 喝鄶 了 毒卭 鴆 所 引尙 發 的 器 官 衰 竭 , 但 是半 從 邏殦 輯 先峕 在峹 性<br />

的 角 度匓 看厶 , 蘇 格 拉 底 死 的 「 理 由岩 」 則 是半 陰鄋 謀 叛勏 國 。 從 這 個積 理 由岩 的 背秥 後匝 至 少 又 崊 在峹 著 一 個積 邏殦 輯 上 的<br />

必岊 然 推 論 , 就酧 是半 : 所 有 陰鄋 謀 叛勏 國 的 人 都 要稊 處 死 ( 大 前 提醚 ), 蘇 格 拉 底 陰鄋 謀 叛勏 國 ( 小 前 提醚 ), 所 以层<br />

蘇 格 拉 底 必岊 須 處 死 ( 結 論 )。 至 於 蘇 格 拉 底 是半 否 真 的 陰鄋 謀 叛勏 國 ? 是半 否 陰鄋 謀 叛勏 國 的 人 都 必岊 須 處 死 ?<br />

是半 另屮 外屸 一 回峵 事 , 因峴 為厉 這 些 問 題 不 在峹 邏殦 輯 的 探 討 之 列峚 , 詳 細 的 說 明 參 閱 欒 宗 傑鄡 ,《 從 個積 人 道 德郔 邁 向峭<br />

社 群 倫穕 理 --- 席窮 勒 《 美秙 育 書 簡 》 析 評 》, 輔 仁 大 學 德郔 國 語 文尠 學 系 碩 士 論 文尠 ,2003 年 , 頁稰 55 以层 下 。<br />

58<br />

參 閱 Christoph Gusy,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gesetz, JZ 1982, 657( 662 f. ).<br />

59<br />

參 閱 Theodor Maunz/ Reinhold Zippelius, Deutsches Staatsrecht: ein Studienbuch, 28. Aufl., 1991,<br />

S. 173.<br />

- 59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但伽 是 基 本 義 務珧 本 質賭 上 屬 於 一 種牞 實蹴 質賭 的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 materielle Verfassungsordnung<br />

) 60 ,ā 因 此 不 能獢 以 形侫 式 憲赭 法 法 作伿 為 唯 一 的 判住 斷 標 準 。 至 於 學赩 說狄 上 較跨 為 特顠 殊頻 的<br />

看 法 ,ā 係 由 學赩 者 Otto Bachof 所 提 出 的 說狄 明 ,ā 其 認狀 為 基 本 義 務珧 之 理 由 在 於 :ć 憲赭 法<br />

上 不 成 文 的 凝赐 聚犊 力 義 務珧 ( Solidaritätspflicht ),ā 並 且 歸 結 此 一 義 務珧 生 成 於 社 會 國 原鞝<br />

則 之 理 念 61 。<br />

觀義 察蹸 上 述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者 之 看 法 ,ā 無 論 係 基 於 國 家韑 統 治 權 威 的 本 質賭 、 基 本 法<br />

所 隱 含佳 的 目 的 價猜 值靹 、 實蹴 質賭 的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亦 或 是 憲赭 法 社 會 國 原鞝 則 理 念 ,ā 均佾 是 企 圖蹙 從 單<br />

一 的 以 及 上 位 的 憲赭 法 規 範 意 義 中 ,ā 嘗蹋 試 賦 予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上 的 理 由 。 但伽 是 此 種牞 思<br />

考 的 脈獡 絡 ,ā 忽 略 了 應 該 儘赊 可 能獢 地 優 先 從 較跨 下 位 的 憲赭 法 規 範 意 義 中 ,ā 來 探 尋 基 本 義<br />

務珧 的 根頨 源 。 對蹹 此 ,ā 學赩 者 Klaus Stern 認狀 為 此 一 被 忽 略 的 傾 向 ,ā 主 要 在 於 基 本 權 佐<br />

本 身倧 ,ā 也 就 是 說狄 基 本 權 佐 本 身倧 或 許 可 能獢 充 當 基 本 義 務珧 的 理 由 62 。 其 主 要 的 論 證訥 在<br />

於 :ć 基 本 權 佐 在 憲赭 法 規 範 中 確 實蹴 的 法 地 位 ,ā 並 不 可 能獢 是 無 限 制 的 狀 態躊 ,ā 特顠 別低 是 各<br />

種牞 自 由 權 ,ā 以 及 由 人 性 尊 嚴詫 與犕 平 等 原鞝 則 所 推 導赫 出 的 各 種牞 基 本 權 佐 之 地 位 。 因 為 倘鞆<br />

若 個鞄 人 具 有 完侖 全 不 受 限 制 的 自 由 ,ā 那倴 麼猕 將 可 能獢 摧躛 毀 每俟 一 個鞄 其 他 人 的 自 由 ,ā 並 且 由<br />

此 所 有 人 的 自 由 都 不 可 能獢 實蹴 現 。<br />

學赩 者 Peter Badura 也 基 於 相 同 的 思 考 脈獡 絡 認狀 為 ,ā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憲赭 法 思 想 ,ā 應 該<br />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理 論 的 一 種牞 資 產 ( Kapitel ) 來 加 以 闡 明 63 。 換 言借 之 ,ā 基 本 義 務珧 將 在 現<br />

代 憲赭 法 國 家韑 的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特顠 徵 上 ,ā 尋 找俁 到 其 憲赭 法 上 理 由 之 證訥 成 。 就 此 ,ā 基 本 義<br />

務珧 初 步俞 所 顯 示 出 來 的 憲赭 法 向 度 ,ā 是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的 反 面 ( Konterpart ) 或 是 作伿 為 其<br />

內 在 界 限 來 加 以 理 解 。 換 言借 之 ,ā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上 之 理 由 ,ā 可 能獢 將 置 放 在 各 種牞<br />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本 身倧 來 進 行 觀義 察蹸 。<br />

三 、 立 法 者 之 具 體 化 功 能獢<br />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上 的 辯 護 ,ā 尤 其 是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理 由 上 的 探 尋 ,ā 其 實蹴 只 不<br />

過跸 是 引 導赫 我侷 們靽 認狀 識訤 一 個鞄 現 象 :ć 基 本 義 務珧 已 然 超 越 了 單 純獄 作伿 為 憲赭 法 倫鞌 理 前 提 的 特顠<br />

性 。 但伽 是 事 實蹴 上 ,ā 具 體 的 法 律 義 務珧 並 非 由 此 所 獲 致 ,ā 並 且 也 不 應 該 如 此 獲 致 。 就<br />

60<br />

參 閱 Josef Isensee, Die verdrängten Grundpflichten des Bürgers, DÖV 1982, 609( 616 ).<br />

61<br />

參 閱 Otto Bachof, Diskussionsbeitrag, in: VVDStRL, H. 41, 1983, S. 97 ff.( 98 ); 但 是半 Bachof 此 種<br />

社 會 國 的 基 本岓 義 務 定 位 看厶 法 , 很匘 多峿 學 者 反 對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br />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 16 f.;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br />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br />

1988, S. 440 f.<br />

62<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1022.<br />

63<br />

參 閱 Peter Badura,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DVBl. 1982, 861( 862 ).<br />

- 60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這 方 面 來 說狄 ,ā 基 本 義 務珧 所 傳 達跲 的 思 想 內 容韕 ,ā 其 實蹴 是 具 有 一 般獭 性 與犕 概 括 性 的 特顠 質賭 。<br />

至 於 倘鞆 若 欲 進 一 步俞 由 基 本 義 務珧 理 念 內 涵 ,ā 推 導赫 出 個鞄 人 具 體 可 強 求俠 的 法 律 義 務珧 ,ā 仍<br />

然 需猀 要 憲赭 法 或 個鞄 別低 法 律 上 的 解 釋 。<br />

就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而 言借 ,ā 其 實蹴 並 非 一 個鞄 懸詳 而 未 決俩 的 範 疇觸 ,ā 解 釋 上 應 該 是 由 憲赭 法<br />

規 範 本 身倧 所 推 導赫 出 來 :ć 有 佐 於 公 益 之 基 本 權 佐 的 界 限 。 但伽 是 基 本 義 務珧 之 理 念 ,ā 倘鞆<br />

若 僅 僅 只 是 此 種牞 憲赭 法 上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 ,ā 而 不 具 現 實蹴 性 ,ā 那倴 麼猕 將 無 法 避 免佊 成 為 一 種牞 輪贁<br />

廓躂 模 糊 的 多 義 性 概 念 ( konturenarmer Mehrzweckbegriff ),ā 甚 至 將 被 譏訨 為 僅 僅 係 術<br />

語犾 上 的 卸 責 結 果 ( terminologischer Entlastungseffekt ) 64 。 憲赭 法 所 強 調 的 規 範 特顠 性 在<br />

於 實蹴 踐賳 ,ā 因 此 既 然 決俩 定 了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價猜 值靹 ,ā 就 必 須 加 以 具 體 化 以 確 保 此 一 價猜 值靹 。<br />

基 本 義 務珧 理 念 的 景 深 ,ā 描 繪訋 出 個鞄 人 在 群 體 中 的 圖蹙 像踽 ,ā 是 一 種牞 尊 重 公 益 與犕 符 合 人 性<br />

的 行 動珩 自 由 形侫 象 。 同 時頗 ,ā 此 種牞 於 憲赭 法 上 所 生 成 的 價猜 值靹 圖蹙 像踽 ,ā 也 必 須 於 個鞄 別低 情 況 現<br />

實蹴 化 ( Aktualisierung ) 與犕 準 確 化 ( Präzisierung ) 的 具 體 實蹴 踐賳 。 所 以 應 該 將 原鞝 則 性 質賭<br />

的 基 本 義 務珧 理 念 ,ā 透 過跸 具 體 化 的 作伿 用 ,ā 使 之 符 合 於 國 家韑 與犕 人 民 之 間 的 個鞄 別低 情 況<br />

65 。 質賭 言借 之 ,ā 如 同 基 本 權 佐 一 樣 ,ā 必 須 確 定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憲赭 法 上 的 具 體 法 義 務珧 。<br />

至 於 現 實蹴 化 與犕 準 確 化 的 工 作伿 ,ā 係 立 法 者 的 首靫 要 任 務珧 ,ā 也 就 是 說狄 基 本 義 務珧 理 念<br />

將 透 過跸 法 律 加 以 轉視 換 ( Umsetzung ) 66 。 對蹹 此 面 向 而 言借 ,ā 憲赭 法 可 以 作伿 為 基 本 義 務珧 理<br />

念 的 定 位 ( Orientierung ) 與犕 準 則 ( Richtlinie ),ā 並 且 同 時頗 授 權 委 託玖 立 法 者 加 以 具 體<br />

化 。 德 國 國 會 參珰 議 院玽 基 本 法 制 憲赭 委 員鞬 會 主 席韥 H. von Mangoldt 的 說狄 法 ,ā 某 種牞 程 度<br />

代 表 了 基 本 法 制 定 者 的 意 向 ,ā 他 認狀 為 基 本 義 務珧 具 有 法 律 上 自 由 限 制 的 特顠 徵 ,ā 屬 於<br />

一 種牞 建 築跗 於 基 本 權 佐 上 的 法 律 保 留猈 。 氏 並 且 進 一 步俞 表 示 :ćĵ... 個鞄 人 在 基 於 群 體 中<br />

地 位 的 範 圍 內 ,ā 僅 僅 被 允 許 提 出 個鞄 人 一 般獭 性 的 權 佐 67 。Ķ 此 一 看 法 ,ā 如 果 與犕 德 國<br />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軟爾 後 關詉 於 人 類詑 圖蹙 像踽 的 說狄 明 ,ā 具 有 大 致 相 同 的 觀義 點 。<br />

肆 、 基 本 義 務珧 的 理 由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聯 繫訇 可 能獢<br />

誰 負 有 基 本 義 務珧 ?Ĉ 負 擔趃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基 礎 或 理 由 為 何 ?Ĉ 本 論 文 認狀 為 ,ā 可 透 過跸 對蹹<br />

64<br />

參 閱 Herbert Bethge,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NJW 1982, 2145<br />

( 2146 ).<br />

65<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1025.<br />

66<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br />

14;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br />

77;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rechte, in: Josef Isensee/ Paul Kirchhof( Hrsg. ), Handbuch<br />

des Staat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V, 1992, § 114 Rn. 42 ff.; Peter Badura,<br />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DVBl. 1982, 861( 870 ).<br />

67<br />

引尙 自 Parl. Rat-GrdsA., Sten. Ber. ( 4. Sitzung vom 23. 9. 1948 ), S. 67,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br />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1025.<br />

- 6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於 個鞄 別低 基 本 義 務珧 本 質賭 之 理 解 ,ā 以 連 結 適贅 格頴 之 個鞄 別低 基 本 義 務珧 主 體 。 並 且 ,ā 憲赭 法 既 然<br />

承 認狀 基 本 義 務珧 存 在 ,ā 因 此 相 對蹹 的 就 必 須 使 此 義 務珧 類詑 型 轉視 換 為 憲赭 法 國 家韑 性 之 色 彩 ,ā<br />

也 就 是 說狄 國 家韑 對蹹 此 必 須 積 極 的 介 入 、 並 控 制 該 義 務珧 之 履 行 。 如 果 我侷 們靽 借靺 用 基 本 權<br />

佐 保 障狼 之 國 家韑 自 己 責 任 觀義 點 進 行 思 考 :ć 關詉 於 憲赭 法 上 某 些 義 務珧 類詑 型 之 實蹴 現 ,ā 在 一 定<br />

的 情 況 下 可 能獢 轉視 換 為 國 家韑 自 已 的 責 任 。 並 且 國 家韑 將 進 一 步俞 藉 由 法 之 執 行 ,ā 使 這 些<br />

義 務珧 類詑 型 達跲 到 履 行 之 狀 態躊 。 此 外 ,ā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存 在 基 礎 ,ā 以 作伿 為 在 公 民 地 位<br />

上 ,ā 傳 統 參珰 與犕 意 義 之 國 民 義 務珧 較跨 為 恰 當 。 而 且 亦 可 理 解 基 本 法 對蹹 某 些 義 務珧 積 極 介<br />

入 之 理 由 ,ā 並 且 將 此 種牞 義 務珧 轉視 換 為 國 家韑 自 己 責 任 時頗 ,ā 由 於 其 本 質賭 原鞝 為 一 種牞 國 民 義<br />

務珧 之 類詑 型 ,ā 因 此 亦 無 理 論 上 之 矛 盾 。<br />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理 由 ,ā 許 多 學赩 者 企 圖蹙 從 單 一 的 以 及 上 位 的 憲赭 法 規 範<br />

意 義 中 ,ā 嘗蹋 試 賦 予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上 的 理 由 。 但伽 是 此 種牞 思 考 的 脈獡 絡 ,ā 忽 略 了 應 該 儘赊<br />

可 能獢 地 優 先 從 較跨 下 位 的 憲赭 法 規 範 意 義 中 ,ā 來 探 尋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根頨 源 。 對蹹 此 ,ā 所 忽 略<br />

者 主 要 在 於 基 本 權 佐 本 身倧 ,ā 也 就 是 說狄 基 本 權 佐 本 身倧 或 許 可 能獢 充 當 基 本 義 務珧 的 理<br />

由 。 誠 如 Peter Badura 所 言借 ,ā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憲赭 法 思 想 ,ā 應 該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理 論 的 一<br />

種牞 資 產 來 加 以 闡 明 。 換 言借 之 ,ā 基 本 義 務珧 將 在 現 代 憲赭 法 國 家韑 的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特顠 徵<br />

上 ,ā 尋 找俁 到 其 憲赭 法 上 理 由 之 證訥 成 。 就 此 ,ā 基 本 義 務珧 初 步俞 所 顯 示 出 來 的 憲赭 法 向 度 ,ā<br />

是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的 反 面 或 是 作伿 為 其 內 在 界 限 來 加 以 理 解 。<br />

因 此 ,ā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間 ,ā 必 然 存 在 某 種牞 明 確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 。 但伽 是<br />

倘鞆 若 將 這 兩 個鞄 概 念 瓦 解 ,ā 而 視 為 一 個鞄 概 念 ,ā 就 法 學赩 方 法 而 言借 ,ā 則 是 不 洽 當 的 觀義 點 。<br />

此 外 ,ā 就 基 本 權 佐 而 言借 ,ā 透 過跸 其 開 放 性 的 自 由 所 形侫 成 之 多 樣 性 ,ā 可 以 得 出 一 種牞 基<br />

本 權 佐 的 整超 體 性 ;Ć 但伽 是 就 基 本 義 務珧 而 言借 ,ā 義 務珧 之 多 樣 性 則 需猀 要 透 過跸 立 法 者 之 填 補<br />

與犕 創 造 。 換 言借 之 ,ā 法 治 國 家韑 所 建 構躬 之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ā 於 不 同 等 級獇 上 分 配玵 之 模 型 ,ā 需猀<br />

要 立 法 者 作伿 為 對蹹 整超 體 責 任 與犕 義 務珧 秩猶 序侤 推 動珩 之 力 量 。 但伽 是 這 樣 的 結 論 ,ā 並 非 表 示 基<br />

本 義 務珧 在 規 制 上 的 ĵ 他 律 性 Ķ,ā 毋 寧蹱 表 示 立 法 者 之 具 體 化 任 務珧 係 受 到 憲赭 法 之 付 託玖 。<br />

因 此 ,ā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規 範 定 位 ,ā 最 重 要 的 仍 然 是 憲赭 法 上 的 理 由 為 何 ?Ĉ 根頨 據赼<br />

本 節 的 討玒 論 ,ā 應 該 由 基 本 權 佐 本 身倧 來 發 現 這 個鞄 憲赭 法 上 的 理 由 。 對蹹 此 ,ā 將 於 以 下 章<br />

節 的 分 析 討玒 論 中 ,ā 嘗蹋 試 探 尋 此 一 憲赭 法 上 的 理 由 。<br />

- 62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第 四 節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化 的 思 考 與犕 嘗蹋 試<br />

基 本 法 上 所 關詉 涉顎 之 義 務珧 規 範 ,ā 是 否佞 可 以 透 過跸 某 種牞 標 準 加 以 類詑 型 化 ?Ĉ 之 所 以 有<br />

這 個鞄 提 問 ,ā 主 要 的 目 的 是 想 藉 由 各 種牞 類詑 型 化 的 過跸 程 ,ā 來 觀義 察蹸 分 類詑 結 果 的 缺獌 點 與犕 矛<br />

盾 ,ā 以 作伿 為 進 一 步俞 思 考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間 聯 繫訇 關詉 係 的 素獂 材俔 。 換 句 話 說狄 ,ā 討玒<br />

論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化 的 目 的 ,ā 並 不 是 嘗蹋 試 在 基 本 法 中 建 構躬 ĵ 威 瑪牅 式 的 夢蹤 囈 Ķ,ā 而 是<br />

希侣 望 藉 著 類詑 型 化 的 結 果 ,ā 思 考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上 規 範 定 位 的 真猙 正 問 題覹 環 節 ,ā 然 後 再<br />

針玸 對蹹 問 題覹 的 核頤 心 ,ā 透 過跸 法 學赩 方 法 論 的 分 析 謀 求俠 解 決俩 。<br />

因 此 本 節 的 討玒 論 ,ā 可 以 理 解 為 一 種牞 實蹴 驗 或 檢 驗 過跸 程 ,ā 並 據赼 此 呈佤 現 出 基 本 義 務珧<br />

在 憲赭 法 上 的 真猙 正 面 貌狍 。 以 下 首靫 先 將 由 基 本 法 對蹹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範 圍 ,ā 所 採 取 的 限 縮<br />

態躊 度 著 手 ,ā 以 理 解 此 一 問 題覹 的 開 端牣 。 其 次 ,ā 透 過跸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的 討玒 論 ,ā 觀義 察蹸 幾<br />

種牞 類詑 型 化 標 準 所 呈佤 現 出 來 的 問 題覹 。 最 後 根頨 據赼 這 些 疑牉 問 所 隱 含佳 的 問 題覹 根頨 源 進 行 了<br />

解 ,ā 並 且 作伿 為 本 論 文 建 構躬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的 論 據赼 。<br />

壹 、 基 本 法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範 圍 之 限 縮 態躊 度<br />

關詉 於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的 範 圍 ,ā 如 果 從 基 本 法 制 定 時頗 的 情 境蹜 來 觀義 察蹸 ,ā 將 會 發 現 基<br />

本 法 制 定 者 採 取 了 限 縮 的 態躊 度 ,ā 亦 即佘 很 大 程 度 上 弱韪 化 歷趜 史 所 遺 留猈 下 來 的 庫韧 存 ( Bestand<br />

) 68 。 例 如 ,ā 憲赭 法 忠 誠 義 務珧 ( Verfassungstreuepflicht )、 法 律 服 從 義 務珧 ( Gesetzesgehorsamspflicht<br />

)、 和 平 義 務珧 ( Friedenspflicht )、 不 干 擾 義 務珧 ( Nichtstörungspflicht )<br />

與犕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 Wehrpflicht ) 等 等 。 此 外 ,ā 許 多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雖 然 就 現 行 基 本 法 而 言借 ,ā<br />

並 未 完侖 全 採 納獉 ,ā 但伽 是 似 乎 於 制 憲赭 當 時頗 也 曾 考 慮 將 其 理 解 為 基 本 義 務珧 之 類詑 型 ,ā 例 如<br />

稅 捐頋 義 務珧 ( Steuerpflicht )、 選 舉 義 務珧 ( Wahlpflicht )、 財 產 的 社 會 義 務珧 性 ( die Sozialpflichtigkeit<br />

des Eigentums )、 就 學赩 義 務珧 ( Schulpflicht )、 以 及 某 些 特顠 定 的 服 務珧 給 付<br />

義 務珧 ( Dienstleistungspflicht ) 等 69 。<br />

至 於 ,ā 學赩 說狄 上 所 謂 個鞄 人 一 般獭 的 凝赐 聚犊 力 義 務珧 ,ā 或 是 所 謂 連 帶 社 會 義 務珧 性 ( Sozialpflichtigkeit<br />

von Verbänden ),ā 亦 有 以 基 本 義 務珧 屬 性 零踟 星 的 加 以 討玒 論 。 此 外 ,ā 某 些<br />

較跨 為 新 興 的 義 務珧 型 態躊 ,ā 例 如 媒 體 的 真猙 理 義 務珧 ( die Wahrheitspflicht der Presse ),ā 也<br />

68<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br />

21;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br />

66 ff.; Peter Badura,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DVBl. 1982, 861( 876 f. );<br />

Josef Isensee, Die verdrängten Grundpflichten des Bürgers, DÖV 1982, 609( 612 ); Herbert Bethge,<br />

Die verfassungsrechtliche Problematik der Grundpflichten, JA 1985, 249( 254 ff. ).<br />

69<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1018.<br />

- 63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可 能獢 被 學赩 說狄 理 解 為 基 本 義 務珧 的 種牞 類詑 70 。 當 然 在 細 節 上 雖 然 仍 舊 有 所 爭 執 ,ā 不 過跸 整超<br />

體 而 觀義 ,ā 基 本 法 於 制 憲赭 當 時頗 的 思 維犁 ,ā 應 該 並 未 嘗蹋 試 終 結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存 在 ,ā 只 不 過跸<br />

似 乎 力 圖蹙 限 縮 一 般獭 性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的 範 圍 。<br />

貳 、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化 判住 斷 標 準 的 選 擇赾<br />

此 外 ,ā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範 圍 所 延 伸 的 主 要 問 題覹 ,ā 即佘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類詑 型 化 的 討玒<br />

論 。 由 於 所 謂 的 國 民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ā 其 內 容韕 以 及 範 圍 具 有 多 樣 性 之 性 格頴 ,ā 因 此 針玸 對蹹<br />

此 一 特顠 質賭 詳 細 地 觀義 察蹸 與犕 分 析 ,ā 並 且 藉 由 類詑 型 化 嘗蹋 試 所 遭贈 遇跶 的 困佷 難詋 ,ā 進 一 步俞 將 主 要<br />

決俩 定 性 的 問 題覹 根頨 源 找俁 出 ,ā 始 能獢 儘赊 可 能獢 正 確 的 理 解 其 於 法 規 範 上 的 定 位 。 以 下 藉 由<br />

幾 種牞 不 同 判住 斷 標 準 所 形侫 成 之 類詑 型 化 模 型 進 行 分 析 ,ā 並 嘗蹋 試 選 擇赾 一 種牞 較跨 合 適贅 的 模 型<br />

進 行 觀義 察蹸 ,ā 然 後 發 掘 出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此 一 命 題覹 ,ā 其 最 關詉 鍵 的 問 題覹 點 是 什<br />

麼猕 ?Ĉ<br />

一 、 第 一 種牞 類詑 型 化 標 準 :ć 政 治 性 與犕 社 會 性 之 差韤 異<br />

首靫 先 ,ā 學赩 者 Volkmar Götz 提 出 第 一 種牞 類詑 型 化 標 準 ,ā 主 要 是 依 照 基 本 義 務珧 本 身倧<br />

性 質賭 上 的 差韤 異 ,ā 劃蹄 分 為 政 治 性 國 民 基 本 義 務珧 ( politische staatsbürgerliche Grundpflichten<br />

) 以 及 社 會 性 基 本 義 務珧 ( soziale Grundpflichten ) 71 。 所 謂 政 治 性 之 基 本 義<br />

務珧 ,ā 其 內 容韕 包 括 憲赭 法 忠 誠 義 務珧 、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與犕 擔趃 任 名 譽 職 位 ( Ehrenämter ) 義 務珧 等 類詑<br />

型 。 而 所 謂 的 社 會 性 基 本 義 務珧 ,ā 則 包 括 公 共 服 務珧 義 務珧 、 財 產 之 社 會 義 務珧 性 、 稅 捐頋<br />

義 務珧 等 類詑 型 。<br />

觀義 察蹸 Götz 此 種牞 分 類詑 的 方 式 ,ā 係 將 所 謂 的 政 治 性 義 務珧 與犕 社 會 性 義 務珧 ,ā 作伿 為 個鞄<br />

人 群 體 關詉 係 的 切 割 ,ā 來 完侖 成 其 類詑 型 化 的 模 型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將 群 體 關詉 係 依 國 家韑 社 會<br />

二 元 劃蹄 分 的 思 考 ,ā 將 個鞄 人 分 別低 置 於 國 家韑 關詉 係 與犕 社 會 關詉 係 兩 個鞄 場 域 ,ā 然 後 再 進 一 步俞<br />

探 究倏 不 同 場 域 所 可 能獢 產 生 的 義 務珧 類詑 型 。 此 一 類詑 型 化 模 型 ,ā 就 理 論 的 構躬 成 部 分 而<br />

觀義 ,ā 其 類詑 型 化 的 判住 斷 標 準 ,ā 符 合 國 家韑 與犕 社 會 分 殊頻 的 自 由 主 義 思 考 ;Ć 此 外 再 就 類詑 型<br />

化 的 結 果 而 觀義 ,ā 似 亦 具 有 簡 化 思 維犁 的 便 佐 性 。 因 此 ,ā 就 類詑 型 化 模 型 所 要 求俠 的 標 準<br />

而 言借 ,ā 具 有 分 類詑 上 的 合 理 性 。<br />

不 過跸 ,ā 如 果 仔 細 觀義 察蹸 此 一 類詑 型 化 模 型 的 功 能獢 面 向 ,ā 就 會 發 現 似 乎 並 無 法 推 導赫<br />

出 兩 個鞄 類詑 型 化 範 疇觸 ,ā 雙覯 方 在 法 律 效頒 果 上 的 差韤 別低 。 換 言借 之 ,ā 身倧 處 在 這 兩 個鞄 預踣 想 的 關詉<br />

70 Ebd., S. 1050 f.<br />

71<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br />

21.<br />

- 64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係 場 域 中 ,ā 並 無 法 彰躆 顯 出 個鞄 人 所 受 到 的 影 響 程 度 差韤 異 性 。 因 此 就 區珮 分 實蹴 益 而 言借 ,ā<br />

其 所 選 擇赾 的 判住 斷 標 準 似 乎 不 夠 整超 全 。 意 即佘 此 種牞 分 類詑 的 結 果 ,ā 似 乎 僅 僅 提 供 一 種牞 認狀<br />

識訤 上 的 便 佐 ,ā 有 益 於 作伿 體 系倐 上 的 思 考 而 已 。 質賭 言借 之 ,ā 如 果 能獢 夠 由 類詑 型 化 的 結 果 ,ā<br />

同 時頗 區珮 別低 出 法 律 效頒 果 的 差韤 異 性 ,ā 或 許 就 類詑 型 化 本 身倧 的 意 義 而 言借 ,ā 更俐 具 有 思 考 與犕 操趀<br />

作伿 上 的 實蹴 益 。<br />

二 、 第 二 種牞 類詑 型 化 標 準 :ć 積 極 形侫 成 性 與犕 消顆 極 拘 束俑 性 之 差韤 異<br />

其 次 ,ā 學赩 者 Theodor Maunz 與犕 Reinhold Zippelius 則 提 供 另 外 一 種牞 思 考 方 向 ,ā<br />

作伿 為 其 類詑 型 化 的 標 準 。 他 們靽 認狀 為 在 基 本 法 上 顯 示 出 兩 種牞 不 同 的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第 一 種牞<br />

類詑 型 顯 示 ,ā 部 分 基 本 義 務珧 指 向 一 種牞 積 極 形侫 成 ( Tätigwerden ) 的 內 涵 ,ā 例 如 兵佋 役侭 義<br />

務珧 或 是 某 種牞 公 共 性 負 擔趃 之 義 務珧 。 而 第 二 種牞 類詑 型 則 顯 示 ,ā 關詉 於 憲赭 法 上 所 建 立 的 或 被<br />

容韕 許 的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ā 除珂 了 積 極 形侫 成 的 義 務珧 面 向 之 外 ,ā 某 些 義 務珧 指 向 :ć 為 達跲 成 共<br />

容韕 性 原鞝 則 ( Gemeinverträglichkeit ) 與犕 相 互 照 顧 ( gegenseitige Rücksichtnahme ) 之 面<br />

向 72 。 此 處 特顠 別低 涉顎 及 到 所 謂 的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以 及 個鞄 人 自 由 的 界 限 問 題覹 ,ā 就 行 為 傾 向<br />

而 觀義 ,ā 屬 於 一 種牞 消顆 極 拘 束俑 之 狀 態躊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其 類詑 型 化 之 標 準 係 從 基 本 義 務珧 負 擔趃<br />

者 的 角倞 度 進 行 觀義 察蹸 ,ā 而 區珮 分 為 積 極 面 向 與犕 消顆 極 面 向 ,ā 然 後 建 構躬 出 類詑 型 化 的 模 型 。<br />

Maunz 與犕 Zippelius 認狀 為 ,ā 由 於 憲赭 法 上 之 基 本 義 務珧 並 非 可 直 接 執 行 之 義 務珧 ,ā<br />

因 此 無 論 屬 於 何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其 實蹴 現 均佾 需猀 立 法 者 進 行 具 體 化 工 程 ,ā 例 如 透 過跸<br />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法 或 是 稅 捐頋 法 的 規 定 ,ā 賦 予 人 民 法 律 上 具 體 之 義 務珧 。 換 言借 之 ,ā 倘鞆 若 由 法<br />

律 適贅 用 面 向 來 觀義 察蹸 ,ā 基 本 義 務珧 往 往 因 為 具 體 化 之 結 果 ,ā 成 為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限 制 相<br />

似 之 狀 態躊 。 例 如 ,ā 人 格頴 發 展韙 之 自 由 ( Freiheit der Persönlichkeitsentfaltung ) 可 能獢 將<br />

透 過跸 共 容韕 性 原鞝 則 ( Gemeinverträglichkeit ) 來 加 以 抑俊 制 ;Ć 而 對蹹 於 財 產 權 的 行 使 ,ā 則<br />

可 能獢 透 過跸 所 謂 的 社 會 拘 束俑 性 ( Sozialpflichtigkeit ),ā 尤 其 是 基 於 財 產 權 行 使 上 的 社<br />

會 佐 益 考 量 ( soziale Rücksichtnahme ) 來 加 以 限 制 73 。<br />

不 過跸 ,āMaunz 與犕 Zippelius 也 指 出 ,ā 某 些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由 於 其 抽 象 性 質賭 使 然 ,ā<br />

並 無 法 具 體 化 為 現 實蹴 之 法 律 義 務珧 ,ā 而 僅 僅 屬 於 一 種牞 單 純獄 的 忠 誠 義 務珧 ( Loyalitätspflicht<br />

)。 此 種牞 義 務珧 型 態躊 ,ā 就 法 規 範 之 實蹴 效頒 性 面 向 而 觀義 ,ā 呈佤 現 出 不 完侖 整超 的 規 範 狀<br />

態躊 ,ā 也 就 是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所 謂 的 不 完侖 全 性 法 條 。 因 此 在 性 質賭 上 ,ā 此 種牞 義 務珧 型 態躊 近<br />

似 於 一 種牞 道跰 德 上 的 呼 籲翌 ,ā 或 者 也 可 以 認狀 為 是 一 種牞 憲赭 法 上 的 期 待 。<br />

72<br />

參 閱 Theodor Maunz/ Reinhold Zippelius, Deutsches Staatsrecht: ein Studienbuch, 28. Aufl., 1991,<br />

S. 176.<br />

73 Ebd., S. 172.<br />

- 65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但伽 是 此 一 類詑 型 化 的 缺獌 點 ,ā 與犕 Volkmar Götz 所 建 構躬 的 模 型 相 同 。 同 樣 無 法 藉 由<br />

類詑 型 化 的 結 果 ,ā 作伿 為 法 律 效頒 果 上 的 區珮 辨 。 因 此 也 不 是 一 個鞄 理 想 的 分 類詑 。 不 過跸 以 基<br />

本 義 務珧 負 擔趃 者 的 角倞 度 ,ā 作伿 為 理 解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的 思 考 基 礎 ,ā 則 可 能獢 是 一 個鞄 正 確 的<br />

思 考 觀義 點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化 的 判住 斷 標 準 ,ā 其 實蹴 已 不 自 覺 的 導赫 向 與犕 基 本<br />

權 佐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 。 因 此 ,ā 此 一 類詑 型 化 模 型 的 意 義 ,ā 不 只 是 提 供 我侷 們靽 思 考 上 的 便 佐<br />

而 已 ,ā 更俐 為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此 一 命 題覹 ,ā 指 引 出 一 條 正 確 的 解 決俩 之 道跰 。<br />

三 、 第 三 種牞 類詑 型 化 標 準 :ć 一 般獭 性 與犕 特顠 別低 性 之 差韤 異<br />

第 三 種牞 類詑 型 化 的 方 式 ,ā 係 以 基 本 法 上 所 顯 示 的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 Grundpflichtnorm<br />

) 以 及 其 影 響 範 圍 ,ā 來 進 行 類詑 型 化 的 工 作伿 。 諸 如 Klaus Stern、Herbert Bethge、<br />

Peter Badura 與犕 Hasso Hofmann 等 學赩 者 ,ā 均佾 使 用 此 一 類詑 型 化 標 準 ,ā 進 行 思 考 與犕 論<br />

證訥 。 首靫 先 ,ā 在 思 考 前 提 上 是 以 憲赭 法 所 包 含佳 之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作伿 為 出 發 點 ;Ć 其 次 ,ā 再<br />

以 該 義 務珧 規 範 所 指 涉顎 的 範 圍 ,ā 作伿 為 判住 斷 標 準 ;Ć 最 後 ,ā 基 於 這 些 前 提 的 推 論 ,ā 區珮 分<br />

為 兩 種牞 憲赭 法 義 務珧 規 範 類詑 型 :ć 一 般獭 性 義 務珧 規 範 ( allgemeine Pflichtnorm ) 與犕 特顠 別低 性 義<br />

務珧 規 範 ( besondere Pflichtnorm )。<br />

其 中 ,ā 所 謂 一 般獭 性 的 義 務珧 規 範 ,ā 是 以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自 身倧 純獄 粹牯 的 、 廣 泛 的 普 遍跹<br />

性 ( Allgemeinheit ),ā 作伿 為 其 本 體 之 特顠 徵 。 例 如 ,ā 所 謂 的 國 民 一 般獭 法 服 從 義 務珧 ( allgemeine<br />

Rechtsgehorsamspflicht ),ā 基 本 上 可 認狀 為 係 原鞝 則 性 地 存 在 於 現 代 民 主 法 治 國<br />

家韑 的 先 驗 ( Apriori ) 74 狀 態躊 之 中 ,ā 意 即佘 一 種牞 本 質賭 必 然 性 之 存 在 根頨 據赼 ( Existenzbedingung<br />

)。 此 外 ,ā 以 人 民 之 和 平 義 務珧 ( Friedenspflicht ) 75 為 例 ,ā 由 於 其 性 質賭 上 類詑 似 於<br />

一 般獭 法 服 從 義 務珧 之 變 體 ( Variante ) 76 ,ā 因 此 基 本 法 第 八 條 第 一 項 所 預踣 設 的 和 平 義<br />

務珧 ,ā 可 理 解 為 對蹹 於 經 由 法 律 和 法 所 承 認狀 之 權 佐 ,ā 以 及 其 他 體 現 國 家韑 和 平 秩猶 序侤 之 權<br />

佐 的 一 種牞 尊 重 。 同 時頗 此 一 規 定 也 顯 示 出 ,ā 基 本 法 透 過跸 國 家韑 承 認狀 之 方 式 ,ā 明 確 保 障狼<br />

所 有 合 法 權 佐 主 體 之 自 由 。<br />

換 言借 之 ,ā 對蹹 於 私倌 人 權 佐 適贅 度 的 禁 止 或 限 制 ,ā 目 的 是 為 了 維犁 繫訇 國 民 共 同 生 活 之<br />

基 礎 ,ā 而 此 一 基 礎 即佘 為 現 代 民 主 國 家韑 的 先 驗 前 提 。 就 個鞄 別低 國 民 而 言借 ,ā 所 謂 的 一 般獭<br />

74<br />

參 閱 Herbert Bethge, Verfassungsrecht: eine Einführung für Wirtschafts- und Sozialwissenschaftler,<br />

Informatiker und Kulturwirte, 2001, S. 136.<br />

75<br />

基 本岓 法 第 八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 所 有 德郔 國 人 均 有 和 平岅 及 不 攜 帶 武 器 集 會 之 權 利 , 無 須 事 前 報酒 告 或<br />

許 可屣 。」 基 本岓 法 以层 和 平岅 的 ( friedlich ) 規 範 語 句屳 , 作 為厉 構 成 要稊 件峋 要稊 素 , 以层 避 免 非 和 平岅 之 集 會 方尣 式 所<br />

可屣 能 形 成 之 權 利 侵 犯岟 ( Rechtsverletzung ), 性 質 上 屬 於 和 平岅 性 保 留 ( Friedlichkeitsvorbehalt ), 就酧 此 ,<br />

參 閱 Wolfram Höfling,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8 Rn.<br />

28 f.<br />

76<br />

參 閱 Herbert Bethge, Verfassungsrecht: eine Einführung für Wirtschafts- und Sozialwissenschaftler,<br />

Informatiker und Kulturwirte, 2001, S. 136.<br />

- 66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法 服 從 義 務珧 或 者 和 平 義 務珧 ,ā 性 質賭 上 屬 於 一 種牞 超 越 性 的 憲赭 法 忠 誠 義 務珧 。 因 此 ,ā 如 果<br />

將 此 種牞 性 質賭 之 義 務珧 透 過跸 憲赭 法 之 授 權 基 礎 ,ā 企 圖蹙 進 行 事 前 一 般獭 規 制 性 的 指 示 ,ā 事 實蹴<br />

上 有 其 規 範 上 的 困佷 難詋 性 。 因 此 ,ā 基 於 一 般獭 性 義 務珧 規 範 所 顯 示 出 的 普 遍跹 性 特顠 質賭 ,ā 似<br />

乎 可 以 考 慮 作伿 為 一 種牞 權 佐 行 使 上 的 一 般獭 性 限 制 ;Ć 也 就 是 說狄 ,ā 其 體 系倐 上 的 定 位 ,ā 可<br />

能獢 廣 泛 的 蔓 延 在 基 本 法 上 各 種牞 自 由 權 的 猅 域 之 中 77 。<br />

此 外 ,ā 就 規 範 對蹹 象 而 言借 ,ā 基 於 國 家韑 之 正 常 運跮 轉視 ,ā 要 求俠 國 家韑 之 公 職 人 員鞬 ,ā 超 越<br />

人 民 對蹹 於 憲赭 法 與犕 國 家韑 冷位 漠軃 、 不 關詉 心 以 及 有 距 離覭 的 行 為 界 限 ,ā 負 擔趃 高珉 於 一 般獭 道跰 德 標<br />

準 之 忠 誠 義 務珧 ,ā 是 合 理 的 。 至 於 為 了 保 障狼 基 本 權 佐 ,ā 人 民 雖 然 必 須 忍侱 受 合 憲赭 性 秩猶<br />

序侤 之 拘 束俑 ,ā 但伽 是 人 民 並 不 負 有 額覷 外 服 務珧 於 自 由 民 主 秩猶 序侤 之 義 務珧 。 因 此 ,ā 人 民 受 拘<br />

束俑 於 一 般獭 法 服 從 義 務珧 所 安 置 的 要 求俠 與犕 指 示 ,ā 其 主 要 的 原鞝 因 在 於 防倸 止 人 民 濫 用 基 本<br />

權 佐 ,ā 進 行 對蹹 自 由 民 主 秩猶 序侤 鬥珊 爭 ( Kampf ) 之 故 78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假珑 設 將 所 謂 的 憲赭 法<br />

忠 誠 義 務珧 ,ā 以 一 般獭 、 普 遍跹 的 規 制 方 式 ,ā 賦 予 所 有 個鞄 別低 的 人 民 負 擔趃 ,ā 是 一 種牞 不 合 乎<br />

理 性 的 想 法 。<br />

至 於 ,ā 所 謂 的 特顠 別低 義 務珧 規 範 ,ā 則 完侖 全 處 於 與犕 個鞄 別低 基 本 權 佐 顢狹 窄猸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br />

中 ,ā 其 並 不 具 普 遍跹 性 。 對蹹 此 ,āBadura 認狀 為 ,ā 所 謂 的 特顠 別低 義 務珧 規 範 應 該 理 解 為 :ć<br />

關詉 於 自 由 權 之 義 務珧 聯 繫訇 ( Pflichtbindung ) 的 特顠 別低 鑄 造 ,ā 或 者 說狄 是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之 變 動珩<br />

相 關詉 性 ( Wechselbezüglichkeit ) 的 特顠 別低 鑄 造 79 。 本 論 文 以 為 ,ā 此 一 類詑 型 化 的 標 準 是<br />

建 立 於 基 本 法 之 義 務珧 規 範 上 ,ā 因 此 可 以 區珮 辨 出 法 律 效頒 果 上 的 差韤 異 ,ā 並 且 更俐 由 於 類詑<br />

型 化 的 結 果 ,ā 將 問 題覹 的 焦 點 轉視 移 至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的 關詉 連 性 探 討玒 ,ā 促 使 基 本 義 務珧 之 規<br />

範 定 位 思 考 ,ā 轉視 向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上 之 理 由 的 探 尋 ,ā 在 論 證訥 的 脈獡 絡 而 言借 ,ā 應 該 是<br />

一 個鞄 正 確 的 思 考 方 向 。<br />

參珰 、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化 之 嘗蹋 試<br />

本 論 文 將 以 前 述 之 第 三 種牞 類詑 型 化 模 式 為 主 類詑 型 架 構躬 ,ā 於 次 類詑 型 架 構躬 上 則 輔狕 以<br />

第 二 種牞 模 式 來 強 化 。 首靫 先 ,ā 以 基 本 法 明 示 的 與犕 默 示 的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為 對蹹 象 ,ā 區珮 分<br />

為 一 般獭 性 義 務珧 規 範 與犕 特顠 別低 性 義 務珧 規 範 ,ā 然 後 再 分 別低 從 其 行 為 傾 向 的 兩 個鞄 面 向 :ć 積<br />

極 形侫 成 面 向 與犕 消顆 極 拘 束俑 面 向 ,ā 進 行 分 析 與犕 檢 討玒 。<br />

77<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rechte, in: Josef Isensee/ Paul Kirchhof( Hrsg. ),<br />

Handbuch des Staat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V, 1992, § 114 Rn. 48.<br />

78<br />

參 閱 Herbert Bethge, Verfassungsrecht: eine Einführung für Wirtschafts- und Sozialwissenschaftler,<br />

Informatiker und Kulturwirte, 2001, S. 137.<br />

79<br />

參 閱 Peter Badura,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DVBl. 1982, 861( 870 ).<br />

- 67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一 、 一 般獭 性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br />

( 一 ) 積 極 形侫 成 性 格頴 之 基 本 義 務珧<br />

1. 一 般獭 性 服 從 義 務珧<br />

基 本 法 之 本 文 並 未 包 括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清 單 ,ā 而 且 也 沒俯 有 關詉 於 對蹹 憲赭 法 忠 誠 之<br />

一 般獭 性 國 民 義 務珧 的 規 定 。 基 本 法 草獵 案頥 ( Entwurf eines Grundgesetzes ) 第 十 九 條 原鞝 本<br />

擬 定 的 內 容韕 為 :ćĵ 人 民 負 有 對蹹 憲赭 法 忠 誠 ,ā 以 及 遵 守 憲赭 法 與犕 法 律 之 義 務珧 。Ķ 不 過跸 ,ā<br />

最 終 並 未 為 基 本 法 制 定 者 所 採 用 80 。 因 為 當 時頗 一 般獭 看 法 認狀 為 ,ā 所 謂 人 民 對蹹 於 憲赭 法<br />

之 忠 誠 ,ā 係 基 於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存 續 下 ,ā 作伿 為 一 種牞 必 然 的 前 提 與犕 預踣 設 ,ā 而 並 不 能獢 將 其 規<br />

範 成 為 一 種牞 基 本 的 法 義 務珧 81 。 如 果 我侷 們靽 實蹴 質賭 性 的 觀義 察蹸 ,ā 此 種牞 具 服 從 義 務珧 性 質賭 的 政<br />

治 性 義 務珧 ,ā 其 實蹴 並 不 需猀 要 明 確 地 以 強 制 性 的 實蹴 定 規 範 來 加 以 表 達跲 ,ā 因 為 透 過跸 法 律<br />

執 行 之 現 實蹴 性 ,ā 所 謂 的 服 從 義 務珧 將 明 顯 地 顯 現 出 來 ,ā 並 且 同 時頗 被 要 求俠 履 行 82 。<br />

從 上 述 之 討玒 論 發 現 ,ā 所 謂 一 般獭 性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效頒 力 範 圍 上 ,ā 並 未 擴 張 為 一 種牞 可<br />

強 制 性 的 要 求俠 。 因 此 ,ā 很 明 顯 地 憲赭 法 法 對蹹 於 這 些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採 取 一 種牞 俥 默 的 堅 持<br />

( Trotz des Schweigens ) 態躊 度 。 申 言借 之 ,ā 基 本 法 緘 默 的 態躊 度 似 乎 表 達跲 出 一 種牞 價猜 值靹<br />

觀義 ,ā 亦 即佘 對蹹 於 憲赭 法 文 本 所 提 出 的 價猜 值靹 要 求俠 ,ā 不 僅 可 透 過跸 強 制 性 的 規 範 來 達跲 到 規 制<br />

的 效頒 果 ,ā 而 且 同 時頗 也 經 由 目 的 勸詧 誡狁 與犕 價猜 值靹 勸詧 誡狁 的 作伿 用 ,ā 來 引 導赫 與犕 規 制 人 民 的 行<br />

動珩 。 並 且 對蹹 於 自 由 民 主 基 本 秩猶 序侤 之 存 續 ,ā 基 本 法 制 定 者 隱 含佳 有 以 超 越 強 制 性 規 範<br />

服 從 的 方 式 ,ā 來 加 以 實蹴 現 的 意 涵 83 。<br />

然 而 ,ā 觀義 察蹸 基 本 法 第 二 ○ő 條 第 四 項 之 規 定 :ćĵ 凡 從 事 排 除珂 上 述 秩猶 序侤 者 ,ā 如 別低<br />

80<br />

參 閱 Theodor Maunz/ Reinhold Zippelius, Deutsches Staatsrecht: ein Studienbuch, 28. Aufl., 1991,<br />

S. 173.<br />

81<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br />

22; 關 於 此 一 看厶 法 , 德郔 國 聯 邦 憲 法 法 院 似 亦岿 採 取 相厴 同峧 的 觀毢 點 , 參 見 BVerfGE 39, 334, 373.<br />

82<br />

學 者 李 惠酿 宗 認 為厉 :「 遵 守 法 規 範 之 義 務 , 乃 人 民岙 之 抽 象 義 務 。 國 家窚 以层 強 制 力 擔 保 人 民岙 基 本岓 義 務<br />

之 郆 行 。 但 人 民岙 遵 守 法 規 範 之 義 務 與 國 家窚 基 本岓 權 保 障遷 並 無 對 價邗 關 係 , 亦岿 即 國 家窚 對 基 本岓 權 之 保 障遷 縱<br />

有 不 足 之 處 , 除 非 已 達 人 民岙 應 行 使 抵 抗 權 之 地峸 步 , 否 則 人 民岙 亦岿 不 得 拒 絕 服 從 法 規 範 ...。」 參 閱 李<br />

惠酿 宗 ,《 憲 法 要稊 義 》, 第 三 版 ,2001 年 , 頁稰 395。 換醢 言 之 , 此 種 服 從 義 務 既卅 為厉 抽 象 義 務 , 若秵 將 之 實<br />

定 法 化 , 其 實 於 解 釋 上 並 無 助 益 , 並 且尼 亦岿 不 符 合峯 法 規 範 的 實 質 正岗 義 內 涵 , 恐窺 不 當 限稧 縮 人 民岙 抵 抗 權<br />

行 使 之 可屣 能 範 圍酌 , 並 增邴 加展 規 範 審郃 查卟 的 困 擾 。<br />

83<br />

參 閱 Theodor Maunz/ Reinhold Zippelius, Deutsches Staatsrecht: ein Studienbuch, 28. Aufl., 1991,<br />

S. 173.<br />

- 68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無 其 他 補 救 可 能獢 性 時頗 ,ā 任 何 德 國 人 皆 有 權 抵 抗侹 之 。 84 Ķ 是 否佞 可 以 理 解 為 :ć 上 述 憲赭<br />

法 俥 默 的 堅 持 ,ā 已 經 延 伸 到 這 些 忠 誠 義 務珧 的 實蹴 現 面 向 ?Ĉ 對蹹 此 ,ā 學赩 者 Theodor Maunz<br />

與犕 Reinhold Zippelius 則 採 取 否佞 定 的 看 法 ,ā 氏 認狀 為 此 一 規 定 並 未 宣 示 一 種牞 防倸 衛 憲赭<br />

法 的 強 制 性 國 民 義 務珧 ,ā 而 僅 僅 係 於 憲赭 法 上 承 認狀 一 種牞 至 高珉 無 上 的 、 輔狕 助佔 作伿 用 的 與犕 支<br />

援 作伿 用 的 抵 抗侹 權 ( Widerstandsrecht ) 85 。 至 於 在 基 本 法 本 文 內 建 構躬 所 謂 的 抵 抗侹 權 ,ā<br />

主 要 的 規 範 目 的 係 嘗蹋 試 藉 此 維犁 繫訇 自 由 民 主 基 本 秩猶 序侤 之 存 續 ,ā 而 並 非 為 了 實蹴 現 或 具<br />

體 化 所 謂 的 憲赭 法 忠 誠 義 務珧 。<br />

2. 一 般獭 性 分 擔趃 社 會 風靨 險 之 義 務珧<br />

除珂 了 對蹹 憲赭 法 忠 誠 此 種牞 一 般獭 性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外 ,ā 尚 存 在 有 一 種牞 所 謂 的 一 般獭 性 分 擔趃<br />

社 會 風靨 險 之 義 務珧 類詑 型 。 此 種牞 關詉 於 特顠 定 共 同 責 任 履 行 的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係 指 當 個鞄 人 身倧 處<br />

於 社 會 共 同 體 之 內 ,ā 基 於 共 同 責 任 的 履 行 ,ā 而 被 賦 予 某 種牞 特顠 定 職 責 內 容韕 的 作伿 為 義<br />

務珧 。 此 一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依 其 體 系倐 之 內 在 邏 輯 關詉 係 而 言借 ,ā 很 明 顯 地 與犕 各 種牞 社 會 要 求俠 與犕<br />

社 會 義 務珧 相 牽 連 。 如 果 我侷 們靽 進 一 步俞 依 照 自 由 主 義 之 社 會 模 型 ( liberalistisches<br />

Gesellschaftsmodell ) 來 加 以 觀義 察蹸 ,ā 雖 然 每俟 個鞄 人 實蹴 際狽 上 都 擁赸 有 一 種牞 ĵ 懶觞 惰 性 Ķ 之 基<br />

本 權 佐 ( Grundrechte der Faulheit ),ā 但伽 是 與犕 此 相 對蹹 地 ,ā 每俟 個鞄 人 也 必 須 擔趃 負 因 為 懶觞<br />

惰 性 所 伴 隨 的 風靨 險 。 由 於 在 社 會 國 中 ,ā 該 社 會 共 同 體 之 成 員鞬 ,ā 得 對蹹 共 同 體 請 求俠 給<br />

予 照 顧 與犕 救 濟 ;Ć 因 此 ,ā 基 於 照 顧 共 同 成 員鞬 所 產 生 的 輔狕 助佔 必 要 性 ( Hilfsbedürftigkeit )<br />

狀 況 ,ā 社 會 共 同 體 將 相 對蹹 性 地 要 求俠 每俟 一 個鞄 共 同 體 成 員鞬 ,ā 比 例 性 的 責 任 分 擔趃 此 一 社<br />

會 風靨 險 86 。<br />

而 基 本 法 制 定 者 對蹹 於 此 種牞 分 擔趃 社 會 風靨 險 的 義 務珧 ,ā 則 係 採 取 一 種牞 迂倫 迴玫 的 做珔 法 。<br />

首靫 先 ,ā 擷 取 自 傳 統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的 實蹴 質賭 內 容韕 ,ā 然 後 採 納獉 某 些 重 要 的 國 民 義 務珧 類詑<br />

型 ,ā 將 之 作伿 為 德 國 基 本 法 之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 其 次 ,ā 再 將 這 些 重 要 的 國 民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進<br />

一 步俞 依 據赼 法 律 之 標 準 ,ā 轉視 化 為 個鞄 人 應 予 忍侱 受 的 公 共 負 擔趃 。 此 種牞 思 考 模 式 顯 示 出 ,ā<br />

在 德 國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上 而 言借 ,ā 所 謂 的 基 本 義 務珧 並 非 透 過跸 一 種牞 同 意 ( Annahme ) 之 方 式 而<br />

84<br />

所 謂 「 上 述稖 秩 序 」 包屗 括匼 : 聯 邦 國 原穦 則 、 國 民岙 主尾 權 、 國 家窚 名峮 稱 、 民岙 主尾 原穦 則 、 社 會 國 原穦 則 、 共峗 和<br />

國 原穦 則 、 法 治 國 原穦 則 、 權 力 分 立岷 原穦 則 、 憲 法 優 位 原穦 則 、 法 律匛 優 位 原穦 則 等 , 參 閱 Michael Sachs, in:<br />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20 Rn. 166 ff..<br />

85<br />

參 閱 Theodor Maunz/ Reinhold Zippelius, Deutsches Staatsrecht: ein Studienbuch, 28. Aufl., 1991,<br />

S. 173. 至 於 抵 抗 權 發 動 之 前 提醚 在峹 於 , 國 家窚 機 關 或 者 私 人 從 事 排 除 基 本岓 法 第 二 ○ 條 第 一 項 至 第 三<br />

項 所 錨 定 的 合峯 憲 秩 序 , 因峴 為厉 此 一 秩 序 依 基 本岓 法 第 七 九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 是半 不 容窞 變殤 更 的 ( unabänderlich<br />

), 參 閱 Hans D. Jarass, in: Hans D. Jarass/ Bodo Pieroth, Grundgesetz für Bundesrepublik<br />

Deutschland ( Kommentar ), 3. Aufl., 1995, Art. 20 Rn. 86.<br />

86<br />

參 閱 Theodor Maunz/ Reinhold Zippelius, Deutsches Staatsrecht: ein Studienbuch, 28. Aufl., 1991,<br />

S. 175.<br />

- 69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成 立 ,ā 而 是 經 由 法 律 之 控 制 作伿 用 ,ā 產 生 出 可 實蹴 現 的 各 種牞 義 務珧 。 換 言借 之 ,ā 這 是 一 種牞<br />

法 技侻 術 上 ( rechtstechnisch ) 的 補 充 87 。<br />

至 於 深 層 之 理 由 ,ā 學赩 者 Theodor Maunz 與犕 Reinhold Zippelius 認狀 為 ,ā 或 許 在 理<br />

解 上 可 以 從 人 民 之 地 位 ( Stellung ) 以 及 基 本 的 義 務珧 結 構躬 ( Pflichtengefüge ) 來 加 以<br />

說狄 明 。 舉 例 而 言借 ,ā 關詉 於 社 會 正 義 國 、 社 會 給 付 國 的 分 配玵 功 能獢 與犕 生 活 服 務珧 ,ā 主 要 係<br />

借靺 助佔 ĵ 稅 捐頋 Ķ 的 財 政 收 入 使 其 正 常 運跮 作伿 ,ā 因 此 此 種牞 類詑 型 的 國 家韑 ,ā 在 性 質賭 上 均佾 可 相<br />

同 地 被 視 為 所 謂 的 稅 捐頋 國 ( Steuerstaat ) 88 。 換 言借 之 ,ā 在 此 轉視 換 的 國 體 觀義 點 之 下 ,ā<br />

關詉 於 人 民 稅 捐頋 的 繳訍 納獉 義 務珧 ,ā 自 然 成 為 國 家韑 賴 以 存 續 的 構躬 成 要 件 要 素獂 。<br />

3. 一 般獭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br />

人 民 對蹹 於 社 會 共 同 體 最 重 大 之 義 務珧 ,ā 是 所 謂 的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89 。 關詉 於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在<br />

基 本 法 上 原鞝 則 性 之 容韕 許 開 端牣 ,ā 係 由 基 本 法 第 四 條 第 三 項 :ćĵ 任 何 人 不 容韕 許 被 強 迫<br />

違跴 背 其 良候 心 從 事 使 用 武 器赛 之 戰赶 爭 勤 務珧 ,ā 其 細 則 由 聯 邦倳 法 律 定 之 。Ķ 所 間 接 推 斷 出<br />

來 的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容韕 許 性 ( Wehrpflichtzulässigkeit )。<br />

而 1954 年 3 月 26 日 第 四 次 修鞈 正 基 本 法 時頗 ,ā 增猹 訂 第 七 三 條 第 一 款 關詉 於 ĵ 年 滿軈<br />

十 八 歲 男倇 子 之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Ķ 為 聯 邦倳 專 屬 立 法 權 限 ,ā 則 預踣 設 作伿 為 實蹴 現 一 般獭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之<br />

權 限 基 礎 ( Kompetenzgrundlage )。 德 國 聯 邦倳 政 府 經 由 1956 年 7 月 21 日 公 佈但 之 兵佋<br />

役侭 義 務珧 法 ( Wehrpflichtgesetz ),ā 更俐 充 分 的 佐 用 上 述 基 本 法 之 規 定 ,ā 所 產 生 之 兵佋 役侭<br />

義 務珧 規 制 的 可 能獢 性 。<br />

至 於 ,ā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作伿 為 一 般獭 國 民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ā 則 係 經 由 1968 年 6 月 24 日 第 十<br />

七 次 修鞈 正 基 本 法 時頗 ,ā 以 增猹 訂 第 十 二 條 之 一 第 一 項 的 方 式 所 確 定 。 基 本 法 第 十 二 條<br />

之 一 第 一 項 規 定 :ćĵ 男倇 性 自 年 滿軈 十 八 歲 起玠 ,ā 有 在 軍 隊 、 聯 邦倳 邊訷 境蹜 防倸 衛 隊 或 民 防倸 團蹘<br />

體 服 勤 務珧 之 義 務珧 。Ķ 此 外 ,ā 並 同 時頗 將 同 法 第 七 三 條 第 一 款 修鞈 正 為 :ćĵ 外 交 事 務珧 以<br />

及 包 括 平 民 保 護 之 防倸 衛 為 聯 邦倳 專 屬 立 法 權 限 。Ķ。 換 言借 之 ,ā 經 由 基 本 法 的 明 文 規<br />

定 ,ā 一 般獭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遂跱 成 為 實蹴 定 憲赭 法 上 錨 定 之 基 本 義 務珧 。 不 過跸 ,ā 此 一 發 展韙 並 不 能獢 作伿<br />

為 對蹹 一 般獭 性 基 本 義 務珧 的 常 態躊 解 釋 觀義 點 ,ā 因 為 一 般獭 性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類詑 型 的 承 認狀 ,ā 其 實蹴 與犕<br />

德 國 戰赶 後 重 整超 戰赶 備 的 主 權 思 維犁 有 關詉 ,ā 而 不 能獢 視 為 基 本 法 對蹹 一 般獭 性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普<br />

遍跹 容韕 許 的 例 證訥 。<br />

87 Ebd., S. 175.<br />

88 Ebd., S. 175.<br />

89<br />

參 見 BVerfGE 48, 161; 就酧 此 部 分 進 一 步 探 討 之 文尠 獻 , 參 閱 黃 俊 杰 ,《 弱窳 勢 人 權 保 障遷 》, 初 版 ,<br />

1998 年 , 頁稰 69 以层 下 。<br />

- 70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 二 ) 消顆 極 拘 束俑 性 格頴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ć 尊 重 義 務珧<br />

就 消顆 極 拘 束俑 面 向 的 一 般獭 性 基 本 義 務珧 而 言借 ,ā 主 要 是 基 於 共 容韕 性 原鞝 則 ,ā 對蹹 於 人 格頴<br />

發 展韙 上 之 權 佐 所 形侫 成 的 界 限 ,ā 尤 其 是 涉顎 及 到 個鞄 人 發 展韙 與犕 合 憲赭 秩猶 序侤 或 其 他 各 種牞 權 佐<br />

之 協 調 性 ( Vereinbarkeit ) 問 題覹 。 例 如 ,ā 基 本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ćĵ 任 何 人 均佾 有 自<br />

由 發 展韙 其 人 格頴 之 權 佐 ,ā 但伽 以 不 侵 害韐 他 人 權 佐 以 及 不 違跴 反 合 憲赭 秩猶 序侤 或 倫鞌 理 法 則 為<br />

限 。Ķ 此 種牞 義 務珧 之 類詑 型 涉顎 及 到 各 種牞 自 由 之 界 限 ,ā 以 及 藉 此 所 包 含佳 的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br />

也 就 是 說狄 ,ā 經 由 一 種牞 對蹹 基 本 權 佐 內 在 限 制 ( immanenter Schranken ) 的 方 式 ,ā 在 衝<br />

突 的 個鞄 人 自 由 權 佐 之 間 ,ā 探 索獃 並 尋 求俠 其 相 互 間 之 協 調 ( Kompromiß ) 90 。<br />

倘鞆 若 以 體 系倐 解 釋 之 方 式 觀義 察蹸 ,ā 連 結 基 本 法 第 一 條 與犕 同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之 一 般獭<br />

人 格頴 權 佐 ( allgemeines Persönlichkeitsrecht ) 思 考 ,ā 將 會 得 出 一 種牞 對蹹 於 基 本 權 佐 ĵ 尊<br />

重 Ķ( Achtung ) 的 義 務珧 類詑 型 ── 意 即佘 人 人 負 有 尊 重 所 有 人 生 命 和 身倧 體 基 本 權 佐 之<br />

義 務珧 。 此 種牞 由 憲赭 法 所 推 導赫 出 來 的 國 民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由 於 在 性 質賭 上 具 有 倫鞌 理 的 色 彩 ,ā<br />

因 此 學赩 說狄 上 或 有 稱牟 為 ĵ 內 在 義 務珧 行 為 Ķ( Inpflichtnahme ) 91 ,ā 不 過跸 此 與犕 納獉 粹牯 第 三 帝<br />

國 時頗 期 ,ā 所 強 調 的 民 族 夥蹣 伴 的 首靫 要 義 務珧 群 ( Hauptpflicht des Volksgenossen ) 不 同 。<br />

因 為 ,ā 該 種牞 義 務珧 思 想 屬 於 一 種牞 完侖 全 的 內 在 義 務珧 行 為 。 而 且 此 種牞 由 納獉 粹牯 思 想 所 發 展韙<br />

的 ĵ 人 民 內 在 良候 心 義 務珧 Ķ,ā 並 無 法 通 過跸 正 義 原鞝 則 的 檢 驗 。<br />

此 外 ,ā 此 種牞 基 於 平 等 對蹹 待 ( Gleichbehandlung ) 思 想 形侫 成 的 尊 重 義 務珧 ,ā 其 範 圍<br />

亦 會 發 生 類詑 同 於 基 本 權 佐 對蹹 第 三 人 效頒 力 ( Drittwirkung ) 的 情 形侫 。 因 此 此 種牞 由 基 本<br />

權 佐 所 導赫 出 之 義 務珧 結 構躬 ( Pflichtgefüge ),ā 並 非 僅 具 有 針玸 對蹹 國 家韑 性 而 已 ,ā 而 且 會 進<br />

一 步俞 伸 入 私倌 法 猅 域 92 。 這 種牞 透 過跸 憲赭 法 體 系倐 解 釋 所 呈佤 現 之 意 涵 ,ā 可 以 進 一 步俞 使 我侷 們靽<br />

理 解 到 ,ā 在 所 有 自 由 的 國 家韑 之 中 ,ā 自 由 並 不 是 無 界 限 的 概 念 ,ā 而 應 該 是 一 種牞 限 制<br />

性 概 念 的 自 由 。 也 就 是 說狄 ,ā 所 謂 權 佐 整超 體 ( Rechtsgemeinschaft ) 之 概 念 ,ā 應 該 是<br />

以 尊 重 每俟 一 個鞄 人 自 由 之 前 提 下 ,ā 在 自 由 應 有 的 界 限 內 所 形侫 成 之 體 系倐 ,ā 意 即佘 一 種牞 有<br />

秩猶 序侤 之 自 由 ( geordnete Freiheit ) 93 。<br />

90<br />

參 閱 Theodor Maunz/ Reinhold Zippelius, Deutsches Staatsrecht: ein Studienbuch, 28. Aufl., 1991,<br />

S. 176.<br />

91 Ebd., S. 176.<br />

92 Ebd., S. 150 f.<br />

93<br />

參 閱 Reinhold Zippelius, Rechtsphilosophie, 3. Aufl., 1994, S. 181, 185 ff.<br />

- 7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二 、 特顠 別低 性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br />

( 一 ) 積 極 形侫 成 性 格頴 之 基 本 義 務珧<br />

1. 特顠 別低 性 服 從 義 務珧<br />

至 於 ,ā 在 某 些 特顠 定 之 事 項 或 者 特顠 定 之 職 務珧 身倧 分 上 ,ā 學赩 者 Theodor Maunz 與犕<br />

Reinhold Zippelius 則 簡 約 的 表 示 94 ,ā 基 本 法 明 確 地 規 定 所 謂 的 憲赭 法 忠 誠 義 務珧 。 例<br />

如 ,ā 基 本 法 第 五 條 第 三 項 第 二 句 規 定 :ćĵ... 講 學赩 自 由 不 能獢 免佊 除珂 對蹹 憲赭 法 之 忠 誠 。Ķ;Ć<br />

基 本 法 第 三 三 條 第 四 項 規 定 :ćĵ... 公 務珧 人 員鞬 處 於 公 法 上 之 職 務珧 關詉 係 與犕 忠 誠 關詉 係 。Ķ<br />

對蹹 此 ,ā 本 論 文 則 以 為 ,ā 基 本 法 第 五 條 第 三 項 第 二 句 之 規 定 ,ā 解 釋 上 並 非 屬 於<br />

一 般獭 性 之 政 治 義 務珧 ,ā 而 是 一 種牞 基 於 防倸 衛 性 民 主 原鞝 則 思 考 下 ,ā 特顠 殊頻 的 憲赭 法 忠 誠 形侫<br />

式 。 在 規 範 之 功 能獢 上 ,ā 屬 於 一 種牞 限 制 性 保 留猈 ( Schrankenvorbehalt );Ć 而 在 性 質賭 上 ,ā<br />

則 屬 於 對蹹 大 學赩 教 師韦 ( Hochschullehrer ) 講 學赩 自 由 基 本 權 佐 之 限 制 95 。<br />

同 樣 地 ,ā 基 本 法 第 三 三 條 第 四 項 之 規 定 ,ā 也 非 屬 於 一 般獭 性 之 政 治 義 務珧 。 因 為<br />

關詉 於 國 家韑 主 權 ( hoheitsrechtliche Befugnis ) 之 行 使 ,ā 在 通 常 情 形侫 下 係 歸 屬 於 公 務珧 人<br />

員鞬 之 固 定 職 責 ,ā 其 作伿 用 屬 於 一 種牞 功 能獢 保 留猈 ( Funktionsvorbehalt ) 96 。 因 此 ,ā 倘鞆 若 公<br />

務珧 人 員鞬 缺獌 乏 對蹹 於 國 家韑 忠 誠 或 對蹹 於 憲赭 法 忠 誠 ,ā 在 解 釋 前 提 上 其 將 不 具 有 擔趃 任 公 職 之<br />

能獢 力 ( Eignung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公 務珧 人 員鞬 之 忠 誠 義 務珧 ,ā 屬 於 服 公 職 權 佐 所 應 具 備 之<br />

先 決俩 條 件 ,ā 因 此 所 謂 的 忠 誠 義 務珧 ,ā 應 為 基 本 法 第 三 三 條 第 二 項 之 擔趃 任 公 職 ĵ 能獢 力 Ķ<br />

的 文 義 內 涵 所 包 攝 97 。<br />

2. 公 共 服 務珧 之 義 務珧<br />

早 期 德 國 部 分 邦倳 憲赭 法 規 定 中 ,ā 除珂 了 規 定 人 民 之 權 佐 之 外 ,ā 也 預踣 先 規 定 了 人 民<br />

之 義 務珧 。 例 如 ,ā 規 定 人 民 負 有 勞 動珩 ( Arbeit ) 之 義 務珧 ,ā 並 且 進 一 步俞 由 各 邦倳 邦倳 法 規 具<br />

94<br />

參 閱 Theodor Maunz/ Reinhold Zippelius, Deutsches Staatsrecht: ein Studienbuch, 28. Aufl., 1991,<br />

S. 174.<br />

95<br />

參 閱 Herbert Bethge,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5 Rn.<br />

221, Rn. 225.<br />

96<br />

參 閱 Ulrich Battis,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33 Rn.<br />

45.<br />

97 Ebd., Art. 33 Rn. 32 ff.<br />

- 72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體 化 其 內 容韕 。 相 形侫 之 下 ,ā 具 有 優 位 性 之 基 本 法 ,ā 則 明 確 否佞 定 人 民 負 有 特顠 定 強 制 勞<br />

動珩 ( Zwangsarbeit ) 之 可 能獢 性 ,ā 但伽 是 例 外 上 承 認狀 受 法 院玽 判住 決俩 剝鞚 奪蹦 自 由 者 之 強 制 勞 動珩<br />

義 務珧 98 。<br />

至 於 承 認狀 習 躍 上 所 謂 的 的 公 共 服 務珧 義 務珧 ( öffentliche Dienstleistungspflicht ),ā<br />

主 要 係 認狀 為 其 非 屬 ĵ 勞 動珩 Ķ 之 概 念 99 。 晚 近 德 國 部 分 邦倳 憲赭 法 之 中 ,ā 承 襲 德 國 威 瑪牅<br />

憲赭 法 第 一 三 二 條 ,ā 規 定 一 種牞 榮躪 譽 職 位 之 擔趃 任 義 務珧 ( Übernahme ),ā 例 如 擔趃 任 監牐 護 人<br />

或 是 陪 審 員鞬 100 。 德 國 Bayern 邦倳 高珉 等 行 政 法 院玽 認狀 為 ,ā 此 種牞 職 位 義 務珧 ( Amtspflicht )<br />

解 釋 上 並 不 該 當 於 基 本 法 第 十 二 條 第 二 項 之 ĵ 勞 動珩 Ķ 的 意 義 ,ā 因 此 這 些 在 邦倳 法 上<br />

所 規 定 之 國 民 義 務珧 ,ā 並 不 因 而 與犕 基 本 法 處 於 對蹹 立 矛 盾 之 狀 況 101 。<br />

此 外 ,ā 尚 有 一 種牞 傳 統 方 式 的 國 民 基 本 義 務珧 ,ā 即佘 於 緊牸 急 狀 態躊 ( Notfall ) 或 為 防倸 禦跎<br />

共 同 危 險 ( gemeine Gefahr ) 時頗 ,ā 國 民 隨 時頗 應 為 國 家韑 效頒 勞 之 義 務珧 102 。 基 本 法 第 十 二<br />

條 第 二 項 預踣 先 規 定 了 此 一 可 能獢 性 ,ā 即佘 要 求俠 ĵ 在 習 躍 上 一 般獭 情 形侫 的 範 圍 內 ,ā 所 有 人<br />

均佾 平 等 之 強 制 性 公 共 服 務珧 義 務珧 Ķ。 因 此 諸 如 火 災俽 防倸 禦跎 服 務珧 義 務珧 ( Feuerwehrdienstpflicht<br />

)、 水 災俽 防倸 禦跎 服 務珧 義 務珧 ( Wasserwehrpflicht )、 堤 壩 防倸 禦跎 服 務珧 義 務珧 ( Deichwehrpflicht<br />

) 等 等 103 ,ā 均佾 屬 國 民 之 公 共 服 務珧 義 務珧 之 類詑 型 。<br />

( 二 ) 消顆 極 拘 束俑 性 格頴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ć 財 產 權 負 有 義 務珧<br />

財 產 權 所 包 含佳 的 社 會 義 務珧 性 ,ā 於 威 瑪牅 憲赭 法 時頗 已 顯 現 在 該 法 第 一 五 三 條 第 三 項<br />

之 中 :ć 財 產 權 負 有 義 務珧 ,ā 財 產 權 之 行 使 應 同 時頗 有 益 於 公 共 福 祉 。 此 一 原鞝 則 亦 為 基<br />

本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二 項 所 採 納獉 。ĵ 財 產 權 負 有 義 務珧 Ķ 此 一 形侫 態躊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ā 在 基 本<br />

法 上 被 歸 入 財 產 權 保 障狼 的 範 疇觸 。 關詉 於 其 型 態躊 生 成 上 ,ā 與犕 其 他 的 基 本 義 務珧 並 不 相<br />

同 。 其 他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ā 在 型 態躊 上 屬 於 一 種牞 普 遍跹 性 的 國 民 公 法 上 服 務珧 義 務珧 ,ā 而 普 遍跹<br />

98<br />

基 本岓 法 第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 強 制 勞鄬 動 僅 於 受 法 院 判 決 剝穣 奪 自 由岩 時 , 始 得 准穝 許 。」<br />

99<br />

基 本岓 法 第 十 二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 任峌 何 人 不 得 被 強 制 為厉 特 定 之 勞鄬 動 , 但 習 慣 上 一 般 性 而 所 有 人 均<br />

平岅 等 之 強 制 性 公 共峗 服 務 義 務 , 不 在峹 此 限稧 。」 但 是半 , 第 二 項 所 謂 的 強 制 性 公 共峗 服 務 義 務 解 釋 上 並 非<br />

「 勞鄬 動 」, 性 質 上 屬 於 一 種 間 接 強 制 的 類 型勨 , 因峴 此 嚴 格 而 言 , 第 三 項 之 情 形 才 屬 真 正岗 之 例 外屸 , 參<br />

閱 Peter J. Tettinger,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12 Rn.<br />

150 ff.<br />

100<br />

例 如崇 ,Bayern 邦 憲 法 第 一 二 一 條 、Bremen 邦 憲 法 第 九 條 、Hessen 邦 憲 法 第 二 五 條 、Rheinland-Pfalz<br />

邦 憲 法 第 二 一 條 、Saarland 邦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br />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 26 f.; Theodor Maunz/ Reinhold Zippelius,<br />

Deutsches Staatsrecht: ein Studienbuch, 28. Aufl., 1991, S. 175.<br />

101<br />

參 見 BayVGHE 7, 80 f.<br />

102<br />

參 閱 Theodor Maunz/ Reinhold Zippelius, Deutsches Staatsrecht: ein Studienbuch, 28. Aufl., 1991,<br />

S. 175.<br />

103<br />

參 閱 Peter J. Tettinger,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12<br />

Rn. 55 a; Theodor Maunz/ Reinhold Zippelius, Deutsches Staatsrecht: ein Studienbuch, 28. Aufl., 1991,<br />

S. 256 ff.<br />

- 73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性 義 務珧 在 原鞝 則 上 應 該 賦 予 每俟 一 個鞄 人 。 例 如 ,ā 一 般獭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ā 係 處 於 與犕 民 主 原鞝 則 普<br />

遍跹 性 之 內 在 聯 繫訇 ;Ć 公 共 服 務珧 義 務珧 則 是 處 於 與犕 公 共 秩猶 序侤 普 遍跹 性 之 內 在 聯 繫訇 104 。<br />

對蹹 此 ,ā 學赩 者 Volkmar Götz 認狀 為 ,āĵ 財 產 權 負 有 義 務珧 Ķ 這 個鞄 條 文 用 語犾 雖 然 屬 於<br />

一 種牞 拘 束俑 性 之 表 達跲 方 式 ,ā 但伽 是 實蹴 際狽 上 並 非 泛 指 普 遍跹 性 的 每俟 一 種牞 財 產 ,ā 而 是 指 涉顎 及<br />

所 謂 的 土 地 憲赭 法 與犕 經 濟 憲赭 法 範 圍 內 的 財 產 。 在 威 瑪牅 憲赭 法 協 商珲 時頗 早 已 看 出 ,ā 因 為 土<br />

地 憲赭 法 與犕 經 濟 憲赭 法 所 產 生 之 義 務珧 ,ā 並 非 傳 統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ā 而 應 該 歸 屬 於 立 法 權 力<br />

的 範 疇觸 。 因 此 ,ā 當 時頗 於 威 瑪牅 憲赭 法 制 憲赭 會 議 中 ,ā 曾 出 現 佑 除珂 財 產 權 負 有 義 務珧 條 款 之<br />

提 案頥 105 。<br />

ĵ 財 產 權 負 有 義 務珧 Ķ 之 用 語犾 ,ā 其 規 範 之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防倸 止 未 經 憲赭 法 界 定 ,ā 即佘<br />

直 接 經 由 法 律 層 級獇 的 財 產 法 規 ,ā 推 導赫 出 財 產 權 人 具 體 義 務珧 的 危 險 106 。 今 日 一 般獭 對蹹<br />

於 ĵ 財 產 權 負 有 義 務珧 Ķ 規 範 之 評 論 ,ā 均佾 認狀 為 其 權 佐 性 質賭 不 同 於 威 瑪牅 憲赭 法 ,ā 即佘 並 不<br />

只 是 作伿 為 一 種牞 道跰 德 上 之 義 務珧 ,ā 而 是 被 認狀 為 作伿 為 一 種牞 法 律 上 之 義 務珧 107 。 換 言借 之 ,ā 基<br />

本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二 項 中 關詉 於 財 產 秩猶 序侤 的 塑 造 ,ā 係 授 權 予 立 法 者 ,ā 有 一 形侫 成 可 能獢<br />

性 ,ā 來 決俩 定 人 民 所 應 擁赸 有 ,ā 並 受 到 法 律 保 障狼 的 財 產 權 108 。<br />

此 外 ,ā 學赩 者 Paul Kirchhof 認狀 為 109 ,ā 倘鞆 若 連 結 基 本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二 項 與犕 財 政<br />

國 之 國 家韑 課 稅 權 限 ,ā 將 可 推 斷 出 納獉 稅 之 基 本 義 務珧 。Götz 認狀 為 ,ā 將 納獉 稅 基 本 義 務珧<br />

錨 定 於 基 本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二 項 ,ā 一 方 面 是 合 乎 邏 輯 的 思 考 ,ā 但伽 另 一 方 面 則 明 顯 的<br />

改俌 變 了 ĵ 財 產 權 負 有 義 務珧 Ķ 用 語犾 的 原鞝 本 意 涵 。 也 就 是 說狄 ,ā 納獉 稅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憲赭 法 上<br />

之 定 位 ,ā 並 非 透 過跸 財 產 權 拘 束俑 之 範 圍 中 產 生 ,ā 而 是 與犕 財 產 基 本 權 放 在 同 一 個鞄 平 台<br />

上 來 加 以 確 定 。 依 此 觀義 點 ,āGötz 認狀 為 納獉 稅 基 本 義 務珧 可 能獢 具 有 憲赭 法 上 獨趸 立 規 範 之<br />

意 義 110 。<br />

104<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32.<br />

105 Ebd., S. 32.<br />

106<br />

參 閱 Josef Isensee, Die verdrängten Grundpflichten des Bürgers usw., DÖV 1982, 609( 613 ).<br />

107<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32.<br />

108<br />

參 閱 陳鄉 新 民岙 ,〈 憲 法 財 產 權 保 障遷 之 體殱 系 與 公 益 徵郕 收 之 概 念 〉, 收 於 : 陳鄉 新 民岙 ,《 憲 法 基 本岓 權 利 之<br />

基 本岓 理 論 》, 上 冊屏 , 再峘 版 ,1991 年 , 頁稰 296 以层 下 。<br />

109<br />

參 閱 Paul Kirchhof, Besteuerung und Eigentum, VVDStRL, H. 39, 1981, S. 213.<br />

110<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34.<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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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肆 、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化 所 引 發 的 問 題覹<br />

事 實蹴 上 於 基 本 法 制 定 當 時頗 ,ā 國 會 參珰 議 院玽 制 憲赭 委 員鞬 會 曾 經 嘗蹋 試 採 納獉 類詑 似 學赩 者<br />

Peter Badura 所 提 出 的 ĵ 義 務珧 聯 繫訇 Ķ 的 思 考 ,ā 意 即佘 經 由 義 務珧 思 想 滲軖 透 到 特顠 定 基 本<br />

權 佐 規 範 中 的 方 式 ,ā 來 界 定 該 基 本 權 佐 的 保 障狼 範 圍 。 並 且 由 於 透 過跸 精 確 的 基 本 權<br />

佐 界 限 的 規 定 ,ā 將 促 使 個鞄 人 之 義 務珧 向 度 ( Pflichtendimension ) 被 清 楚 的 確 定 111 。 不<br />

過跸 很 明 顯 地 ,ā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間 一 般獭 性 的 關詉 係 ,ā 以 及 個鞄 別低 基 本 權 佐 規 範<br />

中 之 ĵ 特顠 別低 義 務珧 Ķ 語犾 句 ,ā 最 終 並 未 顯 現 於 基 本 法 之 本 文 ,ā 而 僅 僅 於 若 干 特顠 殊頻 的 基<br />

本 權 佐 規 範 中 添 加 ĵ 義 務珧 Ķ 的 用 語犾 112 。 質賭 言借 之 ,ā 基 本 法 制 定 當 時頗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的<br />

規 範 定 位 此 一 課 題覹 ,ā 採 取 了 一 種牞 相 當 審 慎 的 態躊 度 ,ā 而 未 對蹹 義 務珧 理 念 在 憲赭 法 發 展韙 史<br />

上 的 意 義 加 以 關詉 注 。<br />

我侷 們靽 由 上 述 之 類詑 型 化 嘗蹋 試 中 ,ā 發 現 基 於 一 般獭 性 義 務珧 規 範 的 普 遍跹 性 特顠 質賭 ,ā 與犕 權<br />

佐 行 使 上 的 限 制 概 念 相 仿 ;Ć 而 所 謂 的 特顠 別低 義 務珧 規 範 ,ā 則 與犕 自 由 權 產 生 義 務珧 聯 繫訇 之<br />

變 動珩 相 關詉 性 。 例 如 ,ā 一 般獭 性 的 服 從 義 務珧 與犕 一 般獭 性 分 擔趃 社 會 風靨 險 之 義 務珧 ,ā 事 實蹴 上 就<br />

規 範 效頒 力 而 言借 ,ā 其 實蹴 即佘 使 於 憲赭 法 上 規 定 ,ā 亦 不 過跸 是 一 種牞 理 念 上 之 價猜 值靹 。 不 過跸 此 一<br />

理 念 上 之 價猜 值靹 ,ā 經 過跸 立 法 者 之 轉視 換 並 以 法 律 之 控 制 ,ā 將 產 生 出 可 實蹴 現 的 各 種牞 義<br />

務珧 。 換 言借 之 ,ā 此 種牞 法 技侻 術 上 的 補 充 ,ā 促 使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產 生 了 聯 繫訇 關詉 係 。<br />

唯 一 例 外 的 是 一 般獭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ā 不 過跸 基 本 法 之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規 定 ,ā 帶 有 諸 多 非 法 律 上 的<br />

政 治 性 原鞝 因 ,ā 並 無 法 對蹹 之 作伿 一 般獭 性 的 評 價猜 。<br />

至 於 特顠 別低 義 務珧 規 範 中 討玒 論 之 類詑 型 ,ā 諸 如 公 共 服 務珧 義 務珧 、 財 產 權 所 包 含佳 的 社 會<br />

義 務珧 性 ,ā 更俐 是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具 有 密 切 之 關詉 聯 性 。 因 此 ,ā 從 這 些 義 務珧 之 類詑 型 化 的 嘗蹋 試<br />

中 ,ā 我侷 們靽 發 現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間 之 關詉 係 ,ā 如 果 不 能獢 加 以 釐覝 清 ,ā 那倴 麼猕 前 述 所 謂<br />

的 類詑 型 化 將 不 具 任 何 意 義 。 因 為 從 這 些 類詑 型 化 模 型 中 ,ā 我侷 們靽 只 有 體 會 到 基 本 義 務珧<br />

之 價猜 值靹 性 ,ā 卻 無 法 理 解 其 規 範 性 。 因 此 ,ā 釐覝 清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間 的 關詉 係 ,ā<br />

將 決俩 定 作伿 為 憲赭 法 倫鞌 理 前 提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ā 其 在 憲赭 法 規 範 上 的 意 義 。<br />

不 過跸 ,ā 當 代 憲赭 法 的 規 範 體 系倐 核頤 心 ,ā 主 要 是 以 基 本 權 佐 為 框頦 架 性 的 思 考 ,ā 所 以<br />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憲赭 法 定 位 ,ā 當 然 也 必 須 觀義 照 與犕 憲赭 法 規 範 體 系倐 的 協 調 性 。 基 本 法 制 定 者<br />

之 審 慎 態躊 度 ,ā 或 許 也 是 基 於 此 一 考 量 而 作伿 的 決俩 定 。 因 此 ,ā 問 題覹 之 思 考 重 心 在 於 :ć<br />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面 貌狍 ,ā 將 如 何 進 行 典 範 的 轉視 移 ( Paradigmaswechsel ) 113 ?Ĉ 換 言借<br />

111<br />

112<br />

113<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1019.<br />

例 如崇 基 本岓 法 第 六 條 第 二 項 之 「 父尲 母岘 義 務 」, 同峧 法 第 十 四屶 條 第 二 項 之 「 財 產 權 負稐 有 社 會 義 務 」。<br />

所 謂 典 範 的 轉 移 , 可屣 以层 依 不 同峧 的 言 說 情 境 賦 予 其 不 同峧 的 意 義 , 倘穏 若秵 我 們穆 將 啟 蒙 運 動 自 然 觀毢 所<br />

- 75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之 ,ā 重 點 在 於 使 基 本 義 務珧 適贅 切 地 消顆 融 於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之 中 ,ā 而 非 在 憲赭 法 意 義<br />

上 完侖 全 排 除珂 基 本 義 務珧 思 想 ,ā 亦 非 回 歸 威 瑪牅 式 的 方 針玸 宣 言借 。 以 下 將 針玸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br />

基 本 權 佐 之 關詉 聯 性 進 行 探 討玒 ,ā 嘗蹋 試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的 規 範 定 位 命 題覹 ,ā 有 更俐 深 一 層 的 認狀<br />

識訤 。<br />

塑 造 的 主尾 體殱 與 客匄 體殱 二 元 對 立岷 的 知 識 模鄍 式 , 認 為厉 它屾 為厉 其 他屆 知 識 活卺 動 提醚 供 了 一 種 典 範 ( Paradigma ),<br />

那 麼邐 當 代 人 文尠 科叅 學 所 醞 釀毊 的 互 為厉 主尾 體殱 性 ( Intersubjektivität ), 即 將 客匄 觀毢 的 社 會 提醚 升 到 主尾 體殱 的 地峸 位 ,<br />

並 與 作 為厉 個積 體殱 的 人 , 產 生岥 主尾 體殱 和 主尾 體殱 之 間 的 雙 向峭 交岾 流却 與 對 話 , 就酧 是半 一 種 典 範 的 轉 移 , 就酧 此 部 分 深<br />

入 而 詳 盡 的 闡 明 , 參 閱 欒 宗 傑鄡 ,《 從 個積 人 道 德郔 邁 向峭 社 群 倫穕 理 --- 席窮 勒 《 美秙 育 書 簡 》 析 評 》, 輔 仁 大 學<br />

德郔 國 語 文尠 學 系 碩 士 論 文尠 ,2003 年 , 頁稰 28 以层 下 ; 此 外屸 , 亦岿 有 以层 峤 機 與 異 常 狀 態 來 說 明 典 範 轉 移 的<br />

原穦 因峴 , 並 以层 Thomas S. Kuhn 的 科叅 學 革稬 命 觀毢 點 為厉 例 , 認 為厉 科叅 學 革稬 命 是半 一 個積 典 範 轉 移 的 過 程 , 參 閱<br />

黃 光峒 國 ,《 社 會 科叅 學 的 理 路 》, 初 版 ,2001 年 , 頁稰 161 以层 下 。<br />

- 76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第 五 節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br />

壹 、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向 度 內 的 模 糊 臉 龐觚<br />

透 過跸 國 家韑 法 學赩 對蹹 於 ĵ 義 務珧 聯 繫訇 Ķ 此 種牞 觀義 點 的 理 解 ,ā 嘗蹋 試 來 建 立 義 務珧 目 錄 的 方<br />

式 ,ā 在 方 向 上 而 言借 ,ā 是 一 種牞 合 理 的 思 考 起玠 點 。 因 此 ,ā 倘鞆 若 一 開 始 就 將 基 本 義 務珧 現<br />

象 ,ā 認狀 為 在 基 本 法 上 不 存 在 ,ā 此 種牞 對蹹 基 本 法 的 顢狹 隘踕 論 斷 ,ā 或 許 是 過跸 度 草獵 率 的 理 解 。<br />

換 言借 之 ,ā 雖 然 基 本 法 並 未 明 確 地 給 予 基 本 義 務珧 特顠 定 的 識訤 別低 標 誌犽 ,ā 但伽 是 就 基 本 法 之<br />

精 神 而 言借 ,ā 應 該 肯 定 其 並 未 完侖 全 否佞 定 基 本 義 務珧 的 存 在 。 至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於 憲赭 法 上 的<br />

理 解 ,ā 可 能獢 是 從 憲赭 法 整超 體 之 意 義 所 產 生 ,ā 並 且 以 一 種牞 緘 默 的 方 式 ,ā 被 紀 錄 於 憲赭 法<br />

文 本 之 中 114 ;Ć 或 者 基 本 義 務珧 也 可 以 理 解 為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之 內 在 限 制 ;Ć 甚 或 直 接 將<br />

個鞄 別低 規 定 的 義 務珧 規 範 ,ā 看 作伿 是 基 本 義 務珧 115 。<br />

早 在 威 瑪牅 時頗 期 ,ā 學赩 者 Richard Thoma 雖 然 認狀 為 基 本 義 務珧 僅 具 有 次 要 性 意 義 ,ā<br />

但伽 是 在 前 提 上 係 承 認狀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存 在 ,ā 並 且 以 ĵ 對蹹 於 依 法 規 範 或 基 於 法 規 範 之 國<br />

家韑 行 為 的 服 從 Ķ,ā 作伿 為 ĵ 唯 一 真猙 正 的 法 律 上 基 本 義 務珧 Ķ 116 。 基 本 法 制 定 當 時頗 ,ā 根頨<br />

據赼 德 意 志侰 聯 邦倳 共 和 國 基 本 法 草獵 案頥 之 書頟 面 報 告佨 ,ā 隸 屬 於 基 督 教 民 主 聯 盟 ( Christlich-Demokratische<br />

Union ) 的 H. von Mangoldt 國 會 議 員鞬 ,ā 於 擔趃 任 主 要 委 員鞬 會 的 報<br />

告佨 人 時頗 ,ā 曾 經 以 聯 邦倳 國 會 參珰 議 院玽 的 立 場 ,ā 來 闡 明 基 本 法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制 憲赭 態躊<br />

度 。von Mangoldt 認狀 為 :ćĵ 雖 然 基 本 義 務珧 很 少 被 置 於 討玒 論 的 地 位 ,ā 但伽 是 這 是 對蹹 於<br />

殷頽 鑒 不 遠狚 的 歷趜 史 錯 誤狃 經 歷趜 ,ā 所 進 行 有 意 識訤 的 反 動珩 ( bewußte Reaktion );Ć 意 即佘 對蹹 於<br />

當 時頗 個鞄 人 身倧 陷 於 社 會 分 類詑 ( soziale Einordnung ) 必 然 性 之 預踣 想 ,ā 所 形侫 成 自 由 權 佐 壓<br />

迫 結 果 的 一 種牞 反 省 。 因 此 ,ā 於 起玠 草獵 撰 寫 個鞄 別低 基 本 權 佐 規 定 時頗 ,ā 此 種牞 歷趜 史 傷 痕 因 素獂 ,ā<br />

顯 然 發 生 了 決俩 定 性 的 影 響 117 。Ķ<br />

114 Y. Hangartner 認 為厉 :「 所 有 的 基 本岓 權 利 都 是半 有 限稧 制 的 ...。」「... 而 一 般 遵 守 法 律匛 之 義 務 或 法 服 從<br />

義 務 , 則 係 以层 緘 默 的 法 秩 序 為厉 基 礎 ...。」 參 閱 Y. Hangartner, Grundzüge des schweizerischen<br />

Staatsrechts, Bd. II, 1982, S. 58, 59,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br />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1019.<br />

115 Hasso Hofmann 反 對 此 種 看厶 法 , 因峴 為厉 基 於 基 本岓 義 務 方尣 針 性 的 特 徵郕 ( programmatisch Charakter ),<br />

基 本岓 義 務 不 會 成 文尠 化 於 憲 法 規 定 之 中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br />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 77.<br />

116<br />

參 閱 Richard Thoma, Die juristische Bedeutung der grundrechtlichen Sätze der deutschen Reichsverfassung<br />

im allgemeinen, in: H. C. Nipperdey( Hrsg. ), Die Grundrechte und Grundpflichten der<br />

Reichsverfassung, Bd. I, 1929, S. 1( 29 ), zit.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br />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1020.<br />

117<br />

引尙 自 Anlage zum Sten. Ber. der 9. Sitzung des Parlamentarischen Rates, Parl. Rat-Plenum, S. 6, zit.<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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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實蹴 際狽 上 於 基 本 法 起玠 草獵 當 時頗 ,ā 曾 嘗蹋 試 以 基 本 法 草獵 案頥 第 十 九 條 所 列 舉 的 基 本 義 務珧<br />

作伿 為 出 發 點 ,ā 來 建 構躬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上 的 基 礎 。 惟 最 終 此 一 企 圖蹙 ,ā 並 未 被 制<br />

憲赭 委 員鞬 會 所 採 納獉 。 但伽 是 如 同 前 述 一 直 強 調 的 信 念 ,ā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國 家韑 之 倫鞌 理 前 提<br />

是 無 爭 議 的 概 念 ,ā 因 為 以 自 由 主 義 建 立 的 自 由 法 治 國 憲赭 法 ,ā 其 存 續 必 然 是 倚靻 靠败 受<br />

憲赭 法 保 護 之 人 民 ,ā 基 於 某 種牞 內 在 義 務珧 行 為 所 支 持 。 換 言借 之 ,ā 憲赭 法 之 存 在 將 取 決俩 於 :ć<br />

自 由 民 主 之 基 本 秩猶 序侤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相 互 之 間 的 作伿 用 118 。<br />

1982 年 國 家韑 法 學赩 者 協 會 Konstanz 大 會 ,ā 學赩 者 Hasso Hofmann 於 其 專 題覹 報 告佨<br />

中 ,ā 曾 經 針玸 對蹹 此 問 題覹 提 供 了 出 色 的 看 法 :ćĵ 憲赭 法 國 的 自 由 ,ā 意 思 是 對蹹 於 個鞄 人 自 主<br />

的 保 證訥 。 而 此 一 自 由 的 憲赭 法 理 念 ,ā 涵 蓋犡 於 週 遭贈 的 人 彼 此 之 間 。 因 此 憲赭 法 國 的 自 由 ,ā<br />

係 個鞄 人 與犕 他 人 處 於 一 種牞 共 同 、 彼 此 、 與犕 相 對蹹 狀 態躊 的 自 由 。 換 言借 之 ,ā 憲赭 法 上 的 自 由 ,ā<br />

是 一 種牞 以 相 同 對蹹 待 方 式 為 基 礎 內 涵 的 自 由 。 所 以 ,ā 人 民 同 意 接 受 一 些 已 獲 肯 認狀<br />

的 、 重 要 的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 Unterlassungspflicht )、 忍侱 受 義 務珧 ( Duldungspflicht ) 與犕 給 付<br />

義 務珧 ( Leistungspflicht ),ā 本 是 一 種牞 責 任 必 然 性 的 結 果 。 此 一 職 責 ,ā 應 該 由 所 有 相<br />

互 受 社 會 契 約 拘 束俑 的 自 由 資 格頴 者 來 負 擔趃 ,ā 並 且 彼 此 相 對蹹 地 予 以 確 保 ,ā 以 及 進 而 建<br />

立 所 有 其 他 共 同 責 任 ( Gemeinschaftsaufgabe ) 之 義 務珧 履 行 。 119 Ķ<br />

貳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聯 繫訇 可 能獢<br />

當 然 ,ā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也 有 提 出 不 同 的 看 法 ,ā 認狀 為 在 基 本 法 文 本 中 所 蘊 含佳 的<br />

預踣 先 規 定 ( Vorgabe ),ā 應 該 無 例 外 的 含佳 有 ĵ 沒俯 有 直 接 可 適贅 用 或 可 執 行 的 國 民 義<br />

務珧 Ķ。 對蹹 此 ,ā 儘赊 管牤 基 本 義 務珧 現 實蹴 上 缺獌 少 直 接 性 的 效頒 力 120 ,ā 但伽 是 這 也 只 是 表 明 基 本<br />

法 未 將 基 本 義 務珧 語犾 句 ,ā 錨 定 於 憲赭 法 法 的 本 文 中 而 已 。 觀義 察蹸 此 種牞 不 同 的 看 法 ,ā 似 乎<br />

意 味 著 基 本 法 已 經 完侖 全 捨 棄 基 本 義 務珧 之 規 範 性 概 念 ,ā 因 此 可 能獢 並 不 是 一 種牞 正 確 的<br />

觀義 點 。 此 外 ,ā 雖 然 基 本 義 務珧 係 透 過跸 法 律 層 級獇 而 獲 致 其 具 體 內 容韕 ,ā 並 且 同 時頗 獲 得 其<br />

現 實蹴 性 的 具 體 責 任 121 ;Ć 不 過跸 針玸 對蹹 此 方 面 來 講 ,ā 立 法 者 所 建 構躬 的 具 體 責 任 ,ā 充 其 量<br />

不 過跸 是 將 憲赭 法 文 本 之 基 本 決俩 定 ,ā 加 以 現 實蹴 化 而 已 122 。 換 言借 之 ,ā 基 本 義 務珧 仍 然 是 藉<br />

nach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1020.<br />

118<br />

參 閱 Josef Isensee, Die verdrängten Grundpflichten des Bürgers, DÖV 1982, 609( 616 ); Theodor<br />

Maunz/ Reinhold Zippelius, Deutsches Staatsrecht: ein Studienbuch, 28. Aufl., 1991, S. 173.<br />

119<br />

引尙 自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74.<br />

120<br />

參 閱 Christoph Gusy,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gesetz, JZ 1982, 657( 658 ff. ); Herbert Bethge,<br />

Die verfassungsrechtliche Problematik der Grundpflichten, JA 1985, 249 ( 257 ); Otto Luchterhandt,<br />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br />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543 ff.<br />

121<br />

參 閱 Peter Badura,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DVBl. 1982, 861( 868 ).<br />

122<br />

參 見 BVerfGE 48, 127, 161.<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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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由 憲赭 法 來 證訥 明 自 己 的 身倧 分 ,ā 而 非 僅 將 基 本 義 務珧 認狀 為 係 立 法 者 的 形侫 成 自 由 範 疇觸 。 不<br />

過跸 ,ā 既 然 基 本 法 在 第 一 章 的 標 題覹 ,ā 僅 僅 使 用 了 ĵ 基 本 權 佐 Ķ 的 用 語犾 ,ā 如 果 在 理 解<br />

上 予 以 ĵ 威 瑪牅 化 Ķ( Weimarisierung ),ā 或 是 再 依 據赼 威 瑪牅 憲赭 法 的 ĵ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br />

義 務珧 Ķ 標 題覹 強 作伿 新 的 解 釋 ,ā 就 實蹴 定 憲赭 法 而 言借 ,ā 也 非 一 個鞄 恰 當 的 解 釋 態躊 度 。 就 此 而<br />

言借 ,ā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的 思 考 ,ā 理 應 採 取 審 慎 而 克佉 制 的 態躊 度 。<br />

因 此 ,ā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使 用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時頗 ,ā 採 取 一 種牞 高珉 度 克佉 制 的 解 釋 態躊<br />

度 ,ā 基 本 上 是 可 理 解 的 並 且 也 是 合 理 的 思 考 。 對蹹 此 ,ā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迄倮 今 僅 僅 於 憲赭<br />

法 條 文 中 ĵ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同 時頗 存 在 Ķ 時頗 ,ā 才 使 用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概 念 123 ,ā 例 如<br />

基 本 法 第 六 條 第 二 項 的 ĵ 父 母 權 佐 Ķ 與犕 ĵ 父 母 義 務珧 Ķ 交 疊 的 場 合 。 另 外 於 涉顎 及 一<br />

般獭 性 基 本 義 務珧 的 場 合 ,ā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則 採 取 一 種牞 例 外 的 解 釋 方 式 。 例 如 ,ā 將 憲赭 法<br />

忠 誠 義 務珧 僅 僅 指 涉顎 為 軍 人 的 範 疇觸 ,ā 企 圖蹙 運跮 用 此 種牞 論 述 方 式 ,ā 能獢 夠 和 一 般獭 性 基 本 義<br />

務珧 的 普 遍跹 性 加 以 絕 緣 124 。 而 此 一 解 釋 態躊 度 ,ā 亦 延 續 性 的 為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法 官 所 援<br />

用 ,ā 亦 即佘 著 眼 於 特顠 定 身倧 分 的 個鞄 人 ,ā 以 一 種牞 單 獨趸 判住 斷 的 視 域 ,ā 來 轉視 換 與犕 理 解 所 謂 的<br />

一 般獭 性 基 本 義 務珧 125 。<br />

依 上 述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的 看 法 ,ā 似 乎 是 將 基 本 義 務珧 的 表 徵 投俈 射韗 到 個鞄 人 來 做珔<br />

觀義 察蹸 ,ā 亦 即佘 以 ĵ 受 公 共 拘 束俑 的 個鞄 人 Ķ( gemeinschaftsgebundenes Individuum ) 126 ,ā<br />

作伿 為 理 解 憲赭 法 上 基 本 義 務珧 的 形侫 象 。 就 此 ,āVolkmar Götz 以 一 種牞 符 合 實蹴 際狽 的 態躊 度 強<br />

調 127 ,ā 基 本 法 將 屬 於 威 瑪牅 系倐 統 之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間 ,ā 所 具 有 的 對蹹 立 關詉 係 加<br />

以 廢 除珂 的 結 果 ,ā 顯 示 出 一 種牞 解 釋 的 可 能獢 性 :ć 導赫 致 憲赭 法 所 錨 定 基 本 權 佐 與犕 源 自 於 憲赭<br />

法 自 由 秩猶 序侤 原鞝 則 之 國 民 義 務珧 之 間 ,ā 將 產 生 某 種牞 關詉 聯 性 。 換 言借 之 ,ā 這 意 味 著 基 本 法<br />

的 內 容韕 ,ā 促 使 ĵ 作伿 為 憲赭 法 向 度 內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Ķ 與犕 ĵ 作伿 為 自 由 民 主 基 本 秩猶 序侤 核頤 心 之<br />

基 本 權 佐 Ķ 兩 者 之 間 ,ā 在 理 解 上 可 能獢 產 生 協 調 性 的 連 結 128 。<br />

根頨 據赼 Götz 此 種牞 觀義 點 ,ā 我侷 們靽 可 以 再 進 一 步俞 的 加 以 詮 釋 ,ā 首靫 先 由 形侫 式 的 憲赭 法 法<br />

出 發 作伿 為 解 釋 之 基 礎 ,ā 認狀 為 既 然 基 本 法 已 經 廢 除珂 了 威 瑪牅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的 章 節 ,ā 那倴<br />

麼猕 兩 者 從 形侫 式 上 而 觀義 並 不 存 在 著 平 行 性 。 其 次 ,ā 以 憲赭 法 結 構躬 的 框頦 架 性 與犕 解 釋 的 開<br />

放 性 ,ā 作伿 為 理 解 上 的 前 提 ,ā 而 認狀 為 憲赭 法 的 解 釋 不 可 拘 泥 於 形侫 式 的 規 範 語犾 句 ,ā 而 應<br />

該 由 規 範 語犾 句 之 中 探 尋 其 規 範 意 義 。 因 此 ,ā 基 本 義 務珧 之 理 念 必 然 以 某 種牞 原鞝 則 性 的<br />

123<br />

參 見 BVerfGE 59, 360, 376; 61, 358, 372.<br />

124<br />

參 見 BVerfGE 28, 36, 49.<br />

125<br />

參 見 BVerfGE 47, 34, 37.<br />

126<br />

參 見 BVerfGE 4, 7, 15 f.; 7, 377, 402 f.; 47, 327, 369; 50, 290, 353.<br />

127<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12.<br />

128<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1021.<br />

- 79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面 貌狍 ,ā 與犕 作伿 為 自 由 民 主 基 本 秩猶 序侤 核頤 心 的 基 本 權 佐 ,ā 產 生 某 種牞 聯 繫訇 關詉 係 。 也 就 是 說狄 ,ā<br />

探 尋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向 度 ,ā 其 實蹴 必 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有 著 密 切 的 關詉 聯 性 。<br />

參珰 、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之 安 置 命 題覹<br />

將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上 的 理 由 ,ā 建 立 於 基 本 權 佐 上 的 思 考 ,ā 其 實蹴 在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br />

法 院玽 早 期 的 判住 決俩 中 ,ā 就 已 經 描 述 了 此 種牞 結 合 關詉 係 。 如 果 以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的 措 辭訶 來<br />

講 ,ā 即佘 受 公 共 拘 束俑 的 、 社 會 拘 束俑 的 ĵ 基 本 法 上 的 人 類詑 圖蹙 像踽 Ķ( Menschenbild des<br />

Grundgesetzes )。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在 1954 年 7 月 20 日 的 判住 決俩 中 ,ā 即佘 闡 明 此 一<br />

概 念 :ćĵ 基 本 法 上 的 人 類詑 圖蹙 像踽 ,ā 並 非 顯 示 出 一 種牞 孤 立 的 、 不 受 拘 束俑 的 個鞄 人 形侫 象 ;Ć<br />

相 反 地 ,ā 基 本 法 已 經 確 定 了 個鞄 體 與犕 集 體 之 間 ,ā 於 公 共 聯 繫訇 與犕 公 共 拘 束俑 意 義 上 的 緊牸<br />

張 關詉 係 ,ā 就 此 並 未 侵 犯 人 的 內 在 價猜 值靹 ( Eigenwert )。 尤 其 從 基 本 法 第 一 條 、 第 二<br />

條 、 第 十 二 條 、 第 十 四 條 、 第 十 五 條 、 第 十 九 條 與犕 第 二 ○ő 條 的 整超 體 視 域 ( Gesamtsicht<br />

) 中 ,ā 可 以 得 出 此 一 結 論 。 129 Ķ<br />

其 後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的 判住 決俩 ,ā 對蹹 於 所 謂 人 類詑 圖蹙 像踽 的 看 法 ,ā 在 原鞝 則 上 僅 僅 少 數 存<br />

在 著 表 達跲 上 的 文 本 差韤 異 ( Formulierungsunterschiede ) 130 。 大 多 數 的 判住 決俩 均佾 遵 循 此 一<br />

早 期 憲赭 法 法 院玽 的 描 述 131 。 例 如 ,ā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在 一 個鞄 關詉 於 軍 事 國 防倸 的 判住 決俩 中<br />

認狀 為 :ćĵ 個鞄 人 在 基 本 法 上 的 保 護 請 求俠 ,ā 與犕 民 主 國 家韑 中 國 民 與犕 公 共 聯 繫訇 之 義 務珧 ,ā 兩<br />

者 之 間 的 相 互 滿軈 足倦 與犕 相 互 符 合 ,ā 將 有 助佔 於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的 維犁 護 132 。Ķ 學赩 者 Klaus Stern<br />

認狀 為 ,ā 觀義 察蹸 這 些 判住 決俩 的 說狄 明 ,ā 似 乎 顯 露 出 基 本 義 務珧 合 法 地 位 的 暗 示 133 。<br />

關詉 於 將 基 本 義 務珧 置 放 於 基 本 權 佐 上 的 思 考 ,ā 學赩 者 Hasso Hofmann 在 為 基 本 義<br />

務珧 作伿 憲赭 法 上 的 辯 護 時頗 ,ā 曾 明 確 的 指 出 :ćĵ 尤 其 從 法 律 上 所 顯 示 出 個鞄 人 與犕 土 地 的 社<br />

會 義 務珧 性 ,ā 其 共 同 憲赭 法 上 的 理 由 ,ā 並 非 是 由 一 種牞 合 憲赭 的 法 服 從 所 闡 明 之 義 務珧 ... 而<br />

是 由 主 觀義 權 佐 的 基 本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ā 其 背 後 的 社 會 法 治 國 決俩 定 所 推 導赫 出 來 的 相<br />

互 性 原鞝 則 ( Gegenseitigkeitsprinzip ),ā 以 及 基 本 法 第 三 條 所 推 導赫 出 來 的 一 般獭 平 等 原鞝<br />

則 ( allgemeiner Gleichheitsgrundsatz ),ā 作伿 為 其 憲赭 法 上 之 理 由 。 134 Ķ 此 一 看 法 ,ā 是<br />

以 具 體 的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作伿 為 依 據赼 ,ā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理 由 的 說狄 明 ,ā 雖 然 仍 具 有 一 定<br />

129<br />

參 見 BVerfGE 4, 7, 15 f.<br />

130<br />

參 見 BVerfGE 6, 389, 422; 12, 45, 51.<br />

131<br />

參 見 BVerfGE 27, 344, 351; 30, 1, 20; 32, 373,379; 65, 1, 44.<br />

132<br />

參 見 BVerfGE 48, 127, 161.<br />

133<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 S. 1024.<br />

134<br />

引尙 自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74 f.; 另屮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rechte, in: Josef Isensee/ Paul Kirchhof<br />

( Hrsg. ), Handbuch des Staat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V, 1992, § 114 Rn. 37.<br />

- 80 -


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的 抽 象 性 ,ā 但伽 是 在 論 證訥 上 不 失 為 一 個鞄 正 確 的 思 考 方 向 。 由 上 述 之 討玒 論 得 知 ,ā 基 本<br />

義 務珧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命 題覹 ,ā 必 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具 有 某 種牞 聯 繫訇 關詉 係 。 但伽 是 此 種牞 關詉 係 該 如<br />

何 將 以 詮 釋 ?Ĉ 則 是 一 個鞄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上 的 難詋 題覹 。 因 此 ,ā 尋 求俠 兩 者 之 間 相 類詑 似 的 特顠<br />

徵 ,ā 做珔 相 鄰贊 概 念 的 分 析 與犕 界 定 ,ā 或 許 能獢 夠 儘赊 可 能獢 正 確 地 理 解 兩 者 之 間 的 關詉 聯 。<br />

肆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br />

一 、 概 念 是 否佞 同 一 性 的 爭 論<br />

對蹹 此 ,ā 如 果 我侷 們靽 以 主 體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基 本 義 務珧 對蹹 於 義 務珧 載跩 體 而 言借 ,ā 具 有 一 種牞<br />

負 擔趃 的 性 質賭 。 倘鞆 若 ,ā 將 此 負 擔趃 與犕 權 佐 的 主 張 相 比 較跨 ,ā 似 乎 可 理 解 為 一 種牞 對蹹 於 權 佐<br />

的 ĵ 限 制 Ķ。 換 言借 之 ,ā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的 聯 繫訇 ,ā 可 能獢 在 於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br />

佐 限 制 兩 者 ,ā 是 否佞 為 相 似 之 概 念 ?Ĉ 亦 或 兩 者 由 於 指 涉顎 不 同 ,ā 根頨 本 不 能獢 相 提 並 論 ?Ĉ<br />

關詉 於 這 個鞄 問 題覹 ,ā 由 於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認狀 知 上 的 不 同 ,ā 可 能獢 會 產 生 極 大 的 爭 執 。<br />

倘鞆 若 在 出 發 點 上 否佞 定 規 範 性 的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ā 對蹹 於 這 個鞄 問 題覹 可 能獢 會 認狀 為 基 本<br />

權 佐 限 制 的 概 念 外 延 ,ā 已 然 包 含佳 了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概 念 ,ā 也 就 是 說狄 ,ā 其 實蹴 基 本 義 務珧 不<br />

需猀 要 存 在 ,ā 即佘 使 存 在 也 無 規 範 上 的 意 義 。 反 對蹹 意 見倝 則 認狀 為 ,ā 雖 然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br />

權 佐 限 制 概 念 ,ā 具 有 某 種牞 程 度 上 的 相 似 性 ,ā 但伽 是 作伿 為 憲赭 法 規 範 向 度 內 的 基 本 義<br />

務珧 ,ā 必 然 仍 保 有 其 獨趸 立 性 格頴 ,ā 兩 者 不 容韕 混 淆 。<br />

不 過跸 ,ā 即佘 使 承 認狀 基 本 義 務珧 具 有 獨趸 立 規 範 意 義 者 也 非 完侖 全 意 見倝 一 致 ,ā 有 的 意 見倝<br />

就 傾 向 將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解 構躬 來 觀義 察蹸 ,ā 並 且 賦 予 其 不 同 的 規 範 意 義 ,ā 也 就 是 意 味 著<br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ā 係 處 於 部 分 重 合 、 部 分 相 異 的 狀 態躊 。 由 於 這 些 爭 執 所<br />

產 生 的 論 述 ,ā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之 思 考 ,ā 具 有 重 要 之 意 義 ,ā 因 此 以 下 將<br />

歸 納獉 各 種牞 意 見倝 之 陳 述 進 行 分 析 ,ā 並 嘗蹋 試 提 出 正 反 意 見倝 對蹹 此 爭 論 的 盲 點 ,ā 以 提 供 本<br />

論 文 在 隨 後 的 章 節 中 ,ā 對蹹 此 問 題覹 思 考 的 論 據赼 。<br />

二 、 概 念 區珮 分 說狄 的 兩 個鞄 理 由<br />

( 一 ) 基 本 義 務珧 仍 具 有 獨趸 立 的 概 念 猅 域<br />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兩 者 ,ā 其 性 質賭 上 是 否佞 為 完侖 全 相 異 的 概 念 ?Ĉ 對蹹 於<br />

這 個鞄 爭 點 ,ā 學赩 者 Volkmar Götz 認狀 為 ,ā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本 質賭 在 於 :ć 使 人 民 負 擔趃 ĵ 憲赭 法 要<br />

- 8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求俠 之 公 益 上 的 義 務珧 貢 獻詿 Ķ 135 。 因 此 ,ā 他 認狀 為 憲赭 法 上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ā 並 非 產 生 於 基<br />

本 權 佐 之 限 制 的 概 念 。 換 言借 之 ,ā 兩 者 由 於 本 質賭 上 的 差韤 異 ,ā 不 可 能獢 以 相 同 的 概 念 來<br />

加 以 理 解 。<br />

但伽 是 對蹹 於 某 些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主 體 之 間 ,ā 所 產 生 的 負 擔趃 或 限 制 性 之 關詉 係 ,ā 該 如 何<br />

加 以 解 釋 ?Ĉ 對蹹 此 ,ā 學赩 者 D. Merten 提 出 了 說狄 明 136 ,ā 他 認狀 為 就 基 本 義 務珧 涉顎 入 基 本 權<br />

佐 限 制 之 範 圍 而 言借 ,ā 此 種牞 義 務珧 之 性 質賭 其 實蹴 是 一 種牞 ĵ 不 真猙 正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Ķ( unechte<br />

Grundpflicht )。 這 些 義 務珧 通 常 僅 僅 係 藉 由 憲赭 法 ,ā 來 說狄 明 一 種牞 特顠 別低 的 自 由 拘 束俑 或 是<br />

特顠 別低 的 自 由 限 制 之 概 念 。 反 之 ,ā 真猙 正 的 憲赭 法 直 接 義 務珧 ,ā 顯 而 易 見倝 地 應 該 理 解 為 各<br />

種牞 積 極 的 行 為 義 務珧 ( positive Verhaltenspflichten )。<br />

針玸 對蹹 這 個鞄 疑牉 問 ,ā 學赩 者 Rolf Stober 雖 然 認狀 為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法 律 保 留猈 、 法 律 限 制 之<br />

間 ,ā 的 確 具 有 某 種牞 程 度 上 的 相 似 性 ,ā 但伽 是 他 在 結 論 上 仍 然 承 認狀 所 謂 的 內 在 義 務珧 行<br />

為 ,ā 並 且 基 於 此 一 認狀 知 ,ā 推 導赫 出 所 謂 的 ĵ 真猙 正 基 本 義 務珧 Ķ( echte Grundpflicht )。<br />

Stober 進 一 步俞 將 此 種牞 義 務珧 定 位 為 ĵ 獨趸 立 之 憲赭 法 上 義 務珧 Ķ,ā 認狀 為 其 係 明 顯 的 以 及 可<br />

得 確 定 的 ,ā 並 且 其 所 產 生 之 作伿 用 並 非 僅 僅 限 制 基 本 權 佐 而 已 137 。<br />

學赩 者 Herbert Bethge 基 本 上 承 認狀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相 仿 ,ā 並 且 亦 具 有 某 種牞<br />

清 單 式 的 獨趸 立 性 138 。 因 此 ,ā 諸 如 所 謂 的 服 從 法 律 義 務珧 、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以 及 納獉 稅 義 務珧 等 ,ā<br />

氏 認狀 為 均佾 屬 於 現 代 民 主 國 家韑 合 理 存 在 前 提 下 ,ā 傳 統 的 國 民 義 務珧 。 不 過跸 ,ā 如 果 把便 所<br />

謂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ā 與犕 具 有 原鞝 則 性 的 、 不 受 限 制 性 的 、 被 保 障狼 性 的 基 本 自 由 範 圍 相 比<br />

較跨 ,ā 其 結 果 將 如 同 基 本 權 佐 之 限 制 概 念 一 樣 ,ā 解 釋 上 屬 於 一 種牞 對蹹 於 基 本 自 由 保 障狼<br />

範 圍 的 例 外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限 制 ,ā 保 留猈 了 此 種牞 憲赭 法 所 容韕 許 的<br />

特顠 殊頻 狀 況 139 。 但伽 是 Bethge 認狀 為 ,ā 所 謂 基 本 權 佐 之 限 制 所 涉顎 及 者 ,ā 通 常 僅 限 於 某<br />

種牞 忍侱 受 義 務珧 之 範 疇觸 。 至 於 所 謂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ā 他 認狀 為 大 體 上 可 以 理 解 為 :ć 除珂 了 前 述<br />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概 念 以 外 ,ā 面 對蹹 國 家韑 所 形侫 成 的 一 種牞 主 動珩 給 付 義 務珧 140 。 因 此 ,ā 觀義 察蹸<br />

Bethge 進 一 步俞 區珮 分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限 制 之 做珔 法 ,ā 顯 示 出 其 認狀 為 兩 者 在 本 質賭 上 仍<br />

135<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12 f.<br />

136<br />

參 閱 D. Merten, Grundpflichten im Verfassungssystem der BRD, BayVBl. 1978, 554( 557 f. ), zit.<br />

nach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65.<br />

137<br />

參 閱 Rolf Stober,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gesetz, 1979, S. 14, zit. nach Otto Luchterhandt,<br />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br />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65.<br />

138<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65.<br />

139<br />

參 閱 Herbert Bethge, Verfassungsrecht: eine Einführung für Wirtschafts- und Sozialwissenschaftler,<br />

Informatiker und Kulturwirte, 2001, S. 135.<br />

140 Ebd., S. 135.<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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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有 所 差韤 異 性 。<br />

( 二 )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的 規 範 功 能獢 差韤 異<br />

學赩 者 Volkmar Götz 認狀 為 ,ā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作伿 用 141 ,ā 主 要 係 引 導赫 各 種牞 不 同 自 由<br />

範 圍 、 法 益 與犕 公 益 相 互 之 間 ,ā 形侫 成 歸 屬 與犕 界 定 之 整超 合 142 。 透 過跸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概<br />

念 ,ā 顯 示 出 個鞄 人 自 由 之 範 疇觸 ,ā 應 該 是 一 種牞 經 由 憲赭 法 與犕 法 律 所 劃蹄 定 的 、 以 及 各 種牞 自<br />

由 彼 此 間 所 界 定 的 空 間 。 因 此 ,ā 此 一 整超 合 空 間 ,ā 明 確 的 顯 示 出 並 非 基 本 義 務珧 之 作伿<br />

用 對蹹 象 143 。 換 言借 之 ,ā 由 於 所 謂 的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ā 主 要 是 針玸 對蹹 功 能獢 、 自 由 範 圍 、 法<br />

益 與犕 其 他 公 共 福 祉 ,ā 彼 此 相 互 間 之 歸 屬 與犕 界 定 之 概 念 ,ā 而 此 種牞 規 範 意 義 顯 然 並 不<br />

是 基 本 義 務珧 的 課 題覹 。 倘鞆 若 認狀 為 基 本 權 限 制 之 概 念 ,ā 表 達跲 出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的 意 涵 ,ā<br />

恐韱 將 超 載跩 其 原鞝 本 概 念 之 外 延 範 圍 ,ā 而 形侫 成 恣韯 意 之 推 論 。<br />

學赩 者 Hasso Hofmann 認狀 為 ,ā 一 般獭 而 言借 基 本 義 務珧 總 會 導赫 致 個鞄 人 自 由 某 種牞 形侫 式 的<br />

限 制 ,ā 此 種牞 限 制 可 能獢 係 透 過跸 憲赭 法 直 接 性 之 拘 束俑 ,ā 可 能獢 係 間 接 性 的 透 過跸 法 律 來 限<br />

制 ,ā 亦 可 能獢 以 柔 性 法 ( soft law ) 之 方 式 ,ā 透 過跸 其 呼 籲翌 特顠 性 ( Appellcharakter ) 來 達跲 到<br />

限 制 之 目 的 144 。 由 於 法 規 範 體 系倐 在 概 念 化 觀義 點 發 展韙 之 下 ,ā 呈佤 現 規 範 用 語犾 之 抽 象 性<br />

格頴 ,ā 所 以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ā 在 法 律 效頒 果 上 其 實蹴 並 不 易 區珮 辨 。 因 此 倘鞆<br />

若 將 基 本 義 務珧 歸 屬 於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清 單 內 ,ā 其 實蹴 就 形侫 式 上 而 言借 ,ā 並 非 錯 誤狃 之 推<br />

論 。 此 外 ,ā 就 基 本 義 務珧 其 限 制 性 面 向 而 言借 ,ā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概 念 似 乎 可 以 作伿 為 其<br />

進 一 步俞 之 擴 張 意 義 。 因 此 ,āHofmann 認狀 為 ,ā 在 兩 者 形侫 式 關詉 係 上 ,ā 會 發 現 基 本 義 務珧<br />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間 的 平 行 性 ,ā 因 為 兩 者 的 結 果 均佾 指 涉顎 某 種牞 方 式 的 個鞄 人 自 由 限<br />

制 。 因 此 ,ā 將 基 本 義 務珧 置 於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內 ,ā 係 可 能獢 的 思 考 方 向 。 並 且 以 顛詓<br />

倒靼 的 解 釋 觀義 點 ,ā 將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理 解 為 :ć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擴 張 意 義 145 。 所 以 ,āHofmann<br />

明 確 的 表 示 ,ā 一 般獭 消顆 極 之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與犕 容韕 忍侱 義 務珧 ,ā 可 連 結 到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概 念<br />

上 ;Ć 反 之 ,ā 積 極 之 給 付 義 務珧 則 應 連 接 到 所 謂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概 念 。<br />

但伽 是 學赩 者 Otto Luchterhandt 認狀 為 146 ,ā 倘鞆 若 從 實蹴 質賭 面 向 觀義 察蹸 ,ā 其 實蹴 Hofmann<br />

141<br />

關 於 此 一 概 念 ,Konrad Hesse 認 為厉 , 基 本岓 權 利 之 界厢 限稧 , 係 指匸 基 本岓 權 利 保 障遷 之 憲 法 內 在峹 界厢 限稧 範<br />

圍酌 , 以层 及 法 律匛 上 之 限稧 制 與 基 本岓 權 利 之 緊 縮 , 關 於 其 意 義 , 參 閱 Konrad Hesse, Grundzüge des Verfassungsrechts<br />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18. Aufl., 1991, Rn. 308 f.<br />

142<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13.<br />

143 Ebd., S. 13.<br />

144<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76.<br />

145 Ebd., S. 76.<br />

146<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 83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與犕 Götz 係 持 相 同 之 看 法 。 也 就 是 說狄 均佾 在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間 ,ā 發 覺 明<br />

確 的 、 功 能獢 上 的 區珮 別低 。 此 外 ,ā 基 本 權 佐 之 行 使 ,ā 必 須 保 持 與犕 其 他 基 本 權 佐 主 體 適贅<br />

法 之 佐 益 ,ā 相 一 致 之 協 調 性 ;Ć 同 時頗 亦 應 保 持 與犕 國 家韑 適贅 法 之 佐 益 協 調 一 致 。 換 言借 之 ,ā<br />

基 本 權 佐 既 然 是 以 個鞄 人 自 由 為 出 發 點 ,ā 憲赭 法 對蹹 於 自 由 內 涵 界 定 與犕 其 行 使 空 間 之 限<br />

制 ,ā 必 然 也 是 以 個鞄 人 為 出 發 點 來 加 以 規 範 。 相 反 地 ,ā 由 特顠 定 之 公 益 目 標 所 推 導赫 而<br />

建 立 之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ā 若 是 以 個鞄 人 作伿 為 義 務珧 相 對蹹 人 ,ā 則 屬 鮮 見倝 之 規 定 ( Fremdbestimmung<br />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將 基 本 義 務珧 歸 入 憲赭 法 個鞄 別低 基 本 權 佐 規 定 之 內 ,ā 毋 寧蹱 僅<br />

為 例 外 之 情 形侫 。 例 如 基 本 法 第 六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之 父 母 義 務珧 147 。<br />

不 過跸 ,āHofmann 也 承 認狀 148 ,ā 當 大 多 數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一 種牞 獨趸 立 之 義 務珧 規 範 時頗 ,ā<br />

同 時頗 也 會 對蹹 於 若 干 基 本 權 佐 產 生 某 種牞 程 度 之 影 響 ,ā 而 這 些 基 本 權 佐 所 受 的 影 響 ,ā<br />

與犕 個鞄 別低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功 能獢 可 能獢 是 相 符 合 的 。 或 許 此 種牞 情 形侫 ,ā 既 非 理 解 為 基 本 權 佐 之<br />

限 制 ,ā 亦 非 理 解 為 一 種牞 規 範 性 自 由 之 制 度 化 ( Institutionalisierung )。 本 論 文 認狀 為<br />

Hofmann 由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之 角倞 度 ,ā 依 據赼 自 主 性 ( Selbständigkeit ) 的 標 準 ,ā 對蹹 各 種牞 基<br />

本 義 務珧 進 行 分 割 ,ā 並 嘗蹋 試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結 合 思 考 ,ā 其 實蹴 已 非 純獄 粹牯 站猺 在 概 念 區珮 分<br />

說狄 的 立 場 來 思 考 此 一 問 題覹 。 但伽 是 ,ā 倘鞆 若 從 分 割 之 結 果 觀義 察蹸 ,ā 其 似 仍 然 肯 定 一 種牞 具<br />

積 極 公 益 性 功 能獢 的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 就 這 一 點 而 言借 ,ā 明 確 的 顯 示 出 Hofmann 仍 然<br />

傾 向 支 持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區珮 分 的 基 本 立 場 149 。<br />

三 、 對蹹 於 概 念 區珮 分 說狄 的 批係 判住<br />

( 一 ) 區珮 分 說狄 未 擴 展韙 任 何 法 學赩 上 的 認狀 識訤<br />

特顠 別低 是 學赩 者 Hans. H. Klein 的 看 法 150 ,ā 氏 認狀 為 透 過跸 憲赭 法 本 身倧 與犕 法 律 規 定 所 為<br />

的 限 制 而 觀義 ,ā 所 謂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ā 可 能獢 僅 僅 涉顎 及 基 本 權 佐 保 障狼 之 自 由 的 限 制 層 面 而<br />

已 。 因 此 ,ā 堅 持 區珮 分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限 制 的 看 法 ,ā 並 無 必 要 。<br />

此 外 ,ā 學赩 者 Ernst-Wolfgang Böckenförde 認狀 為 151 ,ā 各 種牞 基 本 權 佐 併 列 之 現 象 ,ā<br />

若 轉視 換 至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層 面 上 觀義 察蹸 ,ā 似 乎 僅 顯 現 出 一 種牞 不 干 擾 義 務珧 ( Nichtstörungs-<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64.<br />

147<br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72.<br />

148 Ebd., S. 76.<br />

149<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64 f.<br />

150<br />

參 閱 Hans H. Klein, Über Grundpflichten, Der Staat 14, 1975, 153 ff., zit. nach ebd., S. 466.<br />

151<br />

參 閱 Ernst-Wolfgang Böckenförde, Diskussionsbeitrag, in: VVDStRL, H. 41, 1983, S. 115.<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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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pflicht ) 的 型 態躊 。 而 這 些 不 干 擾 義 務珧 ,ā 依 其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之 性 質賭 ,ā 似 應 屬 於 一 種牞 自<br />

然 力 的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類詑 型 。 因 此 ,ā 法 釋 義 學赩 上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之 存 在 ,ā 其 實蹴 並 沒俯 有<br />

存 在 的 實蹴 益 。 因 為 事 實蹴 上 ,ā 並 無 存 在 一 種牞 超 越 基 本 權 限 制 的 附 加 性 給 付 。<br />

Böckenförde 認狀 為 ,ā 區珮 分 說狄 並 未 提 供 我侷 們靽 任 何 法 學赩 上 之 認狀 識訤 ,ā 況 且 對蹹 此 大 部 分 之<br />

探 討玒 仍 停珐 留猈 於 評 論 式 的 觀義 察蹸 ,ā 充 其 量 僅 屬 一 種牞 憲赭 法 理 論 上 之 討玒 論 概 念 ( verfassungstheoretischer<br />

Diskussionsbegriff ) 152 。<br />

學赩 者 Bodo Pieroth 與犕 Bernhaed Schlink 則 認狀 為 153 ,ā 當 我侷 們靽 觀義 察蹸 基 本 權 佐 時頗 ,ā<br />

同 時頗 也 會 思 考 到 所 謂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問 題覹 。 這 樣 的 思 考 模 式 ,ā 主 要 係 認狀 為 基 本 權 佐 主<br />

體 所 擁赸 有 的 某 項 權 佐 ,ā 必 然 與犕 另 一 個鞄 基 本 權 主 體 的 某 項 義 務珧 ,ā 取 得 相 一 致 的 符 合<br />

性 。 因 此 ,ā 如 果 依 照 這 種牞 觀義 點 思 考 ,ā 則 國 家韑 、 憲赭 法 對蹹 第 三 人 效頒 力 範 圍 內 之 私倌 人 甚<br />

至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受 拘 束俑 之 部 分 ,ā 均佾 可 能獢 毫 無 限 制 的 被 解 釋 為 屬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負 擔趃<br />

主 體 。 但伽 是 由 於 此 種牞 推 論 過跸 程 ,ā 在 方 法 論 上 並 不 夠 嚴詫 謹覊 ,ā 其 只 不 過跸 是 運跮 用 左 右 顛詓<br />

倒靼 的 ( seitenverkehrt ) 方 式 ,ā 再 度 呈佤 現 出 已 知 的 相 關詉 基 本 權 佐 問 題覹 而 已 。 換 言借 之 ,ā<br />

並 未 擴 展韙 任 何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法 認狀 識訤 。<br />

( 二 ) 基 本 權 限 制 概 念 之 規 範 功 能獢 涵 蓋犡 基 本 義 務珧<br />

以 基 本 法 為 例 ,ā 基 本 法 第 六 條 第 二 項 第 一 句 規 定 :ćĵ 扶侼 養 與犕 教 育倘 子 女 為 父 母<br />

之 自 然 權 佐 ,ā 亦 為 其 至 高珉 義 務珧 。Ķ 其 規 範 意 義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ā 似 乎 對蹹 於 所 謂 基 本<br />

義 務珧 之 觀義 點 ,ā 提 供 了 一 項 憲赭 法 上 之 依 據赼 :ć 將 對蹹 於 子 女 的 扶侼 養 與犕 教 育倘 ,ā 作伿 為 父 母 之<br />

權 佐 以 及 義 務珧 。 並 且 觀義 察蹸 本 條 立 法 形侫 式 ,ā 似 乎 是 將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兩 者 ,ā 等<br />

同 的 置 於 同 一 個鞄 面 向 上 思 考 。 但伽 是 ,ā 復 觀義 察蹸 同 條 第 二 項 第 二 句 :ćĵ 其 行 使 應 受 國<br />

家韑 監牐 督 。Ķ 基 本 法 制 定 者 卻 於 義 務珧 之 履 行 上 ,ā 添 入 了 國 家韑 作伿 為 控 制 者 的 語犾 句 。<br />

因 此 ,ā 學赩 者 Bodo Pieroth 與犕 Bernhaed Schlink 認狀 為 ,ā 這 明 確 的 指 出 從 基 本 法<br />

第 六 條 第 二 項 之 規 定 中 ,ā 僅 僅 只 獲 得 一 種牞 暗 示 :ć 關詉 於 父 母 之 基 本 權 佐 受 國 家韑 限 制<br />

之 可 能獢 性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基 本 法 第 六 條 第 二 項 之 作伿 用 ,ā 僅 係 賦 予 國 家韑 守 衛 者 之 地 位 ,ā<br />

從 事 監牐 督 、 控 制 之 功 能獢 。 並 且 將 所 謂 的 父 母 義 務珧 ,ā 限 定 在 法 律 之 範 疇觸 內 ,ā 予 以 現<br />

實蹴 化 而 已 154 。 此 種牞 現 實蹴 化 之 功 能獢 亦 適贅 用 於 其 他 的 義 務珧 種牞 類詑 。 例 如 基 本 法 第 五 條 第<br />

三 項 第 二 句 ,ā 所 規 定 的 講 學赩 自 由 之 憲赭 法 忠 誠 條 款 ;Ć 以 及 基 本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二 項 ,ā<br />

賦 予 財 產 權 主 體 承 擔趃 之 公 益 用 語犾 。<br />

152 Ebd., S. 116.<br />

153<br />

參 閱 Bodo Pieroth/ Bernhard Schlink, Staatsrecht II: Grundrechte, 13. Aufl., 1997, Rn. 192.<br />

154 Ebd., Rn. 193.<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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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但伽 是 重 點 在 於 ,ā 只 要 國 家韑 尚 未 對蹹 這 些 義 務珧 加 以 現 實蹴 化 ,ā 這 些 義 務珧 就 無 法 發 揮<br />

法 律 上 的 作伿 用 。 至 於 ,ā 某 些 未 明 示 於 憲赭 法 本 文 之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例 如 納獉 稅 義 務珧 、 服 從<br />

155<br />

義 務珧 以 及 義 務珧 教 育倘 等 ,ā 即佘 使 這 些 義 務珧 群 構躬 成 國 家韑 之 存 立 前 提 ,ā 但伽 是 仍 然 需猀 要 經<br />

由 立 法 者 加 以 引 導赫 與犕 安 排 。 由 於 立 法 者 之 形侫 塑 ,ā 促 使 這 些 義 務珧 將 不 僅 僅 只 是 對蹹 照<br />

於 基 本 權 佐 之 基 本 義 務珧 而 已 ,ā 而 且 如 同 所 有 其 他 法 律 上 所 負 擔趃 之 義 務珧 一 樣 ,ā 具 有<br />

一 種牞 承 擔趃 義 務珧 之 限 制 性 質賭 。 總 之 ,āPieroth 與犕 Schlink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之 用 語犾 是 質賭 疑牉 的 ,ā<br />

認狀 為 其 並 非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立 於 同 一 個鞄 憲赭 法 層 次 來 討玒 論 ,ā 因 為 基 本 義 務珧 仍 然 需猀 藉 由 立<br />

法 者 使 之 現 實蹴 化 。 換 言借 之 ,ā 即佘 使 透 過跸 ĵ 基 本 義 務珧 Ķ 這 樣 的 用 語犾 ,ā 也 無 法 增猹 強 其 原鞝<br />

本 之 功 能獢 156 ,ā 或 者 擴 展韙 我侷 們靽 於 基 本 權 佐 之 外 的 法 認狀 識訤 。 換 言借 之 ,ā 所 謂 之 基 本 義 務珧<br />

其 實蹴 已 為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概 念 所 包 攝 。<br />

伍 、 關詉 於 對蹹 立 意 見倝 的 思 考 與犕 解 決俩 途 徑韬<br />

基 本 上 反 對蹹 概 念 區珮 分 說狄 的 學赩 者 認狀 為 ,ā 此 種牞 釋 義 學赩 上 區珮 分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br />

限 制 之 做珔 法 ,ā 並 無 堅 強 之 理 由 ,ā 而 且 也 無 實蹴 益 。 這 其 中 多 少 隱 含佳 有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br />

清 單 的 疑牉 慮 。 學赩 者 Otto Luchterhandt 認狀 為 157 ,ā 反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之 存 在 ,ā 其 實蹴 也<br />

會 產 生 某 種牞 程 度 的 弊躄 害韐 。 因 為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兩 者 之 間 ,ā 本 具 有 顯 著 地<br />

價猜 值靹 差韤 異 性 。 倘鞆 若 認狀 為 兩 者 並 無 區珮 分 ,ā 則 可 能獢 經 由 賦 予 其 相 同 外 部 地 位 之 緣 故 ,ā<br />

而 逐 漸軌 模 糊 其 應 然 之 界 限 。 此 外 ,ā 若 就 長 遠狚 之 觀義 點 而 言借 ,ā 此 一 發 展韙 ,ā 反 而 可 能獢 形侫<br />

成 國 民 自 由 之 實蹴 質賭 喪 失 。<br />

觀義 察蹸 區珮 分 說狄 的 基 本 觀義 點 ,ā 係 傾 向 承 認狀 基 本 義 務珧 ,ā 在 憲赭 法 上 具 有 某 種牞 清 單 之 獨趸<br />

立 性 。 而 在 解 釋 上 ,ā 多 數 學赩 者 亦 承 認狀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間 ,ā 存 在 著 某 種牞<br />

明 確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 。 但伽 是 ,ā 區珮 分 說狄 認狀 為 倘鞆 若 將 這 兩 個鞄 概 念 徹躇 底 的 視 為 相 同 ,ā 則 是 不<br />

洽 當 的 做珔 法 。 換 言借 之 ,ā 一 般獭 的 看 法 與犕 威 瑪牅 國 家韑 法 理 論 相 仿 ,ā 係 朝 向 一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br />

清 單 之 概 念 發 展韙 。 但伽 是 區珮 分 說狄 與犕 威 瑪牅 國 家韑 法 理 論 不 同 者 ,ā 係 將 此 一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概<br />

念 ,ā 建 立 在 獨趸 立 的 、 標 準 化 的 、 公 益 需猀 求俠 的 以 及 憲赭 法 上 的 個鞄 人 的 行 為 義 務珧 之 上 158 。<br />

因 此 ,ā 某 種牞 單 純獄 道跰 德 上 或 倫鞌 理 學赩 上 之 義 務珧 ,ā 或 者 所 謂 憲赭 法 上 的 期 待<br />

155<br />

德郔 國 關 於 義 務 教 育 係 規 定 於 邦 憲 法 , 因峴 為厉 教 育 屬 於 邦 之 文尠 化 邀 域 ( Kultusbereich ) 事 項 , 參 閱<br />

Herbert Bethge, Verfassungsrecht: eine Einführung für Wirtschafts- und Sozialwissenschaftler, Informatiker<br />

und Kulturwirte, 2001, S. 136.<br />

156<br />

參 閱 Bodo Pieroth/ Bernhard Schlink, Staatsrecht II: Grundrechte, 13. Aufl., 1997, Rn. 194.<br />

157<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66.<br />

158 Ebd., S. 467.<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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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 Verfassungserwartung ) 159 ,ā 應 該 與犕 作伿 為 法 律 上 行 為 義 務珧 之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ā 嚴詫 格頴<br />

地 加 以 區珮 別低 。<br />

可 是 依 前 述 區珮 分 說狄 之 討玒 論 ,ā 並 未 進 行 充 足倦 的 論 證訥 過跸 程 ,ā 即佘 得 出 結 論 。 就 此 點<br />

而 言借 ,ā 對蹹 立 意 見倝 所 謂 無 法 提 供 法 學赩 上 認狀 識訤 之 批係 判住 ,ā 並 非 無 據赼 。 因 此 ,ā 對蹹 於 基 本 義<br />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ā 這 兩 個鞄 的 憲赭 法 上 應 然 價猜 值靹 之 歸 屬 ,ā 似 乎 應 該 從 其 具 體 表 現 方<br />

式 上 來 進 行 探 討玒 。 藉 此 ,ā 或 許 可 以 獲 致 一 個鞄 較跨 準 確 之 圖蹙 像踽 ,ā 以 及 較跨 正 確 的 認狀 識訤 基<br />

礎 。 因 為 理 論 上 而 言借 ,ā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概 念 與犕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具 一 致 性 ,ā 並 且 各 種牞<br />

基 本 義 務珧 本 係 處 於 概 括 概 念 之 行 為 之 中 160 。 因 此 ,ā 依 據赼 各 種牞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所<br />

具 有 之 行 為 傾 向 ( Verhaltensrichtung ),ā 與犕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之 行 為 傾 向 ,ā 進 行 分 析 檢<br />

討玒 ,ā 或 許 更俐 能獢 較跨 準 確 的 理 解 其 間 之 關詉 係 。<br />

不 過跸 ,ā 特顠 別低 應 予 指 出 的 是 ,ā 面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ā 在 概 念 上 是 否佞 同<br />

一 之 爭 論 ,ā 或 許 區珮 分 說狄 與犕 反 對蹹 區珮 分 說狄 的 學赩 者 ,ā 都 未 正 確 的 理 解 此 一 問 題覹 法 學赩 方 法<br />

論 上 的 意 義 。 也 就 是 說狄 ,ā 雙覯 方 將 爭 論 之 基 礎 都 建 立 在 特顠 徵 與犕 外 延 之 探 討玒 ,ā 而 忽 略<br />

了 概 念 本 身倧 所 隱 涵 的 思 考 侷 限 性 。 對蹹 此 ,ā 學赩 者 Peter Badura 的 看 法 ,ā 代 表 著 對蹹 此<br />

問 題覹 深 刻 的 認狀 識訤 。Badura 將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一 種牞 概 括 概 念 ( Oberbegriff ) 來 理 解 161 ,ā<br />

其 認狀 為 基 本 義 務珧 ĵ 不 是 歸 入 作伿 為 獨趸 立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ā 就 是 歸 入 作伿 為 對蹹 於 基 本 權 佐 自<br />

由 拘 束俑 之 保 留猈 Ķ 162 。 至 於 ,ā 究倏 竟 基 本 義 務珧 屬 於 獨趸 立 之 義 務珧 規 範 ?Ĉ 或 者 屬 於 非 獨趸 立<br />

之 義 務珧 保 留猈 ?ĈBadura 並 未 以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的 角倞 度 來 看 待 此 一 問 題覹 ,ā 而 是 從 憲赭 法 政<br />

治 性 之 目 的 規 定 ( Zielsetzung ) 的 角倞 度 ,ā 來 尋 求俠 其 存 在 之 合 理 性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基 本<br />

義 務珧 之 存 在 ,ā 除珂 了 防倸 止 人 們靽 對蹹 於 個鞄 人 主 義 基 本 權 佐 之 誤狃 解 之 外 ,ā 也 具 有 強 調 社 會<br />

國 理 念 之 功 能獢 163 。 換 句 話 說狄 ,ā 雖 然 在 理 解 上 仍 然 是 將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ā<br />

當 作伿 兩 種牞 規 範 體 系倐 來 思 考 ,ā 但伽 是 卻 也 明 確 的 表 達跲 出 此 一 難詋 題覹 之 解 決俩 ,ā 並 無 法 藉 由<br />

邏 輯 上 的 概 念 分 析 獲 致 。 關詉 於 這 個鞄 問 題覹 ,ā 本 論 文 將 於 第 四 章 ,ā 嘗蹋 試 以 法 學赩 方 法 論<br />

上 的 分 析 進 行 論 證訥 。 期 盼 能獢 夠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規 範 定 位 ,ā 提 供 論 證訥 上 合<br />

理 的 說狄 明 。<br />

159<br />

此 種 憲 法 上 之 期醸 待匙 , 例 如崇 憲 法 愛 國 主尾 義 ( Verfassungspatriotismus ), 參 閱 Herbert Bethge, Verfassungsrecht:<br />

eine Einführung für Wirtschafts- und Sozialwissenschaftler, Informatiker und Kulturwirte,<br />

2001, S. 135.<br />

160<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67.<br />

161<br />

類 似 看厶 法 參 閱 Alexander Hollerbach, Diskussionsbeitrag, in: VVDStRL, H. 41, 1983, S. 127 f.<br />

162<br />

參 閱 Peter Badura,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DVBl. 1982, 861( 868 ).<br />

163<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66.<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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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第 六 節 本 章 結 論<br />

憲赭 法 發 展韙 史 的 觀義 點 ,ā 就 是 以 一 種牞 規 範 辯 證訥 關詉 係 為 基 礎 的 動珩 態躊 觀義 點 。 因 此 ,ā 在<br />

思 考 上 並 不 拘 泥 於 法 規 範 邏 輯 上 推 論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在 兩 個鞄 對蹹 立 面 向 的 概 念 ,ā 進 入<br />

辯 證訥 關詉 係 的 論 辯 之 前 ,ā 避 免佊 以 一 種牞 發 生 史 的 觀義 點 ,ā 充 當 作伿 為 憲赭 法 基 本 決俩 定 的 唯 一<br />

依 據赼 。 以 基 本 權 佐 作伿 為 憲赭 法 規 範 體 系倐 基 礎 ,ā 是 現 代 民 主 國 家韑 憲赭 法 的 典 範 ,ā 是 故 基<br />

本 義 務珧 之 理 念 ,ā 在 憲赭 法 規 範 地 位 上 的 式 微 ,ā 其 實蹴 是 不 言借 而 喻 的 。 但伽 是 此 種牞 憲赭 政 自<br />

由 主 義 的 觀義 點 ,ā 預踣 設 個鞄 人 可 以 與犕 歷趜 史 所 附 帶 的 特顠 性 以 及 價猜 值靹 觀義 完侖 全 脫 離覭 ,ā 並 且 不<br />

用 考 慮 社 群 化 社 會 對蹹 於 個鞄 人 在 社 會 中 地 位 的 重 要 性 ,ā 也 忽 略 了 其 對蹹 道跰 德 、 政 治 理<br />

念 與犕 價猜 值靹 判住 斷 的 影 響 。 基 本 法 制 定 者 放 棄 義 務珧 理 念 與犕 憲赭 法 規 範 體 系倐 聯 繫訇 的 做珔 法 ,ā<br />

並 不 符 合 憲赭 法 發 展韙 史 的 軌 跡 。 因 此 徒韫 以 基 本 法 發 生 史 的 觀義 點 ,ā 解 讀 為 基 本 法 已 經<br />

終 結 了 基 本 義 務珧 ,ā 其 實蹴 是 刻 意 漠軃 視 百 年 來 德 國 思 想 界 ,ā 乃 至 於 忽 略 當 代 對蹹 於 自 由<br />

主 義 與犕 社 群 主 義 激趦 烈顝 論 戰赶 的 做珔 法 。 所 以 ,ā 作伿 為 憲赭 法 倫鞌 理 前 提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ā 仍 然 應<br />

該 在 憲赭 法 層 級獇 上 給 予 明 確 的 定 位 ,ā 以 避 免佊 由 於 規 範 層 級獇 的 模 糊 性 ,ā 造 成 以 法 律 層<br />

級獇 逾跻 越 至 憲赭 法 層 級獇 ,ā 形侫 成 規 範 體 系倐 之 混 亂 。 質賭 言借 之 ,ā 問 題覹 的 焦 點 將 在 於 :ć 作伿 為 憲赭<br />

法 向 度 內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ā 其 憲赭 法 上 的 規 範 定 位 是 什 麼猕 ?Ĉ<br />

首靫 先 ,ā 基 本 義 務珧 理 念 雖 然 是 憲赭 法 之 倫鞌 理 前 提 ,ā 但伽 是 此 並 無 法 提 供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br />

為 獨趸 立 規 範 概 念 的 整超 全 說狄 明 。 換 言借 之 ,ā 基 本 義 務珧 是 否佞 純獄 然 為 獨趸 立 性 概 念 ?Ĉ 猄 有 疑牉<br />

問 。 依 此 ,ā 可 再 追玭 問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兩 者 ,ā 是 否佞 具 非 同 一 性 ?Ĉ 恐韱 怕 也 非 絕 對蹹<br />

肯 定 的 看 法 。 由 於 一 個鞄 人 所 處 的 環 境蹜 必 然 提 供 了 某 種牞 道跰 德 價猜 值靹 取 向 ,ā 並 且 是 一 個鞄<br />

未 經 人 們靽 選 擇赾 的 不 同 層 次 的 道跰 德 框頦 架 ,ā 理 想 式 自 由 主 義 者 宣 稱牟 人 可 以 自 由 創 立 自<br />

己 的 道跰 德 觀義 ,ā 但伽 是 此 一 理 想 卻 無 法 反 應 我侷 們靽 實蹴 際狽 生 活 中 的 道跰 德 經 驗 。 質賭 言借 之 ,ā 承<br />

認狀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非 同 一 性 思 考 ,ā 並 且 以 基 本 權 佐 之 保 障狼 作伿 為 理 由 的 論 述 ,ā<br />

其 實蹴 是 把便 每俟 個鞄 人 預踣 設 為 孤 立 的 個鞄 體 ,ā 並 且 逸 脫 所 有 的 社 會 身倧 分 ,ā 以 及 割 離覭 附 隨 歷趜<br />

史 而 來 的 特顠 性 與犕 價猜 值靹 觀義 的 思 考 。 但伽 是 ,ā 基 本 義 務珧 在 以 基 本 權 佐 為 核頤 心 的 規 範 體 系倐<br />

中 ,ā 必 然 呈佤 現 出 實蹴 證訥 化 的 困佷 境蹜 。 質賭 言借 之 ,ā 僅 理 念 上 承 認狀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憲赭 法 之 倫鞌 理<br />

前 提 是 不 夠 的 ,ā 如 何 在 憲赭 法 上 安 置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ā 才 是 正 確 的 思 考 方 向 。<br />

本 章 藉 由 ĵ 基 本 義 務珧 主 觀義 性 Ķ 這 條 脈獡 絡 分 析 ,ā 推 導赫 出 ĵ 基 本 義 務珧 本 質賭 Ķ 的 思<br />

考 方 向 ,ā 也 就 是 說狄 由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主 觀義 範 圍 的 決俩 定 ,ā 事 實蹴 上 並 無 法 透 過跸 國 籍 因 素獂 來<br />

判住 斷 。 因 此 ,ā 重 點 應 該 轉視 移 為 :ć 負 擔趃 基 本 義 務珧 的 理 由 為 何 ?Ĉ 亦 即佘 探 尋 基 本 義 務珧 在<br />

憲赭 法 上 的 正 當 性 基 礎 ,ā 成 為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定 位 最 關詉 鍵 的 問 題覹 。 至 於 企 圖蹙 從 單 一 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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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基 本 義 務 的 憲 法 規 範 定 位<br />

以 及 上 位 的 憲赭 法 規 範 意 義 中 ,ā 嘗蹋 試 賦 予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上 理 由 的 思 考 ,ā 其 實蹴 是 空 洞<br />

的 描 述 過跸 程 。 因 此 ,ā 應 該 藉 由 基 本 權 佐 本 身倧 作伿 為 思 考 的 標 的 ,ā 也 就 是 說狄 ,ā 基 本 義<br />

務珧 之 規 範 定 位 必 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具 有 某 種牞 聯 繫訇 關詉 係 。 本 論 文 更俐 藉 由 基 本 義 務珧 類詑 型 化<br />

的 實蹴 驗 ,ā 證訥 明 倘鞆 若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間 ,ā 其 聯 繫訇 關詉 係 不 能獢 加 以 釐覝 清 的 話 ,ā 那倴<br />

麼猕 所 謂 的 類詑 型 化 將 不 具 任 何 意 義 。 因 為 從 本 論 文 所 討玒 論 的 類詑 型 化 模 型 中 ,ā 似 乎 只<br />

體 會 到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價猜 值靹 性 ,ā 卻 無 法 理 解 其 規 範 性 。<br />

是 故 ,ā 尋 求俠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兩 者 相 類詑 似 的 特顠 徵 ,ā 做珔 相 鄰贊 概 念 的 分 析 與犕 界<br />

定 ,ā 或 許 能獢 夠 儘赊 可 能獢 正 確 地 理 解 兩 者 之 關詉 聯 。 對蹹 此 ,ā 如 果 我侷 們靽 以 主 體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br />

基 本 義 務珧 對蹹 於 義 務珧 載跩 體 之 負 擔趃 ,ā 與犕 權 佐 的 主 張 相 比 較跨 ,ā 似 乎 可 理 解 為 一 種牞 對蹹 於 權<br />

佐 的 ĵ 限 制 Ķ。 換 言借 之 ,ā 重 點 在 於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兩 者 ,ā 是 否佞 為 相 同 或<br />

相 似 之 概 念 ?Ĉ 亦 或 兩 者 由 於 指 涉顎 不 同 ,ā 根頨 本 不 能獢 相 提 並 論 ?Ĉ 關詉 於 此 一 問 題覹 ,ā 於 德<br />

國 學赩 界 產 生 了 極 富 意 義 的 爭 論 。 分 析 正 反 意 見倝 的 論 點 ,ā 發 現 均佾 未 並 未 進 行 充 足倦 的<br />

論 證訥 過跸 程 ,ā 即佘 得 出 結 論 。 此 外 ,ā 正 反 意 見倝 均佾 將 爭 論 之 基 礎 ,ā 建 立 在 特顠 徵 與犕 外 延 上<br />

的 探 討玒 ,ā 而 忽 略 了 概 念 本 身倧 所 隱 涵 的 侷 限 性 。 質賭 言借 之 ,ā 此 一 難詋 題覹 之 解 決俩 ,ā 並 無 法<br />

藉 由 邏 輯 上 的 概 念 分 析 獲 致 ,ā 而 應 該 借靺 助佔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的 思 考 。 因 此 ,ā 對蹹 於 基 本<br />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ā 這 兩 個鞄 的 憲赭 法 上 應 然 價猜 值靹 之 歸 屬 ,ā 似 乎 應 該 從 其 具 體 表 現<br />

方 式 上 來 進 行 探 討玒 。 亦 即佘 ,ā 分 別低 檢 視 各 種牞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所 具 有 之 行 為 傾 向 ,ā<br />

以 及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之 行 為 傾 向 ,ā 然 後 進 行 分 析 檢 討玒 ,ā 或 許 更俐 能獢 較跨 準 確 的 理 解 其 間<br />

之 關詉 係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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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 90 -


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第 四 章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的 典 範 轉視 移<br />

第 一 節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規 範 體 系倐 中 的 辯 證訥 關詉 係<br />

檢 視 本 論 文 第 三 章 關詉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的 討玒 論 ,ā 筆 者 發 現 基 本 義 務珧 規<br />

範 概 念 、 實蹴 證訥 化 與犕 類詑 型 化 上 所 面 臨 的 困佷 境蹜 ,ā 主 要 的 根頨 源 指 向 基 本 義 務珧 其 憲赭 法 上 正<br />

當 性 的 探 討玒 ,ā 亦 即佘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理 由 的 探 尋 。 對蹹 此 ,ā 本 論 文 初 步俞 認狀 為 基 本 義<br />

務珧 似 乎 與犕 基 本 權 佐 ,ā 存 在 著 某 種牞 憲赭 法 意 義 上 的 牽 連 關詉 係 。 尤 其 ,ā 在 這 兩 個鞄 概 念 之<br />

間 ,ā 顯 示 出 一 種牞 相 似 性 與犕 差韤 異 性 結 合 的 動珩 態躊 辯 證訥 現 象 。 就 這 一 點 而 觀義 ,ā 我侷 們靽 從 德<br />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對蹹 此 爭 論 的 發 展韙 ,ā 似 乎 可 以 發 現 一 個鞄 結 果 :ć 固 然 肯 認狀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br />

本 權 佐 存 在 著 某 種牞 辯 證訥 關詉 係 ,ā 但伽 是 卻 沒俯 有 進 一 步俞 思 考 新 的 統 一 過跸 程 ,ā 因 此 並 無 法<br />

透 過跸 矛 盾 對蹹 立 的 融 合 ,ā 而 進 入 一 個鞄 更俐 高珉 的 認狀 識訤 層 面 。<br />

更俐 確 切 地 說狄 ,ā 雖 然 大 部 分 學赩 說狄 的 論 述 ,ā 已 經 意 識訤 到 基 本 義 務珧 可 能獢 作伿 為 基 本 權<br />

佐 的 反 題覹 ( Antithese ),ā 但伽 是 卻 忽 略 了 如 何 在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之 中 ,ā 重 新 來<br />

形侫 塑 基 本 義 務珧 之 規 範 定 位 上 的 形侫 象 。 質賭 言借 之 ,ā 忽 略 將 這 兩 個鞄 命 題覹 進 行 彼 此 之 間 辯<br />

證訥 作伿 用 的 分 析 ,ā 以 進 一 步俞 達跲 成 綜牴 合 性 、 統 一 性 的 合 題覹 ( Synthese )。 誠 如 德 國 憲赭 法<br />

學赩 者 Micael Sachs 的 看 法 :ćĵ 對蹹 德 國 基 本 法 而 言借 ,ā 儘赊 管牤 某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思 想 的 復 興 ,ā<br />

仍 然 無 法 改俌 變 基 本 法 係 以 個鞄 人 基 本 權 佐 優 位 ,ā 作伿 為 其 規 範 體 系倐 上 的 信 念 。 因 此 所<br />

謂 的 個鞄 人 性 義 務珧 ,ā 可 能獢 係 由 法 律 依 照 不 同 的 公 益 觀義 點 所 建 立 ,ā 以 作伿 為 對蹹 於 基 本 權<br />

佐 合 法 必 要 的 限 制 。 1 ĶSachs 此 一 看 法 ,ā 將 問 題覹 意 識訤 導赫 向 一 種牞 辯 證訥 過跸 程 的 思 考 ,ā<br />

原鞝 則 上 描 繪訋 了 對蹹 此 問 題覹 可 能獢 的 解 決俩 圖蹙 像踽 。 不 過跸 ,ā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兩<br />

者 ,ā 其 相 互 間 辯 證訥 過跸 程 與犕 辯 證訥 結 果 之 證訥 成 ( begründen ) 2 ,ā 均佾 應 更俐 進 一 步俞 以 合 理 的<br />

論 證訥 方 式 予 以 證訥 立 ,ā 並 且 在 憲赭 法 規 範 意 義 上 作伿 出 界 定 。<br />

因 此 ,ā 本 論 文 在 討玒 論 的 流 程 上 ,ā 首靫 先 擬 藉 由 對蹹 於 義 務珧 、 權 佐 以 及 國 家韑 權 力 的<br />

分 析 ,ā 嘗蹋 試 在 法 規 範 之 意 義 下 ,ā 釐覝 清 其 間 的 相 互 作伿 用 關詉 係 。 並 且 將 分 析 的 結 論 ,ā<br />

1<br />

引尙 自 Michael Sachs,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Vor Art. 1<br />

Rn. 59.<br />

2<br />

在峹 法 論 證 理 論 中 , 論 證 ( Argumentation ) 是半 核 心尚 概 念 , 所 謂 論 證 就酧 是半 舉 出屒 理 由岩 ( begründen ) 以层 支尟<br />

持匵 某協 種 主尾 張 或 判 斷 , 並 且尼 由岩 於 是半 對 於 規 範 進 行 論 證 , 也 稱 為厉 正岗 當 化 ( rechtfertigen ), 學 者 顏 厥鄰 安崎<br />

將 begründen 譯 為厉 「 證 立岷 」 或 「 論 證 」, 而 rechtfertigen 則 譯 為厉 「 證 立岷 」 或 「 證 成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br />

〈 法 、 理 性 與 論 證 ---Robert Alexy 的 法 論 證 理 論 ( 上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52 期醸 ,1994 年 12<br />

月尦 , 頁稰 35。<br />

- 9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作伿 為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定 性 的 思 考 基 礎 。 然 後 進 一 步俞 循 著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上 的 分 析 ,ā<br />

試 圖蹙 探 尋 符 合 義 務珧 與犕 權 佐 本 質賭 的 辯 證訥 觀義 點 。 最 後 ,ā 綜牴 合 這 些 論 證訥 的 軌 跡 ,ā 思 考 與犕<br />

理 解 經 過跸 辯 證訥 過跸 程 統 一 後 的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ā 在 一 個鞄 以 基 本 權 佐 為 核頤 心 的 憲赭 法 規 範<br />

體 系倐 中 ,ā 究倏 竟 呈佤 現 出 什 麼猕 樣 的 面 貌狍 ?Ĉ<br />

至 於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兩 者 之 辯 證訥 關詉 係 ,ā 本 論 文 整超 個鞄 思 考 的 脈獡 絡 ,ā 則 是 以<br />

國 家韑 對蹹 基 本 權 佐 侵 入 ( Eingriff ) 3 此 一 現 象 ,ā 作伿 為 整超 個鞄 辯 證訥 過跸 程 的 思 考 媒 介 。 經 由<br />

此 一 媒 介 之 作伿 用 ,ā 進 行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兩 者 之 間 行 為 傾 向 的 分 析 ,ā<br />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認狀 識訤 兩 者 行 為 傾 向 上 的 相 似 性 ,ā 以 作伿 為 對蹹 此 爭 論 更俐 高珉 的 認狀 識訤 。 此 外<br />

於 思 考 的 維犁 度 上 運跮 用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ĵ 類詑 型 Ķ( Typus ) 4 的 觀義 點 ,ā 嘗蹋 試 反 面 的 證訥 成<br />

基 本 義 務珧 屬 於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類詑 型 。 最 後 於 本 章 第 五 節 中 ,ā 以 我侷 國 憲赭 法 第 十<br />

九 條 為 例 ,ā 就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概 念 辯 證訥 這 一 點 ,ā 進 行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br />

典 範 轉視 移 的 思 考 ,ā 以 作伿 為 本 章 論 辯 的 現 實蹴 化 。<br />

3<br />

國 內 學 者 一 般 將 Eingriff 譯 為厉 「 侵 害窙 」, 參 閱 李 建匔 良 ,〈 憲 法 基 本岓 權 利 理 論 體殱 系 之 構 成 及 其 思匠 考<br />

郅 次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憲 法 理 論 與 實 踐 ( 一 )》, 初 版 ,1999 年 , 頁稰 55 以层 下 ; 林 三 欽釓 ,〈 論 基 本岓<br />

權 利 之 侵 害窙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簡 資 修穑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二 輯 , 初 版 ,2000 年 ,<br />

頁稰 439 以层 下 ; 蕭 文尠 生岥 ,〈 基 本岓 權 利 侵 害窙 之 救 濟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簡 資 修穑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br />

與 實 務 》, 第 二 輯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472 以层 下 。 亦岿 有 學 者 譯 為厉 「 侵 入 」, 參 閱 陳鄉 慈 陽 ,《 基 本岓 權<br />

利 核 心尚 理 論 之 實 證 化 及 其 難 題 》, 初 版 二 刷 ,2000 年 , 頁稰 97。 本岓 論 文尠 認 為厉 「 侵 害窙 」 在峹 語 意 上 有 過<br />

早 評 價邗 之 嫌 , 因峴 為厉 國 家窚 之 侵 入 行 為厉 尚 需遻 視 其 有 無 正岗 當 性 理 由岩 , 才 能 決 定 其 是半 否 違 憲 , 此 外屸 「 侵 入 」<br />

之 概 念 係 相厴 對 應 於 基 本岓 權 利 保 障遷 範 圍酌 之 概 念 , 本岓 有 進 入 某協 邀 域 之 意 涵 , 因峴 此 本岓 論 文尠 以层 下 對 Eingriff<br />

均 使 用岦 「 侵 入 」 作 為厉 譯 語 。<br />

4<br />

關 於 「 類 型勨 」 觀毢 點 的 討 論 , 參 閱 Karl Larenz 著 , 陳鄉 愛 娥窓 ( 譯 ),《 法 學 方尣 法 論 》, 初 版 三 刷 ,2001<br />

年 , 頁稰 377 以层 下 ; 林 立岷 ,《 法 學 方尣 法 論 與 德郔 沃 金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101 以层 下 ;Arthur Kaufmann<br />

著 , 劉邟 幸 義 等 ( 譯 ),《 法 律匛 哲穯 學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127 以层 下 ; 黃 建匔 輝 ,《 法 律匛 闡 釋 論 》, 初 版 ,<br />

2000 年 , 頁稰 157 以层 下 ;Arthur Kaufmann 著 , 吳 從 周 ( 譯 ),《 類 推 與 事 物 本岓 質 --- 兼穗 論 類 型勨 理 論 》,<br />

初 版 ,1999 年 , 頁稰 103 以层 下 ; 黃 源 浩 ,《 稅 法 上 的 類 型勨 化 方尣 法 --- 以层 合峯 憲 性 為厉 中 心尚 》, 臺 灣毞 大 學 法<br />

律匛 學 研厼 究 所 碩 士 論 文尠 ,1999 年 6 月尦 , 頁稰 21- 頁稰 39; 吳 從 周 ,〈 論 法 學 上 之 「 類 型勨 」 思匠 維 〉, 收 於 :<br />

《 法 理 學 論 叢 --- 紀秓 念 楊 日尤 然 教 授 》, 一 版 二 刷 ,1997 年 6 月尦 , 頁稰 291- 頁稰 341; 黃 建匔 輝 ,〈 法 律匛 上<br />

類 型勨 形 成 的 理 論 基 礎 〉,《 中 原穦 財 經 法 學 》, 第 3 期醸 ,1997 年 6 月尦 , 頁稰 247- 頁稰 254; 黃 建匔 輝 ,〈 法<br />

律匛 闡 釋 與 類 型勨 思匠 惟 --- 兼穗 評 大 法 官 會 議 釋 字 第 三 七 二 號 解 釋 〉,《 月尦 旦岑 法 學 雜 誌 》, 第 5 期醸 ,1995 年<br />

9 月尦 , 頁稰 65- 頁稰 70;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道 德郔 --- 由岩 一 個積 法 哲穯 學 的 核 心尚 問 題 檢 討 德郔 國 戰 後匝 法 思匠 想 的 發 展窢 〉,<br />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47 期醸 ,1993 年 6 月尦 , 頁稰 1- 頁稰 30( 特 別 在峹 頁稰 14 ); 吳 從 周 ,《 類 型勨 思匠 維 與<br />

法 學 方尣 法 》, 臺 灣毞 大 學 法 律匛 學 研厼 究 所 碩 士 論 文尠 ,1993 年 ; 黃 茂秶 榮 ,〈 法 律匛 事 實 的 認 定 〉, 收 於 : 黃<br />

茂秶 榮 ,《 法 學 方尣 法 與 現 代 民岙 法 》,1987 年 , 增邴 訂稍 再峘 版 , 頁稰 191- 頁稰 260; 洪即 鎌 德郔 ,〈 類 型勨 學 簡 述稖 〉,<br />

收 於 : 洪即 鎌 德郔 ,《 思匠 想 及 方尣 法 》, 初 版 ,1977 年 , 頁稰 215 以层 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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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第 二 節 義 務珧 、 權 佐 與犕 國 家韑 權 力 的 辯 證訥<br />

壹 、 義 務珧 與犕 權 佐 的 辯 證訥 關詉 係<br />

義 務珧 概 念 最 初 被 界 定 為 一 種牞 道跰 德 上 的 特顠 定 概 念 ,ā 而 與犕 法 規 範 體 系倐 的 關詉 係 並 不<br />

密 切 。 相 應 於 法 規 範 而 言借 ,ā 道跰 德 規 範 所 重 視 者 係 個鞄 人 內 在 的 反 省 形侫 式 。 就 這 點 而<br />

觀義 ,ā 法 規 範 並 不 同 於 道跰 德 規 範 ,ā 因 為 其 所 注 重 者 是 外 在 的 反 省 形侫 式 。 首靫 先 ,ā 從 法<br />

規 範 之 效頒 力 拘 束俑 性 面 向 觀義 察蹸 ,ā 法 學赩 之 論 證訥 必 須 在 現 行 有 效頒 的 法 拘 束俑 下 進 行 5 ,ā 並<br />

且 重 視 外 在 行 為 之 脈獡 絡 關詉 係 。 換 言借 之 ,ā 至 少 是 涉顎 及 複 數 行 為 主 體 的 關詉 係 脈獡 絡 6 。<br />

因 此 ,ā 在 這 種牞 限 定 性 的 法 規 範 概 念 之 下 ,ā 對蹹 於 義 務珧 之 理 解 ,ā 並 不 包 括 不 具 有 法 拘<br />

束俑 力 的 ( nicht rechtsverbindlich ) 道跰 德 上 或 倫鞌 理 學赩 上 ,ā 所 由 產 生 之 規 制 效頒 力 7 。 而 是<br />

將 人 之 行 動珩 定 限 於 法 規 範 之 下 ,ā 並 且 對蹹 於 主 體 之 間 所 發 生 的 外 部 關詉 係 ,ā 進 行 分 配玵<br />

與犕 規 劃蹄 。<br />

其 次 ,ā 當 我侷 們靽 面 對蹹 法 規 範 時頗 ,ā 基 於 思 考 順 序侤 上 之 直 觀義 性 ,ā 而 產 生 義 務珧 性 之 認狀<br />

知 ,ā 並 且 通 常 成 為 行 動珩 受 規 制 的 影 響 因 素獂 。 舉 例 而 言借 ,ā 當 刑 法 第 二 七 一 條 規 定 ,ā<br />

殺 人 者 處 死 刑 、 無 期 徒韫 刑 、 十 年 以 上 有 期 徒韫 刑 的 時頗 候鞅 ,ā 我侷 們靽 對蹹 此 命 題覹 整超 個鞄 思 考 的<br />

順 序侤 ,ā 首靫 先 是 從 規 範 語犾 句 ( Normsatz ) 8 上 ,ā 先 認狀 識訤 到 殺 人 者 應 該 負 擔趃 某 種牞 懲觜 罰犅 義<br />

務珧 的 規 則 誡狁 命 ,ā 而 後 才 會 從 規 範 ( Norm ) 本 身倧 之 目 的 ,ā 直 觀義 到 ĵ 不 應 殺 人 Ķ 此 一<br />

禁 止 性 的 規 則 誡狁 命 9 。 因 此 ,ā 透 過跸 對蹹 於 法 規 範 所 呈佤 現 之 義 務珧 性 質賭 的 認狀 識訤 ,ā 當 我侷 們靽<br />

說狄 某 個鞄 法 規 範 創 造 了 某 種牞 法 義 務珧 時頗 ,ā 相 當 程 度 意 義 上 即佘 代 表 某 個鞄 人 可 能獢 將 成 為 潛<br />

在 的 不 法 行 為 人 10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在 法 規 範 之 規 制 作伿 用 下 ,ā 義 務珧 與犕 義 務珧 歸 屬 主 體 將<br />

產 生 某 種牞 連 結 關詉 係 。<br />

5<br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法 、 理 性 與 論 證 ---Robert Alexy 之 法 論 證 理 論 ( 上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52 期醸 ,<br />

1994 年 12 月尦 , 頁稰 37。<br />

6<br />

參 閱 Hans Kelsen 著 , 沈 宗 靈母 ( 譯 ),《 法 與 國 家窚 之 一 般 理 論 》, 初 版 ,1996 年 , 頁稰 65 以层 下 。<br />

7<br />

參 閱 Joachim Lang, in: Klaus Tipke/ Joachim Lang, Steuerrecht , 16. Aufl., 1998, § 5 Rn. 1.<br />

8<br />

實 證 法 的 條 文尠 規 定 只屯 是半 句屳 子 , 稱 為厉 規 範 語 句屳 , 而 所 謂 的 規 範 , 則 係 指匸 規 範 語 句屳 的 意 義 或 是半 內 容窞 ,<br />

參 閱 張 嘉 尹 ,〈 基 本岓 權 利 理 論 、 基 本岓 權 利 功屖 能 與 基 本岓 權 利 客匄 觀毢 面稫 向峭 〉, 收 於 :《 當 代 公 法 新 論 --- 翁<br />

岳 生岥 教 授 七 秩 誕 辰 祝 壽 論 文尠 集 ( 上 冊屏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52, 註 66。<br />

9<br />

不 過 此 一 認 識 上 的 順 序 是半 出屒 於 一 種 道 德郔 直 覺 , 也 就酧 是半 說 制 裁 規 範 並 未 直 接 表 明 其 目岰 的 等 於 「 禁<br />

止尩 殺 人 」, 學 者 顏 厥鄰 安崎 認 為厉 , 這 是半 一 種 法 規 範 表 述稖 形 式 與 規 範 目岰 的 之 間 的 縫 隙遶 , 換醢 言 之 禁 止尩 殺 人<br />

並 不 一 定 是半 制 裁 規 範 的 目岰 的 , 對 此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公 共峗 理 性 與 法 律匛 論 理 〉,《 政十 治 與 社 會 哲穯 學 評 論 》,<br />

第 8 期醸 ,2004 年 3 月尦 , 頁稰 14 以层 下 。 本岓 論 文尠 在峹 此 只屯 是半 表 達 一 種 思匠 考 順 序 上 的 直 觀毢 性 , 並 非 表 示岴 從<br />

制 裁 規 範 當 然 可屣 以层 導 出屒 禁 止尩 規 範 。<br />

10<br />

參 閱 Hans Kelsen 著 , 沈 宗 靈母 ( 譯 ),《 法 與 國 家窚 之 一 般 理 論 》, 初 版 ,1996 年 , 頁稰 66。<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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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但伽 是 在 法 規 範 猅 域 ,ā 絕 對蹹 性 之 義 務珧 負 擔趃 並 不 符 合 正 義 的 要 求俠 11 ,ā 因 此 義 務珧 之<br />

內 涵 必 定 是 經 過跸 價猜 值靹 判住 斷 的 衡 量 後 ,ā 才 將 其 歸 屬 於 某 一 主 體 。 換 言借 之 ,ā 義 務珧 主 體<br />

的 產 生 ,ā 在 法 規 範 之 功 能獢 上 而 言借 ,ā 具 有 調 整超 主 體 之 間 佐 益 流 動珩 的 作伿 用 。 此 外 ,ā 於<br />

主 體 之 間 的 關詉 係 脈獡 絡 中 ,ā 義 務珧 主 體 必 定 是 對蹹 應 於 某 一 個鞄 權 佐 主 體 。 這 個鞄 權 佐 主 體<br />

可 能獢 就 是 該 義 務珧 承 擔趃 者 本 身倧 ,ā 例 如 行 使 權 佐 者 不 得 濫 用 其 權 佐 12 ;Ć 或 者 也 可 能獢 是<br />

另 外 一 個鞄 權 佐 主 體 ,ā 例 如 債 權 人 有 請 求俠 債 務珧 人 給 付 之 權 佐 13 。 法 規 範 運跮 用 權 佐 與犕<br />

義 務珧 兩 個鞄 概 念 ,ā 藉 著 兩 者 歸 屬 主 體 的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ā 據赼 以 形侫 成 人 際狽 間 交 往 模 式 的 規 範<br />

秩猶 序侤 。<br />

因 此 ,ā 法 規 範 所 呈佤 現 出 來 的 規 範 現 象 ,ā 往 往 是 具 有 規 則 性 質賭 的 誡狁 命 要 求俠 ,ā 而<br />

此 一 要 求俠 通 常 也 符 合 我侷 們靽 的 道跰 德 直 覺 。 此 種牞 思 維犁 模 式 ,ā 主 要 是 經 由 法 規 範 制 定 形侫<br />

式 所 進 行 的 觀義 察蹸 ,ā 但伽 是 如 果 我侷 們靽 反 過跸 來 思 考 ,ā 首靫 先 闡 明 我侷 們靽 認狀 為 有 價猜 值靹 的 信 念 ,ā<br />

然 後 佐 用 規 範 制 度 化 的 方 式 承 認狀 其 權 佐 地 位 ,ā 最 後 再 提 出 實蹴 現 這 種牞 權 佐 所 必 須 履<br />

行 的 職 責 14 。 那倴 麼猕 法 規 範 之 誡狁 命 規 則 ,ā 或 許 可 轉視 換 作伿 為 實蹴 現 某 種牞 價猜 值靹 的 職 責 。 不<br />

過跸 ,ā 事 實蹴 上 透 過跸 法 規 範 之 誡狁 命 規 則 ,ā 其 實蹴 並 無 法 完侖 整超 的 表 現 出 此 種牞 職 責 。 是 故 ,ā<br />

倘鞆 若 我侷 們靽 從 法 規 範 ĵ 義 務珧 歸 屬 主 體 Ķ 的 角倞 度 來 觀義 察蹸 ,ā 進 一 步俞 探 究倏 義 務珧 歸 屬 主 體 負<br />

擔趃 義 務珧 的 目 的 ,ā 或 許 對蹹 於 此 種牞 職 責 ,ā 較跨 能獢 夠 達跲 到 補 充 與犕 具 體 化 的 可 能獢 性 。<br />

我侷 們靽 或 許 可 以 這 樣 認狀 為 ,ā 權 佐 的 內 容韕 最 終 就 是 自 己 或 某 個鞄 別低 人 義 務珧 的 履 行 ,ā<br />

其 目 的 在 於 使 你佀 的 自 由 與犕 我侷 的 自 由 併 存 成 為 可 能獢 15 。 就 此 觀義 點 而 言借 ,ā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br />

將 作伿 為 交 往 活 動珩 過跸 程 中 一 種牞 相 互 強 制 的 關詉 係 ,ā 兩 者 係 處 於 一 種牞 動珩 態躊 法 律 關詉 係 之 脈獡<br />

絡 。 不 過跸 ,ā 倘鞆 若 就 法 規 範 的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 而 言借 ,ā 權 佐 概 念 固 然 屬 於 一 種牞 我侷 們靽 認狀 為 有 價猜<br />

值靹 的 東 西 ,ā 但伽 是 義 務珧 概 念 除珂 了 作伿 為 確 保 權 佐 實蹴 現 的 職 責 之 外 ,ā 義 務珧 概 念 本 身倧 也 是<br />

一 種牞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 。 因 為 ,ā 義 務珧 概 念 維犁 繫訇 了 群 體 生 活 的 共 容韕 性 ,ā 並 且 可 作伿 為 個鞄 人 身倧 處<br />

群 體 關詉 係 中 的 形侫 象 參珰 考 。 所 以 ,ā 在 法 規 範 中 義 務珧 概 念 所 代 表 的 規 範 意 義 ,ā 其 實蹴 並<br />

11<br />

從 分 配 正岗 義 之 角 度匓 觀毢 察 , 其 修穑 正岗 了 平岅 均 正岗 義 之 絕 對 平岅 等 ( absolute Gleichheit ) 的 主尾 張 , 換醢 句屳 話<br />

說 其 所 追 求 者 係 一 種 合峯 比尬 例 之 平岅 等 ( verhältnismäßige Gleichheit ), 因峴 此 一 種 絕 對 性 之 義 務 或 是半 一<br />

種 不 受 限稧 制 之 權 利 的 承 認 , 將 可屣 能 違 反 正岗 義 之 要稊 求 , 參 閱 Arthur Kaufmann, Problemgeschichte der<br />

Rechtsphilosophie, in: Arthur Kaufmann/ Winfried Hassemer ( Hrsg. ), Einführung in Rechtsphilosophie<br />

und Rechtstheorie der Gegenwart, 6. Aufl., 1994, S. 44; Reinhold Zippelius, Rechtsphilosophie,<br />

3. Aufl., 1994, S. 202.<br />

12<br />

釋 字 第 五 四屶 八 號 解 釋 :「… 事 業 對 他屆 人 散醩 發 侵 害窙 專 利 權 警 告 函 之 行 為厉 , 雖 係 行 使 專 利 法 第 八 八<br />

條 所 賦 予 之 侵 害窙 排 除 與 防 止尩 請 求 權 , 惟 權 利 不 得 濫 用岦 , 乃 法 律匛 之 基 本岓 原穦 則 , 權 利 人 應 遵 守 之 此 項<br />

義 務 …。」 由岩 本岓 號 解 釋 可屣 知 , 權 利 不 得 濫 用岦 是半 一 種 法 律匛 義 務 , 屬 於 權 利 行 使 之 本岓 質 上 限稧 制 , 參 見<br />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4 卷 , 第 8 期醸 。<br />

13<br />

民岙 法 第 一 九 九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 債 權 人 基 於 債 之 關 係 , 得 向峭 債 務 人 請 求 給 付屃 。」<br />

14<br />

參 閱 Michael Freeden 著 , 孫窖 嘉 明 、 袁 建匔 華 ( 譯 ),《 權 利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129。<br />

15<br />

參 閱 Immanuel Kant 著 , 沈 叔 平岅 ( 譯 ),《 法 之 形 而 上 學 原穦 理 --- 權 利 之 科叅 學 》, 初 版 ,1991 年 , 頁稰<br />

39 以层 下 。<br />

- 94 -


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非 絕 對蹹 依 附 於 權 佐 來 思 考 ,ā 亦 即佘 並 不 是 每俟 項 義 務珧 都 需猀 要 佐 用 到 權 佐 這 個鞄 制 度 。 此<br />

種牞 義 務珧 觀義 點 中 由 於 包 含佳 著 非 本 質賭 的 成 分 ,ā 例 如 含佳 有 與犕 私倌 人 施 捨 有 關詉 之 因 素獂 ,ā 因 此<br />

並 沒俯 有 與犕 其 相 應 之 權 佐 來 加 以 對蹹 照 16 。<br />

但伽 是 ,ā 我侷 們靽 可 否佞 反 過跸 來 從 權 佐 來 追玭 尋 義 務珧 ?Ĉ 當 然 此 涉顎 及 一 種牞 權 佐 所 需猀 要 的 義<br />

務珧 形侫 式 ,ā 以 及 我侷 們靽 對蹹 於 人 類詑 相 互 作伿 用 之 認狀 識訤 為 何 ?Ĉ 誠 如 前 面 所 討玒 論 的 義 務珧 與犕 權 佐<br />

本 具 有 互 相 滲軖 透 的 特顠 性 ,ā 所 以 無 論 是 由 義 務珧 來 認狀 識訤 權 佐 ,ā 或 者 是 由 權 佐 來 認狀 識訤 義<br />

務珧 ,ā 其 實蹴 只 是 兩 種牞 不 同 的 觀義 察蹸 角倞 度 而 已 。 不 過跸 ,ā 在 義 務珧 與犕 權 佐 相 互 滲軖 透 、 相 互 循<br />

環 的 現 象 中 ,ā 或 許 在 認狀 識訤 上 會 形侫 成 一 種牞 空 洞 的 信 念 論 ,ā 因 此 我侷 們靽 需猀 要 透 過跸 一 個鞄 外<br />

於 體 系倐 的 作伿 用 力 ,ā 來 整超 全 此 一 相 互 對蹹 立 、 滲軖 透 的 關詉 係 。 在 此 ,ā 國 家韑 權 力 ( Staatsgewalt<br />

) 似 乎 可 扮俇 演躽 一 個鞄 調 整超 的 角倞 色 ,ā 所 以 以 下 將 針玸 對蹹 國 家韑 權 力 所 產 生 之 作伿 用 ,ā<br />

繼 續 延 伸 討玒 論 。<br />

貳 、 國 家韑 權 力 的 作伿 用<br />

在 前 述 義 務珧 與犕 權 佐 的 關詉 係 中 ,ā 國 家韑 權 力 實蹴 居 於 一 種牞 協 調 作伿 用 之 地 位 ,ā 並 且 明<br />

顯 的 表 現 在 法 規 範 之 規 制 作伿 用 面 向 。 國 家韑 權 力 ,ā 一 方 面 ,ā 除珂 了 表 明 國 家韑 負 有 執 行<br />

法 律 權 限 之 義 務珧 外 ;Ć 另 一 方 面 ,ā 則 進 一 步俞 隱 含佳 有 :ć 國 家韑 應 正 當 地 行 使 其 強 制 力 以<br />

及 支 配玵 力 17 。 此 種牞 涉顎 及 國 家韑 權 力 正 當 性 的 討玒 論 ,ā 屬 於 國 家韑 法 ( Staatsrecht ) 之 基 本<br />

內 涵 。 但伽 是 這 裡 形侫 成 了 一 個鞄 問 題覹 ,ā 假珑 若 國 家韑 以 權 佐 或 義 務珧 主 體 之 一 方 姿 態躊 出 現<br />

時頗 ,ā 是 否佞 仍 然 符 合 我侷 們靽 對蹹 ĵ 權 佐 之 內 容韕 最 終 就 是 自 己 或 某 個鞄 別低 人 義 務珧 之 履 行 Ķ 此<br />

一 理 解 的 認狀 識訤 ?Ĉ 解 釋 上 不 無 疑牉 問 。<br />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之 規 定 ,ā 其 制 度 目 的 與犕 規 範 淵 源 在 於 :ć 人 民 與犕 國 家韑 之 對蹹 立 關詉<br />

係 。 因 此 ,ā 原鞝 則 上 所 謂 的 基 本 權 佐 主 體 係 指 人 民 而 言借 ,ā 至 於 居 於 公 權 力 主 體 地 位<br />

之 國 家韑 ,ā 就 行 使 公 權 力 之 角倞 度 而 言借 ,ā 通 常 並 無 主 張 基 本 權 佐 之 餘 地 18 。 是 故 ,ā 在<br />

基 本 權 佐 猅 域 之 討玒 論 中 ,ā 前 述 意 義 下 之 國 家韑 雖 然 有 可 能獢 成 為 義 務珧 主 體 19 ,ā 但伽 是 國<br />

家韑 卻 不 太 可 能獢 成 為 權 佐 主 體 。<br />

國 家韑 作伿 為 義 務珧 主 體 ,ā 其 義 務珧 之 性 格頴 往 往 表 現 在 法 秩猶 序侤 之 合 理 規 制 義 務珧 上 。 即佘<br />

16<br />

參 閱 Michael Freeden 著 , 孫窖 嘉 明 、 袁 建匔 華 ( 譯 ),《 權 利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125 以层 下 。<br />

17<br />

參 閱 江 玉岡 林 ,〈 近 代 初 期醸 國 家窚 之 塑 造 、 社 會 之 規 訓 化 與 憲 法 史屰 之 論 述稖 〉,《 月尦 旦岑 法 學 雜 誌 》, 第<br />

82 期醸 ,2002 年 2 月尦 , 頁稰 239。<br />

18<br />

參 閱 李 惠酿 宗 ,《 憲 法 要稊 義 》, 第 三 版 ,2001 年 , 頁稰 101。<br />

19<br />

釋 字 第 五 四屶 九 號 解 釋 :「… 惟 為厉 貫 徹 國 家窚 負稐 生岥 崊 照 顧 義 務 之 憲 法 意 旨 , 並 兼穗 顧 養 子 女 及 其 他屆 遺<br />

屬 確酎 受 被 保 險 人 生岥 前 扶 養 暨 無 謀 生岥 能 力 之 事 實 , 勞鄬 工 保 險 條 例 第 二 七 條 及 第 六 三 條 至 第 六 五 條 規<br />

定 應 於 本岓 解 釋 公 岄 之 日尤 起 二 年 內 予 以层 修穑 正岗 …」 明 確酎 的 表 達 出屒 國 家窚 作 為厉 義 務 主尾 體殱 的 意 涵 , 參 見 《 司屫<br />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4 卷 , 第 9 期醸 。<br />

- 95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國 家韑 應 依 正 義 之 觀義 點 ,ā 負 擔趃 正 當 整超 全 規 範 之 設 計 及 其 適贅 用 的 義 務珧 。 例 如 國 家韑 負 有<br />

依 實蹴 質賭 正 當 之 法 律 作伿 為 限 制 人 身倧 自 由 依 據赼 之 義 務珧 20 ;Ć 基 於 保 障狼 人 民 實蹴 體 法 上 之 權<br />

佐 ,ā 主 管牤 機趙 關詉 負 有 合 理 處 理 過跸 渡 期 間 案頥 件 之 義 務珧 21 。 因 此 ,ā 當 人 民 作伿 為 權 佐 主 體<br />

之 一 方 ,ā 對蹹 應 於 國 家韑 之 義 務珧 主 體 時頗 ,ā 就 此 部 分 而 言借 ,ā 仍 然 符 合 ĵ 權 佐 最 終 就 是 自<br />

己 或 某 個鞄 別低 人 義 務珧 之 履 行 Ķ 此 一 認狀 識訤 。<br />

但伽 是 有 時頗 候鞅 國 家韑 所 進 行 之 規 制 行 為 ,ā 係 一 種牞 純獄 粹牯 之 權 力 規 整超 活 動珩 。 例 如 人 民<br />

為 取 得 中 醫覛 師韦 執 照 ,ā 負 有 參珰 與犕 國 家韑 考 試 之 義 務珧 22 ;Ć 納獉 稅 義 務珧 人 之 申 報 協 力 義 務珧 23 ;Ć<br />

立 法 者 之 決俩 定 具 拘 束俑 力 ,ā 其 他 機趙 關詉 負 遵 守 之 義 務珧 24 。 在 這 些 事 例 中 ,ā 我侷 們靽 並 無 法<br />

立 即佘 得 知 誰 為 權 佐 主 體 ?Ĉ 首靫 先 作伿 為 公 權 力 主 體 之 國 家韑 ,ā 原鞝 則 上 並 不 符 合 權 佐 主 體<br />

之 概 念 ,ā 應 先 予 排 除珂 。 其 次 ,ā 透 過跸 對蹹 義 務珧 主 體 之 觀義 察蹸 ,ā 我侷 們靽 發 現 現 實蹴 面 上 一 項 義<br />

務珧 之 履 行 ,ā 於 關詉 係 脈獡 絡 上 必 定 存 在 著 某 種牞 權 佐 與犕 之 對蹹 應 ;Ć 而 藉 著 義 務珧 歸 屬 主 體 之<br />

確 定 ,ā 也 必 然 可 以 確 定 權 佐 歸 屬 主 體 。<br />

因 此 ,ā 當 國 家韑 立 於 純獄 粹牯 權 力 規 整超 之 角倞 色 時頗 ,ā 義 務珧 履 行 者 可 能獢 是 同 時頗 具 有 權 佐<br />

行 使 性 質賭 之 雙覯 重 身倧 分 者 、 或 者 是 某 個鞄 非 公 權 力 行 使 身倧 分 之 國 家韑 、 或 者 是 某 個鞄 私倌<br />

人 。 此 種牞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之 關詉 係 脈獡 絡 ,ā 除珂 了 符 合 論 證訥 之 合 理 性 之 外 ,ā 也 間 接 之 為 國 家韑<br />

純獄 粹牯 之 權 力 規 整超 活 動珩 ,ā 賦 予 一 種牞 符 合 憲赭 法 價猜 值靹 體 系倐 之 地 位 25 。 所 以 在 結 論 上 ,ā 我侷<br />

們靽 或 許 可 以 認狀 為 :ć 一 個鞄 義 務珧 之 履 行 ,ā 必 然 以 一 個鞄 權 佐 之 存 在 作伿 為 其 先 決俩 要 件 ,ā 而<br />

所 謂 之 權 佐 主 體 就 是 義 務珧 履 行 之 歸 屬 對蹹 象 ,ā 可 能獢 是 自 己 、 可 能獢 是 別低 人 。<br />

參珰 、 義 務珧 與犕 權 佐 的 歸 屬 難詋 題覹 ── 以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為 例<br />

從 前 述 關詉 於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的 討玒 論 過跸 程 ,ā 我侷 們靽 發 現 權 佐 的 內 容韕 最 終 就 是 自 己 或 某<br />

個鞄 別低 人 義 務珧 的 履 行 。 其 中 ,ā 倘鞆 若 從 義 務珧 履 行 的 觀義 點 來 觀義 察蹸 ,ā 國 家韑 所 扮俇 演躽 者 多 為 義<br />

務珧 者 之 角倞 色 。 此 外 ,ā 倘鞆 若 國 家韑 從 事 單 純獄 規 制 性 權 力 行 為 ,ā 而 形侫 成 義 務珧 歸 屬 於 人 民<br />

或 其 他 機趙 關詉 時頗 ,ā 由 於 國 家韑 原鞝 則 上 並 非 基 本 權 佐 的 享 有 者 ,ā 因 此 究倏 竟 誰 是 權 佐 的 歸<br />

20<br />

釋 字 第 五 二 三 號 解 釋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3 卷 , 第 5 期醸 。<br />

21<br />

釋 字 第 五 二 九 號 解 釋 :「 金 馬 地峸 區 役 齡 男 子 檢 定 為厉 已 訓 乙 種 國 民岙 兵 實 施卄 辦 法 , 於 中 華 民岙 國 八 十<br />

一 年 十 一 月尦 七 日尤 因峴 戰 地峸 政十 務 終 止尩 而 廢郌 止尩 時 , 該 地峸 區 役 齡 男 子 如崇 已 符 合峯 該 辦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金<br />

及 同峧 條 第 二 項 之 要稊 件峋 者 , 既卅 得 檢 定 為厉 已 訓 乙 種 國 民岙 兵 , 按匲 諸 信 賴 保 護 原穦 則 ( 本岓 院 釋 字 第 五 二 五 號<br />

解 釋 參 照 ), 對 於 尚 未 及 申岫 請 檢 定 之 人 , 自 不 因峴 其 是半 否 年 滿 十 八 歲 而 影郓 響 其 權 益 。 主尾 管 機 關 廢郌 止尩<br />

該 辦 法 時 , 應 採 取 合峯 理 之 補 救 措 施卄 , 或 訂稍 定 過 渡釞 期醸 間 之 條 款金 , 俾穔 免 影郓 響 其 依 法 規 所 取 得 之 實 體殱 法<br />

上 地峸 位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3 卷 , 第 9 期醸 。<br />

22<br />

釋 字 第 五 四屶 七 號 解 釋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4 卷 , 第 8 期醸 。<br />

23<br />

釋 字 第 五 三 七 號 解 釋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4 卷 , 第 2 期醸 。<br />

24<br />

釋 字 第 五 四屶 ○ 號 解 釋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4 卷 , 第 4 期醸 。<br />

25<br />

釋 字 第 四屶 八 五 號 解 釋 理 由岩 書 與 釋 字 四屶 九 ○ 號 解 釋 文尠 中 , 大 法 官 似 將 「 價邗 值穂 體殱 系 」 定 位 為厉 一 種<br />

共峗 同峧 遵 守 之 客匄 觀毢 秩 序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7 期醸 、 第 11 期醸 。<br />

- 96 -


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屬 者 ?Ĉ 在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的 討玒 論 上 ,ā 極 為 重 要 。 因 為 這 關詉 係 到 究倏 竟 是 循 權 佐 的 討玒 論 途<br />

徑韬 ?Ĉ 或 是 在 憲赭 法 的 價猜 值靹 體 系倐 之 中 ,ā 存 在 著 一 種牞 本 質賭 限 制 性 的 義 務珧 ?Ĉ 因 此 ,ā 本 論 文<br />

以 下 將 藉 由 大 法 官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中 關詉 於 ĵ 義 務珧 Ķ 的 討玒 論 為 例 ,ā 進 一 步俞 對蹹 義 務珧 的<br />

本 質賭 與犕 範 圍 進 行 理 解 活 動珩 ,ā 以 尋 求俠 對蹹 憲赭 法 意 旨 儘赊 可 能獢 正 確 的 認狀 識訤 。<br />

一 、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所 提 供 的 圖蹙 像踽<br />

事 實蹴 上 ,ā 憲赭 法 上 所 規 範 的 人 民 權 佐 與犕 人 民 義 務珧 ,ā 本 具 有 密 切 之 關詉 聯 性 ,ā 在 立<br />

法 者 之 形侫 成 自 由 範 圍 內 ,ā 其 實蹴 並 無 法 明 確 地 加 以 概 念 區珮 辨 ,ā 兩 者 似 處 於 一 種牞 概 念<br />

流 動珩 的 狀 態躊 。 對蹹 此 ,ā 觀義 察蹸 憲赭 法 解 釋 者 的 觀義 點 ,ā 發 現 其 往 往 未 針玸 對蹹 此 變 動珩 關詉 係 加 以<br />

分 析 ,ā 即佘 將 有 關詉 人 民 義 務珧 之 規 定 ,ā 直 接 視 為 一 種牞 對蹹 於 人 民 權 佐 限 制 的 具 體 化 。<br />

至 於 ,ā 義 務珧 規 定 之 範 圍 ,ā 是 否佞 以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ĵ 人 民 有 依 法 律 納獉 稅 之 義 務珧 Ķ、<br />

第 二 ○ő 條 ĵ 人 民 有 依 法 律 服 兵佋 役侭 之 義 務珧 Ķ 及 第 二 一 條 ĵ 人 民 有 受 國 民 教 育倘 之 … 義<br />

務珧 Ķ 為 限 ?Ĉ 也 就 是 說狄 ,ā 上 述 三 種牞 ĵ 義 務珧 Ķ 規 定 ,ā 究倏 竟 屬 於 列 舉 規 定 或 是 例 示 規 定<br />

的 性 質賭 ?Ĉ 關詉 於 這 個鞄 問 題覹 ,ā 從 我侷 國 憲赭 法 本 文 中 似 乎 並 不 易 得 出 結 論 。 因 此 ,ā 本 論 文<br />

嘗蹋 試 從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中 :ć 關詉 於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法 強 制 參珰 加 以 及 加 徵 滯軉 納獉 金 之<br />

規 定 ,ā 是 否佞 為 人 民 義 務珧 範 圍 ?Ĉ 進 行 整超 理 與犕 分 析 ,ā 以 便 更俐 清 楚 的 理 解 義 務珧 與犕 權 佐 歸<br />

屬 之 難詋 題覹 。 事 實蹴 上 ,ā 由 該 解 釋 觀義 察蹸 得 知 ,ā 該 案頥 釋 憲赭 聲 請 人 與犕 大 法 官 的 見倝 解 ,ā 呈佤 現<br />

出 完侖 全 不 同 的 理 解 方 式 。<br />

( 一 )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聲 請 書頟 的 見倝 解<br />

釋 憲赭 聲 請 人 對蹹 於 前 述 問 題覹 ,ā 均佾 持 否佞 定 的 主 張 ,ā 亦 即佘 主 張 前 述 三 種牞 憲赭 法 上 的 義<br />

務珧 ,ā 係 屬 列 舉 規 定 之 性 質賭 。 立 法 委 員鞬 周 伯佁 倫鞌 等 五 十 二 人 之 聲 請 書頟 謂 :ćĵ… 全 民 健珖<br />

康 保 險 法 ,ā 係 以 『 強 制 納獉 保 ĺ 的 方 式 ,ā 將 原鞝 為 契 約 自 由 精 神 的 健珖 康 保 險 關詉 係 ,ā 轉視<br />

化 成 全 體 人 民 應 盡牏 之 義 務珧 。 該 法 中 第 十 一 條 之 一 、 第 六 九 條 之 一 及 第 八 七 條 明 文<br />

要 求俠 所 有 國 民 必 須 強 制 納獉 保 及 相 關詉 罰犅 則 規 定 ,ā 顯 已 將 全 民 健珖 保 視 為 一 種牞 『 國 民 應<br />

盡牏 義 務珧 ĺ。 根頨 據赼 現 行 憲赭 法 規 定 ,ā 國 家韑 與犕 人 民 間 之 義 務珧 關詉 係 有 三 :ć『 人 民 有 依 法 律 納獉<br />

稅 、 服 兵佋 役侭 、 受 國 民 教 育倘 等 義 務珧 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 第 二 ○ő 條 、 第 二 一 條 規 定 Ğ。<br />

現 行 憲赭 法 並 未 明 文 規 定 『 人 民 有 依 法 律 參珰 加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之 義 務珧 ĺ。 因 此 ,ā 全 民<br />

健珖 康 保 險 法 逾跻 越 憲赭 法 規 定 ,ā 強 制 要 求俠 全 體 國 民 『 投俈 保 繳訍 費 ĺ 的 作伿 法 ,ā 顯 有 牴 觸 憲赭<br />

法 及 適贅 用 憲赭 法 上 之 爭 議 。…Ķ<br />

立 法 院玽 之 聲 請 書頟 謂 :ćĵ… 本 院玽 通 過跸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法 強 制 全 國 人 民 參珰 加 健珖 保 ,ā<br />

- 97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照 憲赭 法 規 定 國 民 納獉 稅 、 服 兵佋 役侭 及 受 國 民 教 育倘 義 務珧 以 外 ,ā 再 課 以 參珰 加 全 民 健珖 保 之 法<br />

律 義 務珧 ,ā 顯 然 違跴 背 憲赭 法 保 障狼 人 民 權 佐 之 規 定 。…Ķ<br />

紐獅 創 企 業 有 限 公 司 之 聲 請 書頟 謂 :ćĵ… 按 健珖 保 法 之 法 源 ,ā 乃 依 據赼 為 83 年 8 月 1<br />

日 總 統 令 修鞈 正 公 布 之 憲赭 法 增猹 修鞈 條 文 第 九 條 第 四 項 而 來 ,ā 由 該 條 文 之 規 定 『 國 家韑 應<br />

推 行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ā 並 促 進 現 代 化 和 傳 統 醫覛 藥託 之 研 究倏 發 展韙 ĺ 可 知 ,ā 係 科 予 政 府 應<br />

推 行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之 義 務珧 ,ā 並 無 強 制 人 民 接 受 之 義 務珧 ,ā 此 揆 諸 中 華 民 國 憲赭 法 之 精<br />

神 暨躤 第 十 九 條 、 第 二 ○ő 條 、 第 二 一 條 規 定 ,ā 人 民 僅 有 依 法 律 納獉 稅 、 服 兵佋 役侭 及 受 國<br />

民 教 育倘 之 義 務珧 ,ā 且 除珂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所 列 之 為 防倸 止 妨侈 礙觽 他 人 自 由 、 避 免佊 緊牸 急 危 難詋 、<br />

維犁 持 社 會 秩猶 序侤 或 增猹 進 公 共 佐 益 所 必 要 者 外 ,ā 不 得 以 法 律 限 制 之 。…Ķ<br />

( 二 )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的 看 法<br />

至 於 ,ā 大 法 官 對蹹 此 問 題覹 ,ā 則 持 肯 定 之 見倝 解 ,ā 亦 即佘 主 張 前 述 三 種牞 憲赭 法 上 的 義 務珧 ,ā<br />

係 屬 例 示 規 定 之 性 質賭 26 。<br />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謂 :ćĵ…『 國 家韑 為 謀 社 會 福 佐 ,ā 應 實蹴 現 社 會 保 險<br />

制 度 ĺ、『 國 家韑 為 增猹 進 民 族 健珖 康 ,ā 應 普 遍跹 推 行 衛 生 保 健珖 事 業 及 公 醫覛 制 度 ĺ 及 『 國 家韑<br />

應 推 行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ĺ,ā 既 為 憲赭 法 第 一 五 五 條 、 第 一 五 七 條 及 憲赭 法 增猹 修鞈 條 文 第 十<br />

條 第 五 項 明 定 之 基 本 國 策 ,ā 立 法 機趙 關詉 自 得 制 定 符 合 上 開 憲赭 法 意 旨 之 相 關詉 法<br />

律 。…83 年 8 月 9 日 公 布 、84 年 3 月 1 日 施 行 之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法 即佘 為 實蹴 現 上 開<br />

憲赭 法 規 定 而 制 定 。 該 法 第 十 一 條 之 一 、 第 六 九 條 之 一 及 第 八 七 條 關詉 於 強 制 全 民 參珰<br />

加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之 規 定 ,ā 係 國 家韑 為 達跲 成 全 民 納獉 入 健珖 康 保 險 ,ā 以 履 行 對蹹 全 體 國 民 提<br />

供 健珖 康 照 護 之 責 任 所 必 要 ,ā 符 合 憲赭 法 推 行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之 意 旨 。 同 法 第 三 ○ő 條 有<br />

關詉 加 徵 滯軉 納獉 金 之 規 定 ,ā 係 為 促 使 投俈 保 單 位 或 被 保 險 人 履 行 公 法 上 金 錢 給 付 之 義<br />

務珧 ,ā 與犕 前 述 強 制 納獉 保 均佾 係 實蹴 現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之 合 理 手 段 ,ā 應 無 逾跻 越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br />

規 定 之 必 要 程 度 。… 27 。Ķ<br />

26<br />

大 法 官 吳 庚 在峹 釋 字 第 四屶 七 二 號 解 釋 之 協 同峧 意 見 書 亦岿 持匵 此 見 解 , 氏尮 認 為厉 :「… 按匲 憲 法 第 二 ○ 條 至<br />

第 二 一 條 所 規 定 之 三 種 義 務 , 在峹 性 質 上 屬 於 人 民岙 之 基 本岓 義 務 , 係 制 憲 者 參 酌 各峬 國 憲 政十 常 軌稕 及 制 憲<br />

當 時 之 社 會 環 境 所 作 之 例 示岴 性 規 定 , 上 述稖 三 個積 條 文尠 對 人 民岙 之 義 務 並 無 列峚 舉 窮 盡 ( numerus<br />

clausus ) 之 意 , 若秵 謂 人 民岙 之 義 務 僅 止尩 於 上 述稖 三 種 , 則 社 會 秩 序 勢 必岊 無 法 維 繫 , 甚原 至 有 面稫 臨 解 構<br />

之 峤 險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2 期醸 。<br />

27<br />

本岓 號 解 釋 大 法 官 施卄 文尠 森釂 之 部 分 不 同峧 意 見 書 謂 :「… 全峖 民岙 健 康 保 險 既卅 為厉 社 會 保 險 之 一 種 , 其 強 制<br />

性 乃 制 度匓 設 計稌 之 本岓 質 使 然 , 健 保 法 之 將 具 有 該 法 第 十 條 規 定 資 格 之 人 民岙 一 律匛 納 保 , 即 係 出屒 於 國 家窚<br />

資 源 共峗 享 與 所 得 重稥 分 配 之 理 念 及 前 開 憲 法 基 本岓 國 策 而 施卄 加展 於 人 民岙 之 福 利 , 非 如崇 多峿 數鄁 意 見 所 謂 基 於<br />

峤 險 分 攤 之 考 量 , 與 一 般 由岩 人 民岙 單酀 向峭 付屃 出屒 之 法 律匛 義 務 不 能 相厴 提醚 並 論 。… 社 會 保 險 之 被 保 險 人 與 推<br />

行 社 會 保 險 之 國 家窚 間 , 係 處 於 公 法 契勰 約秖 關 係 , 雙 方尣 互 負稐 對 待匙 給 付屃 義 務 , 其 給 付屃 之 範 圍酌 應 悉 依 該 公<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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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在 本 號 解 釋 中 ,ā 大 法 官 多 數 意 見倝 係 將 人 民 義 務珧 之 範 圍 ,ā 超 越 憲赭 法 第 二 章 ĵ 人<br />

民 之 權 佐 義 務珧 Ķ 之 三 種牞 ĵ 義 務珧 Ķ 規 定 以 外 28 ,ā 甚 至 主 張 從 ĵ 憲赭 法 第 一 五 五 條 、 第<br />

一 五 七 條 及 憲赭 法 增猹 修鞈 條 文 第 十 條 第 五 項 Ķ 所 形侫 成 的 ĵ 明 定 之 基 本 國 策 Ķ,ā 認狀 為 只<br />

要 立 法 機趙 關詉 無 逾跻 越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規 定 之 必 要 程 度 ,ā 即佘 ĵ 自 得 制 定 符 合 上 開 憲赭 法 意<br />

旨 之 相 關詉 法 律 Ķ 29 。 因 此 ,ā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法 關詉 於 強 制 全 民 參珰 加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之 規<br />

定 及 加 徵 滯軉 納獉 金 之 規 定 ,ā 即佘 成 為 法 律 得 創 設 之 ĵ 人 民 應 履 行 之 公 法 上 金 錢 給 付 義<br />

務珧 Ķ 30 。<br />

換 言借 之 ,ā 前 述 大 法 官 所 歸 納獉 之 憲赭 法 ĵ 基 本 國 策 Ķ,ā 經 由 立 法 機趙 關詉 之 具 體 化 ,ā<br />

亦 得 形侫 成 作伿 為 人 民 ĵ 義 務珧 Ķ 規 定 之 法 律 依 據赼 ,ā 而 構躬 成 限 制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之 方 式 ,ā<br />

但伽 是 該 法 律 必 須 通 過跸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規 定 之 合 憲赭 性 檢 驗 。 換 言借 之 ,ā 在 本 號 解 釋 中 ,ā<br />

大 法 官 將 ĵ 人 民 應 履 行 之 公 法 上 金 錢 給 付 義 務珧 Ķ 解 釋 為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人 民 基 本 權<br />

佐 之 限 制 。<br />

二 、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未 解 決俩 的 論 證訥 問 題覹<br />

在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中 ,ā 大 法 官 認狀 為 由 於 憲赭 法 與犕 法 律 之 規 定 ,ā 賦 予 全 民 健珖<br />

康 保 險 制 度 合 理 性 之 依 據赼 ,ā 因 此 人 民 即佘 負 有 繳訍 納獉 保 險 費 之 義 務珧 。 在 這 樣 之 一 個鞄 國<br />

權 規 制 下 之 憲赭 法 關詉 係 之 中 ,ā 我侷 們靽 所 疑牉 惑 之 是 人 民 固 然 是 繳訍 納獉 保 費 之 義 務珧 主 體 ,ā 但伽<br />

是 權 佐 之 內 涵 為 何 ?Ĉ 誰 是 權 佐 主 體 ?Ĉ 如 果 沒俯 有 所 謂 之 權 佐 主 體 ,ā 那倴 是 否佞 意 味 著 繳訍<br />

納獉 保 費 是 一 種牞 絕 對蹹 性 的 義 務珧 型 態躊 ?Ĉ<br />

或 許 某 一 種牞 憲赭 法 上 之 價猜 值靹 理 念 ,ā 預踣 設 了 繳訍 納獉 保 費 之 合 憲赭 性 31 ,ā 但伽 是 我侷 們靽 不 能獢<br />

法 契勰 約秖 成 立岷 當 時 之 法 律匛 之 所 定 , 不 若秵 社 會 扶 助 或 社 會 救 濟 , 純 由岩 國 家窚 單酀 向峭 為厉 給 付屃 , 其 給 付屃 之 多峿 寡 ,<br />

國 家窚 得 視 其 當 時 之 財 力 或 國 民岙 經 濟 狀 況 而 為厉 調 整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2 期醸 。<br />

對 於 「 強 制 納 保 」, 大 法 官 施卄 文尠 森釂 之 部 分 不 同峧 意 見 書 與 本岓 號 解 釋 之 多峿 數鄁 意 見 間 , 均 認 為厉 係 人 民岙 之<br />

義 務 ; 兩 者 之 差窭 異 , 在峹 於 施卄 文尠 森釂 主尾 張 該 義 務 係 因峴 處 於 公 法 契勰 約秖 關 係 , 故卂 雙 方尣 互 負稐 對 待匙 給 付屃 義 務 ,<br />

而 其 給 付屃 之 範 圍酌 應 悉 依 該 公 法 契勰 約秖 成 立岷 當 時 之 法 律匛 之 所 定 , 因峴 此 , 不 同峧 意 多峿 數鄁 意 見 所 謂 基 於 峤 險<br />

分 攤 之 考 量 , 與 一 般 由岩 人 民岙 單酀 向峭 付屃 出屒 之 法 律匛 義 務 不 能 相厴 提醚 並 論 。<br />

28<br />

大 法 官 孫窖 森釂 焱 在峹 釋 字 第 四屶 七 二 號 解 釋 之 協 同峧 意 見 書 亦岿 持匵 此 見 解 謂 :「… 立岷 法 機 關 …, 制 定 全峖 民岙<br />

健 康 保 險 法 , 乃 基 於 公 共峗 政十 策 之 考 量 所 作 醫 療 資 源 分 配 而 課 予 人 民岙 權 益 變殤 動 之 義 務 , 其 中 使 全峖 民岙<br />

納 入 健 康 保 險 所 訂稍 強 制 納 保 條 款金 , 符 合峯 憲 法 設 定 基 本岓 國 策 及 修穑 憲 者 所 為厉 價邗 值穂 判 斷 之 意 旨 。 按匲 社 會<br />

保 險 以层 社 會 連 帶 、 強 制 參 加展 為厉 基 礎 , 於 保 險 事 故卂 發 生岥 時 , 給 與 被 保 險 人 填 補 損 害窙 為厉 標鄋 的 。 因峴 此 ,<br />

強 制 參 加展 、 繳 納 保 險 費 為厉 社 會 保 險 之 主尾 要稊 特 徵郕 , 是半 為厉 憲 法 容窞 許 國 家窚 在峹 納 稅 、 服 兵 役 與 受 國 民岙 教 育<br />

之 外屸 , 為厉 推 行 全峖 民岙 健 康 保 險 而 課 人 民岙 之 義 務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2 期醸 。<br />

29<br />

釋 字 第 四屶 七 二 號 解 釋 理 由岩 書 謂 :「… 全峖 民岙 健 康 保 險 制 度匓 應 如崇 何 設 計稌 , 則 屬 立岷 法 裁 量 之 範 圍酌 。…..」<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2 期醸 。<br />

30<br />

大 法 官 蘇 俊 雄 在峹 釋 字 第 四屶 七 二 號 解 釋 之 協 同峧 意 見 書 亦岿 持匵 此 見 解 謂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br />

卷 , 第 2 期醸 。<br />

31<br />

參 閱 陳鄉 英秺 鈐 ,〈 自 由岩 法 治 國 與 社 會 法 治 國 之 制 度匓 選 擇 --- 評 釋 字 四屶 七 二 與 四屶 七 三 號 大 法 官 會 議 解<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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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因 此 而 將 繳訍 納獉 保 費 理 解 為 純獄 係 國 權 作伿 用 之 必 然 結 果 。 由 於 權 佐 之 內 容韕 最 終 就 是 自<br />

己 或 某 個鞄 別低 人 義 務珧 之 履 行 ,ā 因 此 循 著 義 務珧 履 行 之 軌 跡 ,ā 必 然 可 以 發 現 權 佐 為 何 ?Ĉ<br />

以 及 權 佐 主 體 誰 屬 ?Ĉ 一 個鞄 絕 對蹹 性 義 務珧 概 念 ,ā 不 可 能獢 成 為 憲赭 法 自 由 民 主 秩猶 序侤 所 能獢 夠<br />

容韕 許 之 內 涵 。 觀義 察蹸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制 度 關詉 係 脈獡 絡 ,ā 國 家韑 實蹴 居 於 義 務珧 主 體 之 地 位 :ć 負<br />

有 規 制 ĵ 實蹴 質賭 正 當 Ķ 健珖 保 制 度 之 義 務珧 32 。 也 就 是 說狄 ,ā 人 民 若 依 ĵ 實蹴 質賭 正 當 Ķ 之 健珖<br />

保 規 範 履 行 其 義 務珧 時頗 ,ā 人 民 之 財 產 權 以 及 自 我侷 決俩 定 權 33 ,ā 所 遭贈 受 之 是 一 個鞄 阻 卻 違跴<br />

憲赭 事 由 之 侵 入 。<br />

從 人 民 消顆 極 被 動珩 之 面 向 ,ā 來 觀義 察蹸 繳訍 納獉 保 費 此 一 法 律 關詉 係 ,ā 可 以 發 現 人 民 所 負<br />

擔趃 之 義 務珧 是 財 產 支 配玵 自 由 與犕 行 為 選 擇赾 自 由 的 ĵ 他 律 化 Ķ。 但伽 是 相 反 地 ,ā 由 人 民 積<br />

極 主 動珩 的 面 向 觀義 察蹸 ,ā 人 民 亦 獲 得 風靨 險 分 配玵 的 健珖 康 保 障狼 權 佐 。 因 此 ,ā 人 民 既 是 義 務珧<br />

主 體 ,ā 也 同 是 權 佐 主 體 。 此 時頗 繳訍 納獉 保 費 之 性 質賭 雖 然 呈佤 現 了 一 種牞 先 義 務珧 之 性 格頴 :ć 即佘<br />

先 於 國 家韑 為 給 付 。 但伽 是 我侷 們靽 若 從 人 民 主 動珩 參珰 與犕 社 會 風靨 險 分 配玵 之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人 民 繳訍<br />

納獉 保 費 之 前 提 ,ā 必 須 是 在 一 個鞄 國 權 所 規 制 之 ĵ 實蹴 質賭 正 當 Ķ 健珖 保 制 度 之 下 ,ā 否佞 則 人<br />

民 並 不 負 擔趃 此 一 義 務珧 。 換 句 話 說狄 ,ā 人 民 似 乎 擁赸 有 依 ĵ 實蹴 質賭 正 當 Ķ 之 健珖 保 規 範 ,ā 履<br />

行 其 參珰 與犕 社 會 義 務珧 之 ĵ 權 佐 Ķ。<br />

從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ā 大 法 官 對蹹 於 義 務珧 規 定 例 示 說狄 的 看 法 ,ā 我侷 們靽 發 現 在 大<br />

法 官 的 視 域 中 ,ā 似 乎 認狀 為 憲赭 法 文 本 隱 藏 了 某 種牞 不 成 文 基 本 義 務珧 清 單 的 存 在 。 大 法<br />

官 甚 至 從 基 本 國 策 的 規 定 延 伸 思 考 ,ā 來 詮 釋 憲赭 法 文 本 所 蘊 含佳 的 義 務珧 要 求俠 。 但伽 是 大<br />

法 官 同 時頗 認狀 為 這 些 義 務珧 的 要 求俠 ,ā 無 論 是 基 於 何 種牞 公 益 理 由 ,ā 均佾 必 須 通 過跸 憲赭 法 第 二<br />

三 條 比 例 原鞝 則 的 檢 驗 。 換 言借 之 ,ā 大 法 官 是 以 存 有 論 為 基 礎 ,ā 並 在 實蹴 踐賳 面 向 進 行 對蹹<br />

國 家韑 權 力 的 管牤 控 。 之 所 以 加 以 節 制 ,ā 主 要 的 理 由 仍 然 是 對蹹 人 民 自 由 範 圍 的 保 障狼 。<br />

就 此 ,ā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描 繪訋 出 一 個鞄 共 同 體 的 合 理 存 續 狀 態躊 ,ā 以 及 個鞄 人 在 群 體<br />

中 所 應 具 有 的 社 會 形侫 象 。 不 過跸 ,ā 就 論 證訥 之 精 緻 程 度 而 言借 ,ā 大 法 官 除珂 未 說狄 明 基 本 義<br />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的 辯 證訥 關詉 係 之 外 ,ā 並 且 就 憲赭 法 所 隱 含佳 之 義 務珧 要 求俠 ,ā 在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br />

究倏 竟 是 如 何 轉視 換 為 對蹹 於 人 民 權 佐 之 限 制 ?Ĉ 大 法 官 也 未 置 一 語犾 。 也 就 是 說狄 ,ā 釋 字 第<br />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固 然 肯 定 義 務珧 概 念 在 憲赭 法 場 域 上 的 價猜 值靹 ,ā 但伽 是 同 時頗 也 遺 留猈 了 許 多 未<br />

經 證訥 立 的 推 論 。<br />

釋 〉,《 台屲 灣毞 本岓 土 法 學 雜 誌 》, 第 4 期醸 ,1999 年 11 月尦 , 頁稰 87 以层 下 。<br />

32<br />

這 個積 國 家窚 之 規 制 義 務 , 可屣 表 現 在峹 「 法 律匛 之 明 確酎 性 」 上 , 論 者 有 認 為厉 釋 字 第 五 二 四屶 號 解 釋 則 傾<br />

向峭 於 透 過 明 確酎 之 法 律匛 規 定 , 來 保 障遷 人 民岙 在峹 社 會 保 險 法 制 上 之 權 利 , 參 閱 陳鄉 愛 娥窓 ,〈 大 法 官 對 全峖 民岙<br />

健 康 保 險 法 制 之 合峯 憲 性 討 論 --- 評 釋 字 四屶 七 二 號 、 釋 字 第 四屶 七 三 號 解 釋 之 解 釋 風稱 格 〉,《 台屲 灣毞 本岓 土 法<br />

學 雜 誌 》, 第 25 期醸 ,2001 年 8 月尦 , 頁稰 13 。<br />

33<br />

參 閱 蔡 維 音稯 ,〈 全峖 民岙 健 保 之 合峯 憲 性 檢 驗殯 --- 評 司屫 法 院 釋 字 第 四屶 七 二 、 四屶 七 三 號 解 釋 〉,《 月尦 旦岑 法 學<br />

雜 誌 》, 第 51 期醸 ,1999 年 8 月尦 , 頁稰 181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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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因 此 ,ā 在 以 下 的 章 節 ,ā 本 論 文 將 試 以 法 詮 釋 學赩 之 角倞 度 ,ā 嘗蹋 試 提 出 一 個鞄 合 理 的<br />

憲赭 法 評 價猜 觀義 點 ,ā 並 且 進 一 步俞 依 此 評 價猜 觀義 點 ,ā 來 理 解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的 辯 證訥 關詉<br />

係 為 何 ?Ĉ 此 外 在 思 考 上 結 合 法 律 論 證訥 的 分 析 ,ā 嘗蹋 試 分 析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究倏 竟 應<br />

以 何 種牞 面 貌狍 呈佤 現 ?Ĉ 才 符 合 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 國 家韑 權 力 之 間 的 互 動珩 關詉 係 。 本 章 第 三<br />

節 ,ā 首靫 先 將 探 尋 此 一 問 題覹 解 決俩 的 標 準 ,ā 也 就 是 嘗蹋 試 提 出 一 個鞄 合 理 的 憲赭 法 評 價猜 觀義<br />

點 ,ā 以 作伿 為 進 一 步俞 論 證訥 分 析 的 基 礎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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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第 三 節 憲赭 法 解 釋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 探 尋<br />

壹 、 憲赭 法 解 釋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br />

一 、 憲赭 法 解 釋 目 的 之 實蹴 踐賳<br />

憲赭 法 本 身倧 是 一 種牞 具 有 ĵ 框頦 架 秩猶 序侤 Ķ 的 規 範 ,ā 其 內 容韕 呈佤 現 開 放 性 。 觀義 察蹸 憲赭 法 規<br />

定 多 為 低佂 密 度 規 範 的 指 示 ,ā 我侷 們靽 可 以 得 到 一 個鞄 初 步俞 的 直 觀義 ,ā 即佘 制 憲赭 者 似 乎 有 意 識訤<br />

的 保 留猈 給 各 憲赭 法 機趙 關詉 一 個鞄 自 主 的 活 動珩 空 間 。 但伽 是 相 對蹹 地 ,ā 這 也 造 成 了 憲赭 法 本 身倧 的<br />

抽 象 以 及 不 易 理 解 。 所 以 ,ā 透 過跸 解 釋 的 活 動珩 ,ā 形侫 成 所 謂 的 法 之 發 現 ( Rechtsfindung<br />

),ā 始 能獢 進 一 步俞 將 憲赭 法 之 框頦 架 秩猶 序侤 加 以 確 定 ,ā 並 使 得 憲赭 法 因 解 釋 活 動珩 之 具<br />

體 化 ,ā 而 呈佤 現 其 實蹴 踐賳 性 格頴 。 這 也 就 是 憲赭 法 解 釋 目 的 之 所 在 34 。<br />

依 國 民 主 權 原鞝 則 ,ā 立 法 機趙 關詉 具 有 直 接 民 主 正 當 性 ,ā 因 此 關詉 於 框頦 架 內 容韕 的 填 補<br />

與犕 充 實蹴 ,ā 立 法 機趙 關詉 可 認狀 為 係 最 適贅 切 的 機趙 關詉 功 能獢 主 體 ,ā 而 享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形侫 成 自 由<br />

空 間 35 。 例 如 ,ā 各 類詑 掛 號 郵 件 之 補 償 ,ā 僅 限 於 遺 失 或 被 竊 而 不 及 於 毀 損 ,ā 屬 於 ĵ 立<br />

法 權 自 由 形侫 成 之 範 圍 Ķ 36 ;Ć 國 家韑 賠 償 法 第 二 條 與犕 第 十 三 條 之 差韤 異 屬 於 立 法 者 之 ĵ 立<br />

法 裁 量 Ķ 37 。 但伽 是 ,ā 倘鞆 若 因 此 認狀 為 ,ā 立 法 權 據赼 此 擁赸 有 絕 對蹹 而 不 受 限 制 的 本 質賭 優 越<br />

地 位 ( Übergewicht ) 38 ,ā 而 凌鞓 駕贶 一 切 其 他 國 家韑 權 力 ,ā 則 是 一 種牞 危 險 的 立 論 。 因 為 這<br />

34<br />

參 閱 Christian Starck 演 講 稿酔 , 李 建匔 良 ( 譯 ),〈 憲 法 解 釋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憲 法 理 論 與 實 踐 ( 一 )》,<br />

初 版 ,1999 年 , 頁稰 195;Christian Starck 演 講 稿酔 , 許 宗 力 ( 譯 ),〈 基 本岓 權 利 的 解 釋 與 影郓 響 作 用岦 〉,<br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法 與 國 家窚 權 力 》, 增邴 訂稍 二 版 ,1993 年 , 頁稰 477 以层 下 ; 陳鄉 慈 陽 ,〈 憲 法 解 釋 之 意 涵 、<br />

作 用岦 與 界厢 限稧 〉, 收 於 : 陳鄉 慈 陽 ,《 人 權 保 障遷 與 權 力 制 衡 》, 初 版 ,2001 年 , 頁稰 175 以层 下 。<br />

35<br />

參 閱 李 建匔 良 ,〈 論 立岷 法 裁 量 之 憲 法 基 礎 理 論 〉,《 憲 政十 時 代 》, 第 26 卷 , 第 2 期醸 ,2000 年 10 月尦 ,<br />

頁稰 76 以层 下 。<br />

36<br />

釋 字 第 四屶 二 八 號 解 釋 :「 公 用岦 事 業 , 以层 公 營 為厉 原穦 則 , 憲 法 第 一 四屶 四屶 條 前 段卬 定 有 明 文尠 。 國 家窚 基 於<br />

對 人 民岙 生岥 崊 照 顧 之 義 務 、 達 成 給 付屃 行 政十 之 功屖 能 , 經 營 各峬 類 公 用岦 事 業 , 期醸 以层 合峯 理 之 費 率 , 普醭 遍 而 穩<br />

定 提醚 供 人 民岙 所 需遻 之 各峬 項 服 務 , 得 對 公 用岦 事 業 因峴 經 營 所 生岥 之 損 失屺 補 償 或 損 害窙 賠 償 責 任峌 予 以层 相厴 當 之 限稧<br />

制 , 惟 因峴 涉 及 人 民岙 之 權 利 , 自 須 符 合峯 憲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規 定 。 郵 政十 法 第 二 五 條 各峬 類 掛 號 郵 件峋 之 補 償<br />

僅 限稧 於 遺 失屺 或 被 竊殙 , 而 不 及 於 毀 損 , 旨 在峹 維 持匵 郵 政十 事 業 之 經 營 , 為厉 增邴 進 公 共峗 利 益 所 必岊 要稊 , 尚 未 逾<br />

越 立岷 法 權 自 由岩 形 成 之 範 圍酌 , 與 憲 法 並 無 牴厔 觸 。 惟 對 於 特 殊 類 型勨 郵 件峋 之 投 遞遚 與 交岾 寄 程 序 、 收 費 標鄋 準 、<br />

保 管 方尣 式 、 損 失屺 補 償 要稊 件峋 與 範 圍酌 等 須 否 加展 以层 規 定 , 應 由岩 主尾 管 機 關 檢 討 改 進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br />

第 39 卷 , 第 6 期醸 。<br />

37<br />

釋 字 第 二 二 八 號 解 釋 :「 國 家窚 賠 償 法 第 十 三 條 規 定 :『 有 審郃 判 或 追 訴 職 務 之 公 務 員穵 , 因峴 執 行 職<br />

務 侵 害窙 人 民岙 自 由岩 或 權 利 , 就酧 其 參 與 審郃 判 或 追 訴 案 件峋 犯岟 職 務 上 之 罪 , 經 判 決 有 罪 確酎 定 者 , 適 用岦 本岓 法<br />

規 定 。』 採 針 對 審郃 判 與 追 訴 職 務 之 特 性 所 為厉 之 特 別 規 定 , 尚 未 逾 越 立岷 法 裁 量 範 圍酌 , 與 憲 法 並 無 牴厔<br />

觸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0 卷 , 第 9 期醸 。<br />

38<br />

參 見 BVerfGE 49, 89, 124; 67, 100, 139.<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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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種牞 看 法 ,ā 等 於 在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之 內 ,ā 安 置 了 一 個鞄 自 我侷 摧躛 毀 的 機趙 制 39 。 換 言借 之 ,ā 權 力 分<br />

立 ( Gewaltenteilung ) 在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的 合 憲赭 維犁 護 上 ,ā 無 可 避 免佊 的 扮俇 演躽 著 調 節 與犕 控 制 各<br />

國 家韑 權 力 的 穩言 定 性 角倞 色 。 所 以 ,ā 透 過跸 對蹹 於 權 力 分 立 原鞝 則 之 理 解 ,ā 將 進 一 步俞 在 憲赭 法<br />

框頦 架 秩猶 序侤 之 內 ,ā 形侫 塑 與犕 具 體 化 國 家韑 權 力 之 間 的 權 限 範 圍 。 因 此 ,ā 對蹹 於 憲赭 法 解 釋 之<br />

評 價猜 觀義 點 ( Wertgesichtspunkt ) 進 行 探 尋 ,ā 主 要 是 期 望 ,ā 在 面 對蹹 憲赭 法 規 範 進 行 理 解<br />

40<br />

活 動珩 之 前 ,ā 能獢 夠 形侫 成 一 種牞 對蹹 憲赭 法 本 身倧 之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的 先 前 理 解 ,ā 以 便 在 進 行 憲赭 法<br />

解 釋 時頗 ,ā 能獢 夠 儘赊 可 能獢 正 確 地 理 解 其 意 旨 。<br />

質賭 言借 之 ,ā 欲 正 確 理 解 憲赭 法 規 範 的 意 義 之 前 ,ā 必 須 先 對蹹 憲赭 法 所 設 定 的 前 提 有 所<br />

認狀 識訤 ,ā 如 此 才 能獢 獲 致 一 種牞 憲赭 法 體 系倐 內 的 融 貫 性 ( Kohärenz ) 思 考 41 ,ā 並 儘赊 可 能獢 正 確<br />

地 理 解 規 範 意 義 下 的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 由 於 在 具 體 化 憲赭 法 的 過跸 程 之 中 ,ā 憲赭 法 解 釋 的 評 價猜<br />

觀義 點 將 形侫 成 認狀 識訤 與犕 理 解 活 動珩 的 先 決俩 條 件 ,ā 因 此 探 尋 憲赭 法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 ,ā 自 然 成 為 合<br />

理 論 證訥 過跸 程 的 前 置 任 務珧 。 如 此 憲赭 法 解 釋 的 目 的 ,ā 才 有 可 能獢 在 憲赭 法 規 範 意 義 之 下 ,ā<br />

獲 得 實蹴 踐賳 。<br />

二 、 憲赭 法 解 釋 評 價猜 觀義 點 的 基 礎<br />

當 我侷 們靽 對蹹 於 憲赭 法 規 範 語犾 句 進 行 理 解 活 動珩 時頗 ,ā 可 以 從 中 獲 得 了 一 個鞄 初 步俞 的 印<br />

象 :ć 以 實蹴 定 法 ( Gesetz ) 模 式 ,ā 所 建 構躬 的 憲赭 法 ,ā 具 有 不 完侖 整超 性 的 本 質賭 。 因 此 必 須 透<br />

39<br />

學 者 顏 厥鄰 安崎 認 為厉 , 如崇 果 作 為厉 主尾 權 者 的 國 民岙 , 在峹 制 憲 完 成 後匝 仍 然 可屣 以层 繼 續 以层 某協 種 方尣 式 崊 在峹 , 那<br />

麼邐 必岊 要稊 時 只屯 要稊 將 某協 一 項 法 案 , 付屃 諸 公 民岙 直 接 投 票 複 決 , 此 時 「 公 民岙 投 票 」 就酧 成 了 主尾 權 者 的 直 接 表<br />

現 。 若秵 任峌 何 憲 法 機 關 , 甚原 至 憲 法 本岓 身 也 都 被 置 於 公 民岙 投 票 之 下 , 則 「 國 民岙 主尾 權 」 的 制 憲 正岗 當 性 原穦<br />

理 , 將 成 為厉 議 會 主尾 權 或 公 投 主尾 權 之 統 治 方尣 式 。 換醢 言 之 , 根 本岓 理 論 基 礎 在峹 於 : 憲 政十 國 家窚 內 無 主尾 權 者 。<br />

即 不 允 許 任峌 何 一 個積 憲 法 機 關 ( 包屗 括匼 國 民岙 本岓 身 ) 以层 主尾 權 者 或 主尾 權 者 之 代 表 的 地峸 位 繼 續 崊 在峹 。 如崇 果 憲<br />

政十 國 家窚 內 竟鄔 內 含 有 主尾 權 者 常 設 化 的 體殱 制 , 等 於 自 我 安崎 裝 了 一 個積 自 我 摧 毀 的 機 制 , 因峴 為厉 其 代 表 了 對<br />

「 憲 法 至 上 」 的 否 定 , 也 等 於 授 權 此 一 機 制 可屣 隨 時 顛 覆 憲 政十 國 家窚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國 民岙 主尾 權 與 憲<br />

政十 國 家窚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63 期醸 ,2000 年 9 月尦 , 頁稰 54- 頁稰 56。<br />

40<br />

釋 字 第 四屶 九 九 號 解 釋 認 為厉 , 憲 法 條 文尠 中 , 諸 如崇 民岙 主尾 共峗 和 原穦 則 、 國 民岙 主尾 權 原穦 則 、『 保 障遷 人 民岙 權 利 』、<br />

權 力 分 立岷 與 制 衡 原穦 則 , 具 有 本岓 質 重稥 要稊 性 , 依 其 形 成 的 『 自 由岩 民岙 主尾 憲 政十 秩 序 』, 凡 憲 法 設 置 之 機 關<br />

均 有 遵 守 的 義 務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2 卷 , 第 5 期醸 ; 關 於 價邗 值穂 秩 序 的 討 論 , 參 閱 李 惠酿 宗 ,〈 談 憲<br />

法 的 價邗 值穂 體殱 系 --- 評 釋 字 第 四屶 九 九 號 解 釋 及 第 六 次 憲 法 增邴 修穑 條 文尠 〉,《 月尦 旦岑 法 學 雜 誌 》, 第 61 期醸 ,2000<br />

年 6 月尦 , 頁稰 149; 張 嘉 尹 ,〈 憲 法 解 釋 、 憲 法 理 論 與 「 結 果 考 量 」--- 憲 法 解 釋 方尣 法 論 的 問 題 〉, 收<br />

於 : 劉邟 孔 中 、 陳鄉 新 民岙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三 輯 , 上 冊屏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6 以层<br />

下 ; 張 嘉 尹 ,〈 論 「 價邗 值穂 秩 序 」 作 為厉 憲 法 學 的 基 本岓 概 念 〉,《 臺 大 法 學 論 叢 》, 第 35 卷 , 第 5 期醸 ,<br />

2001 年 9 月尦 , 頁稰 27。<br />

41<br />

關 於 法 律匛 論 證 的 融 貫 性 思匠 考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論 證 、 客匄 觀毢 性 與 融 貫 性 --- 由岩 幾酱 篇 文尠 獻 檢 討 法 律匛 論 證<br />

的 基 本岓 問 題 〉,《 月尦 旦岑 法 學 雜 誌 》, 第 64 期醸 ,2000 年 9 月尦 , 頁稰 33- 頁稰 47; 此 外屸 張 嘉 尹 認 為厉 於 從 事<br />

「 結 果 考 量 」 之 前 , 必岊 須 回峵 歸 到 法 律匛 活卺 動 所 隱 含 的 背秥 景醱 假 設 - 對 於 當 代 社 會 的 前 理 解 - 的 反 思匠 ,<br />

也 就酧 是半 該 規 範 體殱 系 所 預 設 的 社 會 圖 像 , 如崇 此 才 能 在峹 論 證 脈 絡 中 具 有 較 高 的 融 貫 性 , 參 閱 張 嘉 尹 ,<br />

〈 憲 法 解 釋 、 憲 法 理 論 與 「 結 果 考 量 」--- 憲 法 解 釋 方尣 法 論 的 問 題 〉, 收 於 : 劉邟 孔 中 、 陳鄉 新 民岙 主尾 編 ,<br />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三 輯 , 上 冊屏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25 以层 下 。<br />

- 103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過跸 解 釋 與犕 補 充 的 詮 釋 作伿 用 42 ,ā 加 以 理 解 。 但伽 是 如 何 運跮 用 解 釋 的 觀義 點 ,ā 進 行 憲赭 法 規<br />

範 的 理 解 ,ā 始 符 合 憲赭 法 規 範 的 本 旨 ?Ĉ 此 外 ,ā 在 憲赭 法 規 範 的 應 然 面 與犕 生 活 事 實蹴 的 實蹴<br />

然 面 之 間 ,ā 關詉 於 兩 者 的 關詉 連 性 與犕 差韤 異 性 ,ā 究倏 竟 應 該 運跮 用 何 種牞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 作伿 為 連 結<br />

兩 者 的 橋趖 樑 ?Ĉ 均佾 有 待 進 一 步俞 的 澄 清 與犕 說狄 明 。 本 論 文 以 下 將 嘗蹋 試 以 法 詮 釋 學赩 的 思 考<br />

角倞 度 ,ā 並 且 結 合 論 證訥 過跸 程 的 合 理 性 要 求俠 ,ā 試 圖蹙 探 尋 出 符 合 憲赭 法 本 旨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 ,ā<br />

並 以 之 據赼 為 判住 斷 憲赭 法 規 範 的 理 論 基 礎 。<br />

( 一 ) 憲赭 法 規 範 具 體 化 的 思 考<br />

所 謂 釋 義 學赩 ( Dogmatik ),ā 係 指 對蹹 文 本 闡 釋 的 體 系倐 性 整超 理 43 。 釋 義 學赩 依<br />

Immanuel Kant 的 說狄 法 乃 是 :ćĵ 純獄 粹牯 理 性 依 照 已 定 好 的 方 式 推 展韙 ,ā 而 不 對蹹 純獄 粹牯 理 性<br />

的 能獢 力 本 身倧 進 行 批係 判住 。 44 Ķ 換 句 話 說狄 ,ā 其 係 一 種牞 內 於 體 系倐 的 思 考 過跸 程 ,ā 其 除珂 了 作伿<br />

為 解 釋 與犕 理 解 規 範 時頗 的 標 準 之 外 ,ā 並 且 形侫 成 理 解 與犕 解 釋 的 實蹴 質賭 界 限 。<br />

將 釋 義 學赩 之 架 構躬 ,ā 置 於 對蹹 於 憲赭 法 規 範 之 觀義 察蹸 ,ā 即佘 所 謂 之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 Verfassungsrechtsdogmatik<br />

),ā 其 直 接 服 務珧 於 憲赭 法 解 釋 ,ā 主 要 係 協 助佔 解 釋 者 確 定 條 文 之 文<br />

義 ,ā 避 免佊 解 釋 者 於 面 對蹹 抽 象 之 憲赭 法 概 念 時頗 ,ā 難詋 以 具 體 化 45 。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比 較跨 注 重<br />

具 體 性 的 問 題覹 ,ā 亦 即佘 如 何 由 憲赭 法 條 文 得 出 較跨 具 體 之 結 論 。 換 句 話 說狄 ,ā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br />

受 憲赭 法 規 範 性 影 響 ,ā 是 在 憲赭 法 價猜 值靹 拘 束俑 性 的 意 義 脈獡 絡 中 進 行 46 。 因 此 面 對蹹 憲赭 法 規<br />

範 的 框頦 架 秩猶 序侤 ,ā 解 釋 者 應 該 依 循 著 憲赭 法 的 意 義 脈獡 絡 ,ā 藉 著 追玭 溯 其 目 的 以 及 其 價猜 值靹<br />

決俩 定 ,ā 始 能獢 儘赊 可 能獢 地 正 確 理 解 憲赭 法 規 範 的 意 旨 。<br />

法 規 範 適贅 用 的 任 務珧 ,ā 是 在 解 決俩 個鞄 案頥 之 時頗 ,ā 將 隱 含佳 在 法 規 範 中 的 正 義 思 想 、 目<br />

42<br />

詮 釋 學 是半 一 種 有 關 說 明 與 解 釋 的 理 論 或 藝 術 , 解 釋 不 只屯 是半 一 種 技 術 , 由岩 其 背秥 後匝 , 吾 人 可屣 發 現<br />

許 多峿 潛鄢 藏 的 社 會 因峴 素 、 政十 治 因峴 素 與 信 仰峍 因峴 素 。 其 目岰 的 不 在峹 於 告 訴 人 們穆 實 際選 上 所 做 與 應 做 者 為厉 何 ,<br />

而 是半 告 訴 人 們穆 在峹 從 事 解 釋 時 那 些 因峴 素 支尟 配 或 凌穜 駕 了 我 們穆 的 實 際選 活卺 動 與 心尚 中 所 欲 , 如崇 此 才 能 看厶 清 楚<br />

各峬 種 決 定 與 判 斷 的 立岷 論 基 礎 何 在峹 , 使 吾 人 能 夠 了 解 方尣 法 的 極 限稧 , 並 正岗 確酎 運 用岦 方尣 法 , 參 閱 劉邟 臺 強 ,<br />

《 法 律匛 詮 釋 學 之 研厼 究 》, 文尠 化 大 學 法 律匛 學 研厼 究 所 碩 士 論 文尠 ,1998 年 , 頁稰 351 以层 下 。<br />

43<br />

研厼 究 法 釋 義 學 的 學 者 係 由岩 一 些 前 提醚 出屒 發 , 但 並 不 追 問 這 些 前 提醚 的 真 實 性 , 而 且尼 即 使 有 所 批 判<br />

或 反 省厲 , 原穦 則 上 亦岿 係 內 於 體殱 系 的 , 而 法 哲穯 學 雖 並 非 全峖 無 預 設 、 全峖 無 前 提醚 , 但 其 總 是半 會 去屢 追 問 知 識<br />

與 體殱 系 的 後匝 設 問 題 , 換醢 句屳 話 說 , 也 就酧 是半 超 體殱 系 ( Systemtranszendental ) 的 問 題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論<br />

法 哲穯 學 的 範 圍酌 及 其 主尾 要稊 問 題 〉, 收 於 :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實 踐 理 性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16。<br />

44<br />

參 閱 Immanuel Kant,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B XXXV., 轉 引尙 自 顏 厥鄰 安崎 ,〈 論 法 哲穯 學 的 範 圍酌 及<br />

其 主尾 要稊 問 題 〉, 收 於 :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實 踐 理 性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16。<br />

45<br />

參 閱 張 嘉 尹 ,〈 憲 法 解 釋 、 憲 法 理 論 與 「 結 果 考 量 」--- 憲 法 解 釋 方尣 法 論 之 問 題 〉, 收 於 : 劉邟 孔<br />

中 、 陳鄉 新 民岙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三 輯 , 上 冊屏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15。<br />

46<br />

當 一 個積 表 達 方尣 式 依 語 言 的 用岦 法 具 有 多峿 重稥 意 義 可屣 能 性 時 , 吾 人 可屣 由岩 言 說 者 的 語 言 脈 絡 推 論 , 個積<br />

案 中 究 應 考 慮郘 何 種 可屣 能 性 , 法 律匛 的 意 義 脈 絡 亦岿 同峧 , 探 知 其 脈 絡 , 有 助 於 對 個積 別 法 律匛 字 句屳 的 理 解 ,<br />

參 閱 Karl Larenz 著 , 陳鄉 愛 娥窓 ( 譯 ),《 法 學 方尣 法 論 》, 初 版 三 刷 ,2001 年 , 頁稰 229。<br />

- 104 -


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的 考 量 付 諸 實蹴 現 ,ā 並 據赼 之 為 裁 判住 47 。 規 範 本 身倧 是 依 照 評 價猜 的 觀義 點 所 塑 造 的 ,ā 因 此<br />

對蹹 規 範 的 理 解 ,ā 也 必 須 以 評 價猜 的 觀義 點 來 探 尋 。 由 此 可 得 知 一 個鞄 訊玕 息韵 :ć 規 範 與犕 規 範<br />

所 指 涉顎 的 事 實蹴 並 非 處 於 嚴詫 格頴 的 對蹹 立 關詉 係 ,ā 而 是 在 探 討玒 針玸 對蹹 個鞄 案頥 來 具 體 化 規 範 的 一<br />

般獭 結 構躬 48 。 此 種牞 對蹹 當 為 規 範 具 體 化 過跸 程 之 目 的 在 於 :ć 尋 求俠 作伿 為 實蹴 存 事 實蹴 的 評 價猜 觀義<br />

點 。 不 過跸 ,ā 此 種牞 評 價猜 觀義 點 的 形侫 成 與犕 界 限 ,ā 仍 係 在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的 容韕 許 範 疇觸 內 進 行 。<br />

以 下 將 透 過跸 法 詮 釋 學赩 的 思 考 脈獡 絡 以 及 合 理 論 證訥 過跸 程 的 思 考 脈獡 絡 ,ā 針玸 對蹹 當 為 規 範 的<br />

具 體 化 理 解 過跸 程 ,ā 進 一 步俞 的 論 證訥 。<br />

( 二 ) 法 詮 釋 學赩 的 思 考 脈獡 絡<br />

文 字 的 解 釋 都 始 於 字 義 ,ā 但伽 一 般獭 語犾 言借 由 於 具 有 彈 性 ,ā 因 而 在 認狀 知 上 產 生 差韤 異<br />

性 現 象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僅 由 語犾 言借 用 法 本 身倧 ,ā 並 無 法 獲 致 明 確 的 字 義 ,ā 必 須 依 據赼 言借 說狄<br />

的 脈獡 絡 、 其 所 欲 處 理 事 物 之 本 身倧 或 者 其 他 相 關詉 的 情 境蹜 ,ā 才 可 能獢 明 瞭 該 用 語犾 的 意 義<br />

為 何 49 。 換 言借 之 ,ā 傳 統 的 邏 輯 推 論 並 無 法 滿軈 足倦 認狀 識訤 ( Erkenntnis ) 的 需猀 求俠 50 ,ā 或 者 只<br />

導赫 出 有 疑牉 問 的 判住 斷 51 ,ā 以 及 風靨 險 過跸 大 的 假珑 設 52 。 此 一 現 象 ,ā 尤 其 顯 現 於 規 範 命 題覹<br />

的 場 域 ,ā 無 論 是 法 律 命 題覹 或 是 道跰 德 命 題覹 ,ā 均佾 具 有 邏 輯 非 連 結 性 的 特顠 性 53 。<br />

透 過跸 上 述 的 說狄 明 ,ā 可 以 得 到 一 個鞄 初 步俞 的 印 象 :ć 當 我侷 們靽 認狀 為 邏 輯 推 演躽 式 的 思<br />

維犁 ,ā 對蹹 於 憲赭 法 解 釋 而 言借 並 非 妥侑 當 的 推 論 模 式 時頗 ,ā 我侷 們靽 就 必 須 另 外 為 憲赭 法 的 解 釋 適贅<br />

用 尋 找俁 一 個鞄 較跨 為 理 想 的 論 證訥 模 式 。 更俐 進 一 步俞 言借 ,ā 由 於 理 解 的 過跸 程 ,ā 不 能獢 避 免佊 評 價猜<br />

的 主 觀義 因 素獂 介 入 ,ā 但伽 又 不 能獢 只 是 評 價猜 者 的 主 觀義 認狀 定 ,ā 所 以 我侷 們靽 就 必 須 為 據赼 以 評 價猜<br />

的 價猜 值靹 標 準 找俁 到 另 一 個鞄 理 論 上 的 根頨 據赼 。 換 句 話 說狄 ,ā 係 借靺 助佔 法 詮 釋 學赩 的 思 考 54 ,ā 作伿<br />

47<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10。<br />

48<br />

參 閱 Friedrich Müller, Juristische Methodenlehre, 3. Aufl., 1989, S. 20.<br />

49<br />

參 閱 Karl Larenz 著 , 陳鄉 愛 娥窓 ( 譯 ),《 法 學 方尣 法 論 》, 初 版 三 刷 ,2001 年 , 頁稰 226。<br />

50<br />

例 如崇 演 繹 ( Deduktion ), 其 係 由岩 普醭 遍 推 論 到 少 數鄁 普醭 遍 或 特 殊 , 它屾 是半 必岊 然 的 , 但 它屾 僅 係 分 析 性 的 ,<br />

因峴 此 並 未 擴 展窢 我 們穆 的 認 識 , 因峴 為厉 推 論 的 前 提醚 是半 預 設 的 , 而 且尼 可屣 能 是半 錯 誤 的 。 演 繹 只屯 是半 表 明 了 法 律匛<br />

發 現 的 最鄦 後匝 環 節 , 也 就酧 是半 說 只屯 是半 拿竊 個積 例 子 來 作 測釱 試 罷 了 , 參 閱 Arthur Kaufmann 著 , 劉邟 幸 義 等 ( 譯 ),<br />

《 法 律匛 哲穯 學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79、 頁稰 83。<br />

51<br />

例 如崇 歸 納 ( Induktion ), 係 由岩 特 殊 推 論 到 普醭 遍 , 雖 然 擴 展窢 了 我 們穆 的 認 識 , 但 卻勍 是半 有 疑 問 的 推 論 ,<br />

其 接 近 正岗 確酎 的 推 論 程 度匓 , 與 其 歸 納 基 礎 的 範 圍酌 大 小 成 正岗 比尬 , 換醢 言 之 , 只屯 有 數鄁 字 才 有 歸 納 可屣 言 , 同峧<br />

上 註 , 頁稰 79、 頁稰 85。<br />

52<br />

例 如崇 設 證 ( Die Abduktion ), 它屾 是半 從 特 殊 經 由岩 規 則 推 論 到 特 殊 , 它屾 只屯 帶 出屒 一 種 假 設 , 是半 一 個積 由岩<br />

結 論 出屒 發 的 推 論 , 因峴 此 是半 有 疑 問 的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80、 頁稰 86。<br />

53<br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公 共峗 理 性 與 法 律匛 論 理 〉,《 政十 治 與 社 會 哲穯 學 評 論 》, 第 8 期醸 ,2004 年 3 月尦 , 頁稰 13<br />

以层 下 。<br />

54<br />

法 詮 釋 學 反 對 客匄 觀毢 性 認 識 定 義 , 強 調 理 解 , 而 在峹 理 解 現 象 上 , 揚醤 棄 主尾 體殱 相厴 對 於 客匄 體殱 之 模鄍 式 ( 即<br />

認 知 者 於 認 知 一 項 課 題 時 , 係 純 粹 客匄 觀毢 而 不 夾 雜 主尾 觀毢 因峴 素 , 作 為厉 對 課 題 認 識 的 圖 像 ), 因峴 此 所 謂<br />

的 理 解 係 主尾 觀毢 與 客匄 觀毢 並 崊 。 而 且尼 理 解 往 往 係 理 解 主尾 體殱 的 自 我 理 解 , 也 就酧 是半 說 , 該 理 解 者 以层 前 理 解<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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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為 對蹹 理 解 當 為 規 範 具 體 化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 。<br />

探 究倏 以 上 的 印 象 之 所 以 形侫 成 ,ā 主 要 係 自 始 預踣 設 了 憲赭 法 實蹴 證訥 法 的 不 完侖 整超 性 ,ā 而<br />

且 是 一 種牞 雙覯 重 的 不 完侖 整超 性 :ć 亦 即佘 一 方 面 實蹴 證訥 法 無 法 窮 盡牏 所 有 的 生 活 事 實蹴 關詉 係 ,ā 另<br />

一 方 面 法 規 範 中 的 概 念 ,ā 亦 無 法 精 確 地 界 定 其 意 義 。 在 這 種牞 不 完侖 整超 的 前 提 背 景 之<br />

下 ,ā 解 釋 者 勢 必 透 過跸 某 些 方 式 或 觀義 點 以 彌 補 此 缺獌 點 ,ā 目 的 在 於 使 得 抽 象 的 法 規 能獢<br />

適贅 用 於 個鞄 案頥 之 中 。<br />

( 三 ) 合 理 論 證訥 過跸 程 的 思 考 脈獡 絡<br />

所 謂 法 律 論 證訥 理 論 ( juristische Argumentationstheorie ),ā 係 指 佐 用 一 套鞽 具 體 而<br />

精 密 的 論 證訥 規 則 來 檢 查 法 學赩 論 述 的 合 理 性 與犕 可 接 受 性 。 換 言借 之 ,ā 標 準 不 再 是 某 種牞<br />

自 然 法 的 秩猶 序侤 或 總 體 的 法 內 在 價猜 值靹 體 系倐 ,ā 而 在 於 是 否佞 為 合 理 論 證訥 過跸 程 的 結 果 。 或<br />

者 說狄 ,ā 我侷 們靽 不 再 關詉 心 一 個鞄 法 律 的 決俩 定 是 如 何 產 生 的 ,ā 而 轉視 而 關詉 心 作伿 出 此 一 決俩 定 的<br />

理 由 ( Begründung ) 為 何 55 ?Ĉ 也 就 是 說狄 ,ā 逐 漸軌 由 詮 釋 學赩 的 理 解 ,ā 轉視 向 至 探 討玒 一 個鞄 好<br />

的 法 律 見倝 解 是 否佞 為 一 個鞄 合 理 論 證訥 過跸 程 的 結 果 56 。 因 此 ,ā 於 理 解 的 過跸 程 中 ,ā 解 釋 者<br />

負 有 論 證訥 的 義 務珧 ,ā 必 須 證訥 立 其 合 理 性 ( Rationalität ) 57 。<br />

論 者 有 認狀 為 ,ā 法 律 論 證訥 的 研 究倏 方 法 :ć 係 由 已 知 出 發 ,ā 經 由 對蹹 話 辯 論 ,ā 慢 慢 深<br />

入 事 物 本 相 的 探 討玒 ,ā 若 將 其 與犕 法 詮 釋 學赩 的 觀義 點 相 互 補 充 ,ā 可 認狀 為 係 立 於 詮 釋 學赩 的<br />

觀義 點 下 ,ā 進 一 步俞 以 分 析 學赩 ( Analytik ) 的 論 證訥 模 式 ,ā 透 過跸 兩 者 之 協 調 ,ā 形侫 成 評 價猜 觀義<br />

點 的 多 元 主 義 ( Pluralismustheorie ) 58 。<br />

( 先峕 入 之 見 ) 作 為厉 認 知 的 素 材 : 將 其 自 身 所 接 受 的 一 切 傳 統 納 入 理 解 的 地峸 平岅 線 , 如崇 此 才 有 提醚 出屒 論<br />

證 理 由岩 之 可屣 能 性 , 才 能 提醚 出屒 預 先峕 推 定 的 暫鄃 時 性 結 果 ( 詮 釋 學 的 循 環 ), 參 閱 Arthur Kaufmann 著 ,<br />

劉邟 幸 義 等 ( 譯 ),《 法 律匛 哲穯 學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46。<br />

55<br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道 德郔 --- 由岩 一 個積 法 哲穯 學 的 核 心尚 問 題 檢 討 德郔 國 戰 後匝 法 思匠 想 的 發 展窢 〉,《 政十 大 法 學<br />

評 論 》, 第 47 期醸 ,1993 年 6 月尦 , 頁稰 15。<br />

56<br />

此 一 思匠 想 的 轉 折 , 主尾 要稊 產 生岥 於 七 ○ 年 代 德郔 國 法 哲穯 學 界厢 , 對 詮 釋 學 的 思匠 考 方尣 式 , 所 提醚 出屒 的 檢 討<br />

與 批 判 。 基 於 此 一 理 論 轉 向峭 學 者 重稥 新 肯 定 邏殦 輯 分 析 的 重稥 要稊 性 。 因峴 為厉 自 六 ○ 年 代 以层 降稪 , 價邗 值穂 法 學 所<br />

發 展窢 出屒 的 各峬 種 方尣 法 論 說 辭 , 充屌 其 量 不 過 是半 提醚 出屒 了 許 多峿 「 影郓 響 」 法 律匛 解 釋 的 因峴 素 , 至 於 這 些 因峴 素 是半<br />

否 為厉 法 規 範 ? 具 不 具 有 法 拘 束 力 ? 均 未 加展 以层 回峵 答 。 因峴 此 代 之 而 起 的 , 是半 「 規 範 論 」 研厼 究 的 興 起 。<br />

也 代 表 了 在峹 認 識 論 上 由岩 「 詮 釋 學 」 向峭 「 分 析 哲穯 學 」 的 轉 向峭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16。<br />

57<br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再峘 訪 法 實 證 主尾 義 〉, 收 於 :《 法 理 學 論 叢 --- 紀秓 念 楊 日尤 然 教 授 》, 一 版 二 刷 ,1997<br />

年 , 頁稰 639。<br />

58 Arthur Kaufmann 認 為厉 , 詮 釋 學 需遻 要稊 分 析 學 , 因峴 為厉 沒 有 分 析 學 它屾 可屣 能 就酧 是半 盲 目岰 的 , 而 另屮 一 方尣 面稫 ,<br />

分 析 學 也 需遻 要稊 詮 釋 學 , 因峴 為厉 沒 有 詮 釋 學 的 分 析 學 就酧 可屣 能 是半 空 洞卸 的 , 參 閱 Arthur Kaufmann 著 , 米<br />

健 ( 譯 ),《 後匝 現 代 法 哲穯 學 --- 告 別 演 講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14; 關 於 多峿 元 主尾 義 參 閱 : 李 建匔 良 ,〈 民岙<br />

主尾 政十 治 的 建匔 構 基 礎 及 其 難 題 --- 以层 「 多峿 元 主尾 義 」 理 論 為厉 主尾 軸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憲 法 理 論 與 實 踐<br />

( 一 )》, 初 版 ,1999 年 , 頁稰 10 以层 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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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 四 ) 對蹹 當 為 規 範 具 體 化 的 理 解 過跸 程<br />

當 表 達跲 的 方 式 ,ā 依 語犾 言借 之 用 法 具 有 多 重 意 義 可 能獢 性 時頗 ,ā 我侷 們靽 可 以 從 言借 說狄 者 之<br />

語犾 言借 脈獡 絡 進 行 推 論 ,ā 在 個鞄 案頥 中 究倏 竟 應 該 考 慮 何 種牞 可 能獢 性 。 規 範 是 藉 由 規 範 語犾 句 來<br />

表 達跲 其 意 義 ,ā 因 此 探 知 其 所 表 達跲 之 意 義 脈獡 絡 ,ā 有 助佔 於 對蹹 個鞄 別低 法 律 字 句 之 理 解 59 。<br />

不 過跸 ,ā 基 於 法 律 之 安 定 性 ,ā 法 律 語犾 言借 的 操趀 作伿 ,ā 應 該 儘赊 可 能獢 的 精 確 與犕 單 義 性 。 申 言借<br />

之 ,ā 法 律 語犾 言借 具 有 抽 象 概 念 化 的 本 質賭 ,ā 屬 於 理 性 化 的 範 疇觸 層 面 ,ā 但伽 是 在 真猙 實蹴 的 生<br />

活 事 實蹴 中 ,ā 沒俯 有 任 何 事 物 僅 具 有 單 一 概 念 性 質賭 。<br />

法 學赩 方 法 論 討玒 論 的 主 要 目 的 即佘 是 企 圖蹙 藉 著 規 範 的 具 體 化 思 考 ,ā 與犕 藉 著 生 活 事<br />

實蹴 的 普 遍跹 化 思 考 ,ā 將 兩 者 拉 近 。 但伽 這 種牞 結 合 演躽 繹訉 與犕 歸 納獉 的 綜牴 合 方 法 ,ā 並 非 單 向 度<br />

或 有 順 序侤 的 進 行 ,ā 它 事 實蹴 上 是 一 種牞 同 時頗 且 連 續 發 展韙 出 來 的 雙覯 向 對蹹 應 模 式 60 。 因<br />

此 ,ā 事 實蹴 上 對蹹 規 範 的 理 解 過跸 程 ,ā 即佘 等 同 於 對蹹 規 範 的 具 體 化 詮 釋 過跸 程 ,ā 以 及 對蹹 規 範<br />

的 合 理 化 論 證訥 過跸 程 。 同 時頗 這 個鞄 思 考 過跸 程 係 立 於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的 架 構躬 之 下 ,ā 一 種牞 應 然<br />

與犕 實蹴 存 的 對蹹 應 關詉 係 。 而 遵 循 著 憲赭 法 規 範 的 意 義 脈獡 絡 思 考 ,ā 我侷 們靽 才 能獢 夠 藉 著 對蹹 憲赭 法<br />

內 涵 及 目 的 本 旨 的 理 解 ,ā 正 確 的 認狀 識訤 憲赭 法 規 範 的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br />

此 一 認狀 識訤 除珂 了 有 助佔 於 在 具 體 化 過跸 程 中 ,ā 不 致 於 逸 脫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的 規 範 脈獡 絡 61 ;Ć<br />

並 且 另 一 方 面 ,ā 也 彰躆 顯 出 立 法 者 形侫 成 自 由 之 界 限 。 本 論 文 以 下 將 嘗蹋 試 以 權 力 分 立<br />

原鞝 則 為 例 ,ā 藉 由 其 在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中 之 定 位 ,ā 以 及 具 體 化 之 作伿 用 ,ā 說狄 明 憲赭 法 評 價猜 觀義 點<br />

在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之 論 證訥 形侫 式 上 ,ā 亦 即佘 規 範 與犕 規 範 所 指 涉顎 之 事 實蹴 之 間 ,ā 所 具 有 之 銜狱 接<br />

功 能獢 。<br />

貳 、 憲赭 法 解 釋 評 價猜 觀義 點 的 實蹴 踐賳 ── 以 權 力 分 立 原鞝 則 為 例<br />

所 謂 ĵ 權 力 分 立 Ķ 主 要 是 研 究倏 國 家韑 決俩 定 之 正 確 性 機趙 率 ,ā 如 何 提 昇 的 問 題覹 62 。<br />

觀義 察蹸 國 家韑 權 力 與犕 其 對蹹 應 之 國 家韑 部 門 的 適贅 切 性 關詉 係 ,ā 將 權 力 分 配玵 給 最 適贅 合 的 部 門 來<br />

行 使 ,ā 其 目 的 在 於 :ć 國 家韑 行 為 能獢 達跲 到 儘赊 可 能獢 正 確 的 ( möglichst richtig ) 境蹜 地 63 。 為<br />

達跲 此 目 的 ,ā 國 家韑 事 務珧 應 視 其 性 質賭 、 內 容韕 分 配玵 到 最 適贅 歸 屬 的 部 門 ,ā 由 功 能獢 最 適贅 合 的<br />

國 家韑 部 門 擔趃 當 作伿 成 。 最 後 ,ā 必 然 會 形侫 成 某 一 種牞 國 家韑 事 務珧 ,ā 僅 能獢 保 留猈 由 某 一 部 門 作伿<br />

59<br />

參 閱 Karl Larenz 著 , 陳鄉 愛 娥窓 ( 譯 ),《 法 學 方尣 法 論 》, 初 版 三 刷 ,2001 年 , 頁稰 229。<br />

60<br />

參 閱 Arthur Kaufmann 著 , 劉邟 幸 義 等 ( 譯 ),《 法 律匛 哲穯 學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125。<br />

61<br />

參 閱 張 嘉 尹 ,〈 論 「 價邗 值穂 秩 序 」 作 為厉 憲 法 學 的 基 本岓 概 念 〉,《 臺 大 法 學 論 叢 》, 第 30 卷 第 5 期醸 ,<br />

2001 年 9 月尦 , 頁稰 8 以层 下 。<br />

62<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論 法 律匛 保 留 原穦 則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法 與 國 家窚 權 力 》, 初 版 ,1992 年 , 頁稰 139。<br />

63<br />

參 見 BVerfGE 68, 1, 86 f.<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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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成 決俩 定 ,ā 始 符 合 憲赭 法 之 要 求俠 64 。 權 力 分 立 具 有 確 保 法 治 國 功 能獢 的 作伿 用 ,ā 在 自 由 和<br />

國 民 安 全 的 佐 益 觀義 點 下 ,ā 透 過跸 國 家韑 責 任 與犕 權 限 的 分 配玵 ,ā 防倸 止 或 至 少 減 低佂 國 家韑 權 力<br />

的 集 中 ,ā 以 及 藉 此 所 包 含佳 權 力 濫 用 ( Machtmißbrauch ) 的 危 害韐 65 。 如 此 ,ā 在 不 同 的<br />

權 力 之 間 ,ā 透 過跸 其 相 互 的 影 響 和 監牐 督 ,ā 產 生 相 互 緊牸 密 連 結 與犕 相 互 抑俊 制 的 效頒 果 。 換<br />

言借 之 ,ā 權 力 分 立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ć 不 僅 僅 是 分 開 ( Trennung ) 而 已 ,ā 而 且 也 是 權 力 的<br />

重 疊 、 抑俊 制 、 與犕 監牐 督 的 交 互 作伿 用 過跸 程 66 。<br />

雖 然 立 法 權 力 在 形侫 成 上 具 有 較跨 高珉 的 民 主 正 當 性 ,ā 但伽 是 並 不 代 表 其 擁赸 有 獨趸 斷<br />

性 。 透 過跸 權 力 分 立 原鞝 則 來 形侫 塑 國 家韑 權 力 分 配玵 與犕 平 衡 的 具 體 秩猶 序侤 ,ā 才 是 符 合 民 主 正<br />

當 性 的 理 想 狀 態躊 。 並 不 允 許 透 過跸 民 主 原鞝 則 ,ā 錯 誤狃 的 推 導赫 出 一 個鞄 絕 對蹹 國 會 保 留猈 形侫 式<br />

的 權 力 一 元 論 ( Gewaltenmonismus ) 67 。 而 所 謂 行 政 部 門 對蹹 於 國 會 負 責 之 原鞝 則 ,ā 也<br />

必 須 以 一 個鞄 自 我侷 負 責 ( Eigenverantwortung ) 的 行 政 權 核頤 心 猅 域 作伿 為 前 提 68 。 憲赭 法 將<br />

ĵ 民 主 Ķ 撰 寫 為 一 種牞 法 治 國 家韑 的 民 主 ,ā 特顠 別低 是 意 指 一 種牞 國 家韑 機趙 關詉 相 互 協 調 、 制 衡<br />

關詉 係 的 權 力 分 立 式 的 民 主 69 。<br />

上 述 這 種牞 看 法 ,ā 事 實蹴 上 是 一 種牞 法 詮 釋 學赩 式 的 思 考 70 ,ā 預踣 設 了 國 家韑 權 力 的 核頤 心<br />

功 能獢 ,ā 並 藉 著 此 種牞 先 前 理 解 ,ā 建 構躬 一 個鞄 不 受 侵 犯 的 權 限 範 圍 ,ā 並 且 進 一 步俞 將 其 納獉<br />

入 憲赭 法 價猜 值靹 體 系倐 之 中 ,ā 成 為 具 體 化 的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 換 言借 之 ,ā 行 政 部 門 針玸 對蹹 特顠 定 事 項 ,ā<br />

仍 有 其 自 由 決俩 定 的 空 間 ,ā 在 國 家韑 各 權 力 猅 域 中 均佾 擁赸 有 此 種牞 固 有 的 行 政 權 限 。 這 樣<br />

的 思 考 ,ā 創 造 了 一 個鞄 合 理 論 證訥 模 式 的 圖蹙 像踽 。 其 所 憑赮 藉 的 ,ā 係 一 種牞 憲赭 法 體 系倐 內 部 自<br />

我侷 支 持 的 信 念 ,ā 以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內 的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ā 來 反 省 文 義 解 釋 的 封 閉 性 ,ā 以 達跲 到 符<br />

合 融 貫 性 理 念 的 憲赭 法 解 釋 。<br />

權 力 分 立 之 終 極 目 的 在 於 保 障狼 人 權 ,ā 亦 即佘 將 國 家韑 行 為 分 由 不 同 國 家韑 權 力 來 行<br />

使 ,ā 藉 著 彼 此 制 衡 、 鬥珊 爭 以 防倸 止 權 力 遭贈 到 濫 用 ,ā 而 達跲 到 對蹹 人 權 的 終 極 關詉 懷觝 。 但伽 是<br />

這 個鞄 原鞝 則 ,ā 事 實蹴 上 也 從 未 被 確 切 地 實蹴 踐賳 ,ā 甚 至 在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中 ,ā 權 力 間 的 功 能獢 重 疊<br />

毋 寧蹱 係 普 遍跹 的 現 象 71 。 不 過跸 ,ā 對蹹 於 實蹴 定 法 的 文 義 脈獡 絡 ,ā 仍 應 受 憲赭 法 統 一 性 解 釋 的<br />

要 求俠 ,ā 而 不 可 僅 以 邏 輯 推 論 的 思 考 ,ā 進 行 ĵ 概 念 式 Ķ 的 理 解 。 因 此 ,ā 立 法 權 若 是<br />

64<br />

其 憲 法 上 的 意 義 , 即 要稊 求 「 形 式 」 與 「 內 容窞 」 的 合峯 比尬 例 性 , 是半 一 種 功屖 能 結 構 上 的 正岗 當 性 , 參<br />

閱 許 宗 力 ,〈 論 法 律匛 保 留 原穦 則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法 與 國 家窚 權 力 》, 初 版 ,1992 年 , 頁稰 143。<br />

65<br />

參 閱 Hartmut Maurer, Staatsrecht I-Grundlagen, Verfassungsorgane, Staatsfunktionen, 2. Aufl.,<br />

2001, § 12 Rn. 1.<br />

66 Ebd., § 12 Rn. 2.<br />

67<br />

參 見 BVerfGE 49, 89, 124 ff.<br />

68<br />

參 見 BVerfGE 67, 100, 139.<br />

69<br />

參 見 BVerfGE 68, 1, 87.<br />

70<br />

參 閱 Arthur Kaufmann 著 , 劉邟 幸 義 等 ( 譯 ),《 法 律匛 哲穯 學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46。<br />

71<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權 力 分 立岷 與 機 關 忠 誠 --- 以层 德郔 國 聯 邦 憲 法 法 院 裁 判 為厉 中 心尚 〉,《 憲 政十 時 代 》, 第 27<br />

卷 第 4 期醸 ,2002 年 4 月尦 , 頁稰 5。<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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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把便 憲赭 法 所 賦 與犕 的 優 越 地 位 理 解 為 專 屬 地 位 72 ,ā 可 能獢 形侫 成 權 力 分 立 原鞝 則 的 破猡 毀 。 換<br />

句 話 說狄 ,ā 對蹹 於 憲赭 法 規 範 的 認狀 識訤 ,ā 應 運跮 用 詮 釋 的 理 解 方 式 ,ā 以 憲赭 法 本 身倧 之 價猜 值靹 秩猶 序侤<br />

作伿 為 評 價猜 的 觀義 點 ,ā 回 溯 至 權 力 分 立 的 憲赭 法 原鞝 則 ,ā 來 決俩 定 國 家韑 權 力 間 的 權 限 分 配玵 爭<br />

議 73 。<br />

參珰 、 類詑 型 式 的 思 考 作伿 為 憲赭 法 解 釋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br />

一 、 概 念 式 思 考 模 式 的 封 閉 性<br />

透 過跸 概 念 式 的 理 解 ,ā 所 形侫 成 的 認狀 識訤 只 能獢 明 確 地 ĵ 非 此 — 即佘 彼 Ķ,ā 其 無 法 容韕 忍侱<br />

特顠 徵 的 ĵ 或 多 、 或 少 Ķ,ā 換 言借 之 ,ā 概 念 須 將 特顠 徵 窮 盡牏 地 列 舉 。 此 外 概 念 是 一 種牞 分<br />

離覭 式 的 思 維犁 ,ā 無 法 形侫 成 有 聯 繫訇 、 有 意 識訤 的 意 義 關詉 連 74 。<br />

由 於 認狀 識訤 經 驗 的 直 觀義 性 始 然 ,ā 我侷 們靽 對蹹 於 規 範 的 解 釋 ,ā 都 始 於 字 義 。 但伽 一 般獭 所<br />

使 用 之 語犾 言借 具 有 彈 性 ,ā 造 成 認狀 知 上 會 產 生 差韤 異 性 的 現 象 。 傳 統 概 念 式 的 邏 輯 推 論<br />

固 然 具 有 單 義 性 的 優 點 ,ā 但伽 也 因 為 如 此 的 性 質賭 ,ā 導赫 致 其 形侫 成 一 種牞 封 閉 的 思 考 模<br />

式 ,ā 而 無 法 滿軈 足倦 認狀 識訤 上 的 需猀 求俠 ,ā 或 者 只 導赫 出 有 疑牉 問 以 及 風靨 險 過跸 大 的 判住 斷 與犕 假珑 設 。<br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僅 由 語犾 言借 用 法 本 身倧 作伿 概 念 性 的 思 考 ,ā 並 無 法 獲 得 明 確 的 或 正 確 的 規 範<br />

意 義 。<br />

二 、 當 為 與犕 實蹴 存 之 間 的 銜狱 接<br />

立 法 是 將 法 律 理 念 與犕 未 來 可 能獢 的 生 活 事 實蹴 ,ā 加 以 相 互 調 整超 的 工 作伿 75 。 但伽 是 規<br />

範 作伿 為 一 種牞 應 然 ,ā 並 無 法 從 自 身倧 產 生 真猙 實蹴 的 法 ,ā 它 必 須 加 入 存 在 ,ā 換 言借 之 法 是 當<br />

為 與犕 存 在 的 對蹹 應 76 。 前 述 所 討玒 論 的 ĵ 規 範 的 具 體 化 Ķ 理 解 過跸 程 ,ā 其 目 的 亦 在 於 此 。<br />

從 既 存 的 生 活 事 實蹴 中 ,ā 並 無 法 僅 依 邏 輯 法 則 ,ā 推 論 出 規 範 的 應 然 面 要 求俠 ,ā 因 為 規<br />

72<br />

參 閱 黃 建匔 輝 ,《 法 律匛 闡 釋 論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148 以层 下 。<br />

73<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權 力 分 立岷 與 機 關 忠 誠 --- 以层 德郔 國 聯 邦 憲 法 法 院 裁 判 為厉 中 心尚 〉,《 憲 政十 時 代 》, 第 27<br />

卷 , 第 4 期醸 ,2002 年 4 月尦 , 頁稰 17。<br />

74<br />

參 閱 Arthur Kaufmann 著 , 吳 從 周 ( 譯 ),《 類 推 與 事 物 本岓 質 --- 兼穗 論 類 型勨 理 論 》, 初 版 ,1999 年 ,<br />

頁稰 103 以层 下 ; 林 立岷 ,《 法 學 方尣 法 論 與 德郔 沃 金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101 以层 下 ; 洪即 鎌 德郔 ,〈 類 型勨 學 簡<br />

述稖 〉, 收 於 : 洪即 鎌 德郔 ,《 思匠 想 及 方尣 法 》, 初 版 ,1977 年 , 頁稰 215 以层 下 。<br />

75<br />

參 閱 Arthur Kaufmann 著 , 劉邟 幸 義 等 ( 譯 ),《 法 律匛 哲穯 學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126。<br />

76<br />

參 閱 Arthur Kaufmann 著 , 吳 從 周 ( 譯 ),《 類 推 與 事 物 本岓 質 --- 兼穗 論 類 型勨 理 論 》, 初 版 ,1999 年 ,<br />

頁稰 41; 陳鄉 愛 娥窓 ,〈 規 範 與 事 實 之 間 的 歧 路 徬 徨酺 --- 德郔 國 近 代 法 學 方尣 法 論 的 發 展窢 路 徑窵 〉,《 警 大 法 學 論<br />

集 》, 第 2 期醸 ,1997 年 3 月尦 , 頁稰 21 以层 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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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範 與犕 事 實蹴 並 不 相 同 77 ,ā 我侷 們靽 不 能獢 僅 由 描 述 性 的 命 題覹 中 ,ā 分 析 出 評 價猜 的 傾 向 。 也 就<br />

是 說狄 ,ā 從 實蹴 然 面 的 經 驗 陳 述 命 題覹 ,ā 並 無 法 跳跢 躍 到 不 同 層 次 的 應 然 面 之 價猜 值靹 判住 斷 命<br />

題覹 78 。<br />

因 此 在 進 行 規 範 與犕 規 範 所 指 涉顎 的 事 實蹴 間 的 涵 攝 ( Subsumtion ) 推 論 之 前 ,ā 必 須<br />

透 過跸 一 種牞 目 的 論 的 思 維犁 作伿 用 ,ā 使 兩 者 相 同 。 德 國 學赩 者 Arthur Kaufmann 認狀 為 79 ,ā<br />

存 在 面 若 真猙 能獢 關詉 涉顎 到 是 非 ,ā 那倴 是 因 為 我侷 們靽 已 經 不 只 是 在 討玒 論 一 個鞄 經 驗 事 實蹴 而 已 ,ā<br />

而 是 在 討玒 論 一 個鞄 已 經 被 放 入 價猜 值靹 關詉 係 的 事 態躊 。 也 就 是 說狄 ,ā 透 過跸 對蹹 當 為 規 範 具 體 化<br />

的 理 解 ,ā 以 及 對蹹 其 所 指 涉顎 的 事 實蹴 抽 象 化 理 解 ,ā 試 圖蹙 尋 求俠 一 種牞 評 價猜 的 觀義 點 ,ā 作伿 為 當<br />

為 與犕 存 在 之 間 的 調 和 者 ,ā 這 個鞄 調 和 者 就 是 意 義 ( Sinn ),ā 或 稱牟 事 物 之 本 質賭 ( Natur der<br />

Sache ),ā 待 其 形侫 成 意 義 關詉 係 的 同 一 性 之 後 ,ā 再 完侖 成 涵 攝 的 三 段 推 論 80 。<br />

透 過跸 上 述 的 說狄 明 ,ā 我侷 們靽 可 以 明 瞭 的 是 ,ā 在 進 行 規 範 與犕 其 所 指 涉顎 之 事 實蹴 之 間 ,ā<br />

兩 者 對蹹 應 關詉 係 的 理 解 過跸 程 時頗 ,ā 顯 然 必 須 先 正 確 理 解 規 範 的 目 的 ,ā 因 為 不 同 的 法 律<br />

有 不 同 的 規 範 目 的 ,ā 所 以 其 看 待 事 物 的 角倞 度 即佘 有 差韤 異 。 若 我侷 們靽 不 知 道跰 要 由 那倴 一 個鞄<br />

角倞 度 切 入 觀義 察蹸 ,ā 根頨 本 不 能獢 說狄 它 們靽 類詑 似 或 不 類詑 似 、 相 同 或 不 相 同 81 。 由 此 可 知 ,ā 於<br />

理 解 應 然 與犕 實蹴 存 間 的 對蹹 應 關詉 係 之 前 ,ā 須 對蹹 規 範 的 目 的 ,ā 先 為 前 理 解 ,ā 始 能獢 於 而 後<br />

的 理 解 過跸 程 中 ,ā 對蹹 意 義 關詉 係 同 一 性 、 類詑 型 的 範 圍 、 文 義 射韗 程 與犕 類詑 推 適贅 用 的 界 限 有<br />

較跨 準 確 的 掌 握 。<br />

三 、 評 價猜 觀義 點 作伿 為 銜狱 接 點<br />

哲鞦 學赩 上 所 謂 的 ĵ 類詑 比 Ķ 與犕 法 學赩 上 所 說狄 的 ĵ 類詑 推 適贅 用 Ķ 均佾 是 使 用 Analogie 一<br />

詞 。 一 般獭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所 謂 之 類詑 推 適贅 用 ,ā 是 指 涉顎 水 平 橫趐 向 間 ,ā 兩 案頥 件 之 比 較跨 ,ā 但伽<br />

若 將 觀義 察蹸 點 置 於 規 範 與犕 規 範 所 指 涉顎 的 事 實蹴 之 間 ,ā 則 Analogie 則 成 為 垂 直 縱 向 的<br />

法 律 文 字 與犕 實蹴 存 事 實蹴 ,ā 如 何 接 合 思 考 的 問 題覹 82 。 換 言借 之 ,ā 係 指 當 為 與犕 實蹴 存 間 如 何<br />

銜狱 接 的 命 題覹 。<br />

因 此 ,ā 類詑 比 的 本 意 主 要 是 ,ā 雖 然 相 互 對蹹 比 的 事 物 很 不 相 同 ,ā 但伽 是 在 某 種牞 ĵ 意<br />

77<br />

因峴 為厉 規 範 是半 處 於 以层 概 念 方尣 式 規 定 的 當 為厉 邀 域 中 , 事 實 是半 處 於 經 驗殯 現 實 的 邀 域 中 , 參 閱 Arthur<br />

Kaufmann 著 , 吳 從 周 ( 譯 ),《 類 推 與 事 物 本岓 質 --- 兼穗 論 類 型勨 理 論 》, 初 版 ,1999 年 , 頁稰 85。<br />

78<br />

參 閱 林 立岷 ,《 法 學 方尣 法 論 與 德郔 沃 金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86 以层 下 。<br />

79<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87。<br />

80<br />

參 閱 Arthur Kaufmann 著 , 劉邟 幸 義 等 ( 譯 ),《 法 律匛 哲穯 學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126;Arthur Kaufmann<br />

著 , 吳 從 周 ( 譯 ),《 類 推 與 事 物 本岓 質 --- 兼穗 論 類 型勨 理 論 》, 初 版 ,1999 年 , 頁稰 103; 顏 厥鄰 安崎 ,〈 法 效<br />

力 與 法 解 釋 --- 由岩 Habermas 及 Kaufmann 的 法 效 理 論 檢 討 法 學 知 識 的 性 質 〉,《 臺 大 法 學 論 叢 》, 第<br />

27 卷 , 第 1 期醸 ,1997 年 10 月尦 , 頁稰 17 以层 下 。<br />

81<br />

參 閱 林 立岷 ,《 法 學 方尣 法 論 與 德郔 沃 金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77。<br />

82<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94。<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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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義 Ķ、ĵ 目 的 Ķ、ĵ 道跰 理 Ķ、ĵ 觀義 點 Ķ 之 下 ,ā 形侫 成 一 種牞 相 同 的 一 致 性 83 。 這 就 是 前 述 所<br />

謂 的 :ć 尋 求俠 一 種牞 評 價猜 的 觀義 點 ,ā 作伿 為 當 為 與犕 存 在 之 間 的 調 和 者 ,ā 以 及 比 較跨 的 基 準 點 。<br />

此 種牞 類詑 比 的 操趀 作伿 ,ā 是 一 種牞 對蹹 規 範 目 的 之 前 理 解 後 ,ā 才 做珔 出 的 評 價猜 判住 斷 。 目 的 在 於 ,ā<br />

嘗蹋 試 妥侑 當 地 解 決俩 各 式 各 樣 的 相 似 而 不 相 同 的 個鞄 案頥 爭 議 問 題覹 。<br />

將 此 思 考 模 式 與犕 對蹹 憲赭 法 規 範 的 理 解 相 結 合 :ć 當 傳 統 邏 輯 推 論 式 的 解 釋 標 準 已<br />

無 法 透 過跸 解 釋 ,ā 解 決俩 個鞄 案頥 與犕 規 範 的 對蹹 應 關詉 係 時頗 ,ā 此 時頗 應 循 憲赭 法 的 意 義 脈獡 絡 ,ā 探 求俠<br />

其 規 範 的 意 旨 ,ā 提 出 一 個鞄 內 含佳 於 總 體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之 內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 ,ā 做珔 為 解 釋 時頗 的 前<br />

理 解 ,ā 從 而 建 構躬 出 符 合 憲赭 法 規 範 的 具 體 化 類詑 型 ,ā 此 種牞 理 解 的 方 式 係 在 一 個鞄 比 較跨 點<br />

之 下 ,ā 規 範 所 ĵ 指 涉顎 的 事 實蹴 Ķ 與犕 規 範 具 體 化 的 ĵ 典 型 事 實蹴 Ķ 的 比 較跨 過跸 程 84 ,ā 也 就<br />

是 主 張 一 種牞 目 的 論 的 解 釋 。 至 於 此 一 評 價猜 觀義 點 如 何 尋 求俠 ?Ĉ 應 以 何 種牞 形侫 態躊 出 現 ?Ĉ 其<br />

標 準 及 界 限 如 何 ?Ĉ 有 待 以 下 進 一 步俞 探 討玒 。<br />

四 、 以 類詑 型 作伿 為 當 為 與犕 實蹴 存 之 間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br />

為 了 使 類詑 比 能獢 適贅 切 的 運跮 作伿 ,ā 則 必 須 引 進 ĵ 類詑 型 Ķ,ā 以 取 代 一 般獭 所 用 的 ĵ 概 念 Ķ。<br />

前 面 我侷 們靽 曾 經 討玒 論 過跸 透 過跸 對蹹 當 為 規 範 具 體 化 的 理 解 ,ā 以 及 對蹹 其 所 指 涉顎 生 活 事 實蹴 抽<br />

象 化 的 理 解 ,ā 尋 求俠 一 種牞 評 價猜 的 觀義 點 ,ā 作伿 為 當 為 與犕 存 在 之 間 的 調 和 者 ,ā 在 這 個鞄 觀義 點<br />

之 中 ,ā 價猜 值靹 與犕 現 實蹴 互 相 對蹹 應 。 這 個鞄 作伿 為 連 繫訇 點 的 觀義 點 ,ā 具 有 一 種牞 特顠 殊頻 中 的 普 遍跹 ,ā<br />

事 實蹴 中 的 價猜 值靹 之 現 象 85 。 一 方 面 法 規 範 作伿 為 被 類詑 型 化 的 生 活 事 實蹴 ,ā 他 方 面 生 活 事<br />

實蹴 亦 顯 示 在 法 規 範 的 圖蹙 像踽 之 中 。 換 句 話 說狄 ,ā 此 一 觀義 點 是 指 向 類詑 型 的 。<br />

從 既 存 的 生 活 事 實蹴 中 ,ā 我侷 們靽 並 無 法 僅 依 邏 輯 法 則 ,ā 推 論 出 規 範 的 應 然 面 要<br />

求俠 。 因 此 在 進 行 規 範 與犕 規 範 所 指 涉顎 的 事 實蹴 間 的 涵 攝 推 論 之 前 ,ā 必 須 透 過跸 一 種牞 目 的<br />

論 的 思 維犁 作伿 用 作伿 為 媒 介 ,ā 類詑 型 的 思 考 正 足倦 以 作伿 為 此 一 中 間 點 的 調 和 者 。 至 於 立 法<br />

者 的 任 務珧 主 要 是 去 描 述 各 種牞 類詑 型 ;Ć 而 司 法 裁 判住 者 的 任 務珧 ,ā 則 係 在 法 律 規 範 所 意 含佳<br />

的 類詑 型 中 掌 握 生 活 事 實蹴 86 。<br />

以 ĵ 類詑 型 Ķ 作伿 為 思 維犁 方 式 的 目 的 在 於 :ć 人 類詑 的 理 智 感 受 相 對蹹 應 於 現 像踽 時頗 ,ā 發<br />

現 到 某 些 事 項 明 明 有 同 理 性 ,ā 卻 在 物 性 特顠 徵 上 不 具 一 致 性 ,ā 但伽 若 給 予 差韤 別低 待 遇跶 的<br />

結 果 是 不 合 理 的 話 ,ā 對蹹 平 等 性 而 言借 ,ā 即佘 有 欠 缺獌 ,ā 因 此 必 須 訴 諸 ĵ 類詑 型 Ķ 的 思 考 。<br />

83<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99 以层 下 。<br />

84<br />

參 閱 Arthur Kaufmann 著 , 劉邟 幸 義 等 ( 譯 ),《 法 律匛 哲穯 學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88。<br />

85<br />

參 閱 Arthur Kaufmann 著 , 吳 從 周 ( 譯 ),《 類 推 與 事 物 本岓 質 --- 兼穗 論 類 型勨 理 論 》, 初 版 ,1999 年 ,<br />

頁稰 107。<br />

86<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115。<br />

- 11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換 言借 之 ,āĵ 類詑 型 Ķ 代 表 了 於 不 同 事 態躊 之 中 ,ā 卻 擁赸 有 相 同 的 ĵ 事 物 本 質賭 之 理 Ķ 87 ,ā<br />

基 於 公 平 正 義 的 要 求俠 ,ā 應 得 到 相 同 之 對蹹 待 。 否佞 則 將 會 造 成 規 範 秩猶 序侤 的 矛 盾 ,ā 而 無<br />

法 形侫 成 規 範 體 系倐 的 協 調 秩猶 序侤 。<br />

87<br />

傳 統 上 認 為厉 類 推 適 用岦 是半 「 由岩 個積 別 之 物 到 另屮 一 個積 別 之 物 的 推 論 」, 但 事 實 上 我 們穆 要稊 給 兩 個積 東 西 相厴<br />

同峧 之 對 待匙 , 必岊 定 是半 二 者 之 間 有 共峗 同峧 點 , 即 有 一 個積 普醭 遍 共峗 性 , 分 別 崊 於 二 物 之 內 , 故卂 類 推 適 用岦 絕 非<br />

由岩 個積 別 之 物 到 另屮 一 個積 別 之 物 的 推 論 , 而 是半 歸 納 法 ( 由岩 個積 別 到 普醭 遍 ) 與 演 譯 法 ( 由岩 普醭 遍 推 到 個積 別 )<br />

的 綜 合峯 。 此 種 內 含 於 事 物 之 內 的 意 義 、 道 理 即 所 謂 的 事 物 的 本岓 質 其 不 僅 是半 類 推 適 用岦 的 基 礎 , 事 實<br />

上 也 是半 整 個積 法 秩 序 成 立岷 的 基 礎 , 參 閱 林 立岷 ,《 法 學 方尣 法 論 與 德郔 沃 金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82。<br />

- 112 -


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第 四 節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的 典 範 轉視 移<br />

壹 、 基 本 義 務珧 行 為 傾 向 的 分 析<br />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部 分 文 獻詿 認狀 為 ,ā 基 本 法 之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ā 就 ĵ 限 制 Ķ 之<br />

意 義 而 言借 ,ā 除珂 了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概 念 之 外 ,ā 實蹴 際狽 上 也 包 括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概 念 88 。<br />

關詉 於 這 些 有 關詉 基 本 義 務珧 之 討玒 論 ,ā 學赩 者 Volkmar Götz 指 出 其 主 要 的 目 的 係 藉 著 憲赭 法<br />

反 面 推 論 ( Gegenposition ) 之 方 式 ,ā 對蹹 於 氾 濫 的 基 本 權 佐 釋 義 學赩 ( ausufernde Grundrechtsdogmatik<br />

) 所 進 行 的 反 思 89 。 不 過跸 直 到 現 在 ,ā 此 一 討玒 論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ā 仍 然<br />

尚 未 由 個鞄 別低 基 本 義 務珧 之 解 釋 ,ā 推 展韙 至 基 本 義 務珧 之 一 般獭 性 理 論 90 。<br />

關詉 於 此 一 爭 議 問 題覹 ,ā 學赩 者 Albert Bleckmann 曾 經 提 出 了 幾 個鞄 重 要 之 觀義 點 91 。<br />

首靫 先 ,ā 氏 認狀 為 一 般獭 基 本 權 佐 理 論 至 今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之 研 究倏 ,ā 仍 然 係 專 注 於 這 些 義 務珧<br />

背 後 固 有 的 、 公 共 的 佐 益 狀 態躊 進 行 討玒 論 。 因 此 ,ā 憲赭 法 上 的 基 本 義 務珧 可 能獢 在 很 大 意<br />

義 上 ,ā 是 被 定 位 為 一 種牞 阻 礙觽 自 由 的 狀 態躊 。 質賭 言借 之 ,ā 基 本 義 務珧 此 種牞 限 制 性 格頴 ,ā 是 否佞<br />

可 以 建 構躬 出 某 種牞 意 義 之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Ĉ 而 對蹹 於 這 些 基 本 義 務珧 進 一 步俞 之 具 體 化 ,ā 制 憲赭<br />

者 是 否佞 負 有 義 務珧 ?Ĉ 並 且 在 何 種牞 範 圍 內 負 有 義 務珧 ?Ĉ<br />

對蹹 於 這 些 疑牉 問 ,ā 可 以 簡 約 的 表 示 為 :ć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該 如 何 歸 入 基 本 權 佐 規 範<br />

體 系倐 ?Ĉ 就 此 ,ā 將 取 決俩 於 相 關詉 的 基 本 權 佐 ,ā 其 所 顯 現 出 來 的 自 然 的 或 法 學赩 上 的 行 為<br />

傾 向 而 定 。 由 於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行 為 傾 向 呈佤 現 相 對蹹 性 ,ā 是 故 基 本 權 佐<br />

的 行 為 傾 向 ,ā 本 會 受 到 某 種牞 程 度 的 自 身倧 限 制 。 因 此 ,ā 倘鞆 若 我侷 們靽 將 具 體 的 行 為 義 務珧<br />

視 為 一 種牞 限 制 構躬 成 要 件 ( Beschränkungstatbeweise ),ā 則 其 與犕 各 種牞 基 本 權 佐 保 障狼 ĵ 不<br />

作伿 為 Ķ、ĵ 消顆 極 Ķ 之 行 為 傾 向 ,ā 也 將 呈佤 現 出 相 對蹹 性 之 狀 態躊 。<br />

換 言借 之 ,ā 根頨 據赼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相 對蹹 立 之 行 為 傾 向 觀義 察蹸 ,ā 將 可 發 現 基 本 義<br />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ā 其 實蹴 具 有 某 種牞 平 行 聯 繫訇 之 關詉 係 。 對蹹 此 ,ā 誠 如 學赩 者 Konrad Hesse<br />

88<br />

參 閱 Hans H. Klein, Über Grundpflichten, Der Staat 14, 1975, 153; Rolf Stober, Grundpflichten und<br />

Grundgesetz, 1979; Rolf Stober,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NVwZ 1982,<br />

473;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 8;<br />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 42;<br />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 Entwicklung<br />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rechte,<br />

in: Josef Isensee/ Paul Kirchhof( Hrsg. ), Handbuch des Staat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br />

Deutschland, Bd. V, 1992, § 114.<br />

89<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br />

8<br />

90<br />

參 閱 Albert Bleckmann, Staatsrecht II: Die Grundrechte, 4. Aufl., 1997, § 11 Rn. 324.<br />

91 Ebd., § 11 Rn. 324.<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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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所 言借 ,ā 透 過跸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ā 將 可 能獢 達跲 到 補 充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之 目 的 92 。 本 論 文<br />

以 下 將 以 此 種牞 限 制 性 的 觀義 點 出 發 ,ā 透 過跸 對蹹 於 不 作伿 為 ( Unterlassen )、 忍侱 受 ( Dulden )<br />

以 及 行 為 ( Handeln ) 等 傾 向 所 形侫 成 的 義 務珧 類詑 型 之 分 析 ,ā 進 一 步俞 探 討玒 人 民 之 不 作伿 為<br />

義 務珧 、 忍侱 受 義 務珧 與犕 行 為 義 務珧 ,ā 究倏 竟 在 何 種牞 程 度 上 或 者 對蹹 於 何 種牞 基 本 權 佐 ,ā 會 產 生<br />

限 制 性 之 影 響 ?Ĉ<br />

貳 、 關詉 於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的 分 析<br />

一 、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的 限 制 性 特顠 質賭<br />

關詉 於 不 作伿 為 傾 向 之 探 究倏 ,ā 必 須 聯 繫訇 到 其 行 為 面 向 來 觀義 察蹸 。 就 行 為 面 向 而 觀義 ,ā<br />

各 種牞 不 作伿 為 的 面 向 ,ā 在 法 學赩 形侫 式 上 往 往 呈佤 現 出 一 種牞 消顆 極 性 、 禁 止 性 的 特顠 徵 93 。 因<br />

此 ,ā 在 概 念 上 而 言借 ,ā 其 主 要 的 特顠 徵 表 現 於 所 謂 的 ĵ 不 行 為 Ķ( Nichthandeln ),ā 意<br />

即佘 在 特顠 定 關詉 係 中 保 持 無 行 動珩 之 狀 態躊 ( Untätigbleiben )。<br />

就 功 能獢 面 向 而 觀義 ,ā 義 務珧 的 不 作伿 為 傾 向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關詉 係 ,ā 則 往 往 表 現 出 對蹹 某<br />

種牞 特顠 定 行 為 加 以 限 制 的 意 涵 。 究倏 其 目 的 ,ā 主 要 在 於 標 示 出 各 種牞 基 本 權 佐 之 界 限 ,ā<br />

以 避 免佊 由 於 基 本 自 由 流 於 恣韯 意 性 ,ā 而 形侫 成 基 本 權 佐 保 護 作伿 用 實蹴 質賭 的 減 弱韪 。 換 言借<br />

之 ,ā 各 種牞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ā 其 實蹴 具 有 間 接 保 障狼 重 要 法 益 之 功 能獢 94 。<br />

二 、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的 主 要 型 態躊 :ć 不 干 擾 義 務珧<br />

從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的 內 涵 ,ā 可 以 進 而 衍 生 出 一 種牞 不 干 擾 義 務珧 ( Nichtstörungspflicht<br />

)。 在 基 本 法 中 最 主 要 的 不 干 擾 義 務珧 ,ā 是 禁 止 侵 犯 人 性 尊 嚴詫 ( Menschenwürde<br />

)。 因 為 人 性 尊 嚴詫 既 然 屬 於 基 本 法 中 最 根頨 本 的 基 本 權 佐 ,ā 因 此 禁 止 侵 犯 人 性<br />

尊 嚴詫 ,ā 就 德 國 國 家韑 法 理 論 而 言借 ,ā 應 認狀 為 屬 於 一 種牞 最 根頨 本 的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 其 次 ,ā 觀義<br />

察蹸 基 本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的 規 定 ,ā 由 於 其 指 涉顎 自 由 範 圍 之 普 遍跹 性 ,ā 一 般獭 被 視 為 人 格頴<br />

發 展韙 自 由 之 概 括 自 由 權 ( Hauptfreiheitsrecht )。 但伽 是 ,ā 基 本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同 時頗 附<br />

加 了 三 重 性 保 留猈 ( dreifacher Vorbehalt ) 或 稱牟 為 三 位 一 體 之 限 制 ( Schranken-<br />

92<br />

參 閱 Konrad Hesse, Grundrechtsbindung der Kirchen ?, in: Hans Schneider/ Volkmar Götz( Hrsg. ),<br />

Im Dinenst an Recht und Staat, FS für Werner Weber zum 70 Geburtstag, 1974, S. 456.<br />

93<br />

參 閱 Hans Kelsen, Reine Rechtslehre, 2. Aufl., 1934, S. 15, zit. nach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br />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br />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67.<br />

94<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68.<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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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trias ) 95 ,ā 包 括 禁 止 侵 犯 他 人 之 權 佐 、 禁 止 違跴 背 合 憲赭 秩猶 序侤 以 及 禁 止 違跴 背 倫鞌 理 法 則 。<br />

依 據赼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的 看 法 96 ,ā 所 謂 合 憲赭 秩猶 序侤 ,ā 係 指 所 有 法 規 範 全 體 ,ā 符<br />

合 形侫 式 的 與犕 實蹴 質賭 的 憲赭 法 。 而 倫鞌 理 法 則 ,ā 在 概 念 上 相 當 於 傳 統 的 道跰 德 勸詧 誡狁 ( überlieferte<br />

Moralvorstellung ) 97 。 至 於 所 謂 他 人 之 權 佐 ,ā 係 指 他 人 主 觀義 的 私倌 法 上 權 佐 ,ā<br />

而 非 指 基 本 權 佐 98 。 因 此 從 結 果 上 觀義 察蹸 ,ā 似 乎 基 本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之 三 重 性 保<br />

留猈 ,ā 對蹹 人 格頴 發 展韙 之 自 由 採 取 一 種牞 廣 泛 的 保 留猈 形侫 式 。 但伽 是 ,ā 如 果 我侷 們靽 將 觀義 察蹸 的 視 域 ,ā<br />

置 於 一 般獭 性 行 為 自 由 與犕 克佉 制 性 不 干 擾 義 務珧 之 間 ,ā 則 將 顯 現 出 一 種牞 明 確 的 、 雙覯 向 的<br />

和 諧 性 99 。 換 言借 之 ,ā 不 干 擾 義 務珧 顯 現 出 一 種牞 ĵ 限 制 Ķ 的 行 為 傾 向 ,ā 從 而 與犕 基 本 權<br />

佐 限 制 產 生 某 種牞 聯 繫訇 關詉 係 。<br />

三 、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意 義<br />

就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而 言借 ,ā 倘鞆 若 其 對蹹 於 相 關詉 公 共 佐 益 與犕 私倌 第 三 人 佐 益 之 實蹴 現 ,ā 具 有<br />

不 可 或 缺獌 的 作伿 用 ,ā 那倴 麼猕 似 乎 可 以 允 許 立 法 者 具 體 化 此 種牞 不 作伿 為 傾 向 ,ā 因 此 就 結 論<br />

而 言借 相 當 於 一 般獭 基 本 權 佐 理 論 的 ĵ 限 制 Ķ 概 念 。 但伽 是 從 另 一 個鞄 角倞 度 出 發 ,ā 實蹴 際狽 上<br />

各 種牞 行 為 義 務珧 之 根頨 據赼 ,ā 其 實蹴 與犕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具 有 顯 著 之 差韤 異 性 。 由 於 現 代 民 主 法 治<br />

國 家韑 ,ā 並 不 允 許 一 種牞 基 於 國 家韑 目 的 理 念 的 超 越 性 國 民 義 務珧 ,ā 因 此 對蹹 於 不 作伿 為 傾 向<br />

背 後 所 要 求俠 之 公 益 ,ā 必 須 尋 求俠 其 他 可 能獢 存 在 之 理 由 。<br />

對蹹 於 這 個鞄 難詋 題覹 ,āAlbert Bleckmann 以 憲赭 法 上 不 成 文 之 基 本 權 佐 為 例 ,ā 認狀 為 探<br />

究倏 其 憲赭 法 上 之 可 能獢 依 據赼 時頗 ,ā 其 實蹴 往 往 並 非 從 兩 個鞄 不 同 的 行 為 間 進 行 抉侽 擇赾 ( Alternative<br />

),ā 反 而 是 以 行 為 與犕 其 反 面 之 不 作伿 為 型 態躊 為 解 釋 之 出 發 點 。 換 言借 之 藉 著 行 為<br />

面 向 定 義 之 基 本 權 佐 ,ā 可 導赫 出 所 謂 的 消顆 極 的 ( negativ ) 基 本 權 佐 。 當 這 些 不 成 文 之<br />

基 本 權 佐 ,ā 經 由 解 釋 認狀 為 屬 於 基 本 權 佐 之 保 障狼 範 圍 ( Grundrechtsschutzbereich )<br />

後 ,ā 由 於 其 與犕 一 般獭 基 本 權 佐 理 論 相 符 合 ,ā 係 為 了 實蹴 現 一 種牞 必 要 之 公 共 佐 益 ,ā 因 此<br />

可 能獢 原鞝 則 上 亦 相 同 地 被 限 制 。 然 而 這 些 消顆 極 性 基 本 權 佐 之 結 構躬 ,ā 並 非 強 制 性 的 ,ā<br />

95<br />

參 閱 Dietrich Murswiek,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2<br />

Rn. 89 ff.<br />

96<br />

參 見 BVerfGE 6, 32, 38 f.<br />

97<br />

參 閱 Dietrich Murswiek,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2<br />

Rn. 94.<br />

98 Ebd., Art. 2 Rn. 91.<br />

99<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68; 此 外屸 Luchterhandt 認 為厉 , 從 基<br />

本岓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之 保 留 條 款金 中 , 推 導 出屒 不 干 擾 義 務 , 其 實 不 足 為厉 奇 , 因峴 為厉 其 規 範 之 概 括匼 性 給 予<br />

解 釋 之 空 間 , 例 如崇 Rolf Stober 就酧 認 為厉 可屣 由岩 其 中 推 導 出屒 一 般 法 服 從 義 務 , 參 閱 Rolf Stober,<br />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gesetz, 1979, S. 30 f.<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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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而 可 能獢 是 經 由 某 些 基 本 法 上 之 條 文 予 以 強 化 。 例 如 ,ā 基 本 法 第 四 條 保 障狼 所 謂 的 信<br />

仰 自 由 ,ā 由 同 法 第 七 條 第 二 項 與犕 第 三 項 可 導赫 出 消顆 極 的 信 仰 自 由 ( negative<br />

Religionsfreiheit ) 100 ;Ć 同 法 第 五 條 保 障狼 發 表 意 見倝 之 自 由 ,ā 亦 可 由 其 中 反 面 導赫 出 消顆<br />

極 的 意 見倝 自 由 ( negative Meinungsfreiheit ) 101 。<br />

透 過跸 Bleckmann 之 解 釋 ,ā 我侷 們靽 可 以 了 解 到 ,ā 在 尋 求俠 某 種牞 不 成 文 權 佐 之 憲赭 法 上<br />

依 據赼 時頗 ,ā 如 果 僅 係 著 眼 於 行 為 之 面 向 ,ā 採 取 從 成 文 基 本 權 佐 清 單 擇赾 一 之 方 式 進<br />

行 ,ā 可 能獢 徒韫 勞 無 功 。 反 之 倘鞆 若 由 行 為 之 不 作伿 為 面 向 切 入 ,ā 透 過跸 一 種牞 以 人 性 尊 嚴詫 為<br />

基 礎 的 世 界 觀義 ( Weltanschauung ) 進 行 思 考 ,ā 可 以 發 現 對蹹 於 憲赭 法 承 認狀 之 某 種牞 價猜 值靹 的<br />

拒 絕 ( Weigerung ),ā 其 實蹴 也 同 樣 屬 於 憲赭 法 所 保 障狼 的 範 圍 。 換 言借 之 ,ā 對蹹 於 個鞄 人 固 有<br />

義 務珧 之 基 礎 ,ā 似 乎 也 可 能獢 於 憲赭 法 文 本 中 ,ā 透 過跸 行 為 之 不 同 面 向 思 考 ,ā 來 建 立 其 憲赭<br />

法 上 的 基 礎 102 。<br />

四 、 從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建 立 一 般獭 性 義 務珧 之 可 能獢 性 ?Ĉ<br />

因 此 在 此 種牞 情 況 下 ,ā 產 生 一 種牞 可 能獢 性 :ć 或 許 可 以 在 行 為 中 ,ā 嘗蹋 試 來 要 求俠 與犕 行<br />

為 符 合 之 義 務珧 。 雖 然 ,ā 這 些 義 務珧 最 終 仍 須 透 過跸 法 律 來 建 立 ,ā 但伽 是 至 少 表 明 在 憲赭 法<br />

上 已 經 包 括 此 一 義 務珧 可 能獢 之 基 礎 。 或 者 說狄 ,ā 至 少 這 些 公 共 佐 益 所 要 求俠 之 義 務珧 ,ā 已<br />

經 明 確 的 由 憲赭 法 自 身倧 在 其 文 本 中 加 以 保 護 。 依 據赼 這 種牞 思 考 模 式 ,ā 是 否佞 表 示 從 某 種牞<br />

憲赭 法 上 之 行 為 ,ā 可 以 推 導赫 出 一 般獭 性 義 務珧 之 基 礎 ?Ĉ 例 如 ,ā 觀義 察蹸 基 本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二<br />

項 之 規 定 ,ā 由 其 中 所 表 達跲 出 來 的 社 會 國 原鞝 則 ,ā 似 乎 可 以 認狀 為 其 屬 於 法 國 革靣 命 箴 言借<br />

ĵ 博 愛 Ķ 的 規 範 表 現 方 式 ,ā 並 且 從 而 建 立 關詉 於 凝赐 聚犊 力 之 一 般獭 性 義 務珧 的 可 能獢 103 。 此<br />

外 ,ā 從 基 本 法 所 錨 定 的 保 證訥 人 地 位 ( Garantenstellung ) 上 ,ā 運跮 用 類詑 似 刑 法 理 論 上 之<br />

不 作伿 為 的 思 考 ,ā 來 闡 明 某 種牞 關詉 涉顎 行 為 之 義 務珧 104 。<br />

上 述 之 觀義 點 ,ā 顯 示 出 公 共 佐 益 滲軖 透 進 入 自 由 猅 域 之 思 考 ,ā 並 且 逐 步俞 的 發 展韙 為<br />

某 種牞 行 為 之 義 務珧 。 依 此 觀義 點 延 伸 推 論 ,ā 以 下 之 結 果 可 能獢 並 非 不 可 想 像踽 的 ,ā 意 即佘 基<br />

於 保 護 民 主 意 思 形侫 成 過跸 程 ( demokratischer Willensbildungsprozeß ),ā 而 將 所 謂 的 選<br />

舉 權 佐 轉視 換 為 選 舉 義 務珧 ( Wahlpflicht ) 來 思 考 。 但伽 是 ,ā 此 一 推 論 結 果 是 否佞 正 確 ?Ĉ 則<br />

明 顯 的 充 滿軈 了 疑牉 問 。 觀義 察蹸 基 本 法 關詉 於 義 務珧 之 規 定 ,ā 似 乎 存 在 著 明 確 的 規 定 ,ā 例 如<br />

100<br />

參 閱 Bodo Pieroth/ Bernhard Schlink, Staatsrecht II: Grundrechte, 13. Aufl., 1997, Rn. 516.<br />

101 Ebd., Rn. 559 f.<br />

102<br />

倘穏 若秵 依 此 觀毢 點 ,Albert Bleckmann 認 為厉 基 本岓 法 第 十 二 條 之 一 規 定 一 般 兵 役 義 務 之 郆 行 , 或 許<br />

不 是半 必岊 然 需遻 要稊 的 , 參 閱 Albert Bleckmann, Staatsrecht II: Die Grundrechte, 4. Aufl., 1997, § 11 Rn.<br />

325.<br />

103 Ebd., § 11 Rn. 326.<br />

104 Ebd., § 11 Rn. 326.<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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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父 母 之 教 育倘 義 務珧 ;Ć 似 乎 亦 存 在 有 俥 默 之 承 認狀 ,ā 例 如 納獉 稅 義 務珧 。 並 且 似 乎 也 存 在 著<br />

從 某 些 權 限 規 定 ,ā 產 生 延 伸 義 務珧 ( Pflichtansatz ) 之 可 能獢 性 ,ā 例 如 由 財 產 權 之 社 會<br />

拘 束俑 性 ,ā 衍 生 出 凝赐 聚犊 力 之 義 務珧 。 但伽 是 ,ā 對蹹 於 這 些 義 務珧 之 建 立 ,ā 前 述 以 不 作伿 為 面 向<br />

為 出 發 之 推 論 ,ā 其 方 式 係 預踣 設 一 個鞄 比 不 作伿 為 更俐 牢俿 固 的 義 務珧 ( stärkeres Engagement<br />

),ā 以 作伿 為 推 論 之 前 提 ,ā 然 後 再 進 一 步俞 與犕 不 作伿 為 構躬 成 合 比 例 性 之 連 結 ,ā 最 後<br />

由 其 中 建 構躬 出 某 種牞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之 型 態躊 105 。<br />

Bleckmann 對蹹 此 看 法 ,ā 提 出 推 論 上 之 批係 判住 106 。 他 認狀 為 某 些 基 於 基 本 權 佐 主 體<br />

自 身倧 佐 益 所 建 構躬 之 責 任 ( Obliegenheit ),ā 並 不 能獢 以 其 受 限 制 之 意 義 ,ā 而 將 其 轉視 換<br />

至 某 種牞 義 務珧 的 範 疇觸 之 內 。 並 且 此 一 責 任 之 確 定 ,ā 除珂 了 以 公 共 佐 益 作伿 為 前 提 之 外 ,ā<br />

仍 須 經 由 立 法 者 之 允 許 與犕 同 意 。 因 此 ,ā 在 此 種牞 情 況 下 ,ā 倘鞆 若 基 本 權 佐 主 體 因 為 某<br />

種牞 行 為 之 禁 止 作伿 用 ,ā 而 呈佤 現 出 不 作伿 為 的 行 為 方 式 ,ā 其 實蹴 其 目 的 僅 僅 在 於 :ć 避 免佊 造<br />

成 基 本 權 佐 侵 入 ( Grundrechtseingriff ) 而 已 。 換 言借 之 ,āBleckmann 認狀 為 在 此 並 未 涉顎<br />

及 所 謂 的 固 有 義 務珧 之 問 題覹 ,ā 而 僅 僅 是 呈佤 現 出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結 果 。<br />

參珰 、 關詉 於 忍侱 受 義 務珧 的 分 析<br />

所 謂 忍侱 受 義 務珧 ( Duldungspflicht ),ā 即佘 某 人 負 有 義 務珧 容韕 忍侱 他 人 特顠 定 之 行 為 ,ā 對蹹<br />

其 自 身倧 產 生 某 種牞 影 響 ,ā 而 不 加 阻 止 或 妨侈 礙觽 之 謂 107 。 因 此 忍侱 受 義 務珧 之 成 立 ,ā 是 以 他<br />

人 之 主 動珩 性 ( Aktivität ) 與犕 自 身倧 之 被 動珩 性 ( Passivität ) 作伿 為 前 提 。 忍侱 受 義 務珧 於 其 範 圍<br />

上 ,ā 係 列 於 各 種牞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清 單 之 下 ,ā 即佘 以 不 作伿 為 之 方 式 ,ā 來 面 對蹹 合 法 性 之 官 方<br />

措 施 。<br />

但伽 是 相 對蹹 於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而 言借 ,ā 忍侱 受 義 務珧 仍 然 具 有 一 種牞 非 本 質賭 的 特顠 性 ( akzidentielle<br />

Besonderheit )。 因 為 就 義 務珧 構躬 成 事 實蹴 之 前 提 與犕 特顠 性 而 言借 ,ā 忍侱 受 義 務珧 在 自<br />

身倧 之 權 佐 範 圍 內 ,ā 其 承 受 他 人 之 侵 入 程 度 ,ā 實蹴 際狽 上 已 經 超 越 了 一 般獭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之<br />

界 限 108 。 因 此 ,ā 對蹹 於 忍侱 受 義 務珧 面 向 之 分 析 ,ā 應 獨趸 立 加 以 討玒 論 。 至 於 ,ā 忍侱 受 義 務珧 所<br />

指 涉顎 之 對蹹 象 ,ā 主 要 係 一 些 關詉 於 人 的 重 要 性 法 益 ,ā 例 如 生 命 、 身倧 體 不 受 傷 害韐 性 、 個鞄<br />

人 自 由 以 及 財 產 ,ā 以 下 將 針玸 對蹹 此 主 要 類詑 型 進 行 分 析 ,ā 並 嘗蹋 試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概<br />

念 結 合 思 考 。<br />

105 Ebd., § 11 Rn. 327.<br />

106 Ebd., § 11 Rn. 328.<br />

107<br />

參 閱 Hans Kelsen, Reine Rechtslehre, 2. Aufl., 1934, S. 131 f., zit. nach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br />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br />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81.<br />

108<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81.<br />

- 117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一 、 生 命 權 侵 入 之 忍侱 受 ?Ĉ<br />

生 命 本 身倧 是 否佞 具 有 內 在 價猜 值靹 ?ĈDavid Hume 認狀 為 只 有 當 物 品 或 事 件 為 某 人 或<br />

某 事 之 佐 益 而 服 務珧 時頗 ,ā 一 件 物 品 或 事 件 才 有 價猜 值靹 可 言借 109 。 換 言借 之 ,ā 必 須 連 結 人 的<br />

需猀 求俠 與犕 喜 好 ,ā 才 會 彰躆 顯 出 所 謂 的 價猜 值靹 。 而 Ronald Dworkin 則 認狀 為 ,ā 我侷 們靽 尊 敬 某<br />

些 事 件 或 物 品 ,ā 並 非 因 為 其 滿軈 足倦 我侷 們靽 的 慾 望 ,ā 而 是 它 們靽 本 身倧 就 值靹 得 我侷 們靽 這 麼猕 做珔 ,ā<br />

也 就 是 說狄 它 們靽 本 身倧 就 是 有 價猜 值靹 的 110 。 雖 然 許 多 事 物 的 價猜 值靹 的 確 是 端牣 賴 其 可 用 性 而<br />

定 ,ā 意 即佘 幫 助佔 人 們靽 達跲 成 其 所 欲 ,ā 所 謂 工 具 價猜 值靹 。 反 之 ,ā 某 些 事 物 本 身倧 就 具 有 內 在<br />

價猜 值靹 ,ā 而 這 些 價猜 值靹 與犕 功 能獢 無 關詉 ,ā 承 認狀 它 與犕 保 護 它 具 有 一 種牞 指 標 性 的 意 義 。 就 生 命<br />

價猜 值靹 而 言借 ,ā 倘鞆 若 一 個鞄 社 會 開 放 到 可 以 隨 意 決俩 定 墮猼 胎 或 安 樂 死 的 問 題覹 ,ā 就 會 產 生 所<br />

謂 的 滑 坡 效頒 應 ( Slippery slope ),ā 而 漸軌 漸軌 淡 化 對蹹 生 命 價猜 值靹 的 尊 敬 。<br />

觀義 察蹸 基 本 法 第 二 條 第 二 項 之 規 定 :ćĵ 任 何 人 都 享 有 生 命 與犕 身倧 體 不 受 侵 害韐 之 權<br />

佐 。 個鞄 人 之 自 由 不 可 侵 犯 。 此 等 權 佐 唯 根頨 據赼 法 律 始 得 干 預踣 。Ķ 可 知 對蹹 生 命 權 之 限<br />

制 ,ā 係 單 純獄 法 律 保 留猈 的 規 制 狀 態躊 ,ā 屬 於 立 法 形侫 成 自 由 的 範 圍 。 但伽 是 透 過跸 同 法 第 一<br />

○ő 二 條 之 規 定 :ćĵ 死 刑 應 予 廢 除珂 。Ķ 可 得 知 立 法 形侫 成 自 由 之 憲赭 法 界 限 。 因 此 ,ā 在<br />

德 國 立 法 與犕 實蹴 務珧 發 展韙 上 認狀 為 ,ā 國 家韑 合 法 侵 入 個鞄 人 生 命 之 可 能獢 性 ,ā 僅 侷 限 在 一 種牞 極<br />

端牣 情 況 ( Extremfall ) 之 下 ,ā 始 受 允 許 。 例 如 ,ā 基 於 公 共 安 全 預踣 防倸 性 之 必 要 干 預踣 狀<br />

態躊 ,ā 對蹹 於 現 時頗 危 害韐 他 人 身倧 體 或 生 命 之 攻俍 擊 者 ,ā 警 察蹸 人 員鞬 得 對蹹 該 攻俍 擊 者 為 致 命 射韗 擊<br />

( gezielter Todesschuss ) 或 稱牟 為 死 亡 射韗 擊 ( Todesschuss ) 111 。<br />

但伽 是 ,ā 於 此 種牞 情 況 之 下 ,ā 所 涉顎 及 之 忍侱 受 義 務珧 其 實蹴 係 一 種牞 形侫 式 的 、 不 真猙 正 的 狀<br />

態躊 ,ā 因 為 此 忍侱 受 傾 向 之 產 生 ,ā 已 明 顯 牴 觸 基 本 法 第 二 條 第 二 項 第 一 句 :ćĵ 任 何 人<br />

均佾 有 生 命 與犕 身倧 體 不 可 侵 犯 權 Ķ。 換 言借 之 ,ā 侵 及 生 命 身倧 體 權 不 可 或 缺獌 之 重 要 內 容韕 ,ā<br />

並 且 對蹹 生 命 身倧 體 權 為 不 合 比 例 之 限 制 112 。 學赩 者 李俒 震责 山 認狀 為 ,ā 此 種牞 植 根頨 於 刑 法 正 當<br />

109 Hume 此 類 哲穯 學 家窚 的 思匠 想 , 被 後匝 人 稱 為厉 經 驗殯 主尾 義 , 主尾 要稊 的 思匠 想 是半 認 為厉 所 有 的 知 識 與 觀毢 念 都 是半<br />

經 由岩 感 官 經 驗殯 得 來 的 , 不 能 從 感 官 經 驗殯 加展 以层 證 實 之 抽 象 概 念 , 通 通 是半 想 像 力 虛 構 的 產 物 , 如崇 果 採<br />

此 種 觀毢 點 , 事 實 上 許 多峿 觀毢 念 與 常 識 都 超 過 感 官 經 驗殯 所 能 確酎 證 之 範 圍酌 , 例 如崇 我 們穆 從 感 官 經 驗殯 只屯 能 分<br />

別 確酎 定 「 太 陽 曬殖 」 與 「 石岳 頭 熱鄱 」 兩 個積 獨 立岷 的 現 象 , 如崇 果 我 們穆 說 兩 者 崊 有 必岊 然 之 關 聯 , 那 麼邐 將 超 越<br />

感 官 經 驗殯 之 範 圍酌 , 因峴 為厉 我 們穆 根 本岓 無 法 感 覺 到 因峴 果 律匛 的 崊 在峹 , 參 閱 欒 宗 傑鄡 ,《 從 個積 人 道 德郔 邁 向峭 社 群<br />

倫穕 理 --- 席窮 勒 《 美秙 育 書 簡 》 析 評 》, 輔 仁 大 學 德郔 國 語 文尠 學 系 碩 士 論 文尠 ,2003 年 , 頁稰 43 以层 下 。<br />

110<br />

參 閱 Ronald Dworkin 著 , 郭 貞稏 伶 、 陳鄉 雅 汝 ( 譯 ),《 生岥 命 的 自 主尾 權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81。<br />

111<br />

參 閱 Peter Lerche, Der gezielt tödlich wirkende Schuß nach künftigem einheitlichen Polizeirecht<br />

zum Verhältnis hoheitlicher Eingriffsbefugnisse zu den allgemeinen Notrechten, in: Festschrift für F. A.<br />

Freiherr v. d. Heydte, 2. Halbband, 1977, S. 1033 ff., zit. nach ebd., S. 481.<br />

112<br />

參 閱 Denniger/ Dürkop/ Hoffmann-Riem, Altemativentwurf einheitlicher Polizeigesetze des Bundes<br />

und der Länder, 1979, 160 ff., 轉 引尙 自 李 震 山 ,〈 從 憲 法 觀毢 點 論 生岥 命 權 之 保 障遷 〉, 收 於 : 李 震 山 ,<br />

- 118 -


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防倸 衛 或 緊牸 急 避 難詋 之 法 理 ,ā 應 以 比 例 原鞝 則 、 依 法 行 政 等 公 法 原鞝 理 加 以 替 代 ,ā 以 便 更俐<br />

周 全 保 障狼 人 民 之 生 命 法 益 113 。<br />

從 這 個鞄 例 子 ,ā 我侷 們靽 可 以 發 現 一 個鞄 現 象 ,ā 倘鞆 若 沒俯 有 基 本 法 第 一 ○ő 二 條 之 規 定 的<br />

話 ,ā 由 於 立 法 者 的 形侫 成 自 由 將 不 受 限 制 ,ā 或 許 對蹹 生 命 權 的 保 障狼 範 圍 ,ā 就 不 會 如 同<br />

上 述 德 國 實蹴 務珧 如 此 精 緻 的 討玒 論 。 換 言借 之 ,ā 在 憲赭 法 本 文 上 規 定 ĵ 死 刑 應 予 禁 止 Ķ,ā<br />

宣 示 生 命 應 受 尊 重 的 意 旨 ,ā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阻 止 了 此 一 對蹹 生 命 價猜 值靹 蔑 視 的 滑 坡 效頒<br />

應 。 因 此 ,ā 就 生 命 權 絕 對蹹 保 障狼 性 而 言借 ,ā 人 民 基 於 公 益 而 忍侱 受 生 命 權 侵 入 之 忍侱 受 義<br />

務珧 ,ā 其 存 在 空 間 似 無 法 想 像踽 。<br />

二 、 身倧 體 不 受 侵 入 權 之 忍侱 受<br />

由 於 生 命 權 具 有 絕 對蹹 性 價猜 值靹 ,ā 因 此 關詉 於 忍侱 受 義 務珧 之 主 要 狀 況 ,ā 多 半 係 來 自 身倧<br />

體 不 受 侵 犯 權 的 情 形侫 。 例 如 ,ā 刑 事 程 序侤 上 被 告佨 與犕 其 他 關詉 係 人 ,ā 所 必 須 忍侱 受 之 身倧 體<br />

上 的 侵 入 。<br />

忍侱 受 義 務珧 結 合 行 政 法 上 之 協 助佔 義 務珧 ( Hilfspflicht ) 與犕 附 加 義 務珧 ( Nebenpflicht )<br />

- 報 到 ( Meldung )、 陳 述 ( Auskunft ) 或 其 他 協 力 ( Mitwirkung ),ā 其 實蹴 並 非 罕們 見倝 之<br />

情 形侫 。 以 德 國 聯 邦倳 流 行 病猊 法 之 規 定 而 觀義 ,ā 這 些 措 施 之 目 的 主 要 係 為 了 保 障狼 國 民 健珖<br />

康 114 。 因 此 於 身倧 體 不 受 侵 入 性 的 範 圍 ,ā 得 基 於 特顠 定 之 公 益 目 的 ,ā 賦 予 人 民 特顠 定 事<br />

項 之 忍侱 受 義 務珧 。<br />

三 、 個鞄 人 自 由 侵 入 之 忍侱 受<br />

此 外 ,ā 於 基 本 法 第 二 條 第 二 項 與犕 同 法 第 一 ○ő 四 條 之 基 礎 上 ,ā 關詉 於 公 共 安 全 預踣<br />

防倸 性 或 是 刑 事 偵珚 查 程 序侤 上 之 事 項 ,ā 以 法 律 授 權 國 家韑 機趙 關詉 以 直 接 性 之 強 制 行 為 ,ā 造<br />

成 行 動珩 自 由 ( Bewegungsfreiheit ) 之 限 制 ,ā 此 亦 屬 忍侱 受 義 務珧 之 類詑 型 115 。 主 要 之 事 例<br />

諸 如 :ć 搜 索獃 ( Durchsuchung )、 暫 時頗 性 逮 捕項 ( vorläufige Festnahme )、 拘 留猈 ( Inhaftierung<br />

)、 身倧 分 查 驗 ( Identitätsfeststellung )、 警 察蹸 管牤 束俑 ( polizeiliche Gewahrsam ) 以<br />

及 自 由 刑 ( Freiheitsstrafe ) 等 。<br />

《 人 性 尊 嚴 與 人 權 保 障遷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45。<br />

113<br />

參 閱 李 震 山 ,〈 從 憲 法 觀毢 點 論 生岥 命 權 之 保 障遷 〉, 收 於 : 李 震 山 ,《 人 性 尊 嚴 與 人 權 保 障遷 》, 初 版 ,<br />

2000 年 , 頁稰 46。<br />

114<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82.<br />

115 Ebd., S. 482.<br />

- 119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四 、 財 產 權 侵 入 之 忍侱 受<br />

基 本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ćĵ 財 產 權 與犕 繼 承 權 應 予 保 障狼 ,ā 其 內 容韕 與犕 限 制 由<br />

法 律 規 定 之 。Ķ;Ć 同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ćĵ 財 產 權 負 有 義 務珧 。 財 產 權 之 行 使 應 同 時頗 有 益<br />

於 公 共 福 祉 。Ķ。 關詉 於 財 產 權 所 謂 的 ĵ 內 容韕 Ķ 與犕 ĵ 限 制 Ķ 兩 者 ,ā 是 否佞 為 不 同 之 概<br />

念 ?Ĉ 就 此 ,ā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116 ,ā 在 關詉 於 財 產 權 之 判住 決俩 中 強 調 ,ā 基 本 法 第 十 四 條<br />

第 一 項 所 謂 之 內 容韕 規 定 ( Inhaltsbestimmung ) 與犕 限 制 規 定 ( Schrankenbestimmung )<br />

兩 者 ,ā 在 解 釋 上 而 言借 應 有 所 區珮 別低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基 本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之 ĵ 內 容韕 Ķ,ā<br />

似 乎 應 連 結 至 同 條 第 二 項 之 規 定 來 思 考 。 由 於 財 產 權 內 容韕 之 確 定 與犕 限 制 ,ā 係 國 家韑<br />

對蹹 於 人 民 財 產 權 行 使 範 圍 之 界 定 ,ā 並 且 在 社 會 義 務珧 性 主 要 概 念 特顠 徵 下 ,ā 並 不 生 補<br />

償 之 問 題覹 ,ā 人 民 應 予 忍侱 受 117 。 因 此 ,ā 在 概 念 區珮 辨 上 主 要 係 以 公 用 徵 收 為 比 較跨 對蹹 象 ,ā<br />

即佘 公 用 徵 收 必 須 對蹹 於 人 民 財 產 權 之 喪 失 加 以 補 償 。 上 述 之 思 考 所 形侫 成 之 爭 議 在<br />

於 :ć 財 產 權 之 限 制 似 乎 與犕 財 產 權 之 社 會 義 務珧 性 產 生 競 合 ?Ĉ 而 徵 收 之 所 以 必 須 補<br />

償 ,ā 係 因 為 其 不 負 有 社 會 義 務珧 性 ?Ĉ<br />

觀義 察蹸 基 本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三 項 之 規 定 :ćĵ 徵 收 之 執 行 ,ā 須 依 法 律 或 基 於 法<br />

律 ….。Ķ 可 發 現 有 所 謂 立 法 徵 收 ( Legalenteignung ) 與犕 行 政 徵 收 ( Administrativenteignung<br />

) 之 區珮 別低 。 但伽 是 此 一 區珮 別低 ,ā 在 形侫 式 之 忍侱 受 義 務珧 觀義 點 下 其 實蹴 無 關詉 緊牸 要 ,ā 因<br />

為 就 國 家韑 所 掌 握 之 徵 收 ,ā 於 私倌 財 產 上 完侖 全 或 部 分 之 剝鞚 奪蹦 而 言借 ,ā 已 經 明 確 的 表 達跲 出<br />

一 種牞 抽 象 的 財 產 權 人 忍侱 受 狀 況 118 。 問 題覹 是 此 一 忍侱 受 情 形侫 ,ā 與犕 財 產 權 人 因 社 會 義 務珧<br />

性 所 負 之 忍侱 受 義 務珧 有 何 不 同 ?Ĉ 若 是 依 上 述 的 看 法 ,ā 由 徵 收 所 導赫 出 之 忍侱 受 情 況 ,ā 似<br />

乎 並 未 涉顎 及 財 產 權 行 使 範 圍 之 界 定 。 但伽 是 ,ā 若 就 人 民 忍侱 受 財 產 權 喪 失 而 言借 ,ā 對蹹 照<br />

基 本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與犕 第 二 項 之 憲赭 法 語犾 句 ,ā 由 徵 收 所 形侫 成 之 忍侱 受 狀 況 ,ā 似 乎 仍<br />

然 屬 於 財 產 權 內 容韕 之 ĵ 社 會 拘 束俑 性 Ķ 的 範 疇觸 。 也 就 是 說狄 ,ā 藉 著 忍侱 受 義 務珧 之 觀義 點 ,ā<br />

將 忍侱 受 徵 收 之 情 況 ,ā 理 解 為 財 產 權 社 會 義 務珧 性 之 內 涵 ,ā 或 者 說狄 這 是 立 法 者 所 允 許<br />

的 ĵ 限 制 Ķ 情 形侫 。<br />

此 一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上 之 推 論 ,ā 係 嘗蹋 試 運跮 用 忍侱 受 之 觀義 點 ,ā 進 一 步俞 從 基 本 法 的 條 文<br />

用 語犾 中 ,ā 所 獲 致 之 結 論 。 換 言借 之 ,ā 若 以 忍侱 受 義 務珧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以 是 否佞 負 有 社 會 義<br />

務珧 性 ,ā 作伿 為 區珮 分 是 否佞 應 為 補 償 之 標 準 ,ā 將 呈佤 現 推 論 上 之 矛 盾 。 此 外 ,ā 學赩 者 Friedrich<br />

116<br />

參 見 BVerfGE 52, 1, 27 ff.; 58, 137, 144 ff.; 58, 300, 330 ff.<br />

117<br />

參 閱 李 建匔 良 ,〈 財 產 權 之 崊 續 保 障遷 與 價邗 值穂 保 障遷 〉,《 台屲 灣毞 本岓 土 法 學 雜 誌 》, 第 4 期醸 ,1999 年 10<br />

月尦 , 頁稰 101。<br />

118<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83.<br />

- 120 -


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Klein 為 了 區珮 別低 徵 收 與犕 財 產 權 行 使 範 圍 界 定 之 差韤 異 ,ā 而 認狀 為 徵 收 係 一 種牞 特顠 殊頻 憲赭 法<br />

直 接 的 保 留猈 限 制 ( besondere verfassungsunmittelbare Vorbehaltsschranke ) 119 ,ā 但伽 此<br />

一 觀義 點 並 未 釐覝 清 問 題覹 之 爭 點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徵 收 對蹹 於 財 產 權 人 而 言借 ,ā 究倏 竟 係 基 於 公<br />

益 而 忍侱 受 財 產 喪 失 之 限 制 ?Ĉ 亦 或 是 基 於 社 會 義 務珧 性 之 忍侱 受 義 務珧 ?Ĉ 其 實蹴 仍 舊 處 於<br />

一 種牞 模 棱 兩 可 的 情 況 120 。 這 也 顯 示 出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之 限 制 ,ā 在 行 為 傾 向 的<br />

角倞 度 上 而 言借 ,ā 其 實蹴 存 在 著 相 似 性 ,ā 並 且 不 易 區珮 分 。<br />

至 於 其 他 財 產 上 之 忍侱 受 義 務珧 ,ā 則 多 屬 於 財 產 之 ĵ 內 容韕 Ķ 上 類詑 型 ,ā 也 就 是 說狄 此<br />

均佾 屬 財 產 社 會 拘 束俑 性 之 具 體 化 類詑 型 。 例 如 ,ā 行 政 官 署 或 警 察蹸 官 署 對蹹 於 人 民 權 佐 之<br />

侵 入 ,ā 必 須 與犕 人 民 所 負 擔趃 之 忍侱 受 義 務珧 相 對蹹 應 。 換 言借 之 ,ā 忍侱 受 義 務珧 之 履 行 程 度 ,ā 相<br />

對蹹 決俩 定 官 署 權 佐 侵 入 之 範 圍 。 此 外 ,ā 尚 有 一 種牞 更俐 進 一 步俞 的 類詑 型 :ć 財 產 權 人 對蹹 於 其<br />

干 擾 、 危 害韐 公 共 安 全 之 財 產 ,ā 必 須 忍侱 受 警 察蹸 之 措 施 121 。 例 如 ,ā 患 有 流 行 病猊 之 動珩 物 、<br />

腐犌 敗 之 食靪 品 等 。 此 一 情 形侫 ,ā 由 於 相 關詉 之 警 察蹸 措 施 並 不 具 有 徵 收 之 特顠 徵 ,ā 因 此 似 乎<br />

並 不 生 補 償 之 問 題覹 。 倘鞆 若 立 法 者 預踣 先 規 劃蹄 補 償 規 定 ,ā 應 認狀 為 立 法 者 係 基 於 衡 平 關詉<br />

注 ( Billigkeitszuwendung ) 之 思 考 ,ā 而 非 相 關詉 措 施 具 有 徵 收 之 性 質賭 。<br />

五 、 忍侱 受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動珩 態躊 關詉 聯 性<br />

透 過跸 前 述 之 討玒 論 ,ā 我侷 們靽 發 現 忍侱 受 義 務珧 之 履 行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ā 似 乎 隱 含佳 有 某<br />

種牞 動珩 態躊 之 關詉 聯 性 。 例 如 ,ā 就 財 產 權 之 侵 入 而 言借 ,ā 忍侱 受 義 務珧 結 合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之 表<br />

象 與犕 概 念 ,ā 於 基 本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二 項 中 作伿 為 社 會 義 務珧 性 之 內 涵 ,ā 而 於 同 條 第 三 項<br />

中 則 作伿 為 財 產 放 棄 義 務珧 之 內 涵 。 並 且 此 一 忍侱 受 義 務珧 之 履 行 與犕 財 產 權 侵 入 之 間 ,ā 產<br />

生 某 種牞 動珩 態躊 性 相 對蹹 關詉 係 。<br />

事 實蹴 上 在 威 瑪牅 憲赭 法 中 ,ā 忍侱 受 義 務珧 早 已 獲 得 一 種牞 先 於 形侫 式 上 之 承 認狀 ,ā 並 且 作伿 為<br />

立 法 者 從 事 社 會 塑 造 ( Sozialgestaltung ) 之 前 提 122 。 至 於 基 本 權 佐 之 限 制 概 念 ,ā 從<br />

一 開 始 即佘 伴 隨 著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之 理 論 發 展韙 而 存 在 。 因 此 ,ā 一 方 面 對蹹 於 生 命 、 健珖 康 與犕<br />

個鞄 人 之 行 動珩 自 由 採 取 不 同 之 侵 入 保 留猈 方 式 ;Ć 而 另 一 方 面 ,ā 則 藉 由 財 產 權 之 社 會 拘<br />

束俑 性 ,ā 來 反 映 出 基 於 公 共 佐 益 ,ā 財 產 權 限 制 之 特顠 殊頻 狀 況 。<br />

119<br />

參 閱 Hermann von Mangoldt/ Friedrich Klein/ Christian Starck, Das Booner Grundgesetz, Kommentar,<br />

3. Aufl., Bd. I, 1985, S. 130, zit. nach ebd., S. 483.<br />

120<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83.<br />

121 Ebd., S. 484.<br />

122<br />

因峴 此 ,Hasso Hofmann 認 為厉 在峹 自 由岩 民岙 主尾 之 憲 法 國 家窚 中 , 忍 受 義 務 應 與 兵 役 義 務 、 納 稅 義 務 、<br />

服 從 義 務 並 列峚 , 而 同峧 屬 於 共峗 和 國 國 民岙 義 務 之 傳 統 義 務 , 參 閱 Hasso Hofmann, Grundpflichten als<br />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 S. 62 f.<br />

- 12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倘鞆 若 由 個鞄 人 之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一 方 面 個鞄 人 作伿 為 一 種牞 妨侈 害韐 者 ,ā 所 以 就 限 制 之 層 面 而<br />

言借 ,ā 個鞄 人 之 行 為 將 受 到 限 制 ,ā 並 且 應 該 忍侱 受 基 於 公 益 目 的 之 特顠 定 措 施 。 但伽 另 一 方<br />

面 ,ā 就 請 求俠 之 層 面 而 言借 ,ā 顯 示 出 個鞄 人 同 時頗 又 作伿 為 公 益 之 要 求俠 者 123 。 上 述 這 兩 個鞄 面<br />

向 之 區珮 分 ,ā 似 乎 是 藉 由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概 念 ,ā 而 顯 現 出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內 容韕 上 之 分<br />

割 :ć 即佘 一 方 面 作伿 為 妨侈 害韐 者 ,ā 所 以 必 須 忍侱 受 基 本 權 佐 之 侵 入 ;Ć 但伽 另 一 方 面 ,ā 妨侈 害韐 者<br />

卻 同 時頗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侵 入 之 最 終 請 求俠 者 。 因 此 ,ā 透 過跸 忍侱 受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侵 入 之<br />

作伿 用 ,ā 將 呈佤 現 出 基 本 權 佐 主 體 ĵ 應 該 得 到 的 Ķ( zustehend ) 自 由 124 。 藉 由 基 本 義<br />

務珧 受 限 制 層 面 之 觀義 察蹸 ,ā 似 乎 可 以 間 接 發 現 個鞄 人 於 國 家韑 架 構躬 下 的 社 會 形侫 象 ( soziale<br />

Gestaltung ),ā 並 且 進 一 步俞 透 過跸 限 制 性 之 關詉 係 ,ā 以 合 乎 事 物 本 質賭 的 方 式 ,ā 顯 現 於 個鞄<br />

人 各 種牞 行 為 義 務珧 的 內 涵 之 中 125 。<br />

肆 、 關詉 於 行 為 義 務珧 的 分 析<br />

一 、 基 本 權 佐 行 使 的 兩 個鞄 階 段 :ćĵ:ćĵ<br />

是 否佞 Ķ 與犕 ĵ 如 何 Ķ<br />

基 本 義 務珧 往 往 與犕 特顠 定 之 基 本 權 佐 產 生 某 種牞 關詉 聯 性 ,ā 從 這 些 關詉 聯 性 中 似 乎 顯 示<br />

出 :ć 基 本 義 務珧 也 可 能獢 被 包 攝 於 某 種牞 基 本 權 佐 之 關詉 係 之 中 。 例 如 以 基 本 法 為 例 ,ā 作伿<br />

為 獨趸 立 地 位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ā 似 乎 有 可 能獢 因 此 被 歸 入 基 本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來 思 考 ,ā 亦<br />

即佘 置 於 一 般獭 行 為 自 由 之 概 括 基 本 權 佐 的 規 範 猅 域 中 來 討玒 論 126 。<br />

至 於 具 限 制 性 質賭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ā 於 基 本 權 佐 猅 域 所 展韙 現 之 作伿 用 ,ā 則 須 視 基 本 權<br />

佐 行 使 ( Grundrechtsausübung ) 之 階 段 而 定 。 由 形侫 式 上 來 觀義 察蹸 ,ā 每俟 一 個鞄 主 觀義 權 佐 均佾<br />

包 含佳 兩 個鞄 ĵ 決俩 定 層 級獇 Ķ( Entscheidungsebene ):ć 是 否佞 ( Ob ) 與犕 如 何 ( Wie ) 127 。 這 兩<br />

個鞄 決俩 定 層 級獇 ,ā 彼 此 之 間 係 處 於 一 種牞 邏 輯 的 階 段 關詉 係 。 也 就 是 說狄 在 基 本 權 佐 行 使 之<br />

決俩 定 上 ,ā 首靫 先 考 慮 ĵ 是 否佞 Ķ 可 從 事 權 佐 之 使 用 ( Gebrauch )?Ĉ 倘鞆 若 係 肯 定 的 ,ā 則 接<br />

下 來 就 是 考 量 究倏 竟 以 ĵ 如 何 Ķ 之 方 式 來 實蹴 現 權 佐 ?Ĉ 因 此 ,ā 在 動珩 態躊 之 基 本 權 佐 行 使<br />

關詉 係 之 中 ,ā 這 兩 個鞄 決俩 定 等 級獇 的 思 考 ,ā 涉顎 及 權 佐 行 使 之 內 容韕 與犕 行 使 方 式 之 界 限 的 問<br />

題覹 。<br />

123<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86.<br />

124<br />

參 閱 Volkmar Götz,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 41, 1983,<br />

S. 12.<br />

125<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486.<br />

126 Ebd., S. 485.<br />

127 Ebd., S. 485.<br />

- 122 -


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二 、 行 為 義 務珧 之 定 位<br />

( 一 ) 基 本 權 佐 ĵ 是 否佞 Ķ 行 使 ?Ĉ<br />

首靫 先 ,ā 針玸 對蹹 第 一 個鞄 階 段 ĵ 是 否佞 Ķ 而 言借 ,ā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所 形侫 成 之 作伿 用 力 ,ā 將 侷<br />

限 於 此 一 階 段 。 就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性 質賭 而 觀義 ,ā 毫 無 疑牉 問 地 其 剝鞚 奪蹦 了 基 本 權 佐 主 體 之 自<br />

由 ,ā 也 就 是 說狄 此 一 被 剝鞚 奪蹦 之 自 由 最 終 未 為 基 本 權 佐 所 使 用 。 由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排 除珂 了<br />

基 本 權 佐 行 使 上 之 自 由 範 圍 ,ā 透 過跸 這 樣 之 方 式 ,ā 基 本 義 務珧 對蹹 於 基 本 權 佐 之 行 使 形侫<br />

成 拘 束俑 性 之 確 定 作伿 用 。 更俐 確 切 地 說狄 ,ā 個鞄 人 之 自 由 在 進 入 ĵ 如 何 Ķ 行 使 基 本 權 佐 之<br />

階 段 前 ,ā 已 透 過跸 基 本 義 務珧 之 作伿 用 加 以 削 減 ( Verkürzung ) 128 。<br />

( 二 ) 基 本 權 佐 ĵ 如 何 Ķ 行 使 ?Ĉ<br />

其 次 ,ā 針玸 對蹹 第 二 個鞄 階 段 ĵ 如 何 Ķ 而 言借 ,ā 基 本 義 務珧 所 展韙 現 之 作伿 用 力 ,ā 將 僅 限 於<br />

所 謂 之 行 為 義 務珧 類詑 型 。 所 謂 行 為 義 務珧 ,ā 具 有 與犕 消顆 極 不 作伿 為 義 務珧 相 反 的 禁 止 特顠 性 。<br />

因 此 ,ā 此 類詑 型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ā 可 能獢 在 形侫 式 上 要 求俠 某 種牞 具 體 主 動珩 的 行 為 ,ā 並 進 而 對蹹 基<br />

本 權 佐 產 生 限 制 性 之 影 響 129 。<br />

透 過跸 此 一 思 考 方 式 ,ā 雖 然 行 為 義 務珧 之 作伿 用 ,ā 並 非 全 面 性 的 確 定 基 本 權 佐 行 使<br />

之 特顠 性 與犕 方 式 ,ā 但伽 是 卻 可 能獢 使 基 本 權 佐 之 行 使 ,ā 被 拘 束俑 於 特顠 定 的 義 務珧 觀義 點 之 中 。<br />

例 如 ,ā 就 財 產 之 社 會 義 務珧 性 而 言借 ,ā 由 於 具 有 具 體 行 為 義 務珧 之 形侫 象 ,ā 因 此 並 非 僅 僅<br />

排 除珂 財 產 消顆 極 之 使 用 自 由 而 已 ,ā 而 且 也 將 同 時頗 預踣 先 確 定 財 產 行 使 之 方 向 與犕 路跡 線 。<br />

在 此 ,ā 行 為 義 務珧 很 明 顯 的 滲軖 透 與犕 影 響 到 財 產 權 如 何 行 使 之 面 向 。<br />

當 運跮 用 法 邏 輯 之 思 考 ,ā 基 本 義 務珧 將 同 時頗 涉顎 及 基 本 權 佐 行 使 之 兩 個鞄 階 段 -ĵ 是<br />

否佞 Ķ 與犕 ĵ 如 何 Ķ。 然 而 就 行 為 義 務珧 而 言借 ,ā 此 一 主 動珩 之 義 務珧 類詑 型 完侖 全 係 針玸 對蹹 基 本 權<br />

佐 保 障狼 範 圍 ,ā 應 該 如 何 行 使 的 特顠 別低 規 制 ,ā 所 以 行 為 義 務珧 應 係 置 於 ĵ 如 何 Ķ 之 階 段<br />

來 理 解 。 此 一 基 本 權 佐 ĵ 如 何 Ķ 行 使 之 關詉 係 ,ā 從 ĵ 是 否佞 Ķ 行 使 之 面 向 所 導赫 出 ,ā 本<br />

為 一 種牞 法 邏 輯 之 必 然 性 思 考 ,ā 因 此 將 行 為 義 務珧 由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中 抽 離覭 ,ā 限 定 性 的<br />

證訥 成 於 基 本 權 佐 ĵ 如 何 Ķ 行 使 之 階 段 ,ā 主 要 係 針玸 對蹹 行 為 義 務珧 之 特顠 性 所 作伿 的 推 論 。<br />

以 下 將 嘗蹋 試 運跮 用 此 一 理 論 基 礎 ,ā 針玸 對蹹 財 產 使 用 ( Eigentumsgebrauch ) 上 所 負 擔趃 之 行<br />

為 義 務珧 進 行 檢 討玒 。 尤 其 以 所 謂 稅 捐頋 義 務珧 為 例 ,ā 進 行 分 析 。<br />

128 Ebd., S. 486.<br />

129 Ebd., S. 485.<br />

- 123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三 、 關詉 於 財 產 使 用 之 行 為 義 務珧<br />

( 一 ) 財 產 社 會 義 務珧 性 之 影 響<br />

關詉 於 財 產 權 人 具 體 的 行 為 義 務珧 ,ā 在 德 國 法 制 上 並 未 存 在 著 一 種牞 總 則 性 的 義 務珧<br />

規 制 ,ā 而 是 個鞄 別低 規 範 於 各 種牞 特顠 別低 行 政 法 規 內 ,ā 例 如 建 築跗 法 規 、 土 地 法 規 與犕 環 境蹜 法<br />

規 等 。 但伽 是 這 些 公 法 上 之 行 為 義 務珧 ,ā 可 以 確 定 其 不 具 有 基 本 義 務珧 之 特顠 性 ,ā 而 是 一<br />

種牞 單 純獄 法 律 上 之 義 務珧 。 不 過跸 廣 義 而 言借 ,ā 這 些 行 為 義 務珧 均佾 屬 於 財 產 社 會 義 務珧 性 的 一<br />

種牞 特顠 殊頻 表 現 方 式 。<br />

以 德 國 聯 邦倳 建 築跗 法 ( Bundesbaugesetz ) 第 三 九 條 以 下 之 規 定 為 例 ,ā 其 於 特顠 定 之<br />

前 提 下 基 於 建 築跗 結 構躬 發 展韙 佐 益 ,ā 而 賦 予 不 動珩 產 所 有 權 人 負 擔趃 某 種牞 行 為 義 務珧 130 。 例<br />

如 ,ā 在 其 土 地 不 動珩 產 上 建 造 房 屋 、 或 改俌 變 其 建 築跗 之 外 觀義 之 建 築跗 命 令 ( 聯 邦倳 建 築跗 法<br />

第 三 九 條 之 二 第 一 項 );Ć 關詉 於 在 不 動珩 產 上 栽頰 種牞 之 規 定 ( 聯 邦倳 建 築跗 法 第 三 九 條 之 二<br />

第 八 項 );Ć 或 在 符 合 建 築跗 計 畫 確 定 之 方 式 下 ,ā 為 不 動珩 產 之 佐 用 ( 聯 邦倳 建 築跗 法 第 三<br />

九 條 之 三 )。<br />

總 括 的 來 看 ,ā 此 種牞 針玸 對蹹 財 產 所 有 權 人 個鞄 別低 之 行 動珩 要 求俠 ,ā 若 與犕 不 干 擾 義 務珧 與犕 忍侱<br />

受 義 務珧 相 比 ,ā 在 數 量 上 而 言借 明 顯 的 居 次 要 地 位 。 但伽 是 此 種牞 涉顎 及 財 產 權 行 使 之 方 向<br />

與犕 限 度 之 行 為 義 務珧 類詑 型 ,ā 隨 著 諸 如 環 境蹜 保 護 等 公 共 佐 益 性 質賭 事 項 ,ā 逐 漸軌 擴 大 為 國<br />

家韑 任 務珧 之 責 任 內 涵 的 同 時頗 ,ā 相 對蹹 地 亦 有 擴 大 此 種牞 行 為 義 務珧 傾 向 之 共 識訤 。<br />

( 二 ) 以 稅 捐頋 義 務珧 為 例<br />

稅 捐頋 義 務珧 ,ā 是 伴 隨 近 代 德 國 憲赭 法 發 展韙 ,ā 並 且 由 其 創 造 之 基 本 義 務珧 。 早 在 威 瑪牅<br />

憲赭 法 第 一 三 四 條 即佘 加 以 重 視 ,ā 目 前 基 本 法 秩猶 序侤 之 下 ,ā 則 僅 僅 存 在 於 各 邦倳 邦倳 憲赭 法 之<br />

層 級獇 131 。 至 於 ,ā 就 基 本 法 本 身倧 之 規 定 而 言借 ,ā 例 如 從 基 本 法 第 一 ○ő 六 條 第 三 項 第 二<br />

款 之 文 義 ,ā 則 顯 示 出 一 種牞 避 免佊 過跸 重 稅 捐頋 負 擔趃 ( Überbelastung der Steuerpflichtigen )<br />

之 意 函 132 。 事 實蹴 上 於 基 本 法 第 十 章 ĵ 財 政 Ķ 之 本 質賭 而 言借 ,ā 國 家韑 課 稅 權 之 容韕 許 性 ,ā<br />

130 Ebd., S. 513.<br />

131<br />

惟 明 確酎 規 定 稅 捐 義 務 者 , 僅 Bayern 邦 邦 憲 法 第 一 二 三 條 , 此 外屸 如崇 Hessen 邦 邦 憲 法 第 七 五 條<br />

或 者 Saarland 邦 邦 憲 法 第 一 ○ 八 條 , 則 只屯 是半 透 過 國 家窚 稅 捐 徵郕 收 授 權 之 規 定 , 以层 間 接 之 方尣 式 來 確酎 定<br />

稅 捐 義 務 之 內 容窞 , 而 並 未 明 文尠 規 定 所 謂 之 稅 捐 義 務 ,ebd., S. 514.<br />

132<br />

參 閱 Helmut Siekmann,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br />

106 Rn. 14.<br />

- 124 -


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仍 係 以 一 般獭 國 民 之 納獉 稅 義 務珧 或 公 課 義 務珧 存 在 為 先 決俩 要 件 。<br />

雖 然 ,ā 在 自 由 憲赭 法 國 之 下 ,ā 稅 捐頋 義 務珧 係 由 稅 捐頋 國 ( Steuerstaat ) 理 念 所 容韕 許 並<br />

存 在 ,ā 但伽 是 同 時頗 也 清 楚 的 顯 示 出 ,ā 其 並 未 獲 得 憲赭 法 形侫 式 上 之 承 認狀 133 。 因 此 就 基 本<br />

法 之 解 釋 而 言借 ,ā 稅 捐頋 義 務珧 其 憲赭 法 上 之 基 礎 所 在 為 何 ?Ĉ 即佘 成 為 釋 義 學赩 上 討玒 論 之 焦<br />

點 。 意 即佘 國 家韑 之 課 稅 權 是 否佞 具 有 獨趸 立 ĵ 稅 捐頋 保 留猈 Ķ( Steuervorbehalt ) 之 特顠 性 ?Ĉ 而<br />

此 一 稅 捐頋 保 留猈 之 依 據赼 ,ā 是 否佞 完侖 全 由 國 家韑 財 政 高珉 權 性 所 導赫 出 ?Ĉ 或 者 是 從 立 法 者 之 權<br />

限 規 定 所 導赫 出 134 ?Ĉ 此 外 ,ā 其 究倏 竟 係 屬 於 合 乎 基 本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ĵ 合 憲赭 秩猶 序侤 Ķ 之<br />

保 留猈 ?Ĉ 或 者 其 根頨 本 應 該 歸 入 財 產 權 之 保 障狼 範 圍 ,ā 並 且 依 基 本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第<br />

二 句 ,ā 而 屬 於 立 法 者 授 權 之 結 果 ?Ĉ 換 言借 之 ,ā 是 否佞 稅 捐頋 義 務珧 僅 僅 係 一 種牞 關詉 涉顎 財 產 內<br />

容韕 與犕 限 制 規 定 之 內 涵 ,ā 尤 其 是 應 屬 於 同 條 第 二 項 之 ĵ 社 會 要 求俠 Ķ( Sozialgebot )<br />

的 內 涵 ?Ĉ<br />

就 基 本 法 之 解 釋 而 言借 ,ā 首靫 先 國 家韑 之 課 稅 權 在 憲赭 法 上 之 定 位 ,ā 原鞝 則 上 應 該 被 置<br />

於 所 謂 財 產 權 之 社 會 義 務珧 性 之 下 。 換 言借 之 ,ā 國 家韑 課 稅 權 之 合 理 性 與犕 界 限 之 基 礎 ,ā<br />

在 於 作伿 為 其 前 提 之 財 產 社 會 義 務珧 性 。 但伽 是 於 個鞄 別低 之 特顠 殊頻 情 況 下 ,ā 仍 然 應 該 加 以 審<br />

查 或 重 新 考 慮 的 是 ,ā 所 謂 的 社 會 義 務珧 性 應 該 與犕 財 產 權 保 障狼 之 間 ,ā 具 有 相 互 一 致 之<br />

協 調 性 135 。 因 此 在 思 考 上 ,ā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ā 應 該 摒 棄 一 種牞 絕 對蹹 性 ĵ 區珮<br />

分 Ķ 的 思 考 模 式 ,ā 也 就 是 說狄 個鞄 人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ā 仍 然 有 可 能獢 從 人 性 尊 嚴詫 原鞝 則 推 導赫 出<br />

一 般獭 性 之 論 斷 。 換 言借 之 ,ā 稅 捐頋 義 務珧 應 該 與犕 人 性 尊 嚴詫 原鞝 則 ,ā 具 有 正 當 性 之 內 在 聯 繫訇<br />

關詉 係 ( Legitimationszusammenhang ) 136 。 此 外 ,ā 同 樣 地 稅 捐頋 義 務珧 亦 與犕 所 謂 的 行 為 自<br />

由 與犕 財 產 自 由 ,ā 產 生 一 定 之 聯 繫訇 關詉 係 。 稅 捐頋 義 務珧 本 身倧 描 述 了 一 個鞄 現 代 國 家韑 之 圖蹙<br />

像踽 ,ā 亦 即佘 於 國 家韑 共 同 體 之 中 ,ā 基 於 國 家韑 之 存 續 的 理 由 ,ā 稅 捐頋 義 務珧 應 該 作伿 為 一 種牞 主<br />

要 的 、 不 可 避 免佊 的 負 擔趃 。 此 一 負 擔趃 由 於 主 要 係 服 務珧 於 人 的 尊 嚴詫 ,ā 因 此 顯 示 出 其 憲赭<br />

法 上 之 合 理 性 。 就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而 言借 ,ā 其 任 務珧 在 於 如 何 在 人 性 尊 嚴詫 所 顯 示 之 基 本 權<br />

佐 視 野 中 ,ā 來 證訥 明 各 種牞 基 本 義 務珧 之 定 位 ,ā 並 且 進 一 步俞 探 尋 其 憲赭 法 界 限 。 是 故 ,ā 如<br />

果 僅 以 國 家韑 財 政 權 力 的 觀義 點 來 看 待 稅 捐頋 義 務珧 ,ā 而 完侖 全 與犕 各 種牞 基 本 權 佐 脫 離覭 思 考 ,ā<br />

基 本 上 並 非 正 確 的 推 論 。<br />

因 此 ,ā 就 基 本 法 的 理 解 而 觀義 ,ā 稅 捐頋 義 務珧 並 非 僅 屬 於 基 本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ĵ 一<br />

般獭 行 為 自 由 Ķ 之 規 範 猅 域 ,ā 而 是 應 該 歸 入 基 本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句 之 財 產 權<br />

133<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514.<br />

134<br />

例 如崇 , 基 本岓 法 第 一 ○ 五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 聯 邦 對 關 稅 及 財 政十 專 賣 有 專 屬 之 立岷 法 權 。」<br />

135<br />

參 閱 Otto Luchterhand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515 f.<br />

136 Ebd., S. 516.<br />

- 125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保 障狼 範 圍 137 。 例 如 ,ā 以 公 共 服 務珧 義 務珧 作伿 為 比 較跨 對蹹 象 ,ā 稅 捐頋 義 務珧 與犕 其 區珮 別低 在 於 :ć 稅<br />

捐頋 義 務珧 並 非 連 結 到 個鞄 人 本 身倧 之 行 為 能獢 力 ( Handlungsfähigkeit ) 以 及 勞 動珩 能獢 力<br />

( Arbeitsfähigkeit ),ā 而 是 單 純獄 的 作伿 為 一 種牞 實蹴 質賭 之 金 錢 給 付 義 務珧 ( Geldleistungspflicht<br />

)。 換 句 話 說狄 ,ā 稅 捐頋 義 務珧 之 概 念 必 須 符 合 ĵ 給 付 能獢 力 Ķ( Leistungsfähigkeit )<br />

此 一 特顠 徵 ,ā 並 且 同 時頗 以 給 付 能獢 力 作伿 為 其 前 提 138 。 如 果 進 一 步俞 思 考 ,ā 此 種牞 關詉 於 經 濟<br />

上 個鞄 人 給 付 能獢 力 之 生 存 與犕 價猜 值靹 之 保 障狼 ,ā 其 核頤 心 猅 域 具 有 一 種牞 人 性 尊 嚴詫 生 活 不 可 侵<br />

犯 之 本 質賭 ,ā 而 此 一 範 圍 正 好 是 基 本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句 財 產 權 保 障狼 之 任 務珧 與犕<br />

責 任 139 。 因 此 ,ā 關詉 於 與犕 稅 法 或 公 課 法 取 得 一 致 的 個鞄 人 稅 捐頋 義 務珧 ,ā 應 該 與犕 基 本 法 第<br />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句 、 第 二 項 所 導赫 出 之 ĵ 社 會 性 保 留猈 Ķ( Sozialvorbehalt ) 140 ,ā 視<br />

為 具 有 同 一 性 ,ā 並 且 作伿 為 其 憲赭 法 上 之 定 位 。 誠 如 學赩 者 Paul Kirchhof 所 表 達跲 的 ,ā<br />

此 一 社 會 性 保 留猈 建 構躬 了 關詉 於 納獉 稅 之 財 政 國 家韑 基 本 義 務珧 141 。 換 言借 之 ,ā 財 產 之 社 會 義<br />

務珧 性 ,ā 描 述 了 一 種牞 廣 泛 之 義 務珧 型 態躊 ,ā 而 稅 捐頋 義 務珧 可 認狀 為 係 其 中 最 重 要 之 個鞄 人 義 務珧<br />

類詑 型 。<br />

伍 、 基 本 義 務珧 的 類詑 型 式 理 解<br />

憲赭 法 是 一 個鞄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 的 場 域 ,ā 我侷 們靽 在 這 個鞄 場 域 中 尋 求俠 共 識訤 ,ā 同 時頗 也 不 斷 的 產<br />

生 歧 異 ,ā 思 考 何 種牞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 更俐 有 助佔 於 群 體 生 活 ,ā 或 者 更俐 符 合 我侷 們靽 的 共 通 感 142 。 由<br />

於 憲赭 法 作伿 為 最 高珉 的 法 律 位 階 ,ā 因 此 對蹹 憲赭 法 而 言借 只 有 正 當 性 的 問 題覹 ,ā 但伽 是 憲赭 法 不 能獢<br />

僅 宣 稱牟 其 自 身倧 是 正 當 的 ,ā 否佞 則 將 可 能獢 陷 入 ĵ 道跰 即佘 是 神 Ķ( the Word was God ) 的 困佷<br />

境蹜 143 。 換 言借 之 ,ā 我侷 們靽 只 能獢 從 憲赭 法 的 形侫 成 與犕 運跮 作伿 結 果 等 ,ā 間 接 來 推 論 其 正 當 的 來 源 。<br />

因 此 固 然 基 本 義 務珧 得 作伿 為 憲赭 法 的 倫鞌 理 前 提 ,ā 並 且 在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上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具<br />

有 聯 繫訇 關詉 係 ,ā 但伽 是 此 種牞 聯 繫訇 關詉 係 只 是 一 種牞 素獂 樸趍 的 認狀 識訤 ,ā 仍 然 必 須 明 確 的 標 示 出 其<br />

憲赭 法 上 的 定 位 ,ā 以 及 憲赭 法 上 的 基 礎 。<br />

透 過跸 前 述 關詉 於 義 務珧 與犕 權 佐 相 互 關詉 係 的 分 析 ,ā 我侷 們靽 發 現 要 解 決俩 此 一 問 題覹 ,ā 必 須<br />

137<br />

例 如崇 , 兵 役 義 務 、 擔 任峌 名峮 譽 職 位 之 義 務 、 擔 任峌 證 人 之 義 務 、 義 務 教 育 以层 及 其 他屆 廣郐 泛 獨 立岷 之 行<br />

為厉 義 務 或 服 務 義 務 , 基 本岓 上 均 與 「 一 般 行 為厉 自 由岩 」 具 有 密 切 之 內 在峹 聯 繫 性 ,ebd., S. 516.<br />

138 Ebd., S. 516.<br />

139<br />

參 見 BVerfGE 24, 367, 389; 31, 229, 239; 50, 290, 339.<br />

140<br />

參 閱 Walter Leisner, Sozialbindung des Eigentums, 1972, S. 44, zit. nach Otto Luchterhandt,<br />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 Geschichtliche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br />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 S. 517.<br />

141<br />

參 閱 Paul Kirchhof, Steuergerechtigkeit und sozialstaatliche Geldleistungen, JZ 1982, 306( 307 ).<br />

142<br />

參 閱 陳鄉 思匠 賢 ,〈 多峿 元 、 寬郂 容窞 與 道 德郔 學 習 : 憲 法 與 群 育 教 育 的 美秙 學 關 聯 〉,《 政十 治 與 社 會 哲穯 學 評 論 》,<br />

第 5 期醸 ,2003 年 6 月尦 , 頁稰 17 以层 下 。<br />

143<br />

參 閱 林 繼 文尠 ,〈 憲 法 作 為厉 一 種 制 度匓 〉,《 政十 治 與 社 會 哲穯 學 評 論 》, 第 5 期醸 ,2003 年 6 月尦 , 頁稰 37。<br />

- 126 -


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放 寬 概 念 式 的 理 解 ,ā 並 且 求俠 諸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的 檢 討玒 ,ā 進 行 一 種牞 類詑 型 式 的 詮 釋 。 觀義<br />

察蹸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ā 針玸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命 題覹 ,ā 所 顯 示 出 來 的 對蹹 立 意<br />

見倝 ,ā 我侷 們靽 可 以 發 現 無 論 是 肯 定 或 是 否佞 定 的 意 見倝 ,ā 都 是 出 於 一 種牞 概 念 式 的 理 解 作伿 為<br />

思 考 基 礎 。 肯 定 意 見倝 ,ā 原鞝 則 上 認狀 為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ā 由 於 兩 者 在 概 念 特顠<br />

徵 上 差韤 異 ,ā 即佘 使 部 分 範 圍 重 合 ,ā 仍 然 應 該 予 以 區珮 分 。 而 否佞 定 見倝 解 ,ā 多 半 認狀 為 基 本<br />

權 佐 限 制 之 概 念 ,ā 已 然 充 分 的 表 達跲 了 個鞄 人 自 由 的 界 限 ,ā 因 此 並 不 需猀 要 一 個鞄 無 法 擴<br />

展韙 法 學赩 上 認狀 識訤 的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br />

基 本 義 務珧 固 然 屬 於 獨趸 立 的 憲赭 法 倫鞌 理 概 念 ,ā 但伽 是 當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進 入 辯<br />

證訥 關詉 係 時頗 ,ā 基 本 義 務珧 則 可 能獢 轉視 換 面 貌狍 ,ā 來 適贅 應 以 基 本 權 佐 為 核頤 心 的 規 範 體 系倐 。 因<br />

此 肯 定 見倝 解 忽 略 了 此 一 轉視 換 的 可 能獢 性 。 反 觀義 否佞 定 見倝 解 的 立 場 ,ā 則 將 憲赭 法 僅 僅 視 為<br />

法 規 範 之 工 具 體 系倐 ,ā 而 忽 略 了 其 實蹴 憲赭 法 本 是 一 個鞄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 的 場 域 ,ā 由 於 無 法 將 所<br />

有 的 倫鞌 理 價猜 值靹 與犕 道跰 道跰 判住 斷 ,ā 涵 攝 於 某 一 個鞄 能獢 獲 得 共 識訤 的 實蹴 證訥 法 體 系倐 之 內 ,ā 因 此 在<br />

面 對蹹 信 念 上 的 歧 異 所 導赫 致 的 爭 議 時頗 ,ā 應 該 採 取 較跨 自 由 寬 容韕 的 解 釋 態躊 度 144 。<br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ā 在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理 解 上 ,ā 應 該 著 眼 於 當 兩 者 進 入<br />

辯 證訥 關詉 係 時頗 ,ā 基 本 義 務珧 如 何 進 行 典 範 轉視 移 的 過跸 程 。 也 就 是 說狄 ,ā 一 方 面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br />

為 憲赭 法 倫鞌 理 前 提 之 獨趸 立 概 念 地 位 並 未 喪 失 ;Ć 另 一 方 面 ,ā 基 於 尊 重 以 基 本 權 佐 為 核頤<br />

心 之 規 範 體 系倐 之 故 ,ā 基 本 義 務珧 在 尋 求俠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時頗 ,ā 應 該 進 行 典 範 轉視 移 。 換 言借<br />

之 ,ā 在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運跮 用 類詑 型 之 理 解 ,ā 以 取 代 概 念 式 的 觀義 點 ,ā 其 背 後 的 認狀 識訤 基 礎<br />

即佘 在 於 此 。 因 為 思 想 必 須 透 過跸 媒 介 來 達跲 到 完侖 整超 的 意 識訤 表 現 145 ,ā 而 任 何 的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br />

都 必 須 經 過跸 動珩 態躊 的 辯 證訥 過跸 程 才 能獢 加 以 體 現 。 因 此 ,ā 基 本 義 務珧 必 須 透 過跸 憲赭 法 基 本 權<br />

佐 體 系倐 作伿 為 其 表 現 之 形侫 式 ,ā 才 能獢 夠 進 一 步俞 彰躆 顯 其 存 在 的 價猜 值靹 。<br />

本 論 文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不 作伿 為 傾 向 、 忍侱 受 傾 向 與犕 行 為 傾 向 ,ā 進 行 與犕 基 本 權 佐<br />

限 制 面 向 ,ā 綜牴 合 的 分 析 與犕 比 較跨 的 目 的 ,ā 就 是 在 尋 求俠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上 ,ā<br />

一 個鞄 更俐 好 的 理 由 。 而 提 供 此 一 理 由 的 場 域 ,ā 就 是 基 本 權 佐 本 身倧 。 由 於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br />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兩 者 ,ā 除珂 了 具 有 性 質賭 上 、 功 能獢 上 的 相 似 性 之 外 ,ā 其 實蹴 在 目 的 上 亦 具<br />

有 同 一 目 的 ,ā 例 如 對蹹 於 人 性 尊 嚴詫 之 尊 重 或 是 對蹹 於 群 體 生 活 的 共 容韕 。 固 然 在 不 作伿<br />

為 、 忍侱 受 與犕 行 為 等 傾 向 ,ā 所 呈佤 現 出 來 的 是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形侫 象 ,ā 但伽 是 此 種牞 限<br />

制 狀 態躊 的 產 生 ,ā 仍 然 是 基 於 某 種牞 義 務珧 價猜 值靹 觀義 所 決俩 定 。<br />

換 言借 之 ,ā 基 本 義 務珧 理 念 補 充 了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的 內 涵 ,ā 而 非 如 學赩 者 Albert<br />

144<br />

參 閱 陳鄉 思匠 賢 ,〈 多峿 元 、 寬郂 容窞 與 道 德郔 學 習 : 憲 法 與 群 育 教 育 的 美秙 學 關 聯 〉,《 政十 治 與 社 會 哲穯 學 評 論 》,<br />

第 5 期醸 ,2003 年 6 月尦 , 頁稰 9。<br />

145<br />

參 閱 Charles Taylor 著 , 徐窶 文尠 瑞 ( 譯 ),《 黑 格 爾 與 現 代 社 會 》, 初 版 ,1999 年 , 頁稰 39 以层 下 。<br />

- 127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Bleckmann 所 言借 ,ā 僅 僅 只 是 為 了 避 免佊 基 本 權 佐 遭贈 受 國 家韑 行 為 之 侵 入 而 已 146 。 此 種牞<br />

看 法 ,ā 具 有 濃趡 厚 的 個鞄 人 功 佐 主 義 傾 向 ,ā 就 憲赭 法 解 釋 之 融 貫 性 而 言借 ,ā 並 非 洽 當 。 基<br />

本 義 務珧 的 不 作伿 為 、 忍侱 受 與犕 行 為 等 傾 向 ,ā 雖 然 可 能獢 無 法 建 構躬 出 一 般獭 性 的 義 務珧 體 系倐 ,ā<br />

不 過跸 本 論 文 探 討玒 之 目 的 原鞝 不 在 此 一 意 義 層 面 上 。 因 此 ,ā 就 這 些 傾 向 所 顯 示 出 來 的<br />

類詑 型 意 義 而 言借 ,ā 其 將 透 過跸 補 充 個鞄 別低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的 方 式 ,ā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限 制<br />

的 一 種牞 類詑 型 。<br />

146<br />

參 閱 Albert Bleckmann, Staatsrecht II: Die Grundrechte, 4. Aufl., 1997, § 11 Rn. 328.<br />

- 128 -


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第 五 節 我侷 國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典 範 轉視 移<br />

壹 、 對蹹 於 稅 捐頋 義 務珧 的 概 念 式 理 解<br />

一 、 我侷 國 憲赭 法 第 二 章 之 規 範 體 例<br />

我侷 國 憲赭 法 第 二 章 關詉 於 基 本 權 佐 之 規 範 體 系倐 ,ā 比 較跨 偏珝 向 於 自 由 形侫 式 法 治 國 之 類詑<br />

型 。 倘鞆 若 就 國 民 與犕 國 家韑 之 權 佐 義 務珧 分 配玵 關詉 係 而 觀義 ,ā 則 類詑 似 於 德 國 學赩 者 Georg<br />

Jellinek 提 出 之 地 位 理 論 147 。 筆 者 推 測 也 是 在 此 種牞 思 考 背 景 之 下 ,ā 釋 字 第 四 七 二<br />

號 解 釋 與犕 釋 字 第 四 九 ○ő 號 解 釋 ,ā 才 會 認狀 為 人 民 對蹹 國 家韑 負 有 所 謂 之 ĵ 基 本 義 務珧 Ķ。<br />

因 此 ,ā 在 上 述 制 憲赭 背 景 之 下 ,ā 觀義 察蹸 憲赭 法 第 二 章 編 排 之 邏 輯 架 構躬 ,ā 似 可 類詑 型 化 為 以<br />

下 幾 個鞄 部 分 來 加 以 觀義 察蹸 。<br />

首靫 先 ,ā 憲赭 法 第 二 條 、 第 八 條 至 第 十 四 條 之 規 定 ,ā 屬 於 因 人 民 消顆 極 身倧 分 所 產 生<br />

之 自 由 權 佐 ,ā 在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中 形侫 成 一 種牞 自 由 權 之 體 系倐 148 。 其 次 ,ā 憲赭 法 第 十 五 條 以 下<br />

形侫 成 所 謂 之 受 益 權 ,ā 係 由 人 民 之 積 極 地 位 所 產 生 ;Ć 而 人 民 主 動珩 之 地 位 ,ā 產 生 憲赭 法<br />

第 十 七 條 、 十 八 條 所 謂 之 參珰 政 權 。 主 動珩 地 位 與犕 積 極 地 位 ,ā 可 謂 對蹹 傳 統 自 由 形侫 式 法<br />

治 國 之 反 思 ,ā 所 為 之 分 類詑 。 最 後 ,ā 因 人 民 之 被 動珩 地 位 ,ā 而 產 生 義 務珧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br />

條 、 第 二 ○ő 條 、 第 二 一 條 屬 之 。<br />

( 一 ) 憲赭 法 例 示 之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型 態躊<br />

我侷 國 憲赭 法 第 二 章 ,ā 在 基 本 權 佐 部 分 ,ā 分 為 例 示 之 基 本 權 佐 與犕 概 括 之 基 本 權<br />

佐 。 所 謂 例 示 基 本 權 ,ā 即佘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所 謂 之 ĵ 以 上 各 條 列 舉 之 自 由 權 佐 Ķ,ā 憲赭<br />

法 條 文 之 所 以 規 定 為 ĵ 列 舉 Ķ,ā 推 測 可 能獢 係 表 明 相 對蹹 於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概 括 性 質賭 之<br />

故 。 換 言借 之 ,ā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條 文 所 謂 的 ĵ 列 舉 Ķ,ā 似 乎 不 可 解 釋 為 明 示 其 一 、 排<br />

除珂 其 他 。 不 過跸 ,ā 所 謂 的 ĵ 列 舉 Ķ 究倏 其 體 系倐 上 之 意 義 ,ā 其 實蹴 比 較跨 適贅 合 的 用 語犾 應 該 稱牟<br />

為 ĵ 例 示 Ķ 149 。<br />

147<br />

參 閱 李 惠酿 宗 ,《 憲 法 要稊 義 》, 第 三 版 ,2001 年 , 頁稰 10 以层 下 。<br />

148<br />

憲 法 第 九 條 規 定 :「 人 民岙 除 現 役 軍稔 人 外屸 , 不 受 軍稔 事 審郃 判 。」 其 與 自 由岩 權 有 何 關 係 ? 事 實 上 憲 法<br />

第 九 條 只屯 是半 強 化 人 身 自 由岩 之 保 護 , 屬 於 人 身 自 由岩 之 補 充屌 規 定 , 而 非 設 立岷 軍稔 事 審郃 判 之 憲 法 上 依 據 。<br />

換醢 言 之 憲 法 第 九 條 仍 然 屬 於 自 由岩 權 體殱 系 的 一 環 。<br />

149<br />

因峴 此 ,「 列峚 舉 」 雖 然 是半 憲 法 用岦 語 , 但 是半 就酧 語 言 本岓 身 使 用岦 之 意 義 而 論 , 使 用岦 「 例 示岴 」 之 用岦 語 , 或<br />

- 129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例 示 基 本 權 佐 條 款 ,ā 主 要 係 指 有 無 被 憲赭 法 文 字 上 所 肯 認狀 ,ā 並 非 表 示 例 示 基 本<br />

權 佐 之 憲赭 法 地 位 ,ā 優 位 於 未 例 示 基 本 權 佐 條 款 。 反 而 某 些 未 例 示 之 基 本 權 佐 ,ā 具<br />

有 更俐 重 要 的 權 佐 內 涵 。 舉 例 而 言借 ,ā 人 性 尊 嚴詫 係 經 憲赭 法 解 釋 所 肯 認狀 之 未 例 示 之 基 本<br />

權 佐 150 ,ā 對蹹 此 可 作伿 為 其 他 例 示 基 本 權 佐 ,ā 就 保 障狼 人 性 尊 嚴詫 部 分 之 一 般獭 化 規 定 概 括<br />

條 款 ,ā 以 發 揮 憲赭 法 保 障狼 基 本 權 佐 之 完侖 整超 功 能獢 151 。 以 下 將 針玸 對蹹 憲赭 法 例 示 基 本 權 規<br />

定 ,ā 作伿 進 一 步俞 之 說狄 明 。<br />

1. 平 等 原鞝 則 與犕 平 等 權<br />

首靫 先 ,ā 觀義 察蹸 憲赭 法 第 二 章 之 體 例 ,ā 將 ĵ 平 等 Ķ 前 置 於 憲赭 法 第 七 條 ,ā 實蹴 寓 有 作伿 為<br />

各 種牞 基 本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本 質賭 基 礎 之 意 涵 。 此 外 ,āĵ 平 等 Ķ 在 憲赭 法 之 功 能獢 意 義 上 ,ā 同<br />

時頗 具 有 客 觀義 法 規 範 與犕 主 觀義 公 權 佐 之 性 質賭 152 。 就 客 觀義 法 規 範 而 言借 ,ā 即佘 所 謂 平 等 原鞝<br />

則 ,ā 其 注 重 內 容韕 實蹴 質賭 平 等 與犕 正 當 之 思 考 ,ā 例 如 釋 字 第 二 一 一 號 解 釋 認狀 為 :ćĵ 憲赭 法<br />

第 七 條 所 定 之 平 等 權 ,ā 係 為 保 障狼 人 民 在 法 律 上 地 位 之 實蹴 質賭 平 等 ,ā 並 不 限 制 法 律 授<br />

權 主 管牤 機趙 關詉 ,ā 斟 酌玶 具 體 案頥 件 事 實蹴 上 之 差韤 異 及 立 法 之 目 的 ,ā 而 為 合 理 之 不 同 處<br />

置 。…。 153 Ķ 本 號 解 釋 其 實蹴 並 非 說狄 明 個鞄 人 之 平 等 權 ,ā 而 是 在 闡 明 平 等 原鞝 則 之 內 涵 。<br />

意 即佘 表 示 憲赭 法 對蹹 所 有 事 項 之 處 理 ,ā 或 對蹹 人 民 權 佐 義 務珧 之 對蹹 待 ,ā 均佾 須 以 平 等 原鞝 則 為<br />

基 礎 。<br />

至 於 何 謂 平 等 權 ?Ĉ 釋 字 第 二 二 四 號 解 釋 認狀 為 :ćĵ 稅 捐頋 稽 徵 法 關詉 於 申 請 復 查 ,ā<br />

以 繳訍 納獉 一 定 比 例 之 稅 款 或 提 供 相 當 擔趃 保 為 條 件 之 規 定 ,ā 使 未 能獢 繳訍 納獉 或 提 供 相 當 擔趃<br />

保 之 人 ,ā 喪 失 行 政 救 濟 之 機趙 會 ,ā 係 對蹹 人 民 訴 願詒 及 訴 訟 權 所 為 不 必 要 之 限 制 ,ā 且 同<br />

法 又 因 而 規 定 ,ā 申 請 復 查 者 ,ā 須 於 行 政 救 濟 程 序侤 確 定 後 始 予 強 制 執 行 ,ā 對蹹 於 未 經<br />

行 政 救 濟 程 序侤 者 ,ā 亦 有 欠 公 平 ,ā 與犕 憲赭 法 第 七 條 、 第 十 六 條 、 第 十 九 條 之 意 旨 有 所<br />

不 符 ,ā 均佾 應 自 本 解 釋 公 布 之 日 起玠 ,ā 至 遲 於 屆 滿軈 二 年 時頗 失 其 效頒 力 。 154 Ķ 大 法 官 認狀 為<br />

此 種牞 差韤 別低 待 遇跶 ,ā 由 於 不 合 乎 憲赭 法 平 等 原鞝 則 ,ā 致 使 無 資 力 之 人 喪 失 行 政 救 濟 之 機趙<br />

會 ,ā 因 而 侵 犯 其 ĵ 救 濟 平 等 權 Ķ。 換 言借 之 ,ā 釋 字 第 二 二 四 號 解 釋 ,ā 包 括 兩 個鞄 內 涵<br />

憲赭 法 之 平 等 原鞝 則 與犕 憲赭 法 保 障狼 之 訴 訟 平 等 權 155 。<br />

更 符 合峯 與 憲 法 第 二 二 條 之 關 係 , 因峴 此 本岓 論 文尠 於 相厴 關 討 論 處 均 使 用岦 「 例 示岴 」 作 為厉 用岦 語 之 表 達 , 惟 引尙<br />

用岦 學 者 見 解 時 , 則 依 學 者 所 習 慣 使 用岦 之 方尣 式 引尙 用岦 。<br />

150<br />

參 見 釋 字 第 三 七 二 號 解 釋 、 釋 字 第 四屶 ○○ 號 解 釋 、 釋 字 第 四屶 九 ○ 號 解 釋 。<br />

151<br />

參 閱 李 震 山 ,〈 人 性 尊 嚴 之 憲 法 意 義 〉, 收 於 : 李 震 山 ,《 人 性 尊 嚴 與 人 權 保 障遷 》, 初 版 ,2000<br />

年 , 頁稰 9 以层 下 。<br />

152<br />

參 閱 李 惠酿 宗 ,《 憲 法 要稊 義 》, 第 三 版 ,2001 年 , 頁稰 124 以层 下 。<br />

153<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28 卷 , 第 12 期醸 。<br />

154<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0 卷 , 第 5 期醸 。<br />

155<br />

學 者 李 惠酿 宗 指匸 出屒 , 平岅 等 權 雖 係 主尾 觀毢 公 權 利 , 惟 其 本岓 身 並 無 意 義 , 必岊 須 藉 由岩 與 其 他屆 基 本岓 權 競 合峯 ,<br />

- 130 -


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2. 自 由 權<br />

憲赭 法 第 八 條 至 第 十 四 條 以 及 第 十 五 條 之 財 產 權 ,ā 屬 於 自 由 權 之 規 範 ,ā 其 係 從<br />

傳 統 人 民 與犕 國 家韑 對蹹 立 關詉 係 之 觀義 點 ,ā 以 人 民 面 對蹹 國 家韑 侵 犯 之 消顆 極 身倧 分 地 位 ,ā 所 構躬 成<br />

的 防倸 禦跎 權 行 使 體 系倐 。 一 般獭 而 言借 ,ā 所 有 的 自 由 權 類詑 型 應 該 都 具 有 防倸 禦跎 權 之 功 能獢 156 ,ā<br />

但伽 是 當 然 不 能獢 因 此 即佘 將 兩 者 畫 上 等 號 。<br />

其 中 憲赭 法 第 九 條 ,ā 在 這 些 自 由 權 的 規 定 之 中 ,ā 具 有 特顠 殊頻 之 意 義 。 首靫 先 ,ā 憲赭 法<br />

第 九 條 規 定 於 憲赭 法 第 八 條 至 第 十 四 條 之 自 由 權 體 系倐 之 中 ,ā 因 此 體 例 上 應 屬 於 自 由<br />

權 之 範 圍 。 其 次 ,ā 憲赭 法 第 九 條 之 憲赭 法 定 位 ,ā 主 要 係 補 充 憲赭 法 第 八 條 ,ā 關詉 於 人 身倧 自<br />

由 保 障狼 之 ĵ 法 院玽 Ķ 保 障狼 之 部 分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強 調 法 院玽 作伿 為 人 身倧 自 由 維犁 護 者 之 憲赭 法<br />

意 旨 。<br />

例 如 釋 字 第 四 七 一 號 解 釋 認狀 為 :ćĵ... 犯 該 條 例 第 十 九 條 第 一 項 所 列 舉 之 罪 ,ā<br />

依 個鞄 案頥 情 節 符 合 比 例 原鞝 則 部 分 ,ā 固 應 適贅 用 該 條 例 宣 告佨 保 安 處 分 ;Ć 至 不 符 合 部 分 而<br />

應 宣 告佨 保 安 處 分 者 ,ā 則 仍 由 法 院玽 斟 酌玶 刑 法 第 九 十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之 要 件 ,ā 依 職 權 為<br />

之 ,ā...。 157 Ķ 換 言借 之 ,ā 關詉 於 人 身倧 自 由 ,ā 應 由 ĵ 法 院玽 Ķ 依 職 權 認狀 定 。 本 號 解 釋 主 要<br />

是 回 應 憲赭 法 第 八 條 ,ā 以 ĵ 法 院玽 Ķ 作伿 為 人 身倧 自 由 維犁 護 者 之 憲赭 法 意 旨 。 而 憲赭 法 第 九 條<br />

所 提 供 之 功 能獢 :ć 禁 止 由 特顠 別低 法 院玽 或 軍 事 法 院玽 ,ā 作伿 為 人 身倧 自 由 之 ĵ 審 問 機趙 關詉 Ķ。 換<br />

言借 之 ,ā 憲赭 法 第 九 條 並 非 作伿 為 軍 事 審 判住 之 憲赭 法 上 依 據赼 158 ,ā 而 只 是 特顠 別低 強 調 憲赭 法 第 八<br />

條 之 ĵ 法 院玽 Ķ 係 ĵ 普 通 法 院玽 Ķ 而 已 。<br />

3. 受 益 權<br />

從 人 民 之 ĵ 積 極 身倧 分 Ķ 方 面 觀義 察蹸 ,ā 人 民 根頨 據赼 基 本 權 佐 之 規 定 ,ā 得 要 求俠 國 家韑 提<br />

供 給 付 ,ā 所 謂 受 益 權 功 能獢 ( 或 稱牟 為 給 付 請 求俠 權 功 能獢 ) 159 。 此 部 份 與犕 所 謂 之 ĵ 社 會<br />

成 為厉 複 數鄁 之 基 本岓 權 , 例 如崇 與 考 試 權 競 合峯 成 為厉 「 考 試 平岅 等 基 本岓 權 」, 與 選 舉 權 競 合峯 成 為厉 「 選 舉 平岅 等<br />

基 本岓 權 」, 參 閱 李 惠酿 宗 ,《 憲 法 要稊 義 》, 第 三 版 ,2001 年 , 頁稰 125。<br />

156<br />

基 本岓 上 任峌 何 權 利 , 無 論 其 保 護 之 法 益 、 特 性 、 狀 態 或 法 律匛 地峸 位 之 完 整 性 , 應 該 都 具 有 最鄦 起 碼酒<br />

之 防 禦 權 功屖 能 , 參 閱 許 宗 力 ,〈 基 本岓 權 的 功屖 能 與 司屫 法 審郃 查卟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憲 法 與 法 治 國 行 政十 》,<br />

初 版 ,1999 年 , 頁稰 156 以层 下 。<br />

157<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1 期醸 。<br />

158<br />

關 於 軍稔 事 審郃 判 之 憲 法 上 依 據 , 釋 字 第 四屶 三 六 號 解 釋 認 為厉 , 可屣 由岩 憲 法 第 九 條 導 出屒 。 但 此 看厶 法 似<br />

有 疑 問 ? 解 釋 上 , 應 可屣 由岩 憲 法 第 七 七 條 導 出屒 , 參 閱 黃 俊 杰 ,《 弱窳 勢 人 權 保 障遷 》, 初 版 ,1998 年 ,<br />

頁稰 34 以层 下 。<br />

159<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基 本岓 權 的 功屖 能 與 司屫 法 審郃 查卟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憲 法 與 法 治 國 行 政十 》, 初 版 ,1999<br />

- 13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基 本 權 Ķ 有 所 重 疊 160 。 在 憲赭 法 第 二 章 較跨 有 疑牉 問 者 ,ā 首靫 先 係 憲赭 法 第 十 五 條 工 作伿 權 之<br />

權 佐 性 質賭 上 的 問 題覹 。 觀義 察蹸 德 國 基 本 法 第 十 二 條 所 謂 的 ĵ 職 業 自 由 Ķ,ā 由 於 其 與犕 個鞄<br />

人 之 自 由 權 有 關詉 ,ā 因 此 似 乎 可 將 工 作伿 權 納獉 入 自 由 權 之 範 圍 。 但伽 是 若 依 我侷 國 憲赭 法 之<br />

體 系倐 觀義 察蹸 ,ā 憲赭 法 第 十 五 條 比 較跨 與犕 ĵ 基 本 國 策 Ķ 章 有 關詉 ,ā 例 如 憲赭 法 第 一 五 二 條 規 定 :ć<br />

ĵ 人 民 具 有 工 作伿 能獢 力 者 ,ā 國 家韑 應 予 以 適贅 當 之 工 作伿 機趙 會 。Ķ 因 此 有 學赩 者 認狀 為 ,ā 工 作伿<br />

權 具 有 ĵ 受 益 權 Ķ 之 性 質賭 161 。 換 言借 之 ,ā 憲赭 法 第 十 五 條 之 ĵ 工 作伿 權 Ķ,ā 其 內 涵 分 屬<br />

於 自 由 權 與犕 受 益 權 之 猅 域 ,ā 似 乎 可 認狀 為 係 基 本 國 策 於 憲赭 法 本 文 內 之 具 體 化 。 學赩 者<br />

指 出 162 ,ā 如 生 存 權 、 工 作伿 權 、 受 教 育倘 權 等 傳 統 、 典 型 之 受 益 權 ,ā 仍 非 無 具 有 防倸 禦跎<br />

權 之 功 能獢 ,ā 因 此 若 以 自 由 權 與犕 受 益 權 來 分 類詑 現 有 基 本 權 清 單 內 的 基 本 權 ,ā 其 實蹴 就<br />

體 系倐 而 言借 ,ā 似 乎 並 不 妥侑 適贅 。<br />

其 次 ,ā 目 前 大 法 官 解 釋 似 有 將 ĵ 訴 訟 權 Ķ,ā 作伿 為 司 法 上 受 益 權 之 傾 向 。 釋 字<br />

第 四 一 八 號 解 釋 謂 :ćĵ 憲赭 法 第 十 六 條 保 障狼 人 民 有 訴 訟 之 權 ,ā 旨 在 確 保 人 民 有 依 法<br />

定 程 序侤 提 起玠 訴 訟 及 受 公 平 審 判住 之 權 佐 。...。 163 Ķ 解 釋 理 由 書頟 則 進 一 步俞 認狀 為 :ćĵ 憲赭<br />

法 第 十 六 條 保 障狼 人 民 訴 訟 權 ,ā 係 指 人 民 於 其 權 佐 遭贈 受 侵 害韐 時頗 ,ā 有 請 求俠 法 院玽 救 濟 之<br />

權 佐 ,ā 法 院玽 亦 有 依 法 審 判住 之 義 務珧 而 言借 。 此 種牞 司 法 上 受 益 權 ,ā 不 僅 形侫 式 上 應 保 障狼 個鞄<br />

人 得 向 法 院玽 主 張 其 權 佐 ,ā 且 實蹴 質賭 上 亦 須 使 個鞄 人 之 權 佐 獲 得 確 實蹴 有 效頒 之 保 護 。…。Ķ<br />

學赩 理 上 將 憲赭 法 第 十 六 條 當 做珔 權 佐 保 護 請 求俠 權 ,ā 即佘 第 一 次 權 佐 保 護 請 求俠 權 :ć 係 訴 請<br />

法 院玽 救 濟 ;Ć 憲赭 法 第 二 四 條 則 屬 於 第 二 次 權 佐 保 護 請 求俠 權 :ć 請 求俠 國 家韑 ĵ 損 害韐 賠 償 Ķ。<br />

因 此 ,ā 憲赭 法 第 十 六 條 以 及 憲赭 法 第 二 四 條 ,ā 應 均佾 屬 大 法 官 所 謂 之 ĵ 司 法 上 之 受 益<br />

權 Ķ。 至 於 憲赭 法 第 十 八 條 規 定 :ćĵ 人 民 有 應 考 試 服 公 職 之 權 。Ķ,ā 依 同 一 脈獡 絡 理 解 ,ā<br />

似 可 視 為 ĵ 行 政 上 之 受 益 權 Ķ。<br />

4. 參珰 政 權<br />

由 人 民 之 ĵ 主 動珩 身倧 分 Ķ 產 生 參珰 政 權 ,ā 或 稱牟 為 公 民 權 。 即佘 除珂 了 積 極 要 求俠 國 家韑 之<br />

給 付 之 外 ,ā 尚 進 一 步俞 要 求俠 形侫 成 國 家韑 之 政 策 決俩 定 。 憲赭 法 第 十 七 條 為 人 民 參珰 政 權 之 憲赭<br />

法 依 據赼 ,ā 惟 有 學赩 者 進 一 步俞 認狀 為 參珰 政 權 宜 採 廣 義 理 解 ,ā 應 包 括 憲赭 法 第 十 八 條 ,ā 換 言借<br />

年 , 頁稰 159 以层 下 ; 惟 是半 否 可屣 直 接 由岩 基 本岓 權 規 定 , 推 論 出屒 一 種 有 憲 法 位 階 的 給 付屃 請 求 權 ? 論 者 有 謂 ,<br />

即 使 承 認 有 此 種 「 原穦 始 」 之 給 付屃 請 求 權 , 它屾 也 是半 不 完 美秙 的 , 因峴 其 內 容窞 受 財 政十 考 量 之 牽 制 , 並 且尼 必岊<br />

須 由岩 立岷 法 者 來 認 定 以层 及 具 體殱 化 , 就酧 此 參 閱 陳鄉 愛 娥窓 ,〈 基 本岓 權 作 為厉 客匄 觀毢 法 規 範 --- 以层 「 組 織 與 程 序 保<br />

障遷 功屖 能 」 為厉 例 , 檢 討 其 衍稈 生岥 的 問 題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簡 資 修穑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br />

第 二 輯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244 以层 下 。<br />

160<br />

參 閱 陳鄉 新 民岙 ,《 中 華 民岙 國 憲 法 釋 論 》, 修穑 訂稍 四屶 版 ,2001 年 , 頁稰 346 以层 下 。<br />

161<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基 本岓 權 的 功屖 能 與 司屫 法 審郃 查卟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憲 法 與 法 治 國 行 政十 》, 初 版 ,1999<br />

年 , 頁稰 159。<br />

162<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161。<br />

163<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9 卷 , 第 1 期醸 。<br />

- 132 -


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之 ĵ 應 考 試 、 服 公 職 之 權 佐 Ķ 亦 屬 參珰 政 權 之 內 涵 164 。<br />

參珰 政 權 之 規 定 ,ā 主 要 係 配玵 合 憲赭 法 第 十 二 章 觀義 察蹸 ,ā 實蹴 際狽 上 憲赭 法 第 十 二 章 ,ā 有 些<br />

規 定 具 有 憲赭 法 保 留猈 之 性 質賭 ,ā 例 如 憲赭 法 第 一 三 ○ő 條 規 定 :ćĵ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年 滿軈 二 十<br />

歲 者 ,ā 有 依 法 選 舉 之 權 。 除珂 本 憲赭 法 及 法 律 別低 有 規 定 者 外 ,ā 年 滿軈 二 十 三 歲 者 ,ā 有 依<br />

法 被 選 舉 之 權 。Ķ 也 就 是 說狄 ,āĵ 滿軈 二 十 歲 Ķ 與犕 ĵ 滿軈 二 十 三 歲 Ķ 係 由 憲赭 法 直 接 規 定 ,ā<br />

下 位 階 之 法 律 不 能獢 變 更俐 。 倘鞆 若 連 結 憲赭 法 第 十 七 條 觀義 察蹸 ,ā 似 可 認狀 為 憲赭 法 第 十 七 條 之<br />

ĵ 選 舉 Ķ,ā 亦 具 有 憲赭 法 保 留猈 之 內 涵 。<br />

此 外 ,ā 憲赭 法 第 一 三 一 條 規 定 :ćĵ 本 憲赭 法 所 規 定 各 種牞 選 舉 之 候鞅 選 人 ,ā 一 律 公 開<br />

競 選 。Ķ 因 此 ,ā 公 開 競 選 成 為 憲赭 法 第 十 七 條 之 核頤 心 內 容韕 。 換 言借 之 ,ā 由 於 與犕 憲赭 法 第<br />

十 二 章 之 內 容韕 連 結 思 考 ,ā 憲赭 法 第 十 七 條 在 憲赭 法 本 文 之 內 ,ā 依 體 系倐 解 釋 之 結 果 ,ā 即佘<br />

產 生 了 某 種牞 ĵ 具 體 化 Ķ 的 作伿 用 。<br />

( 二 ) 憲赭 法 例 示 之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型 態躊<br />

在 人 民 之 ĵ 被 動珩 身倧 分 Ķ 方 面 ,ā 一 般獭 認狀 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ĵ 納獉 稅 義 務珧 Ķ、 第 二 ○ő<br />

條 ĵ 服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Ķ 以 及 第 二 一 條 ĵ 受 國 民 教 育倘 義 務珧 Ķ 係 基 於 人 民 被 動珩 身倧 分 ,ā 而 產<br />

生 之 義 務珧 類詑 型 。 蘇 俊 雄 大 法 官 於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之 協 同 意 見倝 書頟 中 認狀 為 :ćĵ…..<br />

從 歷趜 史 的 解 釋 方 法 可 能獢 認狀 為 ,ā 義 務珧 條 款 已 經 限 定 了 人 民 對蹹 國 家韑 所 負 之 公 法 上 義<br />

務珧 。 這 是 因 為 從 人 權 譜訣 系倐 之 發 展韙 而 言借 ,ā 人 民 居 於 『 被 動珩 地 位 ĺ 的 義 務珧 條 款 ,ā 係 最<br />

早 『 入 憲赭 ĺ 的 部 分 ,ā 其 積 極 之 意 義 在 於 以 憲赭 法 來 確 定 人 民 對蹹 國 家韑 的 義 務珧 範 圍 ,ā 排<br />

除珂 封 建 時頗 代 對蹹 人 民 的 若 干 不 合 理 要 求俠 ……… 但伽 是 ,ā 不 容韕 否佞 認狀 的 ,ā 近 代 以 來 的 國 家韑<br />

觀義 ,ā 對蹹 國 家韑 任 務珧 之 要 求俠 已 經 發 生 變 化 ,ā 從 而 也 使 得 傳 統 國 家韑 與犕 社 會 的 界 限 發 生 位<br />

移 。…… 從 而 ,ā 以 法 律 保 留猈 原鞝 則 的 方 式 ,ā 創 設 人 民 之 其 他 公 法 作伿 為 義 務珧 ,ā 往 往 具<br />

有 正 當 性 與犕 必 要 性 。… 在 我侷 國 憲赭 法 肯 認狀 社 會 福 佐 國 家韑 原鞝 則 ,ā 且 制 憲赭 者 亦 未 明 示 憲赭<br />

法 義 務珧 條 款 之 性 質賭 的 情 形侫 下 ,ā 憲赭 法 解 釋 上 應 該 肯 認狀 人 民 之 法 義 務珧 並 未 受 憲赭 法 所 定<br />

義 務珧 條 款 的 限 定 ;Ć 但伽 因 這 些 義 務珧 要 求俠 往 往 涉顎 及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ā 故 須 以 法 律 保 留猈 之<br />

方 式 為 之 。……。 165 Ķ<br />

從 上 述 大 法 官 的 意 見倝 ,ā 似 可 反 映 出 被 動珩 身倧 分 理 論 ,ā 對蹹 我侷 國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規 定<br />

所 產 生 之 影 響 。 惟 近 代 社 會 實蹴 質賭 法 治 國 觀義 點 的 變 遷贉 ,ā 造 成 傳 統 國 家韑 與犕 社 會 之 界 限<br />

產 生 位 移 ,ā 促 使 所 謂 的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ā 似 有 重 新 檢 討玒 的 必 要 。 因 此 ,ā 基 本 義 務珧 條<br />

款 在 憲赭 法 上 明 文 規 範 ,ā 是 否佞 僅 為 一 種牞 人 民 被 動珩 地 位 的 反 射韗 現 象 ?Ĉ 仍 然 應 該 進 一 步俞<br />

164<br />

165<br />

陳鄉 新 民岙 ,《 中 華 民岙 國 憲 法 釋 論 》, 修穑 正岗 四屶 版 ,2001 年 , 頁稰 307。<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2 期醸 。<br />

- 133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的 加 以 深 思 。<br />

( 三 ) 憲赭 法 概 括 的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型 態躊<br />

由 於 基 本 權 佐 概 念 本 具 有 一 種牞 ĵ 開 放 性 Ķ 的 特顠 徵 ,ā 其 於 類詑 型 範 圍 上 而 言借 呈佤 現<br />

相 當 之 彈 性 ,ā 是 故 基 本 權 佐 概 念 本 來 就 比 較跨 接 近 概 括 的 性 質賭 。 由 於 制 憲赭 當 時頗 僅 係<br />

將 當 時頗 所 能獢 預踣 見倝 之 權 佐 種牞 類詑 加 以 入 憲赭 ,ā 因 此 並 非 表 示 基 本 權 佐 屬 於 一 種牞 侷 限 性 之<br />

概 念 。 不 過跸 ,ā 通 常 將 憲赭 法 未 例 示 之 權 佐 提 昇 為 憲赭 法 例 示 基 本 權 佐 ,ā 勢 必 具 有 一 定<br />

程 度 的 爭 議 性 。 換 言借 之 ,ā 概 括 基 本 權 佐 是 否佞 為 憲赭 法 所 承 認狀 ,ā 其 涉顎 及 之 面 向 往 往 並<br />

非 針玸 對蹹 權 佐 之 內 涵 ,ā 而 是 涉顎 及 其 他 各 種牞 面 向 複 雜覮 的 交 互 作伿 用 關詉 係 ,ā 尤 其 是 法 秩猶 序侤<br />

變 動珩 所 產 生 之 適贅 應 關詉 係 ,ā 亦 即佘 法 安 定 性 之 問 題覹 。<br />

我侷 國 憲赭 法 解 釋 第 一 次 肯 認狀 概 括 基 本 權 佐 條 款 ,ā 係 釋 字 第 二 四 二 號 解 釋 166 。 釋<br />

字 第 二 四 二 號 解 釋 認狀 為 :ćĵ… 乃 維犁 持 一 夫 一 妻 婚 姻 制 度 之 社 會 秩猶 序侤 所 必 要 ,ā 與犕 憲赭<br />

法 並 無 牴 觸 。…。Ķ 係 第 一 次 承 認狀 所 謂 之 ĵ 制 度 性 保 障狼 Ķ,ā 即佘 一 夫 一 妻 之 婚 姻 制<br />

度 ,ā 係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所 保 護 之 基 本 權 佐 。 此 外 ,āĵ… 對蹹 於 此 種牞 有 長 期 實蹴 際狽 共 同 生<br />

活 事 實蹴 之 後 婚 姻 關詉 係 ,ā 仍 得 適贅 用 上 開 第 九 九 二 條 之 規 定 予 以 撤躖 銷贔 ,ā 嚴詫 重 影 響 其 家韑<br />

庭韨 生 活 及 人 倫鞌 關詉 係 ,ā 反 足倦 妨侈 害韐 社 會 秩猶 序侤 ,ā 就 此 而 言借 ,ā 自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保 障狼 人 民<br />

自 由 及 權 佐 之 規 定 有 所 牴 觸 。Ķ 係 第 一 次 援 用 憲赭 法 之 概 括 基 本 權 條 款 ,ā 當 作伿 是 違跴<br />

憲赭 審 查 之 依 據赼 。 其 他 較跨 重 要 之 例 證訥 ,ā 例 如 釋 字 第 二 九 三 號 解 釋 承 認狀 167 ,āĵ 隱 私倌 權 Ķ<br />

作伿 為 憲赭 法 之 基 本 權 佐 。 釋 字 第 三 六 二 號 解 釋 承 認狀 168 ,āĵ 結 婚 與犕 相 婚 之 自 由 權 Ķ 屬<br />

於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之 概 括 基 本 權 。 釋 字 第 三 九 九 號 解 釋 認狀 為 169 ,āĵ 姓 名 權 Ķ、ĵ 人 格頴<br />

權 Ķ,ā 屬 於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之 概 括 基 本 權 。 由 此 可 見倝 ,ā 對蹹 於 概 括 基 本 權 佐 之 承 認狀 ,ā<br />

大 法 官 傾 向 一 種牞 審 慎 的 解 釋 態躊 度 。<br />

不 過跸 ,ā 對蹹 此 我侷 們靽 也 發 現 了 一 個鞄 現 象 ,ā 大 法 官 往 往 藉 由 解 釋 例 示 基 本 權 佐 的 場<br />

合 ,ā 運跮 用 擴 充 例 示 基 本 權 佐 適贅 用 範 圍 之 方 式 ,ā 來 代 替 承 認狀 一 種牞 新 興 的 概 括 基 本 權<br />

佐 。 換 言借 之 ,ā 某 種牞 法 律 上 之 權 佐 ,ā 透 過跸 憲赭 法 解 釋 的 擴 充 ,ā 有 因 此 成 為 憲赭 法 上 權 佐<br />

之 可 能獢 性 。 例 如 釋 字 第 四 八 六 號 解 釋 170 ,ā 大 法 官 透 過跸 權 佐 主 體 之 內 涵 ,ā 將 商珲 標 權<br />

之 權 佐 主 體 加 以 擴 大 為 :ć 自 然 人 、 法 人 以 外 的 ĵ 無 權 佐 能獢 力 團蹘 體 Ķ;Ć 釋 字 第 四 九<br />

166<br />

167<br />

168<br />

169<br />

170<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1 卷 , 第 8 期醸 。<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4 卷 , 第 5 期醸 。<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6 卷 , 第 11 期醸 。<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8 卷 , 第 5 期醸 。<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7 期醸 。<br />

- 134 -


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二 號 解 釋 認狀 為 171 ,āĵ 商珲 標 專 用 權 Ķ 屬 於 財 產 權 之 內 涵 ,ā 亦 屬 憲赭 法 例 示 基 本 權 佐 保<br />

障狼 之 列 。 換 言借 之 ,ā 係 將 法 律 上 之 權 佐 提 昇 為 憲赭 法 上 之 權 佐 。 此 外 ,ā 透 過跸 增猹 修鞈 條 文<br />

修鞈 憲赭 之 方 式 ,ā 雖 然 社 會 權 目 前 仍 係 屬 於 法 律 上 之 權 佐 ,ā 但伽 由 憲赭 法 增猹 修鞈 條 文 第 一 ○ő<br />

條 第 八 項 之 規 定 ,ā 顯 示 此 種牞 法 律 上 之 社 會 權 ,ā 將 來 有 可 能獢 進 一 步俞 成 為 憲赭 法 上 社 會<br />

基 本 權 之 可 能獢 性 。<br />

二 、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條 款 的 自 然 法 性 格頴 傾 向<br />

從 上 述 我侷 國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條 款 的 內 容韕 加 以 觀義 察蹸 ,ā 似 乎 係 以 個鞄 人 內 心 之 意 志侰 自<br />

由 為 基 礎 的 人 性 尊 嚴詫 ,ā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之 核頤 心 ,ā 然 後 以 此 一 個鞄 人 自 由 作伿 為<br />

起玠 點 ,ā 依 序侤 推 展韙 出 諸 如 人 身倧 自 由 、 行 動珩 自 由 、 表 現 自 由 … 等 基 本 權 佐 。 此 種牞 正 面<br />

表 述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 的 制 憲赭 方 式 ,ā 目 的 在 於 建 構躬 一 個鞄 人 在 憲赭 法 規 範 上 的 基 本 形侫 象 。 此 外<br />

以 確 認狀 權 佐 的 決俩 定 方 式 ,ā 衍 生 性 的 要 求俠 所 有 的 人 尊 重 此 一 決俩 定 ,ā 而 國 家韑 也 衍 生 性<br />

的 負 有 保 護 此 一 權 佐 的 責 任 172 。 質賭 言借 之 ,ā 經 由 內 在 自 由 權 佐 的 發 現 ,ā 強 調 人 之 存<br />

在 本 身倧 即佘 是 一 種牞 目 的 ,ā 並 且 在 憲赭 法 上 漸軌 次 形侫 成 一 種牞 權 佐 主 體 性 的 人 性 尊 嚴詫 價猜 值靹<br />

觀義 。 也 就 是 說狄 ,ā 不 可 以 僅 將 個鞄 人 當 作伿 一 個鞄 受 支 配玵 地 客 體 ,ā 或 者 僅 當 作伿 一 項 工 具 來<br />

加 以 使 用 ,ā 而 應 該 尊 重 及 保 護 此 種牞 作伿 為 人 性 尊 嚴詫 基 礎 的 主 體 性 價猜 值靹 。<br />

其 次 ,ā 藉 由 人 與犕 物 的 結 合 關詉 係 ( 例 如 :ć 財 產 權 );Ć 人 與犕 群 體 的 關詉 係 ( 例 如 :ć<br />

參珰 政 權 、 考 試 權 ),ā 以 充 實蹴 人 的 基 本 形侫 象 。 目 的 在 於 建 構躬 一 個鞄 人 在 群 體 中 ,ā 所 應<br />

該 擁赸 有 的 憲赭 法 基 本 形侫 象 。 前 者 ,ā 所 關詉 心 者 係 人 是 什 麼猕 ?Ĉ 而 後 者 ,ā 則 試 圖蹙 建 構躬 人 應<br />

當 是 什 麼猕 ?Ĉ 換 言借 之 ,ā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ā 係 以 規 範 語犾 句 來 宣 示 與犕 確 定 制 憲赭 者<br />

的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 ,ā 因 此 就 此 種牞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而 觀義 ,ā 具 有 一 種牞 濃趡 厚 的 自 然 法 傾 向 。<br />

觀義 察蹸 大 法 官 解 釋 的 態躊 度 ,ā 亦 不 斷 透 過跸 宣 示 權 佐 保 護 的 方 式 ,ā 來 鞏质 固 制 憲赭 者 所<br />

作伿 的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 例 如 ,ā 釋 字 第 四 四 三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ā 區珮 分 憲赭 法 保 留猈 與犕 法 律 保 留猈 的<br />

層 次 ,ā 前 者 為 憲赭 法 第 八 條 的 人 身倧 自 由 ,ā 後 者 為 人 身倧 自 由 以 外 的 其 他 自 由 權 佐 。 此<br />

外 ,ā 釋 字 三 九 二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謂 :ćĵ… 人 身倧 自 由 為 一 切 自 由 之 本 ,ā 倘鞆 人 身倧 自 由 未<br />

獲 得 嚴詫 謹覊 的 保 護 ,ā 則 其 他 自 由 何 有 實蹴 現 可 能獢 !ĉ…Ķ 換 言借 之 ,ā 憲赭 法 解 釋 透 過跸 對蹹 人 的<br />

憲赭 法 基 本 形侫 象 與犕 應 有 形侫 象 的 衍 生 性 保 障狼 ,ā 來 維犁 護 基 本 權 佐 本 身倧 所 具 有 的 自 然 法 性<br />

格頴 傾 向 。<br />

171<br />

172<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12 期醸 。<br />

參 閱 Ronald Dworkin 著 , 郭 貞稏 伶 、 陳鄉 雅 汝 ( 譯 ),《 生岥 命 的 自 主尾 權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16。<br />

- 135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三 、 稅 捐頋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之 特顠 徵 不 符<br />

就 稅 捐頋 制 度 而 言借 ,ā 現 代 國 家韑 由 於 欠 缺獌 財 政 ( Finanzen ) 可 能獢 即佘 無 法 生 存 ,ā 因 此<br />

財 政 無 可 避 免佊 作伿 為 現 代 國 家韑 存 續 之 重 要 條 件 。 所 謂 的 財 政 國 ( Finanzstaat ) 係 以 金<br />

錢 作伿 為 國 家韑 之 核頤 心 要 素獂 ,ā 這 是 一 種牞 從 功 能獢 面 向 觀義 察蹸 的 結 果 ,ā 並 且 以 此 作伿 為 財 政 憲赭<br />

法 之 國 體 概 念 。 不 過跸 ,ā 雖 然 由 財 政 收 入 面 之 觀義 察蹸 結 果 ,ā 或 可 稱牟 為 稅 捐頋 國 ( Steuerstaat<br />

);Ć 但伽 是 倘鞆 若 由 財 政 支 出 面 來 觀義 察蹸 ,ā 稅 捐頋 作伿 為 國 家韑 主 要 收 入 之 目 的 ,ā 主 要 係<br />

為 支 應 國 家韑 對蹹 人 民 生 存 照 顧 的 義 務珧 ,ā 就 此 而 言借 則 為 給 付 國 ( Leistungsstaat ) 173 。<br />

從 這 個鞄 角倞 度 來 看 ,ā 稅 捐頋 具 有 一 種牞 先 義 務珧 的 性 格頴 ,ā 其 與犕 一 般獭 以 傾 向 自 然 法 觀義 念<br />

所 建 構躬 的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ā 在 概 念 上 並 無 法 合 致 的 共 融 。 並 且 從 我侷 國 憲赭 法 體 例 觀義<br />

察蹸 ,ā 稅 捐頋 義 務珧 係 明 文 規 定 於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ā 顯 示 出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ā 似 乎 係<br />

兩 種牞 完侖 全 不 同 的 概 念 。<br />

此 外 ,ā 稅 捐頋 既 為 國 家韑 存 續 之 要 件 ,ā 本 質賭 上 似 乎 隱 含佳 有 排 除珂 對蹹 基 本 權 佐 侵 入 的<br />

概 念 ?Ĉ 不 過跸 ,ā 此 種牞 以 特顠 徵 為 比 較跨 基 準 的 概 念 式 推 論 ,ā 是 否佞 符 合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br />

所 蘊 含佳 的 正 義 思 想 ?Ĉ 是 否佞 未 評 價猜 判住 斷 對蹹 象 之 間 的 類詑 似 性 ,ā 而 有 違跴 反 平 等 原鞝 則 之<br />

虞 ?Ĉ 均佾 有 必 要 進 一 步俞 加 以 辯 證訥 與犕 分 析 ,ā 以 作伿 為 解 決俩 此 一 疑牉 問 的 合 理 性 論 據赼 。<br />

貳 、 對蹹 於 稅 捐頋 義 務珧 的 類詑 型 式 理 解<br />

一 、 基 本 權 佐 侵 入 的 觀義 點<br />

為 了 使 基 本 權 佐 在 個鞄 案頥 運跮 用 上 能獢 有 一 個鞄 理 想 、 明 確 的 論 證訥 過跸 程 ,ā 公 法 學赩 上 有<br />

所 謂 的 ĵ 基 本 權 佐 理 論 體 系倐 Ķ 的 思 考 模 式 174 :ć 首靫 先 探 究倏 系倐 爭 基 本 權 佐 的 ĵ 保 護 範<br />

圍 Ķ 為 何 ?Ĉ 其 次 檢 視 上 述 保 護 範 圍 內 的 法 益 ,ā 有 無 受 到 國 家韑 行 為 的 ĵ 侵 入 Ķ?Ĉ 最<br />

後 判住 斷 該 侵 害韐 是 否佞 有 ĵ 阻 卻 違跴 憲赭 事 由 Ķ 之 支 持 ,ā 而 得 以 合 憲赭 化 ?Ĉ<br />

依 此 一 思 考 層 次 可 知 ,ā 欲 界 定 ĵ 侵 入 Ķ 概 念 須 先 認狀 定 保 護 範 圍 之 內 涵 ,ā 而 一<br />

旦 確 定 侵 入 行 為 存 在 ,ā 國 家韑 即佘 負 有 提 出 合 憲赭 事 由 的 舉 證訥 義 務珧 。 可 見倝 侵 入 概 念 ,ā 在<br />

173<br />

參 閱 葛 克 昌 ,〈 憲 法 國 體殱 --- 租 稅 國 〉, 收 於 : 葛 克 昌 ,《 國 家窚 學 與 國 家窚 法 --- 社 會 國 、 租 稅 國 與 法<br />

治 國 理 念 》, 初 版 ,1996 年 , 頁稰 141。<br />

174<br />

參 閱 李 建匔 良 ,〈 憲 法 基 本岓 權 利 理 論 體殱 系 之 構 成 及 其 思匠 考 郅 次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憲 法 理 論 與 實<br />

踐 ( 一 )》, 初 版 ,1999 年 , 頁稰 55 以层 下 ; 林 三 欽釓 ,〈 論 基 本岓 權 利 之 侵 害窙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簡 資 修穑 主尾<br />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二 輯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439 以层 下 。<br />

- 136 -


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基 本 權 佐 防倸 禦跎 體 系倐 中 居 關詉 鍵 性 地 位 。 從 基 本 權 佐 侵 入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假珑 若 以 概 念 式<br />

的 思 考 模 式 進 行 理 解 活 動珩 ,ā 由 於 稅 捐頋 的 特顠 徵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的 體 系倐 不 符 ,ā 解 釋 上 納獉 稅<br />

的 客 體 ,ā 似 應 自 始 排 除珂 於 基 本 權 佐 的 保 障狼 範 圍 ?Ĉ 所 以 相 對蹹 而 言借 ,ā 國 家韑 的 課 稅 行 為<br />

似 乎 也 並 未 造 成 對蹹 基 本 權 佐 的 侵 入 ?Ĉ 這 種牞 概 念 式 的 推 論 模 式 是 否佞 妥侑 當 ?Ĉ 不 無 疑牉<br />

問 。<br />

二 、 由 人 民 負 擔趃 稅 捐頋 義 務珧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br />

基 於 自 由 法 治 國 的 觀義 點 ,ā 人 民 與犕 國 家韑 的 關詉 係 是 有 距 離覭 的 ,ā 因 此 人 民 透 過跸 納獉 稅<br />

義 務珧 的 履 行 ,ā 以 換 取 個鞄 人 經 濟 自 由 的 空 間 ,ā 以 及 維犁 持 社 會 自 主 發 展韙 的 自 由 秩猶 序侤 。<br />

在 此 種牞 國 家韑 社 會 二 元 化 的 前 提 之 下 ,ā 透 過跸 課 稅 制 度 作伿 為 國 家韑 與犕 個鞄 人 之 間 的 聯 繫訇 ,ā<br />

財 產 與犕 經 濟 的 私倌 使 用 性 原鞝 則 ( Privatnützigkeit ),ā 將 進 一 步俞 獲 得 確 認狀 175 。<br />

但伽 是 ,ā 國 家韑 法 秩猶 序侤 為 了 實蹴 質賭 保 障狼 此 種牞 價猜 值靹 ,ā 必 然 使 納獉 稅 義 務珧 受 到 法 律 保 留猈 的<br />

強 烈顝 拘 束俑 性 。 其 目 的 主 要 係 為 了 限 制 國 家韑 行 為 ,ā 透 過跸 課 稅 的 途 徑韬 過跸 度 介 入 社 會 猅<br />

域 176 ,ā 而 破猡 壞觖 了 保 留猈 給 人 民 經 濟 自 由 範 圍 的 穩言 定 性 。 況 且 國 家韑 的 財 政 需猀 求俠 越 高珉 ,ā<br />

國 家韑 所 依 據赼 之 公 益 理 由 也 應 該 更俐 合 理 ,ā 國 家韑 負 擔趃 之 舉 證訥 責 任 也 應 該 更俐 嚴詫 格頴 。 相 對蹹<br />

地 ,ā 國 民 所 承 擔趃 之 稅 捐頋 分 配玵 ,ā 也 應 該 更俐 符 合 公 平 之 正 義 標 準 。 對蹹 此 ,ā 稅 賦 的 普 遍跹<br />

性 與犕 平 等 性 之 應 用 ,ā 應 受 到 更俐 大 程 度 的 拘 束俑 與犕 限 制 177 。<br />

倘鞆 若 我侷 們靽 從 人 民 納獉 稅 的 角倞 度 來 觀義 察蹸 ,ā 傳 統 上 以 自 由 主 義 作伿 為 思 考 基 礎 的 現 代<br />

國 家韑 ,ā 其 國 家韑 課 稅 權 之 目 的 ,ā 主 要 是 關詉 注 於 國 家韑 自 身倧 的 財 政 需猀 求俠 ,ā 因 此 對蹹 於 負 擔趃<br />

稅 捐頋 義 務珧 之 人 民 而 言借 ,ā 似 乎 是 一 種牞 純獄 粹牯 的 義 務珧 貢 獻詿 。 不 過跸 ,ā 由 於 此 一 財 政 需猀 求俠 ,ā<br />

必 須 是 在 法 秩猶 序侤 和 經 濟 秩猶 序侤 的 控 制 中 來 實蹴 現 ,ā 國 家韑 法 秩猶 序侤 基 於 保 護 個鞄 人 之 人 格頴 發<br />

展韙 ,ā 必 須 負 擔趃 規 劃蹄 與犕 管牤 控 之 義 務珧 ,ā 並 且 提 供 制 私倌 猅 域 制 度 性 的 合 理 範 圍 保 障狼 178 。<br />

就 此 ,ā 稅 捐頋 代 價猜 所 顯 示 之 意 義 ,ā 必 須 是 相 對蹹 於 國 家韑 防倸 衛 、 制 度 安 全 以 及 私倌 人 經 濟<br />

之 實蹴 現 而 觀義 。<br />

並 且 由 於 稅 捐頋 作伿 為 國 家韑 的 主 要 財 政 收 入 來 源 ,ā 因 此 其 將 成 為 關詉 涉顎 國 家韑 任 務珧 現<br />

實蹴 運跮 作伿 的 物 質賭 前 提 。 以 德 國 法 為 例 ,ā 雖 然 基 本 法 第 二 ○ő 條 第 一 項 、 第 二 八 條 第 一<br />

項 第 一 句 之 規 定 ,ā 承 認狀 德 國 是 一 個鞄 社 會 國 ( Sozialstaat ),ā 但伽 是 基 本 法 的 本 文 並 未<br />

藉 此 而 規 劃蹄 一 種牞 明 確 的 經 濟 秩猶 序侤 ,ā 來 相 應 社 會 國 思 想 在 經 濟 市 場 上 的 運跮 作伿 。 然 而<br />

德 國 於 社 會 市 場 經 濟 以 及 國 家韑 擔趃 保 的 社 會 安 全 之 上 ,ā 卻 據赼 已 形侫 成 了 一 個鞄 以 廣 泛 社<br />

175<br />

參 閱 Joachim Lang, in: Klaus Tipke/ Joachim Lang, Steuerrecht, 16. Aufl., 1998, § 1 Rn. 5.<br />

176<br />

參 閱 葛 克 昌 ,〈 國 家窚 與 社 會 二 元 論 〉, 收 於 : 葛 克 昌 ,《 國 家窚 學 與 國 家窚 法 --- 社 會 國 、 租 稅 國 與 法<br />

治 國 理 念 》, 初 版 ,1996 年 , 頁稰 38 以层 下 。<br />

177<br />

參 閱 Joachim Lang, in: Klaus Tipke/ Joachim Lang, Steuerrecht, 16. Aufl., 1998, § 1 Rn. 9.<br />

178 Ebd., § 1 Rn. 6.<br />

- 137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會 同 意 為 基 礎 的 經 濟 秩猶 序侤 。 這 意 味 著 ,ā 關詉 於 社 會 的 保 護 、 救 濟 、 預踣 防倸 措 施 等 事 項 ,ā<br />

將 結 合 社 會 因 此 而 生 的 財 政 需猀 求俠 ,ā 共 同 納獉 入 制 度 性 的 社 會 規 劃蹄 。 因 此 。 稅 捐頋 負 擔趃<br />

遂跱 成 為 經 濟 秩猶 序侤 中 ,ā 具 有 實蹴 質賭 控 制 地 位 的 物 質賭 前 提 179 。<br />

三 、 由 國 家韑 給 付 義 務珧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br />

反 之 ,ā 如 果 相 對蹹 地 從 國 家韑 給 付 的 角倞 度 來 觀義 察蹸 ,ā 會 發 現 由 於 人 民 納獉 稅 義 務珧 的 履<br />

行 ,ā 國 家韑 即佘 負 有 普 遍跹 性 給 付 的 義 務珧 。 因 為 憲赭 法 所 保 障狼 的 自 由 ,ā 應 該 是 一 種牞 真猙 實蹴 性<br />

的 自 由 ,ā 而 此 一 真猙 實蹴 性 的 自 由 ,ā 是 由 國 家韑 廣 泛 性 的 促 進 個鞄 人 基 本 權 佐 實蹴 現 ( Grundrechtsverwirklichung<br />

),ā 來 作伿 為 其 先 決俩 要 件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國 家韑 的 形侫 象 將 不 再 是 作伿 為<br />

自 由 的 潛 在 性 敵 人 ( potentieller Feind ),ā 反 而 應 該 成 為 一 種牞 幫 助佔 者 或 是 保 護 者 的<br />

角倞 色 180 。<br />

由 於 國 家韑 負 有 形侫 成 實蹴 質賭 正 當 稅 法 秩猶 序侤 的 規 制 義 務珧 ,ā 稅 法 秩猶 序侤 的 品 質賭 將 提 供 法<br />

安 定 性 的 保 證訥 181 ,ā 倘鞆 若 稅 法 的 規 制 內 涵 不 安 定 ,ā 必 然 會 連 帶 造 成 人 民 關詉 於 稅 捐頋 規<br />

劃蹄 的 不 安 定 。 並 且 由 於 自 由 市 場 投俈 資 前 提 不 斷 的 變 化 ,ā 亦 將 因 此 妨侈 礙觽 國 民 經 濟 的<br />

效頒 率 。 這 些 變 動珩 機趙 率 所 可 能獢 產 生 的 影 響 ,ā 對蹹 於 稅 捐頋 財 政 收 入 而 言借 ,ā 反 而 會 形侫 成 稅<br />

源 的 枯 竭牢 182 。 換 言借 之 ,ā 從 這 個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納獉 稅 雖 然 本 質賭 上 具 有 一 種牞 先 義 務珧 的 特顠 性 ,ā<br />

但伽 是 相 對蹹 地 ,ā 也 具 有 要 求俠 國 家韑 應 依 實蹴 質賭 正 當 法 律 課 稅 的 公 民 權 佐 。<br />

因 此 ,ā 雖 然 稅 捐頋 的 本 質賭 ,ā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的 體 系倐 概 念 與犕 特顠 徵 不 符 ,ā 而 具 有 一 種牞 先<br />

義 務珧 的 性 格頴 ,ā 但伽 是 此 種牞 不 同 事 態躊 ,ā 卻 擁赸 有 相 同 的 事 物 本 質賭 性 ,ā 基 於 公 平 正 義 的 要<br />

求俠 ,ā 應 得 到 相 同 之 對蹹 待 。 雖 然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思 考 順 序侤 上 ,ā 與犕 一 般獭 基 本 權 佐 的 思 考 模<br />

式 具 有 明 顯 的 差韤 異 性 ,ā 但伽 是 透 過跸 類詑 型 的 觀義 點 ,ā 似 乎 應 得 到 與犕 其 他 基 本 權 佐 相 同 的<br />

對蹹 待 。 而 不 應 該 在 思 考 的 起玠 點 上 ,ā 一 開 始 就 將 之 排 除珂 於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之 外 ,ā<br />

而 認狀 為 稅 捐頋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ā 毫 無 認狀 識訤 上 關詉 聯 性 。<br />

參珰 、 稅 捐頋 義 務珧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上 的 典 範 轉視 移<br />

誠 如 本 論 文 前 述 所 說狄 明 的 ,ā 憲赭 法 本 是 一 個鞄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 的 場 域 ,ā 對蹹 於 公 共 議 題覹 充<br />

滿軈 了 共 識訤 與犕 歧 異 ,ā 並 且 群 體 生 活 與犕 共 通 感 ,ā 相 互 交 織 於 憲赭 法 文 本 之 價猜 值靹 脈獡 絡 中 。<br />

因 此 ,ā 對蹹 於 憲赭 法 的 理 解 不 可 自 限 於 邏 輯 關詉 係 的 推 論 ,ā 而 必 須 運跮 用 法 詮 釋 學赩 的 認狀<br />

179 Ebd., § 1 Rn. 7.<br />

180<br />

參 閱 Konrad Hesse, Bedeutung der Grundrechte, in: Benda / Maihofer / Vogel ( Hrsg. ), Handbuch<br />

des Verfassung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2. Aufl., 1994, § 5 Rn. 27.<br />

181<br />

參 閱 Joachim Lang, in: Klaus Tipke/ Joachim Lang, Steuerrecht, 16. Aufl., 1998, § 4 Rn. 1.<br />

182 Ebd., § 1 Rn. 9.<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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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識訤 ,ā 透 過跸 類詑 型 的 思 考 觀義 點 ,ā 進 一 步俞 認狀 識訤 憲赭 法 文 本 所 隱 含佳 的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 稅 捐頋 義 務珧 屬<br />

於 國 家韑 不 可 或 缺獌 的 物 質賭 條 件 ,ā 並 且 同 時頗 作伿 為 憲赭 法 的 倫鞌 理 前 提 。 由 於 稅 捐頋 除珂 了 彰躆 顯<br />

國 家韑 財 政 需猀 求俠 之 外 ,ā 其 與犕 個鞄 人 自 由 的 保 障狼 亦 密 切 相 關詉 ,ā 因 此 稅 捐頋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規 範<br />

定 位 上 ,ā 必 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具 有 密 切 的 關詉 係 。 倘鞆 若 從 稅 捐頋 所 具 有 之 義 務珧 特顠<br />

性 觀義 察蹸 ,ā 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概 念 擁赸 有 同 質賭 性 ,ā 但伽 是 由 於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所 形侫<br />

成 之 隔踖 閡狵 ,ā 造 成 了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上 理 解 的 困佷 境蹜 。 使 得 基 本 義 務珧 徒韫 然 具 有 倫鞌 理 上 之 價猜<br />

值靹 ,ā 而 欠 缺獌 法 學赩 上 實蹴 踐賳 的 明 確 性 。 換 言借 之 ,ā 如 何 將 稅 捐頋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間<br />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 ,ā 賦 予 法 學赩 上 的 規 範 意 義 ,ā 應 該 在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上 的 研 究倏 上 ,ā 具 有 重 要<br />

的 意 義 。<br />

回 顧 本 論 文 對蹹 於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ā 針玸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論 爭 ,ā 正<br />

反 兩 方 皆 以 一 種牞 概 念 式 的 理 解 為 思 考 基 礎 ,ā 因 此 無 法 形侫 成 解 釋 上 的 融 貫 性 。 本 論<br />

文 認狀 為 ,ā 關詉 於 義 務珧 與犕 權 佐 相 互 關詉 係 的 分 析 ,ā 必 須 求俠 諸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的 檢 討玒 ,ā 進 行<br />

一 種牞 類詑 型 式 的 詮 釋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ā 固 然 分 屬 於 不 同 概 念 世 界 ,ā<br />

但伽 是 當 兩 者 進 入 辯 證訥 關詉 係 時頗 ,ā 基 本 義 務珧 則 可 能獢 轉視 換 面 貌狍 ,ā 來 適贅 應 以 基 本 權 佐 為 核頤<br />

心 的 規 範 體 系倐 ,ā 而 不 可 僅 依 憲赭 法 發 生 史 的 觀義 點 來 評 斷 其 憲赭 法 規 範 上 的 意 義 。 換 言借<br />

之 ,ā 就 稅 捐頋 義 務珧 而 言借 ,ā 問 題覹 的 重 心 在 於 如 何 進 行 典 範 轉視 移 的 過跸 程 。 亦 即佘 一 方 面 稅<br />

捐頋 義 務珧 仍 然 作伿 為 憲赭 法 之 倫鞌 理 前 提 ,ā 而 另 一 方 面 ,ā 稅 捐頋 義 務珧 於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br />

中 ,ā 轉視 換 其 固 有 的 認狀 識訤 面 貌狍 。 質賭 言借 之 ,ā 透 過跸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類詑 型 之 理 解 ,ā 取 代 概 念<br />

式 的 觀義 點 ,ā 明 確 表 明 稅 捐頋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規 範 定 位 。<br />

本 論 文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的 不 作伿 為 傾 向 、 忍侱 受 傾 向 與犕 行 為 傾 向 之 觀義 察蹸 ,ā 就 是 在 尋<br />

求俠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上 ,ā 一 個鞄 更俐 好 的 理 由 。 而 提 供 此 一 理 由 的 場 域 ,ā 就 是<br />

基 本 權 佐 本 身倧 。 由 於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兩 者 ,ā 在 目 的 上 具 有 同 一 性 ,ā 均佾 係<br />

對蹹 於 人 性 尊 嚴詫 之 尊 重 與犕 對蹹 於 群 體 生 活 的 共 容韕 。 固 然 基 本 義 務珧 呈佤 現 出 基 本 權 佐 限 制<br />

的 形侫 象 ,ā 但伽 是 此 種牞 限 制 狀 態躊 的 產 生 ,ā 仍 然 是 基 於 其 本 身倧 義 務珧 價猜 值靹 觀義 所 決俩 定 。 將 此<br />

一 觀義 點 套鞽 用 於 稅 捐頋 義 務珧 ,ā 稅 捐頋 義 務珧 將 補 充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的 內 涵 ,ā 並 且 同 時頗 彰躆<br />

顯 此 種牞 行 為 義 務珧 的 倫鞌 理 價猜 值靹 。 而 非 僅 僅 只 是 為 了 避 免佊 個鞄 人 自 由 遭贈 受 國 家韑 行 為 的 侵<br />

入 而 已 。 因 此 ,ā 透 過跸 本 論 文 的 論 證訥 ,ā 稅 捐頋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之 規 範 定 位 上 ,ā 將 以 補 充 基<br />

本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的 方 式 ,ā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一 種牞 類詑 型 183 。 觀義 察蹸 我侷 國 憲赭 法 第 二 章<br />

183<br />

關 於 稅 捐 義 務 作 為厉 基 本岓 權 利 限稧 制 類 型勨 之 看厶 法 , 德郔 國 學 者 Joachim Lang 從 基 本岓 法 包屗 括匼 合峯 法 的 基<br />

本岓 秩 序 為厉 出屒 發 點 , 認 為厉 基 本岓 法 所 包屗 含 的 基 本岓 評 價邗 奠酘 定 了 一 種 價邗 值穂 秩 序 , 由岩 於 基 本岓 權 利 在峹 法 律匛 之 前<br />

具 有 優 先峕 地峸 位 : 基 本岓 權 利 拘 束 立岷 法 權 、 行 政十 權 和 司屫 法 權 為厉 直 接 適 用岦 的 法 律匛 , 因峴 此 就酧 課 稅 權 侵 犯岟 基<br />

本岓 權 利 而 言 , 氏尮 認 為厉 基 本岓 法 第 一 ○ 五 條 ( 聯 邦 對 特 定 稅 目岰 的 專 屬 立岷 法 權 ), 已 經 侵 犯岟 了 同峧 法 第 二<br />

條 第 一 項 的 一 般 人 格 權 , 因峴 此 納 稅 成 為厉 一 種 對 基 本岓 權 利 侵 入 之 類 型勨 , 參 閱 Joachim Lang, in: Klaus<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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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關詉 於 人 民 義 務珧 之 規 定 ,ā 所 謂 之 納獉 稅 義 務珧 ,ā 應 係 相 對蹹 於 所 謂 的 ĵ 社 會 基 本 權 Ķ 來 思<br />

考 。 換 言借 之 ,ā 稅 捐頋 基 本 義 務珧 之 概 念 ,ā 係 相 對蹹 應 於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之 概 念 ,ā 而 為 一 種牞<br />

基 本 權 佐 之 限 制 的 類詑 型 。<br />

Tipke/ Joachim Lang , Steuerrecht , 16. Aufl., 1998 , § 5 Rn. 4. 此 一 看厶 法 , 雖 然 描醒 述稖 出屒 關 於 納 稅 之 法<br />

律匛 侵 入 基 本岓 權 利 之 現 象 , 不 過 其 論 證 郅 面稫 係 著 重稥 於 基 本岓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但 書 的 涵 攝 過 程 , 該 但 書<br />

規 定 :「 但 以层 不 侵 犯岟 他屆 人 之 權 利 或 不 違 背秥 合峯 憲 秩 序 或 倫穕 理 法 則 者 為厉 限稧 」,Lang 只屯 是半 將 基 本岓 法 第 一<br />

○ 五 條 的 規 定 解 釋 為厉 一 種 合峯 憲 秩 序 , 因峴 此 認 為厉 聯 邦 對 特 定 稅 目岰 的 專 屬 立岷 法 權 , 係 一 種 阻 卻勍 違 憲 事<br />

由岩 的 基 本岓 權 利 限稧 制 類 型勨 。 而 沒 有 更 進 一 步 探 究 國 家窚 課 稅 權 力 與 人 民岙 納 稅 義 務 的 聯 繫 關 係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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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憲 法 基 本 義 務 的 典 範 轉 移<br />

第 六 節 本 章 結 論<br />

基 本 義 務珧 在 解 釋 上 所 面 臨 的 困佷 境蹜 ,ā 歸 根頨 究倏 底 在 於 其 憲赭 法 上 理 由 的 探 尋 。 就<br />

此 ,ā 本 論 文 認狀 為 基 本 義 務珧 必 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ā 存 在 著 某 種牞 憲赭 法 意 義 上 的 牽 連 關詉 係 ,ā<br />

尤 其 是 在 兩 者 之 間 ,ā 關詉 於 相 似 性 與犕 差韤 異 性 的 動珩 態躊 辯 證訥 關詉 係 。 觀義 察蹸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br />

對蹹 此 爭 論 的 發 展韙 ,ā 固 然 肯 認狀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存 在 著 某 種牞 辯 證訥 關詉 係 ,ā 但伽 是 卻 沒俯<br />

有 進 一 步俞 思 考 兩 者 辯 證訥 關詉 係 的 統 一 過跸 程 ,ā 忽 略 了 如 何 於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中 ,ā 重 新 來<br />

理 解 基 本 義 務珧 在 規 範 定 位 上 的 形侫 象 。 因 此 整超 個鞄 問 題覹 重 心 在 於 :ć 在 一 個鞄 以 基 本 權 佐<br />

為 核頤 心 的 規 範 體 系倐 中 ,ā 究倏 竟 基 本 義 務珧 呈佤 現 出 什 麼猕 樣 的 面 貌狍 ?Ĉ<br />

法 規 範 所 表 達跲 出 來 的 規 範 意 義 ,ā 往 往 係 具 有 規 則 性 質賭 的 誡狁 命 要 求俠 。 如 果 反 過跸<br />

來 思 考 ,ā 先 闡 明 何 者 具 有 價猜 值靹 ,ā 然 後 再 提 出 實蹴 現 價猜 值靹 所 必 須 的 職 責 ,ā 那倴 麼猕 前 述 之<br />

誡狁 命 要 求俠 ,ā 將 作伿 為 實蹴 現 某 種牞 價猜 值靹 的 職 責 。 但伽 是 透 過跸 所 謂 的 懲觜 罰犅 與犕 禁 止 要 求俠 ,ā 其 實蹴<br />

並 無 法 完侖 整超 的 表 現 出 此 種牞 職 責 。 換 言借 之 ,ā 限 制 的 概 念 是 不 足倦 夠 的 。 由 於 義 務珧 本 身倧<br />

也 是 一 種牞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 ,ā 其 維犁 繫訇 了 群 體 生 活 的 共 容韕 性 ,ā 並 且 作伿 為 個鞄 人 身倧 處 群 體 關詉 係 中<br />

的 形侫 象 。 因 此 無 論 係 由 義 務珧 來 認狀 識訤 權 佐 ,ā 或 由 權 佐 來 認狀 識訤 義 務珧 ,ā 其 實蹴 只 是 兩 種牞 不<br />

同 的 觀義 察蹸 角倞 度 ,ā 而 在 這 個鞄 相 互 滲軖 透 的 現 象 中 ,ā 國 家韑 權 力 則 扮俇 演躽 了 一 個鞄 調 整超 的 角倞<br />

色 。 透 過跸 對蹹 義 務珧 主 體 之 觀義 察蹸 ,ā 我侷 們靽 發 現 現 實蹴 面 上 一 項 義 務珧 之 履 行 ,ā 於 關詉 係 脈獡 絡 上<br />

必 定 存 在 著 某 種牞 權 佐 與犕 之 對蹹 應 ;Ć 而 藉 著 義 務珧 歸 屬 主 體 之 確 定 ,ā 也 必 然 可 以 確 定 權<br />

佐 歸 屬 主 體 。<br />

因 此 ,ā 最 重 要 的 在 於 尋 求俠 一 種牞 整超 全 的 憲赭 法 評 價猜 觀義 點 ,ā 來 建 立 解 釋 上 的 合 理<br />

性 。 由 於 憲赭 法 本 身倧 之 開 放 性 所 造 成 造 成 理 解 上 的 多 元 現 象 ,ā 因 此 在 理 解 憲赭 法 規 範<br />

的 意 義 之 前 ,ā 必 須 先 對蹹 憲赭 法 所 設 定 的 前 提 有 所 認狀 識訤 。 由 於 概 念 式 理 解 所 形侫 成 的 封<br />

閉 思 考 ,ā 不 足倦 以 解 決俩 個鞄 案頥 與犕 規 範 的 對蹹 應 關詉 係 ,ā 而 應 該 就 規 範 所 指 涉顎 的 事 實蹴 與犕 規 範<br />

具 體 化 的 典 型 事 實蹴 之 間 ,ā 主 張 一 種牞 目 的 論 的 解 釋 。 所 以 必 須 引 進 ĵ 類詑 型 Ķ 觀義 點 ,ā<br />

以 取 代 一 般獭 所 用 的 ĵ 概 念 Ķ。ĵ 類詑 型 Ķ 代 表 了 於 不 同 事 態躊 之 中 ,ā 卻 擁赸 有 相 同 的 ĵ 事<br />

物 本 質賭 之 理 Ķ,ā 基 於 公 平 正 義 的 要 求俠 ,ā 應 得 到 相 同 之 對蹹 待 。 因 此 ,ā 透 過跸 關詉 於 義 務珧<br />

與犕 權 佐 相 互 關詉 係 的 分 析 ,ā 我侷 們靽 發 現 要 解 決俩 此 一 問 題覹 ,ā 必 須 放 寬 概 念 式 的 理 解 ,ā 並<br />

且 求俠 諸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的 檢 討玒 ,ā 進 行 一 種牞 類詑 型 式 的 詮 釋 。 觀義 察蹸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ā 針玸<br />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命 題覹 ,ā 所 顯 示 出 來 的 對蹹 立 意 見倝 ,ā 我侷 們靽 可 以 發 現 無 論<br />

是 肯 定 或 是 否佞 定 的 意 見倝 ,ā 都 是 出 於 一 種牞 概 念 式 的 理 解 作伿 為 思 考 基 礎 。 肯 定 說狄 忽 略<br />

了 當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進 入 辯 證訥 關詉 係 時頗 ,ā 基 本 義 務珧 可 能獢 轉視 換 面 貌狍 ,ā 來 適贅 應 以 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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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本 權 佐 為 核頤 心 的 規 範 體 系倐 。 而 否佞 定 說狄 則 將 憲赭 法 僅 僅 視 為 法 規 範 之 工 具 體 系倐 ,ā 而 忽<br />

略 了 其 實蹴 憲赭 法 本 是 一 個鞄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 的 場 域 。<br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ā 在 理 解 上 應 該 將 焦 點 置 於 :ć 基 本 義 務珧 如 何 進 行 典 範 轉視 移 的 過跸<br />

程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基 本 義 務珧 固 然 作伿 為 憲赭 法 之 倫鞌 理 前 提 ,ā 但伽 是 基 於 尊 重 以 基 本 權 佐 為<br />

核頤 心 之 規 範 體 系倐 ,ā 基 本 義 務珧 在 尋 求俠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時頗 ,ā 應 該 進 行 典 範 轉視 移 。 換 言借 之 ,ā<br />

在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運跮 用 類詑 型 之 理 解 ,ā 以 取 代 概 念 式 的 觀義 點 ,ā 其 背 後 的 認狀 識訤 基 礎 即佘 在<br />

於 此 。 基 本 義 務珧 必 須 透 過跸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作伿 為 表 現 之 形侫 式 ,ā 才 能獢 夠 進 一 步俞 彰躆 顯<br />

其 存 在 的 價猜 值靹 。 而 本 論 文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不 作伿 為 傾 向 、 忍侱 受 傾 向 與犕 行 為 傾 向 ,ā 進<br />

行 分 析 與犕 比 較跨 的 目 的 ,ā 就 是 在 尋 求俠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上 ,ā 一 個鞄 更俐 好 的 理<br />

由 。 而 提 供 此 一 理 由 的 場 域 ,ā 就 是 基 本 權 佐 本 身倧 。 透 過跸 類詑 型 觀義 點 ,ā 將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br />

基 本 權 限 制 兩 者 加 以 聯 繫訇 ,ā 並 且 促 使 基 本 義 務珧 理 念 ,ā 作伿 為 補 充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清 單<br />

的 地 位 。 因 此 ,ā 就 這 些 傾 向 所 顯 示 出 來 的 類詑 型 意 義 而 言借 ,ā 其 將 透 過跸 補 充 個鞄 別低 基 本<br />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的 方 式 ,ā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一 種牞 類詑 型 。<br />

稅 捐頋 義 務珧 屬 於 國 家韑 不 可 或 缺獌 的 物 質賭 條 件 ,ā 並 且 作伿 為 憲赭 法 的 倫鞌 理 前 提 。 但伽 是 由<br />

於 稅 捐頋 除珂 了 國 家韑 財 政 需猀 求俠 之 外 ,ā 其 與犕 個鞄 人 自 由 的 保 障狼 亦 密 切 相 關詉 ,ā 因 此 稅 捐頋 義 務珧<br />

在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上 ,ā 必 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具 有 密 切 的 關詉 係 。 如 果 從 稅 捐頋 所 具<br />

有 之 義 務珧 特顠 性 觀義 察蹸 ,ā 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概 念 擁赸 有 同 質賭 性 ,ā 但伽 是 由 於 基 本 權 佐 規<br />

範 體 系倐 所 形侫 成 之 隔踖 閡狵 ,ā 造 成 了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上 理 解 的 困佷 境蹜 。 造 成 基 本 義 務珧 徒韫 然 具 有<br />

倫鞌 理 上 之 價猜 值靹 ,ā 而 欠 缺獌 法 學赩 上 實蹴 踐賳 的 明 確 性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ā 關詉 於 義 務珧 與犕 權 佐 相 互<br />

關詉 係 的 分 析 ,ā 必 須 求俠 諸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的 檢 討玒 ,ā 進 行 一 種牞 類詑 型 式 的 詮 釋 。 就 稅 捐頋 義<br />

務珧 而 言借 ,ā 問 題覹 的 重 心 在 於 如 何 進 行 典 範 轉視 移 的 過跸 程 ,ā 並 且 透 過跸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類詑 型<br />

之 理 解 ,ā 取 代 概 念 式 的 觀義 點 ,ā 明 確 表 明 稅 捐頋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規 範 定 位 。 稅 捐頋 義 務珧<br />

將 補 充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的 內 涵 ,ā 並 且 同 時頗 彰躆 顯 此 種牞 行 為 義 務珧 的 倫鞌 理 價猜 值靹 。 透 過跸<br />

本 論 文 的 論 證訥 ,ā 稅 捐頋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之 規 範 定 位 上 ,ā 將 以 補 充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的 方<br />

式 ,ā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一 種牞 類詑 型 。<br />

- 142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第 五 章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趸 立 規 範 意 義<br />

第 一 節 論 證訥 基 礎 與犕 討玒 論 主 軸<br />

壹 、 論 證訥 基 礎 :ć 稅 捐頋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類詑 型<br />

我侷 國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規 定 :ćĵ 人 民 有 依 法 律 納獉 稅 之 義 務珧 。Ķ 於 憲赭 法 體 例 上 規 定<br />

在 第 二 章 人 民 之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章 。 從 制 憲赭 史 的 觀義 點 來 看 ,ā 此 一 制 憲赭 結 果 似 受 到 德 國<br />

威 瑪牅 憲赭 法 的 影 響 1 ,ā 但伽 倘鞆 若 就 人 民 形侫 式 上 負 擔趃 義 務珧 範 圍 的 角倞 度 而 觀義 ,ā 則 顯 然 大 為<br />

減 縮 2 。 不 過跸 ,ā 我侷 國 憲赭 法 主 要 是 採 取 一 種牞 正 面 表 述 的 方 式 ,ā 來 描 繪訋 基 本 義 務珧 ,ā 此<br />

種牞 規 範 模 式 ,ā 顯 然 與犕 戰赶 後 的 德 國 基 本 法 不 同 。 接 續 本 論 文 前 章 所 討玒 論 觀義 點 ,ā 憲赭 法<br />

第 十 九 條 在 法 學赩 上 的 意 義 ,ā 並 非 僅 單 純獄 宣 示 人 民 的 稅 捐頋 義 務珧 而 已 ,ā 由 於 基 本 義 務珧<br />

與犕 基 本 權 佐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 使 然 ,ā 稅 捐頋 義 務珧 依 類詑 型 的 觀義 點 ,ā 得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一<br />

種牞 類詑 型 。<br />

但伽 是 問 題覹 是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除珂 了 宣 示 個鞄 人 對蹹 國 家韑 存 續 上 的 一 種牞 倫鞌 理 義 務珧 ,ā 以<br />

及 作伿 為 一 種牞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類詑 型 之 外 ,ā 是 否佞 已 經 充 分 說狄 明 了 稅 捐頋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br />

規 範 上 的 面 貌狍 ?Ĉ 是 否佞 由 於 我侷 們靽 論 證訥 上 的 忽 略 ,ā 以 致 於 遺 漏軅 了 某 些 重 要 的 訊玕 息韵 ?Ĉ 質賭<br />

言借 之 ,ā 憲赭 法 所 隱 含佳 之 價猜 值靹 秩猶 序侤 ,ā 我侷 們靽 是 否佞 已 經 充 分 認狀 識訤 ?Ĉ 之 所 以 產 生 這 樣 的 懷觝<br />

疑牉 ,ā 主 要 是 設 想 本 論 文 的 推 論 :ćĵ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類詑 型 Ķ,ā 如 果 將 之<br />

置 於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上 思 考 ,ā 是 否佞 可 能獢 會 產 生 解 釋 上 的 矛 盾 ?Ĉ<br />

由 於 課 徵 稅 捐頋 ,ā 係 對蹹 基 本 權 佐 的 一 種牞 侵 入 或 限 制 類詑 型 ,ā 那倴 麼猕 當 我侷 們靽 連 結 憲赭 法<br />

第 十 九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思 考 時頗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在 體 例 上 ,ā 似 乎 有 可 能獢 與犕 憲赭 法 第<br />

二 三 條 產 生 規 範 競 合 ?Ĉ 而 定 位 為 一 種牞 特顠 別低 的 法 律 保 留猈 規 定 ?Ĉ 但伽 是 倘鞆 若 認狀 為 憲赭 法<br />

第 二 三 條 ,ā 已 足倦 作伿 為 對蹹 於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一 般獭 性 規 定 ,ā 又 何 需猀 另 對蹹 稅 捐頋 給 予 特顠 別低<br />

規 定 ?Ĉ 質賭 言借 之 ,ā 稅 捐頋 義 務珧 固 然 作伿 為 憲赭 法 之 倫鞌 理 前 提 ,ā 並 且 經 由 類詑 型 之 觀義 點 ,ā 得 作伿<br />

為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類詑 型 ,ā 但伽 是 當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經 過跸 典 範 轉視 換 ,ā 準 備 登 陸 進 入 基 本<br />

1<br />

參 閱 林 紀秓 東 ,《 中 華 民岙 國 憲 法 逐 條 釋 義 ( 一 )》, 修穑 訂稍 五 版 ,1989 年 , 頁稰 52 以层 下 。<br />

2<br />

參 閱 葛 克 昌 ,〈 人 民岙 有 依 法 律匛 納 稅 之 義 務 --- 以层 大 法 官 會 議 解 釋 為厉 中 心尚 〉, 收 於 : 葛 克 昌 ,《 稅 法<br />

基 本岓 問 題 --- 財 政十 憲 法 篇 》, 初 版 ,1996 年 , 頁稰 69。 不 過 倘穏 若秵 就酧 釋 字 第 四屶 七 二 號 之 內 容窞 而 觀毢 , 大 法<br />

官 對 於 憲 法 上 基 本岓 義 務 之 規 定 , 係 採 取 「 例 示岴 規 定 」 的 看厶 法 , 因峴 此 實 質 上 而 言 , 人 民岙 負稐 擔 義 務 之<br />

範 圍酌 似 乎屁 僅 係 形 式 上 減釥 縮 而 已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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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時頗 ,ā 一 面 寫 著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的 旗躡 子 ,ā 卻 早 已 飄 揚 在 這 個鞄 規 範 場 域 之<br />

上 3 。 因 此 ,ā 在 尋 求俠 稅 捐頋 的 憲赭 法 定 位 時頗 ,ā 倘鞆 若 認狀 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僅 僅 屬 於 法 律 保<br />

留猈 的 特顠 別低 規 定 ,ā 我侷 們靽 將 面 臨 一 種牞 解 釋 上 的 困佷 境蹜 ,ā 亦 即佘 承 認狀 納獉 稅 是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的<br />

侵 入 ,ā 將 可 能獢 發 生 憲赭 法 解 釋 上 的 矛 盾 ,ā 而 無 法 形侫 成 憲赭 法 體 系倐 內 的 融 貫 性 。 甚 至 可<br />

能獢 造 成 憲赭 法 體 系倐 內 的 規 範 踫賲 撞 ,ā 而 將 問 題覹 層 昇 至 憲赭 法 條 文 本 身倧 是 否佞 合 憲赭 ?Ĉ 是 否佞 多<br />

餘 ?Ĉ 也 就 是 說狄 ,ā 可 能獢 逾跻 越 解 釋 論 的 界 限 ,ā 進 入 修鞈 憲赭 論 的 猅 域 。<br />

就 此 ,ā 本 論 文 以 為 ,ā 問 題覹 在 於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所 謂 的 法 律 保 留猈 概 念 ,ā 是 否佞 與犕 憲赭<br />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ĵ 依 法 律 納獉 稅 Ķ,ā 屬 於 相 同 的 概 念 ?Ĉ 基 於 這 樣 的 認狀 識訤 ,ā 本 章 的 討玒 論<br />

脈獡 絡 ,ā 將 著 眼 於 我侷 國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其 相 關詉 之 憲赭 法 規 定 ,ā 尤 其 是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br />

之 規 定 ,ā 在 體 系倐 上 解 釋 所 可 能獢 產 生 之 規 範 碰 撞 ,ā 作伿 為 討玒 論 的 主 題覹 。 換 言借 之 ,ā 論 證訥<br />

之 焦 點 在 於 :ć 就 ĵ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Ķ 這 個鞄 層 面 而 言借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br />

兩 者 ,ā 究倏 竟 處 於 何 種牞 規 範 上 的 關詉 係 4 ?Ĉ<br />

貳 、 對蹹 於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ĵ 依 法 律 Ķ 的 規 範 意 義 理 解<br />

因 此 ,ā 本 章 的 討玒 論 主 軸 。 首靫 先 ,ā 是 以 第 四 章 所 討玒 論 之 結 論 :ć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基<br />

本 權 佐 之 限 制 類詑 型 ,ā 作伿 為 討玒 論 主 軸 之 基 礎 ,ā 來 探 究倏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在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br />

3<br />

英秺 國 宇 宙 物 理 學 家窚 João Magueijo 在峹 描醒 述稖 其 研厼 究 團 隊 , 提醚 出屒 了 一 個積 創鄪 新 的 宇 宙 學 理 論 時 , 卻勍 突种<br />

然 發 現 , 另屮 一 個積 物 理 學 家窚 早 在峹 他屆 們穆 發 表 之 前 , 就酧 已 經 提醚 出屒 了 相厴 似 的 主尾 張 , 那 種 震 驚殭 的 感 覺 , 猶 如崇<br />

阿 姆 斯醬 壯 登 陸鄊 月尦 球 時 , 卻勍 發 現 一 面稫 旗 子 早 已 經 飄 揚醤 在峹 月尦 球 上 了 , 參 閱 João Magueijo 著 , 郭 兆峔 林<br />

( 譯 ),《 比尬 光峒 速 還 快 》, 初 版 ,2004 年 , 頁稰 243。<br />

4<br />

由岩 於 本岓 論 文尠 整 個積 思匠 考 的 脈 絡 , 係 將 基 本岓 義 務 概 念 置 放 於 基 本岓 權 利 規 範 體殱 系 內 來 觀毢 察 , 透 過 對 基<br />

本岓 義 務 概 念 典 範 轉 移 的 思匠 考 , 而 認 為厉 基 本岓 義 務 概 念 應 作 為厉 基 本岓 權 利 限稧 制 的 類 型勨 。 因峴 此 , 本岓 論 文尠 認<br />

為厉 應 以层 典 範 轉 移 後匝 的 形 象 , 進 行 對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稅 捐 義 務 的 檢 討 。 換醢 言 之 , 就酧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與 同峧<br />

法 第 二 三 條 的 概 念 辯 證 而 言 , 將 焦 點 集 中 於 依 法 律匛 限稧 制 基 本岓 權 利 , 應 該 較 符 合峯 本岓 論 文尠 之 論 證 脈<br />

絡 。 當 然 , 倘穏 若秵 針 對 所 謂 的 公 益 動 機 此 一 要稊 件峋 , 進 行 對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與 同峧 法 第 二 三 條 的 概 念 分 析 ,<br />

也 是半 一 個積 正岗 確酎 的 方尣 向峭 , 因峴 為厉 就酧 「 稅 捐 」 此 物 質 要稊 素 所 生岥 成 之 公 益 性 , 與 憲 法 第 二 三 條 的 公 益 理 由岩<br />

加展 以层 比尬 較 , 明 顯殫 地峸 可屣 以层 發 現 兩 者 在峹 根 源 上 的 差窭 異 性 。 質 言 之 , 稅 捐 義 務 所 根 源 之 合峯 理 性 基 礎 , 係<br />

關 涉 共峗 同峧 體殱 形 成 前 提醚 的 選 擇 問 題 ; 而 憲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公 益 動 機 , 則 係 關 涉 共峗 同峧 體殱 維 繫 關 係 的 控 制<br />

問 題 。 因峴 此 , 兩 者 就酧 基 本岓 權 利 限稧 制 此 一 結 果 現 象 而 言 , 本岓 具 有 相厴 當 不 同峧 的 生岥 成 原穦 因峴 。 不 過 , 由岩 於<br />

本岓 論 文尠 的 思匠 考 模鄍 式 , 係 將 稅 捐 義 務 轉 換醢 為厉 一 種 基 本岓 權 利 限稧 制 來 理 解 , 因峴 此 關 注 的 焦 點 必岊 然 係 置 於<br />

「 依 法 律匛 對 基 本岓 權 利 限稧 制 」 此 一 維 度匓 , 倘穏 若秵 進 而 針 對 生岥 成 原穦 因峴 的 「 正岗 義 內 涵 」 範 疇 進 行 討 論 ( 但<br />

是半 此 一 討 論 的 確酎 具 有 重稥 要稊 意 義 ), 可屣 能 會 產 生岥 整 個積 論 證 脈 絡 矛岱 盾厷 的 峤 險 。 本岓 論 文尠 針 對 基 本岓 義 務 概<br />

念 此 一 主尾 題 , 進 行 典 範 轉 移 研厼 究 的 初 衷 , 在峹 於 如崇 果 將 基 本岓 義 務 與 基 本岓 權 利 兩 者 , 在峹 概 念 界厢 定 上 予<br />

以层 平岅 行 視 之 , 可屣 能 會 產 生岥 一 種 價邗 值穂 選 擇 的 信 念 論 , 因峴 此 將 基 本岓 義 務 概 念 透 過 類 型勨 的 觀毢 點 , 轉 換醢 其<br />

固 有 面稫 貌 並 使 之 相厴 容窞 於 基 本岓 權 利 規 範 體殱 系 之 中 , 嘗 試 來 解 決 此 一 爭 議 。 倘穏 若秵 基 本岓 義 務 於 轉 換醢 面稫 貌<br />

之 後匝 , 不 依 轉 換醢 後匝 的 形 象 進 行 論 證 , 反 而 再峘 回峵 過 頭 來 從 轉 換醢 前 的 立岷 場酏 進 行 概 念 辯 證 , 筆 者 以层 為厉 可屣<br />

能 會 產 生岥 與 本岓 論 文尠 前 述稖 論 證 結 論 : 基 本岓 義 務 作 為厉 基 本岓 權 利 限稧 制 的 類 型勨 , 相厴 互 衝 突种 的 謬 誤 。 因峴 此 ,<br />

針 對 憲 法 第 二 三 條 所 包屗 含 之 三 項 結 構 要稊 件峋 : 公 益 動 機 、 法 律匛 保 留 、 比尬 例 原穦 則 , 本岓 論 文尠 主尾 要稊 針 對 因峴<br />

法 律匛 保 留 所 形 成 之 基 本岓 權 利 限稧 制 , 此 一 結 果 現 象 進 行 討 論 , 主尾 要稊 的 理 由岩 係 顧 及 本岓 論 文尠 整 個積 論 證 脈<br />

絡 的 融 貫 性 , 而 非 論 證 上 的 疏 漏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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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上 的 必 要 性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倘鞆 若 認狀 為 稅 捐頋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類詑 型 ,ā 那倴 麼猕 憲赭 法 第 二<br />

三 條 似 乎 已 經 提 供 了 法 律 保 留猈 的 場 域 ,ā 是 否佞 還 需猀 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特顠 別低 予 以 強 調 5 ?Ĉ<br />

這 個鞄 疑牉 問 ,ā 涉顎 及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具 有 獨趸 立 規 範 之 理 由 ?Ĉ 倘鞆 若 認狀 為 這 兩 個鞄 憲赭 法 條<br />

文 所 界 定 的 法 律 保 留猈 意 義 ,ā 並 無 實蹴 踐賳 上 的 差韤 異 ,ā 那倴 麼猕 或 許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規 定 ,ā<br />

基 本 上 是 個鞄 多 餘 的 規 範 語犾 句 ?Ĉ 因 為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既 然 已 經 充 分 顯 示 出 全 稱牟 性 命<br />

題覹 ,ā 那倴 麼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可 能獢 僅 僅 只 是 方 針玸 條 款 的 性 質賭 ?Ĉ 因 此 有 必 要 針玸 對蹹 這 個鞄 疑牉<br />

問 ,ā 進 行 分 析 與犕 討玒 論 。<br />

至 於 在 討玒 論 的 順 序侤 上 ,ā 首靫 先 將 藉 由 大 法 官 解 釋 的 看 法 ,ā 來 理 解 憲赭 法 解 釋 對蹹 此<br />

問 題覹 之 態躊 度 ,ā 作伿 為 本 章 論 證訥 的 初 步俞 解 讀 。 其 次 ,ā 本 論 文 嘗蹋 試 以 人 權 保 障狼 的 觀義 點 ,ā<br />

針玸 對蹹 ĵ 法 律 Ķ 這 個鞄 憲赭 法 用 語犾 ,ā 分 別低 從 憲赭 法 、 行 政 法 與犕 稅 法 的 規 範 觀義 點 ,ā 進 行 一 致<br />

性 與犕 特顠 殊頻 性 的 探 討玒 。 期 望 透 過跸 合 理 的 論 證訥 形侫 式 ,ā 能獢 夠 對蹹 於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第 二 三<br />

條 的 關詉 係 ,ā 形侫 成 一 個鞄 合 理 的 思 考 過跸 程 。 在 這 一 部 分 的 研 究倏 範 圍 上 ,ā 由 於 本 論 文 的<br />

關詉 注 焦 點 在 於 國 家韑 法 的 層 次 ,ā 尤 其 集 中 於 中 央 法 的 部 分 ,ā 是 故 討玒 論 之 範 圍 將 排 除珂<br />

所 謂 的 國 際狽 稅 法 ( Internationale Steuerrecht ) 6 ,ā 以 及 以 地 方 自 治 精 神 為 基 礎 ── 財<br />

7<br />

政 收 支 劃蹄 分 與犕 地 方 課 稅 8 ── 之 相 關詉 討玒 論 。 筆 者 將 討玒 論 之 重 心 集 中 於 對蹹 於 ĵ 法 律 Ķ<br />

之 內 涵 之 分 析 ,ā 包 括 憲赭 法 第 一 七 ○ő 條 意 義 下 之 法 律 、 法 規 命 令 、 行 政 規 則 與犕 職 權<br />

命 令 。 最 後 以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作伿 為 媒 介 ,ā 藉 由 對蹹 其 定 性 以 及 類詑 型 歸 屬 之 分 析 ,ā 探 究倏<br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具 有 憲赭 法 獨趸 立 規 範 之 意 義 ?Ĉ<br />

5<br />

當 然 憲 法 第 二 三 條 除 「 限稧 制 」 郅 面稫 的 規 範 意 義 之 外屸 , 尚 具 有 限稧 制 「 必岊 要稊 性 」 郅 面稫 的 意 義 , 也 就酧<br />

是半 說 對 於 基 本岓 權 限稧 制 之 限稧 制 的 比尬 例 原穦 則 意 義 , 參 閱 陳鄉 新 民岙 ,〈 論 憲 法 人 民岙 基 本岓 權 利 的 限稧 制 〉, 收 於 :<br />

陳鄉 新 民岙 ,《 憲 法 基 本岓 權 利 之 基 本岓 理 論 》, 上 冊屏 , 再峘 版 ,1991 年 , 頁稰 239 以层 下 ; 換醢 言 之 , 形 式 上 而<br />

觀毢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與 憲 法 第 二 三 條 就酧 此 部 分 或 有 差窭 異 , 惟 比尬 例 原穦 則 係 具 有 憲 法 位 階 之 法 律匛 原穦 則 ,<br />

就酧 此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 法 律匛 」 受 比尬 例 原穦 則 之 拘 束 乃 當 然 之 理 , 因峴 此 兩 者 可屣 能 的 規 範 重稥 疊武 部 分 , 主尾<br />

要稊 仍 係 集 中 於 「 限稧 制 」 的 郅 面稫 。<br />

6<br />

參 閱 黃 俊 杰 ,〈 國 際選 稅 捐 規 範 作 為厉 稅 法 法 源 〉, 發 表 於 : 國 立岷 中 正岗 大 學 法 學 院 財 經 法 律匛 學 系 主尾 辦 ,<br />

財 經 法 學 術 研厼 討 會 ,2003 年 3 月尦 8 日尤 。 雖 然 釋 字 第 三 二 九 號 解 釋 認 為厉 :「 憲 法 所 稱 之 條 約秖 係 指匸 中<br />

華 民岙 國 與 其 他屆 國 家窚 或 國 際選 組 織 所 締 約秖 之 國 際選 書 面稫 協 定 , 包屗 括匼 用岦 條 約秖 或 公 約秖 之 名峮 稱 , 或 用岦 協 定 等 名峮<br />

稱 而 其 內 容窞 直 接 涉 及 國 家窚 重稥 要稊 事 項 或 人 民岙 之 權 利 義 務 且尼 具 有 法 律匛 上 效 力 者 而 言 。 其 中 名峮 稱 為厉 條 約秖<br />

或 公 約秖 或 用岦 協 定 等 名峮 稱 而 附 有 批 准穝 條 款金 者 , 當 然 應 送 立岷 法 院 審郃 議 , 其 餘 國 際選 書 面稫 協 定 , 除 經 法 律匛<br />

授 權 或 事 先峕 經 立岷 法 院 同峧 意 簽 訂稍 , 或 其 內 容窞 與 國 內 法 律匛 相厴 同峧 者 外屸 , 亦岿 應 送 立岷 法 院 審郃 議 。」 惟 不 屬 上<br />

述稖 範 圍酌 之 國 際選 協 定 , 即 一 般 所 謂 之 行 政十 協 定 ( executive agreement ), 其 與 國 內 法 律匛 之 關 係 為厉 何 ?<br />

涉 及 國 際選 法 的 問 題 , 尤尒 其 關 涉 主尾 權 之 討 論 , 為厉 避 免 討 論 失屺 焦 , 因峴 此 將 之 排 除 本岓 論 文尠 之 研厼 究 範 圍酌 。<br />

7<br />

參 閱 葛 克 昌 ,〈 統 籌 分 配 與 地峸 方尣 自 治 〉,《 月尦 旦岑 法 學 雜 誌 》, 第 84 期醸 ,2002 年 5 月尦 , 頁稰 77 以层 下 ;<br />

黃 俊 杰 ,〈 財 政十 收 支尟 劃 分 之 釋 憲 意 旨 〉,《 台屲 灣毞 本岓 土 法 學 雜 誌 》, 第 35 期醸 ,2002 年 6 月尦 , 頁稰 59 以层<br />

下 。<br />

8<br />

參 閱 葛 克 昌 ,〈 地峸 方尣 課 稅 權 與 財 政十 民岙 主尾 〉, 收 於 : 葛 克 昌 ,《 行 政十 程 序 與 納 稅 人 基 本岓 權 》, 初 版 ,<br />

2002 年 , 頁稰 158 以层 下 ( 頁稰 173 ); 黃 俊 杰 ,〈 地峸 方尣 稅 法 通 則 之 立岷 法 評 估 〉,《 台屲 灣毞 本岓 土 法 學 雜 誌 》,<br />

第 42 期醸 ,2003 年 1 月尦 , 頁稰 223 以层 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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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第 二 節 大 法 官 解 釋 態躊 度 及 其 思 考 觀義 點 的 分 析<br />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規 定 :ćĵ 以 上 各 條 列 舉 之 自 由 權 佐 ,ā 除珂 為 防倸 止 妨侈 礙觽 他 人 自<br />

由 、 避 免佊 緊牸 急 危 難詋 、 維犁 持 社 會 秩猶 序侤 ,ā 或 增猹 進 公 共 佐 益 所 必 要 者 外 ,ā 不 得 以 法<br />

律 限 制 之 。Ķ 因 此 依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具 體 內 容韕 觀義 察蹸 ,ā 可 概 分 為 公 益 動珩 機趙 、 法<br />

律 保 留猈 與犕 比 例 原鞝 則 三 個鞄 規 範 結 構躬 要 件 9 。<br />

其 中 關詉 於 ĵ 以 上 各 條 列 舉 Ķ 之 ĵ 自 由 權 佐 Ķ 規 定 之 文 義 可 能獢 性 範 圍 為 何 ?Ĉ<br />

或 許 得 因 闡 釋 法 學赩 方 法 之 差韤 異 ,ā 而 有 不 同 之 結 論 。 於 此 ,ā 若 僅 從 其 條 文 文 字 結 構躬<br />

之 內 涵 ,ā 以 及 第 二 章 有 關詉 ĵ 人 民 之 權 佐 義 務珧 Ķ 之 形侫 式 體 系倐 關詉 係 而 言借 ,ā 似 得 無 限 制<br />

地 包 括 第 七 條 至 第 二 二 條 之 全 部 範 圍 ?Ĉ 不 過跸 ,ā 此 種牞 理 解 方 式 ,ā 似 未 顧 及 我侷 國 憲赭 法<br />

第 二 章 人 權 保 障狼 之 譜訣 系倐 ,ā 而 未 獲 得 大 法 官 解 釋 之 完侖 全 認狀 同 10 。<br />

以 下 將 透 過跸 對蹹 於 大 法 官 會 議 解 釋 的 分 析 ,ā 嘗蹋 試 從 大 法 官 關詉 於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與犕<br />

基 本 義 務珧 條 款 的 看 法 ,ā 來 理 解 大 法 官 對蹹 此 問 題覹 的 思 考 脈獡 絡 。 主 要 是 希侣 望 藉 由 此 一<br />

途 徑韬 來 凸 顯 ,ā 倘鞆 若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具 有 差韤 異 性 ,ā 那倴 麼猕 其 差韤 異 性 為<br />

何 ?Ĉ<br />

壹 、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條 款 性 質賭 相 同<br />

一 、 大 法 官 解 釋 之 觀義 點<br />

針玸 對蹹 此 一 部 分 ,ā 本 文 試 舉 出 四 號 憲赭 法 解 釋 ,ā 嘗蹋 試 理 解 大 法 官 對蹹 於 憲赭 法 基 本 義<br />

務珧 條 款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關詉 係 的 思 考 觀義 點 。 首靫 先 ,ā 釋 字 第 二 八 一 號 解 釋 文 謂 :ćĵ 關詉<br />

稅 法 第 三 五 條 之 一 第 二 項 規 定 :ć『 保 稅 工 廠 所 製犸 造 或 加 工 之 產 品 及 依 前 項 規 定 免佊<br />

徵 關詉 稅 之 原鞝 料頔 ,ā 非 經 海顊 關詉 核頤 准鞔 並 按 貨 品 出 廠 形侫 態躊 報 關詉 繳訍 稅 ,ā 不 得 出 廠 內 銷贔 。ĺ 同<br />

法 第 五 一 條 之 一 規 定 :ć『 違跴 反 第 三 五 條 之 一 第 二 項 之 規 定 ,ā 將 保 稅 工 廠 之 產 品 或<br />

免佊 徵 關詉 稅 之 原鞝 料頔 出 廠 內 銷贔 者 ,ā 以 私倌 運跮 貨 物 進 口 論 ,ā 依 海顊 關詉 緝 私倌 條 例 有 關詉 規 定 處<br />

罰犅 。ĺ 旨 在 防倸 止 逃玬 漏軅 關詉 稅 ,ā 維犁 持 課 稅 公 平 ,ā 為 增猹 進 公 共 佐 益 所 必 要 ,ā 與犕 憲赭 法 並 無<br />

牴 觸 。 11 Ķ<br />

9<br />

參 閱 陳鄉 新 民岙 ,《 中 華 民岙 國 憲 法 釋 論 》, 修穑 訂稍 四屶 版 ,2001 年 , 頁稰 159。<br />

10<br />

此 問 題 特 別 係 出屒 現 在峹 憲 法 第 八 條 與 憲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關 係 上 , 其 相厴 關 之 爭 議 參 閱 黃 俊 杰 ,《 弱窳 勢<br />

人 權 保 障遷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24 以层 下 。<br />

11<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3 卷 , 第 8 期醸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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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其 次 ,ā 釋 字 第 三 一 七 號 解 釋 也 持 相 同 之 觀義 點 ,ā 解 釋 文 認狀 為 :ćĵ 中 華 民 國 七 十<br />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日 修鞈 正 公 布 之 所 得 稅 法 第 一 一 一 條 第 二 項 ,ā 關詉 於 私倌 人 團蹘 體 或 事<br />

業 ,ā 違跴 反 第 八 九 條 第 三 項 之 規 定 ,ā 未 依 限 填 報 或 未 據赼 實蹴 申 報 者 ,ā 處 該 團蹘 體 或 事 業<br />

五 百 元 罰犅 鍰 之 規 定 ,ā 係 對蹹 稅 款 扣 繳訍 義 務珧 人 違跴 反 法 律 上 作伿 為 義 務珧 所 為 之 制 裁 ,ā 以 確<br />

實蹴 掌 握 課 稅 資 料頔 ,ā 為 增猹 進 公 共 佐 益 所 必 要 ,ā 與犕 憲赭 法 並 無 牴 觸 。 12 Ķ<br />

此 外 ,ā 釋 字 第 四 四 三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第 一 段 謂 :ćĵ 憲赭 法 所 定 人 民 之 自 由 及 權 佐<br />

範 圍 甚 廣 ,ā 凡 不 妨侈 害韐 社 會 秩猶 序侤 公 共 佐 益 者 ,ā 均佾 受 保 障狼 。 惟 並 非 一 切 自 由 及 權 佐 均佾<br />

無 分 軒玢 輊跫 受 憲赭 法 毫 無 差韤 別低 之 保 障狼 :Ē 關詉 於 人 民 身倧 體 之 自 由 ,ā 憲赭 法 第 八 條 規 定 即佘 較跨 為<br />

詳 盡牏 ,ā 其 中 內 容韕 屬 於 憲赭 法 保 留猈 之 事 項 者 ,ā 縱 令 立 法 機趙 關詉 ,ā 亦 不 得 制 定 法 律 加 以 限<br />

制 ( 參珰 照 本 院玽 釋 字 第 三 九 二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ā 而 憲赭 法 第 七 條 、 第 九 條 至 第 十 八<br />

條 、 第 二 一 條 及 第 二 二 條 之 各 種牞 自 由 及 權 佐 ,ā 則 於 符 合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條 件 下 ,ā<br />

得 以 法 律 限 制 之 。…。 13 Ķ<br />

而 釋 字 第 五 六 六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則 更俐 進 一 步俞 認狀 為 :ćĵ...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規 定 ,ā 人<br />

民 有 依 法 律 納獉 稅 之 義 務珧 ,ā 係 指 人 民 有 依 法 律 所 定 之 納獉 稅 主 體 、 稅 目 、 稅 率 、 納獉 稅<br />

方 法 及 稅 捐頋 減 免佊 等 項 目 ,ā 負 繳訍 納獉 稅 捐頋 之 義 務珧 或 享 受 減 免佊 稅 捐頋 之 優 惠 ,ā 主 管牤 機趙 關詉 基<br />

於 法 律 概 括 授 權 而 訂 定 之 施 行 細 則 ,ā 僅 得 就 實蹴 施 母 法 所 定 納獉 稅 義 務珧 及 其 要 件 有 關詉<br />

之 事 項 予 以 規 範 ,ā 不 得 另 為 增猹 減 ,ā 否佞 則 即佘 屬 違跴 反 租猴 稅 法 律 主 義 ;Ć 又 有 關詉 人 民 自 由<br />

權 佐 之 限 制 ,ā 應 以 法 律 定 之 ,ā 且 不 得 逾跻 越 必 要 之 程 度 ,ā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定 有 明 文 ,ā<br />

如 立 法 機趙 關詉 授 權 行 政 機趙 關詉 發 布 命 令 為 補 充 規 定 者 ,ā 行 政 機趙 關詉 於 符 合 立 法 意 旨 且 未<br />

逾跻 越 母 法 規 定 之 限 度 內 ,ā 亦 得 就 執 行 法 律 有 關詉 之 細 節 性 、 技侻 術 性 事 項 以 施 行 細 則<br />

定 之 ,ā 惟 其 內 容韕 不 得 牴 觸 母 法 或 對蹹 人 民 之 自 由 權 佐 增猹 加 法 律 所 無 之 限 制 ,ā... 是 租猴<br />

稅 法 律 主 義 之 目 的 ,ā 亦 在 於 防倸 止 行 政 機趙 關詉 恣韯 意 以 行 政 命 令 逾跻 越 母 法 之 規 定 ,ā 變 更俐<br />

納獉 稅 義 務珧 ,ā 致 侵 害韐 人 民 權 益 。 14 Ķ 以 下 根頨 據赼 這 四 號 大 法 官 解 釋 加 以 觀義 察蹸 ,ā 嘗蹋 試 理<br />

解 大 法 官 的 思 考 過跸 程 。<br />

二 、 特顠 別低 關詉 係 之 法 條 競 合<br />

釋 字 第 二 八 一 號 解 釋 與犕 釋 字 第 三 一 七 號 解 釋 ,ā 涉顎 及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ĵ 法 律 Ķ<br />

是 否佞 包 含佳 限 制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之 內 涵 ?Ĉ 尤 其 釋 字 第 二 八 一 號 解 釋 之 聲 請 書頟 質賭 疑牉 ,ā 倘鞆<br />

若 行 為 僅 屬 遲 延 繳訍 稅 ,ā 亦 擬 制 為 走倥 私倌 行 為 ,ā 是 否佞 有 侵 害韐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保 障狼 人 民 依<br />

12<br />

13<br />

14<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5 卷 , 第 7 期醸 。<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0 卷 , 第 2 期醸 。<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5 卷 , 第 12 期醸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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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法 律 納獉 稅 之 義 務珧 ?Ĉ 就 此 ,ā 大 法 官 認狀 為 立 法 目 的 為 增猹 進 公 共 佐 益 ĵ 所 必 要 Ķ,ā 因 此<br />

並 無 牴 觸 憲赭 法 。 從 大 法 官 的 用 語犾 觀義 察蹸 其 思 考 脈獡 絡 ,ā 首靫 先 認狀 為 關詉 稅 法 屬 於 憲赭 法 第 十<br />

九 條 的 法 律 。 其 次 ,ā 大 法 官 宣 示 了 ĵ 公 共 佐 益 Ķ 此 一 公 益 動珩 機趙 ,ā 以 及 ĵ 必 要 Ķ 之<br />

比 例 原鞝 則 內 涵 ,ā 但伽 是 從 大 法 官 未 引 用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規 定 而 觀義 ,ā 似 乎 是 認狀 為 憲赭 法 第<br />

十 九 條 之 內 容韕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一 致 。 而 兩 者 所 不 同 者 ,ā 在 於 相 較跨 一 般獭 限 制 人 民 之<br />

法 律 而 言借 ,ā 納獉 稅 之 法 律 具 有 名 稱牟 上 的 特顠 殊頻 性 。<br />

換 言借 之 ,ā 大 法 官 係 以 規 範 之 形侫 式 作伿 為 判住 斷 之 評 價猜 觀義 點 ,ā 也 就 是 說狄 倘鞆 若 憲赭 法 沒俯<br />

有 第 十 九 條 的 存 在 ,ā 大 法 官 或 許 就 會 直 接 以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作伿 為 依 據赼 15 。 相 較跨 於 憲赭<br />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法 律 而 觀義 ,ā 稅 捐頋 法 律 所 具 有 之 特顠 徵 較跨 多 ,ā 因 此 其 外 延 相 對蹹 地 縮 減 ,ā<br />

由 此 可 見倝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在 範 圍 上 似 乎 包 含佳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ā 兩 者 處 於 一 種牞 特顠 別低 關詉<br />

係 。 反 之 ,ā 從 適贅 用 上 而 觀義 ,ā 憲赭 法 十 九 條 屬 於 攔詶 截躒 構躬 成 要 件 ,ā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則 為 其<br />

基 本 規 定 ,ā 兩 者 則 係 處 於 一 種牞 補 充 關詉 係 的 狀 態躊 。 但伽 是 ,ā 成 立 前 述 關詉 係 的 前 提 ,ā 必<br />

須 兩 者 具 有 性 質賭 上 的 同 一 性 ,ā 因 此 必 然 是 一 種牞 法 條 競 合 16 。 尤 其 在 釋 字 第 五 六 六<br />

號 解 釋 中 ,ā 大 法 官 為 了 闡 明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法 律 保 留猈 的 內 涵 ,ā 特顠 別低 以 憲赭 法 第 二 三<br />

條 作伿 為 解 釋 之 類詑 比 對蹹 象 ,ā 並 且 在 結 論 上 認狀 為 :ćĵ... 是 租猴 稅 法 律 主 義 之 目 的 ,ā『 亦 在 ĺ<br />

於 防倸 止 行 政 機趙 關詉 恣韯 意 以 行 政 命 令 逾跻 越 母 法 之 規 定 ,ā『 變 更俐 納獉 稅 義 務珧 ĺ,ā 致 侵 害韐 人 民<br />

權 益 。 17 Ķ 換 言借 之 ,ā 這 號 解 釋 之 意 涵 認狀 為 兩 者 就 法 律 保 留猈 之 內 涵 而 言借 ,ā 具 有 本 質賭<br />

上 的 相 同 性 。 從 解 釋 文 有 限 的 論 證訥 來 推 測 ,ā 大 法 官 似 乎 認狀 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ā 除珂 了<br />

規 範 名 稱牟 上 的 特顠 別低 性 之 外 ,ā 其 內 涵 應 該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並 無 不 同 。<br />

此 外 ,ā 觀義 察蹸 釋 字 第 四 四 三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第 一 段 之 說狄 明 ,ā 大 法 官 似 乎 並 未 直 接<br />

將 第 十 九 條 、 第 二 ○ő 條 及 第 二 一 條 ĵ 義 務珧 Ķ 規 定 之 部 分 ,ā 置 於 符 合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br />

之 條 件 得 以 法 律 限 制 之 範 圍 內 。 而 符 合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條 件 ,ā 得 以 法 律 限 制 者 ,ā<br />

大 法 官 於 此 似 僅 指 所 謂 的 ĵ 自 由 及 權 佐 Ķ 之 部 分 。 換 言借 之 ,ā 大 法 官 於 此 似 乎 承 認狀<br />

憲赭 法 上 之 基 本 義 務珧 條 款 ,ā 具 有 特顠 別低 於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法 律 保 留猈 之 內 涵 ?Ĉ 此 一 看 法 一<br />

定 程 度 上 ,ā 延 續 了 釋 字 第 二 八 一 號 號 解 釋 與犕 釋 字 第 三 一 七 號 解 釋 之 觀義 點 ,ā 認狀 為 憲赭<br />

法 第 二 三 條 與犕 例 示 基 本 義 務珧 條 款 ,ā 屬 於 一 種牞 特顠 別低 關詉 係 之 法 條 競 合 的 關詉 係 。 並 且 在<br />

範 圍 上 ,ā 除珂 了 稅 捐頋 義 務珧 之 外 ,ā 還 進 一 步俞 擴 大 到 憲赭 法 第 二 ○ő 條 之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與犕 憲赭 法 第<br />

二 一 條 之 國 民 教 育倘 之 義 務珧 。<br />

15<br />

這 個積 推 論 在峹 釋 字 第 四屶 七 二 號 解 釋 中 獲 得 證 實 。<br />

16<br />

此 處 借穃 用岦 刑峛 法 的 競 合峯 關 係 加展 以层 詮 釋 , 雖 然 刑峛 法 所 指匸 涉 者 有 其 特 殊 重稥 心尚 , 不 過 就酧 此 部 分 而 言 ,<br />

在峹 解 釋 上 尚 無 牴厔 觸 , 意 即 均 係 對 一 個積 評 價邗 客匄 體殱 , 表 象 上 有 數鄁 個積 規 範 可屣 資 適 用岦 , 而 一 個積 規 範 可屣 對 此<br />

客匄 體殱 完 全峖 評 價邗 , 參 閱 柯博 耀 程 ,《 刑峛 法 競 合峯 論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138 以层 下 。<br />

17<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5 卷 , 第 12 期醸 ; 解 釋 文尠 中 的 引尙 號 為厉 本岓 文尠 所 添 加展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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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不 過跸 ,ā 就 此 問 題覹 ,ā 釋 字 第 四 四 三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ā 在 第 二 段 的 內 容韕 中 ,ā 則 呈佤 現<br />

出 論 證訥 矛 盾 的 現 象 。 釋 字 第 四 四 三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第 二 段 謂 :ćĵ 憲赭 法 第 十 條 規 定 人<br />

民 有 居 住 及 遷贉 徙 之 自 由 ,ā… 對蹹 此 人 民 自 由 權 佐 之 限 制 ,ā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規 定 應 以 法<br />

律 定 之 且 不 得 逾跻 越 必 要 之 程 度 。 又 憲赭 法 第 二 ○ő 條 規 定 ,ā 人 民 有 依 法 律 服 兵佋 役侭 之 義<br />

務珧 ,ā 係 指 有 關詉 人 民 服 兵佋 役侭 之 重 要 事 項 均佾 應 以 法 律 或 法 律 明 確 授 權 之 命 令 予 以 規<br />

定 。… 是 上 開 徵 兵佋 規 則 第 十 八 條 授 權 內 政 部 所 定 之 『 役侭 男倇 出 境蹜 處 理 辦 法 ĺ 第 八 條<br />

限 制 役侭 男倇 出 境蹜 之 規 定 ,ā 雖 基 於 防倸 範 役侭 男倇 藉 故 出 境蹜 ,ā 逃玬 避 其 應 盡牏 之 服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ā 惟<br />

已 構躬 成 對蹹 人 民 自 由 權 佐 之 重 大 限 制 ,ā…Ķ 從 大 法 官 在 本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第 二 段 之 說狄<br />

明 ,ā 似 乎 將 符 合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條 件 得 以 法 律 限 制 者 ,ā 除珂 第 十 條 規 定 之 ĵ 自 由 及<br />

權 佐 Ķ 外 ,ā 也 包 括 第 二 ○ő 條 ĵ 義 務珧 Ķ 之 規 定 ?Ĉ 如 此 之 說狄 明 ,ā 似 乎 與犕 解 釋 理 由 書頟 第<br />

一 段 所 表 示 之 見倝 解 有 所 差韤 異 ?Ĉ 由 此 可 見倝 ,ā 大 法 官 對蹹 於 此 一 法 學赩 方 法 上 的 論 證訥 ,ā 似<br />

乎 欠 缺獌 一 貫 的 判住 斷 標 準 ,ā 或 者 說狄 大 法 官 可 能獢 根頨 本 沒俯 有 意 識訤 到 此 一 問 題覹 。 因 此 ,ā 就<br />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此 一 面 向 而 言借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的 關詉 係 ,ā 是 否佞 是 一 種牞<br />

規 範 上 的 法 條 競 合 關詉 係 ?Ĉ 仍 須 透 過跸 大 法 官 其 他 憲赭 法 解 釋 所 表 示 的 觀義 點 ,ā 進 一 步俞 的<br />

分 析 與犕 檢 討玒 。<br />

貳 、 比 例 原鞝 則 為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獨趸 具 之 規 範 內 涵<br />

一 、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與犕 例 示 基 本 義 務珧 條 款 同 時頗 引 用<br />

釋 字 第 三 六 七 號 解 釋 文 謂 :ćĵ… 第 二 項 有 關詉 不 動珩 產 之 拍 賫 、 變 賫 由 拍 定 或 成<br />

交 之 買 受 人 繳訍 納獉 營 業 稅 之 規 定 ,ā 違跴 反 上 開 法 律 ,ā 變 更俐 申 報 繳訍 納獉 之 主 體 ,ā 有 違跴 憲赭 法<br />

第 十 九 條 及 第 二 三 條 保 障狼 人 民 權 佐 之 意 旨 ,ā…。 18 Ķ<br />

釋 字 第 四 三 八 號 解 釋 文 謂 :ćĵ... 乃 對蹹 於 佣伾 金 之 認狀 定 與犕 舉 證訥 方 式 等 技侻 術 性 、 細<br />

節 性 事 項 加 以 規 定 ,ā 為 簡 化 稽 徵 作伿 業 、 避 免佊 國 外 佣伾 金 浮顏 濫 列 報 所 必 要 ,ā 並 未 逾跻 越<br />

所 得 稅 法 等 相 關詉 之 規 定 ,ā 亦 未 加 重 人 民 稅 負 ,ā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 五 條 、 第 十 九 條 與犕 第 二<br />

三 條 尚 無 牴 觸 。 19 Ķ<br />

釋 字 第 四 八 ○ő 號 解 釋 文 謂 :ćĵ... 如 無 一 定 申 請 期 間 之 限 制 ,ā 稅 捐頋 核頤 課 之 目 的<br />

即佘 難詋 以 落 實蹴 。 而 此 等 期 間 之 規 定 ,ā 除珂 已 斟 酌玶 適贅 用 本 條 例 之 公 司 之 實蹴 際狽 需猀 要 外 ,ā 並<br />

係 兼鞎 顧 稅 捐頋 稽 徵 法 第 二 一 條 租猴 稅 核頤 課 期 間 及 商珲 業 會 計 法 第 三 八 條 會 計 憑赮 證訥 保 存<br />

18<br />

19<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6 卷 , 第 12 期醸 。<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9 卷 , 第 12 期醸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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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期 限 而 設 ,ā 為 執 行 母 法 及 相 關詉 法 律 所 必 要 。 是 上 開 細 則 有 關詉 六 個鞄 月 之 規 定 ,ā 符 合<br />

立 法 意 旨 且 未 逾跻 越 母 法 之 限 度 ,ā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及 第 二 三 條 並 無 牴 觸 。 20 Ķ<br />

從 上 述 三 個鞄 憲赭 法 解 釋 觀義 察蹸 ,ā 大 法 官 似 乎 有 意 區珮 分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br />

條 的 規 範 範 圍 。 也 就 是 說狄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屬 於 法 律 保 留猈 的 範 疇觸 ,ā 僅 僅 宣 示 人 民 納獉<br />

稅 之 義 務珧 ;Ć 而 大 法 官 引 用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理 由 ,ā 則 係 為 了 表 達跲 比 例 原鞝 則 之 內 涵 。<br />

換 言借 之 ,ā 與犕 大 法 官 先 前 對蹹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規 範 意 義 之 認狀 知 ,ā 似 乎 產 生 了 差韤 異 性 ?Ĉ 就<br />

此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內 涵 ,ā 似 乎 已 不 包 括 所 謂 的 比 例 原鞝 則 內 涵 ,ā 而 需猀 要 引 用 憲赭 法<br />

第 二 三 條 來 加 以 補 充 。<br />

二 、 特顠 別低 引 用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比 例 原鞝 則<br />

關詉 於 憲赭 法 ĵ 義 務珧 Ķ 規 定 之 本 質賭 ,ā 釋 字 第 四 九 ○ő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謂 :ćĵ... 保 護 人<br />

民 生 命 和 財 產 等 基 本 權 佐 乃 國 家韑 重 要 之 功 能獢 與犕 目 的 ,ā 而 此 功 能獢 與犕 目 的 之 達跲 成 ,ā 有<br />

賴 於 人 民 對蹹 國 家韑 盡牏 其 應 盡牏 之 基 本 義 務珧 ,ā 始 克佉 實蹴 現 。 為 防倸 衛 國 家韑 之 安 全 ,ā 在 實蹴 施 徵<br />

兵佋 制 之 國 家韑 ,ā 恆 規 定 人 民 有 服 兵佋 役侭 之 義 務珧 ,ā 我侷 國 憲赭 法 第 二 十 條 規 定 :ć 人 民 有 依 法<br />

律 服 兵佋 役侭 之 義 務珧 ,ā 即佘 係 屬 於 此 一 類詑 型 之 立 法 。...。 21 Ķ<br />

從 釋 字 第 四 九 ○ő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的 觀義 察蹸 ,ā 大 法 官 認狀 為 國 家韑 的 目 的 在 於 保 障狼 人 民<br />

之 基 本 權 佐 ,ā 但伽 此 一 目 的 的 達跲 成 則 有 賴 人 民 履 行 其 基 本 義 務珧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大 法 官<br />

認狀 為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本 質賭 係 一 種牞 目 的 性 的 思 考 ,ā 具 有 ĵ 限 制 Ķ 和 ĵ 侵 入 Ķ 的 內 涵 ,ā 屬<br />

於 國 家韑 為 維犁 繫訇 其 存 立 的 基 本 價猜 值靹 ,ā 而 賦 予 人 民 的 一 種牞 不 佐 益 。 由 於 不 可 能獢 存 在 著<br />

一 種牞 絕 對蹹 性 的 義 務珧 觀義 念 ,ā 因 此 人 民 所 履 行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ā 相 對蹹 地 也 是 保 護 人 民 的 基<br />

本 權 佐 。 而 當 國 家韑 立 於 純獄 粹牯 權 力 規 整超 的 角倞 色 時頗 ,ā 義 務珧 履 行 者 可 能獢 同 時頗 具 有 權 佐 行<br />

使 者 的 雙覯 重 身倧 分 ,ā 此 種牞 關詉 係 脈獡 絡 間 接 的 為 國 家韑 純獄 粹牯 的 權 力 規 整超 活 動珩 ,ā 賦 予 一 種牞 符<br />

合 憲赭 法 價猜 值靹 體 系倐 的 地 位 。 因 此 義 務珧 的 本 質賭 應 屬 權 佐 的 限 制 類詑 型 ,ā 憲赭 法 有 關詉 義 務珧 的<br />

規 定 ,ā 則 為 對蹹 此 種牞 重 要 的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類詑 型 的 規 範 立 法 。<br />

此 外 ,ā 關詉 於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法 律 保 留猈 之 問 題覹 ,ā 釋 字 第 四 九 ○ő 號 解 釋 文 則 謂 :ćĵ 人 民<br />

有 依 法 律 服 兵佋 役侭 之 義 務珧 ,ā 為 憲赭 法 第 二 ○ő 條 所 明 定 。 惟 人 民 如 何 履 行 兵佋 役侭 義 務珧 ,ā 憲赭<br />

法 本 身倧 並 無 明 文 規 定 ,ā 有 關詉 人 民 服 兵佋 役侭 之 重 要 事 項 ,ā 應 由 立 法 者 斟 酌玶 國 家韑 安 全 、<br />

社 會 發 展韙 之 需猀 要 ,ā 以 法 律 定 之 。... 若 另 有 違跴 反 兵佋 役侭 法 之 規 定 而 符 合 處 罰犅 之 要 件<br />

者 ,ā 仍 應 依 妨侈 害韐 兵佋 役侭 治 罪 條 例 之 規 定 處 斷 ,ā 並 不 構躬 成 一 行 為 重 複 處 罰犅 問 題覹 ,ā 亦 與犕<br />

憲赭 法 第 十 三 條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之 保 障狼 及 第 二 三 條 比 例 原鞝 則 之 規 定 ,ā 不 相 牴 觸 。Ķ 從<br />

20<br />

21<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5 期醸 。<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11 期醸 。<br />

- 150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解 釋 文 觀義 察蹸 ,ā 大 法 官 雖 然 是 以 憲赭 法 第 二 ○ő 條 的 ĵ 法 律 Ķ 作伿 為 討玒 論 標 的 ,ā 但伽 是 從 大<br />

法 官 提 及 比 例 原鞝 則 之 適贅 用 而 觀義 ,ā 實蹴 際狽 上 仍 然 是 連 結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作伿 為 思 考 基 礎 。<br />

換 言借 之 ,ā 大 法 官 似 乎 認狀 為 憲赭 法 第 二 ○ő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ā 雖 然 就 法 律 保 留猈 之 部<br />

分 ,ā 具 有 規 範 意 義 上 的 等 同 性 ;Ć 但伽 是 由 於 憲赭 法 第 二 ○ő 條 並 無 蘊 含佳 比 例 原鞝 則 ,ā 因 此<br />

必 須 引 用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作伿 為 依 據赼 。<br />

參珰 、 直 接 以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為 適贅 用 依 據赼<br />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謂 :ćĵ…『 國 家韑 為 謀 社 會 福 佐 ,ā 應 實蹴 現 社 會 保 險<br />

制 度 ĺ、『 國 家韑 為 增猹 進 民 族 健珖 康 ,ā 應 普 遍跹 推 行 衛 生 保 健珖 事 業 及 公 醫覛 制 度 ĺ 及 『 國 家韑<br />

應 推 行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ĺ,ā 既 為 憲赭 法 第 一 五 五 條 、 第 一 五 七 條 及 憲赭 法 增猹 修鞈 條 文 第 十<br />

條 第 五 項 明 定 之 基 本 國 策 ,ā 立 法 機趙 關詉 自 得 制 定 符 合 上 開 憲赭 法 意 旨 之 相 關詉 法<br />

律 。…83 年 8 月 9 日 公 布 、84 年 3 月 1 日 施 行 之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法 即佘 為 實蹴 現 上 開<br />

憲赭 法 規 定 而 制 定 。 該 法 第 十 一 條 之 一 、 第 六 九 條 之 一 及 第 八 七 條 關詉 於 強 制 全 民 參珰<br />

加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之 規 定 ,ā 係 國 家韑 為 達跲 成 全 民 納獉 入 健珖 康 保 險 ,ā 以 履 行 對蹹 全 體 國 民 提<br />

供 健珖 康 照 護 之 責 任 所 必 要 ,ā 符 合 憲赭 法 推 行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之 意 旨 。 同 法 第 三 ○ő 條 有<br />

關詉 加 徵 滯軉 納獉 金 之 規 定 ,ā 係 為 促 使 投俈 保 單 位 或 被 保 險 人 履 行 公 法 上 金 錢 給 付 之 義<br />

務珧 ,ā 與犕 前 述 強 制 納獉 保 均佾 係 實蹴 現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之 合 理 手 段 ,ā 應 無 逾跻 越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br />

規 定 之 必 要 程 度 。…。 22 Ķ<br />

在 本 號 解 釋 中 ,ā 多 數 大 法 官 意 見倝 已 將 人 民 義 務珧 之 範 圍 ,ā 超 越 憲赭 法 第 二 章 ĵ 人<br />

民 之 權 佐 義 務珧 Ķ 之 三 種牞 ĵ 義 務珧 Ķ 規 定 以 外 ,ā 甚 至 主 張 從 ĵ 憲赭 法 第 一 五 五 條 、 第 一<br />

五 七 條 及 憲赭 法 增猹 修鞈 條 文 第 十 條 第 五 項 Ķ 所 形侫 成 ĵ 明 定 之 基 本 國 策 Ķ,ā 只 要 立 法 機趙<br />

關詉 無 逾跻 越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規 定 之 必 要 程 度 ,ā 即佘 ĵ 自 得 制 定 符 合 上 開 憲赭 法 意 旨 之 相 關詉<br />

法 律 Ķ。 因 此 ,ā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法 關詉 於 強 制 全 民 參珰 加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之 規 定 及 加 徵 滯軉<br />

納獉 金 之 規 定 ,ā 即佘 成 為 法 律 得 創 設 之 ĵ 人 民 應 履 行 之 公 法 上 金 錢 給 付 義 務珧 Ķ。<br />

換 言借 之 ,ā 前 述 大 法 官 所 歸 納獉 之 憲赭 法 ĵ 基 本 國 策 Ķ,ā 經 由 立 法 機趙 關詉 之 具 體 化 ,ā<br />

亦 得 形侫 成 作伿 為 人 民 ĵ 義 務珧 Ķ 規 定 之 法 律 依 據赼 ,ā 而 構躬 成 限 制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之 方 式 ,ā<br />

因 此 該 法 律 必 須 通 過跸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規 定 之 合 憲赭 性 檢 驗 。 在 本 號 解 釋 中 ,ā 大 法 官 將<br />

ĵ 人 民 應 履 行 之 公 法 上 金 錢 給 付 義 務珧 Ķ 解 釋 為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之 限<br />

制 。 歸 結 言借 之 ,ā 由 此 似 可 推 論 大 法 官 之 見倝 解 ,ā 採 納獉 將 ĵ 義 務珧 Ķ 規 定 認狀 為 亦 係 憲赭 法<br />

第 二 三 條 規 定 限 制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之 方 式 ,ā 且 在 實蹴 質賭 上 亦 並 未 嚴詫 格頴 加 以 區珮 分 。 換 句<br />

22<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2 期醸 。<br />

- 15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話 說狄 ,ā 就 法 律 保 留猈 此 一 層 面 而 觀義 ,ā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實蹴 居 於 一 種牞 對蹹 於 基 本 權 佐 的 一 般獭<br />

性 概 括 限 制 之 地 位 。<br />

肆 、 關詉 於 大 法 官 解 釋 思 考 觀義 點 之 分 析<br />

我侷 們靽 從 上 述 大 法 官 的 觀義 點 發 現 ,ā 大 法 官 有 時頗 未 引 用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規 定 ,ā 似<br />

乎 認狀 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內 容韕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一 致 ;Ć 兩 者 所 不 同 者 ,ā 僅 在 於 相 較跨 一<br />

般獭 限 制 人 民 之 法 律 ,ā 納獉 稅 之 法 律 具 有 名 稱牟 上 的 特顠 別低 性 。 但伽 是 在 針玸 對蹹 適贅 用 比 例 原鞝 則<br />

之 場 合 時頗 ,ā 大 法 官 卻 同 時頗 引 用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作伿 為 依 據赼 。 此 外 ,ā 倘鞆 若 沒俯 有 憲赭 法 例 示<br />

之 基 本 義 務珧 條 款 之 情 形侫 ,ā 大 法 官 則 直 接 以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作伿 為 適贅 用 上 的 依 據赼 。<br />

換 言借 之 ,ā 大 法 官 係 以 規 範 之 形侫 式 ,ā 作伿 為 判住 斷 之 評 價猜 觀義 點 。 不 過跸 從 大 法 官 引 用<br />

比 例 原鞝 則 的 做珔 法 ,ā 似 乎 顯 示 憲赭 法 例 示 基 本 義 務珧 條 款 ,ā 並 不 包 括 比 例 原鞝 則 之 內 涵 ,ā<br />

而 僅 僅 具 有 法 律 保 留猈 之 功 能獢 。 而 此 一 法 律 保 留猈 之 功 能獢 ,ā 似 乎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並 無<br />

差韤 異 。 這 個鞄 觀義 點 ,ā 尤 其 從 釋 字 第 五 六 六 號 解 釋 中 ,ā 大 法 官 佐 用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來 類詑<br />

比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做珔 法 ,ā 可 以 明 確 的 看 出 。 換 言借 之 ,ā 即佘 使 是 法 律 保 留猈 之 問 題覹 ,ā 大<br />

法 官 似 乎 認狀 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也 無 差韤 異 性 。<br />

因 此 ,ā 觀義 察蹸 大 法 官 的 思 考 脈獡 絡 ,ā 顯 示 出 例 示 基 本 義 務珧 條 款 ,ā 僅 僅 係 因 為 憲赭 法<br />

明 文 規 定 ,ā 所 以 才 加 以 引 用 。 倘鞆 若 判住 斷 之 對蹹 象 是 憲赭 法 所 承 認狀 的 非 例 示 基 本 義 務珧 ,ā<br />

大 法 官 認狀 為 應 直 接 適贅 用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規 定 。 換 句 話 說狄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除珂 了 規 範 名<br />

稱牟 與犕 欠 缺獌 比 例 原鞝 則 內 涵 之 外 ,ā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似 乎 並 無 不 同 。<br />

伍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獨趸 立 規 範 意 義 ?Ĉ<br />

根頨 據赼 本 論 文 前 述 所 分 析 之 憲赭 法 解 釋 ,ā 筆 者 發 現 大 法 官 似 乎 認狀 為 就 法 律 概 念 上<br />

而 言借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並 無 差韤 別低 。 倘鞆 若 大 法 官 的 看 法 是 成 立 的 ,ā 那倴<br />

麼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存 在 形侫 式 ,ā 似 乎 只 是 彰躆 顯 出 本 文 在 第 二 章 所 強 調 的 :ć 作伿 為 憲赭 法<br />

的 倫鞌 理 前 提 。 而 對蹹 於 稅 捐頋 義 務珧 的 規 範 定 位 而 言借 ,ā 本 論 文 在 第 三 章 以 及 第 四 章 的 論<br />

證訥 ,ā 將 其 定 位 為 補 充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之 功 能獢 ,ā 而 為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類詑 型 。<br />

但伽 是 ,ā 就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而 言借 ,ā 倘鞆 若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本 身倧 就 是 一 個鞄 全 稱牟 命 題覹 的 話 ,ā 那倴<br />

麼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規 範 意 義 ,ā 最 終 似 乎 仍 然 僅 具 有 作伿 為 憲赭 法 倫鞌 理 前 提 之 價猜 值靹 ?Ĉ<br />

如 果 我侷 們靽 由 法 律 保 留猈 之 保 障狼 強 度 來 觀義 察蹸 ,ā 是 否佞 可 以 凸 顯 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趸<br />

特顠 性 ?Ĉ 例 如 ,ā 釋 字 第 二 一 七 號 解 釋 認狀 為 :ćĵ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規 定 人 民 有 依 法 律 納獉 稅<br />

之 義 務珧 ,ā 係 指 人 民 僅 得 依 法 律 所 定 之 納獉 稅 主 體 、 稅 目 、 稅 率 、 納獉 稅 方 法 與犕 納獉 稅 期<br />

- 152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間 等 項 ,ā 而 負 納獉 稅 義 務珧 。... 23 Ķ 對蹹 此 ,ā 有 學赩 者 主 張 ,ā 課 稅 要 件 之 重 要 特顠 徵 應 由 形侫<br />

式 意 義 之 法 律 決俩 定 24 。 從 這 個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似 乎 顯 示 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所 要 求俠 之 法 律<br />

保 留猈 密 度 較跨 高珉 ?Ĉ<br />

不 過跸 ,ā 釋 字 第 三 四 六 號 解 釋 否佞 定 了 這 個鞄 推 論 ,ā 該 解 釋 認狀 為 :ćĵ 憲 法 第 十 九 條<br />

規 定 人 民 有 依 法 律 納 稅 之 義 務 , 係 指 有 關 納 稅 之 義 務 應 以 法 律 定 之 , 並 未 限 制 其<br />

應 規 定 於 何 種 法 律 。 法 律 基 於 特 定 目 的 , 而 以 內 容 具 體 、 範 圍 明 確 之 方 式 ,ā 就 徵<br />

收 稅 捐頋 所 為 之 授 權 規 定 ,ā 並 非 憲赭 法 所 不 許 。...。 25 Ķ 觀義 察蹸 這 號 解 釋 的 觀義 點 ,ā 就 法<br />

律 保 留猈 之 密 度 而 言借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似 乎 也 不 具 特顠 殊頻 性 。 換 言借 之 ,ā 就 課 稅 依 據赼 而 言借 ,ā<br />

雖 然 某 些 課 稅 重 要 事 項 必 須 依 形侫 式 意 義 法 律 予 以 規 定 ,ā 但伽 這 本 為 基 於 人 權 保 障狼 而<br />

推 導赫 之 層 級獇 化 法 律 保 留猈 的 思 考 26 ,ā 並 無 法 由 此 推 論 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br />

條 ,ā 存 有 保 障狼 密 度 差韤 異 之 結 論 。<br />

因 此 ,ā 從 大 法 官 解 釋 所 呈佤 現 出 來 的 論 證訥 過跸 程 ,ā 就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內 涵 而 言借 ,ā<br />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似 乎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規 範 內 容韕 差韤 異 性 甚 小 。 兩 者 所 差韤 別低 者 ,ā 僅 僅<br />

係 名 稱牟 上 的 特顠 殊頻 ,ā 以 及 是 否佞 具 有 比 例 原鞝 則 的 內 涵 而 已 。 換 言借 之 ,ā 即佘 使 憲赭 法 第 十 九<br />

條 並 未 明 文 錨 定 於 憲赭 法 條 文 之 中 ,ā 仍 然 可 藉 由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功 能獢 ,ā 導赫 出 對蹹 於 基<br />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相 同 結 論 。 就 規 範 意 義 上 而 言借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似 乎 存 在 之 意 義 不<br />

大 ,ā 甚 至 有 可 能獢 是 一 種牞 贅覎 文 式 的 規 定 ?Ĉ 由 於 大 法 官 解 釋 係 以 一 種牞 規 範 形侫 式 的 認狀 識訤<br />

作伿 為 論 證訥 之 基 礎 ,ā 而 未 就 此 一 問 題覹 作伿 整超 體 性 的 關詉 照 ,ā 所 以 就 論 證訥 之 精 緻 性 而 觀義 似<br />

乎 有 所 欠 缺獌 。 因 此 本 論 文 在 第 三 節 以 下 ,ā 將 採 取 一 種牞 對蹹 憲赭 法 文 本 整超 體 性 的 觀義 點 ,ā<br />

嘗蹋 試 對蹹 憲赭 法 上 的 ĵ 法 律 Ķ 用 語犾 ,ā 進 行 詮 釋 與犕 分 析 的 工 作伿 ,ā 期 盼 對蹹 於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br />

在 憲赭 法 規 範 意 義 上 的 定 位 ,ā 尋 求俠 一 個鞄 更俐 具 正 當 性 的 理 由 。<br />

23<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29 卷 , 第 8 期醸 。<br />

24<br />

參 閱 葛 克 昌 ,〈 人 民岙 有 依 法 律匛 納 稅 之 義 務 --- 以层 大 法 官 會 議 解 釋 為厉 中 心尚 〉, 收 於 : 葛 克 昌 ,《 稅 法<br />

基 本岓 問 題 --- 財 政十 憲 法 篇 》, 初 版 ,1996 年 , 頁稰 165。 惟 此 一 看厶 法 , 主尾 要稊 係 將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 法<br />

律匛 」 與 憲 法 第 一 七 ○ 條 法 律匛 , 作 同峧 一 解 釋 之 故卂 , 與 本岓 論 文尠 見 解 不 同峧 。<br />

25<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6 卷 , 第 7 期醸 。<br />

26<br />

參 閱 黃 俊 杰 ,《 弱窳 勢 人 權 保 障遷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7 以层 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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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第 三 節 法 律 概 念 之 形侫 式 與犕 實蹴 質賭<br />

壹 、 法 律 概 念 理 解 上 的 困佷 惑<br />

當 我侷 們靽 面 對蹹 ĵ 法 律 Ķ 這 個鞄 用 語犾 時頗 ,ā 常 常 感 到 困佷 惑 。 困佷 惑 的 原鞝 因 並 不 在 於 用 語犾<br />

的 艱 澀 ,ā 而 在 於 其 多 重 意 義 的 模 糊 面 貌狍 。 尤 其 當 我侷 們靽 連 結 憲赭 法 上 所 使 用 的 ĵ 法 律 Ķ<br />

用 語犾 時頗 ,ā 將 更俐 加 深 此 種牞 不 明 確 的 感 覺 。 舉 例 而 言借 ,ā 憲赭 法 第 一 七 二 條 規 定 :ćĵ 命 令<br />

與犕 憲赭 法 或 法 律 牴 觸 者 無 效頒 。Ķ 倘鞆 若 我侷 們靽 進 一 步俞 連 結 憲赭 法 第 一 七 ○ő 條 觀義 察蹸 ,ā 是 否佞 可<br />

以 認狀 為 法 律 的 意 義 就 等 於 ĵ 立 法 院玽 通 過跸 ,ā 總 統 公 布 Ķ?Ĉ 此 外 ,ā 學赩 說狄 上 所 謂 的 ĵ 法<br />

律 保 留猈 原鞝 則 Ķ、 以 及 所 有 法 典 上 的 ĵ 法 律 Ķ 用 語犾 ,ā 尤 其 是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的 ĵ 不 得<br />

以 『 法 律 ĺ 限 制 之 Ķ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ĵ 依 『 法 律 ĺ 納獉 稅 Ķ,ā 是 否佞 均佾 可 與犕 憲赭 法 第<br />

一 七 ○ő 條 作伿 連 結 思 考 ?Ĉ 而 認狀 為 所 謂 的 ĵ 法 律 Ķ 就 等 於 ĵ 立 法 院玽 通 過跸 ,ā 總 統 公 布 Ķ<br />

的 法 律 ?Ĉ 關詉 於 這 些 理 解 上 的 困佷 惑 ,ā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具 有 獨趸 立 之 規 範 意 義 此 一<br />

問 題覹 ,ā 具 有 極 為 密 切 的 關詉 聯 ,ā 因 為 稅 捐頋 既 然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類詑 型 ,ā 倘鞆 若 就 法<br />

律 保 留猈 這 個鞄 層 面 而 言借 ,ā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並 無 差韤 異 的 話 ,ā 那倴 麼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存 在<br />

功 能獢 價猜 值靹 ,ā 似 乎 就 猄 有 疑牉 問 ?Ĉ<br />

觀義 察蹸 所 謂 的 法 律 保 留猈 原鞝 則 ,ā 其 背 後 本 是 一 個鞄 關詉 於 民 主 正 當 性 的 問 題覹 ,ā 換 言借<br />

之 ,ā 就 法 律 概 念 相 較跨 於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意 義 而 言借 ,ā 必 須 視 問 題覹 之 性 質賭 與犕 重 要<br />

性 的 高珉 低佂 ,ā 來 決俩 定 設 定 規 範 者 的 層 級獇 ,ā 所 以 重 要 性 愈 高珉 者 ,ā 愈 需猀 要 以 國 會 層 級獇 來<br />

規 範 27 。 因 此 上 述 之 提 問 ,ā 倘鞆 若 就 議 會 並 不 擁赸 有 法 規 制 定 的 獨趸 占 特顠 權 而 觀義 28 ,ā 似<br />

乎 應 採 較跨 懷觝 疑牉 的 看 法 。 也 就 是 說狄 ,ā 法 律 概 念 與犕 規 範 層 級獇 相 連 接 之 後 ,ā 似 乎 存 在 著<br />

概 念 形侫 式 與犕 實蹴 質賭 的 區珮 別低 。 這 裡 所 謂 形侫 式 與犕 實蹴 質賭 的 區珮 別低 ,ā 是 指 法 規 之 指 涉顎 範 圍 ,ā 亦<br />

即佘 法 源 上 的 意 義 而 言借 。 如 果 以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為 例 ,ā 指 的 即佘 為 ĵ 課 稅 依 據赼 Ķ。 對蹹 此 ,ā<br />

觀義 察蹸 我侷 國 學赩 說狄 與犕 釋 憲赭 實蹴 務珧 的 現 況 ,ā 有 學赩 者 依 課 稅 依 據赼 可 能獢 性 之 標 準 ,ā 將 之 區珮 分 為<br />

ĵ 形侫 式 意 義 法 律 說狄 Ķ 與犕 ĵ 實蹴 質賭 意 義 法 律 說狄 Ķ 29 。 本 論 文 上 述 所 提 出 的 疑牉 問 ,ā 某 種牞<br />

程 度 即佘 是 基 於 此 一 觀義 點 所 為 的 思 考 。<br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如 果 以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ĵ 法 律 保 留猈 Ķ 或 是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ĵ 課 稅<br />

27<br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自 由岩 與 倫穕 理 〉, 收 於 :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實 踐 理 性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362。<br />

28<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論 法 律匛 保 留 原穦 則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法 與 國 家窚 權 力 》, 初 版 ,1991 年 , 頁稰 47。<br />

29<br />

參 閱 黃 俊 杰 ,〈 憲 法 稅 條 款金 與 釋 憲 發 展窢 〉,《 中 原穦 財 經 法 學 》,1996 年 6 月尦 , 頁稰 67 以层 下 ; 黃 俊 杰 ,<br />

《 納 稅 者 權 利 保 護 》, 初 版 ,2004 年 , 頁稰 20 以层 下 ; 此 外屸 , 並 未 明 確酎 使 用岦 此 用岦 語 , 但 亦岿 以层 此 種 觀毢<br />

點 進 行 稅 法 法 源 之 探 討 者 , 參 閱 黃 茂秶 榮 ,《 稅 法 總 論 ( 第 一 冊屏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107 以层 下 ; 陳鄉<br />

清 秀 ,《 稅 法 總 論 》, 二 版 ,2001 年 , 頁稰 103 以层 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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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依 據赼 Ķ,ā 與犕 憲赭 法 第 一 七 ○ő 條 進 行 連 結 比 較跨 ,ā 似 乎 顯 示 出 ĵ 法 律 Ķ 概 念 本 身倧 ,ā 意 味<br />

著 一 種牞 多 元 形侫 式 的 現 象 ?Ĉ 此 一 現 象 是 否佞 為 一 種牞 憲赭 法 規 範 語犾 句 之 間 的 衝 突 ?Ĉ 或 者<br />

這 只 是 我侷 們靽 對蹹 法 律 概 念 的 一 種牞 誤狃 解 ?Ĉ 假珑 設 不 是 由 於 對蹹 法 律 概 念 的 誤狃 解 ,ā 而 是 基 於<br />

某 一 種牞 觀義 點 或 判住 斷 標 準 ,ā 促 使 我侷 們靽 形侫 成 如 此 的 認狀 識訤 ,ā 那倴 麼猕 這 個鞄 觀義 點 或 是 判住 斷 標 準<br />

又 是 什 麼猕 ?Ĉ<br />

不 過跸 ,ā 形侫 式 上 與犕 實蹴 質賭 上 之 區珮 別低 ,ā 也 可 以 從 另 外 一 種牞 角倞 度 來 觀義 察蹸 ,ā 例 如 釋 字 第<br />

三 八 四 號 解 釋 認狀 為 :ćĵ... 凡 限 制 人 民 身倧 體 自 由 之 處 置 ,ā 不 問 其 是 否佞 屬 於 刑 事 被 告佨<br />

之 身倧 分 ,ā 國 家韑 機趙 關詉 所 依 據赼 之 程 序侤 ,ā 須 以 法 律 規 定 ,ā 其 內 容韕 更俐 須 實蹴 質賭 正 當 ,ā 並 符 合<br />

憲赭 法 第 二 十 三 條 所 定 相 關詉 之 條 件 。...。 30 Ķ 此 處 所 謂 法 律 的 形侫 式 與犕 實蹴 質賭 ,ā 係 針玸 對蹹<br />

法 律 概 念 本 身倧 之 效頒 力 面 向 所 為 的 觀義 察蹸 ,ā 亦 即佘 形侫 式 意 義 之 法 律 ,ā 倘鞆 若 欠 缺獌 實蹴 質賭 正 當<br />

之 內 涵 ,ā 將 因 違跴 反 正 義 而 成 為 違跴 憲赭 的 法 律 。 換 句 話 說狄 ,ā 法 律 形侫 式 與犕 實蹴 質賭 的 區珮 分 尚<br />

具 有 另 外 一 個鞄 面 向 的 意 義 ,ā 此 一 意 義 指 向 形侫 式 法 律 所 內 含佳 的 規 範 性 之 檢 驗 。 本 論<br />

文 認狀 為 ,ā 這 裡 的 法 律 區珮 分 意 義 ,ā 可 以 作伿 為 前 述 法 源 意 義 區珮 分 的 思 考 基 礎 ,ā 亦 即佘 首靫<br />

先 透 過跸 對蹹 於 法 律 概 念 本 身倧 規 範 性 的 理 解 ,ā 其 次 再 將 此 一 認狀 識訤 基 礎 拓 展韙 至 法 律 在 法<br />

源 上 的 區珮 分 。 如 此 的 思 考 方 式 ,ā 或 許 能獢 夠 對蹹 於 ĵ 法 律 Ķ 被 遮贆 蔽 的 意 義 ,ā 經 由 合 理<br />

的 解 釋 、 理 解 並 進 而 澄 清 31 。<br />

因 此 ,ā 對蹹 於 這 些 疑牉 問 ,ā 本 論 文 將 嘗蹋 試 由 法 詮 釋 學赩 的 角倞 度 進 行 探 討玒 ,ā 期 盼 能獢 獲<br />

致 理 解 上 的 澄 清 ,ā 並 且 提 供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語犾 句 :ćĵ 依 『 法 律 ĺ 納獉 稅 Ķ,ā 一 個鞄 符 合<br />

憲赭 法 意 義 上 的 理 論 基 礎 。 由 於 這 個鞄 議 題覹 ,ā 國 內 相 關詉 文 獻詿 缺獌 乏 討玒 論 ,ā 因 此 本 論 文 嘗蹋<br />

試 直 接 從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者 以 及 行 政 法 學赩 者 ,ā 對蹹 此 問 題覹 的 看 法 ,ā 作伿 為 思 考 與犕 論 證訥 之<br />

起玠 點 。 以 下 將 藉 由 德 國 學赩 者 對蹹 於 法 律 概 念 之 觀義 點 ,ā 進 行 簡 單 的 介 紹 ,ā 以 了 解 此 一<br />

問 題覹 的 脈獡 絡 與犕 主 要 爭 點 後 ,ā 嘗蹋 試 進 一 步俞 透 過跸 歷趜 史 、 實蹴 證訥 法 規 範 以 及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之<br />

諸 觀義 點 的 檢 證訥 ,ā 提 出 本 論 文 的 看 法 。<br />

貳 、 法 律 概 念 理 解 上 的 對蹹 立<br />

法 律 之 現 象 與犕 概 念 屬 於 法 思 想 和 法 學赩 之 基 石 ,ā 由 於 憲赭 法 通 常 只 是 確 立 其 程 序侤<br />

上 與犕 權 限 上 的 要 件 ,ā 因 此 對蹹 於 法 律 概 念 的 認狀 識訤 ,ā 可 能獢 必 須 借靺 助佔 其 他 的 思 考 方 式 進<br />

行 觀義 察蹸 。 法 律 是 一 種牞 持 續 性 之 規 則 ( durchgehende Vorschrift )、 要 求俠 ( Gebot )、 應<br />

然 ( Sollen ) 或 規 範 ( Norm ),ā 然 而 在 這 些 觀義 念 的 形侫 成 基 礎 上 ,ā 似 乎 又 找俁 不 到 直 接<br />

30<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7 卷 , 第 9 期醸 。<br />

31<br />

參 閱 洪即 漢 鼎 ,《 詮 釋 學 史屰 》, 修穑 訂稍 一 刷 ,2003 年 , 頁稰 3 以层 下 ; 吳 庚 ,《 憲 法 的 解 釋 與 適 用岦 》, 修穑<br />

訂稍 版 ,2003 年 , 頁稰 433 以层 下 。<br />

- 155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的 理 由 ,ā 作伿 為 認狀 識訤 之 依 據赼 ?Ĉ<br />

但伽 是 這 些 隱 含佳 存 有 規 範 性 之 法 律 概 念 ,ā 以 今 日 之 眼 光 觀義 察蹸 ,ā 似 乎 可 理 解 為 係<br />

一 種牞 文 明 發 展韙 之 結 果 。 學赩 者 Christian Starck 認狀 為 32 ,ā 如 果 從 法 規 範 之 功 能獢 面 向 觀義<br />

察蹸 ,ā 法 規 範 所 指 摘躔 之 過跸 往 狀 態躊 ,ā 將 因 文 明 發 展韙 的 結 果 ,ā 而 被 抑俊 制 ,ā 並 規 制 於 法 秩猶<br />

序侤 之 下 。 換 言借 之 ,ā 如 果 僅 僅 將 法 律 概 念 當 作伿 一 種牞 ĵ 結 構躬 Ķ 來 觀義 察蹸 ,ā 固 然 其 與犕 構躬 成<br />

該 形侫 式 之 本 質賭 具 有 內 在 關詉 聯 性 ,ā 但伽 是 倘鞆 若 忽 略 ĵ 功 能獢 Ķ 面 向 之 思 考 ,ā 則 可 能獢 造 成<br />

結 構躬 之 存 有 形侫 成 一 般獭 性 與犕 抽 象 性 ,ā 而 無 法 轉視 變 為 具 體 的 實蹴 在 33 。 因 此 ,ā 以 下 之 討玒<br />

論 ,ā 將 會 特顠 別低 重 視 關詉 於 規 範 功 能獢 面 向 的 思 考 ,ā 而 避 免佊 將 法 律 概 念 所 形侫 成 之 系倐 統 理<br />

解 為 :ć 純獄 粹牯 邏 輯 關詉 係 之 結 構躬 模 式 。 事 實蹴 上 ,ā 由 動珩 態躊 的 觀義 點 進 行 觀義 察蹸 ,ā 往 往 更俐 能獢 清<br />

楚 的 接 近 本 質賭 。<br />

立 法 於 國 家韑 功 能獢 面 向 下 ,ā 佔 有 突 出 之 地 位 。 立 法 是 一 種牞 在 政 治 與犕 憲赭 法 上 ,ā 發<br />

生 決俩 定 性 作伿 用 的 法 律 制 定 現 象 。 換 言借 之 ,ā 經 由 國 會 代 表 國 民 全 體 ,ā 依 據赼 憲赭 法 確 定<br />

之 立 法 權 力 ,ā 所 為 的 法 規 範 發 布 ,ā 即佘 為 立 法 34 。 而 法 律 之 概 念 ,ā 對蹹 於 立 法 之 國 家韑<br />

功 能獢 關詉 係 而 言借 ,ā 極 其 重 要 。 從 歷趜 史 上 的 觀義 點 而 言借 ,ā 法 律 此 一 概 念 似 可 描 寫 為 :ć 關詉<br />

於 ĵ 規 範 Ķ 制 定 之 歷趜 史 上 發 展韙 過跸 程 的 變 遷贉 史 。 而 所 謂 規 範 概 念 ,ā 雖 然 屬 於 法 學赩 之<br />

基 礎 概 念 ,ā 但伽 是 並 非 表 示 以 ĵ 規 範 Ķ 作伿 為 表 達跲 方 式 之 使 用 ,ā 僅 限 於 法 學赩 猅 域 而 已 ,ā<br />

諸 如 社 會 學赩 、 人 類詑 學赩 、 倫鞌 理 學赩 、 語犾 言借 學赩 等 猅 域 ,āĵ 規 範 Ķ 均佾 具 有 一 定 之 定 位 ,ā 並<br />

且 以 不 同 於 法 學赩 上 之 意 義 ,ā 存 在 於 其 他 學赩 術 的 猅 域 ,ā 但伽 是 在 所 有 的 猅 域 之 中 ,ā 具<br />

有 一 個鞄 共 同 點 :ćĵ 規 範 Ķ 意 義 之 不 明 確 性 ,ā 以 及 永 無 休 止 之 爭 議 性 35 。<br />

就 此 一 發 展韙 所 伴 隨 而 來 的 爭 辯 、 對蹹 立 ,ā 雖 然 可 能獢 只 是 個鞄 別低 ĵ 自 我侷 證訥 立 之 封 閉<br />

體 系倐 Ķ 36 的 集 合 ,ā 但伽 是 如 果 我侷 們靽 運跮 用 溝 通 的 言借 說狄 ( Diskurs ) 37 形侫 式 進 行 思 考 ,ā 或 許<br />

規 範 陳 述 之 正 確 性 就 會 被 揭 示 出 來 。 以 下 將 藉 由 德 國 國 家韑 法 法 學赩 上 ,ā 對蹹 於 法 律 此<br />

32<br />

參 閱 Christian Starck, Funktion der Parlamentarischen Gesetzgebung im demokratischen Verfassungsstaat,<br />

in: Christian Starck, Der demokratische Verfassungsstaat: Gestalt, Grundlagen, Gefährdungen,<br />

1995, S. 17 f.<br />

33<br />

參 閱 黃 光峒 國 ,《 社 會 科叅 學 的 理 路 》, 初 版 ,2001 年 , 頁稰 242。<br />

34<br />

參 閱 Peter Badura, Staatsrecht-systematische Erläuterung des Grundgesetzes für die Bundesrepublik<br />

Deutschland, 2. Aufl., 1996, F Rn. 1.<br />

35<br />

參 閱 Robert Alexy, Theorie der Grundrechte, 1985, S. 40 f.<br />

36<br />

參 閱 林 立岷 ,〈 由岩 Nozick 的 學 說 釐 清 當 代 「 基 於 權 力 的 理 論 」( right-based theories ) 推 論 之 獨 斷<br />

性 --- 兼穗 論 司屫 法 權 與 國 家窚 強 制 力 之 關 聯 及 其 運 作 真 相厴 〉,《 思匠 與 言 》, 第 40 卷 , 第 3 期醸 ,2002 年 9<br />

月尦 , 頁稰 40。<br />

37<br />

所 有 的 法 學 論 證 都 在峹 進 行 一 種 語 言 活卺 動 ( sprachliche Tätigkeit ), 這 種 活卺 動 可屣 稱 為厉 一 種 言 說 , 法<br />

學 言 說 在峹 追 求 規 範 性 問 題 之 正岗 確酎 性 , 因峴 此 也 可屣 稱 為厉 是半 一 種 實 踐 言 說 ( praktischer Diskurs ), 參 閱 顏<br />

厥鄰 安崎 ,〈 法 、 理 性 與 論 證 ---Robert Alexy 的 法 論 證 理 論 〉, 收 於 :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實 踐 理 性 》, 初 版 ,<br />

1998 年 , 頁稰 102。<br />

- 156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一 概 念 的 理 解 :ć 時頗 至 今 日 仍 然 存 在 著 兩 種牞 不 同 的 解 釋 觀義 點 38 ,ā 作伿 為 本 章 討玒 論 之 起玠<br />

點 。<br />

一 、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br />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 die Lehre der Begriffsdichotomie ) 為 德 國 現 今 通 說狄 ,ā 對蹹 於 法 律<br />

概 念 區珮 分 為 兩 種牞 :ć 形侫 式 之 法 律 ,ā 指 的 是 透 過跸 立 法 機趙 關詉 ,ā 以 立 法 之 程 序侤 與犕 法 律 之 形侫<br />

式 ,ā 所 為 指 示 性 要 求俠 之 發 布 ;Ć 而 所 謂 實蹴 質賭 之 法 律 ,ā 係 經 由 國 家韑 之 權 威 ,ā 所 發 布 之<br />

具 有 法 規 範 性 質賭 之 規 章 ( Setzung ) 39 。 在 德 國 立 憲赭 主 義 發 展韙 過跸 程 中 ,ā 概 念 二 分 法 之<br />

輪贁 廓躂 雛覰 型 ,ā 早 在 普 魯赀 士 時頗 期 的 預踣 算牨 案頥 爭 議 背 景 下 ,ā 就 已 經 形侫 成 對蹹 於 法 律 概 念 二 等<br />

分 ( Zweiteilung ) 的 想 法 。 此 一 想 法 ,ā 直 至 今 日 仍 然 影 響 著 對蹹 法 律 概 念 的 認狀 知 ,ā 意<br />

即佘 形侫 式 之 法 律 與犕 實蹴 質賭 之 法 律 的 區珮 分 觀義 點 。<br />

為 了 理 解 此 種牞 區珮 分 的 意 義 ,ā 首靫 先 必 須 對蹹 在 當 時頗 的 時頗 空 背 景 下 ,āĵ 法 律 Ķ 所 處<br />

之 地 位 有 先 前 理 解 :ć 為 了 使 法 律 作伿 為 與犕 君佦 主 政 治 鬥珊 爭 之 武 器赛 ,ā 因 此 將 法 律 之 制 定<br />

權 限 賦 予 各 邦倳 之 議 會 。 由 於 議 會 對蹹 於 法 律 之 制 定 持 續 不 斷 的 參珰 與犕 ,ā 並 注 入 實蹴 質賭 之<br />

內 涵 要 素獂 ,ā 促 使 人 們靽 產 生 一 種牞 理 解 ,ā 即佘 所 謂 之 法 律 必 然 係 具 有 法 規 範 性 質賭 之 規<br />

章 。 此 種牞 對蹹 於 法 律 實蹴 質賭 面 向 之 理 解 ,ā 相 對蹹 於 授 權 君佦 主 所 發 布 之 形侫 式 的 法 律 ,ā 即佘 形侫<br />

成 了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的 背 景 觀義 點 40 。 以 下 將 針玸 對蹹 法 律 區珮 分 理 論 的 古 典 觀義 點 ,ā 以 及 修鞈<br />

正 法 律 區珮 分 理 論 的 觀義 點 ,ā 分 別低 加 以 介 紹 。<br />

( 一 ) 古 典 觀義 點<br />

法 律 之 概 念 是 多 義 性 的 。 目 前 德 國 通 說狄 所 採 取 的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之 觀義 點 ,ā<br />

表 明 了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理 論 與犕 行 政 法 學赩 理 論 的 特顠 徵 41 。 早 在 十 九 世 紀 ,ā 德 國 權 威 的<br />

國 家韑 法 學赩 者 Paul Laband 就 對蹹 法 律 概 念 二 元 論 的 觀義 點 進 行 研 究倏 42 。Laband 認狀 為 ,ā<br />

法 律 概 念 的 雙覯 重 意 義 ( Doppelsinn ) 係 以 法 律 之 內 容韕 以 及 法 律 之 形侫 式 ,ā 作伿 為 思 考 的<br />

起玠 點 。 所 謂 的 法 律 概 念 ,ā 係 指 對蹹 於 所 有 法 律 語犾 句 ( Rechtssatz ) 43 之 內 容韕 ,ā 作伿 實蹴 質賭 的<br />

38<br />

參 閱 Anna Leisner, in: Holger Kremser/ Anna Leisner, Verfassungsrecht III Staatsorganisationsrecht,<br />

1999, § 14 Rn. 2.<br />

39 Ebd., § 14 Rn. 6.<br />

40 Ebd., § 14 Rn. 5.<br />

41<br />

參 閱 Klaus Stern,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 1980, S.560 ff.<br />

42<br />

參 閱 Paul Laband, Das Budgetrecht nach den Bestimmungen der Preußischen Verfassungsurkunde<br />

unter Berücksichtigung der Verfassung des Norddeutschen Bundes, Berlin 1871, zit. nach Fritz<br />

Ossenbühl, in: Hans-Uwe Erichsen( Hrsg. ),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0. Aufl., 1995, § 6 Rn. 4.<br />

43<br />

學 者 Richard Thoma 於 1916 年 發 表 之 文尠 章鄓 , 使 用岦 法 律匛 語 句屳 的 用岦 語 , 學 者 Fritz Ossenbühl 認 為厉<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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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理 解 。 因 此 依 其 看 法 ,ā 法 律 、 法 律 語犾 句 與犕 法 規 範 ,ā 若 以 抽 象 、 普 遍跹 以 及 規 範 人 之<br />

行 為 的 要 求俠 而 觀義 ,ā 應 屬 同 義 之 概 念 。<br />

換 言借 之 ,ā 所 謂 的 形侫 式 之 法 律 概 念 的 思 考 重 心 ,ā 並 不 是 以 規 範 內 容韕 作伿 為 出 發<br />

點 ,ā 而 是 以 法 律 制 定 完侖 成 所 呈佤 現 之 形侫 式 為 出 發 點 44 。 因 此 ,āLaband 認狀 為 法 律 概 念<br />

在 形侫 式 上 與犕 實蹴 質賭 上 之 意 義 ,ā 相 互 間 並 非 處 於 類詑 型 或 方 式 上 之 差韤 異 ,ā 也 無 彼 此 包 含佳<br />

之 關詉 係 ,ā 而 是 兩 個鞄 完侖 全 不 同 的 概 念 45 。<br />

( 二 ) 修鞈 正 理 論 之 觀義 點<br />

針玸 對蹹 Paul Laband 法 律 概 念 二 元 論 的 看 法 ,ā 學赩 者 Albert Haenel 提 出 了 批係 評 ,ā<br />

他 認狀 為 形侫 式 法 律 與犕 實蹴 質賭 法 律 ,ā 其 部 分 的 猅 域 可 能獢 互 相 疊 合 ,ā 好 比 兩 個鞄 互 相 對蹹 比 ,ā<br />

卻 又 互 相 交 集 的 圓 。 在 這 個鞄 觀義 點 之 下 ,ā 如 果 兩 者 重 疊 ,ā 法 律 可 能獢 同 時頗 擁赸 有 形侫 式 與犕<br />

實蹴 質賭 之 特顠 性 ;Ć 反 之 ,ā 無 交 集 之 部 分 ,ā 則 分 別低 屬 於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的 法 律 概 念 ,ā 或 者 純獄 粹牯<br />

實蹴 質賭 的 法 律 概 念 46 。<br />

由 於 形侫 式 之 法 律 和 實蹴 質賭 之 法 律 ,ā 可 能獢 重 疊 但伽 也 可 能獢 並 不 重 疊 ,ā 因 此 可 能獢 產 生<br />

所 謂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 法 律 。 之 所 以 稱牟 為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 法 律 ,ā 主 要 是 因 為 這 些 法 律 並 未 被<br />

置 入 法 規 範 此 一 要 素獂 47 。 如 果 以 此 種牞 觀義 點 ,ā 來 觀義 察蹸 德 國 基 本 法 的 規 定 ,ā 諸 如 預踣 算牨<br />

案頥 之 確 定 ( 德 國 基 本 法 第 一 一 ○ő 條 第 二 項 第 一 句 )、 國 際狽 條 約 之 同 意 ( 德 國 基 本<br />

法 第 五 九 條 第 二 項 第 一 句 )、 締 結 和 約 之 決俩 定 ( 德 國 基 本 法 第 一 一 五 條 之 一 第 三<br />

項 ) 等 ,ā 均佾 屬 於 此 一 意 義 下 的 法 律 概 念 。 至 於 另 一 方 面 ,ā 所 謂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之 法 律 ,ā<br />

究倏 其 意 義 是 指 其 產 生 淵 源 ,ā 並 不 需猀 要 立 法 機趙 關詉 之 參珰 與犕 。 關詉 於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法 律 之 型<br />

態躊 ,ā 例 如 法 規 命 令 ( Rechtsverordnung ) 與犕 自 治 規 章 ( Satzung ) 之 發 布 48 。 由 於 純獄 粹牯<br />

其 實 法 律匛 語 句屳 的 概 念 , 指匸 的 就酧 是半 法 規 範 ( Rechtsnorm ), 參 閱 Fritz Ossenbühl, in: Hans-Uwe<br />

Erichsen( Hrsg. ),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0. Aufl., 1995, § 6 Rn. 4.<br />

44<br />

就酧 法 律匛 之 形 式 意 義 而 言 , 法 律匛 是半 立岷 法 機 關 透 過 完 成 正岗 式 立岷 法 程 序 , 所 為厉 的 一 種 意 思匠 行 為厉 , 也<br />

就酧 是半 說 , 在峹 概 念 描醒 述稖 上 並 未 顧 及 內 容窞 的 觀毢 點 ,ebd., § 6 Rn. 4.<br />

45<br />

參 閱 Paul Laband, Das Staatsrecht des Deutschen Reiches, Bd. II, 5. Aufl., 1911, S.63, zit. nach<br />

Fritz Ossenbühl, in: Hans-Uwe Erichsen( Hrsg. ),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0. Aufl., 1995, § 6<br />

Rn. 4.; 中 文尠 文尠 獻 參 閱 陳鄉 新 民岙 , 法 定 預 算 的 法 律匛 性 質 --- 釋 字 第 五 二 ○ 解 釋 的 檢 討 , 收 於 : 劉邟 孔 中 、<br />

陳鄉 新 民岙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三 輯 , 下 冊屏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280。<br />

46<br />

參 閱 Albert Haenel, Studien zum Deutschen Staatsrechte, Bd. II, 1888, S. 110, zit. nach Fritz<br />

Ossenbühl, in: Hans-Uwe Erichsen( Hrsg. ),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0. Aufl., 1995, § 6 Rn. 4.<br />

47<br />

此 一 觀毢 點 , 應 以层 當 時 的 歷 史屰 背秥 景醱 來 理 解 , 在峹 普醭 魯 士 憲 法 公 岄 之 前 , 所 崊 在峹 之 成 文尠 法 規 與 習 慣<br />

法 共峗 同峧 構 成 一 般 認 知 的 法 源 , 但 憲 法 公 岄 後匝 實 質 上 係 由岩 議 會 取 得 制 定 法 律匛 之 權 限稧 , 可屣 是半 Paul<br />

Laband 認 為厉 其 所 制 定 之 法 律匛 卻勍 不 一 定 具 有 事 實 上 的 規 範 力 , 例 如崇 預 算 法 就酧 不 具 有 規 範 人 民岙 與 政十<br />

府 之 權 限稧 , 參 閱 陳鄉 新 民岙 , 法 定 預 算 的 法 律匛 性 質 --- 釋 字 第 五 二 ○ 解 釋 的 檢 討 , 收 於 : 劉邟 孔 中 、 陳鄉 新<br />

民岙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三 輯 , 下 冊屏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279 以层 下 。<br />

48<br />

參 閱 Anna Leisner, in: Holger Kremser/ Anna Leisner, Verfassungsrecht III Staatsorganisations-<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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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形侫 式 與犕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的 法 律 概 念 ,ā 並 未 產 生 交 集 ,ā 因 此 兩 者 所 處 之 狀 態躊 ,ā 猶 如 兩 個鞄 本<br />

身倧 各 自 被 切 割 的 圓 49 。<br />

對蹹 此 ,ā 學赩 者 Anna Leisner 則 另 外 從 法 律 概 念 之 效頒 力 面 向 來 觀義 察蹸 ,ā 並 推 測 當 時頗<br />

ĵ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 法 律 Ķ 此 一 概 念 ,ā 其 實蹴 蘊 含佳 著 某 種牞 暗 示 :ć 人 民 無 法 從 君佦 主 所 頒踧 布 的<br />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 法 律 中 ,ā 推 導赫 出 權 佐 的 內 涵 ;Ć 並 且 相 對蹹 地 ,ā 也 無 法 直 接 的 從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br />

之 法 律 ,ā 進 而 使 人 民 承 擔趃 義 務珧 50 。Leisner 企 圖蹙 擺 脫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在 方 法 論 上 之 缺獌<br />

點 ,ā 從 法 律 效頒 力 面 向 之 觀義 點 ,ā 以 人 民 之 立 場 作伿 為 思 考 起玠 點 ,ā 應 認狀 為 是 對蹹 當 時頗 歷趜 史<br />

情 境蹜 下 的 法 律 區珮 分 理 論 ,ā 所 給 予 的 一 種牞 補 充 性 詮 釋 。<br />

二 、 法 律 概 念 同 一 性 理 論<br />

( 一 ) 法 律 概 念 同 一 性 理 論 的 基 本 觀義 點<br />

德 國 部 分 文 獻詿 ,ā 反 對蹹 關詉 於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的 觀義 點 ,ā 而 採 概 念 同 一 性 理 論 ( die<br />

Lehre von der Begriffseinheit )。 概 念 同 一 性 理 論 者 認狀 為 ,ā 由 於 法 律 被 定 義 為 :ć 立<br />

法 機趙 關詉 以 立 法 之 程 序侤 和 法 律 之 形侫 式 所 為 的 一 切 指 示 性 要 求俠 ,ā 因 此 在 德 國 基 本 法 之<br />

控 制 下 ,ā 國 會 於 立 法 過跸 程 中 決俩 定 性 的 參珰 與犕 ( maßgebliche Beteiligung ) 具 有 絕 對蹹 前<br />

提 性 。 況 且 在 民 主 法 治 國 家韑 中 ,ā 也 應 該 禁 止 法 律 構躬 造 的 變 化 不 定 。<br />

概 念 同 一 性 理 論 者 批係 評 ,ā 倘鞆 若 採 取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的 觀義 點 ,ā 勢 必 將 在 法 律 概 念<br />

之 普 遍跹 性 中 ,ā 顯 現 出 不 同 的 突 變 種牞 類詑 ,ā 例 如 所 謂 的 措 施 法 ( Maßnahmegesetze ) 與犕<br />

計 畫 法 ( Plangesetze )。 因 此 ,ā 所 謂 的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 法 律 與犕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之 法 律 ,ā 應 該 否佞<br />

認狀 其 屬 於 法 律 概 念 之 範 疇觸 51 。 換 句 話 說狄 ,ā 概 念 同 一 性 理 論 認狀 為 ,ā 所 謂 的 法 律 應 該<br />

是 兼鞎 具 形侫 式 與犕 實蹴 質賭 ,ā 而 共 同 構躬 成 法 律 概 念 的 特顠 徵 要 素獂 。<br />

( 二 ) 對蹹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的 批係 評<br />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的 看 法 ,ā 係 透 過跸 區珮 分 的 方 式 ,ā 來 決俩 定 立 法 的 本 質賭 。 也 就 是<br />

說狄 ,ā 從 形侫 式 意 義 而 觀義 ,ā 立 法 是 透 過跸 立 法 機趙 關詉 ,ā 以 立 法 之 程 序侤 與犕 法 律 之 形侫 式 ,ā 對蹹 外<br />

recht, 1999, § 14 Rn. 7.<br />

49<br />

參 閱 Albert Haenel, Das Gesetz im formellen und materiellen Sinn, 2. Band, 1888, S.99ff., zit. nach<br />

ebd., § 14 Rn. 7.<br />

50<br />

參 閱 Anna Leisner, in: Holger Kremser/ Anna Leisner, Verfassungsrecht III Staatsorganisationsrecht,<br />

1999, § 14 Rn. 9.<br />

51 Ebd., § 14 Rn. 8.<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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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公 布 之 指 示 ;Ć 相 反 地 倘鞆 若 從 實蹴 質賭 意 義 上 而 觀義 ,ā 立 法 則 是 基 於 國 家韑 之 權 威 ,ā 所 發 布<br />

之 具 有 法 規 範 性 質賭 之 規 章 。 除珂 了 Paul Laband 的 古 典 看 法 之 外 ,ā 立 法 之 形侫 式 面 向<br />

與犕 實蹴 質賭 面 向 ,ā 可 能獢 相 重 疊 或 否佞 ,ā 理 由 是 因 為 許 多 立 法 行 為 並 未 置 入 ĵ 法 規 範 Ķ 此<br />

一 要 素獂 ,ā 只 是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 法 律 ;Ć 反 之 ,ā 某 些 實蹴 質賭 之 立 法 ,ā 並 非 立 法 機趙 關詉 之 職 責 ,ā<br />

例 如 法 規 命 令 或 自 治 規 章 之 發 布 ,ā 因 此 只 是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之 法 律 。<br />

例 如 ,ā 概 念 區珮 分 論 者 認狀 為 ,ā 對蹹 於 人 民 而 言借 ,ā 預踣 算牨 案頥 ( Haushaltsplan ) 並 未 創 設<br />

負 有 義 務珧 之 法 律 上 秩猶 序侤 ,ā 所 以 只 是 一 種牞 偽珏 裝 的 法 律 ,ā 因 此 應 該 歸 屬 為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br />

法 律 ;Ć 但伽 是 另 一 方 面 ,ā 倘鞆 若 就 法 規 命 令 而 言借 ,ā 則 可 能獢 考 量 到 當 面 對蹹 國 家韑 重 要 事 項<br />

之 決俩 定 時頗 ,ā 並 無 法 否佞 認狀 法 規 命 令 具 有 實蹴 質賭 上 的 重 要 性 ,ā 因 此 認狀 為 法 規 命 令 屬 於 純獄<br />

粹牯 實蹴 質賭 之 法 律 52 。<br />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者 認狀 為 法 規 命 令 與犕 規 章 ,ā 由 於 具 有 國 家韑 重 要 事 項 之 本 質賭 ,ā 因 此<br />

並 不 否佞 認狀 其 具 法 規 範 性 格頴 。 對蹹 此 ,ā 概 念 同 一 性 理 論 者 提 出 了 批係 評 ,ā 認狀 為 此 種牞 承 認狀<br />

毫 無 實蹴 益 ,ā 因 為 事 實蹴 上 法 規 命 令 並 未 經 由 國 會 通 過跸 。 此 外 關詉 於 所 謂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 法<br />

律 而 言借 ,ā 如 果 實蹴 際狽 觀義 察蹸 其 內 容韕 ,ā 例 如 預踣 算牨 案頥 ,ā 似 乎 並 無 法 否佞 認狀 其 屬 於 國 家韑 重 要 事<br />

項 ?Ĉ 但伽 是 ,ā 概 念 區珮 分 論 者 卻 又 斷 言借 其 只 是 偽珏 裝 之 法 律 ,ā 而 且 理 由 是 因 為 其 並 不 具<br />

法 規 範 之 性 質賭 ?Ĉ 換 言借 之 ,ā 概 念 同 一 性 論 者 認狀 為 ,ā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的 看 法 ,ā 其 理 論 上<br />

最 大 的 矛 盾 在 於 :ć 根頨 本 沒俯 有 對蹹 ĵ 法 規 範 Ķ 此 一 概 念 ,ā 進 行 附 理 由 之 論 證訥 與犕 說狄 明 53 。<br />

參珰 、 法 律 概 念 觀義 點 之 重 新 詮 釋<br />

一 、 歷趜 史 觀義 點 之 詮 釋<br />

( 一 ) 政 治 國 家韑 法 之 目 的 背 景<br />

如 果 以 歷趜 史 的 觀義 點 而 言借 ,ā 形侫 式 與犕 實蹴 質賭 法 律 概 念 之 間 的 對蹹 立 ,ā 從 Paul Laband<br />

所 處 的 時頗 代 開 始 ,ā 逐 漸軌 地 發 展韙 成 為 一 種牞 具 體 性 之 政 治 國 家韑 法 功 能獢 54 。 也 就 是 說狄 ,ā<br />

觀義 察蹸 德 國 當 時頗 國 家韑 與犕 社 會 之 間 的 敵 對蹹 關詉 係 、 德 國 君佦 主 立 憲赭 政 體 與犕 國 會 之 間 的 對蹹 抗侹<br />

關詉 係 ,ā 我侷 們靽 不 難詋 發 現 這 與犕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的 理 論 背 景 ,ā 是 相 一 致 的 。<br />

但伽 是 在 現 今 民 主 自 由 之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下 ,ā 社 會 已 然 征 服 了 國 家韑 ,ā 並 且 進 一 步俞 依 據赼<br />

52 Ebd., § 14 Rn. 8.<br />

53 Ebd., § 14 Rn. 8.<br />

54<br />

參 閱 Ernst-Wolfgang Böckenförde, Gesetz und gesetzgebende Gewalt, 2. Aufl., 1981, S.226 ff.<br />

- 160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法 律 概 念 之 內 容韕 與犕 範 圍 作伿 為 標 準 55 ,ā 來 標 明 國 家韑 權 力 之 界 限 。 誠 如 學赩 者 Max Weber<br />

所 言借 ,ā 當 代 國 家韑 之 特顠 徵 主 要 表 現 於 :ć 國 家韑 行 為 及 其 對蹹 外 指 涉顎 關詉 係 ,ā 必 須 透 過跸 可 預踣<br />

見倝 的 、 可 確 定 的 、 持 續 規 律 運跮 用 的 實蹴 證訥 法 ,ā 來 獲 致 國 家韑 存 在 之 合 理 性<br />

( Rationalität ) 56 。 因 此 ,ā Laband 當 初 基 於 對蹹 ĵ 法 規 範 Ķ 之 顢狹 義 認狀 識訤 ,ā 所 建 構躬 之<br />

二 元 論 ,ā 應 該 被 理 解 為 屬 於 過跸 去 特顠 殊頻 時頗 代 背 景 之 歷趜 史 觀義 點 。 換 言借 之 ,ā 概 念 區珮 分 理<br />

論 之 原鞝 始 思 考 ,ā 夾侅 雜覮 著 濃趡 厚 的 政 治 目 的 功 能獢 傾 向 ,ā 僅 僅 係 站猺 在 爲 行 政 權 力 辯 護 的<br />

角倞 度 ,ā 所 作伿 的 思 考 。<br />

( 二 ) 對蹹 於 ĵ 法 Ķ 認狀 識訤 之 時頗 代 差韤 異<br />

Paul Laband 所 謂 的 ĵ 法 Ķ,ā 只 限 於 有 規 範 力 ,ā 能獢 拘 束俑 國 家韑 與犕 人 民 的 法 規 範 ,ā<br />

也 就 是 所 謂 的 實蹴 質賭 意 義 之 法 律 。 此 種牞 觀義 點 與犕 現 今 一 般獭 法 學赩 概 念 ,ā 藉 著 重 視 法 規 範<br />

之 產 生 機趙 關詉 與犕 程 序侤 ,ā 作伿 為 區珮 分 法 律 與犕 其 他 ĵ 法 Ķ 之 二 分 法 思 想 ,ā 完侖 全 不 同 。 換 言借<br />

之 ,ā 以 今 日 對蹹 於 法 的 理 解 ,ā 應 該 認狀 為 :ć 凡 列 入 ĵ 法 律 Ķ 者 ,ā 就 推 定 具 有 規 範 力 。<br />

因 此 ,ā 形侫 式 意 義 之 法 律 當 然 也 具 有 規 範 力 57 。 關詉 於 Laband 將 之 作伿 為 純獄 粹牯 形侫<br />

式 法 律 範 例 的 ĵ 預踣 算牨 案頥 Ķ 58 ,ā 現 今 德 國 憲赭 法 實蹴 務珧 對蹹 此 問 題覹 已 經 有 了 另 一 種牞 看 法 。<br />

也 就 是 說狄 國 會 作伿 為 民 主 正 當 性 之 代 表 ,ā 基 於 憲赭 法 賦 予 之 立 法 形侫 成 自 由 ,ā 除珂 非 其 ĵ 顯<br />

然 可 予 反 駁猌 或 明 顯 錯 誤狃 Ķ(eindeutig widerlegbar oder offensichtlich fehlsam),ā 否佞 則<br />

在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之 釋 憲赭 實蹴 務珧 上 ,ā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對蹹 立 法 者 的 形侫 成 自 由 空 間 ,ā 應<br />

予 以 尊 重 59 。<br />

因 此 ,ā 在 現 今 憲赭 法 規 範 性 格頴 之 結 構躬 變 遷贉 背 景 下 ,ā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所 預踣 想 之 作伿 用<br />

已 然 喪 失 。 法 律 概 念 在 實蹴 然 概 念 世 界 ( Begriffswelt ) 中 ,ā 應 該 朝 向 相 互 理 解 、 趨<br />

於 一 致 的 功 能獢 目 標 前 進 60 。 無 疑牉 地 ,ā 當 法 律 此 一 概 念 ,ā 出 現 於 憲赭 法 或 法 律 規 定 中<br />

55 Ebd., S.131.<br />

56<br />

參 閱 Max Weber, 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 4. Aufl., 1956, Bd. 2, S. 503 ff., zit. nach Peter<br />

Badura, Staatsrecht-systematische Erläuterung des Grundgesetzes für die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br />

2. Aufl., 1996, F Rn. 1.<br />

57<br />

參 閱 陳鄉 新 民岙 ,〈 法 定 預 算 之 法 律匛 性 質 --- 釋 字 五 二 ○ 號 解 釋 的 檢 討 〉, 收 於 : 劉邟 孔 中 、 陳鄉 新 民岙 主尾<br />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三 輯 , 下 冊屏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274。<br />

58<br />

至 於 我 國 之 預 算 案 性 質 , 與 德郔 國 不 同峧 , 德郔 國 之 預 算 案 經 國 會 通 過 後匝 , 即 為厉 形 式 之 法 律匛 , 我 國<br />

預 算 法 第 二 條 規 定 :「… 預 算 之 未 經 立岷 法 程 序 者 , 稱 預 算 案 ; 其 經 立岷 法 程 序 而 公 岄 者 , 稱 法 定 預<br />

算 …。」 其 中 所 謂 「 法 定 預 算 」, 須 經 立岷 法 程 序 且尼 公 岄 , 可屣 視 為厉 立岷 法 者 對 憲 法 第 六 三 條 「 議 決 預<br />

算 案 」 之 具 體殱 化 , 但 是半 法 定 預 算 就酧 形 式 意 義 而 言 , 仍 非 典 型勨 意 義 的 法 律匛 , 因峴 此 有 關 預 算 之 法 性 質 ,<br />

在峹 我 國 是半 一 個積 有 待匙 解 釋 的 概 念 , 參 閱 高 全峖 國 ,《 預 算 民岙 主尾 統 制 之 研厼 究 --- 以层 立岷 法 院 預 算 審郃 議 之 界厢 限稧<br />

與 效 力 為厉 核 心尚 》, 台屲 大 法 律匛 學 研厼 究 所 碩 士 論 文尠 ,2002 年 , 頁稰 203 以层 下 。<br />

59<br />

參 閱 李 建匔 良 ,〈 論 立岷 法 裁 量 之 憲 法 基 礎 理 論 〉,《 憲 政十 時 代 》, 第 26 卷 , 第 2 期醸 ,2000 年 10 月尦 ,<br />

頁稰 83。<br />

60<br />

參 閱 Fritz Ossenbühl, in: Hans-Uwe Erichsen( Hrsg. ),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0. Aufl.,<br />

- 16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的 時頗 候鞅 ,ā 我侷 們靽 仍 然 需猀 要 去 探 究倏 其 是 否佞 僅 僅 為 形侫 式 之 意 義 ?Ĉ 或 者 亦 具 有 實蹴 質賭 意 義 ?Ĉ<br />

不 過跸 ,ā 這 本 屬 一 種牞 理 解 的 必 然 過跸 程 。Laband 的 二 元 論 思 考 ,ā 將 兩 者 認狀 為 係 完侖 全<br />

不 同 之 概 念 ,ā 其 實蹴 並 無 解 釋 上 之 實蹴 益 61 。 不 過跸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觀義 點 ,ā 有 時頗 也 會 被 立<br />

法 者 加 以 佐 用 ,ā 例 如 德 國 基 本 法 第 一 ○ő 四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ćĵ 人 之 自 由 的 限 制 ,ā 僅<br />

能獢 透 過跸 形侫 式 之 法 律 為 基 礎 ….。Ķ,ā 其 運跮 用 雙覯 重 法 律 概 念 之 觀義 點 ,ā 使 得 形侫 式 之 法 律 ,ā<br />

成 為 限 制 人 身倧 活 動珩 自 由 的 形侫 式 前 提 要 件 62 ,ā 於 認狀 識訤 上 屬 於 一 種牞 特顠 殊頻 形侫 式 之 法 律 保<br />

留猈 63 ,ā 其 目 的 在 於 標 示 人 身倧 活 動珩 自 由 之 保 障狼 意 旨 ,ā 使 之 有 一 個鞄 明 確 、 可 預踣 見倝 的 標<br />

準 。<br />

此 外 ,ā 法 律 概 念 在 現 代 法 學赩 討玒 論 的 意 義 ,ā 已 轉視 向 效頒 力 與犕 功 能獢 面 向 ,ā 其 功 能獢 目<br />

的 係 為 了 解 決俩 國 家韑 權 力 間 權 限 爭 議 之 憲赭 法 界 限 。Laband 基 於 為 行 政 權 辯 護 之 目<br />

的 ,ā 而 將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 法 律 認狀 為 不 是 法 規 範 的 想 法 ,ā 係 一 種牞 偽珏 裝 之 功 能獢 目 的 思 考 ,ā<br />

對蹹 於 論 證訥 之 正 確 性 而 言借 並 無 助佔 益 。<br />

二 、 實蹴 證訥 規 範 之 詮 釋 ── 以 德 國 基 本 法 第 二 ○ő 條 第 三 項 為 例<br />

( 一 ) 法 與犕 正 義 理 念<br />

德 國 基 本 法 第 二 ○ő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ćĵ 立 法 受 合 憲赭 秩猶 序侤 之 拘 束俑 ,ā 執 行 權 與犕 司 法<br />

受 法 律 與犕 法 之 拘 束俑 。Ķ 基 本 法 使 用 了 一 個鞄 簡 明 的 用 語犾 - 法 ( Recht ),ā 但伽 是 關詉 於 其<br />

內 涵 為 何 ?Ĉ 卻 極 具 爭 議 性 。 有 謂 ,ā 所 謂 的 法 與犕 法 律 ,ā 應 該 理 解 為 憲赭 法 與犕 形侫 式 之 法<br />

律 64 ;Ć 亦 有 認狀 為 ,āĵ 法 Ķ 所 指 涉顎 者 應 係 表 達跲 ĵ 正 義 的 理 念 Ķ。 這 兩 種牞 觀義 點 均佾 係 將 ĵ 法 Ķ<br />

與犕 法 律 作伿 分 離覭 式 的 思 考 ,ā 但伽 是 無 論 係 憲赭 法 或 是 正 義 理 念 ,ā 於 基 本 法 中 均佾 巧 妙例 地 與犕<br />

法 律 之 間 ,ā 顯 現 出 相 互 協 調 的 現 象 。 並 且 兩 者 相 對蹹 於 法 律 而 言借 ,ā 亦 均佾 具 有 一 定 程<br />

1995, § 6 Rn. 6.<br />

61 Ebd., § 6 Rn. 6.<br />

62<br />

關 於 人 身 活卺 動 自 由岩 之 限稧 制 , 基 本岓 法 第 一 ○ 四屶 條 第 一 項 雖 然 以层 形 式 的 法 律匛 作 為厉 先峕 決 要稊 件峋 , 但 是半<br />

聯 邦 憲 法 法 院 認 為厉 , 該 形 式 之 法 律匛 仍 然 必岊 須 以层 充屌 分 的 明 確酎 性 , 作 為厉 限稧 制 人 身 自 由岩 之 實 質 前 提醚 , 雖<br />

然 基 本岓 法 第 一 ○ 四屶 條 第 一 項 以层 形 式 之 法 律匛 為厉 名峮 ( die Nennung des förmlichen Gesetzes ), 在峹 基 本岓 法<br />

之 規 定 中 係 罕 見 的 , 但 是半 仍 然 具 有 意 義 , 以层 現 今 之 眼 光峒 , 只屯 要稊 立岷 法 者 自 行 規 定 基 礎 要稊 件峋 , 即 使 透<br />

過 法 規 命 令 對 侵 害窙 之 條 件峋 加展 以层 進 一 步 詳 細 規 定 , 仍 然 係 容窞 許 的 , 此 外屸 形 式 法 律匛 之 崊 在峹 , 亦岿 可屣 作 為厉<br />

行 政十 處 分 之 依 據 , 可屣 見 雙 重稥 法 律匛 概 念 之 觀毢 點 依 然 具 有 一 定 之 標鄋 示岴 作 用岦 , 參 閱 Hans D. Jarass, in:<br />

Hans D. Jarass/ Bodo Pieroth, Grundgesetz fü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 Kommentar ), 3. Aufl.,<br />

1995, Art. 104 Rn. 3.<br />

63<br />

參 閱 Christoph Degenhart,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br />

104 Rn. 1.<br />

64<br />

參 閱 Hans D. Jarass, in: Hans D. Jarass/ Bodo Pieroth, Grundgesetz fü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br />

( Kommentar ), 3. Aufl., 1995, Art. 20 Rn. 26.<br />

- 162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度 的 拘 束俑 力 65 。<br />

不 過跸 ,ā 倘鞆 若 將 法 律 之 合 憲赭 性 的 範 圍 ,ā 擴 大 至 所 有 與犕 正 義 相 符 之 ĵ 法 Ķ,ā 並 且<br />

置 於 基 本 法 之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範 疇觸 之 中 ,ā 理 論 上 而 言借 雖 然 並 非 絕 對蹹 不 可 能獢 ,ā 但伽 是 仍 然 是<br />

一 種牞 困佷 難詋 的 想 像踽 。 但伽 是 值靹 得 一 提 的 是 ,ā 如 果 認狀 為 正 義 理 念 係 被 包 含佳 於 ĵ 法 Ķ 的 內<br />

容韕 之 中 ,ā 這 對蹹 行 政 官 署 與犕 法 院玽 適贅 用 法 律 而 言借 ,ā 則 別低 具 意 義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儘赊 管牤 行 政<br />

官 署 與犕 法 院玽 仍 受 成 文 法 規 範 之 拘 束俑 ,ā 但伽 與犕 此 同 時頗 也 始 終 受 到 正 義 理 念 的 影 響 66 。<br />

( 二 ) 正 義 理 念 之 拘 束俑 力<br />

舉 例 而 言借 ,ā 當 德 國 統 一 後 ,ā 統 一 條 約 ( Einigungsvertrag ) 第 十 七 條 至 第 十 九 條<br />

規 定 ,ā 關詉 於 前 東 德 法 院玽 違跴 反 法 治 國 原鞝 則 所 作伿 之 決俩 定 ,ā 而 造 成 的 犧 牲 者 ,ā 應 盡牏 力 恢<br />

復 其 名 譽 與犕 權 佐 。 就 此 ,ā 產 生 了 一 個鞄 可 能獢 性 ,ā 即佘 前 東 德 之 行 政 官 署 與犕 法 院玽 之 決俩 定 ,ā<br />

凡 與犕 法 治 國 基 本 原鞝 則 不 一 致 者 ,ā 將 被 撤躖 銷贔 。<br />

這 些 規 定 係 以 法 治 國 原鞝 則 作伿 為 實蹴 質賭 觀義 點 ,ā 特顠 別低 在 ĵ 恢 復 名 譽 、 權 佐 Ķ 上 ,ā 受<br />

到 實蹴 質賭 正 義 理 念 之 拘 束俑 。 從 這 個鞄 例 子 中 ,ā 我侷 們靽 似 乎 可 以 這 樣 來 理 解 ,ā 或 許 正 義 並<br />

無 法 以 完侖 整超 的 、 唯 實蹴 論 的 形侫 式 存 在 ,ā 但伽 是 當 面 對蹹 德 國 分 裂 四 ○ő 年 來 ,ā 針玸 對蹹 前 東 德<br />

政 權 在 立 法 與犕 法 律 適贅 用 上 ,ā 侵 犯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此 一 事 實蹴 ,ā 運跮 用 法 治 國 原鞝 則 作伿 為 論<br />

證訥 之 基 礎 ,ā 應 該 是 一 種牞 正 確 的 思 考 。 由 於 法 治 國 原鞝 則 與犕 正 義 理 念 之 間 ,ā 具 有 不 可<br />

分 割 之 結 合 關詉 係 67 ,ā 因 此 基 本 法 規 定 ĵ 法 律 Ķ 與犕 ĵ 法 Ķ,ā 就 解 決俩 此 一 爭 議 上 而 言借 ,ā<br />

別低 具 適贅 用 上 的 實蹴 益 ,ā 同 時頗 也 顯 現 出 正 義 理 念 對蹹 於 實蹴 定 法 律 的 影 響 與犕 拘 束俑 力 。<br />

( 三 )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觀義 點 之 影 響<br />

倘鞆 若 顧 及 到 基 本 法 第 二 ○ő 條 第 三 項 ĵ 受 法 之 拘 束俑 Ķ 此 一 用 語犾 ,ā 除珂 了 成 文 法 律<br />

之 外 ,ā 所 謂 之 習 躍 法 ( Gewohnheitsrecht ),ā 似 乎 亦 有 獲 得 承 認狀 的 可 能獢 性 68 。 不 過跸 ,ā<br />

學赩 者 Peter Badura 認狀 為 ,āĵ 法 Ķ 係 專 指 實蹴 證訥 法 而 言借 ,ā 至 於 習 躍 法 ,ā 主 要 係 源 自 於<br />

長 期 持 續 性 ,ā 以 習 躍 為 基 礎 之 法 確 信 ( Rechtsüberzeugung ),ā 因 此 習 躍 法 扮俇 演躽 著 一<br />

種牞 完侖 全 從 屬 性 的 角倞 色 69 。 此 外 ,ā 法 秩猶 序侤 中 各 種牞 基 本 原鞝 則 亦 與犕 ĵ 法 Ķ 有 關詉 ,ā 也 可 認狀<br />

65<br />

然 而 從 憲 法 規 定 中 , 直 接 導 出屒 正岗 義 之 理 念 , 毋尫 寧 係 特 別 例 外屸 之 情 形 , 例 如崇 兩 德郔 統 一 之 前 , 德郔<br />

意 志 民岙 主尾 共峗 和 國 ( DDR ), 對 於 東 西 德郔 邊 界厢 管 理 ( Grenzregime ) 所 作 之 對 人 身 自 由岩 侵 害窙 之 處 置 , 學<br />

者 有 認 為厉 可屣 運 用岦 違 反 正岗 義 之 理 念 來 加展 以层 理 解 , 參 閱 Michael Sachs, in: Michael Sachs( Hrsg. ),<br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20 Rn. 103.<br />

66 Ebd., Art. 20 Rn. 104.<br />

67 Ebd., Art. 20 Rn. 105.<br />

68 Ebd., Art. 20 Rn. 106.<br />

69<br />

參 閱 Peter Badura, Staatsrecht-systematische Erläuterung des Grundgesetzes für die Bundes-<br />

- 163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為 係 屬 ĵ 法 Ķ 之 內 涵 ,ā 並 且 這 些 原鞝 則 將 成 為 法 官 從 事 法 續 造 ( Rechtsfortbildung )<br />

時頗 ,ā 有 效頒 之 參珰 考 依 據赼 。 尤 其 關詉 於 行 政 法 之 一 般獭 法 律 原鞝 則 部 分 ,ā 透 過跸 行 政 程 序侤 法 之<br />

規 定 ,ā 可 以 彌 補 行 政 程 序侤 法 之 適贅 用 猅 域 ,ā 並 且 具 有 實蹴 質賭 性 填 補 成 文 法 律 不 完侖 整超 性<br />

之 功 能獢 。<br />

基 本 法 第 二 ○ő 條 第 三 項 之 ĵ 法 律 Ķ,ā 是 指 包 括 聯 邦倳 法 與犕 邦倳 法 之 所 有 成 文 法 規<br />

範 ,ā 由 此 可 見倝 所 有 之 形侫 式 法 律 、 憲赭 法 規 定 、 法 規 命 令 、 自 治 規 章 以 及 可 直 接 適贅 用<br />

之 歐 盟 法 ( EG-Recht ) 均佾 包 括 在 內 。 但伽 是 學赩 者 Michael Sachs 認狀 為 解 釋 上 並 不 包 括<br />

所 謂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 法 律 70 。 此 外 ,ā 行 政 規 則 並 不 符 合 前 述 意 義 下 之 ĵ 法 律 Ķ,ā 因 為<br />

其 僅 僅 於 行 政 內 部 猅 域 ,ā 開 展韙 其 獨趸 立 之 拘 束俑 力 。 至 於 所 謂 之 ĵ 法 官 法 Ķ,ā 亦 不 具<br />

法 規 範 之 規 範 性 法 基 礎 性 質賭 ,ā 因 為 對蹹 於 法 規 規 範 不 足倦 ( Regelungsdefizit ) 之 司 法 補<br />

充 ,ā 仍 然 係 一 種牞 法 官 之 解 釋 或 法 續 造 之 結 果 ,ā 並 未 改俌 變 依 法 審 判住 之 本 質賭 71 。<br />

法 律 與犕 法 ,ā 兩 者 之 關詉 係 在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上 之 定 位 該 如 何 加 以 詮 釋 ?Ĉ 或 許 我侷 們靽 可<br />

以 理 解 為 ,ā 係 同 一 個鞄 憲赭 法 法 條 文 所 規 定 的 兩 個鞄 要 素獂 72 ,ā 並 且 肯 認狀 制 憲赭 者 作伿 此 種牞 雙覯<br />

重 分 類詑 ,ā 仍 然 受 到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觀義 點 之 影 響<br />

73 ,ā 只 不 過跸 對蹹 於 ĵ 法 規 範 Ķ 74 之 理 解 ,ā<br />

與犕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之 古 典 看 法 ,ā 已 有 相 當 之 差韤 異 性 。<br />

republik Deutschland, 2. Aufl., 1996, F Rn. 1.<br />

70<br />

參 閱 Michael Sachs,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20<br />

Rn. 107.<br />

71 Ebd., Art. 20 Rn. 107.<br />

72 Eberhard Schmidt-Aßmann 認 為厉 關 於 基 本岓 法 第 二 ○ 條 第 三 項 「 法 」 的 理 解 , 雖 然 並 不 同峧 於 對 構<br />

成 要稊 件峋 精 確酎 、 清 晰醮 之 「 法 律匛 」 的 理 解 , 但 是半 基 本岓 上 可屣 認 為厉 「 法 」 是半 一 種 拘 束 標鄋 準 ( Bindungsmaßstäbe<br />

), 更 確酎 切 地峸 說 , 是半 一 種 不 明 確酎 之 要稊 求 ( diffuser Steuerungsanspruch ), 參 閱 Eberhard<br />

Schmidt-Aßmann, in: Joachim Burmeister( Hrsg. ), Verfassungsstaatlichkeit, FS für Klaus Stern zum<br />

65. Geburtstag, 1997, S. 745( 747 f. ).<br />

73<br />

另屮 一 個積 歷 史屰 性 之 影郓 響 因峴 素 , 或 許 與 德郔 國 戰 後匝 所 興 起 之 自 然 法 復 興 運 動 , 對 納 粹 統 治 經 驗殯 之 反<br />

省厲 有 關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道 德郔 --- 由岩 一 個積 法 哲穯 學 的 核 心尚 問 題 檢 討 德郔 國 戰 後匝 法 思匠 想 的 發 展窢 〉, 收 於 :<br />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實 踐 理 性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38 以层 下 。<br />

74<br />

以层 稅 法 為厉 例 , 學 者 Joachim Lang 認 為厉 , 關 於 公 課 法 第 四屶 條 之 法 律匛 係 指匸 「 所 有 的 法 規 範 ( jede<br />

Rechtsnorm )」, 而 法 規 範 是半 指匸 規 定 ( Regeln )、 規 則 ( Vorschriften ) 或 者 標鄋 準 ( Maßstäbe ), 其 可屣 能 具<br />

有 法 的 拘 束 力 或 者 不 具 法 的 拘 束 力 , 法 規 範 是半 抽 象 的 和 一 般 的 命 令 ( Anordnungen ), 並 且尼 法 規 範<br />

是半 在峹 一 個積 明 確酎 的 局 部 範 圍酌 中 , 對 於 一 個積 明 確酎 的 時 期醸 、 一 個積 具 有 拘 束 力 的 利 害窙 關 係 而 且尼 將 被 來 自 國<br />

家窚 的 權 威勾 所 保 證 , 參 閱 Joachim Lang, in: Klaus Tipke / Joachim Lang, Steuerrecht, 16. Aufl., 1998, §<br />

5 Rn. 1. 可屣 見 雖 然 在峹 概 念 上 仍 隱 含 有 區 分 概 念 之 思匠 想 , 但 是半 對 於 法 規 範 之 理 解 , 並 不 侷 限稧 於 是半 否<br />

對 於 人 民岙 具 有 實 質 拘 束 力 之 思匠 考 。<br />

- 164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三 、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之 詮 釋<br />

( 一 ) 對蹹 於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重 新 詮 釋<br />

1. 類詑 型 觀義 點 :ć 平 等 原鞝 則 之 實蹴 踐賳<br />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ā 將 法 律 概 念 割 裂 ,ā 形侫 成 對蹹 概 念 本 身倧 功 能獢 之 超 載跩 。 因 為 概 念 是<br />

一 種牞 分 離覭 式 的 思 維犁 ,ā 無 法 形侫 成 有 聯 繫訇 、 有 意 識訤 的 意 義 關詉 連 。Albert Haenel 的 看 法 ,ā<br />

將 使 法 律 概 念 呈佤 現 多 義 性 ,ā 不 符 合 以 概 念 作伿 為 思 考 之 工 具 性 ;Ć 而 Paul Laband 以<br />

兩 個鞄 相 異 之 概 念 來 加 以 理 解 ,ā 更俐 是 一 種牞 對蹹 概 念 單 一 性 本 質賭 的 迂倫 迴玫 做珔 法 。 對蹹 此 ,ā 學赩<br />

者 Konrad Hesse 憂 慮 ,ā 如 果 立 法 係 處 於 形侫 式 與犕 實蹴 質賭 分 離覭 之 狀 態躊 ,ā 可 能獢 將 分 裂 ĵ 法<br />

規 範 Ķ 統 一 性 之 功 能獢 75 。 筆 者 認狀 為 Hesse 的 看 法 ,ā 明 確 地 指 出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於 方<br />

法 論 上 的 缺獌 失 ,ā 因 此 本 論 文 以 下 將 從 另 外 的 觀義 點 ,ā 重 新 進 行 對蹹 法 律 概 念 之 認狀 識訤 。<br />

案頥 件 事 實蹴 ( Sachverhalt ) 與犕 構躬 成 要 件 ( Tatbestand ),ā 屬 於 兩 種牞 不 同 的 表 述 面<br />

向 。 所 謂 案頥 件 事 實蹴 ,ā 是 指 運跮 用 法 學赩 之 思 維犁 ,ā 針玸 對蹹 生 活 事 實蹴 所 作伿 的 生 活 概 念 之 敘 述 。<br />

而 構躬 成 要 件 ,ā 則 屬 於 法 律 規 範 中 類詑 型 化 之 生 活 事 實蹴 ,ā 係 一 種牞 標 明 法 律 規 範 整超 體 之<br />

敘 述 形侫 式 76 。 法 律 構躬 成 要 件 連 結 所 發 生 之 法 律 效頒 果 ,ā 構躬 成 法 律 規 範 之 應 然 陳 述 。<br />

由 於 規 範 與犕 規 範 所 指 涉顎 之 事 實蹴 ,ā 兩 者 係 處 於 理 念 上 不 同 之 層 次 ,ā 因 此 欲 確 定 案頥 件<br />

事 實蹴 之 法 律 評 價猜 ,ā 必 須 設 法 連 結 兩 者 。 而 將 案頥 件 事 實蹴 以 法 律 適贅 用 之 邏 輯 模 式 ,ā 歸<br />

屬 於 法 律 構躬 成 要 件 以 確 定 法 律 效頒 果 的 三 段 論 法 ,ā 其 實蹴 僅 僅 屬 於 一 種牞 形侫 式 的 推 論 過跸<br />

程 。 至 於 推 論 過跸 程 之 主 要 問 題覹 應 在 於 :ć 如 何 正 確 的 形侫 成 前 提 77 ?Ĉ<br />

因 此 ,ā 雖 然 相 互 對蹹 比 的 事 物 很 不 相 同 ,ā 但伽 是 在 某 種牞 意 義 上 而 言借 ,ā 卻 可 能獢 具 有<br />

相 同 的 一 致 性 。 換 言借 之 ,ā 倘鞆 若 給 予 差韤 別低 待 遇跶 的 結 果 係 不 合 理 的 ,ā 那倴 麼猕 將 違跴 反 平 等<br />

性 。 是 故 ,ā 將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為 形侫 式 意 義 與犕 實蹴 質賭 意 義 ,ā 並 非 運跮 用 概 念 作伿 為 思 維犁 工 具 ,ā<br />

而 應 該 是 一 種牞 以 事 物 之 本 質賭 為 思 考 基 礎 的 ĵ 類詑 型 Ķ 觀義 點 。 所 謂 法 律 就 是 所 有 實蹴 證訥<br />

法 規 範 ,ā 但伽 是 觀義 察蹸 諸 如 法 規 命 令 、 自 治 規 章 的 本 質賭 ,ā 與犕 法 律 具 有 同 理 性 ,ā 因 此 應<br />

該 ĵ 類詑 比 Ķ 或 ĵ 類詑 推 適贅 用 Ķ 法 律 此 一 概 念 。 換 言借 之 ,ā 並 未 對蹹 概 念 本 身倧 進 行 割 裂 ,ā<br />

75<br />

參 閱 Konrad Hesse, Grundzüge des Verfassung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18. Aufl.,<br />

1991, Rn. 502.<br />

76<br />

參 閱 Peter J. Tettinger, Einführung in die juristische Arbeitstechnik unter besonderer Berücksichtigung<br />

öffentlich-rechtlicher Fragestellungen, 2. Aufl., 1992, S. 81.<br />

77<br />

參 閱 Karl Larenz 著 , 陳鄉 愛 娥窓 ( 譯 ),《 法 學 方尣 法 論 》, 初 版 三 刷 ,2001 年 , 頁稰 170。<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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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而 是 嘗蹋 試 對蹹 概 念 以 平 等 原鞝 則 進 行 評 價猜 活 動珩 。<br />

2. 原鞝 則 與犕 規 則 觀義 點 :ć 比 例 原鞝 則 之 實蹴 踐賳<br />

所 謂 原鞝 則 論 證訥 ( Prinzipienargument ),ā 係 指 在 規 範 論 之 層 面 上 ,ā 重 新 區珮 分 原鞝 則<br />

與犕 規 則 兩 種牞 不 同 性 質賭 之 規 範 78 。 規 則 是 以 一 種牞 全 有 或 全 無 的 方 式 應 用 於 個鞄 案頥 之<br />

中 ,ā 所 謂 的 全 有 或 全 無 之 命 題覹 係 置 於 效頒 力 論 之 觀義 點 下 思 考 ,ā 亦 即佘 當 生 活 事 實蹴 符 合<br />

某 一 規 範 之 構躬 成 要 件 時頗 ,ā 此 一 規 範 之 法 律 效頒 果 對蹹 生 活 事 實蹴 而 言借 ,ā 是 有 效頒 的 ;Ć 反 之 ,ā<br />

則 係 無 效頒 的 79 。 換 言借 之 ,ā 規 則 在 法 律 與犕 事 實蹴 的 可 能獢 範 圍 內 ,ā 具 有 確 定 之 作伿 用 80 。<br />

而 原鞝 則 所 代 表 者 係 一 種牞 衡 量 ,ā 其 與犕 規 則 之 顯 示 性 特顠 徵 差韤 異 ,ā 在 於 規 則 呈佤 現 剛鞙 性 ,ā<br />

而 原鞝 則 則 具 彈 性 。 本 論 文 以 下 將 嘗蹋 試 以 原鞝 則 論 證訥 之 基 礎 ,ā 探 討玒 法 律 概 念 的 規 則 性<br />

與犕 原鞝 則 性 ,ā 以 進 一 步俞 為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ā 提 出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的 辯 護 。<br />

(1) 規 則 預踣 設 之 安 置 命 題覹<br />

我侷 們靽 再 重 新 檢 視 一 個鞄 本 論 文 第 四 章 所 舉 的 例 子 ,ā 來 思 考 規 則 與犕 原鞝 則 之 間 的 關詉<br />

聯 性 。 從 刑 法 第 二 七 一 條 之 規 定 ,ā 可 直 觀義 出 ĵ 刑 罰犅 Ķ 與犕 ĵ 殺 人 行 為 禁 止 Ķ 這 兩 個鞄<br />

規 則 性 質賭 的 誡狁 命 要 求俠 。 至 於 ,ā 是 否佞 能獢 夠 經 由 抽 象 化 作伿 用 ,ā 從 法 律 規 定 中 得 出 所 謂<br />

的 純獄 粹牯 誡狁 命 ─ 基 本 原鞝 則 ( Grundprinzip )?Ĉ 檢 視 刑 法 第 二 七 一 條 ,ā 似 乎 並 非 當 然 可<br />

由 該 規 定 中 導赫 出 ,ā 類詑 似 ĵ 生 命 應 予 保 護 Ķ 之 原鞝 則 性 質賭 的 規 範 命 題覹 。 對蹹 此 ,ā 學赩 者<br />

Robert Alexy 於 基 本 權 之 客 觀義 法 內 涵 之 討玒 論 時頗 ,ā 認狀 為 將 一 個鞄 屬 於 自 由 權 之 防倸 禦跎 權<br />

內 涵 的 基 本 權 規 定 ,ā 抽 離覭 行 為 主 體 、 行 為 內 涵 以 及 義 務珧 主 體 後 ,ā 就 可 以 得 到 一 個鞄<br />

類詑 似 ĵ 自 由 權 應 予 保 障狼 Ķ 之 規 範 命 題覹 之 ĵ 客 觀義 價猜 值靹 秩猶 序侤 Ķ 81 。 換 言借 之 ,ā 這 裡 一 定<br />

程 度 上 表 述 出 原鞝 則 與犕 規 則 的 相 關詉 聯 性 。<br />

此 外 ,ā 學赩 者 Ralf Dreier 則 提 出 所 謂 的 安 置 命 題覹 ( Inkorporationsthese ) 82 ,ā 主 張<br />

78<br />

參 閱 Ronald Dworkin, Taking Rights Seriously, 6 th. impr. London 1991, p. 31., 轉 引尙 自 顏 厥鄰 安崎 ,<br />

〈 法 概 念 與 實 踐 理 性 --- 德郔 國 法 理 學 理 論 近 年 發 展窢 之 介 紹 〉, 收 於 :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實 踐 理 性 》, 初<br />

版 ,1998 年 , 頁稰 220。<br />

79<br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道 德郔 --- 由岩 一 個積 法 哲穯 學 的 核 心尚 問 題 檢 討 德郔 國 戰 後匝 法 思匠 想 的 發 展窢 〉, 收 於 : 顏<br />

厥鄰 安崎 ,《 法 與 實 踐 理 性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64。<br />

80<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67。<br />

81<br />

參 閱 Robert Alexy, Grundrechte als subjektive Rechte und als objektive Normen, in: ders., Recht,<br />

Vernunft, Diskurs. Studien zur Rechtsphilosophie, 1995, S. 272. 中 文尠 文尠 獻 之 討 論 , 參 閱 張 嘉 尹 ,〈 基<br />

本岓 權 理 論 、 基 本岓 權 功屖 能 與 基 本岓 權 客匄 觀毢 面稫 向峭 〉, 收 於 :《 當 代 公 法 新 論 --- 翁 岳 生岥 教 授 七 秩 誕 辰 祝 壽 論<br />

文尠 集 ( 上 冊屏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53 以层 下 。<br />

82<br />

參 閱 Ralf Dreier, Rechtsbegriff und Rechtsidee. Kants Rechtsbegriff und seine Bedeutung für die<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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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在 民 主 國 家韑 憲赭 法 中 ,ā 都 必 然 安 置 著 一 般獭 性 之 原鞝 則 ,ā 如 基 本 權 佐 、 民 主 或 其 他 國 家韑<br />

目 標 。 因 此 ,ā 法 官 於 解 釋 適贅 用 個鞄 案頥 時頗 ,ā 具 有 充 分 衡 量 斟 酌玶 這 些 原鞝 則 之 法 律 上 義 務珧 。<br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在 規 則 剛鞙 性 的 邏 輯 排 列 背 後 ,ā 隱 含佳 著 原鞝 則 性 質賭 的 規 範 意 義 ,ā 並 且 經 由<br />

原鞝 則 之 衡 量 ,ā 可 突 破猡 規 則 本 身倧 之 剛鞙 性 所 造 成 的 侷 限 性 。<br />

(2) 原鞝 則 立 論 、 法 外 空 間 與犕 法 未 規 範 空 間 之 辯 證訥<br />

就 傳 統 之 法 律 解 釋 方 法 而 言借 ,ā 法 律 文 義 所 可 能獢 之 最 外 延 部 分 ,ā 屬 於 解 釋 之 界<br />

限 。 因 此 ,ā 學赩 者 Joachim Lang 認狀 為 83 ,ā 在 此 界 限 之 外 ,ā 存 在 著 兩 種牞 可 能獢 性 :ć 法 律<br />

漏軅 洞 ( Gesetzeslücke ) 與犕 法 外 空 間 ( rechtsfreier Raum ) 兩 種牞 思 考 層 次 。 針玸 對蹹 Lang 所<br />

謂 的 法 外 空 間 ,ā 依 其 論 述 脈獡 絡 觀義 察蹸 ,ā 係 指 立 法 者 有 意 、 合 乎 計 畫 、 不 加 以 規 範 之<br />

猅 域 84 。 反 面 言借 之 ,ā 既 然 屬 於 立 法 者 有 意 識訤 不 加 以 規 範 之 範 疇觸 ,ā 當 然 無 法 律 漏軅 洞<br />

之 存 在 可 能獢 。<br />

針玸 對蹹 Lang 所 謂 的 法 外 空 間 論 ,ā 在 法 學赩 猅 域 內 ,ā 特顠 別低 在 刑 法 猅 域 內 ,ā 屬 於 極<br />

具 爭 議 性 的 理 論 。 學赩 者 Arthur Kaufmann 指 出 ,ā 學赩 界 一 般獭 使 用 此 用 語犾 者 ,ā 多 半 嚴詫<br />

重 誤狃 解 ĵ 法 外 空 間 Ķ 用 語犾 之 真猙 正 意 義 85 。Kaufmann 認狀 為 ,ā 法 外 空 間 之 用 語犾 較跨 易<br />

使 人 誤狃 會 ,ā 其 實蹴 較跨 正 確 的 用 語犾 ,ā 應 該 稱牟 作伿 :ć 法 律 無 評 價猜 的 空 間 或 者 法 評 價猜 自 由 空<br />

間 ( rechtswertungsfreier Raum )。 也 就 是 說狄 ,ā 並 非 指 法 律 沒俯 有 規 定 ,ā 而 是 法 律 未 作伿<br />

評 價猜 。 亦 即佘 法 律 秩猶 序侤 對蹹 相 關詉 行 止 放 棄 評 價猜 ,ā 由 行 為 人 自 行 負 責 其 行 為 86 。 在 體 系倐<br />

地 位 上 ,ā 法 外 空 間 介 於 合 法 性 與犕 違跴 法 性 之 間 ,ā 所 謂 第 三 途 徑韬 ( dritter Weg )。 主 要<br />

係 基 於 寬 容韕 原鞝 則 87 ,ā 解 決俩 一 些 在 多 元 風靨 險 下 ,ā 法 律 與犕 道跰 德 上 特顠 別低 困佷 難詋 的 個鞄 案頥 。 本<br />

論 文 認狀 為 ,āLang 雖 然 使 用 法 外 空 間 之 用 語犾 ,ā 但伽 是 事 實蹴 上 所 指 涉顎 者 ,ā 似 為 法 律 文<br />

義 所 未 規 範 空 間 之 意 ,ā 而 非 法 律 未 評 價猜 之 法 自 由 空 間 之 指 涉顎 。 因 此 ,ā 為 避 免佊 用 語犾<br />

上 之 混 淆 ,ā 就 此 部 分 ,ā 本 論 文 採 取 ĵ 法 律 未 規 範 之 空 間 Ķ 作伿 為 Lang 所 謂 法 外 空<br />

間 用 語犾 上 之 代 替 。Lang 在 此 欲 表 達跲 ,ā 佐 用 稅 法 未 規 範 之 空 間 來 節 稅 ,ā 顯 然 是 受<br />

允 許 的 。 也 就 是 說狄 ,ā 人 民 之 自 由 權 佐 ,ā 法 律 所 未 限 制 者 ,ā 本 應 受 保 障狼 ,ā 亦 即佘 人 民<br />

原鞝 則 上 得 運跮 用 一 切 可 能獢 的 方 式 ,ā 達跲 到 其 所 欲 追玭 求俠 之 經 濟 目 標 。 行 政 機趙 關詉 與犕 司 法 機趙<br />

gegenwärtige Diskussion. Frankfurt/ M 1986, S. 27 ff., 轉 引尙 自 顏 厥鄰 安崎 ,〈 法 概 念 與 實 踐 理 性 --- 德郔 國 法<br />

理 學 理 論 近 年 發 展窢 之 介 紹 〉, 收 於 :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實 踐 理 性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220。<br />

83<br />

參 閱 Joachim Lang, in: Klaus Tipke / Joachim Lang, Steuerrecht , 16. Aufl., 1998, § 5 Rn. 77 f.<br />

84 Ebd., § 5 Rn. 77.<br />

85<br />

參 閱 Arthur Kaufmann 著 , 劉邟 幸 義 等 ( 譯 ),《 法 律匛 哲穯 學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227。<br />

86<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232。<br />

87<br />

參 閱 李 震 山 ,〈 論 寬郂 容窞 與 憲 法 〉, 收 於 : 劉邟 幸 義 主尾 編 ,《 多峿 元 價邗 值穂 、 寬郂 容窞 與 法 律匛 》, 初 版 ,2004<br />

年 , 頁稰 408 以层 下 ; 許 漢 ,〈 自 由岩 民岙 主尾 社 會 中 的 容窞 忍 問 題 〉,《 人 文尠 及 社 會 科叅 學 集 刊屔 》, 第 13 卷 , 第<br />

3 期醸 ,2001 年 9 月尦 , 頁稰 345 以层 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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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關詉 不 得 恣韯 意 地 經 由 類詑 推 適贅 用 之 解 釋 ,ā 將 此 範 圍 納獉 入 課 稅 之 對蹹 象 。<br />

原鞝 則 立 論 與犕 所 謂 的 法 外 空 間 ,ā 屬 於 不 同 的 理 念 層 次 。 原鞝 則 立 論 之 提 出 目 的 ,ā<br />

主 要 是 回 應 法 實蹴 證訥 主 義 之 主 張 :ć 法 體 系倐 中 只 存 在 ĵ 規 則 Ķ 一 種牞 形侫 態躊 之 規 範 。 原鞝 則<br />

立 論 者 認狀 為 ,ā 原鞝 則 之 拘 束俑 力 ,ā 也 是 一 種牞 法 的 拘 束俑 力 ,ā 並 且 意 味 著 法 體 系倐 中 對蹹 道跰 德<br />

之 開 放 性 88 。 誠 如 學赩 者 Robert Alexy 所 言借 ,ā 法 體 系倐 含佳 有 規 則 與犕 原鞝 則 兩 種牞 規 範 形侫 式 ,ā<br />

並 且 是 隨 時頗 向 價猜 值靹 原鞝 則 開 放 之 規 範 體 系倐 。 而 所 謂 之 法 外 空 間 ,ā 係 指 以 某 種牞 原鞝 則 作伿<br />

為 論 據赼 ,ā 在 規 則 所 形侫 成 之 合 規 則 性 與犕 反 規 則 性 之 間 ,ā 尋 求俠 規 則 本 身倧 之 擴 張 可 能獢<br />

性 ,ā 所 謂 第 三 途 徑韬 的 創 造 。 因 此 ,ā 法 外 空 間 所 重 視 者 ,ā 並 非 積 極 的 向 原鞝 則 開 放 ,ā<br />

以 尋 求俠 法 規 範 之 可 能獢 性 ;Ć 而 是 在 肯 定 規 則 存 在 之 基 礎 下 ,ā 強 調 規 範 制 定 者 的 評 價猜<br />

中 性 。 至 於 所 謂 的 法 未 規 範 空 間 ,ā 則 可 與犕 原鞝 則 論 證訥 接 軌 ,ā 此 時頗 並 不 禁 止 運跮 用 原鞝 則<br />

之 衡 量 ,ā 創 造 規 則 之 例 外 ,ā 釋 字 第 四 二 ○ő 號 解 釋 以 ĵ 實蹴 質賭 課 稅 原鞝 則 Ķ 作伿 為 衡 量 論<br />

據赼 89 ,ā 突 破猡 稅 法 之 規 則 性 ,ā 可 作伿 為 說狄 明 。<br />

(3) 原鞝 則 之 儘赊 可 能獢 實蹴 現 誡狁 命 性 與犕 衡 量 性<br />

觀義 察蹸 我侷 國 憲赭 法 ,ā 就 ĵ 法 律 Ķ 此 一 用 詞 而 言借 ,ā 似 乎 是 作伿 為 一 種牞 ĵ 存 在 規 範 語犾 句 Ķ<br />

來 理 解 ,ā 因 此 定 位 上 具 有 明 顯 的 工 具 性 或 手 段 性 ,ā 而 未 對蹹 其 特顠 徵 或 外 延 ,ā 作伿 任 何<br />

定 義 或 描 寫 90 。 惟 亦 有 少 數 憲赭 法 條 文 ,ā 針玸 對蹹 ĵ 法 律 Ķ 在 規 範 秩猶 序侤 上 的 位 階 地 位 ,ā<br />

以 及 關詉 係 定 位 加 以 描 寫 者 ,ā 例 如 憲赭 法 第 一 ○ő 八 條 第 二 項 、 第 一 一 七 條 、 第 一 七 一<br />

條 、 第 一 七 二 條 。 至 於 唯 一 對蹹 ĵ 法 律 Ķ 本 身倧 定 義 者 ,ā 係 憲赭 法 第 一 七 ○ő 條 ,ā 不 過跸 僅<br />

僅 係 對蹹 於 ĵ 形侫 式 面 的 成 立 要 件 Ķ 加 以 定 義 ,ā 至 於 ĵ 法 律 Ķ 之 實蹴 質賭 內 涵 為 何 ?Ĉ 並 未<br />

觸 及 。<br />

因 此 針玸 對蹹 ĵ 法 律 Ķ 一 詞 的 認狀 識訤 ,ā 我侷 們靽 形侫 式 觀義 察蹸 這 些 憲赭 法 條 文 之 後 ,ā 會 發 現 到<br />

前 述 條 文 中 所 使 用 之 法 律 概 念 ,ā 實蹴 與犕 ĵ 實蹴 定 法 Ķ 同 義 ,ā 屬 於 一 種牞 名 目 論 的 法 律 概<br />

念 ( nominalistischer Rechtsbegriff ) 91 。 在 這 種牞 背 景 之 下 ,ā 其 必 然 具 有 不 完侖 整超 規 範 的<br />

88<br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道 德郔 --- 由岩 一 個積 法 哲穯 學 的 核 心尚 問 題 檢 討 德郔 國 戰 後匝 法 思匠 想 的 發 展窢 〉, 收 於 : 顏<br />

厥鄰 安崎 ,《 法 與 實 踐 理 性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70。<br />

89<br />

釋 字 第 四屶 二 ○ 號 解 釋 :「 涉 及 租 稅 事 項 之 法 律匛 , 其 解 釋 應 本岓 於 租 稅 法 律匛 主尾 義 之 精 神 , 依 各峬 該 法<br />

律匛 之 立岷 法 目岰 的 , 衡 酌 經 濟 上 之 意 義 及 實 質 課 稅 之 公 平岅 原穦 則 為厉 之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br />

39 卷 , 第 2 期醸 。<br />

90<br />

例 如崇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 第 二 三 條 、 第 二 四屶 條 、 第 三 四屶 條 、 第 七 六 條 、 第 八 二 條 、 第 八 九 條 、 第<br />

一 ○ 六 條 、 第 一 一 ○ 條 第 二 項 、 第 一 一 二 條 、 第 一 一 四屶 條 、 第 一 一 八 條 、 第 一 一 九 條 、 第 一 二 二<br />

條 、 第 一 二 五 條 、 第 一 三 ○ 條 、 第 一 三 三 條 、 第 一 三 四屶 條 、 第 一 三 五 條 、 第 一 三 六 條 、 第 一 三 七<br />

條 第 二 項 、 第 一 四屶 三 條 第 一 項 、 第 一 四屶 四屶 條 、 第 一 四屶 五 條 第 一 項 、 第 一 五 三 條 第 一 項 、 第 一 五 四屶<br />

條 、 第 一 六 二 條 、 第 一 七 五 條 。<br />

91<br />

參 閱 Arthur Kaufmann 著 , 劉邟 幸 義 等 ( 譯 ),《 法 律匛 哲穯 學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135。<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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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性 格頴 ,ā 是 故 對蹹 於 憲赭 法 上 法 律 概 念 之 理 解 ,ā 本 即佘 為 一 種牞 補 充 、 續 造 或 具 體 化 的 過跸 程 。<br />

因 此 ,ā 以 原鞝 則 作伿 為 評 價猜 觀義 點 ,ā 其 實蹴 是 居 於 一 種牞 媒 介 法 理 念 與犕 實蹴 定 法 的 思 考 92 ,ā 其<br />

目 的 在 於 尋 求俠 行 為 形侫 式 與犕 指 涉顎 對蹹 象 間 之 適贅 切 性 。 而 ĵ 原鞝 則 Ķ 既 然 作伿 為 一 種牞 最 適贅 化<br />

要 求俠 ( Optimierungsgebote ),ā 其 特顠 徵 本 含佳 有 合 比 例 性 之 意 涵 93 ,ā 亦 即佘 要 求俠 法 規 範 之<br />

適贅 用 合 於 正 確 、 公 正 與犕 尺 度 ,ā 並 尋 求俠 規 範 形侫 式 與犕 規 範 內 容韕 之 適贅 切 性 。<br />

以 實蹴 定 規 範 有 無 明 文 規 定 之 規 則 性 ,ā 作伿 為 解 釋 之 初 步俞 檢 驗 ,ā 當 然 是 一 個鞄 重 要<br />

指 標 與犕 依 據赼 ;Ć 但伽 是 ,ā 透 過跸 規 範 意 義 與犕 指 涉顎 對蹹 象 之 適贅 切 性 的 探 討玒 ,ā 似 乎 更俐 可 具 體 化<br />

ĵ 原鞝 則 Ķ 之 操趀 作伿 ,ā 而 作伿 為 實蹴 定 規 範 之 補 充 。 並 且 持 續 地 以 此 實蹴 質賭 判住 斷 基 準 ,ā 進 行<br />

價猜 值靹 衡 量 ,ā 將 可 測 度 出 法 規 範 儘赊 可 能獢 實蹴 現 之 價猜 值靹 空 間 。<br />

(4) 以 原鞝 則 之 觀義 點 作伿 為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的 理 性 結 構躬<br />

以 原鞝 則 作伿 為 實蹴 定 規 範 之 補 充 ,ā 主 要 的 論 證訥 基 礎 在 於 :ć 原鞝 則 與犕 規 則 在 法 體 系倐<br />

中 ,ā 互 動珩 、 指 導赫 與犕 修鞈 正 之 過跸 程 。 換 句 話 說狄 ,ā 以 原鞝 則 作伿 為 法 理 念 與犕 實蹴 定 法 之 媒 介 ,ā<br />

除珂 了 係 回 應 法 實蹴 證訥 主 義 所 主 張 之 分 離覭 命 題覹 ── 即佘 法 與犕 道跰 德 之 分 離覭 ── 無 法 成 立<br />

之 外 ,ā 其 目 的 亦 在 於 引 進 社 群 道跰 德 或 政 治 道跰 德 ,ā 以 解 決俩 爭 議 性 之 案頥 件 94 。<br />

就 解 釋 之 方 式 觀義 察蹸 ,ā 此 種牞 ĵ 回 溯 Ķ 式 解 釋 方 法 ,ā 並 非 肯 認狀 原鞝 則 與犕 實蹴 定 法 規 範<br />

地 位 完侖 全 相 等 ,ā 毋 寧蹱 是 作伿 為 司 法 裁 判住 者 在 法 解 釋 論 上 之 合 憲赭 性 解 釋 依 據赼 95 。 因 此<br />

原鞝 則 本 身倧 並 不 因 而 等 同 ĵ 實蹴 定 法 規 範 Ķ,ā 解 釋 上 可 視 為 司 法 權 以 作伿 為 規 範 維犁 護 者<br />

之 地 位 ,ā 適贅 用 實蹴 定 規 範 之 價猜 值靹 觀義 點 ,ā 來 指 導赫 、 修鞈 正 實蹴 定 法 之 不 完侖 整超 性 。<br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ā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之 論 點 ,ā 可 以 上 述 所 分 析 之 原鞝 則 與犕 規 則 之 理<br />

性 論 證訥 結 構躬 ,ā 作伿 為 立 論 之 基 礎 。 換 句 話 說狄 ,ā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並 未 切 割 法 律 概 念<br />

本 身倧 ,ā 雖 然 在 定 義 上 ,ā 必 須 以 形侫 式 意 義 之 法 律 作伿 為 基 礎 概 念 ,ā 但伽 是 此 本 屬 規 則 與犕<br />

原鞝 則 互 動珩 之 基 礎 。 由 於 法 體 系倐 呈佤 現 開 放 性 ,ā 原鞝 則 既 作伿 為 另 一 種牞 規 範 型 態躊 ,ā 勢 必 與犕<br />

規 則 產 生 內 在 之 聯 繫訇 性 ,ā 因 此 用 語犾 上 無 論 係 使 用 ĵ 法 Ķ、ĵ 正 義 Ķ、ĵ 實蹴 質賭 意 義 之 法<br />

92<br />

參 閱 Karl Larenz 著 , 陳鄉 愛 娥窓 ( 譯 ),《 法 學 方尣 法 論 》, 初 版 三 刷 ,2001 年 , 頁稰 10 以层 下 。<br />

93<br />

參 閱 Robert Alexy 著 , 程 明 修穑 ( 譯 ),〈 作 為厉 主尾 觀毢 權 利 與 客匄 觀毢 規 範 之 基 本岓 權 〉,《 憲 政十 時 代 》, 第 24<br />

卷 , 第 4 期醸 ,1999 年 4 月尦 , 頁稰 86 以层 下 。<br />

94<br />

參 閱 Ronald Dworkin, Taking Rights Seriously, 6 th. impr. London 1991, pp. 122-124., 轉 引尙 自 顏<br />

厥鄰 安崎 ,〈 法 與 道 德郔 --- 由岩 一 個積 法 哲穯 學 的 核 心尚 問 題 檢 討 德郔 國 戰 後匝 法 思匠 想 的 發 展窢 〉, 收 於 : 顏 厥鄰 安崎 ,《 法<br />

與 實 踐 理 性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70。<br />

95<br />

莊 世尺 同峧 ,〈 論 法 律匛 原穦 則 的 地峸 位 : 為厉 消 極 的 法 律匛 原穦 則 理 論 而 辯 〉,《 輔 仁 法 學 》, 第 19 期醸 ,2000 年<br />

6 月尦 , 頁稰 53 以层 下 ; 陳鄉 愛 娥窓 ,〈「 法 律匛 原穦 則 」 作 為厉 行 政十 法 的 法 源 〉, 收 於 :《 憲 法 體殱 制 與 法 治 行 政十 ---<br />

城勬 仲峊 模鄍 教 授 六 秩 華 誕 祝 壽 論 文尠 集 ( 二 ) 行 政十 法 總 論 篇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61 以层 下 ; 顏 厥鄰 安崎 ,〈 法 、<br />

理 性 與 論 證 ---Robert Alexy 的 法 論 證 理 論 ( 下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53 期醸 ,1995 年 6 月尦 , 頁稰 5<br />

以层 下 。<br />

- 169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律 Ķ 其 實蹴 均佾 具 有 相 同 之 規 範 意 義 。 至 於 法 規 命 令 與犕 自 治 規 章 ,ā 則 可 詮 釋 為 原鞝 則 與犕<br />

另 外 形侫 式 之 規 則 的 結 合 結 果 。 相 對蹹 於 ĵ 形侫 式 意 義 之 法 律 Ķ 之 規 則 性 而 言借 ,ā 可 認狀 為<br />

係 不 同 之 規 則 形侫 式 ;Ć 但伽 是 倘鞆 若 就 原鞝 則 觀義 點 而 言借 ,ā 兩 者 則 相 互 具 有 原鞝 則 與犕 規 則 之 內<br />

在 理 性 結 構躬 之 關詉 係 。<br />

( 二 ) 對蹹 於 法 律 概 念 同 一 性 理 論 重 新 詮 釋<br />

法 律 概 念 同 一 性 說狄 ,ā 認狀 為 所 謂 之 法 律 :ć 經 由 國 會 通 過跸 、 並 且 具 法 規 範 性 質賭 ,ā<br />

而 且 應 該 排 除珂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或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法 律 之 思 考 。 這 樣 的 觀義 點 ,ā 事 實蹴 上 是 一 種牞 以 形侫<br />

式 觀義 點 為 基 礎 之 思 考 。 並 且 在 實蹴 定 憲赭 法 價猜 值靹 下 ,ā 究倏 竟 法 規 範 之 內 涵 與犕 範 圍 是 什<br />

麼猕 ?Ĉ 同 一 性 說狄 者 也 沒俯 有 進 一 步俞 的 論 證訥 。<br />

概 念 同 一 性 說狄 將 形侫 式 之 標 準 作伿 為 基 礎 ,ā 否佞 定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與犕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法 律 之 思 考<br />

是 否佞 正 確 ?Ĉ 不 無 檢 討玒 之 餘 地 。 否佞 認狀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 法 律 概 念 固 有 理 由 ,ā 但伽 是 否佞 認狀 純獄 粹牯<br />

實蹴 質賭 之 法 律 概 念 則 有 疑牉 問 ?Ĉ 因 為 形侫 式 意 義 之 規 範 概 念 的 提 出 目 的 ,ā 往 往 只 是 具 有<br />

確 認狀 與犕 宣 示 之 性 質賭 ,ā 換 言借 之 除珂 非 法 律 體 制 真猙 的 可 以 自 立 自 足倦 ,ā 形侫 成 一 個鞄 封 閉 完侖 美<br />

的 體 系倐 96 ,ā 否佞 則 概 念 同 一 性 說狄 的 看 法 就 失 之 武 斷 。<br />

關詉 於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意 義 之 法 律 ,ā 本 論 文 認狀 為 可 基 於 類詑 型 之 觀義 點 加 以 詮 釋 ,ā 因 此 並<br />

非 對蹹 法 律 概 念 切 割 ,ā 而 是 一 種牞 觀義 點 上 的 類詑 比 。 至 於 所 謂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意 義 之 法 律 ,ā 本<br />

論 文 贊訬 同 概 念 同 一 性 理 論 之 看 法 ,ā 認狀 為 應 該 排 除珂 於 法 律 概 念 的 範 疇觸 ,ā 但伽 是 在 範 圍<br />

上 應 該 僅 限 於 違跴 反 權 力 分 立 之 情 形侫 97 。 因 為 國 家韑 功 能獢 此 概 念 ,ā 並 非 僅 僅 從 國 家韑 任<br />

務珧 這 個鞄 意 義 上 來 加 以 理 解 ,ā 其 更俐 具 有 界 定 國 家韑 機趙 關詉 履 行 任 務珧 時頗 之 活 動珩 與犕 行 為 方 式<br />

之 作伿 用 。 而 國 家韑 功 能獢 之 類詑 型 ,ā 在 與犕 權 力 分 立 原鞝 則 之 內 在 聯 繫訇 中 ,ā 將 更俐 顯 示 出 其 真猙<br />

正 之 重 要 性 98 。 因 此 倘鞆 若 立 法 者 潛 越 至 其 他 國 家韑 權 力 ,ā 例 如 侵 入 屬 於 行 政 之 法 自<br />

由 空 間 猅 域 99 ,ā 此 種牞 立 法 屬 於 一 種牞 違跴 憲赭 的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法 律 ,ā 應 透 過跸 憲赭 法 解 釋 解 決俩 此<br />

96<br />

參 閱 林 立岷 ,《 法 學 方尣 法 論 與 德郔 沃 金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7 以层 下 。<br />

97<br />

學 者 Hartmut Maurer 認 為厉 若秵 是半 類 比尬 純 粹 形 式 之 法 律匛 , 可屣 以层 想 像 純 粹 形 式 之 法 規 命 令 之 崊 在峹 。<br />

該 僅 具 形 式 之 法 規 命 令 , 可屣 能 以层 一 種 具 體殱 之 措 施卄 為厉 內 容窞 , 此 種 法 規 命 令 無 疑 的 並 非 法 規 範 。 例 如崇 ,<br />

邦 政十 府 所 作 之 行 政十 區 域 合峯 併 之 決 定 、 地峸 區 首稴 長 之 徵郕 收 決 定 。 可屣 是半 並 不 允 許 轉 變殤 成 為厉 所 謂 的 形 式 濫<br />

用岦 ( Formmißbrauch ), 參 閱 Hartmut Maurer,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3. Aufl., 2000, § 4 Rn.<br />

10. 若秵 依 本岓 論 文尠 看厶 法 , 此 種 純 粹 之 法 規 命 令 , 若秵 是半 已 侵 入 行 政十 權 之 核 心尚 邀 域 , 而 屬 行 政十 規 則 之 內<br />

容窞 時 , 應 認 為厉 違 反 權 力 分 立岷 原穦 則 。<br />

98<br />

權 力 分 立岷 原穦 則 本岓 身 , 不 僅 在峹 國 家窚 機 關 組 織 方尣 面稫 的 分 立岷 與 公 務 員穵 人 員穵 方尣 面稫 之 分 立岷 產 生岥 影郓 響 , 而<br />

且尼 也 對 以层 功屖 能 性 作 為厉 國 家窚 郆 行 任峌 務 之 活卺 動 分 配 產 生岥 影郓 響 , 參 閱 Anna Leisner, in: Holger Kremser/<br />

Anna Leisner, Verfassungsrecht III Staatsorganisationsrecht, 1999, § 14 Rn. 1; Hartmut Maurer, Staatsrecht<br />

I-Grundlagen, Verfassungsorgane, Staatsfunktionen, 2. Aufl., 2001. § 12 Rn. 1 ff.<br />

99<br />

參 閱 Hartmut Maurer, Der Verwaltungsvorbehalt, VVDStRL, H. 43, 1985, S. 156.<br />

- 170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一 機趙 關詉 權 限 爭 議 。<br />

至 於 ,ā 國 會 透 過跸 正 式 之 法 律 形侫 式 ,ā 卻 以 具 體 事 件 或 個鞄 人 為 內 容韕 ,ā 所 頒踧 布 之 僅<br />

具 措 施 或 意 思 表 示 性 質賭 之 法 律 規 定 ,ā 該 如 何 理 解 ?Ĉ 關詉 於 此 種牞 個鞄 人 法 或 措 施 法 ,ā 德<br />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認狀 為 100 ,ā 措 施 法 係 以 抽 象 之 法 律 形侫 式 表 達跲 ,ā 雖 然 只 針玸 對蹹 個鞄 別低 特顠 定<br />

之 措 施 或 特顠 定 人 ,ā 但伽 是 卻 非 憲赭 法 所 不 許 ,ā 係 屬 憲赭 法 上 無 關詉 緊牸 要 的 ( irrelevant ) 事<br />

項 。 只 要 不 違跴 反 權 力 分 立 原鞝 則 ,ā 仍 屬 立 法 形侫 成 自 由 之 範 圍 。 換 言借 之 ,ā 其 並 非 所 謂<br />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意 義 之 法 律 ,ā 而 是 法 律 。<br />

肆 、 法 律 概 念 的 理 解 重 建<br />

如 果 要 為 形侫 式 與犕 實蹴 質賭 之 法 律 概 念 作伿 辯 護 ,ā 就 必 須 回 答 法 律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在 實蹴<br />

定 法 上 之 意 義 此 一 難詋 題覹 。 關詉 於 形侫 式 與犕 實蹴 質賭 法 律 概 念 之 區珮 分 ,ā 本 論 文 認狀 為 重 點 應 置<br />

於 法 概 念 本 身倧 所 產 生 之 法 效頒 力 面 向 來 觀義 察蹸 ,ā 並 運跮 用 類詑 型 之 觀義 點 以 及 原鞝 則 論 證訥 之 思<br />

考 ,ā 給 予 重 新 之 詮 釋 。 換 言借 之 ,ā 此 一 爭 論 重 心 並 不 在 於 法 學赩 理 論 之 概 念 結 構躬 的 精<br />

緻 性 ( Verfeinerung ),ā 而 是 在 於 表 達跲 對蹹 於 國 家韑 權 力 功 能獢 與犕 權 限 分 配玵 之 間 界 限 難詋 題覹<br />

之 解 決俩 。<br />

因 此 ,ā 所 謂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之 法 律 ,ā 應 該 是 一 種牞 以 類詑 型 作伿 為 評 價猜 觀義 點 之 詮 釋 ,ā 而 不<br />

是 對蹹 於 法 律 概 念 本 身倧 之 切 割 。 並 且 承 認狀 其 與犕 法 律 之 聯 繫訇 關詉 係 ,ā 更俐 可 以 使 立 法 者 再<br />

一 次 反 省 法 律 制 定 之 問 題覹 ,ā 此 一 問 題覹 與犕 國 會 行 為 的 射韗 程 範 圍 密 切 相 關詉 ,ā 因 此 當 我侷<br />

們靽 連 結 國 會 行 為 思 考 時頗 ,ā 自 然 也 將 引 發 國 會 保 留猈 範 圍 之 界 限 問 題覹 思 考 101 。 此 外 形侫<br />

式 意 義 之 法 律 作伿 為 一 種牞 規 則 的 型 態躊 ,ā 其 與犕 作伿 為 原鞝 則 型 態躊 之 實蹴 質賭 意 義 法 律 ,ā 具 有 相<br />

互 溝 通 、 補 充 之 可 能獢 。 本 質賭 上 而 言借 ,ā 形侫 式 意 義 之 法 律 亦 屬 於 實蹴 質賭 意 義 法 律 之 範 疇觸 ,ā<br />

規 範 之 形侫 式 意 義 ,ā 僅 具 有 確 認狀 與犕 宣 示 之 作伿 用 ,ā 倘鞆 若 進 而 作伿 為 觀義 點 上 的 標 準 ,ā 則 可<br />

能獢 因 此 擴 張 了 規 範 實蹴 證訥 化 之 原鞝 始 意 涵 。<br />

此 外 ,ā 反 面 觀義 察蹸 ,ā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意 義 之 法 律 ,ā 是 一 種牞 形侫 式 意 義 法 律 ĵ 不 成 立 Ķ 的<br />

類詑 型 ,ā 因 為 其 並 未 經 由 國 會 通 過跸 。 此 種牞 觀義 察蹸 與犕 一 般獭 意 義 之 無 效頒 法 律 不 同 ,ā 因 為 一<br />

般獭 而 言借 ,ā 無 效頒 之 法 律 ,ā 仍 須 以 國 會 有 意 識訤 之 立 法 行 為 作伿 為 基 礎 。 因 此 ,ā 若 是 以 形侫<br />

式 意 義 之 法 律 概 念 出 發 ,ā 此 種牞 情 形侫 應 認狀 為 係 ĵ 法 律 不 存 在 Ķ,ā 惟 本 論 文 以 類詑 型 之<br />

觀義 點 出 發 ,ā 將 此 種牞 實蹴 質賭 意 義 之 法 律 理 解 為 ĵ 無 效頒 之 形侫 式 意 義 法 律 Ķ。 至 於 ,ā 所 謂<br />

之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 法 律 ,ā 本 論 文 認狀 為 係 指 違跴 反 權 力 分 立 之 情 況 ,ā 而 屬 於 違跴 憲赭 之 立 法 權<br />

100<br />

參 見 BVerfGE 4, 7, 8 f.; 10, 89, 108; 15, 126, 146 f.; 24, 33, 52; 25, 371, 396; 36, 383, 400.<br />

101<br />

參 閱 Anna Leisner, in: Holger Kremser/ Anna Leisner, Verfassungsrecht III Staatsorganisationsrecht,<br />

1999, § 14 Rn. 9.<br />

- 17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力 運跮 作伿 。 而 傳 統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與犕 概 念 同 一 性 理 論 ,ā 所 認狀 知 的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 法 律 ,ā 本<br />

論 文 基 於 目 前 實蹴 定 法 規 範 之 觀義 點 ,ā 認狀 為 其 仍 應 為 法 律 之 範 疇觸 ,ā 屬 於 立 法 之 形侫 成 自<br />

由 ,ā 而 受 憲赭 法 之 容韕 許 。<br />

因 此 ,ā 憲赭 法 第 一 七 ○ő 條 對蹹 法 律 之 定 義 ,ā 僅 僅 說狄 明 了 法 律 之 形侫 式 意 義 。 至 於 形侫<br />

式 意 義 與犕 實蹴 質賭 意 義 相 互 結 合 之 狀 況 ,ā 則 係 由 原鞝 則 與犕 規 則 的 互 動珩 關詉 係 ,ā 所 推 導赫 出 來<br />

的 結 論 。 換 言借 之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第 二 三 條 之 ĵ 法 律 Ķ 用 語犾 ,ā 並 不 必 然 與犕 憲赭 法 第<br />

一 七 ○ő 條 的 定 義 相 一 致 。 至 於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兩 者 ,ā 在 法 律 內 涵 上<br />

的 範 圍 ,ā 是 否佞 完侖 全 一 致 ?Ĉ 則 涉顎 及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為 重 複 之 規 定 ?Ĉ 而 這 個鞄 問 題覹 ,ā<br />

更俐 進 一 步俞 的 影 響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真猙 的 具 有 獨趸 立 規 範 上 的 價猜 值靹 ?Ĉ 以 下 將 透 過跸 行<br />

政 立 法 行 為 之 分 析 ,ā 嘗蹋 試 思 考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所 指 涉顎 之 法 律 內 涵 為 何 ?Ĉ 希侣 望 此 種牞 思<br />

考 脈獡 絡 ,ā 能獢 夠 對蹹 於 本 論 文 所 建 立 之 問 題覹 意 識訤 ,ā 提 供 解 決俩 之 途 徑韬 。<br />

- 172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第 四 節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結 構躬 與犕 解 構躬<br />

根頨 據赼 本 章 第 三 節 的 討玒 論 ,ā 初 步俞 結 論 是 認狀 為 ,ā 相 較跨 於 憲赭 法 第 一 七 ○ő 條 的 定 義 而<br />

言借 ,ā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應 屬 同 一 層 次 的 意 義 ,ā 而 與犕 憲赭 法 第 一 七 ○ő 條 不<br />

同 。 因 此 ,ā 本 節 以 下 所 討玒 論 之 重 點 ,ā 將 著 重 於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的 ĵ 法 律 保 留猈 Ķ 與犕 憲赭<br />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ĵ 課 稅 依 據赼 Ķ 的 比 較跨 。<br />

在 討玒 論 的 方 式 上 ,ā 主 要 是 從 法 律 的 指 涉顎 範 圍 ,ā 尤 其 著 重 於 ĵ 命 令 Ķ 與犕 ĵ 法 律 Ķ<br />

的 關詉 係 ,ā 亦 即佘 法 源 的 角倞 度 來 加 以 觀義 察蹸 。 而 在 章 節 的 安 排 上 ,ā 本 節 首靫 先 針玸 對蹹 憲赭 法 第<br />

二 三 條 之 ĵ 法 律 Ķ 進 行 分 析 ,ā 建 立 可 資 比 較跨 的 基 礎 模 型 之 後 ,ā 再 於 本 章 第 五 節 的<br />

部 分 ,ā 以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ĵ 依 『 法 律 ĺ 納獉 稅 Ķ,ā 亦 即佘 所 謂 的 ĵ 課 稅 依 據赼 Ķ 為 對蹹 象 ,ā<br />

嘗蹋 試 釐覝 清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不 同 於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ā 而 具 有 獨趸 立 之 規 範 意 義 ?Ĉ 因<br />

此 ,ā 本 節 嘗蹋 試 針玸 對蹹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的 ĵ 法 律 Ķ 進 行 法 源 上 的 分 析 ,ā 建 立 一 個鞄 憲赭 法 解<br />

釋 上 所 容韕 許 的 模 型 ,ā 以 作伿 為 本 論 文 進 一 步俞 論 證訥 的 基 礎 。<br />

壹 、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模 糊 面 貌狍<br />

觀義 察蹸 憲赭 法 第 一 七 二 條 規 定 :ćĵ 命 令 與犕 憲赭 法 或 法 律 牴 觸 者 無 效頒 。Ķ 其 中 對蹹 ĵ 命<br />

令 Ķ 的 形侫 式 與犕 內 涵 並 未 定 義 ,ā 而 僅 就 規 範 的 位 階 關詉 係 加 以 描 述 。 從 條 文 的 文 義 脈獡<br />

絡 ,ā 我侷 們靽 可 以 得 到 一 個鞄 初 步俞 的 印 象 :ć 法 律 與犕 命 令 係 居 於 一 種牞 權 限 的 衍 生 關詉 係 ,ā 所<br />

以 命 令 與犕 法 律 牴 觸 者 無 效頒 。 而 此 一 權 限 衍 生 關詉 係 ,ā 也 表 現 在 權 限 主 體 的 授 權 聯 繫訇<br />

上 ,ā 因 此 行 政 機趙 關詉 依 據赼 法 律 之 授 權 ,ā 而 得 訂 定 法 規 命 令 。 是 故 該 項 訂 定 法 規 範 的<br />

行 為 ,ā 學赩 者 有 稱牟 為 ĵ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Ķ 102 。 至 於 所 謂 的 行 政 規 則 與犕 職 權 命 令 ,ā 由 於<br />

規 範 形侫 式 上 類詑 似 立 法 機趙 關詉 的 立 法 ,ā 故 亦 有 學赩 者 稱牟 之 為 ĵ 行 政 上 之 職 權 立 法 Ķ 103 ,ā<br />

但伽 是 由 於 不 需猀 要 法 律 的 授 權 ,ā 因 此 與犕 法 律 並 無 所 謂 的 權 限 衍 生 關詉 係 。<br />

觀義 察蹸 前 述 對蹹 憲赭 法 規 範 的 描 述 ,ā 我侷 們靽 不 禁 產 生 了 一 個鞄 疑牉 問 :ć 行 政 規 則 與犕 職 權 命<br />

令 的 合 憲赭 性 基 礎 為 何 ?Ĉ 這 個鞄 疑牉 惑 不 僅 涉顎 及 對蹹 憲赭 法 第 一 七 二 條 之 ĵ 法 律 Ķ 與犕 ĵ 命 令 Ķ<br />

的 理 解 ,ā 更俐 重 要 的 是 對蹹 於 ─ 立 法 權 與犕 行 政 權 之 間 的 權 限 範 圍 爭 議 ── 國 家韑 權 力 如<br />

何 合 理 分 配玵 的 釐覝 清 104 。 當 然 這 個鞄 問 題覹 也 同 樣 與犕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之 保 障狼 息韵 息韵 相 關詉 。 換<br />

102<br />

參 閱 李 震 山 ,《 行 政十 法 導 論 》, 修穑 訂稍 四屶 版 ,2001 年 , 頁稰 253。<br />

103<br />

參 閱 董 保 城勬 ,〈 本岓 土 化 「 職 權 命 令 」 法 理 建匔 構 之 嘗 試 〉,《 台屲 灣毞 本岓 土 法 學 雜 誌 》, 第 11 期醸 ,2000<br />

年 6 月尦 , 頁稰 95。<br />

104<br />

參 閱 蘇 永岛 欽釓 ,〈 職 權 命 令 的 合峯 憲 性 問 題 --- 地峸 方尣 自 治 是半 否 創鄪 造 了 特 別 的 合峯 憲 崊 在峹 基 礎 〉,《 台屲 灣毞 本岓<br />

土 法 學 雜 誌 》, 第 11 期醸 ,2000 年 6 月尦 , 頁稰 107─ 頁稰 118。<br />

- 173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句 話 說狄 ,ā 人 民 依 法 律 ĵ 行 為 Ķ 的 憲赭 法 界 限 究倏 竟 為 何 ?Ĉ 有 無 一 個鞄 明 確 的 界 定 ?Ĉ 因 此 ,ā<br />

本 節 將 針玸 對蹹 此 爭 議 深 入 探 討玒 。 不 過跸 ,ā 此 一 討玒 論 之 目 的 ,ā 主 要 是 希侣 望 能獢 夠 對蹹 憲赭 法 第<br />

二 三 條 法 律 保 留猈 之 內 涵 ,ā 有 更俐 清 楚 的 認狀 識訤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對蹹 於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內 涵 之<br />

界 定 ,ā 將 有 助佔 於 理 解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的 法 律 保 留猈 內 涵 。<br />

貳 、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類詑 型 辯 證訥<br />

一 、 對蹹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概 念 式 理 解<br />

憲赭 法 第 一 七 二 條 規 定 :ćĵ 命 令 與犕 憲赭 法 或 法 律 牴 觸 者 無 效頒 。Ķ 其 中 對蹹 ĵ 命 令 Ķ<br />

的 形侫 式 與犕 內 涵 並 未 定 義 ,ā 而 僅 就 規 範 的 位 階 關詉 係 加 以 描 述 。 以 下 的 討玒 論 ,ā 首靫 先 將<br />

運跮 用 ĵ 概 念 式 Ķ 的 理 解 方 法 ,ā 以 憲赭 法 所 揭 示 的 規 範 位 階 秩猶 序侤 作伿 為 論 證訥 的 對蹹 象 ,ā 並<br />

且 分 別低 從 憲赭 法 規 範 面 向 、 立 法 規 範 面 向 ,ā 加 以 觀義 察蹸 以 及 探 討玒 ,ā 探 究倏 其 是 否佞 符 合 憲赭<br />

法 第 一 七 二 條 的 憲赭 法 本 旨 ?Ĉ<br />

( 一 ) 憲赭 法 規 範 面 向 的 觀義 察蹸<br />

基 於 法 治 國 的 思 想 ,ā 由 具 有 直 接 民 主 正 當 性 的 國 會 所 制 定 的 法 律 ,ā 來 建 立 並<br />

維犁 持 國 家韑 及 社 會 的 秩猶 序侤 ,ā 不 但伽 符 合 統 治 者 與犕 被 統 治 者 同 一 性 之 民 主 原鞝 則 ,ā 更俐 重 要<br />

的 是 ,ā 由 於 法 律 具 有 普 遍跹 有 效頒 、 內 容韕 確 定 、 可 預踣 見倝 之 規 範 特顠 性 ,ā 而 且 其 制 定 過跸 程<br />

較跨 為 繁 鎖覠 ,ā 並 且 滲軖 入 多 元 的 政 治 意 思 ,ā 較跨 能獢 符 合 正 義 的 要 求俠 105 。 因 此 ,ā 透 過跸 所 謂<br />

ĵ 法 律 的 支 配玵 Ķ( Gesetzesherrschaft ),ā 較跨 能獢 順 佐 達跲 成 法 治 國 思 想 的 訴 求俠 目 的 :ć 保<br />

障狼 人 權 106 。<br />

至 於 法 律 規 範 的 方 式 ,ā 是 否佞 一 律 以 國 會 保 留猈 ( Parlamentsvorbehalt ) 作伿 為 操趀 作伿<br />

模 式 ?Ĉ 事 實蹴 上 並 非 形侫 式 外 觀義 的 問 題覹 ,ā 而 係 涉顎 及 實蹴 質賭 內 容韕 的 問 題覹 。 也 就 是 說狄 ,ā 依 涉顎<br />

及 人 民 權 佐 義 務珧 的 程 度 ,ā 可 以 採 取 不 同 程 度 的 ĵ 層 級獇 化 保 留猈 模 式 Ķ 107 ,ā 以 便 更俐 適贅<br />

切 的 涵 蓋犡 各 種牞 不 同 的 生 活 事 實蹴 。 因 此 ,ā 於 涉顎 及 專 業 性 、 技侻 術 性 、 效頒 率 性 或 風靨 險 決俩<br />

105<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行 政十 命 令 授 權 明 確酎 性 問 題 之 研厼 究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法 與 國 家窚 權 力 》, 初 版 ,<br />

1992 年 , 頁稰 215 以层 下 。<br />

106<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論 法 律匛 保 留 原穦 則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法 與 國 家窚 權 力 》, 初 版 ,1992 年 , 頁稰 121<br />

以层 下 。<br />

107<br />

釋 字 第 四屶 四屶 三 號 解 釋 理 由岩 書 謂 :「 憲 法 所 定 人 民岙 之 自 由岩 及 權 利 範 圍酌 甚原 廣郐 , 凡 不 妨 害窙 社 會 秩 序 公<br />

共峗 利 益 者 , 均 受 保 障遷 。 惟 並 非 一 切 自 由岩 及 權 利 均 無 分 軒 輊 受 憲 法 毫 無 差窭 別 之 保 障遷 ... 至 何 種 事 項 應<br />

以层 法 律匛 直 接 規 範 或 得 委 由岩 命 令 予 以层 規 定 , 與 所 謂 規 範 密 度匓 有 關 , 應 視 規 範 對 象 、 內 容窞 或 法 益 本岓 身<br />

及 其 所 受 限稧 制 之 輕 重稥 而 容窞 許 合峯 理 之 差窭 異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0 卷 , 第 2 期醸 。<br />

- 174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108<br />

定 性 的 事 項 時頗 ,āĵ 形侫 式 意 義 的 法 律 保 留猈 Ķ 概 念 ,ā 將 擴 充 為 法 源 多 元 化 的 現 象 ,ā<br />

而 形侫 成 ĵ 實蹴 質賭 意 義 的 法 律 保 留猈 Ķ 概 念 109 。<br />

此 種牞 依 生 活 事 實蹴 的 差韤 異 性 ,ā 而 給 予 不 同 位 階 層 次 的 法 律 保 留猈 模 式 ,ā 主 要 係 針玸<br />

對蹹 ĵ 規 範 對蹹 象 Ķ 的 事 物 本 體 與犕 權 佐 主 體 之 間 ,ā 所 產 生 的 對蹹 應 關詉 係 ,ā 在 憲赭 法 解 釋 上<br />

所 做珔 的 衡 量 。 換 句 話 說狄 ,ā 著 眼 點 在 於 :ć 針玸 對蹹 人 民 形侫 諸 於 外 之 基 本 權 佐 所 受 的 影 響<br />

程 度 進 行 觀義 察蹸 110 ,ā 測 度 其 是 否佞 具 有 重 要 性 ( Wesentlichkeit )?Ĉ 這 是 一 種牞 在 個鞄 案頥 中 的<br />

法 益 衡 量 方 法 111 ,ā 其 目 的 係 更俐 精 緻 地 保 障狼 人 權 。 此 種牞 理 解 方 式 ,ā 在 結 果 上 而 言借 符<br />

合 法 治 國 思 想 的 中 心 訴 求俠 。<br />

因 此 ,ā 所 謂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初 步俞 定 位 ,ā 應 歸 類詑 於 立 法 權 的 範 疇觸 ,ā 屬 於 立 法 權<br />

的 衍 生 權 限 。 此 種牞 解 釋 ,ā 係 運跮 用 邏 輯 推 論 的 方 法 ,ā 由 憲赭 法 第 一 七 二 條 的 文 義 脈獡 絡<br />

中 尋 得 的 結 論 。 換 言借 之 ,ā 係 對蹹 法 規 範 作伿 特顠 徵 與犕 範 圍 的 考 察蹸 ,ā 屬 於 一 種牞 ĵ 概 念 式 Ķ<br />

的 理 解 過跸 程 112 。<br />

( 二 ) 法 律 規 範 面 向 的 觀義 察蹸<br />

中 央 法 規 標 準 法 第 七 條 之 規 定 :ćĵ 各 機趙 關詉 依 其 法 定 職 權 或 基 於 法 律 授 權 訂 定<br />

之 命 令 ,ā 應 視 其 性 質賭 分 別低 下 達跲 或 發 布 ,ā 並 即佘 送玦 立 法 院玽 。Ķ;Ć 立 法 院玽 職 權 行 使 法 第<br />

六 ○ő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ćĵ 各 機趙 關詉 依 其 法 定 職 權 或 基 於 法 律 授 權 訂 定 之 命 令 送玦 達跲 立 法<br />

院玽 後 ,ā 應 提 報 立 法 院玽 會 議 。Ķ;Ć 行 政 程 序侤 法 第 一 五 ○ő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ćĵ 本 法 所 稱牟 法<br />

108<br />

參 閱 陳鄉 春卆 生岥 ,〈 行 政十 法 學 上 之 風稱 險 決 定 與 行 政十 規 則 --- 以层 規 範 具 體殱 化 行 政十 規 則 為厉 中 心尚 〉,《 台屲 灣毞 本岓<br />

土 法 學 雜 誌 》, 第 5 期醸 ,1999 年 12 月尦 , 頁稰 79 以层 下 。<br />

109<br />

在峹 此 一 意 義 之 下 , 所 謂 的 「 法 規 命 令 」 可屣 納 入 「 實 質 意 義 法 律匛 保 留 」 的 內 涵 , 參 閱 許 宗 力 ,〈 論<br />

法 律匛 保 留 原穦 則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法 與 國 家窚 權 力 》, 初 版 ,1992 年 , 頁稰 117 以层 下 。<br />

110<br />

所 謂 自 由岩 係 指匸 「 意 志 」 而 言 。 人 的 意 志 會 受 到 兩 種 郅 面稫 的 影郓 響 , 第 一 個積 郅 面稫 稱 爲 「 物 質 郅 面稫 」,<br />

人 的 愛 好崅 或 是半 欲 求 均 屬 此 一 郅 面稫 的 內 容窞 , 也 就酧 是半 說 凡 具 有 目岰 的 性 的 意 志 與 物 件峋 的 關 係 屬 於 此 一 郅<br />

面稫 的 問 題 。 第 二 個積 郅 面稫 稱 爲 「 形 式 郅 面稫 」, 又 稱 爲 「 法 則 」, 此 部 分 排 除 一 切 與 人 的 愛 好崅 及 欲 求 有<br />

關 的 目岰 的 性 價邗 值穂 , 而 尋 求 一 種 「 絕 對 的 善 」, 此 種 具 絕 對 性 的 價邗 值穂 理 念 ( 法 則 ) 被 Immanuel Kant<br />

稱 做 「 無 條 件峋 的 命 令 」。 意 志 服 從 於 第 二 郅 面稫 的 法 則 , 意 志 始 有 「 自 由岩 」 可屣 言 。 換醢 句屳 話 說 , 人 的<br />

意 志 必岊 須 於 服 從 法 則 而 産 生岥 「 義 務 」 之 後匝 , 才 獲 得 「 自 由岩 」, 而 「 自 由岩 意 志 」 則 是半 「 主尾 體殱 性 」 的<br />

核 心尚 基 礎 。 所 謂 「 主尾 體殱 性 」, 即 是半 強 調 人 本岓 身 就酧 是半 一 種 目岰 的 , 而 不 是半 工 具 。 此 種 以层 個積 人 主尾 體殱 性 爲<br />

基 礎 , 將 內 部 的 自 由岩 意 志 呈 現 於 表 像 世尺 界厢 , 稱 爲 「 權 利 」。 這 也 就酧 是半 爲 什 麽 Immanuel Kant 會 認<br />

爲 自 由岩 是半 唯 一 的 天 賦 權 利 的 緣 故卂 。 因峴 此 , 整 理 一 下 上 面稫 的 推 論 , 可屣 以层 暫鄃 時 下 個積 結 論 :「 自 由岩 」 主尾<br />

要稊 係 描醒 述稖 「 意 志 」 的 狀 態 , 屬 於 人 的 內 部 理 性 郅 次 問 題 ; 而 「 權 利 」 則 係 自 由岩 意 志 形 諸 於 表 象 世尺<br />

界厢 的 具 象 化 , 屬 於 人 的 外屸 部 現 象 郅 次 問 題 , 參 閱 Immanuel Kant 著 , 沈 叔 平岅 ( 譯 ),《 法 的 形 而 上 學<br />

原穦 理 --- 權 利 的 科叅 學 》, 初 版 ,1991 年 , 頁稰 39 以层 下 ; 關 於 Kant 對 「 意 志 」 的 詮 釋 , 另屮 請 參 閱 關 子<br />

尹 ( 譯 ),Richard Kroner 著 ,《 論 康 德郔 與 黑 格 爾 》, 初 版 四屶 刷 ,1994 年 , 頁稰 66 以层 下 。<br />

111<br />

參 閱 Karl Larenz 著 , 陳鄉 愛 娥窓 ( 譯 ),《 法 學 方尣 法 論 》, 初 版 三 刷 ,2001 年 , 頁稰 313 以层 下<br />

112<br />

參 閱 吳 從 周 ,〈 論 法 學 上 之 「 類 型勨 」 思匠 維 〉, 收 於 :《 法 理 學 論 叢 --- 紀秓 念 楊 日尤 然 教 授 》, 一 版 二<br />

刷 ,1997 年 6 月尦 , 頁稰 303 以层 下 。<br />

- 175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規 命 令 ,ā 係 指 行 政 機趙 關詉 基 於 法 律 授 權 ,ā 對蹹 多 數 不 特顠 定 人 民 就 一 般獭 事 項 所 作伿 抽 象 之<br />

對蹹 外 發 生 法 律 效頒 果 之 規 定 。Ķ;Ć 同 法 第 一 五 九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ćĵ 本 法 所 稱牟 行 政 規 則 ,ā<br />

係 指 上 級獇 機趙 關詉 對蹹 下 級獇 機趙 關詉 ,ā 或 長 官 對蹹 屬 官 ,ā 依 其 權 限 或 職 權 為 規 範 機趙 關詉 內 部 秩猶 序侤<br />

及 運跮 作伿 ,ā 所 為 非 直 接 對蹹 外 發 生 法 規 範 效頒 力 之 一 般獭 、 抽 象 之 規 定 。Ķ;Ć 同 法 第 一 六<br />

○ő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ćĵ 行 政 機趙 關詉 訂 定 前 條 第 二 項 第 二 款 之 行 政 規 則 ( 即佘 解 釋 性 行 政<br />

規 則 與犕 裁 量 基 準 性 行 政 規 則 ) ,ā 應 由 其 首靫 長 簽訄 署 ,ā 並 登 載跩 於 政 府 公 報 發 布 之 。Ķ;Ć<br />

同 法 第 一 七 四 條 之 一 規 定 113 :ćĵ 本 法 施 行 前 ,ā 行 政 機趙 關詉 依 中 央 法 規 標 準 法 第 七 條<br />

訂 定 之 命 令 ,ā 須 以 法 律 規 定 或 以 法 律 明 列 其 授 權 依 據赼 者 ,ā 應 於 本 法 施 行 後 二 年<br />

內 ,ā 以 法 律 規 定 或 以 法 律 明 列 其 授 權 依 據赼 後 修鞈 正 或 訂 定 ;Ć 逾跻 期 失 效頒 。Ķ<br />

當 我侷 們靽 對蹹 憲赭 法 第 一 七 二 條 ,ā 以 ĵ 概 念 式 Ķ 的 方 法 進 行 理 解 活 動珩 之 後 ,ā 得 出 了<br />

立 法 權 衍 生 權 限 的 結 論 ,ā 但伽 是 觀義 察蹸 上 述 的 立 法 規 範 ,ā 則 不 禁 令 人 產 生 疑牉 問 ?Ĉ 何 謂<br />

各 行 政 機趙 關詉 的 ĵ 法 定 職 權 Ķ?Ĉ 將 行 政 規 則 納獉 入 行 政 程 序侤 法 規 範 ,ā 並 且 賦 予 其 和 ĵ 法<br />

規 命 令 Ķ 類詑 似 的 發 布 程 序侤 ,ā 是 否佞 意 味 著 其 亦 屬 命 令 的 範 疇觸 114 ?Ĉ 凡 此 質賭 疑牉 ,ā 均佾 指 向<br />

前 面 對蹹 憲赭 法 規 範 的 理 解 ,ā 似 乎 出 了 問 題覹 ?Ĉ 換 句 話 說狄 ,ā 除珂 了 檢 討玒 立 法 形侫 成 自 由 是 否佞<br />

逾跻 越 界 限 之 外 ,ā 對蹹 憲赭 法 規 範 的 意 旨 ,ā 亦 應 重 新 展韙 開 理 解 的 活 動珩 。<br />

二 、 對蹹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類詑 型 式 理 解<br />

概 念 的 認狀 識訤 只 能獢 明 確 地 ĵ 非 此 —Ę 即佘 彼 Ķ,ā 其 無 法 容韕 忍侱 特顠 徵 的 ĵ 或 多 、 或 少 Ķ,ā<br />

換 言借 之 ,ā 概 念 須 將 特顠 徵 窮 盡牏 地 列 舉 。 此 外 概 念 是 一 種牞 分 離覭 式 的 思 維犁 ,ā 無 法 形侫 成 有<br />

聯 繫訇 、 有 意 識訤 的 意 義 關詉 連 。 因 此 ,ā 對蹹 於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理 解 ,ā 我侷 們靽 應 遵 循 著 憲赭 法<br />

規 範 的 意 義 脈獡 絡 思 考 ,ā 才 能獢 夠 藉 著 對蹹 憲赭 法 內 涵 及 目 的 本 旨 的 理 解 ,ā 儘赊 可 能獢 正 確 地<br />

認狀 識訤 憲赭 法 規 範 的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為 何 。 依 法 治 國 原鞝 則 的 目 的 觀義 察蹸 ,ā 實蹴 質賭 意 義 的 法 律 保 留猈<br />

概 念 符 合 其 保 障狼 人 權 的 目 的 ,ā 從 而 行 政 部 門 可 在 立 法 部 門 的 允 許 下 ,ā 行 使 部 分 立<br />

法 權 ,ā 這 是 從 立 法 權 的 角倞 度 所 作伿 的 觀義 察蹸 。<br />

113<br />

在峹 行 政十 程 序 法 公 岄 時 ( 1999 年 2 月尦 3 日尤 ), 並 無 本岓 條 之 立岷 法 , 迭稛 經 三 次 修穑 正岗 後匝 , 才 確酎 立岷 目岰 前<br />

之 條 文尠 , 以层 下 將 三 次 修穑 正岗 條 文尠 臚 列峚 。1. 第 一 次 修穑 正岗 ( 2000 年 12 月尦 27 日尤 ):「 本岓 法 施卄 行 前 , 行 政十<br />

機 關 依 中 央屹 法 規 標鄋 準 法 第 七 條 訂稍 定 之 命 令 , 須 以层 法 律匛 規 定 或 以层 法 律匛 明 列峚 其 授 權 依 據 者 , 應 於 本岓 法<br />

施卄 行 後匝 一 年 內 , 以层 法 律匛 規 定 或 以层 法 律匛 明 列峚 其 授 權 依 據 後匝 修穑 正岗 或 訂稍 定 ; 逾 期醸 失屺 效 。 前 項 期醸 間 屆 滿 前<br />

一 個積 月尦 , 行 政十 院 認 有 必岊 要稊 , 經 立岷 法 院 同峧 意 後匝 , 得 以层 命 令 延 長 之 。」2. 第 二 次 修穑 正岗 ( 2001 年 6 月尦<br />

20 日尤 ):「 本岓 法 施卄 行 前 , 行 政十 機 關 依 中 央屹 法 規 標鄋 準 法 第 七 條 訂稍 定 之 命 令 , 須 以层 法 律匛 規 定 或 以层 法 律匛<br />

明 列峚 其 授 權 依 據 者 , 應 於 本岓 法 施卄 行 後匝 一 年 內 , 以层 法 律匛 規 定 或 以层 法 律匛 明 列峚 其 授 權 依 據 後匝 修穑 正岗 或 訂稍<br />

定 ; 逾 期醸 失屺 效 。」3. 第 三 次 修穑 正岗 ( 2001 年 12 月尦 28 日尤 ):「 本岓 法 施卄 行 前 , 行 政十 機 關 依 中 央屹 法 規 標鄋<br />

準 法 第 七 條 訂稍 定 之 命 令 , 須 以层 法 律匛 規 定 或 以层 法 律匛 明 列峚 其 授 權 依 據 者 , 應 於 本岓 法 施卄 行 後匝 二 年 內 , 以层<br />

法 律匛 規 定 或 以层 法 律匛 明 列峚 其 授 權 依 據 後匝 修穑 正岗 或 訂稍 定 ; 逾 期醸 失屺 效 。」<br />

114<br />

參 閱 吳 庚 ,《 行 政十 法 之 理 論 與 實 用岦 》, 增邴 訂稍 六 版 ,2000 年 , 頁稰 419。<br />

- 176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如 果 我侷 們靽 同 樣 依 循 著 保 障狼 人 權 此 一 憲赭 法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思 考 ,ā 會 發 現 憲赭 法 雖 然 允 許<br />

一 權 干 涉顎 他 權 之 事 務珧 ,ā 但伽 干 涉顎 的 程 度 仍 是 有 界 限 的 ,ā 亦 即佘 不 能獢 導赫 致 一 權 凌鞓 駕贶 他<br />

權 ,ā 從 而 破猡 壞觖 各 權 力 間 的 均佾 勢 。 因 此 ,ā 在 國 家韑 各 權 力 分 立 的 情 況 之 下 ,ā 行 政 部 門<br />

所 為 的 立 法 行 為 ,ā 並 不 能獢 僅 僅 概 念 式 的 理 解 為 立 法 權 的 衍 生 。 換 句 話 說狄 ,ā 行 政 部<br />

門 針玸 對蹹 特顠 定 事 項 ,ā 仍 有 其 自 我侷 決俩 定 的 空 間 115 ,ā 在 國 家韑 各 權 力 猅 域 中 均佾 擁赸 有 此 種牞 固<br />

有 的 行 政 權 限 。 這 種牞 屬 於 家韑 產 性 質賭 的 固 有 權 限 ,ā 並 不 是 指 各 國 家韑 權 力 性 質賭 導赫 向 的<br />

固 有 權 ,ā 例 如 審 判住 的 權 力 或 立 法 的 權 力 。 而 是 指 散 落 在 立 法 猅 域 、 司 法 猅 域 、 行<br />

政 猅 域 中 具 有 行 政 權 性 質賭 的 固 有 權 限 ,ā 例 如 法 官 、 檢 察蹸 官 、 律 師韦 、 公 設 辯 護 人 、<br />

書頟 記玐 官 之 服 裝 顏覸 色 及 款 式 的 決俩 定 ,ā 係 屬 司 法 權 的 固 有 權 限 ,ā 立 法 者 不 得 加 以 干<br />

預踣 。 換 言借 之 ,ā 形侫 成 權 力 之 間 的 一 種牞 界 限 。<br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ā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之 用 語犾 ,ā 主 係 著 重 於 ĵ 規 範 之 實蹴 質賭 Ķ 而 言借 ,ā 意 思<br />

是 說狄 :ć 僅 訂 定 規 範 之 部 門 不 同 ,ā 但伽 規 範 在 實蹴 質賭 上 均佾 具 抽 象 、 一 般獭 之 法 性 格頴 。 因 此 ,ā<br />

統 稱牟 為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ā 是 一 種牞 依 ĵ 類詑 型 Ķ 觀義 點 所 為 的 詮 釋 。 換 言借 之 ,ā 不 能獢 採 概 念<br />

式 的 理 解 ,ā 認狀 為 僅 僅 限 於 立 法 權 ;Ć 而 應 採 類詑 型 式 的 觀義 點 ,ā 認狀 為 也 包 括 行 政 權 在 內 。<br />

是 故 立 法 機趙 關詉 可 於 法 律 中 授 權 行 政 機趙 關詉 ,ā 訂 定 具 有 規 範 性 質賭 的 行 政 命 令 ,ā 或 者 行<br />

政 機趙 關詉 源 於 憲赭 法 授 權 的 固 有 權 力 ,ā 亦 可 制 定 行 政 命 令 116 。 此 種牞 行 政 機趙 關詉 所 享 有 的<br />

立 法 權 限 ,ā 因 為 或 者 由 於 立 法 權 所 衍 生 的 權 限 117 ,ā 或 由 於 憲赭 法 所 賦 與犕 之 固 有 權 力<br />

所 產 生 ,ā 因 此 並 未 違跴 反 權 力 分 立 原鞝 則 。 惟 行 政 權 本 身倧 基 於 憲赭 法 授 權 所 具 有 的 固 有<br />

立 法 權 力 的 規 範 態躊 樣 為 何 ?Ĉ 其 與犕 由 立 法 衍 生 權 限 所 形侫 成 的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態躊 樣 ,ā 在<br />

現 象 存 在 上 併 列 ,ā 是 否佞 合 乎 憲赭 法 本 旨 ?Ĉ 有 必 要 進 一 步俞 探 討玒 與犕 論 證訥 。<br />

參珰 、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水 平 面 向 之 憲赭 法 結 構躬 探 討玒<br />

一 、 以 行 為 形侫 式 作伿 為 觀義 察蹸 基 準<br />

類詑 型 學赩 分 類詑 的 方 法 是 將 個鞄 個鞄 基 本 範 疇觸 的 單 位 ,ā 歸 納獉 於 一 個鞄 共 同 前 提 之 下 ,ā 此<br />

115<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權 力 分 立岷 與 機 關 忠 誠 --- 以层 德郔 國 聯 邦 憲 法 法 院 裁 判 為厉 中 心尚 〉,《 憲 政十 時 代 》, 第 27<br />

卷 , 第 4 期醸 ,2002 年 4 月尦 , 頁稰 3- 頁稰 31( 頁稰 10 )。<br />

116<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論 國 會 對 行 政十 命 令 之 監 督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法 與 國 家窚 權 力 》, 初 版 ,1992 年 ,<br />

頁稰 296; 許 宗 力 ,〈 職 權 命 令 是半 否 還 有 明 天 ?--- 論 職 權 命 令 的 合峯 憲 性 及 其 適 用岦 範 圍酌 〉, 收 於 :《 行<br />

政十 法 爭 議 問 題 研厼 究 ( 上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343 以层 下 ; 黃 俊 杰 ,《 憲 法 稅 概 念 與 稅 條 款金 》, 一 版<br />

二 刷 ,1997 年 , 頁稰 93; 黃 俊 杰 ,〈 解 釋 函 令 作 為厉 課 稅 依 據 〉,《 月尦 旦岑 法 學 雜 誌 》, 第 72 期醸 ,2001<br />

年 5 月尦 , 頁稰 58。<br />

117<br />

參 閱 李 震 山 ,《 行 政十 法 導 論 》, 修穑 訂稍 四屶 版 ,2001 年 , 頁稰 254。<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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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係 使 得 具 類詑 似 性 形侫 態躊 的 現 象 事 體 ,ā 形侫 成 一 種牞 自 然 的 叢 集 。 類詑 型 分 類詑 的 研 究倏 重 點 ,ā<br />

不 在 探 尋 事 體 垂 直 層 面 的 共 通 性 ,ā 而 是 在 尋 求俠 水 平 層 面 各 類詑 型 單 位 之 間 的 差韤 異<br />

性 。 換 言借 之 ,ā 對蹹 事 物 的 觀義 察蹸 ,ā 係 以 存 在 的 現 象 為 觀義 察蹸 的 範 圍 ,ā 並 以 行 為 之 形侫 式 上<br />

的 差韤 異 為 觀義 察蹸 之 基 準 ,ā 而 不 涉顎 及 對蹹 前 提 正 確 與犕 否佞 之 價猜 值靹 判住 斷 問 題覹 。<br />

行 政 作伿 用 是 一 個鞄 叢 集 性 的 類詑 型 ,ā 若 由 行 為 之 形侫 式 面 觀義 察蹸 ,ā 泛 指 行 政 權 所 為 的<br />

一 切 行 為 而 言借 118 。 因 此 須 透 過跸 對蹹 各 別低 行 政 作伿 用 的 次 類詑 型 化 之 觀義 察蹸 ,ā 並 配玵 合 各 別低 行<br />

政 作伿 用 的 法 位 階 地 位 ,ā 加 以 輔狕 助佔 思 考 ,ā 期 能獢 獲 致 對蹹 個鞄 別低 行 政 作伿 用 的 類詑 型 ,ā 產 生 較跨<br />

為 清 楚 地 認狀 識訤 ,ā 以 達跲 到 便 佐 研 究倏 的 目 的 ,ā 並 對蹹 於 現 象 存 在 的 事 體 ,ā 形侫 成 體 系倐 性 的<br />

觀義 察蹸 。<br />

二 、 現 象 存 在 的 次 類詑 型<br />

以 ĵ 行 為 形侫 式 Ķ 為 觀義 察蹸 之 基 準 作伿 水 平 面 向 的 觀義 察蹸 119 ,ā 透 過跸 對蹹 於 個鞄 個鞄 行 政 立 法<br />

行 為 現 象 ── 運跮 用 行 政 作伿 用 之 行 為 形侫 式 彼 此 間 的 特顠 徵 差韤 異 ,ā 所 形侫 成 的 差韤 異 性 外 延<br />

── 的 認狀 識訤 ,ā 而 建 構躬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次 類詑 型 。 首靫 先 ,ā 若 以 是 否佞 涉顎 及 一 般獭 人 民 權 佐<br />

義 務珧 ( 即佘 內 部 關詉 係 與犕 外 部 關詉 係 ) 此 一 特顠 徵 作伿 為 區珮 別低 標 準 ,ā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可 分 為 法<br />

規 命 令 與犕 行 政 規 則 。 因 此 有 論 者 認狀 為 ,ā 若 去 除珂 此 一 區珮 別低 標 準 ,ā 法 規 命 令 與犕 行 政 規<br />

則 皆 為 行 政 立 法 的 產 物 120 。 由 於 法 規 命 令 與犕 行 政 規 則 均佾 係 由 行 政 部 門 作伿 成 ,ā 依 法<br />

律 保 留猈 原鞝 則 觀義 察蹸 ,ā 其 作伿 成 是 否佞 需猀 由 法 律 授 權 ?Ĉ 涉顎 及 該 事 項 是 否佞 影 響 人 民 基 本 權 的<br />

實蹴 現 。 不 過跸 ,ā 倘鞆 若 去 除珂 此 一 區珮 別低 標 準 ,ā 法 規 命 令 與犕 行 政 規 則 皆 為 行 政 立 法 的 產 物 。<br />

此 一 看 法 ,ā 主 要 係 針玸 對蹹 現 象 的 觀義 察蹸 ,ā 而 且 從 行 為 形侫 式 的 差韤 異 性 比 較跨 後 ,ā 所 得 到 的<br />

結 論 。<br />

其 次 ,ā 觀義 察蹸 中 央 法 規 標 準 法 第 七 條 規 定 :ćĵ 各 機趙 關詉 依 其 法 定 職 權 或 基 於 法 律<br />

授 權 訂 定 之 命 令 Ķ 論 者 認狀 為 其 中 依 法 定 職 權 訂 定 之 命 令 ,ā 稱牟 為 職 權 命 令 ,ā 而 與犕 依<br />

法 律 授 權 所 訂 定 的 授 權 命 令 ,ā 共 同 組 合 構躬 成 法 規 命 令 的 體 系倐 121 。 將 職 權 命 令 與犕 授<br />

權 命 令 ,ā 認狀 為 共 同 構躬 成 法 規 命 令 體 系倐 的 看 法 ,ā 係 對蹹 於 實蹴 定 法 的 一 種牞 文 義 理 解 ,ā 事<br />

實蹴 上 也 是 一 種牞 對蹹 現 象 存 在 面 向 的 觀義 察蹸 。<br />

不 論 是 從 行 為 形侫 式 面 向 觀義 察蹸 ,ā 或 是 由 法 規 形侫 式 面 觀義 察蹸 ,ā 都 是 一 種牞 對蹹 現 象 存 在<br />

118<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221。<br />

119<br />

參 閱 李 震 山 ,《 行 政十 法 導 論 》, 修穑 訂稍 四屶 版 ,2001 年 , 頁稰 221 以层 下 ; 朱 武 獻 ,〈 行 政十 行 為厉 概 述稖 〉,<br />

收 於 : 朱 武 獻 ,《 公 法 專 題 研厼 究 ( 二 )》, 初 版 ,1992 年 , 頁稰 183 以层 下 ;Hartmut Maurer 著 , 高 家窚 偉<br />

( 譯 ),《 行 政十 法 學 總 論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181 以层 下 。<br />

120<br />

參 閱 李 震 山 ,《 行 政十 法 導 論 》, 修穑 訂稍 四屶 版 ,2001 年 , 頁稰 253。<br />

121<br />

參 閱 法 治 斌 ,〈 職 權 命 令 與 司屫 法 審郃 查卟 〉,《 台屲 灣毞 本岓 土 法 學 雜 誌 》, 第 11 期醸 ,2000 年 12 月尦 , 頁稰 101。<br />

- 178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事 體 ,ā 作伿 水 平 面 的 認狀 識訤 結 果 。 因 此 ,ā 所 謂 的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次 類詑 型 ,ā 包 含佳 法 規 命<br />

令 、 職 權 命 令 與犕 行 政 規 則 。 三 者 均佾 具 有 一 般獭 、 普 遍跹 、 抽 象 的 規 範 性 本 質賭 ,ā 但伽 三 者<br />

的 特顠 徵 有 所 差韤 異 。 其 中 職 權 命 令 與犕 法 規 命 令 都 是 對蹹 多 數 不 特顠 定 人 民 ,ā 就 一 般獭 事<br />

項 ,ā 所 作伿 抽 象 之 對蹹 外 發 生 法 律 效頒 果 的 命 令 ,ā 兩 者 不 同 之 處 在 於 是 否佞 有 法 律 的 授<br />

權 ;Ć 而 行 政 規 則 相 較跨 於 前 兩 者 而 言借 ,ā 係 屬 行 政 權 的 內 規 ,ā 是 一 種牞 內 部 法 規 範 ,ā 但伽<br />

其 與犕 職 權 命 令 相 同 的 是 ,ā 並 不 須 要 法 律 之 授 權 。<br />

三 、 對蹹 現 象 存 在 次 類詑 型 的 確 認狀<br />

( 一 ) 制 憲赭 者 的 意 旨<br />

憲赭 法 第 一 七 二 條 規 定 :ćĵ 命 令 與犕 憲赭 法 或 法 律 牴 觸 者 無 效頒 。Ķ 此 係 基 於 法 規 範<br />

階 層 理 論 所 建 構躬 的 規 範 效頒 力 體 系倐 ,ā 也 就 是 說狄 在 憲赭 法 、 法 律 、 命 令 此 三 個鞄 階 層 間 ,ā<br />

存 在 著 授 權 性 質賭 的 衍 生 權 限 移 轉視 關詉 係 。 從 這 個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可 以 得 到 一 個鞄 初 步俞 的 理<br />

解 :ć 由 行 政 部 門 以 命 令 的 形侫 式 ,ā 行 使 立 法 權 所 衍 生 的 權 限 ,ā 是 符 合 憲赭 法 本 旨 的 。<br />

至 於 命 令 的 內 涵 如 何 ?Ĉ 其 有 幾 種牞 次 類詑 型 ?Ĉ 憲赭 法 本 文 雖 未 明 白 表 示 ,ā 但伽 基 於 法<br />

階 層 理 論 可 以 推 論 出 至 少 包 括 授 權 命 令 ,ā 因 為 其 係 立 法 衍 生 權 限 下 的 產 物 ,ā 在 規<br />

範 效頒 力 體 系倐 之 下 ,ā 當 然 不 得 牴 觸 法 律 與犕 憲赭 法 。 至 於 命 令 是 否佞 包 括 其 他 內 涵 ?Ĉ 則 尚<br />

待 立 法 者 進 一 步俞 的 形侫 塑 及 司 法 者 符 合 憲赭 法 本 旨 的 闡 明 。<br />

( 二 ) 立 法 者 的 形侫 塑<br />

行 政 程 序侤 法 制 定 之 前 ,ā 中 央 法 規 標 準 法 第 二 章 ĵ 法 規 之 制 定 Ķ 章 中 ,ā 其 中 第<br />

五 條 到 第 七 條 關詉 於 命 令 之 內 涵 解 釋 ,ā 爭 議 甚 大 122 。 其 中 第 七 條 所 謂 ĵ 各 機趙 關詉 依 其<br />

法 定 職 權 訂 定 之 命 令 Ķ,ā 有 認狀 為 係 指 職 權 命 令 ,ā 另 有 學赩 者 基 于 行 政 固 有 權 之 行 使<br />

的 概 念 ,ā 而 認狀 為 係 指 行 政 規 則 123 。 惟 自 立 法 院玽 職 權 行 使 法 第 六 ○ő 條 明 文 規 定 之<br />

後 ,ā 已 明 顯 的 係 指 職 權 命 令 而 言借 。 學赩 者 認狀 為 ,ā 基 於 權 力 制 衡 的 憲赭 法 要 求俠 ,ā 規 定 職<br />

權 命 令 也 應 受 立 法 院玽 的 監牐 督 ,ā 有 其 事 實蹴 上 的 合 理 性 124 。<br />

122<br />

參 閱 李 震 山 ,《 行 政十 法 導 論 》, 修穑 訂稍 四屶 版 ,2001 年 , 頁稰 262 以层 下 ; 朱 武 獻 ,〈 命 令 與 行 政十 規 則<br />

之 區 別 〉, 收 於 : 朱 武 獻 ,《 公 法 專 題 研厼 究 ( 一 )》, 二 版 ,1991 年 , 頁稰 369 以层 下 。<br />

123<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論 國 會 對 行 政十 命 令 之 監 督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法 與 國 家窚 權 力 》, 初 版 ,1992 年 ,<br />

頁稰 288 以层 下 。<br />

124<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職 權 命 令 是半 否 還 有 明 天 ?--- 論 職 權 命 令 的 合峯 憲 性 及 其 適 用岦 範 圍酌 〉, 收 於 :《 行 政十<br />

- 179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行 政 程 序侤 法 制 定 之 後 ,ā 由 於 行 政 程 序侤 法 第 一 五 ○ő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ćĵ 本 法 所 稱牟<br />

法 規 命 令 ,ā 係 指 行 政 機趙 關詉 基 於 法 律 授 權 ,ā 對蹹 多 數 不 特顠 定 人 民 就 一 般獭 事 項 所 作伿 抽 象<br />

之 對蹹 外 發 生 法 律 效頒 果 之 規 定 。Ķ 以 及 同 法 第 一 五 九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ćĵ 本 法 所 稱牟 行<br />

政 規 則 ,ā 係 指 上 級獇 機趙 關詉 對蹹 下 級獇 機趙 關詉 ,ā 或 長 官 對蹹 屬 官 ,ā 依 其 權 限 或 職 權 為 規 範 機趙 關詉<br />

內 部 秩猶 序侤 及 運跮 作伿 ,ā 所 為 非 直 接 對蹹 外 發 生 法 規 範 效頒 力 之 一 般獭 、 抽 象 之 規 定 。Ķ 僅 針玸<br />

對蹹 法 規 命 令 ( 授 權 命 令 ) 與犕 行 政 規 則 明 文 定 義 ,ā 至 於 何 謂 職 權 命 令 ?Ĉ 則 置 而 未 談 。<br />

換 言借 之 ,ā 從 立 法 層 次 而 言借 ,ā 職 權 命 令 的 定 位 似 有 萎 縮 的 現 象 125 。<br />

但伽 是 從 中 央 法 規 標 準 法 第 七 條 、 立 法 院玽 職 權 行 使 法 第 六 ○ő 條 的 存 在 現 實蹴 而<br />

觀義 ,ā 可 以 確 定 的 是 :ć 立 法 者 對蹹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形侫 塑 ── 存 在 著 法 規 命 令 、 職 權 命<br />

令 、 行 政 規 則 三 種牞 類詑 型 ── 而 且 亦 為 立 法 者 所 確 認狀 。<br />

( 三 ) 司 法 審 查 的 態躊 度<br />

依 司 法 院玽 大 法 官 審 理 案頥 件 法 第 五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 規 定 :ćĵ 人 民 、 法 人 或 政 黨<br />

於 其 憲赭 法 上 所 保 障狼 之 權 佐 ,ā 遭贈 受 不 法 侵 害韐 ,ā 經 依 法 定 程 序侤 提 起玠 訴 訟 ,ā 對蹹 於 確 定 終<br />

局侚 裁 判住 所 適贅 用 之 法 律 或 命 令 發 生 有 抵 觸 憲赭 法 之 疑牉 義 者 。Ķ 得 聲 請 解 釋 憲赭 法 。 其 中<br />

ĵ 對蹹 於 確 定 終 局侚 裁 判住 所 適贅 用 之 法 律 或 命 令 發 生 有 抵 觸 憲赭 法 之 疑牉 義 者 Ķ 的 規 定 ,ā 明<br />

確 的 將 聲 請 標 的 限 於 ĵ 法 令 之 違跴 憲赭 Ķ 126 。 雖 然 大 法 官 在 釋 憲赭 實蹴 務珧 上 ,ā 透 過跸 憲赭 法 解<br />

釋 的 普 遍跹 性 拘 束俑 力 ,ā 將 之 擴 大 為 ĵ 判住 例 Ķ 127 以 及 ĵ 決俩 議 Ķ 128 違跴 憲赭 ,ā 亦 得 聲 請 解 釋 ,ā<br />

但伽 是 主 要 係 著 眼 於 ĵ 司 法 行 為 Ķ 在 實蹴 質賭 上 具 有 一 般獭 性 的 規 範 效頒 力 ,ā 基 於 保 全 人 民<br />

的 權 佐 救 濟 途 徑韬 ,ā 避 免佊 法 治 國 的 漏軅 洞 ( Lüücke des Rechtsstaat ) 產 生 ,ā 而 認狀 為 係 ĵ 相<br />

當 於 Ķ 法 律 或 命 令 。<br />

大 法 官 無 意 中 使 用 了 類詑 型 思 維犁 的 操趀 作伿 129 。 但伽 是 觀義 察蹸 大 法 官 在 受 理 人 民 聲 請 法<br />

令 違跴 憲赭 之 審 查 時頗 ,ā 法 院玽 裁 判住 本 身倧 仍 然 無 法 直 接 成 為 受 理 對蹹 象 ,ā 亦 係 事 實蹴 。 因 此 ,ā<br />

大 法 官 這 種牞 擴 張 釋 憲赭 客 體 的 作伿 法 ,ā 反 而 造 成 對蹹 命 令 一 詞 概 念 上 之 混 淆 ,ā 並 且 形侫 成<br />

法 爭 議 問 題 研厼 究 ( 上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358。<br />

125<br />

參 閱 李 震 山 ,《 行 政十 法 導 論 》, 修穑 訂稍 四屶 版 ,2001 年 , 頁稰 266。<br />

126<br />

關 於 命 令 做 為厉 違 憲 審郃 查卟 的 標鄋 的 , 不 限稧 於 授 權 命 令 , 尚 包屗 括匼 行 政十 規 則 , 且尼 不 問 其 名峮 稱 與 形 式 ,<br />

只屯 考 慮郘 是半 否 係 一 般 性 規 範 並 為厉 法 院 確酎 定 終 局 裁 判 所 適 用岦 。 至 於 授 權 命 令 部 分 , 大 法 官 亦岿 基 於 不 同峧<br />

的 理 由岩 構 成 , 承 認 其 崊 在峹 , 關 於 職 權 命 令 的 部 分 參 閱 許 宗 力 ,〈 職 權 命 令 是半 否 還 有 明 天 ?--- 論 職<br />

權 命 令 的 合峯 憲 性 及 其 適 用岦 範 圍酌 〉, 收 於 :《 行 政十 法 爭 議 問 題 研厼 究 ( 上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344-<br />

頁稰 347。<br />

127<br />

參 見 釋 字 第 一 五 四屶 號 解 釋 理 由岩 書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20 卷 , 第 11 期醸 。<br />

128<br />

參 見 釋 字 第 三 七 四屶 號 解 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7 卷 , 第 5 期醸 。<br />

129<br />

將 判 例 或 決 議 強 行 推 擠 入 法 律匛 與 命 令 的 內 涵 中 , 認 為厉 其 「 相厴 當 於 」 法 律匛 或 命 令 , 換醢 言 之 似 將<br />

「 司屫 法 行 為厉 」 視 為厉 「 立岷 法 行 為厉 」, 參 閱 黃 建匔 輝 ,〈 判 例 之 作 為厉 違 憲 審郃 查卟 對 象 〉,《 法 令 月尦 刊屔 》, 第 48<br />

卷 , 第 7 期醸 ,1997 年 7 月尦 , 頁稰 23 。<br />

- 180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恣韯 意 的 差韤 別低 待 遇跶 。 對蹹 此 ,ā 學赩 者 吳佣 信 華 建 議 應 修鞈 正 大 法 官 審 理 案頥 件 法 第 五 條 第 一 項<br />

第 二 款 ,ā 將 釋 憲赭 客 體 擴 大 至 ĵ 立 法 行 為 Ķ,ā 甚 至 可 參珰 考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法 第 九<br />

○ő 條 之 規 定 ,ā 擴 張 至 ĵ 所 有 國 家韑 公 權 力 行 為 Ķ,ā 以 避 免佊 大 法 官 受 理 案頥 件 時頗 ,ā 產 生<br />

差韤 別低 待 遇跶 的 恣韯 意 可 能獢 性 130 。<br />

經 由 對蹹 司 法 審 查 實蹴 務珧 之 觀義 察蹸 ,ā 我侷 們靽 似 乎 可 以 得 到 一 個鞄 初 步俞 的 認狀 知 :ć 大 法 官 對蹹<br />

命 令 的 擴 張 解 釋 ,ā 並 不 表 示 其 對蹹 命 令 的 次 類詑 型 ,ā 有 重 新 形侫 塑 的 意 圖蹙 。 雖 然 大 法 官<br />

在 論 證訥 上 隱 然 使 用 了 類詑 型 的 思 維犁 ,ā 但伽 是 進 一 步俞 觀義 察蹸 大 法 官 的 論 述 內 容韕 ,ā 似 乎 僅 僅<br />

只 是 基 於 ĵ 有 權 佐 即佘 有 救 濟 Ķ 的 思 考 模 式 ,ā 換 言借 之 其 並 未 改俌 變 對蹹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次<br />

類詑 型 內 涵 之 認狀 知 。<br />

四 、 類詑 型 正 義 的 困佷 惑<br />

由 於 國 家韑 職 能獢 日 益 增猹 加 ,ā 法 律 制 定 的 速 度 與犕 數 量 ,ā 無 法 因 應 隨 時頗 處 於 變 動珩 狀<br />

態躊 的 生 活 事 實蹴 ,ā 因 此 命 令 遂跱 成 為 法 律 之 外 ,ā 基 於 事 實蹴 上 的 需猀 要 ,ā 而 被 承 認狀 的 法 源<br />

之 一 131 。 並 且 依 各 別低 國 家韑 生 活 事 實蹴 的 內 容韕 與犕 國 家韑 權 力 機趙 關詉 的 權 限 ,ā 做珔 功 能獢 結 構躬 性<br />

的 契 合 132 。 其 目 的 在 於 使 國 家韑 的 決俩 定 能獢 夠 達跲 到 儘赊 可 能獢 正 確 的 境蹜 地 ,ā 以 達跲 到 保 障狼 人<br />

民 基 本 權 完侖 整超 實蹴 現 的 憲赭 法 本 旨 。<br />

惟 關詉 於 命 令 本 身倧 的 再 類詑 型 化 過跸 程 ,ā 若 僅 僅 以 行 為 形侫 式 之 標 準 ,ā 作伿 水 平 面 向 的<br />

特顠 徵 差韤 異 性 觀義 察蹸 ,ā 是 否佞 符 合 憲赭 法 本 身倧 對蹹 國 家韑 權 力 分 配玵 所 預踣 設 的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Ĉ 猄 令 人<br />

懷觝 疑牉 。 而 理 論 與犕 實蹴 務珧 ,ā 透 過跸 現 象 存 在 事 體 的 觀義 察蹸 範 圍 ,ā 對蹹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建 構躬 ,ā<br />

是 否佞 符 合 將 具 有 相 同 事 物 本 質賭 之 理 的 事 項 ,ā 給 予 相 同 對蹹 待 的 類詑 型 正 義 標 準 ?Ĉ 亦 不<br />

無 疑牉 問 。 所 謂 類詑 型 正 義 的 檢 驗 標 準 ,ā 指 的 是 證訥 明 平 等 原鞝 則 的 ĵ 合 理 性 Ķ 過跸 程 ,ā 也<br />

就 是 說狄 類詑 型 化 的 結 論 必 須 合 邏 輯 性 、 無 矛 盾 性 與犕 符 合 融 貫 性 133 。<br />

這 些 針玸 對蹹 現 象 存 在 事 體 的 理 解 活 動珩 ,ā 所 帶 來 的 困佷 惑 ,ā 是 否佞 意 味 著 對蹹 於 現 象 存<br />

在 事 體 所 依 據赼 的 前 提 ,ā 設 定 錯 誤狃 ?Ĉ 換 句 話 說狄 ,ā 是 否佞 表 示 對蹹 於 憲赭 法 規 範 的 價猜 值靹 決俩<br />

定 ,ā 產 生 不 完侖 整超 的 認狀 識訤 ?Ĉ 凡 此 疑牉 問 均佾 應 該 進 一 步俞 的 加 以 探 討玒 ,ā 以 尋 求俠 符 合 憲赭 法 本<br />

旨 的 解 釋 與犕 合 理 性 的 證訥 立 標 準 。<br />

130<br />

參 閱 吳 信 華 ,〈「 法 院 裁 判 」 作 為厉 大 法 官 會 議 違 憲 審郃 查卟 的 客匄 體殱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61 期醸 ,<br />

1999 年 6 月尦 , 頁稰 139。<br />

131<br />

參 閱 吳 庚 ,《 行 政十 法 之 理 論 與 實 用岦 》, 修穑 訂稍 六 版 ,2000 年 , 頁稰 43。<br />

132<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論 法 律匛 保 留 原穦 則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法 與 國 家窚 權 力 》, 初 版 ,1992 年 , 頁稰 179。<br />

133<br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再峘 訪 法 實 證 主尾 義 〉, 收 於 :《 法 理 學 論 叢 --- 紀秓 念 楊 日尤 然 教 授 》, 一 版 二 刷 ,1997<br />

年 , 頁稰 639; 趙 敦醧 華 ,《 勞鄬 斯醬 的 正岗 義 論 解 說 》, 初 版 ,1990 年 , 頁稰 26;Dennis Lloyd 著 , 張 茂秶 柏卡 ( 譯 ),<br />

《 法 律匛 的 理 念 》, 初 版 六 刷 ,1991 年 , 頁稰 105 以层 下 。<br />

- 18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肆 、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垂 直 面 向 之 憲赭 法 結 構躬 探 討玒<br />

一 、 以 授 權 之 規 範 源 作伿 為 觀義 察蹸 基 準<br />

以 行 為 的 形侫 式 作伿 水 平 面 向 的 觀義 察蹸 ,ā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存 在 著 三 種牞 次 類詑 型 :ć 法 規 命<br />

令 、 職 權 命 令 、 行 政 規 則 。 此 純獄 係 針玸 對蹹 現 象 存 在 事 體 間 的 差韤 異 性 ,ā 而 不 去 質賭 疑牉 整超<br />

個鞄 類詑 型 化 的 前 提 所 形侫 成 的 結 論 。 此 種牞 觀義 察蹸 方 式 ,ā 雖 然 可 以 幫 助佔 我侷 們靽 從 複 雜覮 的 現 象<br />

中 ,ā 整超 理 出 一 個鞄 較跨 為 清 晰 的 圖蹙 像踽 ,ā 但伽 是 由 於 過跸 度 形侫 式 化 的 演躽 繹訉 ,ā 以 致 於 形侫 成 認狀 識訤<br />

上 的 空 洞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可 能獢 因 為 對蹹 於 據赼 以 類詑 型 化 的 前 提 認狀 知 不 完侖 整超 ,ā 或 者 根頨 本 是<br />

錯 誤狃 的 前 提 設 定 ,ā 而 造 成 整超 個鞄 類詑 型 化 的 建 構躬 產 生 矛 盾 ,ā 並 且 不 具 有 合 理 性 。<br />

因 此 ,ā 為 了 避 免佊 此 種牞 認狀 識訤 上 的 謬見 誤狃 產 生 ,ā 似 乎 應 該 從 授 權 的 來 源 ,ā 區珮 分 立 法<br />

衍 生 權 與犕 行 政 固 有 權 兩 個鞄 面 向 ,ā 對蹹 於 據赼 以 類詑 型 化 的 前 提 ,ā 從 事 垂 直 式 的 區珮 分 觀義<br />

察蹸 。 目 的 在 於 ,ā 使 我侷 們靽 對蹹 於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內 涵 認狀 識訤 ,ā 能獢 更俐 正 確 地 接 近 憲赭 法 的 價猜<br />

值靹 決俩 定 。 以 下 試 就 不 同 的 思 考 面 向 ,ā 進 行 論 證訥 ,ā 並 提 出 本 論 文 的 看 法 。<br />

二 、 立 法 衍 生 權 限 的 面 向 思 考<br />

憲赭 法 第 一 七 一 條 與犕 第 一 七 二 條 ,ā 宣 示 了 憲赭 法 、 法 律 與犕 命 令 之 間 的 規 範 秩猶 序侤 位<br />

階 ( Normenordungsstufenbau ),ā 同 法 第 一 七 ○ő 條 將 法 律 定 義 為 :ćĵ 經 立 法 院玽 通 過跸 ,ā<br />

總 統 公 布 Ķ 之 法 律 ,ā 但伽 其 並 未 針玸 對蹹 命 令 一 詞 的 內 涵 ,ā 在 憲赭 法 上 定 義 或 加 以 描 寫 。<br />

以 下 分 別低 探 討玒 法 規 命 令 、 職 權 命 令 與犕 行 政 規 則 ,ā 探 討玒 其 與犕 法 律 的 關詉 係 ,ā 並 且 論 證訥<br />

其 是 否佞 均佾 屬 命 令 之 內 涵 ?Ĉ 本 論 文 擬 循 當 為 規 範 面 的 意 義 脈獡 絡 ,ā 進 行 理 解 活 動珩 ,ā 作伿<br />

進 一 步俞 的 探 討玒 。<br />

( 一 ) 關詉 於 法 規 命 令 的 討玒 論<br />

目 前 關詉 於 法 律 的 釋 義 學赩 上 難詋 題覹 ,ā 並 非 處 於 其 作伿 為 法 源 的 特顠 性 上 ,ā 而 是 在 於 面<br />

對蹹 現 今 國 家韑 生 存 照 顧 與犕 生 活 服 務珧 之 任 務珧 時頗 ,ā 基 於 傳 統 的 、 憲赭 法 預踣 設 的 立 法 程 序侤 所<br />

制 定 之 法 律 ,ā 是 否佞 能獢 夠 因 應 ?Ĉ 或 者 更俐 確 切 的 說狄 ,ā 對蹹 於 此 種牞 社 會 國 思 想 所 要 求俠 之 給<br />

付 ,ā 傳 統 自 由 法 治 國 之 法 律 形侫 式 與犕 決俩 定 形侫 式 ,ā 是 否佞 已 是 不 合 適贅 的 模 式 ?Ĉ 而 必 須 經<br />

由 靈羔 活 之 法 律 制 定 形侫 式 來 加 以 補 充 ?Ĉ<br />

關詉 於 這 個鞄 問 題覹 ,ā 我侷 們靽 從 立 法 本 身倧 之 特顠 性 觀義 察蹸 :ć 由 於 立 法 程 序侤 之 嚴詫 謹覊 性 ,ā 以 致<br />

- 182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無 法 因 時頗 制 宜 的 解 決俩 問 題覹 ,ā 而 易 形侫 成 人 民 對蹹 法 之 資 訊玕 危 機趙 ( Informationskrise des<br />

Rechts ) 134 ;Ć 反 之 ,ā 若 大 量 之 立 法 ,ā 亦 會 遭贈 致 法 律 過跸 度 肥 大 ( Hypertrophie ) 的 批係 評 。<br />

上 述 之 思 考 背 景 ,ā 若 與犕 法 規 命 令 之 存 在 合 理 性 結 合 ,ā 將 進 一 步俞 具 體 化 法 律 制 定 形侫<br />

式 之 實蹴 質賭 內 涵 的 討玒 論 ,ā 因 此 針玸 對蹹 法 規 命 令 本 身倧 ,ā 以 及 其 與犕 法 律 之 關詉 聯 性 分 析 ,ā 有<br />

助佔 於 對蹹 法 律 概 念 觀義 點 之 釐覝 清 。<br />

1. 法 規 命 令 之 意 義<br />

法 規 命 令 作伿 為 法 源 之 形侫 式 ,ā 顯 露 出 一 種牞 立 法 權 力 相 對蹹 化 的 法 治 國 家韑 現 象 。 依<br />

據赼 權 力 分 立 之 模 式 ,ā 法 律 制 定 權 原鞝 則 上 應 該 由 立 法 者 所 掌 握 ;Ć 但伽 是 就 減 輕狗 立 法 者<br />

負 擔趃 之 觀義 點 而 言借 ,ā 由 於 立 法 程 序侤 本 身倧 之 耗獕 時頗 性 ( Langwierigkeit ) 或 涉顎 及 技侻 術 性 事<br />

項 之 窘 境蹜 ,ā 法 規 命 令 因 而 具 有 一 定 之 存 在 理 由 。 因 此 ,ā 憲赭 法 容韕 許 立 法 者 ,ā 將 法 律<br />

制 定 權 限 局侚 部 性 地 賦 予 行 政 權 來 行 使 135 。 但伽 是 此 一 授 權 範 圍 並 非 毫 無 限 制 ,ā 例 如<br />

德 國 基 本 法 第 八 ○ő 條 明 白 限 定 ,ā 只 容韕 許 法 規 命 令 之 發 布 ,ā 而 不 容韕 許 其 他 法 規 範 比<br />

照 。 此 一 基 本 法 之 規 定 ,ā 係 在 憲赭 法 層 次 上 確 定 立 法 制 定 權 的 相 對蹹 化 ,ā 並 且 進 一 步俞<br />

限 制 其 容韕 許 範 圍 。 不 過跸 解 釋 上 而 言借 ,ā 只 要 符 合 基 本 法 第 八 ○ő 條 第 一 項 之 要 求俠 ,ā 就<br />

有 資 格頴 作伿 為 憲赭 法 所 容韕 許 的 法 規 命 令 。 就 此 ,ā 行 政 權 於 憲赭 法 上 應 得 之 立 法 權 限 ,ā 經<br />

由 法 規 命 令 之 發 布 而 獲 得 實蹴 現 。<br />

法 規 命 令 藉 著 一 種牞 被 授 權 之 形侫 式 ,ā 一 種牞 立 法 分 散 之 表 達跲 方 式 ,ā 作伿 為 衍 生 性 之<br />

法 源 136 。 由 於 法 規 命 令 係 行 政 機趙 關詉 所 頒踧 布 之 高珉 權 性 、 抽 象 性 之 規 範 ,ā 在 法 位 階 等<br />

級獇 上 ,ā 係 處 於 法 律 之 下 的 法 源 地 位 ,ā 但伽 是 由 於 其 與犕 正 式 法 律 作伿 為 法 源 之 地 位 相<br />

仿 ,ā 具 有 如 同 正 式 法 律 之 一 般獭 性 拘 束俑 力 137 。 對蹹 此 ,ā 法 規 命 令 雖 然 屬 於 執 行 權 之 法<br />

規 ,ā 但伽 是 由 於 其 產 生 係 歸 因 於 立 法 之 授 權 ,ā 因 此 在 內 容韕 上 也 應 該 與犕 國 會 法 律 受 相<br />

同 之 內 在 拘 束俑 性 138 。 不 過跸 ,ā 針玸 對蹹 概 念 之 區珮 辨 而 觀義 ,ā 法 規 命 令 仍 然 具 有 其 獨趸 特顠 之 特顠<br />

徵 。 例 如 ,ā 就 從 屬 法 律 性 ( Gesetzesabhängigkeit ) 以 及 執 行 權 之 地 位 而 言借 ,ā 法 規 命<br />

令 不 同 於 國 會 法 律 ;Ć 若 就 與犕 法 律 相 同 之 外 部 效頒 力 而 言借 ,ā 法 規 命 令 不 同 於 行 政 規<br />

則 ;Ć 若 就 其 中 央 法 規 之 地 位 以 及 並 非 自 我侷 行 政 事 項 ( Selbstverwaltungsangelegen-<br />

134<br />

參 閱 Fritz Ossenbühl, in: Hans-Uwe Erichsen( Hrsg. ),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0. Aufl.,<br />

1995, § 6 Rn. 7.<br />

135 Ebd., § 6 Rn. 12.<br />

136<br />

參 閱 李 建匔 良 ,〈 行 政十 命 令 與 國 會 監 督 〉,《 台屲 灣毞 本岓 土 法 學 雜 誌 》, 第 6 期醸 ,2000 年 1 月尦 , 頁稰 159。<br />

137<br />

參 閱 Fritz Ossenbühl, in: Hans-Uwe Erichsen( Hrsg. ),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0. Aufl.,<br />

1995, § 6 Rn. 12; Gunnar Folke Schuppert, in: Ingo Richter/ Gunnar Folke Schuppert, Casebook<br />

Verwaltungsrecht, 1991, S. 73.<br />

138<br />

參 閱 Jörg Lücke,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80 Rn.<br />

11.<br />

- 183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heit ) 而 言借 ,ā 法 規 命 令 亦 不 同 於 自 治 規 章 。 至 於 所 謂 之 特顠 別低 命 令 ( Sonderverordnung<br />

),ā 即佘 執 行 權 基 於 特顠 別低 權 力 關詉 係 理 論 ,ā 所 為 的 一 種牞 規 制 性 規 則 ,ā 由 於 本 質賭 上<br />

並 非 自 主 性 之 法 規 形侫 式 ,ā 在 此 沒俯 有 比 較跨 之 實蹴 益 139 。<br />

從 基 本 法 第 八 ○ő 條 規 定 的 精 神 而 觀義 ,ā 法 規 命 令 在 憲赭 法 上 加 以 規 制 的 意 義 在<br />

於 :ć 當 民 主 原鞝 則 與犕 法 治 國 原鞝 則 逐 漸軌 喪 失 時頗 ,ā 制 憲赭 者 所 建 構躬 的 一 種牞 預踣 防倸 措 施 。 也 就<br />

是 說狄 ,ā 基 本 法 對蹹 於 此 種牞 委 託玖 行 政 權 力 行 使 法 律 制 定 權 限 之 情 形侫 ,ā 預踣 先 以 憲赭 法 明 文<br />

規 制 之 方 式 來 進 行 限 制 140 。 並 且 基 本 法 第 八 ○ő 條 ,ā 同 時頗 運跮 用 ĵ 國 會 保 留猈 Ķ 作伿 為 授<br />

權 之 柵 欄 ( Delegationssperre ) 141 。 然 而 ,ā 所 謂 的 明 確 性 原鞝 則 ( Bestimmtheitsgrundsatz<br />

),ā 於 個鞄 案頥 判住 斷 時頗 並 無 法 提 供 具 體 的 標 準 ,ā 因 此 基 本 法 第 八 ○ő 條 規 定 之 貫 徹躇 ,ā<br />

很 大 程 度 上 必 須 依 賴 於 司 法 上 的 裁 判住 。 對蹹 此 ,ā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指 出 ,ā 關詉 於 該 授<br />

權 規 定 之 內 容韕 、 目 的 、 範 圍 ,ā 可 從 授 權 規 定 與犕 同 法 其 他 法 律 規 定 的 意 義 關詉 聯 之 中 ,ā<br />

參珰 酌玶 法 律 發 生 史 以 及 法 規 整超 體 追玭 求俠 之 目 的 ,ā 依 據赼 一 般獭 性 解 釋 原鞝 則 加 以 探 知 142 。 質賭<br />

言借 之 ,ā 對蹹 於 法 規 範 之 解 釋 ,ā 首靫 先 應 探 尋 立 法 者 於 立 法 當 時頗 之 決俩 定 ,ā 其 次 對蹹 所 發 現<br />

之 ĵ 法 Ķ,ā 應 該 查 明 、 確 定 其 意 義 與犕 目 的 來 加 以 理 解 ,ā 以 便 儘赊 可 能獢 地 重 新 在 不 確<br />

定 與犕 多 義 之 法 律 文 本 中 ,ā 獲 得 法 規 範 之 範 疇觸 與犕 思 考 圖蹙 像踽 143 。<br />

2. 法 規 命 令 與犕 法 律 之 關詉 係<br />

法 規 命 令 亦 屬 法 規 範 ,ā 只 是 此 法 規 範 係 由 行 政 機趙 關詉 所 頒踧 布 。 因 此 法 規 命 令 不<br />

同 於 形侫 式 之 法 律 之 處 ,ā 並 不 在 於 內 容韕 與犕 拘 束俑 效頒 力 ,ā 而 僅 在 於 規 範 制 定 者 不 同 。 原鞝<br />

則 上 作伿 為 法 規 範 之 法 規 命 令 ,ā 與犕 國 會 頒踧 布 之 法 律 ,ā 具 有 相 同 性 質賭 之 拘 束俑 力 144 。 法<br />

規 命 令 同 時頗 也 是 一 種牞 行 政 手 段 ( Verwaltungsinstrument ),ā 而 且 發 布 命 令 機趙 關詉 之 行<br />

政 等 級獇 越 高珉 ,ā 其 致 力 於 任 務珧 執 行 之 直 接 性 就 越 強 烈顝 。 法 規 命 令 之 產 生 在 於 ,ā 當 行<br />

政 執 行 法 律 時頗 涉顎 及 之 事 務珧 對蹹 象 ,ā 並 非 個鞄 別低 之 事 件 ,ā 而 是 涉顎 及 大 量 的 、 不 明 確 數 量<br />

的 同 類詑 事 件 ,ā 而 必 須 或 應 該 以 同 一 規 範 加 以 解 決俩 之 情 況 145 。<br />

關詉 於 法 律 與犕 法 規 命 令 之 關詉 係 ,ā 由 於 憲赭 法 規 定 之 原鞝 則 性 與犕 單 義 性 ,ā 因 此 明 顯 地<br />

139 Ebd., Art. 80 Rn. 11.<br />

140<br />

參 閱 Hans D. Jarass, in: Hans D. Jarass/ Bodo Pieroth, Grundgesetz fü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br />

( Kommentar ), 3. Aufl., 1995, Art. 80 Rn. 11 ff. .<br />

141<br />

參 閱 Jörg Lücke,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80 Rn.<br />

19.<br />

142<br />

參 見 BVerfGE 26, 16, 27; 29, 198, 210; 55, 207, 226; 69, 162, 167.<br />

143<br />

參 閱 Fritz Ossenbühl, in: Hans-Uwe Erichsen( Hrsg. ),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0. Aufl.,<br />

1995, § 6 Rn. 7.<br />

144<br />

參 閱 Hartmut Maurer,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3. Aufl., 2000, § 4 Rn. 10.<br />

145 Ebd., § 13 Rn. 2.<br />

- 184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兩 者 之 關詉 係 ,ā 係 趨 向 釋 義 學赩 上 之 探 討玒 。 首靫 先 ,ā 兩 者 在 法 律 制 定 形侫 式 上 ,ā 並 沒俯 有 真猙<br />

正 之 競 合 ,ā 因 為 所 謂 的 授 權 命 令 ( Verordnungsermächtigung ) 意 味 著 :ć 經 由 立 法 權<br />

授 予 行 政 權 規 範 制 定 權 限 ,ā 屬 於 一 種牞 法 定 國 家韑 權 力 之 委 託玖 ( Übertragung )。 此 種牞<br />

委 託玖 不 同 於 真猙 正 之 授 權 ( echte Delegation ),ā 因 此 並 不 會 發 生 立 法 權 限 之 喪 失 。 從<br />

語犾 意 學赩 上 來 觀義 察蹸 ,āÜbertragung 只 是 一 種牞 約 定 成 俗 的 術 語犾 ,ā 事 實蹴 上 其 僅 具 有 非 真猙<br />

正 授 權 的 意 涵 ,ā 而 並 不 帶 有 ĵ 移 轉視 的 Ķ( devolvierend ) 意 思 ,ā 換 言借 之 立 法 者 可 隨<br />

時頗 因 實蹴 際狽 狀 況 ,ā 依 立 法 之 方 式 ,ā 收 回 其 委 託玖 146 。 因 此 ,ā 國 會 之 掌 控 權 並 不 會 因 而<br />

受 到 影 響 。 此 外 ,ā 面 對蹹 法 規 命 令 時頗 ,ā 法 律 之 優 越 性 會 透 過跸 所 謂 的 法 律 優 位 而 被 確<br />

保 147 。 所 謂 法 律 優 位 ,ā 係 以 法 位 階 之 等 級獇 制 度 作伿 為 基 礎 之 思 考 ,ā 其 意 味 著 :ć 下 位<br />

階 之 規 範 不 得 違跴 反 上 位 階 之 規 範 ,ā 例 如 某 一 行 政 措 施 與犕 法 律 相 矛 盾 時頗 即佘 屬 違跴 法 。<br />

換 言借 之 ,ā 法 律 優 位 代 表 之 憲赭 法 意 義 在 於 :ć 國 家韑 之 意 思 表 示 若 與犕 法 律 相 矛 盾 即佘 為 無<br />

效頒 。<br />

不 過跸 ,ā 德 國 學赩 者 Fritz Ossenbühl 批係 評 148 ,ā 此 種牞 釋 義 學赩 上 之 構躬 思 ,ā 並 無 法 控 制<br />

政 治 實蹴 際狽 之 運跮 作伿 ,ā 並 且 造 成 立 法 者 開 始 逃玬 避 責 任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實蹴 際狽 發 生 的 狀 況 是<br />

立 法 者 將 其 負 有 職 責 之 法 律 制 定 權 限 ,ā 過跸 度 地 授 予 行 政 權 力 來 行 使 。 因 此 ,ā 如 果<br />

我侷 們靽 認狀 真猙 來 思 考 ,ā 授 權 命 令 所 內 含佳 之 ĵ 立 法 權 Ķ 此 一 性 質賭 ,ā 就 應 該 警 覺 到 此 種牞 透<br />

過跸 行 政 權 力 對蹹 於 立 法 權 限 篡跚 奪蹦 ( Kompetenzusurpation ) 的 結 果 ,ā 所 可 能獢 帶 來 的 憲赭 法<br />

危 機趙 。<br />

3. 國 會 之 規 範 規 整超 權 限<br />

行 政 部 門 ,ā 經 由 法 律 授 權 所 產 生 之 法 制 定 權 能獢 ( Rechtsetzungsbefugnis ),ā 可<br />

能獢 會 與犕 國 會 本 身倧 的 規 整超 權 限 ( Regelungskompetenz ),ā 產 生 競 合 與犕 衝 突 149 。 於 此 種牞<br />

情 形侫 ,ā 若 是 將 立 法 授 權 之 觀義 察蹸 重 點 置 於 ── 法 制 定 權 力 ( Rechtsetzungsgewalt )<br />

上 ,ā 將 會 呈佤 現 出 保 守 授 權 ( konservierende Delegation ) 之 現 象 150 。 因 此 ,ā 立 法 者 能獢<br />

146<br />

參 閱 Triepel, Delegation und Mandat im öffentlichen Recht, 1942, S. 58., zit. nach Fritz Ossenbühl,<br />

in: Hans-Uwe Erichsen( Hrsg. ),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0. Aufl., 1995, § 6 Rn. 15.<br />

147<br />

參 閱 Heiko Faber, Verwaltungsrecht, 3. Aufl., 1992, S. 88; Hans D. Jarass, in: Hans D. Jarass/<br />

Bodo Pieroth, Grundgesetz fü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 Kommentar ), 3. Aufl., 1995, Art. 20 Rn.<br />

17.<br />

148<br />

參 閱 Fritz Ossenbühl, in: Hans-Uwe Erichsen( Hrsg. ),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0. Aufl.,<br />

1995, § 6 Rn. 15.<br />

149<br />

參 閱 Jörg Lücke, in: Michael Sachs(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 Art. 80 Rn.<br />

7.<br />

150<br />

參 閱 Triepel, Delegation und Mandat im öffentlichen Recht, 1942, S. 58., zit. nach Arnd Uhle,<br />

Verordnungsänderung durch Gesetz und Gesetzesänderung durch Verordnung ?, DÖV 2001,<br />

- 185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夠 隨 時頗 發 動珩 其 憲赭 法 所 賦 予 的 規 整超 權 限 ,ā 以 行 政 權 所 制 定 之 規 範 性 命 令 作伿 為 規 制 對蹹<br />

象 ,ā 透 過跸 法 律 之 操趀 作伿 ,ā 重 新 自 我侷 行 使 規 範 制 定 權 能獢 ( Normsetzungsbefugnis ),ā 以<br />

促 使 行 政 部 門 所 制 定 之 法 規 命 令 ,ā 能獢 夠 進 一 步俞 符 合 規 範 化 之 標 準 151 。 此 種牞 操趀 作伿 方<br />

式 ,ā 係 經 由 法 律 技侻 術 排 除珂 行 政 權 之 法 制 定 權 限 ,ā 並 且 基 於 法 律 優 位 原鞝 則 之 思 考 ,ā<br />

透 過跸 對蹹 於 個鞄 別低 命 令 規 範 加 以 變 更俐 或 補 充 的 方 式 ,ā 進 而 導赫 向 整超 個鞄 法 狀 態躊 之 變 更俐 。<br />

對蹹 於 此 種牞 透 過跸 法 律 侵 入 行 政 權 之 法 制 定 權 限 猅 域 的 現 象 ,ā 德 國 學赩 者 Arnd<br />

Uhle 從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認狀 為 係 基 本 法 所 允 許 的 ,ā 原鞝 則 上 似 可 免佊 於 違跴 憲赭<br />

之 指 摘躔 152 。Uhle 進 一 步俞 指 出 ,ā 法 律 位 階 之 規 範 與犕 命 令 位 階 之 規 範 ,ā 分 裂 、 並 存<br />

與犕 相 互 交 錯 ,ā 主 要 的 原鞝 因 是 由 於 基 本 法 讓羌 步俞 ( Vorgabe )── 法 規 命 令 由 行 政 權 制<br />

定 之 憲赭 法 容韕 許 性 ── 之 結 果 。 其 原鞝 因 在 於 :ć 當 面 對蹹 國 家韑 事 務珧 多 元 化 之 狀 況 時頗 ,ā 國<br />

會 保 留猈 的 方 式 並 無 法 形侫 成 標 準 化 ( Normierung ) 之 立 法 。 換 言借 之 ,ā 在 基 本 法 之 意 義<br />

下 ,ā 命 令 制 定 者 係 立 於 促 使 法 律 標 準 化 之 補 充 性 地 位 。<br />

從 另 外 一 個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雖 然 立 法 者 能獢 夠 透 過跸 憲赭 法 賦 予 之 規 整超 權 限 ,ā 控 制 由 其<br />

所 支 配玵 的 法 制 定 形侫 式 ,ā 但伽 是 立 法 者 仍 然 必 須 注 意 關詉 於 形侫 式 意 義 法 律 ĵ 發 布 Ķ 上 ,ā<br />

憲赭 法 內 含佳 對蹹 行 政 權 尊 重 的 立 法 內 在 權 限 限 制 153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在 基 本 法 的 解 釋 上 ,ā<br />

也 隱 含佳 了 一 種牞 可 能獢 性 :ć 經 由 法 規 命 令 來 變 更俐 法 律 。 此 種牞 在 論 理 層 次 上 的 思 考 ,ā 是<br />

否佞 具 有 現 實蹴 意 義 ?Ĉ 而 可 認狀 為 命 令 制 定 者 具 有 所 謂 之 規 制 保 留猈 ( Regelungsvorbehalt<br />

)?Ĉ 關詉 於 此 問 題覹 德 國 學赩 界 並 無 定 論 154 ,ā 惟 倘鞆 若 基 於 減 輕狗 立 法 機趙 關詉 負 擔趃 之<br />

考 量 ,ā 在 有 限 之 範 圍 內 變 更俐 法 律 規 定 ,ā 則 此 一 授 權 似 應 有 效頒 155 。 而 Uhle 由 基 本<br />

法 第 二 ○ő 條 第 三 項 出 發 ,ā 認狀 為 由 於 基 本 法 規 定 ,ā 立 法 僅 受 合 憲赭 秩猶 序侤 之 拘 束俑 ,ā 此 種牞<br />

文 義 上 對蹹 立 法 者 單 一 的 拘 束俑 ,ā 形侫 成 所 謂 法 律 優 位 原鞝 則 ── 似 乎 並 不 限 制 立 法 者 ?Ĉ<br />

而 可 藉 由 此 種牞 先 前 理 解 ,ā 引 導赫 立 法 者 於 個鞄 案頥 上 對蹹 於 命 令 制 定 者 ,ā 進 行 廣 泛 的 調 整超<br />

與犕 控 制 ?Ĉ 不 過跸 ,ā 所 謂 的 法 律 優 位 原鞝 則 當 然 也 拘 束俑 立 法 者 ,ā 因 此 立 法 授 權 由 執 行 權<br />

作伿 最 後 之 決俩 定 時頗 ,ā 立 法 者 之 規 整超 權 限 應 受 其 本 身倧 授 權 規 定 之 拘 束俑 。 換 言借 之 ,ā 在 基<br />

241( 242[ Fn. 20 ] ).<br />

151<br />

參 閱 Erich Bülow, Gesetzgebung, in: Ernst Benda / Werner Maihofer/ Hans-Jochen Vogel( Hrsg. ),<br />

Handbuch des Verfassung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2. Aufl., 1994, § 30 Rn. 56.<br />

152<br />

參 閱 Arnd Uhle, Verordnungsänderung durch Gesetz und Gesetzesänderung durch Verordnung ?,<br />

DÖV 2001, 241( 243 ).<br />

153 Ebd., 241( 243 ).<br />

154<br />

學 者 Fritz Ossenbühl 認 為厉 是半 否 允 許 變殤 更 法 律匛 之 法 規 命 令 之 崊 在峹 ? 並 無 定 論 , 而 且尼 以层 抽 象 釋 義<br />

學 式 的 討 論 , 並 無 實 益 , 氏尮 認 為厉 應 以层 基 本岓 法 上 有 特 別 之 例 外屸 規 定 , 作 為厉 是半 否 承 認 之 依 據 , 其 分 別<br />

以层 基 本岓 法 第 一 二 九 條 第 三 項 以层 及 同峧 法 第 一 一 九 條 , 作 為厉 說 明 的 依 據 , 由岩 此 可屣 推 測釱 其 採 取 保 守 之 觀毢<br />

點 , 參 閱 Fritz Ossenbühl, in: Hans-Uwe Erichsen( Hrsg. ),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0. Aufl.,<br />

1995, § 6 Rn. 19.<br />

155<br />

參 閱 陳鄉 敏 ,《 行 政十 法 總 論 》, 三 版 ,2003 年 , 頁稰 528。<br />

- 186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本 法 之 秩猶 序侤 中 ,ā 經 由 法 律 優 位 原鞝 則 ,ā 似 可 導赫 引 出 命 令 制 定 者 規 制 保 留猈 的 可 能獢 性 156 。<br />

不 過跸 ,ā 命 令 制 定 者 規 制 保 留猈 權 限 ,ā 並 非 屬 於 行 政 內 部 之 自 治 事 項 。 行 政 此 種牞<br />

決俩 定 餘 地 之 權 限 ,ā 仍 然 係 由 議 會 權 限 所 導赫 出 157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ā 立 法 者 雖 然 對蹹 於 法<br />

規 命 令 具 有 規 整超 權 限 ,ā 但伽 是 應 限 制 於 立 法 本 身倧 之 授 權 內 容韕 上 ,ā 而 形侫 成 規 整超 權 限 之<br />

界 限 。 舉 例 而 言借 ,ā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法 第 十 九 條 ,ā 關詉 於 保 險 費 率 之 訂 定 ,ā 立 法 者 規 定<br />

以 百 分 之 六 為 上 限 ,ā 第 一 年 以 百 分 之 四 點 二 五 計 繳訍 保 險 費 ,ā 第 二 年 起玠 如 需猀 調 整超 ,ā<br />

由 主 管牤 機趙 關詉 報 請 行 政 院玽 核頤 定 。 換 言借 之 ,ā 立 法 者 的 之 規 整超 權 限 發 動珩 ,ā 將 受 到 限 制 ,ā<br />

意 即佘 只 要 保 險 費 率 在 百 分 之 六 以 下 158 ,ā 立 法 者 應 受 法 律 優 位 原鞝 則 之 拘 束俑 。<br />

4. 實蹴 質賭 意 義 法 律 概 念 之 整超 全 思 考<br />

法 規 命 令 之 存 在 ,ā 事 實蹴 上 係 以 實蹴 定 法 不 完侖 整超 規 範 性 作伿 為 前 提 。 由 於 實蹴 定 法 無<br />

法 完侖 整超 的 規 範 所 有 的 生 活 事 實蹴 ,ā 因 此 在 立 法 技侻 術 上 ,ā 立 法 者 經 常 使 用 所 謂 的 不 確<br />

定 法 律 概 念 ,ā 本 屬 無 法 避 免佊 之 趨 勢 159 。 但伽 是 法 律 之 規 定 仍 應 明 確 ,ā 並 應 使 受 規 範<br />

者 得 具 體 認狀 識訤 到 :ć 其 受 規 制 之 狀 態躊 與犕 所 處 之 法 律 地 位 ,ā 使 受 規 範 者 得 具 體 安 排 其<br />

行 為 160 。 在 此 種牞 考 量 之 下 ,ā 法 規 命 令 既 定 位 為 實蹴 質賭 意 義 之 法 律 ,ā 應 負 有 某 種牞 程 度<br />

實蹴 現 法 律 明 確 性 原鞝 則 之 義 務珧 。<br />

但伽 是 法 規 命 令 此 種牞 義 務珧 ,ā 仍 然 必 須 以 形侫 式 意 義 之 法 律 本 身倧 具 備 明 確 性 為 前<br />

提 ,ā 否佞 則 可 能獢 形侫 成 違跴 反 法 律 保 留猈 之 危 險 。 例 如 釋 字 第 五 二 四 號 解 釋 認狀 為 161 ,ā 由 於<br />

法 律 授 權 不 符 明 確 性 ,ā 致 使 原鞝 本 授 予 技侻 術 性 、 細 節 性 之 事 項 ,ā 卻 質賭 變 為 侵 犯 法 律<br />

156<br />

參 閱 Arnd Uhle, Verordnungsänderung durch Gesetz und Gesetzesänderung durch Verordnung ?,<br />

DÖV 2001, 241( 246 ).<br />

157<br />

對 於 此 處 所 討 論 之 理 論 基 礎 , 本岓 論 文尠 認 為厉 類 似 德郔 國 法 所 討 論 的 規 範 具 體殱 化 行 政十 規 則 ( normkonkretisierende<br />

Verwaltungsvorschriften ), 就酧 此 部 分 參 閱 陳鄉 春卆 生岥 ,〈 行 政十 法 學 上 之 風稱 險 決 定 與 行 政十<br />

規 則 --- 以层 規 範 具 體殱 化 行 政十 規 則 為厉 中 心尚 〉,《 台屲 灣毞 本岓 土 法 學 雜 誌 》, 第 5 期醸 ,1999 年 12 月尦 , 頁稰 83。<br />

158<br />

全峖 民岙 健 康 保 險 法 第 二 ○ 條 , 則 進 一 步 規 範 行 政十 權 行 使 費 率 調 整 之 正岗 當 程 序 。<br />

159<br />

參 閱 翁 岳 生岥 ,〈 論 不 確酎 定 法 律匛 概 念 與 行 政十 裁 量 之 關 係 〉, 收 於 : 翁 岳 生岥 ,《 行 政十 法 與 現 代 法 治 國<br />

家窚 》, 第 一 ○ 版 ,1990 年 , 頁稰 63。<br />

160<br />

參 閱 陳鄉 愛 娥窓 ,〈 如崇 何 明 確酎 適 用岦 「 法 律匛 明 確酎 性 原穦 則 」?--- 評 司屫 法 院 大 法 官 釋 字 第 五 四屶 五 號 解 釋 〉,<br />

《 月尦 旦岑 法 學 雜 誌 》, 第 88 期醸 ,2002 年 9 月尦 , 頁稰 253。<br />

161<br />

釋 字 第 五 二 四屶 號 解 釋 :「… 又 同峧 法 第 三 一 條 規 定 :『 保 險 對 象 發 生岥 疾 病 、 傷 害窙 或 生岥 育 事 故卂 時 ,<br />

由岩 保 險 醫 事 服 務 機 構 依 本岓 保 險 醫 療 辦 法 , 給 予 門 診 或 住 院 診 療 服 務 ; 醫 師窯 並 得 交岾 付屃 處 方尣 箋 予 保 險<br />

對 象 至 藥 局 調 劑 。』『 前 項 醫 療 辦 法 , 由岩 主尾 管 機 關 擬 訂稍 , 報酒 請 行 政十 院 核 定 後匝 發 岄 之 。』『 第 一 項 藥<br />

品勜 之 交岾 付屃 , 依 藥 事 法 第 一 ○ 二 條 之 規 定 辦 理 。』 內 容窞 指匸 涉 廣郐 泛 , 有 違 法 律匛 明 確酎 性 原穦 則 , 其 授 權 相厴<br />

關 機 關 所 訂稍 定 之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辦 法 , 應 屬 關 於 門 診 或 住 院 診 療 服 務 之 事 項 ,... 全峖 民岙 健 康 保 險 醫 療<br />

辦 法 , 不 僅 其 中 有 涉 及 主尾 管 機 關 片尴 面稫 變殤 更 保 險 關 係 之 基 本岓 權 利 義 務 事 項 , 且尼 在峹 法 律匛 無 轉 委 任峌 之 授<br />

權 下 , 該 辦 法 第 三 一 條 第 二 項 , 逕 將 高 科叅 技 診 療 項 目岰 及 審郃 查卟 程 序 , 委 由岩 保 險 人 定 之 , 均 已 逾 母岘 法<br />

授 權 之 範 圍酌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3 卷 , 第 6 期醸 。<br />

- 187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保 留猈 之 事 項 。 按 實蹴 際狽 上 技侻 術 性 、 細 節 性 事 項 ,ā 既 容韕 許 由 行 政 部 門 規 整超 ,ā 則 應 否佞 認狀<br />

此 類詑 法 律 授 權 之 效頒 力 162 。 此 由 法 規 命 命 之 實蹴 質賭 意 義 法 律 性 質賭 而 觀義 ,ā 應 為 正 確 之 看<br />

法 。 換 言借 之 ,ā 這 也 形侫 成 國 會 授 權 形侫 式 之 界 限 。<br />

如 果 從 立 法 功 能獢 而 言借 ,ā 形侫 式 意 義 之 法 律 與犕 法 規 命 令 兩 者 ,ā 均佾 係 為 了 實蹴 現 標 準<br />

化 立 法 之 目 的 ,ā 因 此 所 謂 法 位 階 秩猶 序侤 之 概 念 ,ā 無 法 套鞽 用 在 前 述 討玒 論 之 脈獡 絡 。 法 位<br />

階 理 論 ,ā 係 以 國 家韑 權 力 作伿 為 思 考 基 礎 ,ā 基 於 民 主 之 思 考 ,ā 行 政 權 力 係 源 自 立 法 權<br />

力 ,ā 所 以 由 權 力 所 產 生 之 規 範 形侫 式 也 簡 約 的 依 位 階 排 列 。 由 於 司 法 權 力 作伿 為 中 立<br />

之 第 三 者 ,ā 因 此 其 所 作伿 之 個鞄 案頥 決俩 定 ,ā 不 被 認狀 為 係 實蹴 定 法 規 範 。 但伽 是 若 從 法 規 範 之<br />

功 能獢 面 觀義 察蹸 ,ā 則 應 將 觀義 察蹸 點 置 於 如 何 形侫 成 標 準 化 之 立 法 此 一 面 向 ,ā 此 時頗 所 關詉 注 者<br />

係 不 同 權 力 間 的 溝 通 ,ā 以 及 對蹹 規 範 指 涉顎 事 項 之 最 適贅 化 安 排 。<br />

( 二 ) 關詉 於 行 政 規 則 的 討玒 論<br />

行 政 規 則 之 訂 定 ,ā 並 不 需猀 要 法 律 的 授 權 ,ā 而 且 行 政 規 則 具 有 內 部 指 涉顎 性 質賭 ,ā<br />

理 論 上 並 不 影 響 人 民 之 權 佐 義 務珧 ,ā 屬 於 一 種牞 內 部 效頒 力 的 法 規 範 。 依 據赼 權 力 分 立 原鞝<br />

則 ,ā 國 家韑 權 力 分 屬 不 同 部 門 掌 管牤 ,ā 立 法 部 門 並 非 完侖 全 基 於 優 越 的 地 位 ,ā 而 行 政 部<br />

門 亦 非 完侖 全 附 屬 於 立 法 部 門 。 因 此 ,ā 行 政 權 擁赸 有 一 個鞄 自 我侷 負 責 的 核頤 心 猅 域 ,ā 於 執<br />

行 法 律 時頗 ,ā 本 其 固 有 行 政 指 揮 監牐 督 權 並 自 行 承 擔趃 責 任 163 。<br />

換 言借 之 ,ā 行 政 規 則 與犕 立 法 衍 生 權 限 之 間 似 乎 並 無 必 然 的 關詉 連 性 ?Ĉ 惟 觀義 察蹸 大 法<br />

官 對蹹 行 政 規 則 的 審 查 ,ā 係 立 於 規 範 秩猶 序侤 位 階 理 論 的 立 場 ,ā 將 行 政 規 則 認狀 為 係 屬 於<br />

行 政 命 令 的 形侫 態躊 之 一 164 。 此 種牞 看 法 ,ā 是 否佞 符 合 憲赭 法 本 旨 ?Ĉ 不 無 疑牉 問 。<br />

( 三 ) 關詉 於 職 權 命 令 的 討玒 論<br />

倘鞆 若 我侷 們靽 由 中 央 法 規 標 準 法 第 七 條 、 立 法 院玽 職 權 行 使 法 第 六 ○ő 條 ,ā 對蹹 於 授 權<br />

命 令 與犕 職 權 命 令 均佾 同 受 國 會 的 監牐 督 觀義 之 ,ā 似 乎 可 以 作伿 以 下 的 推 論 :ćĵ 概 若 非 均佾 屬<br />

立 法 權 之 衍 生 ,ā 何 須 受 國 會 監牐 督 ?Ĉ 因 此 職 權 命 令 與犕 授 權 命 令 相 同 ,ā 均佾 屬 立 法 權 之<br />

衍 生 權 限 。Ķ 此 一 推 論 是 否佞 正 確 ?Ĉ 由 職 權 命 令 事 前 無 須 法 律 授 權 、 事 中 亦 無 庸 遵<br />

守 嚴詫 格頴 的 訂 立 程 序侤 觀義 之 ,ā 雖 然 於 應 然 面 僅 規 範 與犕 人 民 權 佐 義 務珧 較跨 輕狗 微 的 事 項 ,ā 但伽<br />

162<br />

參 閱 陳鄉 愛 娥窓 ,〈「 籌 備鄠 許 可屣 」 的 法 律匛 性 質 與 施卄 行 細 則 的 規 範 對 象 〉,《 台屲 灣毞 本岓 土 法 學 雜 誌 》, 第<br />

38 期醸 ,2002 年 9 月尦 , 頁稰 106。<br />

163<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論 國 會 對 行 政十 命 令 之 監 督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法 與 國 家窚 權 力 》, 初 版 ,1992 年 ,<br />

頁稰 296。<br />

164<br />

釋 字 第 一 三 七 號 解 釋 與 釋 字 第 二 一 六 號 解 釋 對 行 政十 規 則 , 均 逕 以层 「 行 政十 命 令 」 稱 之 , 參 見 司屫<br />

法 院 公 報酒 第 16 卷 , 第 2 期醸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29 卷 , 第 7 期醸 。<br />

- 188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在 實蹴 然 面 仍 有 被 濫 用 的 可 能獢 性 ,ā 所 以 基 於 權 力 制 衡 ,ā 要 求俠 職 權 命 令 應 受 國 會 之 監牐<br />

督 ,ā 本 有 其 合 理 性 。 至 於 需猀 要 加 以 斟 酌玶 者 ,ā 僅 係 國 會 審 查 密 度 ( Kontrolldichte )<br />

的 標 準 而 已 165 。 質賭 言借 之 ,ā 就 國 會 對蹹 職 權 命 令 之 監牐 督 而 言借 ,ā 並 無 法 證訥 立 其 係 基 於 ĵ 立<br />

法 衍 生 權 限 Ķ 之 理 由 。 因 此 ,ā 前 述 假珑 設 之 命 題覹 ,ā 具 有 可 反 駁猌 性 166 ,ā 無 法 形侫 成 融 貫<br />

性 的 合 理 論 證訥 。<br />

惟 司 法 審 查 實蹴 務珧 上 ,ā 均佾 將 職 權 命 令 與犕 行 政 規 則 置 於 ĵ 命 令 Ķ 此 一 概 念 之 中 思<br />

167<br />

考 ,ā 例 如 釋 字 第 三 四 一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謂 :ćĵ 考 試 院玽 為 國 家韑 最 高珉 考 試 機趙 關詉 ,ā 得 依<br />

其 法 定 職 權 訂 定 考 試 規 則 ,ā 如 未 逾跻 越 其 職 權 範 圍 ,ā 或 侵 害韐 人 民 應 考 試 之 權 佐 ,ā 即佘<br />

無 牴 觸 憲赭 法 之 可 言借 ,ā…Ķ 何 以 有 組 織 法 上 的 職 權 ,ā 即佘 擁赸 有 訂 定 職 權 命 令 的 權 限 ?Ĉ<br />

大 法 官 就 此 並 未 說狄 明 。<br />

釋 字 第 一 七 二 號 解 釋 理 由 書頟 謂 168 :ćĵ 按 憲赭 法 第 一 七 二 條 規 定 :ć『 命 令 與犕 憲赭 法 或<br />

法 律 牴 觸 者 無 效頒 。ĺ… 各 機趙 關詉 依 其 法 定 職 權 或 基 於 法 律 授 權 ,ā 得 訂 定 命 令 ,ā 並 於<br />

發 布 後 ,ā 即佘 送玦 立 法 院玽 。 是 各 機趙 關詉 發 布 之 命 令 ,ā 於 不 牴 觸 憲赭 法 或 法 律 及 不 侵 害韐 人 民<br />

權 佐 之 範 圍 內 ,ā 即佘 屬 其 職 權 之 正 當 行 使 。Ķ 換 言借 之 ,ā 職 權 命 令 若 違跴 背 上 述 之 憲赭 法<br />

解 釋 ,ā 即佘 係 ĵ 違跴 法 違跴 憲赭 Ķ。 大 法 官 在 此 採 取 了 一 種牞 規 範 位 階 的 觀義 點 ,ā 似 乎 隱 含佳 有<br />

職 權 命 令 係 立 法 衍 生 權 限 的 看 法 。<br />

釋 字 第 四 七 九 號 解 釋 169 :ćĵ… 行 政 機趙 關詉 依 其 職 權 執 行 法 律 ,ā 雖 得 訂 定 命 令 對蹹<br />

法 律 為 必 要 之 補 充 ,ā 惟 其 僅 能獢 就 執 行 母 法 之 細 節 性 、 技侻 術 性 事 項 加 以 規 定 ,ā 不 得<br />

逾跻 越 母 法 之 限 度 ,ā 迭 經 本 院玽 解 釋 釋 示 在 案頥 。 內 政 部 訂 定 之 ĵ 社 會 團蹘 體 許 可 立 案頥 作伿<br />

業 規 定 Ķ 第 四 點 關詉 於 人 民 團蹘 體 應 冠 以 所 屬 行 政 區珮 域 名 稱牟 之 規 定 ,ā 逾跻 越 母 法 意 旨 ,ā<br />

侵 害韐 人 民 依 憲赭 法 應 享 之 結 社 自 由 ,ā 應 即佘 失 其 效頒 力 。Ķ 此 種牞 行 政 機趙 關詉 依 ĵ 法 定 職 權 Ķ<br />

所 訂 定 之 職 權 命 令 ,ā 被 涵 攝 於 司 法 院玽 大 法 官 審 理 案頥 件 法 第 五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 所 規<br />

定 之 ĵ 對蹹 於 確 定 終 局侚 裁 判住 所 適贅 用 之 命 令 發 生 有 抵 觸 憲赭 法 之 疑牉 義 者 Ķ,ā 換 言借 之 ,ā 大<br />

165<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論 國 會 對 行 政十 命 令 之 監 督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法 與 國 家窚 權 力 》, 初 版 ,1992 年 ,<br />

頁稰 272 以层 下 ; 廖 元 豪 ,〈 論 建匔 立岷 「 法 規 命 令 預 先峕 公 告 程 序 」 制 度匓 之 必岊 要稊 性 〉,《 經 社 法 制 論 叢 》, 第<br />

22 期醸 ,1998 年 7 月尦 , 頁稰 186。<br />

166<br />

因峴 為厉 對 於 「 本岓 質 」 的 認 識 , 往 往 侷 限稧 於 「 特 徵郕 」 窮 盡 列峚 舉 性 的 困 難 。 所 以层 通 常 藉 由岩 對 其 「 外屸<br />

延 」 的 觀毢 察 , 運 用岦 「 功屖 能 面稫 相厴 」 的 詮 釋 方尣 法 , 尋 求 對 「 概 念 」 形 成 一 種 比尬 較 準 確酎 的 認 識 。 當 然 ,<br />

此 種 針 對 外屸 延 ( 或 稱 範 圍酌 ) 所 為厉 的 法 律匛 論 證 過 程 , 必岊 定 含 有 「 預 設 」 的 成 分 在峹 內 , 換醢 句屳 話 說 ,<br />

某協 些 真 或 正岗 確酎 的 命 題 並 不 絕 對 的 真 或 正岗 確酎 , 因峴 而 法 律匛 命 題 的 論 證 具 有 「 先峕 天 的 可屣 反 駁邇 性 格 」, 參<br />

閱 顏 厥鄰 安崎 ,〈 論 證 、 客匄 觀毢 性 與 融 貫 性 --- 由岩 幾酱 篇 文尠 獻 檢 討 法 律匛 論 證 的 基 本岓 問 題 〉,《 月尦 旦岑 法 學 雜 誌 》,<br />

第 64 期醸 , 頁稰 33 以层 下 ; 張 嘉 尹 ,〈 憲 法 解 釋 、 憲 法 理 論 與 「 結 果 考 量 」--- 憲 法 解 釋 方尣 法 論 的 問 題 〉,<br />

收 於 : 劉邟 孔 中 、 陳鄉 新 民岙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三 輯 , 上 冊屏 , 初 版 ,200 年 , 頁稰 1 以层<br />

下 。<br />

167<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6 卷 , 第 5 期醸 。<br />

168<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23 卷 , 第 12 期醸 。<br />

169<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5 期醸 。<br />

- 189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法 官 對蹹 職 權 命 令 係 將 之 置 於 規 範 秩猶 序侤 位 階 之 中 作伿 思 考 。 亦 即佘 上 位 階 規 範 決俩 定 下 位<br />

階 規 範 產 生 之 條 件 ,ā 而 下 位 階 規 範 則 作伿 為 執 行 上 位 階 規 範 之 具 體 化 規 定 170 ,ā 因 此<br />

職 權 命 令 違跴 反 母 法 、 並 違跴 反 憲赭 法 ,ā 應 失 其 效頒 力 。<br />

職 權 命 令 依 前 述 之 討玒 論 ,ā 可 知 其 並 無 法 被 證訥 立 係 立 法 衍 生 權 限 之 產 物 。 既 然<br />

如 此 ,ā 我侷 們靽 將 會 產 生 一 個鞄 極 大 的 疑牉 問 ?Ĉ 所 謂 的 職 權 命 令 是 否佞 有 ĵ 違跴 法 Ķ 的 可 能獢 性 ?Ĉ<br />

綜牴 觀義 上 述 之 釋 憲赭 實蹴 務珧 ,ā 似 乎 並 未 意 識訤 此 問 題覹 的 存 在 。 從 上 述 針玸 對蹹 釋 憲赭 實蹴 務珧 之 分 析<br />

得 知 ,ā 行 政 規 則 與犕 職 權 命 令 似 均佾 有 ĵ 違跴 法 Ķ、ĵ 違跴 憲赭 Ķ 的 可 能獢 性 ,ā 大 法 官 似 乎 認狀 為<br />

各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ā 均佾 係 以 立 法 衍 生 權 限 為 前 提 所 形侫 成 的 次 類詑 型 。 也 就 是 說狄 ,ā 根頨 據赼<br />

立 法 授 權 之 實蹴 質賭 意 義 的 法 律 保 留猈 作伿 為 主 類詑 型 ,ā 所 建 構躬 的 ĵ 衍 生 性 Ķ 次 類詑 型 體 系倐 。<br />

換 言借 之 ,ā 以 授 權 來 源 而 言借 ,āĵ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Ķ 只 有 一 種牞 可 能獢 的 形侫 式 :ć 即佘 立 法 衍 生<br />

權 限 下 的 產 物 ,ā 亦 即佘 採 取 一 種牞 單 一 規 範 源 的 思 考 。 倘鞆 若 此 一 看 法 成 立 的 話 ,ā 憲赭 法<br />

第 一 七 二 條 所 謂 的 ĵ 命 令 Ķ 內 涵 ,ā 似 應 包 括 法 規 命 令 、 職 權 命 令 、 行 政 規 則 三 種牞<br />

次 類詑 型 。 不 過跸 ,ā 此 一 觀義 點 是 否佞 正 確 ?Ĉ 不 無 疑牉 問 。 因 此 ,ā 以 下 將 從 另 一 個鞄 思 考 角倞 度<br />

出 發 ,ā 重 新 來 檢 視 與犕 分 析 這 個鞄 疑牉 問 。<br />

三 、 憲赭 法 固 有 權 力 的 面 向 思 考<br />

以 ĵ 立 法 衍 生 權 限 Ķ 作伿 為 類詑 型 化 思 考 的 前 提 ,ā 將 授 權 命 令 置 於 其 下 位 之 次 類詑<br />

型 並 無 問 題覹 ,ā 因 為 行 政 權 之 所 以 擁赸 有 法 規 命 令 制 定 權 ,ā 係 基 於 實蹴 質賭 意 義 法 律 保 留猈<br />

概 念 的 影 響 ,ā 其 本 質賭 上 仍 屬 立 法 權 的 範 圍 。<br />

換 言借 之 ,ā 授 權 命 令 不 得 ĵ 違跴 法 Ķ。 至 於 行 政 規 則 與犕 職 權 命 令 並 不 需猀 要 法 律 授<br />

權 ,ā 得 由 行 政 權 自 主 產 生 ,ā 因 此 其 是 否佞 與犕 法 規 命 令 相 同 ,ā 亦 屬 立 法 衍 生 權 下 的 產<br />

物 ?Ĉ 則 猄 有 疑牉 問 ,ā 有 必 要 進 一 步俞 加 以 檢 討玒 。<br />

( 一 ) 關詉 於 職 權 命 令 的 討玒 論<br />

將 國 家韑 權 力 依 功 能獢 最 適贅 的 原鞝 則 ,ā 配玵 置 給 最 適贅 合 的 機趙 關詉 行 使 ,ā 其 目 的 在 於 求俠 得<br />

國 家韑 行 為 能獢 達跲 到 儘赊 可 能獢 正 確 的 境蹜 地 。 為 達跲 此 目 的 各 國 家韑 事 務珧 應 視 其 性 質賭 、 內 容韕 分<br />

配玵 到 其 最 適贅 合 的 機趙 關詉 ,ā 成 為 該 機趙 關詉 的 權 限 。 也 就 是 說狄 ,ā 由 ĵ 功 能獢 最 適贅 合 Ķ 的 機趙 關詉<br />

來 擔趃 當 作伿 成 。 最 後 ,ā 必 然 會 形侫 成 某 一 種牞 國 家韑 事 務珧 ,ā 僅 能獢 保 留猈 由 某 一 機趙 關詉 作伿 成 決俩 定 ,ā<br />

始 符 合 憲赭 法 之 要 求俠 。<br />

170<br />

參 閱 吳 庚 ,《 行 政十 法 之 理 論 與 實 用岦 》, 修穑 訂稍 六 版 ,2000 年 , 頁稰 65; 關 於 此 一 規 範 秩 序 中 不 同峧 郅<br />

次 的 體殱 系 分 析 , 另屮 請 參 閱 Hans Kelsen 著 , 沈 宗 靈母 ( 譯 ),《 法 與 國 家窚 的 一 般 理 論 》, 初 版 ,1996 年 ,<br />

頁稰 141 以层 下 。<br />

- 190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職 權 命 令 若 由 功 能獢 最 適贅 的 觀義 點 分 析 ,ā 有 其 存 在 的 合 憲赭 性 空 間 。 至 於 其 適贅 用 範<br />

圍 為 何 ?Ĉ 論 者 認狀 為 ,ā 在 ĵ 干 預踣 行 政 Ķ 部 分 :ć 屬 於 不 適贅 用 法 律 保 留猈 的 猅 域 。 換 言借 之 ,ā<br />

相 對蹹 於 人 民 而 言借 ,ā 僅 對蹹 人 民 產 生 不 便 或 輕狗 微 影 響 之 事 項 屬 之 171 ,ā 例 如 執 行 法 律 之<br />

細 節 性 、 技侻 術 性 的 次 要 事 項 。 於 ĵ 給 付 行 政 Ķ 部 分 :ć 屬 於 不 涉顎 及 公 共 佐 益 之 重 大<br />

事 項 的 給 付 行 政 措 施 。 此 外 針玸 對蹹 ĵ 緊牸 急 事 項 Ķ 所 擁赸 有 的 行 政 緊牸 急 權 限 、 法 制 未 備<br />

前 之 ĵ 替 代 措 施 Ķ 172 ,ā 均佾 屬 職 權 命 令 的 可 能獢 適贅 用 範 圍 。<br />

依 前 述 學赩 者 對蹹 職 權 命 令 的 定 位 ,ā 由 於 只 對蹹 人 民 產 生 不 便 與犕 輕狗 微 地 影 響 ,ā 且 不<br />

論 係 應 付 緊牸 急 事 件 所 為 措 施 ,ā 或 法 制 不 備 時頗 作伿 為 替 代 方 案頥 ,ā 均佾 係 本 於 行 政 權 主<br />

動珩 、 積 極 、 向 未 來 形侫 成 的 性 格頴 所 致 。 換 言借 之 ,ā 職 權 命 令 與犕 行 政 規 則 相 同 ,ā 均佾 係 根頨<br />

源 於 憲赭 法 賦 與犕 行 政 權 之 固 有 權 力 ,ā 而 與犕 立 法 衍 生 權 限 並 無 關詉 連 。 因 此 本 論 文 認狀<br />

為 ,ā 職 權 命 令 雖 有 ĵ 違跴 憲赭 Ķ 的 可 能獢 性 ,ā 但伽 其 並 無 ĵ 違跴 法 Ķ 的 問 題覹 。<br />

( 二 ) 關詉 於 行 政 規 則 的 討玒 論<br />

行 政 規 則 被 定 性 為 內 部 關詉 係 ,ā 並 不 直 接 拘 束俑 人 民 之 權 佐 ,ā 因 此 不 具 法 規 的 性<br />

質賭 ,ā 非 屬 實蹴 質賭 意 義 的 法 律 。 由 憲赭 法 權 力 分 立 原鞝 則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其 中 權 力 相 互 制 衡 的<br />

設 計 ,ā 雖 然 允 許 一 權 干 涉顎 他 權 之 事 務珧 ,ā 但伽 干 涉顎 的 程 度 仍 是 有 界 限 的 ,ā 亦 即佘 不 能獢 導赫<br />

致 一 權 凌鞓 駕贶 他 權 ,ā 從 而 破猡 壞觖 各 權 力 間 的 均佾 勢 。 由 這 個鞄 觀義 點 切 入 觀義 察蹸 ,ā 各 種牞 性 質賭 的<br />

國 家韑 權 力 之 內 ,ā 必 然 擁赸 有 一 個鞄 可 以 自 我侷 決俩 定 的 空 間 或 猅 域 ,ā 而 排 除珂 其 他 國 家韑 權 力<br />

的 干 預踣 。 這 是 一 種牞 屬 於 ĵ 行 政 權 Ķ 性 質賭 ,ā 由 憲赭 法 所 蘊 含佳 的 價猜 值靹 體 系倐 直 接 授 權 的 、<br />

具 憲赭 法 位 階 的 固 有 權 力 。 在 上 述 的 推 論 過跸 程 中 ,ā 產 生 了 一 個鞄 對蹹 據赼 以 推 論 之 前 提 的<br />

質賭 疑牉 ?Ĉ 所 謂 的 憲赭 法 固 有 權 力 行 為 ,ā 其 依 據赼 為 何 ?Ĉ 以 ĵ 法 原鞝 則 Ķ 或 憲赭 法 內 含佳 的 價猜 值靹<br />

秩猶 序侤 作伿 為 推 論 之 前 提 ,ā 是 否佞 恣韯 意 ?Ĉ 其 與犕 憲赭 法 制 定 法 的 地 位 是 否佞 等 同 ?Ĉ 諸 此 疑牉 問 ,ā<br />

有 必 要 進 一 步俞 探 討玒 。<br />

透 過跸 對蹹 憲赭 法 規 範 意 義 脈獡 絡 的 理 解 ,ā 我侷 們靽 發 現 憲赭 法 的 規 範 性 意 旨 ,ā 並 不 一 定 都<br />

要 以 ĵ 實蹴 定 法 Ķ 的 形侫 象 ,ā 規 定 在 憲赭 法 條 文 中 173 。 因 此 ,ā 這 種牞 行 政 權 性 質賭 的 固 有 權<br />

171<br />

釋 字 第 四屶 四屶 三 號 解 釋 理 由岩 書 :「… 若秵 僅 屬 與 執 行 法 律匛 之 細 節 性 、 技 術 性 次 要稊 事 項 , 則 得 由岩 主尾 管<br />

機 關 發 岄 命 令 為厉 必岊 要稊 之 規 範 , 雖 因峴 而 對 人 民岙 產 生岥 不 便 或 輕 微 影郓 響 , 尚 非 憲 法 所 不 許 …」《 司屫 法 院<br />

公 報酒 》, 第 40 卷 , 第 2 期醸 。 可屣 知 大 法 官 心尚 目岰 中 的 「 職 權 命 令 」 圖 像 係 指匸 不 重稥 要稊 、 次 要稊 的 事 項 。<br />

172<br />

許 宗 力 ,〈 職 權 命 令 是半 否 還 有 明 天 ?--- 論 職 權 命 令 的 合峯 憲 性 及 其 適 用岦 範 圍酌 〉, 收 於 :《 行 政十 法 爭<br />

議 問 題 研厼 究 ( 上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351 以层 下 。<br />

173<br />

參 閱 陳鄉 愛 娥窓 ,〈 法 治 國 原穦 則 的 開 放 性 及 其 意 義 核 心尚 --- 從 德郔 國 聯 邦 憲 法 法 院 與 我 國 大 法 官 的 實 務<br />

來 觀毢 察 〉, 發 表 於 : 中 研厼 院 主尾 辦 , 第 三 屆 憲 法 理 論 與 實 務 學 術 研厼 討 會 ,2001 年 3 月尦 , 頁稰 5 以层 下 。<br />

- 19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力 可 由 對蹹 於 憲赭 法 第 五 章 ĵ 行 政 Ķ,ā 以 及 憲赭 法 關詉 於 國 家韑 權 力 之 間 ĵ 權 限 分 配玵 Ķ 的 理<br />

解 ,ā 發 現 此 一 憲赭 法 之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ć 在 國 家韑 各 權 力 猅 域 內 ,ā 均佾 擁赸 有 此 種牞 固 有 的 行 政 權<br />

力 174 。 除珂 非 其 逾跻 越 了 界 限 ,ā 否佞 則 立 法 及 司 法 均佾 不 可 侵 犯 。 例 如 立 法 院玽 審 查 大 陸 委<br />

員鞬 會 的 預踣 算牨 過跸 程 時頗 ,ā 產 生 了 一 個鞄 前 提 性 的 爭 議 :ć 大 陸 委 員鞬 會 工 作伿 之 目 的 ,ā 係 針玸 對蹹<br />

ĵ 大 陸 Ķ 工 作伿 ,ā 因 此 假珑 設 大 陸 並 非 中 華 民 國 猅 土 ,ā 為 何 需猀 要 編 列 此 預踣 算牨 ?Ĉ 釋 字 第<br />

三 二 八 號 解 釋 認狀 為 ĵ 實蹴 際狽 猅 域 之 範 圍 如 何 Ķ 175 ?Ĉ 此 係 行 政 院玽 依 憲赭 法 第 四 條 或 其 他<br />

條 文 所 為 的 一 種牞 ĵ 統 治 行 為 Ķ,ā 基 於 統 治 行 為 不 審 查 之 ĵ 司 法 自 制 原鞝 則 Ķ,ā 不 應 由<br />

釋 憲赭 機趙 關詉 加 以 解 釋 。 所 以 大 法 官 僅 做珔 了 一 個鞄 ĵ 說狄 明 性 質賭 Ķ 的 解 釋 。 此 號 解 釋 ,ā 表<br />

達跲 了 國 家韑 權 力 之 間 的 界 限 概 念 ,ā 前 提 是 各 國 家韑 權 力 內 ,ā 均佾 擁赸 有 一 個鞄 不 受 其 他 國 家韑<br />

權 力 干 涉顎 的 實蹴 質賭 猅 域 。<br />

倘鞆 若 由 違跴 法 性 之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行 政 行 為 適贅 用 行 政 規 則 所 累 積 的 行 政 先 例 ,ā 行 政<br />

機趙 關詉 應 受 其 拘 束俑 ,ā 違跴 反 行 政 先 例 之 行 政 行 為 ,ā 具 違跴 法 性 。 但伽 此 係 指 行 政 行 為 違跴 法 ,ā<br />

而 非 行 政 規 則 本 身倧 違跴 法 。 例 如 行 政 機趙 關詉 內 部 之 行 政 規 則 規 定 :ćĵ 處 理 A 事 件 須 一<br />

周 內 辦 理 完侖 畢 ,ā 否佞 則 承 辦 人 員鞬 記玐 申 戒侶 一 次 。Ķ 結 果 某 甲 市 民 申 辦 ,ā 卻 辦 了 二 個鞄 月<br />

才 辦 妥侑 。 此 時頗 針玸 對蹹 甲 市 民 而 言借 ,ā 係 相 同 事 件 卻 不 同 處 理 ,ā 換 言借 之 ĵ 一 周 內 處 理 完侖<br />

畢 Ķ,ā 已 成 為 一 種牞 行 政 先 例 。 因 此 ,ā 行 政 機趙 關詉 未 於 一 周 內 辦 理 完侖 畢 ,ā 違跴 反 行 政 自<br />

我侷 拘 束俑 原鞝 則 及 平 等 原鞝 則 。 由 於 行 政 先 例 屬 於 法 源 的 一 種牞 ,ā 違跴 反 行 政 先 例 的 行 政 行<br />

為 即佘 有 違跴 法 的 可 能獢 。 但伽 是 行 政 規 則 本 身倧 ,ā 並 無 違跴 法 之 問 題覹 ,ā 因 為 其 並 不 具 有 影 響<br />

性 的 外 部 規 範 效頒 力 ,ā 此 即佘 學赩 說狄 所 謂 的 ĵ 行 政 規 則 間 接 對蹹 外 效頒 力 Ķ 176 。<br />

至 於 所 謂 的 ĵ 具 規 範 具 體 化 行 政 規 則 的 外 部 效頒 力 Ķ 177 ,ā 則 認狀 為 以 平 等 原鞝 則 為<br />

媒 介 太 過跸 迂倫 迴玫 ,ā 而 主 張 在 法 律 保 留猈 原鞝 則 的 要 求俠 之 外 ,ā 行 政 權 基 於 固 有 的 功 能獢 猅<br />

域 ,ā 擁赸 有 訂 定 具 有 一 般獭 拘 束俑 力 的 行 政 規 則 之 權 力 178 。 換 言借 之 ,ā 必 須 係 基 於 補 充 明<br />

174<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權 力 分 立岷 與 機 關 忠 誠 --- 以层 德郔 國 聯 邦 憲 法 法 院 裁 判 為厉 中 心尚 〉,《 憲 政十 時 代 》, 第 27<br />

卷 , 第 4 期醸 ,2002 年 4 月尦 , 頁稰 16 以层 下 。<br />

175<br />

釋 字 第 三 二 八 號 解 釋 :「 中 華 民岙 國 邀 土 , 憲 法 第 四屶 條 不 採 列峚 舉 方尣 式 , 而 為厉 「 依 其 固 有 之 疆 域 」<br />

之 概 括匼 規 定 , 並 設 邀 土 變殤 更 之 程 序 , 以层 為厉 限稧 制 , 有 其 政十 治 上 及 歷 史屰 上 之 理 由岩 。 其 所 稱 固 有 疆 域 範<br />

圍酌 之 界厢 定 , 為厉 重稥 大 之 政十 治 問 題 , 不 應 由岩 行 使 司屫 法 權 之 釋 憲 機 關 予 以层 解 釋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br />

第 35 卷 , 第 12 期醸 。<br />

176<br />

參 閱 李 震 山 ,《 行 政十 法 導 論 》, 修穑 訂稍 四屶 版 ,2001 年 , 頁稰 242; 吳 庚 ,《 行 政十 法 之 理 論 與 實 用岦 》,<br />

修穑 訂稍 六 版 ,2000 年 , 頁稰 263; 黃 俊 杰 ,《 憲 法 稅 概 念 與 稅 條 款金 》, 一 版 二 刷 ,1997 年 , 頁稰 94。<br />

177<br />

參 閱 陳鄉 慈 陽 ,〈 論 規 範 具 體殱 化 之 行 政十 規 則 在峹 環 境 法 中 的 外屸 部 效 力 〉,《 台屲 灣毞 本岓 土 法 學 雜 誌 》, 第<br />

5 期醸 ,1999 年 12 月尦 , 頁稰 86- 頁稰 89。 關 於 行 政十 規 則 的 直 接 對 外屸 效 力 討 論 , 參 閱 莊 國 榮 ,《 稅 捐 法<br />

上 行 政十 規 則 之 研厼 究 》, 臺 灣毞 大 學 法 律匛 學 研厼 究 所 碩 士 論 文尠 ,1986 年 , 頁稰 130 以层 下 ; 陳鄉 春卆 生岥 ,〈 行 政十<br />

規 則 之 外屸 部 效 力 問 題 研厼 究 〉, 收 於 : 陳鄉 春卆 生岥 ,《 行 政十 法 之 學 理 與 體殱 系 ( 一 ) 行 政十 行 為厉 形 式 論 》, 初 版 ,<br />

1996 年 , 頁稰 103 以层 下 。<br />

178<br />

參 閱 莊 國 榮 ,《 稅 捐 法 上 行 政十 規 則 之 研厼 究 》, 臺 灣毞 大 學 法 律匛 學 研厼 究 所 碩 士 論 文尠 ,1986 年 , 頁稰 131。<br />

- 192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知 漏軅 洞 ( bewußte Lücke ) 179 之 情 形侫 ,ā 亦 即佘 立 法 者 對蹹 規 範 上 的 不 圓 滿軈 狀 態躊 在 已 認狀 知<br />

的 狀 態躊 下 ,ā 保 留猈 給 司 法 者 或 學赩 術 見倝 解 補 充 或 解 釋 的 情 形侫 。 依 據赼 此 一 看 法 ,ā 雖 然 訂<br />

定 行 政 規 則 係 基 於 行 政 固 有 之 功 能獢 權 限 ,ā 但伽 其 權 限 顯 係 受 限 於 法 律 保 留猈 原鞝 則 。 本<br />

論 文 認狀 為 此 種牞 ĵ 規 範 具 體 化 之 行 政 規 Ķ 在 性 質賭 上 具 ĵ 他 律 性 Ķ,ā 甚 至 可 理 解 為 ĵ 廣<br />

義 的 立 法 權 行 使 Ķ 180 。 此 與犕 行 政 權 力 基 於 其 原鞝 始 權 限 ( originäre Kompetenz ) 自 主<br />

訂 定 的 行 政 規 則 ,ā 所 涉顎 及 的 指 涉顎 範 疇觸 其 實蹴 並 不 相 同 。<br />

觀義 察蹸 實蹴 務珧 目 前 的 作伿 法 ,ā 均佾 將 行 政 規 則 置 於 立 法 衍 生 權 限 的 命 令 體 系倐 下 處 理 ,ā<br />

也 就 是 說狄 ,ā 行 政 規 則 仍 有 違跴 法 之 可 能獢 性 。 惟 行 政 規 則 既 具 有 的 憲赭 法 位 階 ,ā 其 本 質賭<br />

上 屬 於 行 政 權 之 固 有 權 限 下 的 家韑 產 ( Hausgut ),ā 而 與犕 立 法 衍 生 權 毫 無 干 係 。 質賭 言借<br />

之 ,ā 本 論 文 認狀 為 行 政 規 則 本 身倧 並 無 ĵ 違跴 法 Ķ 的 問 題覹 。 但伽 是 ,ā 倘鞆 若 行 政 規 則 逾跻 越 了<br />

其 本 身倧 的 憲赭 法 界 限 ,ā 而 涉顎 及 人 民 權 佐 之 保 護 時頗 ,ā 當 有 違跴 憲赭 與犕 否佞 之 問 題覹 。<br />

伍 、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憲赭 法 結 構躬 之 解 構躬 可 能獢 性 探 討玒<br />

一 、 以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為 基 礎 之 觀義 察蹸<br />

( 一 ) 以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為 出 發 點<br />

關詉 於 學赩 說狄 上 所 謂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理 論 ,ā 其 實蹴 主 要 是 沿 著 自 由 法 治 國 脈獡 絡 所 為 之<br />

思 考 。 該 理 論 認狀 為 基 於 法 概 念 操趀 作伿 技侻 術 之 便 佐 ,ā 就 行 政 機趙 關詉 與犕 國 家韑 任 務珧 之 間 所 產<br />

生 之 行 政 行 為 ,ā 依 不 同 階 段 與犕 時頗 點 ,ā 進 行 行 為 形侫 式 之 塑 造 ,ā 並 進 而 體 系倐 化 。 目 的<br />

在 於 對蹹 行 政 機趙 關詉 能獢 達跲 到 適贅 法 性 之 控 制 181 。<br />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理 論 ,ā 係 以 行 政 行 為 作伿 為 對蹹 象 ,ā 運跮 用 不 同 的 觀義 察蹸 角倞 度 ,ā 抽 繹訉 行<br />

為 概 念 之 特顠 徵 來 完侖 成 體 系倐 化 。 由 於 係 以 概 念 式 之 思 考 進 行 分 類詑 ,ā 往 往 在 面 對蹹 無 法<br />

歸 類詑 時頗 ,ā 必 須 進 行 概 念 特顠 徵 與犕 外 延 之 解 釋 ,ā 形侫 成 所 謂 形侫 式 化 行 政 行 為 與犕 未 形侫 式 化<br />

行 政 行 為 之 討玒 論 182 。 換 言借 之 ,ā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理 論 係 由 形侫 式 之 觀義 點 出 發 ,ā 即佘 使 對蹹 於<br />

179<br />

參 閱 黃 建匔 輝 ,《 法 律匛 闡 釋 論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124 以层 下 ;Karl Larenz 著 , 陳鄉 愛 娥窓 ( 譯 ),《 法<br />

學 方尣 法 論 》, 初 版 三 刷 ,2001 年 , 頁稰 288。<br />

180<br />

此 時 行 政十 規 則 具 有 過 渡釞 法 ( Übergangsrecht ) 的 性 質 , 參 閱 陳鄉 春卆 生岥 ,〈 行 政十 規 則 外屸 部 效 力 問 題 〉,<br />

收 於 :《 行 政十 法 爭 議 問 題 研厼 究 ( 上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368。<br />

181<br />

參 閱 賴 恆匩 盈厮 ,《 行 政十 法 律匛 關 係 論 之 研厼 究 --- 行 政十 法 學 方尣 法 論 評 析 》, 初 版 ,2003 年 , 頁稰 53 以层 下 。<br />

182<br />

參 閱 林 明 鏘 ,〈 論 形 式 化 之 行 政十 行 為厉 與 未 形 式 化 之 行 政十 行 為厉 〉, 收 於 :《 當 代 公 法 理 論 --- 翁 岳 生岥<br />

六 秩 誕 辰 祝 壽 論 文尠 集 》, 初 版 ,1993 年 , 頁稰 341 以层 下 ; 陳鄉 春卆 生岥 ,〈 行 政十 法 學 上 之 非 正岗 式 行 政十 行 為厉<br />

- 193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未 形侫 式 化 行 政 行 為 進 行 解 釋 活 動珩 ,ā 其 目 的 仍 然 在 於 解 決俩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概 念 的 歸 屬<br />

問 題覹 。<br />

( 二 ) 法 規 命 令 之 無 效頒 與犕 不 存 在 ── 行 政 程 序侤 法 第 一 五 八 條 規 定<br />

依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之 觀義 點 ,ā 法 規 命 令 必 須 具 有 授 權 之 根頨 據赼 ,ā 內 容韕 亦 須 合 法 。 假珑<br />

若 法 規 命 令 之 制 定 未 依 一 定 之 程 序侤 、 不 具 一 定 之 形侫 式 、 其 內 容韕 違跴 法 或 者 授 權 不 充<br />

分 ,ā 依 我侷 國 行 政 程 序侤 法 第 一 五 八 條 之 規 定 ,ā 應 歸 於 無 效頒 183 。 不 過跸 ,ā 就 行 政 程 序侤 法<br />

第 一 五 八 條 之 適贅 用 前 提 而 觀義 ,ā 必 須 是 符 合 制 定 法 規 命 令 之 程 序侤 者 ,ā 始 該 當 該 條 所<br />

謂 之 ĵ 法 規 命 令 Ķ。 倘鞆 若 非 由 行 政 機趙 關詉 制 定 ,ā 或 雖 由 行 政 機趙 關詉 制 定 ,ā 卻 未 依 規 定<br />

發 布 者 184 ,ā 事 實蹴 上 並 無 存 在 所 謂 的 法 規 命 令 ,ā 換 言借 之 並 不 生 是 否佞 有 效頒 或 是 否佞 無 效頒<br />

之 問 題覹 185 。 就 本 質賭 而 言借 ,ā 此 時頗 所 存 在 者 ,ā 並 非 典 型 意 義 的 法 規 命 令 ,ā 當 然 也 無 所<br />

謂 法 規 命 令 效頒 力 之 問 題覹 。<br />

因 此 ,ā 一 個鞄 無 效頒 之 法 規 命 令 ,ā 係 以 具 備 形侫 式 要 件 為 前 提 之 法 規 命 令 。 但伽 是 ,ā<br />

觀義 察蹸 行 政 程 序侤 法 第 一 五 八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 之 規 定 :ćĵ 法 規 命 令 ,ā 有 下 列 情 形侫 之 一<br />

者 ,ā 無 效頒 :ć… 二 、 無 法 律 之 授 權 而 剝鞚 奪蹦 或 限 制 人 民 之 自 由 、 權 佐 者 。…。Ķ 在 解<br />

釋 上 即佘 產 生 矛 盾 ?Ĉ 按 照 前 述 觀義 點 ,āĵ 無 法 律 之 授 權 Ķ 之 情 形侫 ,ā 應 屬 法 規 命 令 不 存<br />

在 !ĉ 此 一 現 象 究倏 竟 係 立 法 疏 漏軅 ?Ĉ 或 者 係 解 釋 觀義 點 的 問 題覹 ?Ĉ 以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之 觀義<br />

點 出 發 ,ā 無 法 獲 致 合 理 之 解 決俩 。 這 個鞄 問 題覹 的 重 心 可 化 約 為 :ć 是 否佞 存 在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意<br />

義 之 法 規 命 令 ?Ĉ 假珑 若 我侷 們靽 採 肯 定 之 看 法 ,ā 更俐 進 一 步俞 的 問 題覹 是 ,ā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意 義 之 法<br />

規 命 令 由 於 欠 缺獌 形侫 式 要 件 ,ā 依 合 法 性 之 形侫 式 標 準 觀義 察蹸 ,ā 是 否佞 可 認狀 為 是 一 種牞 無 效頒 法<br />

規 命 令 之 類詑 型 ?Ĉ<br />

二 、 以 實蹴 質賭 類詑 型 觀義 點 為 基 礎 之 觀義 察蹸<br />

( 一 ) 以 類詑 型 之 觀義 點 出 發<br />

法 規 命 令 被 認狀 為 係 一 種牞 衍 生 性 法 規 範 ,ā 因 此 對蹹 於 其 特顠 徵 與犕 外 延 的 理 解 ,ā 應 該<br />

與 行 政十 指匸 導 〉, 收 於 : 陳鄉 春卆 生岥 ,《 行 政十 法 之 學 理 與 體殱 系 ( 一 )》, 初 版 ,1996 年 , 頁稰 246 以层 下 。<br />

183<br />

惟 基 於 法 律匛 安崎 定 之 考 量 , 仍 須 由岩 有 權 機 關 予 以层 廢郌 棄 , 使 歸 於 無 效 , 參 閱 陳鄉 敏 ,《 行 政十 法 總 論 》,<br />

三 版 ,2003 年 , 頁稰 534; 吳 庚 ,《 行 政十 法 之 理 論 與 實 用岦 》, 七 版 ,2001 年 , 頁稰 279。<br />

184<br />

陳鄉 敏 認 為厉 , 此 種 行 政十 機 關 有 意 制 定 法 規 命 令 , 卻勍 因峴 違 反 形 式 規 定 而 違 法 時 , 如崇 已 具 備鄠 行 政十 規<br />

則 之 形 式 要稊 件峋 , 且尼 於 內 容窞 及 效 力 上 亦岿 得 作 為厉 行 政十 規 則 時 , 應 可屣 轉 換醢 為厉 行 政十 規 則 , 參 閱 陳鄉 敏 ,《 行<br />

政十 法 總 論 》, 三 版 ,2003 年 , 頁稰 541。<br />

185<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534。<br />

- 194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可 以 援 用 我侷 們靽 對蹹 法 律 概 念 之 認狀 識訤 ,ā 比 擬 法 律 概 念 之 思 考 模 式 ,ā 來 加 以 建 構躬 。 因 此<br />

如 同 前 面 所 討玒 論 的 內 容韕 ,ā 有 所 謂 形侫 式 意 義 之 法 規 命 令 ,ā 即佘 透 過跸 立 法 者 有 意 識訤 之 授<br />

權 ,ā 由 行 政 部 門 所 訂 定 之 法 規 命 令 。 至 於 所 謂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 法 規 命 令 ,ā 限 於 違跴 反 權<br />

力 分 立 之 情 形侫 ,ā 例 如 法 規 命 令 內 容韕 侵 入 行 政 固 有 權 限 猅 域 之 事 項 。<br />

此 外 ,ā 透 過跸 實蹴 質賭 觀義 點 之 詮 釋 ,ā 所 謂 的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意 義 法 規 命 令 ,ā 也 具 有 存 在 之<br />

可 能獢 性 ,ā 此 種牞 立 法 者 非 有 意 之 授 權 形侫 態躊 ,ā 實蹴 質賭 上 具 有 法 規 命 令 或 者 法 律 之 內 涵 。<br />

但伽 是 相 對蹹 於 形侫 式 意 義 之 法 規 命 令 而 言借 ,ā 由 於 未 經 法 律 之 授 權 以 及 履 行 法 規 命 令 之<br />

制 定 程 序侤 ,ā 應 屬 形侫 式 意 義 法 規 命 令 之 不 存 在 ,ā 但伽 是 在 法 律 狀 態躊 上 ,ā 與犕 行 政 程 序侤 法<br />

第 一 五 八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 之 構躬 成 要 件 相 當 ,ā 因 此 解 釋 上 屬 於 該 立 法 所 預踣 設 之 類詑<br />

型 ,ā 而 應 為 該 條 所 涵 攝 之 案頥 件 事 實蹴 。<br />

( 二 ) 以 行 政 法 律 關詉 係 作伿 為 輔狕 助佔 觀義 點<br />

今 日 國 家韑 與犕 人 民 之 間 並 非 處 於 單 純獄 的 二 元 關詉 係 之 中 186 ,ā 人 民 經 常 在 多 重 面 向<br />

的 關詉 係 結 構躬 ( mehrdimensionales Beziehungsgefüge ) 之 中 ,ā 成 為 法 律 主 體 ,ā 例 如 第<br />

三 佐 害韐 關詉 係 人 ( Drittbetroffener ) 或 第 三 受 益 人 ( Drittbegünstigter )。 此 外 多 邊訷 關詉 係<br />

所 形侫 成 之 佐 益 之 整超 體 性 ,ā 其 評 價猜 以 及 調 整超 ,ā 造 成 在 傳 統 行 政 法 體 系倐 中 解 釋 與犕 理 解<br />

之 困佷 難詋 ,ā 因 此 有 學赩 者 要 求俠 應 將 此 行 政 行 為 之 新 面 向 ,ā 置 於 行 政 法 總 論 之 體 系倐 中 討玒<br />

論 ,ā 在 德 國 學赩 術 界 也 對蹹 所 謂 的 行 政 法 律 關詉 係 ,ā 給 予 高珉 度 重 視 之 回 應 187 。<br />

法 律 關詉 係 ( Rechtsverhältnis ),ā 係 指 由 法 律 規 定 而 產 生 ,ā 至 少 兩 個鞄 權 佐 主 體 之<br />

間 的 關詉 係 188 。 因 此 所 謂 之 行 政 法 律 關詉 係 ( Verwaltungsrechtsverhäitnis ) 189 ,ā 即佘 依 行<br />

186<br />

依 社 會 發 展窢 之 過 程 觀毢 察 , 十 九 世尺 紀秓 自 由岩 法 治 國 家窚 為厉 了 郆 行 、 貫 徹 其 行 政十 目岰 的 ( Verwaltungszwecke<br />

), 一 定 程 度匓 上 是半 ─ 當 然 並 非 絕 對 的 ─ 透 過 對 國 家窚 事 務 , 以层 毫 無 遺 漏 的 方尣 式 , 作 全峖 面稫 的 干<br />

預 ( Intervention ) , 此 處 所 謂 作 全峖 面稫 之 干 預 , 主尾 要稊 是半 說 明 自 由岩 法 治 國 與 人 民岙 單酀 向峭 的 關 係 , 至 於 社<br />

會 法 治 國 對 人 民岙 之 需遻 求 給 予 滿 足 , 主尾 要稊 是半 建匔 立岷 在峹 人 民岙 對 於 行 政十 之 依 賴 性 , 實 際選 上 是半 一 種 雙 向峭 的 關<br />

係 , 此 種 關 係 往 往 表 現 在峹 與 生岥 活卺 緊 密 相厴 連 的 事 務 上 , 例 如崇 涉 及 人 民岙 生岥 崊 照 顧 ( Daseinsvorsorge )<br />

的 邀 域 : 能 源 、 水尯 資 源 、 以层 及 其 他屆 生岥 崊 必岊 需遻 之 給 付屃 照 顧 。 但 是半 就酧 早 期醸 的 國 家窚 型勨 態 而 言 , 國 家窚 與 人<br />

民岙 的 關 係 , 是半 一 種 超 越 或 者 說 漠 視 個積 人 化 的 權 力 運 作 結 果 。 因峴 此 , 人 民岙 僅 僅 係 單酀 純 臣 服 於 國 家窚 的<br />

指匸 示岴 性 權 力 ( Anordnungsgewalt ) 之 下 , 或 者 部 份峏 透 過 一 種 國 家窚 與 人 民岙 協 力 式 的 關 係 結 構 , 來 展窢 現<br />

此 種 單酀 一 面稫 向峭 關 係 , 參 閱 Hans-Uwe Erichsen, in: Hans-Uwe Erichsen ( Hrsg. ), Allgemeines<br />

Verwaltungsrecht, 10. Aufl., 1995, § 11 Rn. 3.<br />

187<br />

關 於 行 政十 法 律匛 關 係 德郔 國 學 說 發 展窢 , 參 閱 Vosniakou, Beiträge zur Rechtsverhältnistheorie: Verwaltungsrechtverhältnis<br />

und Fortschreibung der Verwaltungsrechtsdogmatik, 1992, S. 59 ff., zit. nach ebd.,<br />

§ 11 Rn. 3( Fn.9 ).<br />

188<br />

參 閱 Norbert Achterberg ,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2. Aufl., 1986, § 19 Rn. 14.<br />

189<br />

以层 行 政十 法 律匛 關 係 作 為厉 行 政十 法 之 制 度匓 , 過 去屢 很匘 少 被 重稥 視 , 而 且尼 德郔 國 行 政十 程 序 法 也 不 接 受 - 和 其<br />

名峮 稱 完 全峖 相厴 符 - 實 質 行 政十 法 律匛 關 係 之 認 識 。 雖 然 行 政十 程 序 法 包屗 括匼 有 關 公 法 契勰 約秖 之 規 定 , 然 而 基 本岓<br />

上 這 些 規 定 , 若秵 涉 及 公 法 契勰 約秖 之 容窞 許 性 或 崊 續 時 , 權 利 與 義 務 關 係 並 不 能 違 反 行 政十 程 序 法 之 規<br />

定 , 來 建匔 立岷 行 政十 法 律匛 關 係 , 參 閱 Hans-Uwe Erichsen, in: Hans-Uwe Erichsen( Hrsg. ), Allgemeines<br />

- 195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政 法 所 成 立 、 所 評 價猜 之 法 律 主 體 間 之 法 律 關詉 係 190 。 換 言借 之 ,ā 所 依 據赼 之 法 律 規 範 基<br />

礎 ,ā 若 是 屬 於 行 政 法 猅 域 191 ,ā 則 法 律 主 體 之 間 存 有 行 政 法 律 關詉 係 192 。 行 政 法 律 關詉<br />

係 可 能獢 存 在 於 行 政 主 體 之 間 ,ā 亦 可 能獢 存 在 於 行 政 與犕 人 民 之 間 ,ā 有 時頗 甚 至 例 外 地 存<br />

在 於 人 民 之 間 193 。 換 言借 之 ,ā 行 政 法 律 關詉 係 並 不 只 存 在 於 所 謂 的 外 部 關詉 係 ( Außenverhältnis<br />

) 之 中 ,ā 而 且 也 存 在 於 行 政 主 體 之 內 部 猅 域 ( Innenbereich ) 194 。 從 而 整超 體<br />

之 法 秩猶 序侤 或 可 解 釋 為 一 種牞 法 律 關詉 係 之 秩猶 序侤 ,ā 法 規 範 在 此 扮俇 演躽 著 確 定 法 律 關詉 係 之 媒<br />

介 195 。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理 論 前 提 上 係 以 國 家韑 為 主 體 ,ā 因 此 側珛 重 國 家韑 行 為 之 研 究倏 取<br />

向 ,ā 而 行 政 法 律 關詉 係 理 論 則 認狀 為 人 民 亦 為 主 體 ,ā 因 此 應 該 將 重 心 轉視 移 於 人 民 之 公<br />

法 行 為 上 之 探 討玒 196 。<br />

其 實蹴 ,ā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理 論 ,ā 亦 非 完侖 全 由 行 政 機趙 關詉 單 方 面 之 行 為 形侫 態躊 所 建 構躬 ,ā<br />

在 體 系倐 化 的 過跸 程 中 ,ā 其 分 類詑 之 標 準 仍 然 係 基 於 價猜 值靹 之 觀義 點 ,ā 諸 如 區珮 分 私倌 法 行 為 與犕<br />

公 法 行 為 、 公 法 權 力 行 為 與犕 公 法 非 權 力 行 為 、 公 法 權 力 行 為 之 內 部 關詉 係 與犕 外 部 關詉<br />

係 197 。 因 此 ,ā 這 意 味 著 行 為 形侫 式 並 非 固 定 不 變 的 概 念 形侫 式 ,ā 並 且 不 同 之 行 為 形侫 式<br />

可 能獢 因 為 實蹴 質賭 觀義 點 之 介 入 ,ā 而 呈佤 現 重 疊 或 轉視 換 之 現 象 。 而 行 政 法 律 關詉 係 相 對蹹 於 行<br />

政 行 為 形侫 式 而 言借 ,ā 是 一 種牞 實蹴 質賭 的 觀義 察蹸 標 準 ,ā 在 解 釋 上 可 作伿 為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理 論 知<br />

輔狕 助佔 觀義 點 。<br />

( 三 ) 行 政 程 序侤 法 第 一 五 八 條 規 定 之 詮 釋<br />

行 政 規 則 與犕 法 規 命 令 ,ā 兩 者 均佾 為 一 種牞 抽 象 性 質賭 的 規 範 ,ā 行 政 規 則 倘鞆 若 逾跻 越 其<br />

規 範 制 定 權 限 ,ā 由 於 行 政 規 則 被 定 性 為 內 部 關詉 係 ,ā 並 不 直 接 拘 束俑 人 民 之 權 佐 ,ā 因<br />

Verwaltungsrecht, 10. Aufl., 1995, § 11 Rn. 6.<br />

190 Ebd., § 11 Rn. 4.<br />

191<br />

換醢 言 之 , 此 種 法 律匛 關 係 並 非 憲 法 之 法 律匛 關 係 、 亦岿 非 國 際選 法 之 法 律匛 關 係 ,Ebd., § 11 Rn. 4.<br />

192<br />

參 閱 Hartmut Maurer,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3. Aufl., 2000, § 8 Rn. 16.; 中 文尠 文尠 獻 參 閱<br />

陳鄉 敏 ,《 行 政十 法 總 論 》, 三 版 ,2003 年 , 頁稰 212; 李 震 山 ,《 行 政十 法 導 論 》, 修穑 訂稍 四屶 版 ,2001 年 ,<br />

頁稰 15。<br />

193<br />

參 閱 Hans-Uwe Erichsen, in: Hans-Uwe Erichsen( Hrsg. ),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0.<br />

Aufl., 1995, § 24 Rn. 9. 我 國 由岩 於 行 政十 程 序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之 規 定 :「 本岓 法 所 稱 行 政十 程 序 , 係 指匸 行<br />

政十 機 關 ... 締 結 行 政十 契勰 約秖 ... 等 行 為厉 之 程 序 。」 因峴 此 縱 然 個積 別 行 政十 法 規 內 , 許 可屣 私 人 間 締 結 行 政十 契勰 約秖 ,<br />

亦岿 無 法 直 接 適 用岦 行 政十 程 序 法 有 關 行 政十 契勰 約秖 之 規 定 , 參 閱 陳鄉 敏 ,《 行 政十 法 總 論 》, 三 版 ,2003 年 ,<br />

頁稰 564 以层 下 。<br />

194<br />

例 如崇 地峸 方尣 議 會 成 員穵 與 地峸 方尣 民岙 意 代 表 機 關 之 間 , 學 說 認 為厉 崊 有 一 種 成 員穵 資 格 的 法 律匛 關 係 ( mitgliedschaftliches<br />

Rechtsverhältnis ), 參 閱 Hans Heinrich Rupp, Grundfragen der heutigen Verwaltungsrechtslehre-Verwaltungsnorm<br />

und Verwaltungsrechtsverhältnis, 2. Aufl., 1991, S. 19 ff.<br />

195<br />

參 閱 程 明 修穑 ,〈 凱鄧 爾 生岥 純 粹 法 學 與 行 政十 法 學 之 發 展窢 〉,《 東 吳 大 學 法 律匛 學 報酒 》, 第 13 卷 , 第 1<br />

期醸 ,2001 年 8 月尦 , 頁稰 59。<br />

196<br />

參 閱 李 建匔 良 ,〈 論 行 政十 法 上 之 意 思匠 表 示岴 〉,《 台屲 北屙 大 學 法 學 論 叢 》, 第 50 期醸 ,2002 年 6 月尦 , 頁稰<br />

32。<br />

197<br />

關 於 此 處 之 類 型勨 化 標鄋 準 , 參 閱 李 震 山 ,《 行 政十 法 導 論 》, 修穑 訂稍 四屶 版 ,2001 年 , 頁稰 222。<br />

- 196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此 不 具 法 規 的 性 質賭 ,ā 非 屬 實蹴 質賭 意 義 的 法 律 ,ā 由 法 源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法 官 於 審 判住 時頗 自<br />

然 不 受 其 拘 束俑 198 。 從 這 個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兩 者 之 間 似 乎 具 有 結 構躬 上 的 鴻 溝 ,ā 而 不 可 能獢<br />

放 在 同 一 個鞄 範 疇觸 內 來 思 考 ?Ĉ 問 題覹 是 如 果 行 政 規 則 的 內 容韕 逾跻 越 其 內 部 法 的 範 圍 ,ā 而<br />

成 為 一 種牞 類詑 似 法 規 命 令 之 法 狀 態躊 時頗 ,ā 該 如 何 解 決俩 ?Ĉ 不 無 疑牉 問 。<br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此 一 疑牉 問 ,ā 首靫 先 應 運跮 用 類詑 型 之 觀義 點 ,ā 並 以 行 政 法 律 關詉 係 作伿 為 輔狕 助佔<br />

思 考 ,ā 觀義 察蹸 該 行 政 行 為 在 法 律 狀 態躊 上 、 以 及 影 響 所 及 之 對蹹 象 上 ,ā 是 否佞 與犕 法 規 命 令<br />

的 內 涵 具 有 ĵ 同 理 性 Ķ?Ĉ 倘鞆 若 採 肯 定 之 看 法 ,ā 應 理 解 為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意 義 之 法 規 命 令<br />

之 類詑 型 。 其 次 ,ā 此 種牞 國 會 非 有 意 授 權 的 法 規 命 令 類詑 型 ,ā 若 依 形侫 式 之 觀義 點 ,ā 屬 於 法<br />

規 命 令 不 存 在 。 但伽 是 相 對蹹 於 行 為 形侫 式 而 言借 ,ā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意 義 之 法 規 命 令 之 法 律 狀<br />

態躊 ,ā 相 當 於 無 效頒 之 法 規 命 令 。 換 言借 之 在 方 法 法 論 上 ,ā 運跮 用 兩 次 ĵ 類詑 推 適贅 用 Ķ 的 結<br />

果 ,ā 應 定 性 為 無 效頒 之 法 規 命 令 。 並 且 在 適贅 用 行 政 程 序侤 法 第 一 五 八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br />

時頗 ,ā 並 無 法 律 適贅 用 上 之 矛 盾 。<br />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意 義 之 法 規 命 令 係 一 種牞 立 法 非 有 意 之 授 權 型 態躊 ,ā 依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之<br />

體 系倐 觀義 點 ,ā 屬 於 法 規 命 令 不 存 在 ,ā 換 言借 之 無 法 涵 攝 於 行 政 程 序侤 法 第 一 五 八 條 之 規<br />

定 ;Ć 反 之 ,ā 若 依 類詑 型 之 觀義 點 ,ā 基 於 ĵ 同 理 性 Ķ,ā 可 認狀 為 合 致 於 法 規 命 令 之 類詑 型 意<br />

義 ,ā 從 而 有 適贅 用 行 政 程 序侤 法 第 一 五 八 條 之 可 能獢 性 。 換 言借 之 法 規 命 令 之 範 疇觸 ,ā 將 有<br />

可 能獢 擴 大 至 立 法 者 非 有 意 授 權 之 情 況 。<br />

三 、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之 解 構躬 可 能獢 性<br />

所 謂 實蹴 質賭 之 法 律 ,ā 應 該 是 一 種牞 以 類詑 型 與犕 原鞝 則 論 證訥 作伿 為 評 價猜 觀義 點 之 詮 釋 ,ā 而 不<br />

是 對蹹 於 法 律 概 念 本 身倧 之 切 割 。 並 且 承 認狀 其 與犕 法 律 之 聯 繫訇 關詉 係 ,ā 更俐 可 以 使 立 法 者 再<br />

一 次 反 省 法 律 制 定 之 問 題覹 。 至 於 ,ā 所 謂 之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 法 律 ,ā 本 論 文 認狀 為 係 指 違跴 反<br />

權 力 分 立 之 情 形侫 ,ā 而 屬 於 違跴 憲赭 之 立 法 權 力 運跮 作伿 。 至 於 傳 統 概 念 區珮 分 理 論 與犕 概 念 同<br />

一 性 理 論 ,ā 所 認狀 知 的 純獄 粹牯 形侫 式 之 法 律 ,ā 本 論 文 基 於 目 前 實蹴 定 法 規 範 之 觀義 點 ,ā 認狀 為<br />

其 仍 應 為 法 律 之 範 疇觸 ,ā 屬 於 立 法 之 形侫 成 自 由 空 間 ,ā 而 受 憲赭 法 之 容韕 許 。<br />

由 於 法 規 命 令 可 視 為 立 法 之 衍 生 型 態躊 ,ā 立 法 者 雖 然 對蹹 法 規 命 令 具 有 規 整超 權<br />

限 ,ā 但伽 是 仍 有 一 定 之 界 限 。 原鞝 則 上 可 比 擬 法 律 概 念 之 思 考 模 式 ,ā 來 加 以 建 構躬 。 因<br />

198<br />

釋 字 第 一 三 七 號 解 釋 認 為厉 :「… 法 官 於 審郃 判 案 件峋 時 , 對 於 各峬 機 關 就酧 其 職 掌醑 所 作 有 關 法 規 釋 示岴 之<br />

行 政十 命 令 , 固 未 可屣 逕 行 排 斥岐 而 不 用岦 , 但 仍 得 依 據 法 律匛 表 示岴 其 合峯 法 適 當 之 見 解 。...」, 此 解 釋 文尠 義<br />

不 甚原 明 白岭 , 易 使 人 誤 以层 為厉 法 官 原穦 則 上 仍 受 拘 束 , 但 得 審郃 查卟 其 與 法 律匛 是半 否 相厴 符 。 若秵 採 此 種 認 知 , 則<br />

解 釋 函 令 將 與 法 規 命 令 無 任峌 何 區 別 , 意 即 具 有 「 法 規 」 的 性 質 。 但 透 過 對 釋 字 第 二 一 六 號 解 釋 的<br />

詮 釋 , 則 適 度匓 澄鄜 清 了 釋 字 第 一 三 七 號 解 釋 所 造 成 的 疑 惑酻 。 釋 字 第 二 一 六 號 解 釋 :「… 法 官 於 審郃 判<br />

案 件峋 時 , 固 可屣 予 以层 引尙 用岦 , 但 仍 得 依 據 法 律匛 , 表 示岴 適 當 之 不 同峧 見 解 , 並 不 受 其 拘 束 ,…。」, 觀毢 察<br />

大 法 官 之 言 說 脈 絡 , 間 接 地峸 確酎 認 了 釋 示岴 並 不 具 法 規 的 性 質 。<br />

- 197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此 ,ā 有 所 謂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意 義 法 規 命 令 之 存 在 可 能獢 。 因 此 反 面 來 觀義 察蹸 ,ā 所 謂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br />

意 義 之 法 規 命 令 ,ā 因 為 其 並 未 經 由 國 會 通 過跸 ,ā 所 以 事 實蹴 上 可 認狀 為 係 無 效頒 之 形侫 式 意<br />

義 法 規 命 令 。 但伽 是 此 種牞 觀義 察蹸 與犕 一 般獭 意 義 之 無 效頒 法 規 命 令 不 同 ,ā 因 為 一 般獭 而 言借 ,ā 無<br />

效頒 之 法 規 命 令 ,ā 仍 須 以 國 會 有 意 識訤 之 立 法 授 權 行 為 作伿 為 前 提 。 此 處 所 謂 無 效頒 之 形侫<br />

式 意 義 法 規 命 令 ,ā 在 理 解 上 仍 然 是 一 種牞 類詑 型 觀義 點 之 詮 釋 ,ā 以 及 對蹹 於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br />

僵猛 化 之 反 思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ā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意 義 之 法 規 命 令 係 一 種牞 立 法 非 有 意 之 授 權 型<br />

態躊 ,ā 依 類詑 型 之 觀義 點 ,ā 基 於 ĵ 同 理 性 Ķ,ā 可 認狀 為 合 致 於 法 規 命 令 之 類詑 型 意 義 ,ā 從 而<br />

有 適贅 用 行 政 程 序侤 法 第 一 五 八 條 之 可 能獢 性 。 透 過跸 此 種牞 觀義 點 之 詮 釋 ,ā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傳<br />

統 之 結 構躬 ,ā 將 因 此 呈佤 現 解 構躬 之 現 象 。 質賭 言借 之 ,ā 行 政 規 則 、 職 權 命 令 與犕 法 規 命 令 這<br />

三 種牞 傳 統 型 態躊 的 ĵ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Ķ,ā 將 產 生 行 為 形侫 式 上 相 互 流 動珩 的 可 能獢 性 。<br />

陸 、 二 元 規 範 源 思 考 模 式<br />

德 國 學赩 者 Fritz Ossenbühl 認狀 為 199 ,ā 一 般獭 觀義 點 對蹹 ĵ 法 Ķ 的 理 解 在 於 :ć 其 表 現 於<br />

作伿 為 一 種牞 解 決俩 紛獋 爭 規 範 之 儲 備 。 因 此 ,ā 法 規 範 將 被 引 用 作伿 為 法 官 闡 明 個鞄 案頥 時頗 ,ā 所<br />

為 決俩 定 之 判住 斷 標 準 。 此 種牞 對蹹 ĵ 法 Ķ 的 認狀 識訤 觀義 點 ,ā 在 公 法 學赩 界 極 其 普 遍跹 。 就 行 政 法<br />

而 言借 ,ā 一 般獭 認狀 為 ĵ 行 政 行 為 Ķ 僅 僅 係 由 職 司 審 判住 之 法 官 ,ā 藉 由 訴 訟 狀 況 之 角倞 度 來<br />

加 以 觀義 察蹸 的 對蹹 象 。 換 句 話 說狄 ,ā 此 種牞 錯 誤狃 之 觀義 點 與犕 曲 解 ,ā 往 往 是 由 於 與犕 行 政 訴 訟 實蹴<br />

務珧 相 結 合 的 思 考 結 果 。 因 為 從 行 政 訴 訟 之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其 訴 訟 的 結 果 經 常 只 是 使 所<br />

謂 的 行 政 病猊 理 學赩 ( Pathologie der Verwaltung ) 顯 現 出 來 而 已 。 換 言借 之 ,ā 往 往 此 種牞 關詉<br />

於 行 政 之 圖蹙 像踽 ,ā 係 經 由 特顠 殊頻 之 具 體 案頥 件 被 創 造 出 來 的 。 而 且 由 於 大 部 分 的 行 政 均佾<br />

表 現 在 執 行 法 律 之 面 向 ,ā 因 此 一 般獭 看 法 會 對蹹 行 政 產 生 一 種牞 錯 覺 ( Trugbild ),ā 即佘 行<br />

政 在 一 定 之 程 度 上 是 被 箝物 制 於 第 一 權 和 第 三 權 之 間 :ć 執 行 國 會 之 決俩 定 ,ā 以 及 處 於<br />

此 種牞 狀 況 下 ,ā 透 過跸 法 院玽 來 監牐 督 。 倘鞆 若 堅 持 這 種牞 對蹹 ĵ 行 政 Ķ 之 顢狹 義 觀義 點 ,ā 行 政 猅 域<br />

大 部 分 的 行 為 方 式 ,ā 由 於 並 無 類詑 似 立 法 權 之 形侫 成 自 由 猅 域 ,ā 因 此 行 政 將 無 法 服 務珧<br />

於 國 家韑 以 及 與犕 國 家韑 具 有 直 接 性 之 公 益 ,ā 更俐 由 於 欠 缺獌 與犕 立 法 權 相 同 之 自 我侷 形侫 成 猅<br />

域 ,ā 將 無 法 主 動珩 來 實蹴 現 國 家韑 目 的 。<br />

不 過跸 ,ā 對蹹 於 行 政 採 取 顢狹 隘踕 觀義 點 ,ā 其 實蹴 與犕 近 代 自 由 法 治 國 思 想 興 起玠 有 關詉 ,ā 而 非<br />

完侖 全 立 於 功 能獢 面 向 的 思 考 。 並 且 此 與犕 ĵ 依 法 行 政 Ķ 之 法 治 國 觀義 點 ,ā 亦 具 有 直 接 的<br />

關詉 聯 性 。 所 謂 法 之 構躬 成 ,ā 應 係 指 由 各 種牞 規 範 所 組 成 之 整超 體 。 而 法 之 構躬 成 規 範 ,ā 基<br />

本 上 應 該 由 國 家韑 來 實蹴 現 ;Ć 或 者 基 於 國 家韑 之 授 權 及 容韕 許 ,ā 由 非 國 家韑 之 規 範 制 定 者 來<br />

199<br />

參 閱 Fritz Ossenbühl, in: Hans-Uwe Erichsen( Hrsg. ),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0. Aufl.,<br />

1995, § 9 Rn. 1 f.<br />

- 198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加 以 決俩 定 ,ā 例 如 由 全 體 住 民 ( Gemeinden ) 來 決俩 定 屬 於 特顠 定 自 治 事 項 之 規 範 200 。 因<br />

此 ,ā 當 法 律 與犕 憲赭 法 之 價猜 值靹 相 一 致 ,ā 法 律 之 內 容韕 亦 不 違跴 反 憲赭 法 時頗 ,ā 我侷 們靽 認狀 定 這 個鞄 法<br />

律 是 有 效頒 的 ;Ć 同 樣 地 ,ā 基 於 充 足倦 之 法 律 授 權 ,ā 所 發 布 之 法 規 命 令 ,ā 當 其 與犕 憲赭 法 和<br />

法 律 處 於 一 致 時頗 ,ā 這 些 法 規 命 令 也 是 有 效頒 的 201 。 換 言借 之 ,ā 基 於 依 法 行 政 原鞝 則 之 要<br />

求俠 ,ā 一 切 行 政 活 動珩 必 須 符 合 ĵ 法 Ķ 之 規 制 。 此 一 認狀 識訤 ,ā 或 許 與犕 多 數 觀義 點 認狀 為 行 政<br />

僅 具 有 執 行 面 向 之 功 能獢 有 關詉 ,ā 不 過跸 基 本 上 可 認狀 為 與犕 自 由 法 治 國 之 基 礎 :ć 國 家韑 社 會<br />

二 元 分 殊頻 觀義 點 ,ā 具 有 思 考 上 之 關詉 聯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在 採 取 國 家韑 與犕 社 會 二 元 論 的 區珮 分<br />

前 提 之 下 ,ā 當 社 會 無 力 自 行 調 節 時頗 ,ā 需猀 要 國 家韑 做珔 為 有 組 織 的 工 具 ,ā 來 保 障狼 個鞄 人 自<br />

由 。 而 處 於 社 會 猅 域 下 的 人 民 除珂 得 主 張 基 本 權 對蹹 抗侹 來 自 國 家韑 的 侵 犯 之 外 ,ā 同 時頗 亦<br />

得 請 求俠 國 家韑 對蹹 其 基 本 權 佐 負 維犁 護 之 義 務珧 。 因 此 ,ā 國 家韑 運跮 用 ĵ 法 Ķ 進 行 對蹹 國 家韑 行 為<br />

之 制 約 ,ā 可 視 為 國 家韑 之 自 己 責 任 202 。<br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對蹹 於 ĵ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Ķ 之 類詑 型 ,ā 關詉 於 其 法 律 之 內 涵 以 及 其 與犕 命 令<br />

之 間 的 關詉 係 ,ā 不 能獢 僅 依 立 法 衍 生 權 限 形侫 式 的 予 以 觀義 察蹸 。 倘鞆 若 立 於 行 政 權 之 憲赭 法 固<br />

有 權 限 而 觀義 ,ā 一 般獭 對蹹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體 系倐 定 位 ── 或 許 如 學赩 者 Ossenbühl 所 言借 ─<br />

─ 是 一 種牞 錯 覺 。 因 為 根頨 據赼 垂 直 層 面 的 法 源 差韤 異 ,ā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次 類詑 型 並 非 以 立<br />

法 衍 生 權 限 作伿 為 唯 一 前 提 ,ā 換 句 話 說狄 立 法 權 並 非 唯 一 的 ĵ 規 範 源 Ķ。 以 立 法 衍 生<br />

權 限 作伿 為 規 範 依 據赼 的 次 類詑 型 只 有 :ć 法 規 命 令 ;Ć 而 以 行 政 固 有 權 力 作伿 為 規 範 依 據赼 的<br />

次 類詑 型 則 有 :ć 行 政 規 則 與犕 職 權 命 令 。 由 於 授 權 來 源 係 屬 於 不 同 性 質賭 的 國 家韑 權 力 ,ā<br />

因 此 其 衍 生 的 次 類詑 型 亦 受 此 一 性 質賭 所 拘 束俑 。 換 言借 之 ,ā 行 政 部 門 訂 定 之 法 規 命 令 ,ā<br />

性 質賭 上 屬 於 ĵ 立 法 權 Ķ;Ć 而 行 政 部 門 依 憲赭 法 直 接 授 權 ,ā 所 訂 定 之 職 權 命 令 與犕 行 政<br />

規 則 ,ā 性 質賭 上 則 屬 於 ĵ 行 政 權 Ķ。 將 訂 定 法 規 命 令 、 職 權 命 令 與犕 行 政 規 則 的 權 力 ,ā<br />

總 稱牟 之 為 ĵ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Ķ,ā 係 基 於 ĵ 類詑 型 Ķ 的 思 考 觀義 點 所 為 的 詮 釋 ,ā 尤 其 是 著<br />

眼 於 ĵ 規 範 之 實蹴 質賭 Ķ 所 做珔 的 觀義 察蹸 。 因 此 ,ā 憲赭 法 第 一 七 二 條 條 文 中 ,ā 所 謂 的 ĵ 命 令 Ķ,ā<br />

解 釋 上 應 僅 包 括 法 規 命 令 一 種牞 。 換 言借 之 ,ā 在 方 法 論 上 必 須 對蹹 憲赭 法 第 一 七 二 條 條 文<br />

作伿 限 縮 解 釋 203 ,ā 而 排 除珂 職 權 命 令 與犕 行 政 規 則 。 不 過跸 ,ā 此 一 看 法 必 須 以 實蹴 質賭 的 觀義 點<br />

來 加 以 理 解 ,ā 因 為 所 謂 的 職 權 命 令 與犕 行 政 規 則 之 所 以 排 除珂 的 原鞝 因 ,ā 係 因 為 其 屬 憲赭<br />

200<br />

參 閱 Peter Badura, Staatsrecht-systematische Erläuterung des Grundgesetzes für die Bundesrepublik<br />

Deutschland, 2. Aufl., 1996, F Rn. 1.<br />

201 Ebd., F Rn. 1.<br />

202<br />

關 於 國 家窚 自 己 責 任峌 部 分 , 參 閱 廖 義 男 ,《 國 家窚 賠 償 法 》, 增邴 訂稍 版 ,1994 年 , 頁稰 8 以层 下 ; 關 於 國<br />

家窚 社 會 二 元 論 中 文尠 文尠 獻 , 參 閱 葛 克 昌 ,〈 國 家窚 與 社 會 二 元 論 〉, 收 於 : 葛 克 昌 ,《 國 家窚 學 與 國 家窚 法<br />

--- 社 會 國 、 租 稅 國 與 法 治 國 理 念 》, 初 版 ,1996 年 , 頁稰 1 以层 下 ; 李 建匔 良 ,〈 自 由岩 、 人 權 與 岃 民岙 社<br />

會 --- 國 家窚 與 社 會 二 元 論 的 歷 史屰 淵 源 與 現 代 意 義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憲 法 理 論 與 實 踐 ( 二 )》, 初 版 ,<br />

2000 年 , 頁稰 1 以层 下 。<br />

203<br />

參 閱 黃 俊 杰 ,〈 解 釋 函 令 作 為厉 課 稅 依 據 〉,《 月尦 旦岑 法 學 雜 誌 》, 第 72 期醸 ,2001 年 5 月尦 , 頁稰 58。<br />

- 199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法 直 接 授 權 之 行 政 固 有 權 力 ,ā 因 此 透 過跸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解 構躬 的 觀義 點 ,ā 倘鞆 若 在 性 質賭 上<br />

屬 於 純獄 粹牯 實蹴 質賭 意 義 之 法 規 命 令 ,ā 不 可 僅 依 形侫 式 的 觀義 點 認狀 定 為 行 政 規 則 或 是 職 權 命<br />

令 ,ā 而 應 該 依 實蹴 質賭 的 觀義 點 認狀 定 為 無 效頒 之 法 規 命 令 ,ā 並 納獉 入 立 法 衍 生 權 限 之 體 系倐 來<br />

思 考 。<br />

- 200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第 五 節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類詑 型 歸 屬 分 析<br />

壹 、 問 題覹 提 出<br />

稅 捐頋 係 以 國 家韑 公 權 力 ,ā 強 制 性 的 將 人 民 部 分 財 產 ,ā 無 償 地 轉視 為 國 家韑 所 有 。 尤<br />

其 在 稅 捐頋 猅 域 ,ā 並 無 給 付 行 政 的 作伿 用 ,ā 課 稅 高珉 權 係 以 干 預踣 行 政 的 形侫 式 ,ā 進 行 國 家韑<br />

任 務珧 的 履 行 ,ā 本 質賭 上 無 可 避 免佊 對蹹 人 民 的 自 由 與犕 財 產 形侫 成 干 預踣 與犕 限 制 。 在 這 種牞 稅 捐頋<br />

特顠 殊頻 性 的 觀義 點 之 下 ,ā 稅 法 秩猶 序侤 的 規 制 效頒 力 ,ā 較跨 其 他 的 法 域 ,ā 更俐 受 憲赭 法 基 本 價猜 值靹 觀義<br />

的 拘 束俑 。 因 此 ,ā 本 論 文 第 四 節 針玸 對蹹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所 建 購 的 法 律 保 留猈 模 型 ,ā 是 否佞 合<br />

致 於 以 稅 捐頋 為 中 心 的 課 稅 依 據赼 內 涵 ?Ĉ 則 不 無 疑牉 問 。 換 言借 之 ,ā 從 這 些 嘗蹋 試 中 ,ā 我侷 們靽<br />

可 進 一 步俞 理 解 ,ā 就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面 向 而 言借 ,ā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兩<br />

者 ,ā 是 否佞 為 重 複 之 規 定 ?Ĉ 或 者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具 有 特顠 殊頻 性 之 規 範 意 義 ?Ĉ<br />

本 論 文 以 稅 捐頋 所 具 有 的 這 種牞 特顠 殊頻 性 ,ā 作伿 為 理 解 的 前 提 ,ā 並 且 由 此 作伿 為 論 證訥 發<br />

展韙 的 起玠 點 。 承 繼 前 述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類詑 型 所 建 立 的 模 型 ,ā 以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為 觀義 察蹸 對蹹<br />

象 ,ā 辯 證訥 其 間 的 一 致 性 與犕 特顠 殊頻 性 ,ā 進 而 確 定 其 法 律 性 質賭 ,ā 以 及 符 合 憲赭 法 評 價猜 觀義 點<br />

的 類詑 型 歸 屬 。 之 所 以 針玸 對蹹 實蹴 務珧 上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進 行 分 析 ,ā 並 確 定 符 合 憲赭 法 評 價猜 觀義<br />

點 的 類詑 型 歸 屬 ,ā 除珂 了 在 於 探 尋 依 法 律 納獉 稅 的 憲赭 法 界 限 ,ā 以 作伿 為 人 民 稅 捐頋 規 劃蹄 之 明<br />

確 認狀 識訤 依 據赼 之 外 ,ā 主 要 的 目 的 仍 是 在 於 釐覝 清 一 個鞄 問 題覹 ,ā 即佘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具 有<br />

獨趸 立 之 規 範 意 義 ?Ĉ<br />

至 於 在 探 討玒 的 順 序侤 上 ,ā 係 以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類詑 型 辯 證訥 結 論 ,ā 作伿 為 理 解 人 民 依<br />

法 律 行 為 的 憲赭 法 界 限 的 基 礎 。 並 且 依 據赼 前 述 之 討玒 論 ,ā 所 建 構躬 的 主 類詑 型 以 及 其 所 涵<br />

蓋犡 之 次 類詑 型 ,ā 作伿 為 思 考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類詑 型 歸 屬 模 型 。 最 後 ,ā 則 透 過跸 對蹹 稅 捐頋 解 釋 函<br />

令 不 同 面 向 之 觀義 察蹸 後 ,ā 加 以 定 性 其 類詑 型 歸 屬 。 以 辨 明 所 謂 的 課 稅 依 據赼 ,ā 是 否佞 完侖 全<br />

合 致 於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架 構躬 下 的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模 型 。<br />

貳 、 對蹹 於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本 體 之 觀義 察蹸<br />

ĵ 解 釋 函 令 Ķ 一 詞 ,ā 雖 然 習 見倝 於 各 個鞄 別低 行 政 猅 域 ,ā 但伽 原鞝 非 正 式 之 法 律 概 念 ,ā<br />

其 特顠 徵 如 何 並 不 明 確 ?Ĉ1996 年 7 月 30 日 修鞈 正 公 布 之 稅 捐頋 稽 徵 法 第 一 條 之 一 規<br />

定 :ćĵ 財 政 部 依 本 法 或 稅 法 所 發 布 之 解 釋 函 令 ,ā 對蹹 於 據赼 以 申 請 之 案頥 件 發 生 效頒 力 。<br />

但伽 有 佐 於 納獉 稅 義 務珧 人 者 ,ā 對蹹 於 尚 未 核頤 課 確 定 之 案頥 件 適贅 用 之 。Ķ 於 是 稅 法 之 解 釋 函<br />

- 20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令 ,ā 遂跱 成 為 實蹴 定 法 內 正 式 之 法 律 概 念 204 。 惟 其 特顠 徵 與犕 範 圍 如 何 ?Ĉ 仍 未 見倝 明 白 。 本<br />

論 文 以 下 ,ā 將 透 過跸 對蹹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ĵ 要 件 面 向 Ķ 與犕 ĵ 效頒 力 面 向 Ķ 的 觀義 察蹸 ,ā 試 圖蹙<br />

描 繪訋 出 其 本 體 的 應 然 圖蹙 像踽 ,ā 以 作伿 為 進 一 步俞 論 證訥 的 基 礎 。<br />

一 、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要 件 面 向 觀義 察蹸<br />

行 政 機趙 關詉 適贅 用 法 規 時頗 ,ā 就 該 法 規 所 為 的 行 政 解 釋 205 ,ā 一 般獭 而 言借 係 對蹹 法 律 規 定<br />

未 詳 盡牏 之 部 分 ,ā 所 為 的 補 充 。 在 稅 捐頋 法 定 原鞝 則 之 拘 束俑 下 ,ā 關詉 於 稅 捐頋 法 律 之 補 充 ,ā<br />

所 受 之 限 制 ,ā 尤 其 嚴詫 格頴 206 。 因 此 ,ā 在 限 定 的 條 件 觀義 察蹸 之 下 ,ā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本 體<br />

特顠 徵 ,ā 似 具 有 內 部 規 範 的 性 質賭 。 此 外 ,ā 解 釋 函 令 並 非 針玸 對蹹 個鞄 案頥 而 為 ,ā 其 內 容韕 的 形侫<br />

式 並 不 具 體 ,ā 而 具 抽 象 性 格頴 ,ā 換 句 話 說狄 ,ā 相 對蹹 於 該 解 釋 函 令 之 對蹹 象 ,ā 亦 可 能獢 包 括<br />

不 特顠 定 之 對蹹 象 。<br />

論 者 有 認狀 為 207 ,ā 解 釋 函 令 之 相 對蹹 人 若 係 納獉 稅 人 ,ā 則 僅 為 一 種牞 公 法 上 ĵ 知 之 表<br />

示 Ķ( Wissenserklärung ),ā 其 性 質賭 僅 為 ĵ 提 供 訊玕 息韵 Ķ( Auskunft ) 而 已 ,ā 對蹹 人 民 應 不<br />

生 拘 束俑 力 。 似 乎 認狀 為 此 種牞 國 家韑 權 力 的 行 使 ,ā 並 未 對蹹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的 保 障狼 範 圍 有 所<br />

謂 的 干 預踣 或 侵 入 208 。 但伽 是 ,ā 倘鞆 若 相 對蹹 人 係 稽 徵 機趙 關詉 ,ā 在 基 於 前 述 內 部 規 範 的 前 理<br />

解 之 下 ,ā 由 於 解 釋 函 令 本 具 有 法 規 範 之 性 格頴 ,ā 稽 徵 機趙 關詉 似 應 受 該 解 釋 函 令 法 律 見倝<br />

解 上 之 拘 束俑 。<br />

二 、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效頒 力 面 向 觀義 察蹸<br />

經 過跸 對蹹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本 體 作伿 形侫 式 面 的 觀義 察蹸 後 ,ā 本 論 文 將 進 一 步俞 依 ĵ 二 元 規 範<br />

源 Ķ 的 理 論 預踣 設 ,ā 對蹹 之 加 以 定 性 。 由 於 對蹹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基 於 內 部 法 規 範 的 認狀 知 ,ā<br />

學赩 者 多 將 之 定 性 為 行 政 規 則 209 ,ā 認狀 為 無 論 從 其 性 質賭 ,ā 或 是 從 其 衍 生 之 次 類詑 型 的 類詑<br />

204<br />

參 閱 陳鄉 敏 ,〈 租 稅 法 之 解 釋 函 令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57 期醸 ,1997 年 6 月尦 , 頁稰 2 ; 關 於 稅<br />

捐 解 釋 函 令 的 意 義 與 基 本岓 分 類 , 參 閱 陳鄉 敏 娟窌 ,《 稅 法 上 解 釋 函 令 之 研厼 究 --- 以层 適 用岦 稅 捐 法 規 之 函 令<br />

為厉 中 心尚 》, 中 原穦 大 學 財 經 法 律匛 研厼 究 所 碩 士 論 文尠 ,1999 年 , 頁稰 21。<br />

205<br />

參 閱 陳鄉 敏 ,〈 行 政十 法 院 有 關 依 法 行 政十 原穦 則 裁 判 之 研厼 究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36 期醸 ,1987 年<br />

12 月尦 , 頁稰 129 以层 下 。<br />

206<br />

參 閱 陳鄉 敏 ,〈 憲 法 之 租 稅 概 念 及 其 課 徵郕 限稧 制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24 期醸 ,1981 年 12 月尦 , 頁稰<br />

49; 陳鄉 敏 ,〈 租 稅 法 之 解 釋 函 令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57 期醸 ,1997 年 6 月尦 , 頁稰 4; 葛 克 昌 ,〈 人<br />

民岙 有 依 法 律匛 納 稅 之 義 務 --- 以层 大 法 官 會 議 解 釋 為厉 中 心尚 〉, 收 於 : 葛 克 昌 ,《 稅 法 基 本岓 問 題 --- 財 政十 憲 法<br />

篇 》, 初 版 ,1996 年 , 頁稰 127 以层 下 。<br />

207<br />

參 閱 陳鄉 敏 ,〈 租 稅 法 之 解 釋 函 令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57 期醸 ,1997 年 6 月尦 , 頁稰 6 以层 下 。<br />

208<br />

關 於 基 本岓 權 侵 入 的 概 念 , 參 閱 李 建匔 良 ,〈 憲 法 基 本岓 權 利 理 論 體殱 系 之 構 成 及 其 思匠 考 郅 次 〉, 收 於 :<br />

李 建匔 良 ,《 憲 法 理 論 與 實 踐 ( 一 )》, 初 版 ,1999 年 , 頁稰 77。<br />

209<br />

此 一 見 解 似 已 形 成 通 說 , 相厴 關 看厶 法 , 參 閱 李 震 山 ,《 行 政十 法 導 論 》, 修穑 訂稍 四屶 版 ,2001 年 , 頁稰 242<br />

以层 下 ; 陳鄉 清 秀 ,《 稅 法 總 論 》, 二 版 ,2001 年 , 頁稰 118 以层 下 ; 吳 庚 ,《 行 政十 法 理 論 與 實 用岦 》, 七 版 ,<br />

- 202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別低 觀義 察蹸 210 ,ā 均佾 與犕 行 政 規 則 此 一 類詑 型 相 接 近 。 惟 此 類詑 似 性 的 接 近 程 度 ,ā 是 否佞 足倦 以 類詑<br />

推 適贅 用 行 政 規 則 此 一 類詑 型 ?Ĉ 涉顎 及 行 政 規 則 類詑 型 的 本 質賭 內 涵 界 限 為 何 ?Ĉ 以 及 稅 捐頋<br />

解 釋 函 令 本 體 的 內 涵 範 圍 為 何 ?Ĉ 也 就 是 說狄 ,ā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本 身倧 若 具 有 多 重 相 互 衝<br />

突 的 性 質賭 ,ā 其 僅 類詑 推 適贅 用 某 一 單 獨趸 類詑 型 時頗 ,ā 該 類詑 型 是 否佞 會 發 生 超 載跩 之 現 象 ?Ĉ 由 於<br />

對蹹 於 本 質賭 的 認狀 識訤 ,ā 往 往 侷 限 於 ĵ 特顠 徵 Ķ 窮 盡牏 列 舉 性 的 困佷 難詋 。 因 此 ,ā 通 常 藉 由 對蹹 其<br />

ĵ 外 延 Ķ 的 觀義 察蹸 ,ā 運跮 用 對蹹 於 其 功 能獢 面 相 的 詮 釋 方 式 ,ā 以 尋 求俠 對蹹 概 念 本 身倧 形侫 成 一 種牞<br />

較跨 為 準 確 的 認狀 識訤 。 質賭 言借 之 ,ā 必 須 針玸 對蹹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之 ĵ 效頒 力 面 向 Ķ,ā 透 過跸 對蹹 其 範<br />

圍 的 外 延 觀義 察蹸 ,ā 始 能獢 更俐 正 確 的 對蹹 其 進 行 認狀 識訤 活 動珩 ,ā 而 能獢 更俐 適贅 切 地 對蹹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br />

加 以 定 性 。<br />

如 果 進 一 步俞 對蹹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外 延 加 以 觀義 察蹸 ,ā 將 會 發 現 某 些 解 釋 函 令 之 內<br />

容韕 ,ā 其 實蹴 已 超 越 了 其 自 身倧 內 部 規 範 的 射韗 程 ,ā 甚 至 於 侵 犯 憲赭 法 對蹹 稅 捐頋 法 定 原鞝 則 容韕 許<br />

的 解 釋 界 限 211 。 例 如 ,ā 釋 字 第 二 八 七 號 解 釋 所 審 查 之 解 釋 函 令 212 ,ā 觀義 察蹸 該 函 令 事<br />

實蹴 上 已 針玸 對蹹 ĵ 納獉 稅 主 體 Ķ 及 ĵ 稅 目 Ķ 加 以 認狀 定 ,ā 亦 即佘 該 認狀 定 已 經 與犕 人 民 之 基 本 權<br />

佐 與犕 義 務珧 息韵 息韵 相 關詉 213 ,ā 應 非 解 釋 函 令 此 一 內 部 規 範 所 能獢 加 以 適贅 載跩 。<br />

論 者 有 認狀 為 214 ,ā 解 釋 函 令 之 相 對蹹 人 若 係 納獉 稅 人 ,ā 則 僅 為 一 種牞 公 法 上 知 之 表<br />

2001 年 , 頁稰 282 以层 下 ; 葛 克 昌 ,〈 解 釋 函 令 與 財 稅 行 政十 〉, 收 於 : 葛 克 昌 ,《 所 得 稅 與 憲 法 》, 增邴<br />

訂稍 版 ,2003 年 , 頁稰 222 以层 下 。<br />

210<br />

學 者 由岩 財 政十 部 稅 制 委 員穵 會 , 所 編 印 之 各峬 稅 目岰 法 令 彙 編 之 審郃 查卟 說 明 , 所 揭 示岴 的 解 釋 函 令 類 別 ,<br />

與 行 政十 規 則 的 次 類 型勨 類 別 , 加展 以层 比尬 較 後匝 , 認 為厉 至 少 可屣 歸 納 出屒 :「 解 釋 法 規 」、「 替 代 法 規 」、「 調 查卟<br />

事 實 」 三 類 , 且尼 性 質 上 接 近 於 「 處 務 規 程 」 及 「 裁 量 準 則 」 之 解 釋 函 令 , 實 際選 上 亦岿 非 無 有 , 因峴 此<br />

整 體殱 而 言 , 解 釋 函 令 不 僅 「 性 質 」 接 近 於 行 政十 規 則 , 其 「 類 別 」 亦岿 與 行 政十 規 則 相厴 略 , 參 閱 陳鄉 敏 ,<br />

〈 租 稅 法 之 解 釋 函 令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57 期醸 ,1997 年 6 月尦 , 頁稰 12 以层 下 。<br />

211<br />

釋 字 第 二 一 七 號 解 釋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規 定 人 民岙 有 依 法 律匛 納 稅 之 義 務 , 係 指匸 人 民岙 僅 依 法 律匛 所 定<br />

之 納 稅 主尾 體殱 稅 目岰 、 稅 率 、 納 稅 方尣 法 及 納 稅 期醸 間 等 項 而 負稐 納 稅 之 義 務 。 至 於 課 稅 原穦 因峴 事 實 之 有 無 及<br />

有 關 證 據 之 證 明 力 如崇 何 , 乃 屬 事 實 認 定 問 題 , 不 屬 於 租 稅 法 律匛 主尾 義 之 範 圍酌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br />

報酒 》, 第 29 卷 , 第 8 期醸 ; 釋 字 第 三 四屶 六 號 解 釋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規 定 人 民岙 有 依 法 律匛 納 稅 之 義 務 ,<br />

係 指匸 有 關 納 稅 之 義 務 應 以层 法 律匛 定 之 , 並 未 限稧 制 其 應 規 定 於 何 種 法 律匛 。 法 律匛 基 於 特 定 目岰 的 , 而 以层 內<br />

容窞 具 體殱 、 範 圍酌 明 確酎 之 方尣 式 , 就酧 徵郕 收 稅 捐 所 為厉 之 授 權 規 定 , 並 非 憲 法 所 不 許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br />

報酒 》, 第 36 卷 , 第 7 期醸 。 由岩 上 述稖 大 法 官 解 釋 觀毢 之 , 大 法 官 對 稅 捐 法 定 主尾 義 的 「 規 範 形 式 」 與 「 被<br />

規 範 之 事 項 」 均 有 明 確酎 的 界厢 定 , 依 此 界厢 限稧 作 為厉 「 內 部 法 」 與 「 外屸 部 法 」 之 選 取 標鄋 準 , 並 作 為厉 判 斷<br />

其 是半 否 涉 及 人 民岙 權 利 義 務 之 基 準 。<br />

212<br />

釋 字 第 二 八 七 號 解 釋 :「 行 政十 主尾 管 機 關 就酧 行 政十 法 規 所 為厉 之 釋 示岴 , 係 闡 明 法 規 之 原穦 意 , 固 應 自 法<br />

規 生岥 效 之 日尤 起 有 其 適 用岦 。 惟 在峹 後匝 之 釋 示岴 如崇 與 在峹 前 之 釋 示岴 不 一 致秬 時 , 在峹 前 之 釋 示岴 並 非 當 然 錯 誤 , 於<br />

後匝 釋 示岴 發 岄 前 , 依 前 釋 示岴 所 為厉 之 行 政十 處 分 已 確酎 定 者 , 除 前 釋 示岴 確酎 有 違 法 之 情 形 外屸 , 為厉 維 持匵 法 律匛 秩<br />

序 之 安崎 定 , 應 不 受 後匝 釋 示岴 之 影郓 響 。 財 政十 部 中 華 民岙 國 75 年 3 月尦 21 日尤 台屲 財 稅 字 第 七 五 三 ○ 四屶 四屶 七 號<br />

函 說 明 四屶 :『 本岓 函 發 岄 前 之 案 件峋 , 已 繳 納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確酎 定 者 , 不 再峘 變殤 更 ; 尚 未 確酎 定 或 已 確酎 定<br />

而 未 繳 納 或 未 開 徵郕 之 案 件峋 , 應 依 本岓 函 規 定 予 以层 補 稅 免 罰 』, 符 合峯 上 述稖 意 旨 , 與 憲 法 並 無 牴厔 觸 。」<br />

參 見 《 法 務 部 公 報酒 》, 第 140 期醸 。<br />

213<br />

參 閱 黃 俊 杰 ,〈 解 釋 函 令 作 為厉 課 稅 依 據 〉,《 月尦 旦岑 法 學 雜 誌 》, 第 72 期醸 ,2001 年 5 月尦 , 頁稰 57 以层<br />

下 ; 陳鄉 敏 娟窌 ,《 稅 法 上 解 釋 函 令 之 研厼 究 --- 以层 適 用岦 稅 捐 法 規 之 函 令 為厉 中 心尚 》, 中 原穦 大 學 財 經 法 律匛 研厼 究<br />

所 碩 士 論 文尠 ,1999 年 , 頁稰 95 以层 下 。<br />

214<br />

參 閱 陳鄉 敏 ,〈 租 稅 法 之 解 釋 函 令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57 期醸 ,1997 年 6 月尦 , 頁稰 6。<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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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示 ,ā 對蹹 人 民 應 不 生 拘 束俑 力 ;Ć 但伽 若 相 對蹹 人 係 稽 徵 機趙 關詉 ,ā 似 應 受 法 律 上 之 拘 束俑 。 其 似<br />

僅 僅 就 ĵ 要 件 面 向 Ķ 加 以 觀義 察蹸 ,ā 而 忽 略 了 從 ĵ 效頒 力 面 向 Ķ 的 觀義 察蹸 。 蓋犡 基 本 權 佐 保<br />

障狼 範 圍 的 界 定 ,ā 目 的 在 於 提 供 一 種牞 初 步俞 的 保 障狼 猅 域 ,ā 這 是 由 ĵ 現 實蹴 切 面 Ķ 所 為 的<br />

觀義 察蹸 ,ā 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功 能獢 體 系倐 所 強 調 的 各 種牞 保 護 作伿 用 的 ĵ 功 能獢 切 面 Ķ 觀義 察蹸 不 同 215 。<br />

基 本 權 佐 保 障狼 範 圍 所 強 調 的 ,ā 係 在 了 解 各 基 本 權 佐 的 可 能獢 射韗 程 範 圍 ,ā 目 的 在 於 確<br />

定 基 本 權 佐 的 外 延 ,ā 以 便 判住 斷 國 家韑 行 為 是 否佞 逾跻 越 此 一 範 圍 ,ā 而 形侫 成 對蹹 基 本 權 佐 的<br />

侵 入 216 。 因 此 ,ā 若 不 思 考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ĵ 效頒 力 面 向 Ķ,ā 而 直 接 將 之 訴 諸 於 內 部<br />

規 範 的 類詑 型 思 考 ,ā 恐韱 有 對蹹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的 保 障狼 範 圍 ,ā 形侫 成 保 障狼 漏軅 洞 的 現 象 。<br />

參珰 、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類詑 型 歸 屬<br />

經 由 上 述 對蹹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本 體 的 觀義 察蹸 ,ā 可 以 了 解 其 性 質賭 的 多 義 性 ,ā 因 而 形侫 成<br />

定 性 上 的 困佷 難詋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單 一 類詑 型 可 能獢 無 法 負 載跩 此 一 複 合 性 質賭 的 法 律 概 念 。 因<br />

此 本 論 文 以 下 將 以 ĵ 二 元 規 範 源 Ķ 思 考 作伿 為 論 證訥 的 基 準 ,ā 將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作伿 為 判住<br />

斷 的 對蹹 象 ,ā 以 證訥 立 其 最 適贅 切 的 類詑 型 歸 屬 ,ā 除珂 符 合 事 物 之 本 質賭 外 ,ā 更俐 進 一 步俞 確 認狀 前<br />

述 本 論 文 所 建 構躬 之 類詑 型 架 構躬 的 合 理 性 。<br />

一 、 憲赭 法 位 階 的 行 政 固 有 權 限 類詑 型 ?Ĉ<br />

( 一 ) 職 權 命 令 ?Ĉ<br />

由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ĵ 要 件 面 向 Ķ 觀義 察蹸 ,ā 其 屬 於 一 種牞 法 規 的 補 充 與犕 解 釋 。 首靫 先<br />

針玸 對蹹 人 民 而 言借 ,ā 僅 為 一 種牞 公 法 上 的 資 訊玕 提 供 行 為 ,ā 並 未 涉顎 及 其 基 本 權 的 保 障狼 範<br />

圍 ,ā 就 基 本 權 保 障狼 功 能獢 面 觀義 察蹸 ,ā 人 民 並 無 相 應 的 請 求俠 權 佐 基 礎 ;Ć 其 次 針玸 對蹹 稽 徵 機趙<br />

關詉 而 言借 ,ā 則 具 有 法 律 上 之 拘 束俑 力 。 依 循 上 述 言借 說狄 脈獡 絡 觀義 察蹸 ,ā 可 發 現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br />

偏珝 向 內 部 規 範 的 性 格頴 ,ā 因 此 性 質賭 上 屬 於 外 部 性 之 職 權 命 令 ,ā 是 否佞 對蹹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br />

215 「 保 障遷 功屖 能 」 係 指匸 人 民岙 如崇 何 向峭 國 家窚 主尾 張 憲 法 所 保 障遷 的 自 由岩 權 利 : 請 求 除 去屢 ( 防 禦 功屖 能 ) 、 請<br />

求 提醚 供 或 准穝 予 使 用岦 ( 給 付屃 功屖 能 ), 參 閱 李 建匔 良 ,〈 憲 法 基 本岓 權 利 理 論 體殱 系 之 構 成 及 其 思匠 考 郅 次 〉,<br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憲 法 理 論 與 實 踐 ( 一 )》, 初 版 ,1999 年 , 頁稰 79。<br />

216<br />

例 如崇 憲 法 第 十 一 條 規 定 :「 人 民岙 有 言 論 自 由岩 。」, 此 規 定 除 保 障遷 人 民岙 「 積 極 表 達 意 見 」 的 自 由岩<br />

外屸 , 尚 包屗 括匼 「 不 表 示岴 自 己 意 見 」、「 不 接 受 他屆 人 意 見 成 為厉 自 已 意 見 」、「 不 散醩 岄 他屆 人 意 見 」 之 消 極 性<br />

面稫 相厴 的 自 由岩 。 透 過 對 基 本岓 權 利 內 涵 的 實 質 觀毢 察 , 而 類 型勨 化 基 本岓 權 利 的 不 同峧 面稫 向峭 , 其 主尾 要稊 的 目岰 的 ,<br />

在峹 於 更 周 延 地峸 、 且尼 無 漏 洞卸 地峸 保 障遷 人 民岙 的 基 本岓 權 利 。 由岩 此 可屣 知 基 本岓 權 保 障遷 範 圍酌 的 界厢 定 , 實 有 賴 憲 法<br />

解 釋 發 醞 功屖 能 , 始 能 符 合峯 正岗 義 的 判 準 , 參 閱 李 建匔 良 ,〈 菸 品勜 標鄋 示岴 「 吸 菸 有 害窙 健 康 」 的 憲 法 問 題 〉,<br />

《 台屲 灣毞 本岓 土 法 學 雜 誌 》, 第 9 期醸 ,2000 年 4 月尦 , 頁稰 99。<br />

- 204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具 承 載跩 性 217 ?Ĉ 不 無 疑牉 問 。 因 為 我侷 們靽 在 肯 定 職 權 命 令 的 合 憲赭 性 基 礎 之 後 ,ā 並 不 能獢 直<br />

接 證訥 立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猅 域 ,ā 當 然 有 職 權 命 令 存 在 的 命 題覹 。 這 涉顎 及 職 權 命 令 的 適贅<br />

用 範 圍 問 題覹 ,ā 須 進 一 步俞 的 檢 討玒 。<br />

首靫 先 ,ā 在 干 預踣 行 政 的 部 分 ,ā 職 權 命 令 的 範 圍 限 於 執 行 法 律 之 細 節 性 、 技侻 術 性<br />

次 要 事 項 218 ,ā 雖 然 對蹹 人 民 可 能獢 產 生 ĵ 不 便 Ķ 或 ĵ 輕狗 微 影 響 Ķ,ā 但伽 此 種牞 事 項 係 屬 於<br />

枝 微 末 節 ( Bagatellen ),ā 與犕 對蹹 基 本 權 佐 侵 入 的 概 念 並 不 相 同 219 。 其 次 ,ā 在 給 付 行<br />

政 的 部 分 ,ā 必 須 限 於 非 涉顎 及 公 共 佐 益 之 重 大 事 項 220 ,ā 始 有 職 權 命 令 存 在 的 空 間 。<br />

上 述 兩 類詑 情 形侫 ,ā 似 乎 將 職 權 命 令 的 適贅 用 範 圍 限 於 ĵ 埶 行 法 律 Ķ?Ĉ 惟 訂 定 職 權 命 令<br />

本 為 憲赭 法 直 接 授 權 所 允 許 ,ā 屬 於 權 力 分 立 理 念 下 的 固 有 權 力 行 使 ,ā 具 有 合 憲赭 性 的<br />

基 礎 。 換 句 話 說狄 ,ā 為 具 體 化 法 律 保 留猈 原鞝 則 之 適贅 用 範 圍 ,ā 所 發 展韙 出 來 的 ĵ 重 要 性 理<br />

論 Ķ( Wesentlichkeitstheorie ) 221 ,ā 並 無 法 完侖 整超 地 界 定 職 權 命 令 的 適贅 用 範 圍 。<br />

舉 例 而 言借 ,ā 在 突 發 緊牸 急 事 故 時頗 ,ā 行 政 部 門 之 行 政 緊牸 急 權 限 ( Notkompetenz der<br />

Verwaltung ),ā 可 於 法 律 未 及 反 應 ,ā 以 及 尚 未 達跲 總 統 發 布 緊牸 急 命 令 程 度 時頗 ,ā 訂 定<br />

職 權 命 令 ,ā 以 因 應 過跸 渡 時頗 期 ;Ć 此 外 於 法 制 未 備 前 之 替 代 措 施 ,ā 亦 有 可 能獢 以 職 權 命<br />

令 為 之 ,ā 例 如 釋 字 第 四 七 四 號 解 釋 認狀 為 222 ,ā 基 於 尊 重 立 法 者 對蹹 抽 象 法 秩猶 序侤 第 一 次<br />

的 形侫 成 權 力 223 ,ā 因 此 實蹴 體 權 佐 本 身倧 內 涵 屬 於 國 會 保 留猈 事 項 ,ā 此 種牞 與犕 人 身倧 自 由 限 制<br />

無 關詉 的 事 項 ,ā 雖 然 被 大 法 官 定 性 為 國 會 保 留猈 ,ā 但伽 是 大 法 官 卻 又 認狀 為 於 法 無 明 文 的<br />

場 合 ,ā 應 該 運跮 用 ĵ 類詑 推 適贅 用 Ķ 的 方 式 填 補 漏軅 洞 ,ā 可 認狀 為 是 法 律 保 留猈 理 論 在 方 法 上<br />

的 突 破猡 224 。 惟 此 種牞 突 破猡 的 理 由 為 何 ?Ĉ 本 論 文 以 為 此 係 國 家韑 保 護 義 務珧 理 論 的 實蹴 踐賳 ,ā<br />

也 就 是 說狄 此 種牞 人 民 之 基 本 權 佐 ,ā 因 為 立 法 者 怠 惰 的 緣 故 ,ā 致 使 遭贈 受 侵 入 。 首靫 先 自<br />

217<br />

學 者 認 為厉 現 行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查卟 核 準 則 即 屬 於 職 權 命 令 , 未 來 宜 轉 化 為厉 授 權 命 令 或 者 行 政十 規<br />

則 , 參 閱 陳鄉 清 秀 ,《 稅 法 總 論 》, 二 版 ,2001 年 , 頁稰 112。<br />

218<br />

釋 字 第 四屶 四屶 三 號 解 釋 理 由岩 書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0 卷 , 第 2 期醸 。<br />

219<br />

參 閱 李 建匔 良 ,〈 憲 法 基 本岓 權 利 理 論 體殱 系 之 構 成 及 其 思匠 考 郅 次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憲 法 理 論 與 實<br />

踐 ( 一 )》, 初 版 ,1999 年 , 頁稰 88。<br />

220<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職 權 命 令 是半 否 還 有 明 天 ?--- 論 職 權 命 令 的 合峯 憲 性 及 其 適 用岦 範 圍酌 〉, 收 於 :《 行 政十<br />

法 爭 議 問 題 研厼 究 ( 上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351。<br />

221<br />

參 閱 許 宗 力 ,〈 論 法 律匛 保 留 原穦 則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法 與 國 家窚 權 力 》, 初 版 ,1992 年 , 頁稰 158<br />

以层 下 。<br />

222<br />

釋 字 第 四屶 七 四屶 號 解 釋 :「 公 務 人 員穵 參 加展 公 務 人 員穵 保 險 , 於 保 險 事 故卂 發 生岥 時 , 有 依 法 請 求 保 險 金<br />

之 權 利 , 該 請 求 權 之 消 滅 時 效 , 應 以层 法 律匛 定 之 , 屬 於 憲 法 上 法 律匛 保 留 事 項 。 中 華 民岙 國 四屶 十 七 年 八<br />

月尦 八 日尤 考 試 院 訂稍 定 發 岄 之 公 務 人 員穵 保 險 法 施卄 行 細 則 第 七 十 條 ( 八 十 四屶 年 六 月尦 九 日尤 考 試 院 、 行 政十 院<br />

令 修穑 正岗 發 岄 之 同峧 施卄 行 細 則 第 四屶 十 七 條 ), 逕 行 規 定 時 效 期醸 間 , 與 上 開 意 旨 不 符 , 應 不 予 適 用岦 。 在峹<br />

法 律匛 未 明 定 前 , 應 類 推 適 用岦 公 務 人 員穵 退 休峈 法 、 公 務 人 員穵 撫郹 卹 法 等 關 於 退 休峈 金 或 撫郹 卹 金 請 求 權 消 滅<br />

時 效 期醸 間 之 規 定 。 至 於 時 效 中 斷 及 不 完 成 , 於 相厴 關 法 律匛 未 有 規 定 前 , 亦岿 應 類 推 適 用岦 民岙 法 之 規 定 ,<br />

併 此 指匸 明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2 期醸 。<br />

223<br />

參 閱 李 惠酿 宗 ,《 憲 法 要稊 義 》, 第 三 版 ,2001 年 , 頁稰 109。<br />

224<br />

參 閱 葛 克 昌 ,〈 私 法 規 定 在峹 行 政十 法 上 適 用岦 --- 釋 字 四屶 七 四屶 號 解 釋 評 釋 〉, 收 於 :《 行 政十 法 爭 議 問 題<br />

研厼 究 ( 上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202。<br />

- 205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侵 入 基 本 權 佐 完侖 善 行 使 之 面 向 觀義 察蹸 ,ā 此 時頗 職 司 審 判住 的 司 法 機趙 關詉 ,ā 本 於 國 家韑 保 護 義<br />

務珧 的 立 場 ,ā 應 該 負 有 ĵ 排 除珂 義 務珧 Ķ 225 。 其 次 由 保 護 義 務珧 的 內 涵 面 向 觀義 察蹸 ,ā 法 漏軅 洞<br />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ā 即佘 為 ĵ 保 護 不 足倦 Ķ 的 問 題覹 226 ;Ć 所 以 ,ā 大 法 官 以 整超 體 法 秩猶 序侤 的 價猜 值靹<br />

觀義 點 ,ā 採 取 ĵ 類詑 推 適贅 用 Ķ 的 方 式 填 補 此 一 法 漏軅 洞 。<br />

從 前 面 的 論 述 觀義 察蹸 ,ā 除珂 了 在 法 律 保 留猈 之 外 的 ĵ 執 行 法 律 Ķ 層 面 —Ę 輕狗 微 影 響 的<br />

干 預踣 行 政 、 非 涉顎 及 公 益 之 重 大 給 付 行 政 事 項 —Ę 有 職 權 命 令 存 在 的 空 間 外 ,ā 於 緊牸 急<br />

事 故 或 法 制 不 備 的 過跸 渡 時頗 期 ,ā 即佘 使 事 務珧 之 性 質賭 具 重 要 性 ,ā 行 政 權 仍 可 本 於 國 家韑 保<br />

護 義 務珧 的 憲赭 法 價猜 值靹 觀義 點 ,ā 自 主 訂 定 職 權 命 令 ,ā 而 不 須 法 律 之 授 權 。 由 於 在 民 主 法<br />

治 國 家韑 中 ,ā 人 民 與犕 國 家韑 間 的 關詉 係 是 有 限 的 ,ā 人 民 透 過跸 納獉 稅 義 務珧 的 履 行 ,ā 以 換 取 個鞄<br />

人 經 濟 自 由 的 空 間 以 及 維犁 持 社 會 發 展韙 的 秩猶 序侤 ,ā 所 以 納獉 稅 義 務珧 受 到 法 律 保 留猈 的 拘 束俑<br />

性 尤 為 強 烈顝 ,ā 主 要 係 限 制 國 家韑 行 為 任 意 介 入 社 會 猅 域 ,ā 而 破猡 壞觖 保 留猈 給 人 民 經 濟 自<br />

由 猅 域 的 穩言 定 性 。 基 於 以 上 對蹹 稅 捐頋 在 憲赭 法 價猜 值靹 秩猶 序侤 中 的 認狀 知 ,ā 可 以 了 解 稅 法 要 求俠<br />

高珉 度 之 法 安 定 性 ,ā 其 並 無 給 付 行 政 之 目 的 ,ā 此 外 也 不 具 有 緊牸 急 事 故 或 是 法 制 不 備<br />

存 在 的 充 分 條 件 。 因 此 ,ā 在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類詑 型 歸 屬 上 ,ā 應 否佞 定 職 權 命 令 此 一 類詑<br />

型 的 解 釋 可 能獢 。<br />

( 二 ) 行 政 規 則 ?Ĉ<br />

由 於 對蹹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基 於 內 部 法 規 範 的 認狀 知 ,ā 學赩 者 多 將 之 定 性 為 行 政 規 則 ,ā<br />

認狀 為 無 論 係 性 質賭 ,ā 或 是 其 衍 生 之 次 類詑 型 的 類詑 別低 ,ā 均佾 與犕 行 政 規 則 此 一 類詑 型 相 接 近 。<br />

在 本 論 文 所 建 構躬 的 ĵ 二 元 規 範 源 Ķ 思 考 之 下 ,ā 行 政 規 則 被 定 性 為 內 部 關詉 係 ,ā 並 不<br />

直 接 拘 束俑 人 民 之 權 佐 義 務珧 ,ā 不 具 法 規 的 性 質賭 ,ā 非 屬 實蹴 質賭 意 義 的 法 律 。 換 言借 之 ,ā 行<br />

政 規 則 此 一 類詑 型 所 容韕 許 的 最 大 範 疇觸 ,ā 其 界 定 基 準 在 於 ĵ 效頒 力 面 向 Ķ:ć 意 即佘 不 能獢 對蹹<br />

人 民 的 權 佐 義 務珧 產 生 影 響 ,ā 否佞 則 應 排 除珂 於 此 次 類詑 型 之 外 。 因 此 倘鞆 若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br />

的 內 容韕 ,ā 事 實蹴 上 已 傾 向 外 部 規 範 的 性 質賭 時頗 ,ā 若 仍 允 許 其 歸 屬 於 行 政 規 則 類詑 型 ,ā 則<br />

225<br />

此 種 排 除 侵 入 的 義 務 , 對 「 基 本岓 權 受 侵 入 者 」 而 言 , 係 國 家窚 實 現 其 保 護 義 務 的 展窢 現 , 但 對 「 侵<br />

入 者 」( 尤尒 其 是半 私 人 ) 而 言 , 乃 是半 一 種 對 其 基 本岓 權 的 限稧 制 作 用岦 , 因峴 此 國 家窚 保 護 義 務 的 郆 行 , 可屣 能<br />

同峧 時 構 成 符 合峯 憲 法 第 二 三 條 對 人 民岙 基 本岓 權 的 限稧 制 , 學 者 依 此 例 , 認 為厉 憲 法 第 二 三 條 已 授 權 國 家窚 「 為厉<br />

防 止尩 妨 礙 他屆 人 自 由岩 」 得 於 必岊 要稊 範 圍酌 內 , 以层 法 律匛 限稧 制 人 民岙 的 自 由岩 權 利 , 換醢 言 之 , 可屣 由岩 此 導 出屒 國 家窚 保<br />

護 義 務 的 憲 法 依 據 , 參 閱 許 宗 力 ,〈 基 本岓 權 的 功屖 能 與 司屫 法 審郃 查卟 〉, 收 於 : 許 宗 力 ,《 憲 法 與 法 治 國<br />

行 政十 》, 初 版 ,1999 年 , 頁稰 165。<br />

226<br />

參 閱 李 惠酿 宗 ,〈 論 宗 教 信 仰峍 自 由岩 及 國 家窚 保 護 義 務 --- 評 釋 字 四屶 九 ○ 號 解 釋 〉,《 台屲 灣毞 本岓 土 法 學 雜<br />

誌 》, 第 5 期醸 ,1999 年 12 月尦 , 頁稰 39- 頁稰 60( 頁稰 54 以层 下 ); 李 建匔 良 ,〈 基 本岓 權 利 與 國 家窚 保 護 義 務 〉,<br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憲 法 理 論 與 實 踐 ( 二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61 以层 下 ; 程 明 修穑 ,〈 論 基 本岓 權 保 障遷 之<br />

「 禁 止尩 保 護 不 足 原穦 則 」〉, 收 於 :《 憲 法 體殱 制 與 法 治 行 政十 --- 城勬 仲峊 模鄍 教 授 六 秩 華 誕 祝 壽 論 文尠 集 ( 一 ) 憲<br />

法 篇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219 以层 下 。<br />

- 206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此 種牞 操趀 作伿 方 式 ,ā 將 有 違跴 反 事 物 本 質賭 之 理 ,ā 不 但伽 無 法 達跲 到 類詑 型 理 論 所 欲 追玭 求俠 的 公 平<br />

性 目 的 ,ā 而 且 形侫 成 解 釋 上 的 恣韯 意 危 險 ,ā 甚 至 有 違跴 反 權 力 分 立 原鞝 則 的 違跴 憲赭 可 能獢 。<br />

綜牴 合 上 述 論 證訥 的 結 果 ,ā 本 論 文 認狀 為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性 質賭 ,ā 不 能獢 全 面 視 為 行 政<br />

規 則 227 ,ā 而 應 以 其 內 容韕 所 規 定 事 項 之 性 質賭 ,ā 作伿 為 區珮 分 標 準 。 亦 即佘 凡 涉顎 及 規 範 人 民<br />

權 佐 義 務珧 之 有 關詉 事 項 ,ā 應 排 除珂 於 行 政 規 則 此 一 類詑 型 之 外 。 尤 其 某 些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br />

的 內 容韕 ,ā 事 實蹴 上 已 傾 向 外 部 法 規 範 的 性 質賭 ,ā 甚 至 已 形侫 成 稅 捐頋 法 律 關詉 係 ,ā 倘鞆 若 仍 允<br />

許 其 歸 屬 於 行 政 規 則 類詑 型 ,ā 則 此 種牞 操趀 作伿 方 式 ,ā 不 但伽 違跴 反 事 物 本 質賭 之 理 ,ā 並 且 無 法<br />

解 決俩 已 形侫 成 之 法 律 關詉 係 。 因 此 ,ā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類詑 型 歸 屬 ,ā 應 視 其 ĵ 內 容韕 Ķ 分 別低<br />

定 性 ,ā 不 能獢 一 概 認狀 為 係 行 政 規 則 。 此 一 觀義 點 ,ā 係 放 棄 對蹹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面 向 之 觀義 察蹸 ,ā<br />

而 從 行 政 行 為 之 效頒 力 面 向 ,ā 以 及 以 行 政 法 律 關詉 係 之 輔狕 助佔 觀義 點 ,ā 所 為 的 觀義 察蹸 。<br />

二 、 法 律 位 階 的 立 法 衍 生 權 限 類詑 型 ?Ĉ<br />

當 我侷 們靽 進 一 步俞 對蹹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ĵ 效頒 力 面 向 Ķ 加 以 觀義 察蹸 ,ā 某 些 解 釋 函 令 的 內<br />

容韕 ,ā 實蹴 質賭 上 已 超 越 了 內 部 規 範 的 射韗 程 ,ā 而 侵 犯 了 憲赭 法 對蹹 稅 捐頋 法 律 主 義 原鞝 則 所 容韕 許<br />

的 解 釋 界 限 。 通 說狄 將 其 一 概 視 為 行 政 規 則 的 看 法 ,ā 並 未 考 慮 該 函 令 所 可 能獢 發 生 的<br />

ĵ 效頒 力 面 向 Ķ 問 題覹 ,ā 可 能獢 使 人 民 對蹹 其 財 產 權 的 規 畫 權 佐 ,ā 形侫 成 被 侵 害韐 的 危 險 可 能獢 。<br />

並 且 由 於 對蹹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類詑 型 建 構躬 ,ā 偏珝 執 於 立 法 權 一 元 化 的 法 位 階 迷玨 思 ,ā 忽 略<br />

憲赭 法 直 接 授 權 的 行 政 固 有 權 限 類詑 型 之 存 在 ,ā 遂跱 造 成 行 政 規 則 類詑 型 的 特顠 徵 ( 要 件 面<br />

向 ) 與犕 外 延 ( 效頒 力 面 向 ) 之 間 ,ā 形侫 成 了 對蹹 立 與犕 矛 盾 的 糾 結 現 象 。 也 因 為 ĵ 前 階 段 Ķ<br />

對蹹 類詑 型 標 準 此 一 前 提 性 的 問 題覹 未 予 釐覝 清 ,ā 造 成 必 須 在 ĵ 後 階 段 Ķ 的 救 濟 途 徑韬 加 以<br />

彌 補 ,ā 使 得 法 體 系倐 更俐 形侫 複 雜覮 與犕 矛 盾 ,ā 並 且 無 法 形侫 成 融 貫 性 的 體 系倐 內 部 自 我侷 支 持 。<br />

舉 例 而 言借 ,ā 行 政 程 序侤 法 第 一 六 ○ő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ā 行 政 機趙 關詉 訂 定 ĵ 解 釋 性 行 政<br />

規 則 Ķ 與犕 ĵ 裁 量 基 準 性 行 政 規 則 Ķ 時頗 ,ā 應 由 其 首靫 長 簽訄 署 ,ā 並 登 載跩 於 政 府 公 報 發 布 ,ā<br />

此 種牞 折俆 衷王 主 義 下 的 立 法 設 計 ,ā 主 要 係 於 人 民 權 佐 義 務珧 產 生 事 實蹴 上 影 響 之 前 ,ā 賦 與犕<br />

ĵ 解 釋 性 行 政 規 則 Ķ 與犕 ĵ 裁 量 基 準 性 行 政 規 則 Ķ 與犕 外 部 法 規 範 相 類詑 似 之 公 布 程 序侤 ,ā<br />

此 一 ĵ 補 破猡 網牺 Ķ 式 的 立 法 ,ā 除珂 了 更俐 混 亂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的 類詑 型 之 外 ,ā 還 造 成 學赩 者 去<br />

討玒 論 該 條 之 性 質賭 是 否佞 屬 於 訓玗 示 規 定 228 ?Ĉ 違跴 反 該 條 究倏 屬 無 效頒 或 是 得 撤躖 銷贔 229 ?Ĉ 一 個鞄<br />

227<br />

參 閱 黃 俊 杰 ,〈 解 釋 函 令 作 為厉 課 稅 依 據 〉,《 月尦 旦岑 法 學 雜 誌 》, 第 72 期醸 ,2001 年 5 月尦 , 頁稰 57 以层<br />

下 ; 此 外屸 , 陳鄉 敏 認 為厉 除 上 級 機 關 對 下 級 機 關 之 解 釋 函 令 , 性 質 接 近 行 政十 規 則 者 , 可屣 適 用岦 有 關 行 政十<br />

規 則 之 法 理 外屸 , 解 釋 函 令 應 屬 於 未 定 性 之 行 政十 行 為厉 , 氏尮 並 以层 此 觀毢 點 為厉 基 礎 , 質 疑 行 政十 程 序 法 第 一<br />

五 九 條 第 二 項 第 二 款金 , 將 解 釋 函 令 納 入 行 政十 規 則 之 不 當 , 以层 及 稅 捐 稽酗 徵郕 法 第 一 條 之 一 賦 予 解 釋 函<br />

令 效 力 的 違 憲 之 虞 , 參 閱 陳鄉 敏 ,《 行 政十 法 總 論 》, 三 版 ,2003 年 , 頁稰 543 以层 下 。<br />

228<br />

參 閱 林 明 鏘 ,〈 教 師窯 申岫 訴 與 行 政十 規 則 〉,《 台屲 灣毞 本岓 土 法 學 雜 誌 》, 第 13 期醸 ,2000 年 8 月尦 , 頁稰 165。<br />

- 207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錯 誤狃 的 前 提 ,ā 導赫 致 了 一 個鞄 不 得 不 為 的 立 法 設 計 ,ā 之 後 更俐 形侫 成 對蹹 此 立 法 設 計 不 同 見倝<br />

解 的 詮 釋 ,ā 混 亂 之 景 ,ā 使 我侷 們靽 不 僅 對蹹 法 規 範 的 正 義 標 準 感 到 困佷 惑 ,ā 更俐 對蹹 此 種牞 極 端牣<br />

的 法 實蹴 證訥 主 義 傾 向 感 到 憂 心 。<br />

基 於 本 論 文 對蹹 行 政 規 則 的 定 位 ,ā 採 取 憲赭 法 直 接 授 權 的 看 法 ,ā 行 政 規 則 此 一 行<br />

政 固 有 權 限 的 類詑 型 ,ā 僅 屬 內 部 法 的 性 質賭 ,ā 若 與犕 人 民 權 佐 義 務珧 有 關詉 者 ,ā 應 排 除珂 於 行<br />

政 規 則 類詑 型 之 外 。 換 言借 之 ,ā 基 於 權 力 分 立 原鞝 則 與犕 法 律 保 留猈 原鞝 則 ,ā 應 歸 屬 於 ĵ 立 法<br />

衍 生 權 限 Ķ 下 的 類詑 型 ,ā 始 符 合 憲赭 法 本 旨 。<br />

三 、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歸 屬 類詑 型 之 應 然 圖蹙 像踽<br />

基 於 以 上 之 論 證訥 ,ā 本 論 文 認狀 為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的 類詑 型 歸 屬 ,ā 應 視 其 ĵ 內 容韕 Ķ 分<br />

別低 定 性 ,ā 不 能獢 一 概 認狀 為 係 行 政 規 則 。 至 於 目 前 立 法 與犕 實蹴 務珧 的 紛獋 亂 現 象 ,ā 該 如 何 加<br />

以 釐覝 清 與犕 解 決俩 ?Ĉ 學赩 者 黃 俊 杰 認狀 為 230 ,ā 若 與犕 人 民 之 權 佐 義 務珧 有 關詉 者 ,ā 即佘 為 法 規 命<br />

令 ,ā 且 須 於 法 律 明 確 授 權 時頗 ,ā 始 可 為 之 。 至 於 未 經 法 律 授 權 ,ā 卻 規 範 人 民 權 佐 義<br />

務珧 有 關詉 之 事 項 者 ,ā 仍 然 實蹴 質賭 上 係 法 規 命 令 之 性 質賭 ,ā 但伽 因 行 政 程 序侤 法 第 一 五 八 條 第<br />

一 項 第 二 款 規 定 :ćĵ 法 規 命 令 ,ā 有 下 列 情 形侫 之 一 者 ,ā 無 效頒 :ć 二 、 無 法 律 之 授 權 而<br />

剝鞚 奪蹦 或 限 制 人 民 之 自 由 、 權 佐 者 。Ķ 故 為 無 效頒 之 法 規 命 令 。<br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此 一 看 法 ,ā 除珂 符 合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的 解 釋 範 疇觸 之 外 ,ā 並 有 助佔 於 目 前 釋<br />

憲赭 者 詮 釋 租猴 稅 法 定 主 義 的 內 涵 與犕 範 疇觸 時頗 ,ā 形侫 成 更俐 明 確 的 態躊 度 ,ā 而 不 要 因 為 保 障狼 人<br />

民 之 基 本 權 佐 之 緣 故 ,ā 而 對蹹 行 政 規 則 進 行 實蹴 質賭 審 查 231 ,ā 從 而 破猡 壞觖 憲赭 法 對蹹 權 力 分 立<br />

原鞝 則 的 原鞝 始 設 計 。<br />

229<br />

參 閱 湯釭 德郔 宗 ,〈 論 違 反 行 政十 程 序 的 法 律匛 效 果 〉,《 月尦 旦岑 法 學 雜 誌 》, 第 57 期醸 ,2000 年 2 月尦 , 頁稰<br />

145。<br />

230<br />

參 閱 黃 俊 杰 ,〈 解 釋 函 令 作 為厉 課 稅 依 據 〉,《 月尦 旦岑 法 學 雜 誌 》, 第 72 期醸 ,2001 年 5 月尦 , 頁稰 58。<br />

231<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53 以层 下 。<br />

- 208 -


第 五 章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獨 立 規 範 意 義<br />

第 六 節 另 一 個鞄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疑牉 問 的 開 端牣<br />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的 ĵ 不 得 以 『 法 律 ĺ 限 制 之 Ķ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ĵ 依 『 法 律 ĺ<br />

納獉 稅 Ķ,ā 是 否佞 等 同 憲赭 法 第 一 七 ○ő 條 對蹹 法 律 的 定 義 ?Ĉ 關詉 於 這 個鞄 問 題覹 ,ā 涉顎 及 憲赭 法 第 十<br />

九 條 是 否佞 具 有 獨趸 立 規 範 之 價猜 值靹 。 本 論 文 由 法 律 之 形侫 式 與犕 實蹴 質賭 之 面 向 切 入 ,ā 嘗蹋 試 從<br />

法 律 概 念 本 身倧 規 範 性 之 觀義 點 ,ā 以 及 法 源 上 ĵ 課 稅 依 據赼 Ķ 之 觀義 點 ,ā 分 別低 進 行 檢 驗 。<br />

亦 即佘 首靫 先 對蹹 法 律 概 念 本 身倧 之 規 範 性 加 以 理 解 ,ā 其 次 再 將 此 一 認狀 識訤 基 礎 ,ā 拓 展韙 至 法<br />

律 在 法 源 上 的 區珮 分 。 希侣 望 能獢 夠 提 供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語犾 句 :ćĵ 依 『 法 律 ĺ 納獉 稅 Ķ,ā 一<br />

個鞄 符 合 憲赭 法 意 義 上 的 理 論 基 礎 。<br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ā 憲赭 法 第 一 七 ○ő 條 對蹹 法 律 之 定 義 ,ā 僅 僅 說狄 明 了 法 律 之 形侫 式 意 義 ,ā<br />

至 於 形侫 式 意 義 與犕 實蹴 質賭 意 義 相 互 結 合 之 狀 況 ,ā 則 係 由 原鞝 則 與犕 規 則 的 互 動珩 關詉 係 ,ā 所 推<br />

導赫 出 來 的 結 論 。 換 言借 之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二 三 條 之 ĵ 法 律 Ķ 用 語犾 ,ā 並 不 必 然 與犕 憲赭<br />

法 一 七 ○ő 條 的 定 義 相 一 致 。 至 於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兩 者 ,ā 在 法 律 內 涵<br />

上 的 範 圍 ,ā 是 否佞 完侖 全 一 致 ?Ĉ 則 涉顎 及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為 重 複 之 規 定 ?Ĉ 而 這 個鞄 問<br />

題覹 ,ā 更俐 進 一 步俞 的 影 響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真猙 的 具 有 獨趸 立 規 範 上 的 價猜 值靹 。<br />

因 此 ,ā 本 章 以 極 大 的 篇 幅 針玸 對蹹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之 討玒 論 ,ā 最 主 要 的 目 的 ,ā 就 是 希侣<br />

望 建 構躬 出 對蹹 於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ĵ 法 律 Ķ 內 涵 之 認狀 知 ,ā 並 且 以 此 認狀 識訤 作伿 為 思 考 的 基 礎<br />

模 型 ,ā 然 後 再 透 過跸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作伿 為 媒 介 ,ā 來 測 試 前 述 以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為 依 據赼 所<br />

建 立 的 法 律 內 涵 ,ā 是 否佞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法 律 內 涵 相 同 ?Ĉ 不 過跸 ,ā 經 過跸 各 種牞 面 向 之<br />

分 析 之 後 ,ā 本 論 文 認狀 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內 涵 ,ā 除珂 了 其 名 稱牟 種牞 類詑 之 特顠 殊頻 性 、 無 法 涵<br />

蓋犡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比 例 原鞝 則 、 以 及 排 除珂 職 權 命 令 之 適贅 用 外 ,ā 就 ĵ 法 律 Ķ 此 一 內 涵<br />

而 言借 ,ā 其 實蹴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並 無 顯 著 的 差韤 異 性 。 從 這 個鞄 觀義 點 出 發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br />

在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價猜 值靹 上 ,ā 仍 然 存 在 著 疑牉 問 ?Ĉ 意 即佘 前 述 憲赭 法 條 文 有 關詉 的 ĵ 義 務珧 Ķ 之<br />

規 定 ,ā 假珑 若 屬 於 憲赭 法 對蹹 於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規 範 設 計 ,ā 則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憲赭<br />

法 第 二 三 條 規 定 之 方 式 ,ā 在 實蹴 質賭 上 似 乎 並 沒俯 有 嚴詫 格頴 區珮 分 之 必 要 ?Ĉ 換 句 話 說狄 ,ā 在 規<br />

範 設 計 上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究倏 竟 係 規 範 語犾 句 的 重 複 ,ā 而 屬 於 贅覎 文 ?Ĉ 或 者 其 另 具 有 本 章<br />

所 遺 漏軅 的 憲赭 法 規 範 意 義 ?Ĉ<br />

關詉 於 這 個鞄 疑牉 問 ,ā 似 乎 應 該 回 到 稅 捐頋 義 務珧 典 範 轉視 移 的 起玠 點 ,ā 來 重 新 慎 重 加 以 思<br />

考 。 回 顧 本 文 第 四 章 的 論 證訥 結 論 ,ā 認狀 為 稅 捐頋 義 務珧 應 該 理 解 為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br />

類詑 型 ,ā 但伽 是 此 一 法 學赩 方 法 上 的 推 論 ,ā 其 實蹴 會 延 伸 出 另 一 個鞄 問 題覹 :ć 稅 捐頋 究倏 竟 限 制 了<br />

何 種牞 基 本 權 佐 ?Ĉ 倘鞆 若 認狀 為 稅 捐頋 所 限 制 的 權 佐 屬 性 ,ā 僅 僅 係 單 一 的 基 本 權 佐 內 涵 ,ā<br />

- 209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那倴 麼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ā 或 許 真猙 的 只 是 一 種牞 單 純獄 性 的 限 制 條 款 。 對蹹 此 ,ā 由 於 性 質賭 上 與犕<br />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差韤 異 性 不 大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在 憲赭 法 上 的 規 範 價猜 值靹 ,ā 似 將 減 損 為 一 種牞<br />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法 條 競 合 下 的 特顠 別低 規 定 。<br />

相 反 地 ,ā 如 果 我侷 們靽 假珑 設 稅 捐頋 所 限 制 者 ,ā 並 非 單 一 之 基 本 權 佐 屬 性 ,ā 而 是 某 種牞<br />

複 合 性 質賭 的 基 本 權 佐 屬 性 ,ā 並 且 因 而 無 法 為 其 他 單 一 基 本 權 佐 條 款 所 涵 攝 時頗 ,ā 那倴<br />

麼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ā 或 許 就 隱 含佳 著 某 種牞 基 本 權 佐 的 內 涵 ── 基 於 稅 捐頋 義 務珧 之 典 範 轉視<br />

移 ,ā 所 產 生 的 ĵ 稅 捐頋 基 本 權 佐 Ķ( Steuergrundrechte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隱 含佳 此<br />

一 價猜 值靹 傾 向 ?Ĉ 涉顎 及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具 有 獨趸 立 之 憲赭 法 規 範 意 義 ,ā 有 必 要 提 出 論<br />

據赼 ,ā 進 一 步俞 加 以 論 證訥 。 因 此 ,ā 本 論 文 將 於 第 六 章 以 此 觀義 點 進 行 探 討玒 ,ā 嘗蹋 試 為 憲赭 法<br />

第 十 九 條 之 獨趸 立 規 範 意 義 ,ā 尋 求俠 一 個鞄 更俐 好 的 理 由 。<br />

- 210 -


第 六 章 稅 捐 基 本 權 利<br />

第 六 章 稅 捐頋 基 本 權 佐<br />

第 一 節 稅 捐頋 義 務珧 於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中 典 範 轉視 移 的 論 證訥<br />

壹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獨趸 立 規 範 意 義 之 困佷 境蹜<br />

本 論 文 以 理 念 史 的 觀義 點 ,ā 嘗蹋 試 在 憲赭 法 發 展韙 史 的 評 價猜 場 域 中 ,ā 進 行 關詉 於 基 本 義<br />

務珧 概 念 的 探 討玒 。 並 據赼 而 認狀 為 法 規 範 倘鞆 若 缺獌 少 義 務珧 概 念 之 存 在 ,ā 將 可 能獢 產 生 一 種牞 ĵ 強<br />

制 機趙 械 論 Ķ 的 隱 憂 。 基 於 此 一 認狀 識訤 ,ā 本 論 文 認狀 為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ā 應 該 是 作伿 為 國 家韑<br />

不 可 或 缺獌 的 倫鞌 理 基 礎 。 不 過跸 ,ā 關詉 於 其 實蹴 踐賳 性 的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ā 仍 然 需猀 要 進 一 步俞 的<br />

論 證訥 。 因 此 ,ā 本 論 文 嘗蹋 試 以 一 種牞 規 範 辯 證訥 關詉 係 為 基 礎 的 動珩 態躊 觀義 點 ,ā 進 行 對蹹 於 基 本<br />

義 務珧 概 念 之 考 察蹸 ,ā 並 探 求俠 其 憲赭 法 上 的 規 範 定 位 。 於 論 證訥 過跸 程 中 發 現 ,ā 基 本 義 務珧 之<br />

規 範 定 位 必 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具 有 某 種牞 聯 繫訇 關詉 係 ,ā 尤 其 是 在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br />

之 間 ,ā 存 在 著 相 似 性 與犕 差韤 異 性 的 動珩 態躊 辯 證訥 關詉 係 。 換 言借 之 ,ā 問 題覹 重 心 在 於 :ć 在 一 個鞄<br />

以 基 本 權 佐 為 核頤 心 的 規 範 體 系倐 中 ,ā 基 本 義 務珧 應 該 以 什 麼猕 樣 的 面 貌狍 呈佤 現 ?Ĉ<br />

就 此 ,ā 本 論 文 在 理 解 上 將 焦 點 置 於 ,ā 基 本 義 務珧 如 何 進 行 典 範 轉視 移 的 過跸 程 。 也<br />

就 是 說狄 ,ā 基 本 義 務珧 固 然 作伿 為 憲赭 法 之 倫鞌 理 前 提 ,ā 但伽 是 基 於 尊 重 以 基 本 權 佐 為 核頤 心 之<br />

憲赭 法 規 範 體 系倐 ,ā 基 本 義 務珧 在 尋 求俠 其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時頗 ,ā 應 該 掙 脫 概 念 式 的 特顠 徵 束俑<br />

縛跢 ,ā 而 進 一 步俞 思 考 如 何 與犕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相 容韕 。 對蹹 此 ,ā 本 論 文 透 過跸 類詑 型 觀義 點 與犕<br />

行 為 傾 向 之 分 析 ,ā 發 現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所 顯 示 出 來 的 類詑 型 意 義 在 於 :ć 基 本 義 務珧 將 透<br />

過跸 補 充 個鞄 別低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的 方 式 ,ā 以 典 範 轉視 移 的 思 考 為 介 面 ,ā 而 作伿 為 基 本 權<br />

佐 限 制 的 一 種牞 類詑 型 。 因 此 ,ā 就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稅 捐頋 義 務珧 而 言借 ,ā 在 理 解 上 應 作伿 為 對蹹<br />

於 基 本 權 佐 之 限 制 類詑 型 。 不 過跸 繼 而 觀義 察蹸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ā 卻 發 現 了 另 外 一<br />

個鞄 疑牉 問 :ć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具 有 獨趸 立 之 規 範 意 義 ?Ĉ 此 一 問 題覹 涉顎 及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br />

之 關詉 聯 。<br />

倘鞆 若 認狀 為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ā 於 內 涵 上 完侖 全 一 致 ,ā 那倴 麼猕 憲赭 法 第<br />

十 九 條 之 存 在 價猜 值靹 ,ā 或 許 將 大 為 減 損 。 因 此 ,ā 本 論 文 就 針玸 對蹹 此 一 疑牉 問 進 行 檢 討玒 。<br />

遺 憾赳 的 是 ,ā 經 過跸 各 種牞 面 向 之 分 析 與犕 論 證訥 之 後 ,ā 發 現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內 涵 ,ā 除珂 了 其<br />

名 稱牟 種牞 類詑 之 特顠 殊頻 性 、 無 法 涵 蓋犡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比 例 原鞝 則 、 排 除珂 職 權 命 令 適贅 用 之<br />

外 ,ā 就 ĵ 法 律 Ķ 此 一 內 涵 而 言借 ,ā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並 無 明 顯 的 差韤 異 。 質賭 言借 之 ,ā 倘鞆 若<br />

- 21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依 本 論 文 之 論 證訥 脈獡 絡 觀義 察蹸 ,ā 即佘 使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未 於 憲赭 法 上 明 文 規 定 ,ā 亦 無 損 稅 捐頋<br />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規 範 上 之 地 位 。 亦 即佘 ,ā 依 然 可 以 運跮 用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規 範 功 能獢 ,ā 描 繪訋<br />

出 稅 捐頋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典 範 轉視 移 的 圖蹙 像踽 。 因 此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獨趸 立 規 範 意 義 之 理<br />

由 ,ā 勢 必 將 從 其 他 的 思 考 面 向 來 尋 找俁 。 也 就 是 必 須 回 到 稅 捐頋 義 務珧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限<br />

制 這 個鞄 起玠 點 ,ā 重 新 對蹹 此 問 題覹 思 考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本 身倧 之 存 在 ,ā 是 否佞 具 有 憲赭 法 上 獨趸 立<br />

規 範 的 理 由 ?Ĉ<br />

貳 、 稅 捐頋 究倏 竟 限 制 何 種牞 基 本 權 佐 ?Ĉ<br />

將 捐頋 義 務珧 理 解 為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類詑 型 ,ā 其 實蹴 必 然 會 延 伸 出 另 一 個鞄 問 題覹 :ć<br />

稅 捐頋 究倏 竟 限 制 了 何 種牞 基 本 權 佐 ?Ĉ 假珑 設 透 過跸 憲赭 法 釋 義 學赩 上 的 解 釋 認狀 為 ,ā 由 於 稅 捐頋 所<br />

限 制 的 基 本 權 佐 屬 性 ,ā 僅 僅 屬 於 單 一 性 的 基 本 權 佐 內 涵 ,ā 那倴 麼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或 許<br />

將 只 是 一 種牞 單 純獄 的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條 款 。 換 言借 之 ,ā 此 一 問 題覹 將 又 回 到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br />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的 規 範 重 疊 困佷 境蹜 ,ā 並 且 依 據赼 本 文 前 述 之 論 證訥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可 能獢<br />

成 為 一 種牞 贅覎 文 式 的 規 定 ?Ĉ<br />

就 此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規 範 意 義 ,ā 似 乎 僅 僅 呈佤 現 出 作伿 為 憲赭 法 倫鞌 理 前 提 之 價猜<br />

值靹 ,ā 或 者 於 實蹴 定 憲赭 法 法 中 代 表 一 種牞 道跰 德 品 味 的 決俩 定 而 已 。 相 反 地 ,ā 如 果 我侷 們靽 假珑 設<br />

稅 捐頋 所 限 制 者 並 非 單 一 之 基 本 權 佐 屬 性 ,ā 而 是 某 種牞 複 合 性 質賭 的 基 本 權 佐 屬 性 ,ā 並<br />

且 無 法 為 其 他 個鞄 別低 基 本 權 佐 清 單 所 涵 攝 時頗 ,ā 那倴 麼猕 在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規 範 意 義 上 ,ā<br />

或 許 就 隱 含佳 著 某 種牞 基 本 權 佐 的 內 涵 ,ā 一 種牞 基 於 義 務珧 理 念 典 範 轉視 移 之 後 ,ā 於 稅 捐頋 此<br />

一 意 義 範 疇觸 內 所 產 生 的 ĵ 稅 捐頋 基 本 權 佐 Ķ?Ĉ<br />

此 一 假珑 設 倘鞆 若 成 立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就 此 一 面 向 ,ā 將 具 有 獨趸 立 規 範 之 意 義 。 因<br />

此 ,ā 本 論 文 首靫 先 將 透 過跸 對蹹 於 稅 捐頋 權 佐 面 向 之 分 析 ,ā 以 了 解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所 隱 含佳 的<br />

潛 在 意 義 。 其 次 ,ā 則 經 由 對蹹 於 個鞄 別低 基 本 權 佐 清 單 的 分 析 ,ā 以 及 基 本 權 佐 競 合 之 觀義<br />

點 ,ā 來 嘗蹋 試 理 解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作伿 為 獨趸 立 規 範 意 義 的 可 能獢 性 。 對蹹 此 ,ā 除珂 了 憲赭 法 例 示<br />

之 基 本 權 佐 之 外 ,ā 並 將 特顠 別低 針玸 對蹹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概 括 基 本 權 佐 條 款 ,ā 在 憲赭 法 上 之 涵<br />

蓋犡 範 圍 進 行 討玒 論 。 目 的 在 於 強 化 本 論 文 的 論 證訥 :ć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具 有 獨趸 立 規 範 之 意<br />

義 。<br />

- 212 -


第 六 章 稅 捐 基 本 權 利<br />

第 二 節 關詉 於 稅 捐頋 權 佐 面 向 之 分 析<br />

壹 、 稅 捐頋 正 義 之 思 考 觀義 點<br />

原鞝 則 上 對蹹 於 違跴 憲赭 之 課 稅 權 的 行 使 ,ā 納獉 稅 人 得 主 張 拒 絕 繳訍 納獉 。 尤 其 涉顎 及 人 民 無<br />

法 自 主 支 配玵 之 財 產 權 範 圍 時頗 ,ā 應 該 認狀 為 根頨 本 非 課 稅 權 行 使 之 對蹹 象 ,ā 也 就 是 說狄 應 該<br />

認狀 定 為 屬 於 ĵ 非 稅 標 的 Ķ。 就 此 部 分 而 言借 ,ā 似 乎 一 開 始 即佘 不 應 該 納獉 入 稅 法 之 規 範<br />

內 涵 ,ā 而 應 該 歸 屬 於 社 會 法 之 規 範 內 涵 。 例 如 ,ā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號 解 釋 認狀 為 1 :ćĵ...<br />

惟 對蹹 於 無 力 繳訍 納獉 保 費 者 ,ā 國 家韑 應 給 予 適贅 當 之 救 助佔 ,ā 不 得 逕 行 拒 絕 給 付 ,ā 以 符 憲赭 法<br />

推 行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ā 保 障狼 老 弱韪 殘 廢 、 無 力 生 活 人 民 之 旨 趣賱 。…。Ķ 換 言借 之 ,ā 縱 然<br />

ĵ… 有 關詉 強 制 納獉 保 、 繳訍 納獉 保 費 ,ā 係 基 於 社 會 互 助佔 、 危 險 分 攤 及 公 共 佐 益 之 考 量 ,ā<br />

符 合 憲赭 法 推 行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之 意 旨 ;Ć 同 法 第 三 十 條 有 關詉 加 徵 滯軉 納獉 金 之 規 定 ,ā 則 係<br />

促 使 投俈 保 單 位 或 被 保 險 人 履 行 其 繳訍 納獉 保 費 義 務珧 之 必 要 手 段 。…。Ķ 從 解 釋 意 旨 觀義<br />

之 ,ā 倘鞆 若 涉顎 及 者 係 人 民 所 無 法 自 主 支 配玵 之 財 產 權 範 疇觸 ,ā 那倴 麼猕 國 家韑 即佘 負 有 生 存 照 顧<br />

的 義 務珧 ,ā 意 即佘 對蹹 於 無 力 繳訍 納獉 保 費 者 ,ā 不 得 拒 絕 給 付 。 並 且 ,ā 如 涉顎 及 人 性 尊 嚴詫 基 本<br />

生 活 需猀 求俠 之 部 分 ,ā 亦 不 應 納獉 入 課 稅 範 圍 ,ā 以 保 障狼 人 民 最 低佂 限 度 之 生 存 權 2 。 換 言借<br />

之 ,ā 此 部 分 屬 於 社 會 基 本 權 佐 的 保 障狼 內 涵 ,ā 而 非 僅 僅 歸 屬 人 民 的 義 務珧 範 疇觸 。<br />

國 家韑 需猀 要 財 政 收 入 作伿 為 其 存 續 條 件 ,ā 由 於 稅 捐頋 係 以 金 錢 作伿 為 給 付 標 的 ,ā 符 合<br />

自 由 主 義 國 家韑 之 基 本 思 考 ,ā 亦 即佘 以 金 錢 代 替 勞 役侭 的 方 式 ,ā 國 家韑 可 避 免佊 過跸 度 介 入 社<br />

會 運跮 作伿 ,ā 而 保 持 中 立 性 的 自 由 主 義 傳 統 。 因 此 ,ā 越 來 越 多 的 現 代 國 家韑 成 為 所 謂 的<br />

稅 捐頋 國 。 不 過跸 ,ā 稅 捐頋 作伿 為 國 家韑 不 可 或 缺獌 之 物 質賭 前 提 ,ā 關詉 於 其 制 度 之 建 構躬 與犕 內 容韕 ,ā<br />

應 該 嚴詫 格頴 的 受 到 法 秩猶 序侤 之 控 制 。 換 言借 之 ,ā 基 於 稅 捐頋 本 身倧 之 限 制 性 格頴 ,ā 稅 法 作伿 為 法<br />

治 國 家韑 之 法 秩猶 序侤 ,ā 應 該 負 有 稅 捐頋 正 義 之 規 制 任 務珧 。 質賭 言借 之 ,ā 法 治 國 原鞝 則 應 該 在 稅<br />

捐頋 國 的 本 質賭 特顠 徵 之 中 ,ā 來 發 展韙 其 內 涵 3 。 倘鞆 若 ,ā 法 治 國 原鞝 則 僅 僅 自 我侷 侷 限 於 形侫 式<br />

上 的 制 度 ── 行 政 機趙 關詉 之 行 事 依 循 法 律 ,ā 以 及 賦 予 法 院玽 維犁 持 關詉 於 法 律 的 遵 守 ──<br />

則 必 然 是 有 所 欠 缺獌 的 。 因 此 ,ā 法 治 國 也 必 須 是 正 義 國 ,ā 意 即佘 法 秩猶 序侤 必 須 確 保 正 義<br />

之 思 想 4 。 就 此 ,ā 所 謂 形侫 式 法 治 國 的 合 法 性 原鞝 則 ,ā 將 被 置 放 於 經 濟 秩猶 序侤 的 公 平 觀義<br />

1<br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41 卷 , 第 2 期醸 。<br />

2<br />

參 閱 陳鄉 清 秀 ,〈 憲 法 上 人 性 尊 嚴 〉, 收 於 :《 現 代 國 家窚 與 憲 法 --- 李 鴻 禧 教 授 祝 賀 論 文尠 集 》, 初 版 ,<br />

1997 年 , 頁稰 116。<br />

3<br />

參 閱 Roland Lappin, Kreditäre Finanzierung des Staates unter dem Grundgesetz: Ein Plädoyer gegen<br />

den Kreditstaat, 1994, S. 52 f.<br />

4<br />

參 閱 Joachim Lang, in: Klaus Tipke/ Joachim Lang , Steuerrecht , 16. Aufl., 1998, § 1 Rn. 4.<br />

- 213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點 上 ,ā 來 加 以 重 新 評 價猜 ,ā 並 且 進 一 步俞 將 稅 捐頋 正 義 ( Steuergerechtigkeit ) 的 觀義 點 ,ā 作伿<br />

為 法 治 國 本 質賭 上 的 主 導赫 觀義 點 5 。<br />

課 稅 權 為 國 家韑 權 力 之 一 種牞 ,ā 依 法 治 國 原鞝 則 之 憲赭 法 要 求俠 ,ā 必 須 在 合 憲赭 之 範 圍 內<br />

行 使 ,ā 故 不 得 違跴 憲赭 課 稅 ,ā 而 人 民 對蹹 於 違跴 憲赭 之 課 稅 並 無 必 要 納獉 稅 6 。 因 此 ,ā 稅 捐頋 正<br />

義 是 作伿 為 課 稅 權 之 憲赭 法 界 限 7 。 從 人 權 保 障狼 而 言借 ,ā 憲赭 法 第 二 章 關詉 於 人 民 基 本 權 佐<br />

之 規 定 ,ā 直 接 適贅 用 在 稅 法 上 ,ā 亦 有 助佔 於 讓羌 稅 捐頋 之 權 佐 面 向 ,ā 作伿 為 有 效頒 實蹴 踐賳 納獉 稅 者<br />

權 佐 保 護 之 功 能獢 。 因 為 ,ā 人 權 保 障狼 本 係 作伿 為 稅 捐頋 正 義 之 核頤 心 內 容韕 8 。 換 言借 之 ,ā 其<br />

將 促 成 納獉 稅 者 權 佐 保 護 之 有 效頒 實蹴 踐賳 。<br />

貳 、 稅 捐頋 積 極 規 劃蹄 傾 向 之 規 範 層 級獇 思 考 觀義 點<br />

一 、 法 律 規 範 層 次 思 考<br />

依 據赼 稅 法 所 預踣 留猈 的 選 擇赾 空 間 觀義 察蹸 ,ā 納獉 稅 人 得 自 由 安 排 其 事 務珧 ,ā 並 且 儘赊 可 能獢 地<br />

減 少 稅 捐頋 負 擔趃 之 支 出 ,ā 因 此 關詉 於 其 稅 捐頋 法 律 關詉 係 之 形侫 成 ,ā 可 以 選 擇赾 最 有 佐 於 個鞄 人<br />

稅 法 上 效頒 果 之 法 規 形侫 式 9 ,ā 以 維犁 護 個鞄 人 私倌 法 自 治 猅 域 之 最 大 可 能獢 空 間 。 此 種牞 思 考<br />

模 式 ,ā 係 將 關詉 於 稅 捐頋 積 極 規 劃蹄 的 傾 向 ,ā 定 位 為 法 律 規 範 層 次 之 權 佐 屬 性 。 並 進 而<br />

認狀 為 此 一 權 佐 屬 性 ,ā 雖 非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保 障狼 之 層 級獇 ,ā 但伽 是 在 理 論 上 並 無 損 人 民 權<br />

佐 之 保 障狼 ,ā 因 為 就 立 法 形侫 成 自 由 而 言借 ,ā 並 不 禁 止 立 法 者 以 法 律 之 形侫 式 ,ā 來 增猹 加 人<br />

民 權 佐 保 障狼 的 範 圍 10 。 不 過跸 ,ā 此 種牞 將 人 民 權 佐 保 障狼 之 依 據赼 ,ā 繫訇 於 立 法 者 之 形侫 成 自<br />

由 之 想 法 ,ā 現 實蹴 上 卻 具 有 實蹴 踐賳 上 的 困佷 難詋 。<br />

因 為 就 個鞄 別低 法 域 之 決俩 定 而 觀義 ,ā 其 對蹹 於 個鞄 人 社 會 保 障狼 與犕 公 益 要 求俠 所 產 生 的 衝<br />

突 ,ā 事 實蹴 上 並 無 法 於 現 存 之 資 源 分 配玵 上 來 加 以 解 決俩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個鞄 別低 法 域 所 建 立<br />

之 規 制 架 構躬 ,ā 無 法 充 分 滿軈 足倦 個鞄 人 與犕 社 會 面 向 所 形侫 成 之 需猀 求俠 權 ( Bedarfsrecht ) 11 。 因<br />

此 ,ā 此 種牞 需猀 求俠 與犕 資 源 所 衍 生 的 社 會 衝 突 ,ā 必 然 會 進 一 步俞 延 伸 到 法 律 構躬 成 要 件 的 規<br />

制 結 構躬 ,ā 亦 即佘 要 求俠 該 結 構躬 對蹹 於 需猀 求俠 類詑 型 的 開 放 程 度 。 不 過跸 此 一 衝 突 之 解 決俩 ,ā 往 往<br />

5 Ebd., § 1 Rn. 4.<br />

6<br />

參 閱 陳鄉 敏 ,〈 憲 法 之 租 稅 概 念 及 其 課 徵郕 限稧 制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24 期醸 ,1981 年 12 月尦 , 頁稰<br />

34。<br />

7<br />

參 閱 黃 俊 杰 ,《 稅 捐 正岗 義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8。<br />

8<br />

參 閱 黃 俊 杰 ,〈 稅 捐 正岗 義 之 概 念 與 實 踐 〉,《 全峖 國 律匛 師窯 》,1999 年 10 月尦 , 頁稰 44 以层 下 。<br />

9<br />

參 閱 陳鄉 清 秀 ,〈 論 稅 捐 規 避 〉, 收 於 : 陳鄉 清 秀 ,《 稅 法 之 基 本岓 原穦 理 》, 再峘 版 ,1994 年 , 頁稰 6。<br />

10<br />

參 閱 黃 俊 杰 ,《 弱窳 勢 人 權 保 障遷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27。<br />

11<br />

參 閱 Ernst-Wilhelm Luthe, Optimierende Sozialgestaltung: Bedarf-Wirtschaftlichkeit-Abwägung,<br />

1. Aufl., 2001, S. 427.<br />

- 214 -


第 六 章 稅 捐 基 本 權 利<br />

非 ĵ 規 則 Ķ 之 剛鞙 性 結 構躬 所 能獢 承 擔趃 ,ā 而 可 能獢 必 須 仰 賴 所 謂 的 衡 量 ( Abwägung ) 來 加<br />

以 解 決俩 。 例 如 ,ā 佐 用 法 律 構躬 成 要 件 所 同 意 給 予 的 裁 量 ( Ermessen ),ā 或 者 是 透 過跸 不<br />

確 定 法 律 概 念 ( unbestimmter Gesetzesbegriff ) 12 之 具 體 化 ,ā 來 達跲 成 此 一 需猀 求俠 與犕 資 源<br />

分 配玵 的 價猜 值靹 判住 斷 。 問 題覹 在 於 ,ā 如 果 將 此 一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 上 的 衡 量 空 間 ,ā 定 限 於 法 律 規<br />

範 層 級獇 是 否佞 適贅 當 ?Ĉ 則 猄 有 疑牉 問 。 尤 其 關詉 於 個鞄 人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公 共 佐 益 的 協 調 ,ā 僅 從<br />

法 律 規 範 層 級獇 觀義 察蹸 往 往 並 無 法 獲 致 解 決俩 。 因 為 對蹹 於 每俟 一 種牞 憲赭 法 上 所 保 障狼 基 本 權 佐<br />

的 詮 釋 ,ā 不 可 能獢 僅 以 法 學赩 概 念 的 操趀 作伿 來 進 行 ,ā 而 必 須 以 某 種牞 一 般獭 性 的 道跰 德 哲鞦 學赩 為<br />

基 礎 13 。 換 言借 之 ,ā 此 種牞 一 般獭 性 的 實蹴 踐賳 言借 說狄 ,ā 立 法 者 並 無 可 能獢 進 行 精 緻 的 論 證訥 。 因<br />

此 ,ā 無 論 是 所 謂 的 裁 量 或 者 是 不 確 定 法 律 概 念 ,ā 其 實蹴 並 無 法 在 法 律 規 範 層 級獇 形侫 成<br />

正 當 性 衡 量 的 結 果 。 因 為 關詉 涉顎 個鞄 人 權 佐 限 制 之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 ,ā 不 僅 僅 屬 於 合 法 性 的 問<br />

題覹 ,ā 還 具 有 正 當 性 的 要 求俠 。 而 此 一 正 當 性 的 要 求俠 ,ā 並 無 法 迴玫 避 在 憲赭 法 規 範 層 次 上<br />

予 以 證訥 立 。<br />

此 外 ,ā 倘鞆 若 我侷 們靽 從 國 家韑 整超 體 財 經 政 策 之 公 益 性 原鞝 則 來 觀義 察蹸 ,ā 關詉 於 個鞄 人 稅 捐頋 規<br />

劃蹄 之 自 由 ,ā 由 於 其 係 根頨 源 自 私倌 法 自 治 原鞝 則 ,ā 因 此 就 公 益 性 原鞝 則 與犕 個鞄 人 之 稅 捐頋 規 劃蹄<br />

之 間 ,ā 遂跱 衍 生 出 ĵ 原鞝 則 Ķ( Prinzipien ) 之 間 的 衡 量 問 題覹 。 私倌 法 自 治 原鞝 則 既 然 作伿 為<br />

一 種牞 最 適贅 化 的 要 求俠 ,ā 所 以 應 該 在 事 實蹴 與犕 法 律 上 儘赊 可 能獢 的 被 實蹴 現 ,ā 並 且 尋 求俠 其 最 大<br />

邊訷 際狽 效頒 應 的 價猜 值靹 範 圍 14 。 質賭 言借 之 ,ā 如 果 我侷 們靽 將 納獉 稅 人 的 規 劃蹄 選 擇赾 空 間 ,ā 壓 縮 至 法<br />

律 規 範 層 級獇 之 範 圍 ,ā 是 否佞 符 合 原鞝 則 之 間 衡 量 上 的 適贅 當 性 與犕 必 要 性 ?Ĉ 是 否佞 過跸 度 傾 向<br />

財 政 收 入 之 公 益 性 思 考 ?Ĉ 並 且 性 質賭 上 屬 於 ĵ 規 則 Ķ( Regeln ) 性 質賭 之 稅 捐頋 法 律 ,ā 是<br />

否佞 因 而 過跸 度 剝鞚 奪蹦 人 民 自 我侷 規 劃蹄 之 權 佐 ?Ĉ 這 些 疑牉 問 均佾 涉顎 及 一 個鞄 前 提 性 問 題覹 思 考 :ć 以<br />

稅 法 預踣 定 之 選 擇赾 空 間 ,ā 作伿 為 稅 捐頋 規 劃蹄 範 圍 之 基 礎 ,ā 是 否佞 是 恰 當 的 做珔 法 ?Ĉ<br />

二 、 法 律 規 範 層 次 思 考 之 盲 點<br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將 稅 捐頋 積 極 面 向 之 規 劃蹄 自 由 ,ā 壓 縮 在 法 律 規 範 層 級獇 之 做珔 法 ,ā 係 立<br />

於 一 種牞 ĵ 他 律 性 Ķ 之 思 考 模 式 。 亦 即佘 認狀 為 稅 捐頋 規 劃蹄 之 自 由 ,ā 在 規 範 層 級獇 上 屬 於 一<br />

種牞 法 律 層 級獇 上 的 權 佐 ,ā 並 且 受 制 於 立 法 者 形侫 成 自 由 的 限 制 。 在 此 種牞 思 考 之 下 ,ā 所<br />

謂 的 稅 捐頋 規 劃蹄 概 念 ,ā 其 自 主 之 行 為 空 間 將 受 到 侷 限 。 此 外 ,ā 如 果 從 權 佐 之 屬 性 觀義<br />

12 Ebd., S. 336 f.<br />

13<br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安崎 樂鄑 死 的 法 理 學 反 思匠 〉,《 憲 政十 時 代 》, 第 24 卷 , 第 1 期醸 ,1998 年 7 月尦 , 頁稰 74<br />

以层 下 。<br />

14<br />

參 閱 Ernst-Wilhelm Luthe, Optimierende Sozialgestaltung: Bedarf-Wirtschaftlichkeit-Abwägung,<br />

1. Aufl., 2001, S. 432 f.<br />

- 215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察蹸 ,ā 對蹹 於 憲赭 法 上 保 障狼 之 權 佐 ,ā 立 法 者 固 然 可 以 透 過跸 再 行 塑 造 的 方 式 予 以 強 化 15 ,ā<br />

但伽 是 倘鞆 若 法 律 上 之 權 佐 缺獌 少 憲赭 法 上 正 當 性 的 承 認狀 ,ā 立 法 者 是 否佞 會 給 予 強 化 ?Ĉ 似 猄<br />

有 疑牉 問 。<br />

因 此 ,ā 從 權 佐 層 級獇 化 之 觀義 察蹸 ,ā 稅 捐頋 規 劃蹄 之 自 由 ,ā 倘鞆 若 係 立 於 法 律 規 範 層 級獇 之<br />

思 考 模 式 ,ā 將 可 能獢 受 限 於 立 法 形侫 成 自 由 的 片 面 決俩 定 。 並 且 此 亦 會 造 成 將 稅 捐頋 規 劃蹄<br />

的 空 間 ,ā 顢狹 隘踕 地 理 解 為 屬 於 稅 法 未 規 範 之 猅 域 。 換 言借 之 ,ā 其 保 障狼 範 圍 將 侷 限 於 立<br />

法 者 的 衡 量 。 對蹹 此 ,ā 所 產 生 之 疑牉 問 在 於 :ć 稅 捐頋 的 規 劃蹄 傾 向 ,ā 有 無 可 能獢 屬 於 憲赭 法 保<br />

障狼 之 基 本 權 佐 範 疇觸 ?Ĉ 而 受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規 定 之 確 認狀 或 保 證訥 ?Ĉ 關詉 於 這 個鞄 疑牉 問 ,ā 有 待<br />

進 一 步俞 思 考 與犕 論 證訥 。<br />

有 學赩 者 指 出 ,ā 就 我侷 國 實蹴 務珧 而 言借 ,ā 失 敗 的 稅 捐頋 規 劃蹄 具 有 稅 捐頋 處 罰犅 上 之 風靨 險 16 。<br />

如 果 我侷 們靽 將 稅 捐頋 規 劃蹄 定 位 於 法 律 規 範 層 級獇 作伿 思 考 ,ā 其 實蹴 這 是 必 然 之 結 果 。 換 言借<br />

之 ,ā 稅 捐頋 規 劃蹄 之 概 念 與犕 範 圍 ,ā 如 果 僅 從 稅 法 層 面 上 來 觀義 察蹸 ,ā 勢 必 呈佤 現 出 一 種牞 補 充<br />

性 的 現 象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對蹹 於 稅 捐頋 規 劃蹄 的 本 質賭 ,ā 倘鞆 若 認狀 為 僅 僅 屬 於 法 律 規 範 制 定 者<br />

所 給 予 的 空 間 ,ā 或 者 屬 於 立 法 者 有 意 識訤 遺 漏軅 的 未 規 範 猅 域 ,ā 那倴 麼猕 此 種牞 人 民 一 般獭 的<br />

行 為 形侫 成 自 由 ,ā 將 成 為 立 法 者 或 是 命 令 制 定 者 所 掌 握 之 政 策 形侫 成 對蹹 象 。 導赫 致 此 種牞<br />

源 自 人 格頴 之 行 為 自 由 ,ā 恐韱 將 形侫 成 他 律 化 ,ā 似 有 違跴 反 憲赭 法 保 障狼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意 旨 的<br />

危 險 。<br />

三 、 憲赭 法 規 範 層 級獇 之 思 考<br />

將 稅 捐頋 規 劃蹄 之 自 由 侷 限 於 法 律 未 規 範 之 猅 域 ,ā 除珂 造 成 嚴詫 格頴 稅 捐頋 法 定 之 解 釋 傾<br />

向 外 ,ā 並 且 進 而 形侫 成 社 會 公 平 與犕 社 會 正 義 之 質賭 疑牉 。 這 樣 的 思 考 模 式 ,ā 造 成 立 法 者<br />

產 生 價猜 值靹 中 性 之 現 象 ,ā 也 就 是 說狄 無 法 彰躆 顯 立 法 作伿 為 稅 捐頋 正 義 維犁 護 者 之 價猜 值靹 取 向 。<br />

上 述 討玒 論 ,ā 凸 顯 出 將 稅 捐頋 規 劃蹄 視 為 立 法 形侫 成 自 由 之 猅 域 ,ā 是 否佞 造 成 立 法 功 能獢 之 超<br />

載跩 ?Ĉ 換 句 話 說狄 ,ā 問 題覹 之 焦 點 在 於 :ć 將 稅 捐頋 規 劃蹄 歸 屬 於 法 律 規 範 層 級獇 之 權 佐 ,ā 是 否佞<br />

屬 於 正 確 之 命 題覹 ?Ĉ<br />

事 實蹴 上 ,ā 人 民 往 往 因 為 稅 捐頋 之 負 擔趃 ,ā 而 影 響 其 生 涯 規 劃蹄 。 換 言借 之 ,ā 當 人 民 在<br />

選 擇赾 私倌 法 契 約 之 方 式 與犕 內 容韕 時頗 ,ā 必 定 考 量 對蹹 其 最 有 佐 之 稅 捐頋 成 本 17 ,ā 而 為 各 種牞 生<br />

活 之 安 排 。 因 此 ,ā 雖 然 人 民 對蹹 於 稅 捐頋 規 劃蹄 之 具 體 表 現 ,ā 不 容韕 易 直 接 在 外 觀義 上 ,ā 顯<br />

15<br />

參 閱 李 震 山 ,〈 論 憲 法 未 列峚 舉 之 自 由岩 權 利 之 保 障遷 --- 司屫 法 院 大 法 官 相厴 關 解 釋 之 評 析 〉, 收 於 : 劉邟<br />

孔 中 、 陳鄉 新 民岙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三 輯 , 上 冊屏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361 以层 下 。<br />

16<br />

參 閱 黃 茂秶 榮 ,《 稅 法 總 論 》, 第 一 冊屏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433, 註 22。<br />

17<br />

參 閱 葛 克 昌 ,〈 兩 稅 合峯 一 之 憲 法 觀毢 點 〉, 收 於 : 葛 克 昌 ,《 所 得 稅 與 憲 法 》, 增邴 訂稍 版 ,2003 年 ,<br />

頁稰 119。<br />

- 216 -


第 六 章 稅 捐 基 本 權 利<br />

現 出 與犕 稅 法 有 關詉 的 各 種牞 規 劃蹄 表 現 行 為 ,ā 但伽 毋 寧蹱 可 以 認狀 為 ,ā 於 日 常 之 私倌 經 濟 活 動珩<br />

中 ,ā 從 呈佤 現 於 民 事 、 商珲 事 上 的 行 為 ,ā 間 接 表 現 出 來 。 因 此 ,ā 此 種牞 規 劃蹄 自 由 之 展韙 現 ,ā<br />

不 應 該 處 於 立 法 者 或 命 令 制 定 者 之 下 的 補 充 性 地 位 。 換 言借 之 ,ā 對蹹 於 稅 捐頋 積 極 規 劃蹄<br />

之 傾 向 而 言借 ,ā 應 該 於 憲赭 法 規 範 層 級獇 上 加 以 確 定 ,ā 並 給 予 憲赭 法 上 的 保 證訥 ,ā 始 符 合 憲赭<br />

法 保 障狼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之 意 旨 。<br />

參珰 、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競 合 的 思 考 觀義 點<br />

一 、 基 本 權 佐 保 障狼 範 圍 之 競 合<br />

從 基 本 權 佐 主 體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基 本 權 佐 主 體 可 以 同 時頗 主 張 數 個鞄 基 本 權 佐 請<br />

求俠 。 例 如 學赩 生 被 開 除珂 學赩 籍 ,ā 而 不 能獢 請 求俠 救 濟 時頗 ,ā 涉顎 及 受 教 權 與犕 訴 訟 權 同 時頗 遭贈 受 侵<br />

入 ,ā 倘鞆 若 開 除珂 之 原鞝 因 尚 涉顎 及 人 格頴 發 展韙 之 自 由 ,ā 則 將 形侫 成 基 本 權 佐 之 競 合 關詉 係 18 。<br />

此 種牞 基 本 權 佐 競 合 關詉 係 ,ā 在 言借 論 自 由 權 方 面 尤 其 明 顯 ,ā 因 為 意 見倝 表 達跲 方 式 的 多 樣<br />

性 ,ā 往 往 會 與犕 其 他 基 本 權 佐 產 生 競 合 關詉 係 。 例 如 ,ā 記玐 者 可 以 主 張 以 言借 論 自 由 為 內<br />

容韕 的 工 作伿 權 ;Ć 而 公 司 行 號 可 以 主 張 商珲 業 廣 告佨 性 的 言借 論 自 由 ,ā 亦 即佘 以 言借 論 自 由 為 內<br />

容韕 的 工 作伿 權 ,ā 將 會 與犕 財 產 權 產 生 競 合 關詉 係 19 。<br />

此 外 ,ā 倘鞆 若 從 基 本 權 佐 保 障狼 範 圍 與犕 國 家韑 侵 入 行 為 的 對蹹 應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個鞄 別低 基 本<br />

權 佐 的 保 障狼 範 圍 ,ā 將 會 因 為 競 合 的 影 響 ,ā 而 呈佤 現 模 糊 化 的 現 象 。 換 言借 之 ,ā 此 一 模<br />

糊 之 保 障狼 範 圍 ,ā 如 果 相 對蹹 應 於 國 家韑 行 為 的 侵 入 性 而 言借 ,ā 除珂 了 產 生 認狀 識訤 上 的 困佷 難詋 性<br />

之 外 ,ā 亦 可 能獢 危 及 對蹹 於 基 本 權 佐 之 周 延 保 障狼 。 因 此 ,ā 欲 解 決俩 此 一 難詋 題覹 ,ā 必 須 針玸 對蹹<br />

產 生 競 合 關詉 係 的 相 關詉 基 本 權 佐 ,ā 綜牴 合 比 較跨 其 保 障狼 範 圍 之 內 涵 ,ā 並 且 選 取 其 中 最 具<br />

核頤 心 基 礎 的 權 佐 內 涵 ,ā 作伿 為 相 互 競 合 之 基 本 權 佐 之 間 的 指 導赫 概 念 。<br />

此 一 思 考 脈獡 絡 ,ā 主 要 是 以 作伿 為 核頤 心 基 礎 之 基 本 權 佐 內 涵 ,ā 所 形侫 成 之 保 障狼 範<br />

圍 ,ā 轉視 換 或 涵 蓋犡 到 其 他 與犕 之 相 競 合 的 基 本 權 佐 。 換 言借 之 ,ā 形侫 成 在 一 個鞄 綜牴 合 命 題覹 之<br />

內 ,ā 共 同 遵 循 的 基 礎 。 這 個鞄 時頗 候鞅 ,ā 觀義 察蹸 國 家韑 行 為 是 否佞 構躬 成 基 本 權 佐 之 侵 入 ?Ĉ 亦 以<br />

該 重 新 建 構躬 之 基 本 權 佐 保 障狼 範 圍 的 外 延 ,ā 作伿 為 認狀 定 之 標 準 。 因 此 ,ā 於 基 本 權 佐 競<br />

合 之 情 形侫 ,ā 基 本 權 佐 主 體 所 得 主 張 之 基 本 權 佐 之 間 ,ā 並 非 割 裂 式 的 加 以 個鞄 別低 排<br />

列 ,ā 而 應 該 就 相 競 合 之 基 本 權 佐 的 內 涵 ,ā 分 析 其 相 互 融 合 之 可 能獢 性 。 也 就 是 說狄 ,ā<br />

競 合 之 結 果 ,ā 將 影 響 個鞄 別低 基 本 權 佐 其 原鞝 本 固 有 的 保 障狼 範 圍 。<br />

18<br />

參 閱 李 惠酿 宗 ,《 憲 法 要稊 義 》, 第 三 版 ,2001 年 , 頁稰 121。<br />

19<br />

釋 字 四屶 一 四屶 號 解 釋 認 為厉 , 藥 品勜 廣郐 告 係 為厉 獲 得 財 產 而 從 事 之 經 濟 活卺 動 , 涉 及 財 產 權 之 保 障遷 , 並<br />

具 商 業 上 意 見 表 達 之 性 質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8 卷 , 第 12 期醸 。<br />

- 217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二 、 財 產 權 與犕 經 濟 生 存 權 的 競 合 關詉 係<br />

人 民 與犕 國 家韑 的 遭贈 遇跶 ,ā 沒俯 有 法 域 如 同 稅 法 般獭 的 經 常 性 。 當 國 民 與犕 國 家韑 準 備 要 進<br />

入 一 個鞄 長 期 稅 法 關詉 係 ( Dauer-Steuerrechtsverhältnis ) 的 形侫 成 時頗 ,ā 國 民 本 身倧 的 職 業 生<br />

活 ( Erwerbsleben ),ā 很 自 然 地 就 被 濃趡 縮 為 一 種牞 連 續 不 斷 的 債 之 關詉 係 20 。 國 家韑 課 稅<br />

的 標 的 ,ā 主 要 是 針玸 對蹹 私倌 有 財 產 以 及 私倌 經 濟 活 動珩 ,ā 由 國 家韑 權 力 進 行 規 制 而 加 以 分<br />

享 。 但伽 是 ,ā 假珑 設 所 有 的 物 質賭 都 歸 屬 於 國 家韑 所 有 ,ā 或 者 有 關詉 經 濟 之 活 動珩 僅 國 家韑 有 權<br />

力 經 營 ,ā 那倴 麼猕 稅 捐頋 或 許 並 非 不 可 或 缺獌 的 國 家韑 物 質賭 前 提 21 。 因 此 ,ā 課 稅 制 度 存 在 可<br />

能獢 性 之 先 決俩 要 件 ,ā 必 定 在 於 事 實蹴 上 承 認狀 財 產 與犕 經 濟 的 私倌 使 用 性 原鞝 則 。 就 此 ,ā 私倌 使<br />

用 性 原鞝 則 的 承 認狀 ,ā 除珂 了 作伿 為 稅 捐頋 制 度 的 前 提 要 件 之 外 ,ā 並 且 也 是 國 家韑 課 稅 行 為 的<br />

合 理 性 價猜 值靹 基 礎 。<br />

課 稅 係 以 國 家韑 公 權 力 ,ā 強 制 性 的 將 人 民 部 分 財 產 ,ā 無 償 地 轉視 為 國 家韑 所 有 。 因<br />

此 ,ā 稅 法 無 所 逃玬 於 對蹹 人 民 自 由 權 、 財 產 權 干 預踣 與犕 介 入 之 命 運跮 ,ā 但伽 是 其 干 預踣 的 強 度<br />

本 應 受 到 憲赭 法 基 本 價猜 值靹 觀義 的 拘 束俑 22 。 尤 其 在 稅 法 猅 域 ,ā 並 無 給 付 行 政 的 作伿 用 ,ā 因<br />

為 稅 法 本 質賭 上 係 以 干 預踣 行 政 的 面 貌狍 ,ā 來 進 行 其 功 能獢 上 的 國 家韑 任 務珧 。 換 言借 之 ,ā 在 基<br />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中 ,ā 稅 捐頋 所 代 表 者 ,ā 即佘 為 對蹹 於 基 本 權 佐 之 限 制 。 特顠 別低 是 對蹹 於 人 民<br />

財 產 權 保 障狼 範 圍 的 侵 入 。<br />

不 過跸 ,ā 基 於 基 本 權 佐 競 合 之 觀義 點 而 言借 ,ā 稅 捐頋 之 負 擔趃 雖 然 主 要 是 對蹹 於 財 產 權 佐<br />

之 限 制 ,ā 不 過跸 倘鞆 若 涉顎 及 人 民 ĵ 基 本 生 活 Ķ 之 判住 斷 時頗 23 ,ā 將 會 促 使 財 產 權 與犕 經 濟 生<br />

24<br />

存 權 產 生 競 合 的 現 象 。 此 時頗 如 果 只 依 照 財 產 權 的 保 障狼 範 圍 加 以 界 定 ,ā 則 人 民 受<br />

益 性 質賭 的 經 濟 生 存 基 本 權 可 能獢 遭贈 受 侵 入 。 因 此 ,ā 本 論 文 認狀 為 此 時頗 應 以 經 濟 生 存 權<br />

的 保 障狼 範 圍 ,ā 作伿 為 認狀 定 課 稅 行 為 侵 害韐 性 的 綜牴 合 判住 準 。 換 言借 之 ,ā 最 低佂 生 活 水 準 此 一<br />

判住 準 ,ā 將 發 酵狦 至 財 產 權 的 內 涵 之 中 。 對蹹 此 ,ā 就 基 本 權 佐 主 體 而 言借 ,ā 基 本 權 佐 保 障狼<br />

範 圍 的 外 延 將 因 此 而 擴 張 。 倘鞆 若 國 家韑 課 稅 行 為 逾跻 越 此 一 界 限 ,ā 除珂 了 是 對蹹 於 經 濟 生<br />

20<br />

參 閱 Joachim Lang, in: Klaus Tipke/ Joachim Lang , Steuerrecht , 16. Aufl., 1998, § 1 Rn. 1.<br />

21 Ebd., § 1 Rn. 5.<br />

22<br />

參 閱 葛 克 昌 ,〈 人 民岙 有 依 法 律匛 納 稅 之 義 務 --- 以层 大 法 官 會 議 解 釋 為厉 中 心尚 〉, 收 於 : 葛 克 昌 ,《 稅 法<br />

基 本岓 問 題 --- 財 政十 憲 法 篇 》, 初 版 ,1996 年 , 頁稰 49。<br />

23<br />

釋 字 第 二 八 ○ 號 解 釋 :「 邀 取 一 次 退 休峈 金 之 公 教 人 員穵 , 再峘 任峌 依 契勰 約秖 僱 用岦 而 由岩 公 庫窰 支尟 給 報酒 酬 之<br />

編 制 外屸 員穵 工 , 其 退 休峈 金 及 保 險 養 老 給 付屃 之 優 惠酿 崊 款金 每 月尦 所 生岥 利 息窾 , 如崇 不 能 維 持匵 退 休峈 人 員穵 之 基 本岓 生岥<br />

活卺 ( 例 如崇 低 於 編 制 內 委 任峌 一 職 等 一 級 公 務 人 員穵 月尦 俸稾 額 ), 其 優 惠酿 崊 款金 自 不 應 一 律匛 停 止尩 。 銓遫 敘 部 中<br />

華 民岙 國 74 年 6 月尦 12 日尤 ( 七 四屶 ) 台屲 華 特 三 字 第 二 二 八 五 四屶 號 函 , 與 上 述稖 意 旨 不 符 部 分 , 應 停 止尩 適<br />

用岦 。」 參 見 《 司屫 法 院 公 報酒 》, 第 33 卷 , 第 7 期醸 。<br />

24<br />

學 者 有 認 為厉 憲 法 第 十 五 條 的 生岥 崊 權 , 應 包屗 括匼 經 濟 生岥 崊 權 與 生岥 命 權 在峹 內 , 其 中 生岥 命 權 屬 憲 法 保<br />

留 的 基 本岓 權 利 , 參 閱 黃 俊 杰 ,《 弱窳 勢 人 權 保 障遷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10 以层 下 。<br />

- 218 -


第 六 章 稅 捐 基 本 權 利<br />

存 權 之 侵 入 外 ,ā 也 可 能獢 同 時頗 對蹹 財 產 權 之 保 障狼 範 圍 構躬 成 侵 入 。 就 司 法 審 查 而 言借 ,ā 此<br />

時頗 司 法 權 對蹹 於 國 家韑 課 稅 行 為 的 審 查 密 度 ,ā 將 相 對蹹 性 的 提 高珉 標 準 。 相 對蹹 地 ,ā 稅 捐頋 立<br />

法 形侫 成 自 由 範 圍 ,ā 亦 將 呈佤 現 限 縮 的 現 象 。<br />

三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作伿 為 財 產 權 之 特顠 別低 規 定<br />

由 此 ,ā 我侷 們靽 發 現 了 一 個鞄 疑牉 點 ?Ĉ 意 即佘 僅 使 用 財 產 權 的 侵 入 概 念 ,ā 事 實蹴 上 似 無 法<br />

完侖 全 合 致 地 描 繪訋 出 稅 捐頋 在 權 佐 面 向 上 的 憲赭 法 圖蹙 像踽 。 也 就 是 說狄 ,ā 作伿 為 國 家韑 課 稅 權 行<br />

使 之 對蹹 象 ,ā 或 者 符 合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之 稅 法 的 規 範 內 涵 ,ā 主 要 係 以 人 民 可 能獢 支 配玵 之 剩 餘<br />

財 產 權 為 合 憲赭 性 的 界 限 ,ā 也 就 是 說狄 必 須 扣 除珂 家韑 庭韨 以 及 個鞄 人 人 性 尊 嚴詫 基 本 生 活 等 必<br />

要 費 用 ,ā 除珂 此 之 外 所 得 自 主 運跮 用 之 財 產 範 圍 25 。 至 於 ,ā 屬 於 人 民 不 可 支 配玵 的 財 產<br />

權 部 份 ,ā 則 應 受 到 憲赭 法 第 十 五 條 所 蘊 含佳 的 經 濟 生 存 權 之 競 合 影 響 ,ā 而 為 非 稅 標 的 。<br />

稅 捐頋 權 佐 面 向 之 核頤 心 猅 域 ,ā 係 符 合 人 性 尊 嚴詫 基 本 生 活 需猀 求俠 之 經 濟 生 存 權 ,ā 是<br />

以 人 民 可 支 配玵 剩 餘 之 財 產 權 ,ā 作伿 為 國 家韑 課 稅 權 行 使 之 對蹹 象 。 此 外 ,ā 並 以 維犁 持 人 民<br />

重 新 運跮 營 經 濟 生 活 所 必 要 之 再 生 佐 益 ,ā 作伿 為 國 家韑 課 稅 權 之 憲赭 法 界 限 。 因 此 ,ā 稅 捐頋<br />

之 權 佐 內 涵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 五 條 之 經 濟 生 存 權 或 者 財 產 權 等 ,ā 均佾 有 一 定 交 集 之 關詉 聯<br />

性 。 雖 然 國 家韑 課 稅 權 之 行 使 ,ā 主 要 係 涉顎 及 人 民 財 產 權 佐 之 限 制 ,ā 但伽 是 稅 捐頋 的 權 佐<br />

內 涵 並 無 法 僅 由 憲赭 法 第 十 五 條 之 財 產 權 所 完侖 全 涵 蓋犡 ,ā 而 應 該 是 一 種牞 有 其 特顠 定 內 涵<br />

之 複 合 性 權 佐 。<br />

尤 其 ,ā 在 承 認狀 稅 捐頋 規 劃蹄 權 屬 於 人 民 行 使 稅 捐頋 基 本 權 佐 運跮 營 經 濟 生 活 所 必 要 之<br />

內 涵 時頗 ,ā 則 更俐 突 顯 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隱 含佳 有 基 本 權 佐 之 內 在 性 格頴 。 換 言借 之 ,ā 從 憲赭 法<br />

釋 義 學赩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上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應 屬 憲赭 法 第 十 五 條 的 特顠 別低 規 定 26 。 至 於 ,ā 其<br />

他 的 非 稅 公 課 ,ā 例 如 受 益 費 、 規 費 以 及 特顠 別低 公 課 等 ,ā 則 仍 屬 對蹹 於 財 產 權 佐 之 限 制 ,ā<br />

而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無 涉顎 。 我侷 國 學赩 界 對蹹 於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認狀 知 ,ā 似 受 到 人 民 與犕 國 家韑<br />

四 種牞 傳 統 身倧 分 關詉 係 之 思 考 影 響 ,ā 認狀 為 人 民 基 於 被 動珩 身倧 分 而 產 生 ĵ 義 務珧 Ķ,ā 因 此 推<br />

論 納獉 稅 係 人 民 之 憲赭 法 義 務珧 。 然 而 ,ā 卻 忽 略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ĵ 以 上 各 條 列 舉 之 自 由 權<br />

佐 Ķ,ā 在 規 範 體 系倐 上 亦 涵 蓋犡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至 第 二 一 條 之 可 能獢 性 27 。<br />

25<br />

26<br />

27<br />

參 閱 黃 俊 杰 ,〈 稅 捐 基 本岓 權 〉,《 台屲 大 法 學 論 叢 》, 第 33 卷 , 第 2 期醸 ,2004 年 3 月尦 , 頁稰 122。<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122。<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125。<br />

- 219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肆 、 稅 捐頋 權 佐 面 向 所 顯 示 之 意 義<br />

稅 捐頋 義 務珧 經 由 典 範 轉視 移 的 思 考 ,ā 係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之 限 制 類詑 型 ,ā 至 於 其 究倏 竟 限<br />

制 了 何 種牞 基 本 權 佐 ?Ĉ 本 論 文 經 由 上 述 三 個鞄 思 考 觀義 點 的 分 析 :ć 基 於 稅 捐頋 正 義 之 思<br />

考 、 稅 捐頋 規 劃蹄 權 佐 應 屬 憲赭 法 規 範 層 次 、 稅 捐頋 所 限 制 之 權 佐 無 法 由 個鞄 別低 基 本 權 佐 所<br />

涵 蓋犡 ,ā 而 認狀 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本 身倧 隱 含佳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的 內 涵 。 雖 然 稅 捐頋 的 本 質賭 ,ā 與犕<br />

基 本 權 佐 的 規 範 體 系倐 不 符 ,ā 但伽 是 此 種牞 不 同 事 態躊 ,ā 依 類詑 型 之 觀義 點 ,ā 基 於 公 平 正 義 的<br />

要 求俠 ,ā 應 得 到 相 同 之 對蹹 待 。<br />

如 果 我侷 們靽 從 整超 個鞄 財 產 價猜 值靹 觀義 察蹸 ,ā 稅 捐頋 屬 於 以 金 錢 價猜 值靹 作伿 為 課 徵 對蹹 象 ,ā 因 此 其<br />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 五 條 之 財 產 權 ,ā 本 質賭 上 具 有 一 定 之 關詉 聯 性 。 就 課 徵 之 對蹹 象 而 言借 ,ā 固 然<br />

稅 捐頋 屬 於 憲赭 法 第 十 五 條 之 財 產 權 ;Ć 但伽 是 倘鞆 若 就 課 稅 之 可 能獢 性 而 觀義 ,ā 其 進 一 步俞 涉顎 及<br />

可 稅 標 的 與犕 再 生 佐 益 之 問 題覹 。 所 謂 再 生 佐 益 係 作伿 為 課 稅 可 能獢 性 之 標 準 ,ā 換 言借 之 國<br />

家韑 不 能獢 為 扼俀 殺 性 ( Erdrosselung ) 之 課 稅 28 。 而 再 生 佐 益 與犕 可 稅 標 的 之 間 ,ā 則 具 有 流<br />

動珩 性 之 現 象 ,ā 意 即佘 須 視 國 家韑 整超 體 之 狀 況 ,ā 應 該 保 留猈 多 大 之 範 圍 ,ā 給 予 人 民 作伿 為 再<br />

生 佐 益 而 定 。 此 一 範 圍 之 調 整超 ,ā 涉顎 及 國 家韑 所 能獢 容韕 忍侱 之 衡 量 ,ā 以 及 因 應 與犕 自 由 權 佐<br />

之 關詉 係 ,ā 所 作伿 之 整超 合 與犕 調 整超 。 因 此 ,ā 究倏 其 憲赭 法 界 限 並 非 固 定 不 變 ,ā 而 是 可 加 以 調<br />

整超 的 範 圍 。 至 於 若 涉顎 及 社 會 基 本 權 佐 之 範 疇觸 ,ā 由 於 經 濟 生 存 權 之 基 本 權 競 合 作伿<br />

用 ,ā 應 視 為 非 稅 標 的 ,ā 並 非 稅 捐頋 課 徵 之 範 圍 。<br />

上 述 之 論 證訥 說狄 明 ,ā 財 產 權 並 無 法 完侖 整超 的 作伿 為 稅 捐頋 權 佐 面 向 之 保 障狼 範 圍 ,ā 此 種牞<br />

人 民 依 實蹴 質賭 正 當 法 律 納獉 稅 的 權 佐 ,ā 並 非 單 純獄 由 對蹹 於 財 產 權 的 侵 入 ,ā 即佘 可 得 到 其 權<br />

佐 的 內 涵 。 就 這 點 而 言借 ,ā 在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的 思 考 上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ĵ 稅 Ķ,ā<br />

似 乎 應 該 具 有 獨趸 立 存 在 的 基 本 權 佐 類詑 型 之 價猜 值靹 。 其 思 考 的 順 序侤 雖 然 與犕 一 般獭 基 本 權<br />

佐 的 思 考 模 式 有 明 顯 的 差韤 異 性 ,ā 但伽 透 過跸 類詑 型 的 觀義 點 應 得 到 與犕 其 他 基 本 權 佐 相 同 的<br />

對蹹 待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除珂 表 徵 ĵ 稅 捐頋 法 律 主 義 Ķ 之 外 ,ā 亦 可 作伿 為 稅 捐頋<br />

基 本 權 佐 之 憲赭 法 上 依 據赼 。 換 言借 之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至 第 二 一 條 ĵ 義 務珧 Ķ 之 規 定 ,ā 應<br />

係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自 由 權 佐 限 制 之 性 質賭 。 因 此 ,ā 不 得 以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規 定 納獉 稅 之 義<br />

務珧 ,ā 而 完侖 全 否佞 定 稅 捐頋 基 本 權 佐 存 在 之 憲赭 法 價猜 值靹 。<br />

28<br />

參 閱 黃 俊 杰 ,《 稅 捐 正岗 義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7。<br />

- 220 -


第 六 章 稅 捐 基 本 權 利<br />

第 三 節 稅 捐頋 權 佐 之 憲赭 法 規 範 基 礎<br />

壹 、 基 本 權 佐 之 權 佐 屬 性 層 級獇 化<br />

如 果 直 接 從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之 性 質賭 切 入 ,ā 再 加 以 層 級獇 化 的 結 果 ,ā 似 可 將 人 民 之<br />

權 佐 分 為 :ć 原鞝 權 層 次 、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層 次 、 一 般獭 法 律 權 佐 層 次 29 。 在 憲赭 法 的 層 級獇<br />

上 觀義 察蹸 ,ā 所 謂 原鞝 權 ,ā 係 一 種牞 個鞄 人 權 ,ā 先 於 國 家韑 存 在 之 固 有 權 。 換 言借 之 ,ā 並 非 一 開<br />

始 就 有 國 家韑 ,ā 在 組 成 國 家韑 之 前 必 定 還 有 一 個鞄 沒俯 有 國 家韑 存 在 之 狀 態躊 ,ā 所 謂 ĵ 自 然 狀<br />

態躊 Ķ 30 。<br />

屬 於 原鞝 權 層 次 之 人 民 權 佐 ,ā 理 論 上 並 不 需猀 要 規 定 於 實蹴 定 法 中 。 但伽 是 由 於 國 權<br />

與犕 人 權 現 實蹴 上 之 衝 突 ,ā 使 得 自 然 權 佐 理 論 產 生 危 機趙 ,ā 此 時頗 法 實蹴 證訥 主 義 可 說狄 是 現 代<br />

世 界 對蹹 自 然 法 論 危 機趙 的 一 種牞 回 應 31 。 因 此 ,ā 有 必 要 將 原鞝 權 實蹴 證訥 化 ,ā 以 調 和 國 家韑 權<br />

力 與犕 人 民 自 然 權 佐 之 衝 突 32 。 換 言借 之 ,ā 將 本 屬 原鞝 權 層 次 之 自 然 權 ,ā 置 於 基 本 權 佐<br />

之 譜訣 系倐 之 中 ,ā 作伿 為 憲赭 法 之 基 本 權 佐 ,ā 具 有 一 種牞 宣 示 與犕 確 認狀 的 意 義 。<br />

貳 、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的 承 載跩 與犕 補 充 功 能獢<br />

倘鞆 若 將 此 問 題覹 ,ā 與犕 憲赭 法 規 範 之 不 完侖 整超 性 格頴 結 合 思 考 ,ā 我侷 們靽 會 發 現 憲赭 法 成 文 之<br />

基 本 權 佐 規 定 ,ā 勢 必 無 法 窮 盡牏 的 列 舉 ,ā 而 必 須 依 賴 概 括 規 定 之 補 充 。 我侷 國 憲赭 法 第<br />

二 二 條 即佘 具 有 此 種牞 承 接 漏軅 洞 功 能獢 ( Auffangfunktion ) 與犕 保 護 補 充 功 能獢 ( Schutzergänzungsfunktion<br />

) 33 。 至 於 在 一 般獭 法 律 層 次 上 ,ā 立 法 者 依 憲赭 法 委 託玖 亦 應 制 定 保<br />

障狼 人 民 權 佐 之 法 律 ,ā 並 且 理 論 上 以 法 律 之 形侫 式 ,ā 可 以 制 定 較跨 憲赭 法 更俐 優 厚 之 保 障狼 內<br />

容韕 。<br />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規 定 :ćĵ 凡 人 民 之 其 他 自 由 及 權 佐 ,ā 不 妨侈 害韐 社 會 秩猶 序侤 公 共 佐 益<br />

者 ,ā 均佾 受 憲赭 法 之 保 障狼 。Ķ 所 謂 ĵ 其 他 Ķ 自 由 權 佐 ,ā 並 非 從 權 佐 之 用 語犾 、 名 稱牟 或 形侫<br />

式 以 觀義 ,ā 而 應 從 實蹴 質賭 上 去 理 解 34 。 換 言借 之 ,ā 並 非 未 出 現 於 憲赭 法 第 二 章 例 示 之 自 由<br />

29<br />

參 閱 李 震 山 ,〈 論 憲 法 未 列峚 舉 之 自 由岩 權 利 之 保 障遷 --- 司屫 法 院 大 法 官 相厴 關 解 釋 之 評 析 〉, 收 於 : 劉邟<br />

孔 中 、 陳鄉 新 民岙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三 輯 , 上 冊屏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359 以层 下 。<br />

30<br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再峘 訪 法 實 證 主尾 義 〉, 收 於 : 顏 厥鄰 安崎 ,《 法 與 實 踐 理 性 》, 初 版 ,1998 年 , 頁稰 257。<br />

31<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239。<br />

32<br />

參 閱 李 震 山 ,〈 論 憲 法 未 列峚 舉 之 自 由岩 權 利 之 保 障遷 --- 司屫 法 院 大 法 官 相厴 關 解 釋 之 評 析 〉, 收 於 : 劉邟<br />

孔 中 、 陳鄉 新 民岙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三 輯 , 上 冊屏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360。<br />

33<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378。<br />

34<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371。<br />

- 221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權 佐 者 ,ā 即佘 為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所 涵 蓋犡 。 學赩 者 李俒 震责 山 認狀 為 35 ,ā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之 承 接 漏軅<br />

洞 功 能獢 主 要 係 針玸 對蹹 ĵ 真猙 正 未 列 舉 權 Ķ 36 之 保 障狼 ;Ć 而 在 ĵ 半 真猙 正 未 列 舉 權 Ķ 37 保 障狼<br />

部 分 ,ā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所 發 揮 者 ,ā 則 係 保 護 補 充 之 功 能獢 。 至 於 ,ā 所 謂 ĵ 非 真猙 正 未 列<br />

舉 權 Ķ 38 並 非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所 涵 蓋犡 之 範 圍 。 換 言借 之 ,ā 某 項 權 佐 是 否佞 屬 於 憲赭 法 第 二<br />

二 條 概 括 基 本 權 之 射韗 程 ?Ĉ 取 決俩 於 ,ā 該 權 佐 之 實蹴 質賭 內 涵 是 否佞 無 法 完侖 全 或 部 分 被 例 示<br />

基 本 權 所 涵 蓋犡 。 因 此 ,ā 稅 捐頋 所 限 制 之 基 本 權 佐 是 否佞 需猀 要 藉 助佔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加 以 保<br />

障狼 ?Ĉ 實蹴 有 待 進 一 步俞 探 討玒 。<br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稅 捐頋 屬 於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類詑 型 ,ā 因 此 進 一 步俞 追玭 問 稅 捐頋 究倏 竟 限<br />

制 了 何 種牞 基 本 權 佐 ?Ĉ 基 於 基 本 權 佐 競 合 之 觀義 點 ,ā 發 現 稅 捐頋 所 限 制 者 ,ā 應 該 是 一 種牞<br />

複 合 性 的 權 佐 內 涵 ,ā 而 無 法 由 單 一 之 基 本 權 佐 條 款 所 涵 蓋犡 。 此 外 ,ā 將 稅 捐頋 規 劃蹄 定<br />

位 法 律 規 範 層 級獇 之 權 佐 ,ā 易 形侫 成 人 民 私倌 法 自 治 範 圍 之 壓 縮 ,ā 並 且 將 此 權 佐 繫訇 於 立<br />

法 者 之 形侫 成 自 由 ,ā 可 能獢 因 而 過跸 度 傾 向 國 家韑 財 政 收 入 面 的 思 考 ,ā 而 導赫 致 人 民 稅 捐頋 規<br />

劃蹄 他 律 性 的 危 險 。 由 於 稅 捐頋 所 限 制 之 基 本 權 佐 ,ā 具 有 積 極 規 劃蹄 之 傾 向 ,ā 並 且 稅 捐頋<br />

規 劃蹄 權 與犕 ĵ 稅 捐頋 Ķ 要 素獂 有 關詉 ,ā 本 屬 於 人 民 基 本 權 保 障狼 範 圍 之 形侫 成 自 由 猅 域 。 因 此 ,ā<br />

就 基 本 權 性 質賭 而 言借 ,ā 稅 捐頋 規 劃蹄 權 係 稅 捐頋 基 本 權 佐 之 權 佐 屬 性 內 涵 。 然 而 問 題覹 在<br />

於 ,ā 此 種牞 積 極 的 規 劃蹄 傾 向 ,ā 是 否佞 仍 須 藉 助佔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之 承 載跩 與犕 補 充 功 能獢 ?Ĉ 此 涉顎<br />

及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具 有 獨趸 立 規 範 之 價猜 值靹 ?Ĉ 應 進 一 步俞 加 以 探 討玒 。<br />

參珰 、 基 本 權 佐 侵 害韐 概 念 擴 張 之 思 考<br />

基 本 權 佐 遭贈 受 侵 入 的 來 源 ,ā 係 指 使 基 本 權 佐 受 拘 束俑 之 行 為 者 ,ā 通 常 為 公 權 力<br />

主 體 之 行 為 。 而 且 行 為 與犕 不 佐 益 之 間 ,ā 必 須 具 有 一 定 的 條 件 關詉 係 加 以 聯 繫訇 。 因 此<br />

針玸 對蹹 自 由 權 而 言借 ,ā 理 論 上 任 何 形侫 態躊 的 國 家韑 干 預踣 行 為 ,ā 均佾 可 能獢 該 當 侵 入 此 一 概 念 。<br />

由 於 基 本 權 佐 之 古 典 目 的 ,ā 在 於 防倸 禦跎 來 自 國 家韑 的 侵 入 ,ā 因 此 對蹹 於 侵 入 認狀 定 的 觀義 察蹸<br />

點 ,ā 主 要 置 於 是 否佞 對蹹 人 民 產 生 命 令 性 影 響 ?Ĉ 其 主 要 特顠 徵 集 中 於 :ć 法 效頒 性 、 直 接 性 、<br />

目 的 性 與犕 強 制 性 等 要 素獂 39 。 換 句 話 說狄 ,ā 對蹹 基 本 權 佐 所 生 之 影 響 ,ā 來 自 該 公 權 力 規<br />

35<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378。<br />

36<br />

所 謂 真 正岗 未 列峚 舉 權 , 係 指匸 憲 法 未 明 示岴 或 列峚 舉 , 非 屬 原穦 權 性 質 ( 例 如崇 生岥 命 權 ), 益 無 法 由岩 列峚 舉 權<br />

推 衍稈 或 由岩 基 本岓 國 冊屏 推 導 出屒 的 權 利 , 例 如崇 姓 名峮 權 、 抵 抗 權 、 婚 姻勿 權 、 庇 護 權 、 資 訊 自 決 權 ….., 同峧<br />

上 註 , 頁稰 366。<br />

37<br />

所 謂 半屜 真 正岗 未 列峚 舉 權 , 係 指匸 列峚 舉 性 基 本岓 權 無 法 完 全峖 涵 蓋 , 故卂 有 賴 於 憲 法 第 二 二 條 為厉 保 護 補 充屌 ,<br />

例 如崇 工 作 權 無 法 完 全峖 涵 蓋 營 業 自 由岩 , 因峴 此 藉 助 憲 法 第 二 二 條 為厉 保 護 之 補 充屌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365。<br />

38<br />

非 真 正岗 未 列峚 舉 權 , 係 指匸 形 式 上 未 出屒 現 於 諸 列峚 舉 權 之 列峚 , 但 依 實 質 之 觀毢 點 , 其 屬 於 憲 法 列峚 舉 權<br />

利 之 保 護 範 圍酌 射窠 程 內 , 例 如崇 研厼 究 自 由岩 屬 於 講 學 自 由岩 之 保 護 範 圍酌 , 換醢 言 之 , 名峮 稱 上 似 乎屁 是半 新 的 權 利 ,<br />

但 是半 實 質 上 已 為厉 列峚 舉 權 所 涵 蓋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365。<br />

39<br />

參 閱 蕭 文尠 生岥 ,〈 基 本岓 權 利 侵 害窙 之 救 濟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簡 資 修穑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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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稅 捐 基 本 權 利<br />

制 作伿 用 本 身倧 ,ā 而 排 除珂 國 家韑 不 具 意 欲 目 的 之 事 實蹴 行 為 ,ā 或 僅 具 間 接 效頒 果 與犕 附 隨 效頒 果<br />

的 影 響 。<br />

古 典 侵 入 概 念 ,ā 著 重 於 侵 入 的 行 為 現 象 ,ā 卻 忽 視 侵 入 的 結 果 現 象 40 ,ā 形侫 成 人<br />

權 保 障狼 體 系倐 的 漏軅 洞 。 因 此 對蹹 侵 入 概 念 的 特顠 徵 應 該 加 以 減 縮 抽 離覭 ,ā 以 擴 大 侵 入 概 念<br />

的 外 延 ,ā 以 便 對蹹 於 基 本 權 佐 給 予 更俐 周 延 的 保 障狼 。 由 於 古 典 侵 入 概 念 ,ā 是 否佞 足倦 以 保<br />

護 人 民 的 基 本 權 佐 令 人 懷觝 疑牉 ?Ĉ 隨 著 國 家韑 任 務珧 的 多 元 化 ,ā 國 家韑 行 為 的 模 式 呈佤 現 複 雜覮<br />

性 和 多 樣 性 ,ā 造 成 國 家韑 與犕 人 民 之 間 並 非 處 於 單 純獄 的 二 元 關詉 係 之 中 ,ā 人 民 經 常 在 多<br />

重 面 向 的 關詉 係 結 構躬 之 中 ,ā 成 為 法 律 主 體 。 這 樣 的 社 會 變 遷贉 因 素獂 ,ā 國 家韑 對蹹 人 民 生 活<br />

猅 域 的 介 入 及 所 負 的 給 付 義 務珧 ,ā 已 超 過跸 古 典 侵 入 概 念 所 能獢 達跲 到 的 限 制 國 家韑 行 為 之<br />

原鞝 始 設 計 目 的 。<br />

對蹹 於 侵 入 概 念 之 擴 張 解 釋 ,ā 事 實蹴 上 是 基 於 權 佐 保 護 理 念 下 ,ā 對蹹 國 家韑 與犕 個鞄 人 間<br />

的 關詉 係 ,ā 所 為 的 一 種牞 深 俥 反 省 。 因 此 ,ā 凡 屬 國 家韑 行 為 致 人 民 之 基 本 權 佐 無 法 完侖 善<br />

行 使 者 ,ā 均佾 可 能獢 構躬 成 ĵ 侵 入 Ķ。 至 於 國 家韑 行 為 是 否佞 係 具 目 的 性 ?Ĉ 意 欲 性 ?Ĉ 法 效頒 性 ?Ĉ<br />

或 者 是 否佞 直 接 侵 害韐 ?Ĉ 間 接 侵 害韐 ?Ĉ 均佾 非 所 問 41 。 換 言借 之 ,ā 侵 入 概 念 的 判住 斷 ,ā 由 行 為<br />

現 象 的 觀義 察蹸 ,ā 轉視 變 到 對蹹 結 果 現 象 的 觀義 察蹸 ,ā 目 的 在 於 建 構躬 無 漏軅 洞 之 人 權 保 障狼 系倐 統 ,ā<br />

並 且 亦 寓 有 控 制 國 家韑 行 為 界 限 之 功 能獢 。<br />

肆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作伿 為 稅 捐頋 基 本 權 佐 的 憲赭 法 規 範 基 礎<br />

課 稅 權 為 國 家韑 權 力 對蹹 於 稅 捐頋 基 本 權 佐 的 限 制 ,ā 依 法 治 國 原鞝 則 之 憲赭 法 要 求俠 ,ā 必<br />

須 在 合 憲赭 之 範 圍 內 ,ā 以 立 法 行 為 作伿 為 基 礎 ,ā 再 由 國 家韑 機趙 關詉 以 之 為 依 據赼 ,ā 而 後 作伿 成<br />

個鞄 別低 之 侵 入 行 為 42 。 由 於 稅 捐頋 所 限 制 之 基 本 權 佐 的 核頤 心 猅 域 ,ā 係 符 合 人 性 尊 嚴詫 基<br />

本 生 活 需猀 求俠 之 經 濟 生 存 權 ,ā 因 此 應 以 人 民 可 支 配玵 之 剩 餘 財 產 權 ,ā 作伿 為 國 家韑 課 稅 權<br />

行 使 之 對蹹 象 ,ā 以 符 合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下 稅 法 之 規 範 內 涵 ,ā 並 且 以 維犁 持 人 民 重 新 運跮 營 經 濟<br />

第 二 輯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472 以层 下 。<br />

40<br />

此 種 對 「 結 果 現 像 」 的 保 護 模鄍 式 , 與 國 家窚 責 任峌 的 理 論 變殤 遷 朝醹 向峭 「 國 家窚 自 己 責 任峌 」 的 思匠 考 模鄍 式 ,<br />

基 本岓 上 是半 相厴 同峧 的 。 此 種 國 家窚 義 務 的 加展 重稥 除 為厉 對 人 權 的 尊 重稥 之 外屸 , 另屮 一 個積 更 深 郅 的 理 由岩 : 在峹 採 取 國<br />

家窚 與 社 會 二 元 論 之 下 , 當 社 會 無 力 自 行 調 節 時 , 需遻 要稊 國 家窚 作 為厉 有 組 織 的 工 具 , 來 保 障遷 個積 人 自 由岩 。<br />

換醢 言 之 , 在峹 二 元 論 的 區 分 前 堤酐 之 下 , 處 於 社 會 邀 域 下 的 人 民岙 得 主尾 張 基 本岓 權 對 抗 來 自 國 家窚 的 侵 犯岟 ,<br />

同峧 時 亦岿 得 請 求 國 家窚 對 其 基 本岓 權 負稐 維 護 義 務 。<br />

41<br />

此 種 案 例 通 稱 為厉 「 事 實 上 的 基 本岓 權 利 影郓 響 」( faktische Grundrechtsbeeinträchtigung ), 參 閱 林 三<br />

欽釓 ,〈 論 基 本岓 權 利 之 侵 害窙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簡 資 修穑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二 輯 , 初<br />

版 ,2000 年 , 頁稰 445 以层 下 。<br />

42<br />

惟 法 律匛 中 若秵 以层 明 文尠 具 體殱 規 定 構 成 要稊 件峋 與 違 反 之 法 律匛 效 果 , 而 不 再峘 依 賴 行 政十 機 關 之 處 分 或 司屫 法<br />

機 關 之 裁 判 來 使 法 律匛 效 果 產 生岥 時 , 則 不 可屣 謂 非 對 人 民岙 基 本岓 權 利 之 侵 害窙 , 參 閱 蕭 文尠 生岥 ,〈 基 本岓 權 利<br />

侵 害窙 之 救 濟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簡 資 修穑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二 輯 , 初 版 ,2000 年 ,<br />

頁稰 477。<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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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生 活 所 必 要 之 再 生 佐 益 ,ā 作伿 為 國 家韑 課 稅 權 之 憲赭 法 界 限 。<br />

就 稅 捐頋 規 劃蹄 的 權 佐 而 觀義 ,ā 其 本 質賭 上 屬 於 一 種牞 行 為 自 由 ( Verhaltensfreiheit ),ā<br />

其 係 以 稅 捐頋 此 一 因 素獂 ,ā 所 延 伸 的 一 種牞 對蹹 於 個鞄 人 以 及 家韑 庭韨 ,ā 財 政 上 或 非 財 政 上 之 規<br />

劃蹄 。 換 言借 之 ,ā 倘鞆 若 國 家韑 違跴 憲赭 課 稅 ,ā 除珂 了 直 接 侵 害韐 人 民 稅 捐頋 所 限 制 之 基 本 權 佐 的 保<br />

障狼 範 圍 之 外 ,ā 亦 會 造 成 人 民 此 種牞 因 稅 捐頋 所 衍 生 的 行 為 自 由 ,ā 承 受 較跨 大 之 成 本 ,ā 甚<br />

至 成 為 實蹴 際狽 行 使 上 的 不 可 能獢 43 。<br />

因 此 ,ā 此 種牞 稅 捐頋 規 劃蹄 權 佐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保 障狼 範 圍 ,ā 具 有 事 實蹴 上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 。 也<br />

就 是 說狄 ,ā 稅 捐頋 所 限 制 之 基 本 權 佐 保 障狼 範 圍 ,ā 決俩 定 稅 捐頋 規 劃蹄 之 合 憲赭 性 基 礎 。 換 言借 之 ,ā<br />

我侷 們靽 從 稅 捐頋 所 限 制 之 基 本 權 佐 的 實蹴 質賭 內 涵 ,ā 透 過跸 解 釋 可 推 導赫 出 人 民 稅 捐頋 規 劃蹄 之 形侫<br />

成 自 由 。 因 此 ,ā 稅 捐頋 規 劃蹄 的 權 佐 ,ā 應 該 屬 於 一 種牞 ĵ 非 真猙 正 未 列 舉 權 Ķ 的 型 態躊 44 ,ā<br />

在 憲赭 法 基 礎 上 ,ā 可 直 接 由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推 導赫 得 出 ,ā 而 不 需猀 要 經 由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承<br />

接 或 補 充 。<br />

43<br />

關 於 此 種 事 實 上 對 基 本岓 權 利 行 為厉 自 由岩 之 影郓 響 , 涉 及 基 本岓 權 利 保 障遷 範 圍酌 是半 否 應 擴 張 之 思匠 考 , 甚原<br />

至 進 一 步 以层 保 障遷 範 圍酌 取 代 侵 害窙 概 念 之 界厢 定 , 以层 避 免 形 式 認 定 侵 害窙 概 念 所 造 成 人 民岙 基 本岓 權 利 保 障遷 之<br />

漏 洞卸 , 參 閱 林 三 欽釓 ,〈 論 基 本岓 權 利 之 侵 害窙 〉, 收 於 : 李 建匔 良 、 簡 資 修穑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br />

務 》, 第 二 輯 , 初 版 ,2000 年 , 頁稰 448 以层 下 。<br />

44<br />

參 閱 李 震 山 ,〈 論 憲 法 未 列峚 舉 之 自 由岩 權 利 之 保 障遷 --- 司屫 法 院 大 法 官 相厴 關 解 釋 之 評 析 〉, 收 於 : 劉邟<br />

孔 中 、 陳鄉 新 民岙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第 三 輯 , 上 冊屏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365。<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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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稅 捐 基 本 權 利<br />

第 四 節 本 章 結 論<br />

本 論 文 於 第 五 章 針玸 對蹹 行 政 立 法 行 為 之 討玒 論 ,ā 主 要 是 希侣 望 建 構躬 出 對蹹 於 憲赭 法 第 二<br />

三 條 ĵ 法 律 Ķ 內 涵 之 認狀 知 ,ā 並 且 以 此 作伿 為 思 考 基 礎 ,ā 然 後 再 透 過跸 稅 捐頋 解 釋 函 令 作伿<br />

為 媒 介 ,ā 來 測 試 前 述 以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為 依 據赼 所 建 立 的 法 律 內 涵 ,ā 是 否佞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br />

九 條 的 法 律 內 涵 相 同 ?Ĉ 不 過跸 ,ā 經 過跸 各 種牞 面 向 之 分 析 之 後 ,ā 本 論 文 認狀 為 憲赭 法 第 十 九<br />

條 之 內 涵 ,ā 除珂 了 其 名 稱牟 種牞 類詑 之 特顠 殊頻 性 、 無 法 涵 蓋犡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 比 例 原鞝 則 、 排 除珂<br />

職 權 命 令 適贅 用 之 外 ,ā 就 ĵ 法 律 Ķ 此 一 內 涵 而 言借 ,ā 實蹴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並 無 顯 著 差韤 異<br />

性 。 因 此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在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上 ,ā 即佘 存 在 著 獨趸 立 規 範 價猜 值靹 之 疑牉 問 ?Ĉ 意<br />

即佘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倘鞆 若 屬 於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規 範 設 計 ,ā 但伽 是 既 然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已 經<br />

作伿 為 整超 體 規 制 之 角倞 色 ,ā 那倴 麼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究倏 竟 係 規 範 語犾 句 的 重 複 ,ā 而 屬 於 贅覎 文 ?Ĉ<br />

或 者 其 另 具 有 本 論 文 所 遺 漏軅 的 憲赭 法 規 範 意 義 ?Ĉ<br />

對蹹 此 疑牉 問 ,ā 似 乎 應 該 回 到 稅 捐頋 義 務珧 典 範 轉視 移 的 起玠 點 ,ā 重 新 加 以 思 考 。 回 顧 本<br />

文 第 四 章 的 論 證訥 結 論 ,ā 認狀 為 稅 捐頋 義 務珧 應 該 理 解 為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類詑 型 ,ā 但伽 是<br />

此 一 法 學赩 方 法 上 的 推 論 ,ā 其 實蹴 會 延 伸 出 另 一 個鞄 問 題覹 :ć 稅 捐頋 究倏 竟 限 制 了 何 種牞 基 本 權<br />

佐 ?Ĉ 倘鞆 若 認狀 為 稅 捐頋 所 限 制 的 權 佐 屬 性 ,ā 僅 僅 係 單 一 的 基 本 權 佐 內 涵 ,ā 那倴 麼猕 憲赭 法 第<br />

十 九 條 ,ā 僅 僅 只 是 一 種牞 單 純獄 的 限 制 條 款 。 對蹹 此 ,ā 由 於 性 質賭 上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並 無<br />

差韤 異 ,ā 因 此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在 憲赭 法 上 的 規 範 價猜 值靹 ,ā 將 減 損 為 一 種牞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法<br />

條 競 合 下 的 特顠 別低 規 定 。。<br />

因 此 ,ā 本 論 文 第 六 章 經 由 三 個鞄 思 考 觀義 點 的 分 析 :ć 稅 捐頋 正 義 之 思 考 、 稅 捐頋 規 劃蹄<br />

權 佐 應 屬 憲赭 法 規 範 層 次 、 稅 捐頋 所 限 制 之 權 佐 無 法 由 個鞄 別低 基 本 權 佐 所 涵 蓋犡 ,ā 而 認狀 為<br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本 身倧 隱 含佳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的 內 涵 。 由 於 稅 捐頋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 五 條 之 財 產<br />

權 ,ā 先 天 上 具 有 一 定 之 關詉 係 ,ā 因 此 就 課 徵 之 對蹹 象 而 言借 ,ā 稅 捐頋 無 疑牉 屬 於 對蹹 財 產 權 之<br />

限 制 。 但伽 是 ,ā 倘鞆 若 針玸 對蹹 ĵ 可 稅 標 的 Ķ、ĵ 再 生 佐 益 Ķ 與犕 ĵ 非 稅 標 的 Ķ 之 問 題覹 ,ā 則 涉顎<br />

及 與犕 其 他 基 本 權 佐 間 之 整超 合 與犕 調 整超 。 換 言借 之 ,ā 財 產 權 並 無 法 完侖 整超 作伿 為 稅 捐頋 權 佐 面<br />

向 之 保 障狼 範 圍 ,ā 對蹹 此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ĵ 稅 Ķ 在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的 思 考 上 ,ā 似<br />

應 具 有 獨趸 立 存 在 的 價猜 值靹 。<br />

此 外 ,ā 關詉 於 稅 捐頋 規 劃蹄 的 權 佐 ,ā 本 質賭 上 屬 於 一 種牞 行 為 自 由 ,ā 其 係 以 稅 捐頋 此 一 因<br />

素獂 ,ā 所 延 伸 的 一 種牞 對蹹 於 個鞄 人 以 及 家韑 庭韨 ,ā 財 政 上 或 非 財 政 上 之 規 劃蹄 。 因 此 ,ā 此 種牞 稅<br />

捐頋 規 劃蹄 權 佐 與犕 基 本 權 佐 保 障狼 範 圍 ,ā 具 有 事 實蹴 上 的 聯 繫訇 關詉 係 。 也 就 是 說狄 ,ā 稅 捐頋 所 限<br />

制 之 基 本 權 佐 保 障狼 範 圍 ,ā 決俩 定 稅 捐頋 規 劃蹄 之 合 憲赭 性 基 礎 。 換 言借 之 ,ā 我侷 們靽 從 稅 捐頋 所 限<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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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制 之 基 本 權 佐 的 實蹴 質賭 內 涵 ,ā 透 過跸 解 釋 可 推 導赫 出 人 民 稅 捐頋 規 劃蹄 之 形侫 成 自 由 。 因 此 ,ā<br />

稅 捐頋 規 劃蹄 的 權 佐 ,ā 可 直 接 由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推 導赫 得 出 ,ā 而 不 需猀 要 經 由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br />

承 接 或 補 充 。 因 此 ,ā 從 以 上 的 論 證訥 結 果 ,ā 本 論 文 認狀 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相 較跨 於 憲赭 法 第<br />

二 三 條 而 言借 ,ā 具 有 獨趸 立 規 範 之 意 義 ,ā 而 非 憲赭 法 規 範 語犾 句 上 的 重 複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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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結 論<br />

第 七 章 結 論<br />

第 一 節 本 文 見倝 解 的 回 顧<br />

壹 、 基 本 義 務珧 作伿 為 憲赭 法 的 倫鞌 理 前 提<br />

一 切 人 類詑 的 歷趜 史 活 動珩 都 滲軖 透 著 人 們靽 的 思 想 ,ā 歷趜 史 不 只 是 事 件 的 變 化 ,ā 而 是 思<br />

想 過跸 程 的 變 化 。 因 此 ,ā 本 論 文 首靫 先 嘗蹋 試 以 一 種牞 義 務珧 理 念 發 展韙 史 的 觀義 察蹸 角倞 度 ,ā 進 行<br />

對蹹 於 憲赭 法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的 探 索獃 。 主 要 的 目 的 係 為 避 免佊 因 憲赭 法 發 生 史 的 侷 限 觀義 點 ,ā<br />

所 可 能獢 形侫 成 的 片 面 解 釋 結 果 。 是 故 ,ā 本 論 文 第 二 章 ,ā 首靫 先 嘗蹋 試 從 德 國 近 代 對蹹 義 務珧<br />

理 念 的 思 考 ,ā 進 行 比 較跨 法 上 的 觀義 察蹸 。 期 望 透 過跸 一 種牞 共 時頗 性 與犕 歷趜 時頗 性 的 視 域 ,ā 進 行<br />

對蹹 於 本 論 文 主 題覹 前 理 解 基 礎 之 建 構躬 。<br />

就 此 ,ā 本 論 文 發 現 德 國 較跨 早 期 對蹹 義 務珧 概 念 的 看 法 ,ā 由 於 深 受 當 時頗 自 然 法 觀義 點<br />

的 影 響 ,ā 因 此 對蹹 於 義 務珧 概 念 的 理 解 ,ā 主 要 侷 限 於 道跰 德 哲鞦 學赩 與犕 倫鞌 理 學赩 之 範 疇觸 內 來 思<br />

考 。 質賭 言借 之 ,ā 所 謂 法 義 務珧 之 概 念 ,ā 係 被 標 明 為 一 種牞 主 體 的 內 在 束俑 縛跢 力 ,ā 而 僅 僅 具<br />

有 刺 激趦 良候 心 的 作伿 用 。 時頗 序侤 進 入 威 瑪牅 共 和 時頗 期 ,ā 雖 然 威 瑪牅 憲赭 法 第 二 章 標 題覹 明 定 為 ĵ 德<br />

國 人 民 的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Ķ,ā 但伽 是 由 於 對蹹 義 務珧 概 念 的 模 糊 性 認狀 知 ,ā 導赫 致 其 缺獌<br />

乏 實蹴 踐賳 上 的 可 能獢 性 。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赶 之 後 ,ā 鑑 於 納獉 粹牯 第 三 帝 國 時頗 期 濫 用 基 本 義 務珧<br />

思 想 ,ā 所 造 成 的 人 權 侵 害韐 ,ā 因 此 導赫 致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廣 泛 的 抑俊 制 與犕 排<br />

斥 。 直 到 1982 年 在 Konstanz 舉 行 的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者 協 會 大 會 ,ā 與犕 會 學赩 者 對蹹 於 戰赶<br />

後 基 本 權 佐 無 限 擴 張 現 象 的 缺獌 失 ,ā 嘗蹋 試 以 復 興 基 本 義 務珧 理 念 的 方 式 來 加 以 反 省 ,ā<br />

並 且 強 調 基 本 義 務珧 應 作伿 為 憲赭 法 向 度 內 的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 ,ā 促 使 德 國 學赩 界 重 新 來 思 考 基 本<br />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價猜 值靹 定 位 。 不 過跸 ,ā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應 有 定 位 ,ā 卻 仍 然 存<br />

在 著 一 種牞 制 度 與犕 功 能獢 上 的 懷觝 疑牉 。 對蹹 此 ,ā 本 論 文 嘗蹋 試 針玸 對蹹 與犕 義 務珧 概 念 對蹹 立 的 ĵ 自 由 Ķ<br />

概 念 進 行 剖鞖 析 ,ā 認狀 為 個鞄 人 自 由 應 該 被 定 位 為 一 種牞 法 律 上 之 消顆 極 自 由 。 換 言借 之 ,ā 從<br />

法 律 上 的 自 由 而 觀義 ,ā 其 本 質賭 上 隱 含佳 著 ĵ 義 務珧 性 Ķ 的 特顠 徵 ,ā 並 且 此 一 義 務珧 性 ,ā 並 未<br />

減 損 或 限 制 自 由 行 使 之 範 圍 ,ā 而 是 作伿 為 一 種牞 合 理 性 自 由 的 內 在 界 限 。<br />

由 於 在 集 體 與犕 個鞄 體 之 間 動珩 態躊 的 衝 突 關詉 係 中 ,ā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 佐 本 是 一 種牞 個鞄<br />

人 相 對蹹 於 國 家韑 ,ā 所 產 生 之 基 本 關詉 係 的 鏡註 影 。 因 此 ,ā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基 本 義 務珧 不 應 該 是<br />

一 種牞 對蹹 立 的 關詉 係 ,ā 而 應 該 儘赊 可 能獢 地 融 洽 與犕 一 致 性 。 從 功 能獢 上 而 觀義 ,ā 基 本 權 佐 作伿 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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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憲赭 法 上 的 價猜 值靹 決俩 定 ,ā 而 基 本 義 務珧 則 可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的 一 種牞 調 整超 措 施 。 此 外 ,ā 藉 由<br />

憲赭 法 發 展韙 史 的 理 解 ,ā 基 本 義 務珧 更俐 是 法 與犕 道跰 德 之 間 的 一 座韩 橋趖 樑 ,ā 使 得 憲赭 法 理 念 不 至<br />

於 自 絕 於 封 閉 的 規 範 體 系倐 中 ,ā 而 演躽 變 為 機趙 械 式 的 憲赭 法 實蹴 證訥 主 義 。 因 此 ,ā 如 何 運跮 用<br />

法 學赩 方 法 論 的 論 證訥 模 式 ,ā 來 確 定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規 範 中 的 意 義 ,ā 並 且 給 予 基 本 義<br />

務珧 實蹴 踐賳 性 的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ā 將 是 本 論 文 第 三 章 與犕 第 四 章 所 關詉 注 的 核頤 心 命 題覹 。<br />

貳 、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定 位 的 典 範 轉視 移<br />

作伿 為 憲赭 法 向 度 內 的 基 本 義 務珧 ,ā 其 憲赭 法 上 的 規 範 定 位 是 什 麼猕 ?Ĉ 這 個鞄 問 題覹 ,ā 顯 示<br />

出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ā 雖 然 是 憲赭 法 之 倫鞌 理 前 提 ,ā 但伽 是 基 本 義 務珧 是 否佞 為 獨趸 立 性 概 念 ?Ĉ 則<br />

猄 有 疑牉 問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重 點 在 於 :ć 負 擔趃 基 本 義 務珧 的 理 由 為 何 ?Ĉ 換 言借 之 ,ā 探 尋 基 本<br />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正 當 性 基 礎 ,ā 成 為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定 位 最 關詉 鍵 的 問 題覹 。 而 此 一 問 題覹<br />

必 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具 有 某 種牞 聯 繫訇 關詉 係 。 因 此 ,ā 應 該 尋 求俠 兩 者 相 類詑 似 的 特顠 徵 ,ā 做珔 相 鄰贊<br />

概 念 的 分 析 與犕 界 定 。 對蹹 此 ,ā 如 果 我侷 們靽 以 主 體 的 角倞 度 觀義 察蹸 ,ā 基 本 義 務珧 對蹹 於 義 務珧 載跩 體<br />

之 負 擔趃 ,ā 與犕 權 佐 的 主 張 相 比 較跨 ,ā 可 理 解 為 一 種牞 對蹹 於 權 佐 的 ĵ 限 制 Ķ。 關詉 於 此 一 問<br />

題覹 ,ā 於 德 國 學赩 界 產 生 了 極 富 意 義 的 爭 論 。 經 由 分 析 正 反 意 見倝 的 論 點 ,ā 本 論 文 發 現<br />

其 均佾 未 進 行 充 足倦 的 論 證訥 過跸 程 ,ā 即佘 得 出 各 自 的 結 論 。 此 外 ,ā 正 反 意 見倝 均佾 將 爭 論 之 基<br />

礎 ,ā 建 立 在 概 念 之 特顠 徵 與犕 外 延 上 的 探 討玒 ,ā 而 忽 略 了 概 念 本 身倧 所 隱 涵 的 侷 限 性 。 也<br />

就 是 說狄 ,ā 此 一 難詋 題覹 之 解 決俩 ,ā 其 實蹴 並 無 法 藉 由 邏 輯 上 的 概 念 分 析 獲 致 ,ā 而 應 該 借靺 助佔<br />

法 學赩 方 法 論 上 的 思 考 。<br />

換 言借 之 ,ā 觀義 察蹸 德 國 國 家韑 法 學赩 界 對蹹 此 爭 論 的 發 展韙 ,ā 固 然 肯 認狀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br />

佐 存 在 著 某 種牞 辯 證訥 關詉 係 ,ā 但伽 是 卻 沒俯 有 進 一 步俞 思 考 兩 者 辯 證訥 關詉 係 的 統 一 過跸 程 ,ā 亦 即佘<br />

忽 略 了 如 何 從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中 ,ā 重 新 來 認狀 識訤 基 本 義 務珧 規 範 定 位 上 的 形侫 象 。 是<br />

故 ,ā 問 題覹 之 重 心 應 在 於 :ć 以 基 本 權 佐 為 核頤 心 的 憲赭 法 規 範 體 系倐 內 ,ā 基 本 義 務珧 究倏 竟 應<br />

該 呈佤 現 出 什 麼猕 樣 的 面 貌狍 ?Ĉ 由 於 義 務珧 本 身倧 也 是 一 種牞 價猜 值靹 選 擇赾 ,ā 其 維犁 繫訇 了 群 體 生 活 的<br />

共 容韕 性 ,ā 並 且 作伿 為 個鞄 人 身倧 處 群 體 關詉 係 中 的 形侫 象 基 礎 ,ā 因 此 無 論 係 由 義 務珧 來 認狀 識訤 權<br />

佐 ,ā 或 由 權 佐 來 認狀 識訤 義 務珧 ,ā 其 實蹴 只 是 兩 種牞 不 同 的 觀義 察蹸 角倞 度 。 最 重 要 的 在 於 尋 求俠 一<br />

種牞 整超 全 的 憲赭 法 評 價猜 觀義 點 ,ā 來 建 立 解 釋 上 的 合 理 性 。 由 於 概 念 式 理 解 所 形侫 成 的 封 閉<br />

思 考 ,ā 不 足倦 以 解 決俩 個鞄 案頥 與犕 規 範 的 對蹹 應 關詉 係 。 因 此 必 須 引 進 ĵ 類詑 型 Ķ 觀義 點 ,ā 以 取 代<br />

一 般獭 所 使 用 的 ĵ 概 念 Ķ 思 維犁 。ĵ 類詑 型 Ķ 代 表 了 於 不 同 事 態躊 之 中 ,ā 卻 擁赸 有 相 同 的 事<br />

物 本 質賭 之 理 ,ā 基 於 公 平 正 義 的 要 求俠 ,ā 應 得 到 相 同 之 對蹹 待 。<br />

因 此 本 論 文 認狀 為 ,ā 在 理 解 上 應 該 將 焦 點 置 於 ,ā 基 本 義 務珧 如 何 進 行 典 範 轉視 移 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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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結 論<br />

過跸 程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基 本 義 務珧 固 然 作伿 為 憲赭 法 倫鞌 理 之 前 提 ,ā 但伽 是 基 於 尊 重 以 基 本 權 佐<br />

為 核頤 心 之 規 範 體 系倐 ,ā 基 本 義 務珧 在 尋 求俠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時頗 ,ā 應 該 進 行 典 範 轉視 移 。 基 本<br />

義 務珧 必 須 透 過跸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作伿 為 表 現 之 形侫 式 ,ā 才 能獢 夠 進 一 步俞 彰躆 顯 其 存 在 的 價猜<br />

值靹 。 而 本 論 文 第 四 章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之 不 作伿 為 傾 向 、 忍侱 受 傾 向 與犕 行 為 傾 向 ,ā 進 行 分<br />

析 與犕 比 較跨 的 目 的 ,ā 就 是 在 尋 求俠 基 本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規 範 定 位 上 ,ā 一 個鞄 更俐 好 的 理 由 。 而<br />

提 供 此 一 理 由 的 場 域 ,ā 就 是 基 本 權 佐 本 身倧 。 透 過跸 類詑 型 觀義 點 ,ā 將 基 本 義 務珧 與犕 基 本 權<br />

限 制 兩 者 加 以 聯 繫訇 ,ā 並 且 促 使 基 本 義 務珧 理 念 ,ā 作伿 為 補 充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的 地<br />

位 。 因 此 ,ā 就 這 些 傾 向 所 顯 示 出 來 的 類詑 型 意 義 而 言借 ,ā 其 將 透 過跸 補 充 個鞄 別低 基 本 權 佐<br />

限 制 清 單 的 方 式 ,ā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一 種牞 類詑 型 。<br />

參珰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獨趸 立 規 範 意 義<br />

本 論 文 於 證訥 成 基 本 義 務珧 應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一 種牞 類詑 型 之 後 ,ā 嘗蹋 試 以 憲赭 法 第<br />

十 九 條 之 稅 捐頋 義 務珧 為 例 ,ā 來 觀義 察蹸 其 於 憲赭 法 規 範 體 系倐 上 存 在 價猜 值靹 。 觀義 察蹸 的 重 心 主 要<br />

在 於 國 家韑 行 為 對蹹 基 本 權 佐 ĵ 侵 入 Ķ 此 一 焦 點 上 ,ā 主 要 的 理 由 在 於 符 合 本 論 文 對蹹 於<br />

基 本 義 務珧 體 系倐 定 位 的 認狀 識訤 。 由 於 本 論 文 認狀 為 基 本 義 務珧 的 憲赭 法 定 位 ,ā 應 進 行 典 範 轉視<br />

移 為 一 種牞 對蹹 基 本 權 佐 的 限 制 類詑 型 ,ā 因 此 從 侵 入 的 角倞 度 反 面 來 觀義 察蹸 基 本 義 務珧 ,ā 或 許<br />

才 是 符 合 論 證訥 脈獡 絡 的 思 維犁 方 向 。 否佞 則 如 果 以 正 面 表 述 的 方 式 ,ā 進 行 對蹹 基 本 義 務珧 概<br />

念 的 論 述 ,ā 雖 然 並 非 是 錯 誤狃 的 思 考 面 向 ,ā 不 過跸 卻 可 能獢 與犕 本 論 文 所 思 考 的 典 範 轉視 移<br />

模 型 ,ā 在 討玒 論 上 產 生 論 證訥 形侫 式 的 衝 突 。 換 言借 之 ,ā 既 然 將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置 於 基 本 權<br />

佐 規 範 體 系倐 中 來 觀義 察蹸 ,ā 則 須 理 論 一 貫 的 將 觀義 察蹸 之 焦 點 放 在 ĵ 侵 入 Ķ 此 一 結 果 現 象<br />

上 ,ā 而 非 於 建 構躬 典 範 轉視 移 的 思 考 之 後 ,ā 重 新 回 頭 再 以 基 本 義 務珧 理 念 之 倫鞌 理 價猜 值靹 作伿<br />

為 基 準 ,ā 來 分 析 其 與犕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差韤 異 性 。 因 此 ,ā 本 論 文 第 五 章 關詉 於 憲赭 法 第 十<br />

九 條 獨趸 立 規 範 價猜 值靹 之 討玒 論 ,ā 為 求俠 理 論 上 之 一 貫 與犕 無 矛 盾 ,ā 係 以 稅 捐頋 義 務珧 典 範 轉視 移<br />

候鞅 的 憲赭 法 形侫 象 ,ā 以 國 家韑 行 為 對蹹 基 本 權 佐 之 侵 入 的 觀義 點 ,ā 進 行 對蹹 整超 個鞄 問 題覹 意 識訤 的 詮<br />

釋 予 分 析 。<br />

首靫 先 在 本 論 文 第 五 章 的 部 分 ,ā 從 對蹹 法 律 概 念 的 詮 釋 著 手 ,ā 來 展韙 開 整超 個鞄 論 證訥 結<br />

構躬 的 開 端牣 。 對蹹 此 ,ā 本 論 文 發 現 我侷 國 憲赭 法 第 一 七 ○ő 條 對蹹 於 法 律 之 定 義 ,ā 似 乎 僅 僅 說狄<br />

明 了 法 律 之 形侫 式 意 義 ,ā 至 於 形侫 式 意 義 與犕 實蹴 質賭 意 義 相 互 結 合 之 狀 況 ,ā 則 係 由 原鞝 則 與犕<br />

規 則 的 互 動珩 關詉 係 ,ā 所 推 導赫 出 來 的 結 論 。 本 論 文 認狀 為 ,ā 相 對蹹 於 憲赭 法 第 一 七 ○ő 條 而 言借 ,ā<br />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ā 在 ĵ 法 律 Ķ 之 內 涵 上 的 意 義 ,ā 與犕 ĵ 立 法 院玽 通 過跸 ,ā<br />

總 統 公 布 Ķ 之 定 義 並 不 相 同 。 也 就 是 說狄 ,ā 從 法 源 之 意 義 上 觀義 察蹸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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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ā 似 乎 具 有 規 範 形侫 式 之 多 元 化 內 涵 。 惟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br />

條 兩 者 ,ā 在 法 律 內 涵 上 的 範 圍 ,ā 是 否佞 完侖 全 一 致 ?Ĉ 則 涉顎 及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為 重 複<br />

之 規 定 ?Ĉ 而 這 個鞄 問 題覹 ,ā 更俐 進 一 步俞 的 影 響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真猙 的 具 有 獨趸 立 規 範 上 的<br />

價猜 值靹 。<br />

針玸 對蹹 此 一 問 題覹 ,ā 尤 其 是 諸 多 大 法 官 解 釋 之 內 容韕 的 分 析 ,ā 本 論 文 發 現 例 示 基 本<br />

義 務珧 條 款 ,ā 僅 僅 係 因 為 憲赭 法 明 文 規 定 之 緣 故 ,ā 所 以 大 法 官 才 加 以 引 用 ;Ć 倘鞆 若 判住 斷<br />

之 對蹹 象 ,ā 屬 於 憲赭 法 所 承 認狀 的 非 例 示 基 本 義 務珧 ,ā 大 法 官 則 直 接 適贅 用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之<br />

規 定 。 換 句 話 說狄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除珂 了 規 範 名 稱牟 與犕 欠 缺獌 比 例 原鞝 則 內 涵 之 外 ,ā 與犕 憲赭 法<br />

第 二 三 條 似 乎 並 無 不 同 。 就 此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存 在 形侫 式 ,ā 好 像踽 只 是 彰躆 顯 出 本 論<br />

文 在 第 二 章 所 強 調 的 :ć 作伿 為 憲赭 法 的 倫鞌 理 前 提 。 此 外 ,ā 對蹹 於 稅 捐頋 義 務珧 的 規 範 定 位 而<br />

言借 ,ā 本 論 文 在 第 三 章 以 及 第 四 章 的 論 證訥 ,ā 將 其 定 位 為 補 充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清 單 之 功<br />

能獢 ,ā 而 為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類詑 型 。 但伽 是 倘鞆 若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 本 身倧 就 是 一 個鞄 全 稱牟 命<br />

題覹 ,ā 那倴 麼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最 終 似 乎 仍 然 僅 具 有 憲赭 法 倫鞌 理 前 提 之 地 位 ?Ĉ<br />

不 過跸 ,ā 倘鞆 若 由 法 律 保 留猈 之 保 障狼 強 度 來 觀義 察蹸 ,ā 是 否佞 可 以 凸 顯 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br />

獨趸 特顠 性 ?Ĉ 也 就 是 說狄 ,ā 課 稅 要 件 之 重 要 特顠 徵 應 由 形侫 式 意 義 之 法 律 決俩 定 。 從 這 個鞄 角倞 度<br />

觀義 察蹸 ,ā 似 乎 顯 示 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所 要 求俠 之 法 律 保 留猈 密 度 較跨 高珉 ?Ĉ 不 過跸 ,ā 就 課 稅 依 據赼<br />

而 言借 ,ā 雖 然 某 些 課 稅 重 要 事 項 必 須 依 形侫 式 意 義 法 律 予 以 規 定 ,ā 但伽 這 本 為 基 於 人 權<br />

保 障狼 而 推 導赫 之 層 級獇 化 法 律 保 留猈 的 思 考 ,ā 並 無 法 由 此 推 論 出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br />

二 三 條 ,ā 存 有 保 障狼 密 度 差韤 異 之 結 論 。 從 這 個鞄 觀義 點 出 發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在 憲赭 法 規 範<br />

定 位 價猜 值靹 上 ,ā 仍 然 存 在 著 疑牉 問 ?Ĉ 意 即佘 前 述 憲赭 法 條 文 有 關詉 的 ĵ 義 務珧 Ķ 之 規 定 ,ā 假珑 若<br />

屬 於 憲赭 法 對蹹 於 人 民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規 範 設 計 ,ā 則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與犕 憲赭 法 第 二 三 條<br />

規 定 之 方 式 ,ā 在 實蹴 質賭 上 似 乎 並 沒俯 有 嚴詫 格頴 區珮 分 之 必 要 ?Ĉ 換 句 話 說狄 ,ā 問 題覹 的 焦 點 在<br />

於 :ć 在 規 範 設 計 上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是 否佞 屬 於 規 範 語犾 句 的 重 複 而 屬 於 贅覎 文 ?Ĉ<br />

關詉 於 這 個鞄 疑牉 問 ,ā 似 乎 應 該 回 到 稅 捐頋 義 務珧 典 範 轉視 移 的 起玠 點 ,ā 來 加 以 重 新 思 考 。<br />

稅 捐頋 義 務珧 既 然 屬 於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之 類詑 型 ,ā 那倴 麼猕 稅 捐頋 究倏 竟 限 制 了 何 種牞 基 本 權<br />

佐 ?Ĉ 如 果 我侷 們靽 認狀 為 稅 捐頋 所 限 制 者 ,ā 是 某 種牞 複 合 性 質賭 的 基 本 權 佐 屬 性 ,ā 而 無 法 為 其<br />

他 個鞄 別低 基 本 權 佐 清 單 所 涵 攝 時頗 ,ā 那倴 麼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ā 是 否佞 隱 含佳 著 一 種牞 權 佐 的 內<br />

涵 ?Ĉ 本 論 文 於 第 六 章 經 由 三 個鞄 思 考 觀義 點 的 分 析 :ć 稅 捐頋 正 義 之 思 考 、 稅 捐頋 規 劃蹄 權 佐<br />

應 屬 憲赭 法 規 範 層 次 、 稅 捐頋 所 限 制 之 權 佐 無 法 由 個鞄 別低 基 本 權 佐 所 涵 蓋犡 ,ā 而 認狀 為 憲赭 法<br />

第 十 九 條 本 身倧 隱 含佳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的 內 涵 。 換 言借 之 ,ā 憲赭 法 第 十 五 條 之 財 產 權 ,ā 並 無<br />

法 完侖 全 涵 蓋犡 ĵ 可 稅 標 的 Ķ、ĵ 再 生 佐 益 Ķ 與犕 ĵ 非 稅 標 的 Ķ 之 判住 斷 ,ā 而 必 須 藉 助佔 與犕 其<br />

他 基 本 權 佐 之 整超 合 與犕 調 整超 。 因 此 ,ā 財 產 權 並 無 法 完侖 整超 作伿 為 稅 捐頋 權 佐 面 向 之 保 障狼 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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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結 論<br />

圍 ,ā 對蹹 此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ĵ 稅 Ķ 在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體 系倐 的 思 考 上 ,ā 應 具 有 獨趸 立 存<br />

在 的 價猜 值靹 。 此 外 ,ā 稅 捐頋 規 劃蹄 的 權 佐 ,ā 本 質賭 上 屬 於 一 種牞 行 為 自 由 ,ā 其 係 以 稅 捐頋 此 一<br />

因 素獂 ,ā 所 延 伸 的 一 種牞 對蹹 於 個鞄 人 以 及 家韑 庭韨 ,ā 財 政 上 或 非 財 政 上 之 規 劃蹄 。 因 此 從 稅 捐頋<br />

所 限 制 之 基 本 權 佐 的 實蹴 質賭 內 涵 ,ā 透 過跸 解 釋 可 推 導赫 出 人 民 稅 捐頋 規 劃蹄 之 形侫 成 自 由 ,ā 而<br />

不 需猀 要 借靺 助佔 憲赭 法 第 二 二 條 之 補 充 。 從 這 個鞄 觀義 點 來 觀義 察蹸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在 憲赭 法 體 例<br />

上 確 具 有 獨趸 立 規 範 之 價猜 值靹 ,ā 其 不 但伽 宣 示 稅 捐頋 義 務珧 在 憲赭 法 上 的 倫鞌 理 形侫 象 ,ā 而 且 在 作伿<br />

為 對蹹 基 本 權 佐 合 憲赭 侵 入 類詑 型 的 背 後 ,ā 尚 隱 含佳 有 一 種牞 複 合 性 的 基 本 權 佐 內 涵 。<br />

肆 、 基 於 義 務珧 之 新 興 基 本 權 佐 型 態躊<br />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是 相 互 對蹹 應 而 且 流 動珩 的 觀義 念 ,ā 其 主 要 的 作伿 用 在 於 描 繪訋 出 群 體 關詉 係<br />

的 溝 通 交 往 過跸 程 。 在 法 學赩 的 猅 域 ,ā 我侷 們靽 關詉 心 的 是 :ć 對蹹 於 法 規 範 的 規 制 現 象 ,ā 能獢 否佞<br />

提 出 儘赊 可 能獢 正 確 的 論 據赼 ?Ĉ 這 種牞 對蹹 規 範 的 論 證訥 ,ā 不 是 對蹹 真猙 相 或 真猙 理 的 證訥 明 ,ā 而 是 一<br />

種牞 評 價猜 ( Wertung ) 1 。 因 此 如 果 權 佐 義 務珧 和 其 歸 屬 主 體 的 契 合 程 度 ,ā 在 法 規 範 命 題覹<br />

下 呈佤 現 出 一 種牞 妥侑 當 的 狀 態躊 ,ā 並 且 能獢 舉 出 理 由 來 支 持 此 種牞 權 義 歸 屬 的 判住 斷 ,ā 我侷 們靽 會<br />

評 價猜 該 法 規 範 是 符 合 理 性 的 ,ā 因 為 其 具 有 正 當 化 論 據赼 的 支 持 。 法 治 國 理 念 的 一 個鞄<br />

核頤 心 概 念 在 於 溝 通 權 力 ( kommunikative Macht ) 2 ,ā 換 句 話 說狄 透 過跸 溝 通 權 力 機趙 制 的<br />

制 度 化 ,ā 來 保 障狼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的 溝 通 ,ā 並 進 一 步俞 以 正 當 性 的 法 規 範 作伿 為 規 制 的 基 礎 。<br />

憲赭 法 是 對蹹 於 保 障狼 人 權 與犕 規 制 國 權 的 最 高珉 實蹴 證訥 規 範 。 由 憲赭 法 的 價猜 值靹 體 系倐 觀義 察蹸 ,ā<br />

又 以 人 權 保 障狼 為 最 高珉 價猜 值靹 。 主 要 是 對蹹 於 人 本 身倧 即佘 為 存 在 目 的 的 一 種牞 終 極 關詉 懷觝 。 一<br />

般獭 立 憲赭 國 家韑 都 是 以 人 權 為 最 高珉 價猜 值靹 ,ā 將 國 家韑 權 力 加 以 區珮 分 ,ā 以 避 免佊 權 力 因 為 過跸 度<br />

集 中 ,ā 而 形侫 成 絕 對蹹 的 權 威 ,ā 並 造 成 權 佐 濫 用 的 可 能獢 。 因 此 ,ā 憲赭 法 規 範 透 過跸 對蹹 國 權<br />

的 分 配玵 與犕 限 制 ,ā 以 避 免佊 人 權 的 保 障狼 流 於 形侫 式 ,ā 權 力 分 立 的 目 的 即佘 在 於 避 免佊 因 此 而<br />

侵 犯 人 權 。 本 論 文 嘗蹋 試 運跮 用 憲赭 法 此 種牞 保 障狼 人 權 的 價猜 值靹 觀義 點 ,ā 以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作伿 為<br />

規 範 論 證訥 的 對蹹 象 ,ā 透 過跸 對蹹 其 規 範 性 質賭 的 分 析 ,ā 以 及 其 與犕 國 權 遭贈 遇跶 的 動珩 態躊 關詉 係 ,ā 試<br />

圖蹙 探 尋 一 個鞄 以 稅 捐頋 基 本 權 保 障狼 範 圍 為 核頤 心 的 財 政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br />

因 此 ,ā 納獉 稅 在 憲赭 法 上 的 定 位 ,ā 究倏 竟 係 人 民 對蹹 公 益 的 一 種牞 義 務珧 貢 獻詿 ?Ĉ 或 是 一 種牞<br />

基 本 權 的 限 制 類詑 型 ?Ĉ 不 能獢 僅 由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作伿 邏 輯 式 的 解 釋 ,ā 而 認狀 為 僅 是 一 種牞<br />

ĵ 義 務珧 Ķ 的 宣 示 。 所 謂 絕 對蹹 性 國 家韑 理 性 的 思 考 方 向 ,ā 已 隨 著 近 代 國 家韑 任 務珧 的 轉視 變<br />

1<br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法 、 理 性 與 論 證 ---Robert Alexy 的 法 論 證 理 論 ( 上 )〉,《 政十 大 法 學 評 論 》, 第 52 期醸 ,<br />

1994 年 12 月尦 , 頁稰 35 。<br />

2<br />

參 閱 顏 厥鄰 安崎 ,〈 法 效 力 與 法 解 釋 --- 由岩 Habermas 及 Kaufmann 的 法 效 理 論 檢 討 法 學 知 識 的 性 質 〉,<br />

《 臺 大 法 學 論 叢 》, 第 27 卷 , 第 1 期醸 ,1997 年 10 月尦 , 頁稰 12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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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和 對蹹 基 本 權 的 重 視 ,ā 而 趨 向 以 基 本 權 的 實蹴 現 作伿 為 國 家韑 存 立 之 正 當 化 事 由 。 因 此 ,ā<br />

基 本 義 務珧 所 代 表 的 憲赭 法 意 義 :ć 透 過跸 國 家韑 溝 通 權 力 的 正 當 化 機趙 制 ,ā 於 人 民 參珰 與犕 共 同<br />

體 的 交 往 溝 通 活 動珩 時頗 ,ā 對蹹 基 本 權 為 阻 卻 違跴 憲赭 事 由 的 侵 入 。 換 言借 之 ,ā 納獉 稅 義 務珧 應 作伿<br />

為 一 種牞 對蹹 基 本 權 限 制 的 類詑 型 。 在 方 法 論 上 ,ā 本 論 文 主 要 藉 著 憲赭 法 詮 釋 學赩 的 分 析 ,ā<br />

提 出 符 合 憲赭 法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本 質賭 的 評 價猜 觀義 點 。 並 依 此 所 發 現 的 憲赭 法 評 價猜 觀義 點 ,ā 作伿 為<br />

判住 斷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憲赭 法 定 位 爭 議 。 依 此 論 證訥 所 獲 得 的 基 礎 ,ā 進 一 步俞 測 度 對蹹 於 憲赭<br />

法 第 十 九 條 之 ĵ 法 律 Ķ 的 合 理 認狀 識訤 範 圍 ,ā 並 以 此 一 認狀 識訤 範 圍 建 構躬 稅 捐頋 基 本 權 的 合<br />

憲赭 性 內 涵 。<br />

至 於 究倏 竟 是 何 種牞 基 本 權 受 到 限 制 ?Ĉ 從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的 競 合 觀義 點 切 入 ,ā 作伿 憲赭 法<br />

釋 義 學赩 上 的 思 考 ,ā 發 現 僅 用 對蹹 財 產 權 侵 入 之 概 念 ,ā 並 無 法 合 致 地 描 繪訋 出 ĵ 稅 捐頋 Ķ<br />

在 權 佐 面 向 的 憲赭 法 圖蹙 像踽 。 因 為 作伿 為 國 家韑 課 稅 權 行 使 之 對蹹 象 或 符 合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之 稅 法<br />

規 範 內 涵 ,ā 係 以 人 民 可 支 配玵 剩 餘 之 財 產 權 為 合 憲赭 性 的 界 限 ,ā 至 於 屬 於 人 民 不 可 支<br />

配玵 的 財 產 權 部 份 ,ā 則 受 到 憲赭 法 第 十 五 條 所 蘊 含佳 的 經 濟 生 存 權 之 競 合 影 響 ,ā 應 為 ĵ 非<br />

稅 標 旳 Ķ。 換 言借 之 ,ā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 應 屬 憲赭 法 第 十 五 條 的 特顠 別低 規 定 。 至 於 其 他 的 非<br />

稅 公 課 ,ā 如 受 益 費 、 規 費 及 特顠 別低 公 課 則 仍 屬 於 財 產 權 之 限 制 ,ā 而 與犕 憲赭 法 第 十 九 條<br />

無 涉顎 。 此 外 從 人 權 保 障狼 而 言借 ,ā 憲赭 法 第 二 章 關詉 於 ĵ 人 民 之 權 佐 義 務珧 Ķ 之 規 定 直 接 適贅<br />

用 在 稅 法 上 ,ā 有 助佔 於 讓羌 稅 捐頋 基 本 權 ,ā 作伿 為 有 效頒 實蹴 踐賳 納獉 稅 者 權 佐 保 護 之 功 能獢 ,ā 以 貫<br />

徹躇 基 本 權 實蹴 踐賳 之 憲赭 法 意 旨 。 本 論 文 討玒 論 的 目 的 ,ā 嘗蹋 試 以 納獉 稅 主 體 在 憲赭 法 評 價猜 觀義 點<br />

下 的 權 佐 本 質賭 ,ā 作伿 為 稅 捐頋 基 本 權 佐 的 思 考 可 能獢 性 。 主 要 是 希侣 望 能獢 夠 藉 著 建 構躬 基 本<br />

權 的 保 障狼 範 圍 ,ā 以 確 定 國 家韑 權 力 的 的 作伿 用 界 限 ,ā 達跲 到 對蹹 人 權 的 關詉 懷觝 與犕 保 障狼 。<br />

- 232 -


第 七 章 結 論<br />

第 二 節 關詉 於 本 文 論 證訥 基 礎 的 再 反 思<br />

有 些 事 件 或 物 品 本 身 就 是 有 價 值 的 --- 我 們<br />

尊 敬 這 些 事 物 ,ā 不 是 因 為 它 們 能 滿 足 我 們<br />

的 慾 望 ,ā 而 是 它 們 本 身 就 值 得 我 們 這 麼 做<br />

--- 這 樣 的 想 法 對 我 們 來 說 並 非 陌 生 。<br />

-------- Ronald Dworkin<br />

本 論 文 寫 作伿 的 思 考 主 軸 ,ā 主 要 是 透 過跸 對蹹 於 基 本 義 務珧 概 念 典 範 轉視 移 的 觀義 點 ,ā 嘗蹋<br />

試 在 憲赭 法 場 域 上 思 索獃 義 務珧 理 念 與犕 權 佐 體 系倐 如 何 接 合 的 問 題覹 ,ā 因 此 論 證訥 的 重 心 是 置<br />

於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的 連 結 性 假珑 設 。 此 一 思 考 上 的 前 理 解 ,ā 在 前 階 段 承 認狀 義 務珧 概 念 的 規<br />

範 價猜 值靹 性 ,ā 並 認狀 為 應 作伿 為 國 家韑 與犕 憲赭 法 之 倫鞌 理 前 提 ;Ć 但伽 是 在 後 階 段 ,ā 則 係 採 取 權 佐<br />

與犕 義 務珧 的 必 然 聯 繫訇 性 假珑 設 ,ā 而 將 基 本 義 務珧 融 入 基 本 權 佐 規 範 體 系倐 之 中 來 觀義 察蹸 ,ā 並<br />

證訥 成 其 為 一 種牞 基 本 權 佐 限 制 的 類詑 型 。<br />

不 過跸 在 憲赭 法 場 域 上 ,ā 義 務珧 理 念 並 非 完侖 全 依 附 於 權 佐 來 思 考 ,ā 義 務珧 與犕 權 佐 並 非<br />

一 種牞 共 生 的 概 念 ,ā 而 僅 是 一 種牞 衍 生 性 的 關詉 係 。 舉 例 而 言借 ,ā 生 命 應 屬 人 類詑 固 有 之 權<br />

佐 ,ā 倘鞆 若 認狀 為 胎 兒 為 生 命 權 之 主 體 ,ā 由 此 可 衍 生 出 拒 絕 被 殺 害韐 的 權 佐 ,ā 因 此 墮猼 胎<br />

是 錯 誤狃 的 行 為 ,ā 懷觝 胎 婦 女 或 是 國 家韑 ,ā 應 履 行 與犕 保 護 此 種牞 衍 生 性 的 義 務珧 。 換 句 話 說狄 ,ā<br />

由 於 某 種牞 權 佐 預踣 先 被 肯 認狀 的 緣 故 ,ā 衍 生 某 個鞄 主 體 產 生 義 務珧 性 的 負 擔趃 ,ā 亦 即佘 其 權 佐<br />

因 而 受 到 限 制 。 這 是 一 種牞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連 結 思 考 下 ,ā 所 形侫 成 的 衍 生 關詉 係 。 但伽 是 ,ā 倘鞆<br />

若 我侷 們靽 從 生 命 之 內 在 價猜 值靹 與犕 神 聖 性 的 觀義 點 切 入 ,ā 墮猼 胎 之 所 以 是 錯 誤狃 的 行 為 ,ā 乃 是<br />

由 於 其 侮 辱玥 了 生 命 的 神 聖 性 。 質賭 言借 之 ,ā 這 是 一 種牞 超 然 性 觀義 點 的 思 考 ,ā 國 家韑 依 此 觀義<br />

點 應 負 擔趃 超 然 性 的 責 任 ,ā 來 保 護 生 命 之 內 在 價猜 值靹 3 。<br />

就 胎 兒 而 言借 ,ā 其 是 否佞 屬 於 生 命 權 之 保 障狼 範 圍 ?Ĉ 其 實蹴 在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兩 次<br />

3<br />

參 閱 Ronald Dworkin 著 , 郭 貞稏 伶 、 陳鄉 雅 汝 ( 譯 ),《 生岥 命 的 自 主尾 權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16。<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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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墮猼 胎 判住 決俩 中 ,ā 並 未 呈佤 現 出 合 理 的 論 證訥 過跸 程 。 對蹹 此 ,ā 學赩 者 Ronald Dworkin 認狀 為 ,ā<br />

從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第 一 次 墮猼 胎 判住 決俩 ,ā 引 用 基 本 法 第 二 條 第 二 項 第 一 句 :ćĵ 任 何 人 都<br />

享 有 生 命 與犕 身倧 體 不 受 侵 害韐 之 權 佐 。Ķ 來 觀義 察蹸 ,ā 暗 示 了 該 判住 決俩 是 根頨 據赼 衍 生 性 主 張 ,ā<br />

也 暗 示 了 法 院玽 相 信 ,ā 即佘 使 在 早 期 胎 兒 也 具 有 生 命 權 ,ā 而 且 與犕 其 他 人 的 生 命 權 具 有<br />

同 一 之 效頒 力 4 。 但伽 是 倘鞆 若 基 於 這 樣 的 認狀 知 ,ā 那倴 麼猕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似 乎 應 該 宣 示 :ć<br />

由 於 墮猼 胎 侵 犯 了 胎 兒 之 生 命 權 ,ā 因 此 所 有 允 許 墮猼 胎 的 法 令 都 是 違跴 憲赭 的 。<br />

但伽 是 事 實蹴 上 在 第 一 次 墮猼 胎 判住 決俩 中 ,ā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所 指 摘躔 者 ,ā 僅 係 指 出<br />

ĵ1974 年 第 五 次 刑 法 改俌 革靣 法 ( 5. StrRG ) 中 規 定 ,ā 婦 女 在 懷觝 胎 開 始 十 二 週 內 ,ā 由 正<br />

式 醫覛 生 為 其 施 行 墮猼 胎 ,ā 不 受 德 國 刑 法 第 二 一 八 條 墮猼 胎 罪 規 定 之 處 罰犅 Ķ 是 屬 違跴 憲赭 之<br />

規 定 ,ā 應 為 無 效頒 5 。 換 言借 之 ,ā 法 院玽 並 未 嚴詫 守 生 命 權 絕 對蹹 保 障狼 之 邏 輯 觀義 點 ,ā 而 禁 止<br />

任 何 形侫 式 的 墮猼 胎 行 為 。Dworkin 認狀 為 ,ā 這 僅 能獢 解 釋 憲赭 法 法 庭韨 所 根頨 據赼 者 ,ā 是 另 外 一<br />

個鞄 主 張 :ć 所 有 德 國 的 墮猼 胎 性 法 律 都 必 須 建 立 在 超 然 性 主 張 之 上 ,ā 以 承 認狀 人 類詑 生 命<br />

具 有 本 質賭 上 重 要 性 6 。 是 故 ,ā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允 許 墮猼 胎 ,ā 但伽 是 國 會 制 定 之 墮猼 胎 法 令 ,ā<br />

必 須 要 比 1974 年 的 法 令 ,ā 更俐 加 表 現 出 對蹹 於 生 命 內 在 價猜 值靹 的 尊 重 。<br />

此 外 ,ā 我侷 們靽 發 現 在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第 二 次 墮猼 胎 判住 決俩 中 ,ā 也 延 續 此 一 觀義 點 ,ā<br />

認狀 為 不 能獢 從 孕 婦 的 生 命 權 、 身倧 體 不 受 侵 害韐 權 與犕 人 格頴 權 推 論 出 ,ā 可 以 一 般獭 性 地 免佊 除珂<br />

其 孕 育倘 胎 兒 直 至 分 娩韉 的 義 務珧 。 孕 婦 的 這 些 自 己 決俩 定 權 只 允 許 :ć 在 一 些 例 外 情 形侫<br />

下 ,ā 可 以 免佊 除珂 其 孕 育倘 胎 兒 直 至 分 娩韉 的 義 務珧 7 。 而 將 此 一 胎 兒 生 命 權 之 問 題覹 ,ā 轉視 移<br />

至 保 護 義 務珧 之 標 準 與犕 落 實蹴 的 立 法 面 向 之 上 8 。 換 言借 之 ,ā 如 果 早 期 墮猼 胎 是 錯 的 ,ā 並<br />

不 是 墮猼 胎 違跴 反 了 那倴 個鞄 生 命 被 終 結 之 胎 兒 的 佐 益 或 權 佐 9 。 就 此 ,ā 所 產 生 之 疑牉 問 在<br />

於 :ć 無 論 是 國 家韑 保 護 義 務珧 ,ā 或 是 孕 婦 孕 育倘 胎 兒 直 至 分 娩韉 的 義 務珧 ,ā 其 所 連 結 者 並 非<br />

為 胎 兒 之 生 命 權 ?Ĉ 誠 如 Dworkin 所 質賭 疑牉 的 ,ā 這 並 非 是 一 種牞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的 衍 生 性 觀義<br />

點 ,ā 而 是 對蹹 於 生 命 內 在 、 不 可 褻 瀆 價猜 值靹 的 超 然 性 觀義 點 。<br />

觀義 察蹸 上 述 法 院玽 實蹴 務珧 允 許 早 期 墮猼 胎 的 看 法 ,ā 除珂 了 彰躆 顯 出 以 權 佐 概 念 來 思 考 生 命<br />

問 題覹 的 窘 態躊 之 外 ,ā 還 顯 示 出 一 種牞 對蹹 生 命 價猜 值靹 標 準 的 錯 亂 。 以 一 個鞄 人 的 生 命 存 續 時頗<br />

間 為 例 ,ā 將 一 位 青 年 與犕 一 位 老 者 相 比 較跨 ,ā 對蹹 觀義 者 而 言借 似 乎 英 年 早 逝 應 該 比 壽蹢 終 正<br />

寢蹶 ,ā 更俐 令 人 感 到 生 命 的 浪顄 費 。 但伽 是 若 將 思 考 轉視 換 至 墮猼 胎 爭 議 時頗 ,ā 此 一 信 念 卻 呈佤 現<br />

4<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74。<br />

5<br />

參 見 BVerfGE 39, 1, 37 ff.<br />

6<br />

參 閱 Ronald Dworkin 著 , 郭 貞稏 伶 、 陳鄉 雅 汝 ( 譯 ),《 生岥 命 的 自 主尾 權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74。<br />

7<br />

參 見 BVerfGE 88, 203, 255.<br />

8<br />

參 閱 陳鄉 愛 娥窓 ,〈 憲 法 對 未 出屒 生岥 胎秨 兒 的 保 護 --- 作 為厉 基 本岓 權 保 護 義 務 的 一 例 來 觀毢 察 〉,《 政十 大 法 學 評<br />

論 》, 第 58 期醸 ,1997 年 12 月尦 , 頁稰 79 以层 下 。<br />

9<br />

參 閱 Ronald Dworkin 著 , 郭 貞稏 伶 、 陳鄉 雅 汝 ( 譯 ),《 生岥 命 的 自 主尾 權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24。<br />

- 234 -


第 七 章 結 論<br />

完侖 全 不 同 的 結 果 ,ā 因 為 如 果 以 時頗 間 的 角倞 度 來 衡 量 ,ā 早 期 墮猼 胎 應 該 更俐 汙 辱玥 到 生 命 的<br />

神 聖 性 才 對蹹 ?Ĉ 但伽 是 幾 乎 每俟 個鞄 人 都 認狀 為 墮猼 胎 的 時頗 間 越 晚 ,ā 便 越 糟 糕距 10 。 換 言借 之 ,ā 就<br />

死 亡 所 浪顄 費 之 生 命 與犕 時頗 間 連 接 ,ā 其 實蹴 並 無 法 貼 切 地 描 述 我侷 們靽 的 感 情 。 所 以 解 釋 一<br />

般獭 人 對蹹 悲 劇猢 的 感 受 ,ā 應 該 以 生 命 的 頎 折俆 來 理 解 ,ā 也 就 是 說狄 當 生 命 的 正 常 進 展韙 因 早<br />

夭 或 其 他 狀 況 受 到 頎 折俆 的 時頗 候鞅 ,ā 投俈 諸 於 這 個鞄 生 命 故 事 裡 的 創 造 性 投俈 資 ,ā 便 遭贈 到 了<br />

浪顄 費 11 。 換 句 話 說狄 ,ā 我侷 們靽 悲 歎 的 是 生 命 的 頎 折俆 ,ā 而 不 僅 僅 是 生 命 的 逝 去 而 已 。 因<br />

此 ,ā 越 晚 期 的 墮猼 胎 ,ā 所 浪顄 費 的 自 然 投俈 資 就 愈 形侫 重 大 。<br />

一 般獭 對蹹 早 期 墮猼 胎 承 認狀 ,ā 而 對蹹 晚 期 墮猼 胎 否佞 定 的 觀義 點 ,ā 其 實蹴 間 接 透 露 出 人 們靽 此 種牞<br />

直 觀義 性 的 頎 折俆 感 。 就 此 而 觀義 ,ā 生 命 價猜 值靹 的 神 聖 性 的 核頤 心 ,ā 似 乎 往 往 不 在 其 結 果 ,ā<br />

而 在 於 過跸 程 。 因 此 ,ā 刻 意 摧躛 毀 一 個鞄 人 類詑 生 命 ,ā 所 讓羌 我侷 們靽 感 到 的 恐韱 懼 ,ā 正 反 映 在 這<br />

些 對蹹 生 命 投俈 資 的 面 向 上 ,ā 對蹹 我侷 們靽 而 言借 ,ā 這 使 我侷 們靽 感 到 無 法 言借 喻 的 內 在 重 要 性 12 。<br />

換 句 話 說狄 ,ā 之 所 以 承 認狀 早 期 墮猼 胎 ,ā 而 禁 止 晚 期 墮猼 胎 的 真猙 正 理 由 ,ā 僅 僅 顯 示 出 當 我侷<br />

們靽 面 對蹹 生 命 現 象 的 無 奈 情 緒犂 而 已 。 學赩 者 李俒 震责 山 認狀 為 ,ā 由 於 生 命 權 屬 於 一 種牞 原鞝 權 的<br />

性 質賭 ,ā 觀義 察蹸 我侷 國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條 款 ,ā 其 實蹴 並 未 明 示 保 障狼 所 謂 的 生 命 權 13 。 此 一 正<br />

確 的 看 法 ,ā 當 然 並 非 表 示 生 命 權 無 須 保 障狼 ,ā 但伽 是 進 一 步俞 言借 ,ā 此 是 否佞 寓 有 由 於 法 規<br />

範 無 法 確 切 的 界 定 生 命 此 一 現 象 ,ā 因 而 放 棄 在 實蹴 定 憲赭 法 場 域 中 明 文 規 定 ?Ĉ 的 確 是<br />

一 個鞄 值靹 得 我侷 們靽 深 思 的 問 題覹 。<br />

從 前 述 初 步俞 的 探 討玒 中 ,ā 我侷 們靽 發 現 關詉 於 胎 兒 生 命 之 保 護 ,ā 如 果 以 連 結 生 命 權 的<br />

思 考 方 式 ,ā 事 實蹴 上 會 出 現 理 解 上 的 困佷 境蹜 。 因 為 生 命 權 是 一 種牞 整超 體 性 的 法 概 念 ,ā 倘鞆<br />

若 由 法 規 範 來 區珮 隔踖 生 命 此 一 持 續 性 的 現 象 ,ā 似 乎 得 出 早 期 的 胎 兒 不 應 該 享 有 生 命<br />

權 的 保 障狼 ?Ĉ 惟 即佘 使 基 於 避 免佊 人 類詑 歷趜 史 上 負 面 經 驗 :ć 承 認狀 一 個鞄 放 寬 殺 人 的 例 外 情<br />

形侫 ,ā 會 引 來 更俐 多 的 例 外 ,ā 從 而 認狀 為 胎 兒 應 為 生 命 權 之 主 體 14 ,ā 其 實蹴 仍 然 無 法 釐覝 清<br />

早 期 墮猼 胎 ,ā 是 否佞 為 生 命 權 所 保 障狼 的 疑牉 問 ?Ĉ 換 言借 之 ,ā 以 承 認狀 早 期 墮猼 胎 為 例 ,ā 將 尊 重<br />

生 命 之 義 務珧 與犕 生 命 權 連 結 思 考 ,ā 反 而 可 能獢 形侫 成 了 一 種牞 解 釋 上 的 矛 盾 現 象 。 也 就 是<br />

說狄 ,ā 無 論 承 認狀 早 期 胎 兒 具 有 生 命 權 或 是 否佞 定 早 期 胎 兒 具 有 生 命 權 ,ā 卻 都 得 出 相 同<br />

10<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99。<br />

11<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100。<br />

12<br />

同峧 上 註 , 頁稰 96。<br />

13<br />

學 者 李 震 山 認 為厉 , 生岥 命 權 係 憲 法 有 意 省厲 略 而 非 漏 未 規 定 , 若秵 逕 以层 憲 法 第 二 二 條 作 為厉 保 障遷 依 據 ,<br />

似 有 不 妥 , 不 過 李 震 山 顧 及 一 般 人 可屣 能 無 法 接 受 「 不 待匙 明 文尠 規 定 而 自 明 」 的 原穦 權 概 念 , 因峴 此 建匔 議<br />

大 法 官 應 以层 憲 法 第 十 五 條 加展 上 憲 法 第 二 二 條 共峗 同峧 作 為厉 保 障遷 生岥 命 權 的 依 據 , 藉 以层 表 明 生岥 命 權 並 非 等<br />

同峧 於 生岥 崊 權 , 而 憲 法 第 二 二 條 發 醞 的 是半 在峹 確酎 認 的 補 充屌 功屖 能 , 參 閱 李 震 山 ,〈 論 憲 法 未 列峚 舉 之 自 由岩<br />

權 利 之 保 障遷 --- 司屫 法 院 大 法 官 相厴 關 解 釋 之 評 析 〉, 收 於 : 劉邟 孔 中 、 陳鄉 新 民岙 主尾 編 ,《 憲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br />

實 務 》, 第 三 輯 , 上 冊屏 , 初 版 ,2002 年 , 頁稰 369 以层 下 。<br />

14<br />

參 閱 陳鄉 愛 娥窓 ,〈 憲 法 對 未 出屒 生岥 胎秨 兒 的 保 護 --- 作 為厉 基 本岓 權 保 護 義 務 的 一 例 來 觀毢 察 〉,《 政十 大 法 學 評<br />

論 》, 第 58 期醸 ,1997 年 12 月尦 , 頁稰 75。<br />

- 235 -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的 結 論 ── 早 期 墮猼 胎 是 受 允 許 的 。 相 反 地 ,ā 如 果 我侷 們靽 對蹹 此 問 題覹 捨 棄 與犕 生 命 權 佐 的<br />

連 結 思 考 ,ā 而 以 對蹹 生 命 內 在 價猜 值靹 、 生 命 的 神 聖 價猜 值靹 來 做珔 思 考 ,ā 可 能獢 會 對蹹 早 期 墮猼 胎<br />

的 問 題覹 有 更俐 深 刻 的 反 省 。<br />

就 本 論 文 之 主 題覹 而 言借 ,ā 筆 者 發 現 在 這 種牞 超 然 性 觀義 點 的 思 考 下 ,ā 將 呈佤 現 出 另 一<br />

種牞 思 考 的 方 向 :ć 固 然 義 務珧 概 念 往 往 是 連 結 於 某 種牞 權 佐 的 存 在 ,ā 但伽 是 所 有 的 價猜 值靹 表<br />

述 ,ā 並 非 完侖 全 以 權 佐 為 表 現 形侫 式 。 是 故 ,ā 義 務珧 概 念 仍 然 具 有 連 結 其 他 價猜 值靹 的 可 能獢<br />

性 ,ā 而 呈佤 現 出 對蹹 於 價猜 值靹 的 尊 重 。 誠 如 Dworkin 所 言借 ,ā 我侷 們靽 尊 敬 某 些 事 件 或 物 品 ,ā<br />

並 非 因 為 其 滿軈 足倦 我侷 們靽 的 慾 望 ,ā 而 是 它 們靽 本 身倧 就 值靹 得 我侷 們靽 這 麼猕 做珔 ,ā 也 就 是 說狄 它 們靽 本<br />

身倧 就 是 有 價猜 值靹 的 。 相 對蹹 於 本 論 文 之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連 結 性 思 考 主 軸 ,ā 此 種牞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br />

非 連 結 性 的 觀義 點 ,ā 或 許 比 本 論 文 所 進 行 的 論 述 更俐 具 重 要 性 與犕 啟 發 性 。 因 此 ,ā 筆 者<br />

嘗蹋 試 透 過跸 胎 兒 生 命 價猜 值靹 這 個鞄 例 子 的 檢 討玒 ,ā 提 出 對蹹 於 本 論 文 思 考 脈獡 絡 的 再 反 思 ,ā 並<br />

作伿 為 未 來 研 究倏 的 另 一 種牞 思 維犁 方 向 。 藉 由 此 種牞 權 佐 與犕 義 務珧 非 連 結 性 的 觀義 點 ,ā 希侣 望 能獢<br />

夠 更俐 完侖 整超 的 認狀 識訤 到 ── 義 務珧 理 念 在 法 規 範 場 域 上 所 表 徵 的 倫鞌 理 價猜 值靹 。<br />

- 236 -


參 考 文 獻<br />

參珰 考 文 獻詿<br />

壹 、 中 文 文 獻詿 ( 依 作伿 者 姓 名 筆 劃蹄 順 序侤 排 列 )<br />

石 元 康 ,ā〈 多 神 主 義 的 困佷 境蹜 --- 現 代 世 界 中 安 身倧 立 命 的 問 題覹 〉,ā 收 於 :ć 石 元 康 ,ā《 當<br />

代 自 由 主 義 理 論 Į,ā 初 版 二 刷 ,ā1998 年 ,ā 台 北 :ć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br />

石 元 康 ,ā〈 柏 林 論 自 由 〉,ā 收 於 :ć 石 元 康 ,ā《 當 代 自 由 主 義 理 論 Į,ā 初 版 二 刷 ,ā1998<br />

年 ,ā 台 北 :ć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br />

朱 高珉 正 ,ā《 康 德 四 論 Į,ā 初 版 ,ā2001 年 ,ā 台 北 :ć 台 灣羥 學赩 生 書頟 局侚 。<br />

朱 武 獻詿 ,ā〈 命 令 與犕 行 政 規 則 之 區珮 別低 〉,ā 收 於 :ć 朱 武 獻詿 ,ā《 公 法 專 題覹 研 究倏 ( 一 )Į,ā 二 版 ,ā<br />

1991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朱 武 獻詿 ,ā〈 行 政 行 為 概 述 〉,ā 收 於 :ć 朱 武 獻詿 ,ā《 公 法 專 題覹 研 究倏 ( 二 )Į,ā 初 版 ,ā1992 年 ,ā<br />

台 北 :ć 自 版 。<br />

江 玉 林 ,ā〈 近 代 初 期 國 家韑 的 塑 造 、 社 會 的 規 訓玗 化 與犕 憲赭 法 史 的 論 述 〉,ā《 月 旦 法 學赩 雜覮<br />

誌犽 Į,ā 第 82 期 ,ā2002 年 2 月 。<br />

李俒 震责 山 ,ā〈 人 性 尊 嚴詫 之 憲赭 法 意 義 〉,ā 收 於 :ć 李俒 震责 山 ,ā《 人 性 尊 嚴詫 與犕 人 權 保 障狼 Į,ā 初 版 ,ā<br />

2000 年 ,ā 台 北 :ć 元 照 出 版 公 司 。<br />

李俒 震责 山 ,ā〈 從 憲赭 法 觀義 點 論 生 命 權 之 保 障狼 〉,ā 收 於 :ć 李俒 震责 山 ,ā《 人 性 尊 嚴詫 與犕 人 權 保 障狼 Į,ā<br />

初 版 ,ā2000 年 ,ā 台 北 :ć 元 照 出 版 公 司 。<br />

李俒 震责 山 ,ā〈 以 職 權 命 令 作伿 為 干 預踣 權 依 據赼 之 相 關詉 問 題覹 探 討玒 --- 行 政 法 院玽 八 十 八 年 度 判住<br />

字 第 四 二 九 二 號 判住 決俩 評 釋 〉,ā《 台 灣羥 本 土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17 期 ,ā2000 年<br />

12 月 。<br />

李俒 震责 山 ,ā《 行 政 法 導赫 論 Į,ā 修鞈 訂 四 版 ,ā2001 年 ,ā 台 北 :ć 三 民 書頟 局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李俒 震责 山 ,ā〈 論 憲赭 法 未 列 舉 之 自 由 權 佐 之 保 障狼 --- 司 法 院玽 大 法 官 相 關詉 解 釋 之 評 析 〉,ā 收<br />

於 :ć 劉猤 孔 中 、 陳 新 民 主 編 ,ā《 憲赭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犕 實蹴 務珧 Į,ā 第 三 輯 ,ā 上 冊 ,ā<br />

初 版 ,ā2002 年 ,ā 台 北 :ć 中 央 研 究倏 院玽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赩 研 究倏 所 。<br />

李俒 震责 山 ,ā〈 論 寬 容韕 與犕 憲赭 法 〉,ā 收 於 :ć 劉猤 幸 義 主 編 ,ā《 多 元 價猜 值靹 、 寬 容韕 與犕 法 律 Į,ā 初 版 ,ā<br />

2004 年 ,ā 台 北 :ć 五 南 圖蹙 書頟 出 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李俒 建 良候 ,ā〈 民 主 政 治 的 建 構躬 基 礎 及 其 難詋 題覹 --- 以 ĵ 多 元 主 義 Ķ 理 論 為 主 軸 〉,ā 收 於 :ć<br />

I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李俒 建 良候 ,ā《 憲赭 法 理 論 與犕 實蹴 踐賳 ( 一 )Į,ā 初 版 ,ā1999 年 ,ā 台 北 :ć 學赩 林 文 化 事 業<br />

有 限 公 司 。<br />

李俒 建 良候 ,ā〈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理 論 體 系倐 之 構躬 成 及 其 思 考 層 次 〉,ā 收 於 :ć 李俒 建 良候 ,ā《 憲赭 法<br />

理 論 與犕 實蹴 踐賳 ( 一 )Į,ā 初 版 ,ā1999 年 ,ā 台 北 :ć 學赩 林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br />

李俒 建 良候 ,ā〈 財 產 權 之 存 續 保 障狼 與犕 價猜 值靹 保 障狼 〉,ā《 台 灣羥 本 土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4 期 ,ā1999<br />

年 10 月 。<br />

李俒 建 良候 ,ā〈 行 政 命 令 與犕 國 會 監牐 督 〉,ā《 台 灣羥 本 土 法 雜覮 誌犽 Į,ā 第 6 期 ,ā2000 年 1 月 。<br />

李俒 建 良候 ,ā〈 菸 品 標 示 ĵ 吸佫 菸 有 害韐 健珖 康 Ķ 的 憲赭 法 問 題覹 〉,ā《 台 灣羥 本 土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9<br />

期 ,ā2000 年 4 月 。<br />

李俒 建 良候 ,ā〈 論 立 法 裁 量 之 憲赭 法 基 礎 理 論 〉,ā《 憲赭 政 時頗 代 Į,ā 第 26 卷 ,ā 第 2 期 ,ā2000<br />

年 10 月 。<br />

李俒 建 良候 ,ā〈 基 本 權 佐 與犕 國 家韑 保 護 義 務珧 〉,ā 收 於 :ć 李俒 建 良候 、 簡 資 修鞈 主 編 ,ā《 憲赭 法 解 釋<br />

之 理 論 與犕 實蹴 務珧 Į,ā 第 二 輯 ,ā 初 版 ,ā2000 年 ,ā 台 北 :ć 中 央 研 究倏 院玽 中 山 人 文<br />

社 會 科 學赩 研 究倏 所 。<br />

李俒 建 良候 ,ā〈 論 基 本 權 的 位 階 次 序侤 與犕 司 法 審 查 標 準 〉,ā 收 於 :ć 劉猤 孔 中 、 陳 新 民 主 編 ,ā<br />

《 憲赭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犕 實蹴 務珧 Į,ā 第 三 輯 ,ā 上 冊 ,ā 初 版 ,ā2002 年 ,ā 台 北 :ć 中<br />

央 研 究倏 院玽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赩 研 究倏 所 。<br />

李俒 惠 宗 ,ā〈 談 憲赭 法 的 價猜 值靹 體 系倐 --- 評 釋 字 四 九 九 號 解 釋 及 第 六 次 憲赭 法 增猹 修鞈 條 文 〉,ā《 月<br />

旦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61 期 ,ā2000 年 6 月 。<br />

李俒 惠 宗 ,ā《 憲赭 法 要 義 Į,ā 第 三 版 ,ā2001 年 ,ā 台 北 :ć 元 照 出 版 公 司 。<br />

李俒 惠 宗 ,ā〈 論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及 國 家韑 保 護 義 務珧 --- 評 譯 字 四 九 ○ő 號 解 釋 〉,ā《 台 灣羥 本 土<br />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5 期 ,ā1999 年 12 月 。<br />

李俒 秋 零踟 ,ā《 德 國 哲鞦 人 視 野 中 的 歷趜 史 Į,ā 初 版 一 刷 ,ā1994 年 ,ā 北 京 :ć 中 國 人 民 大 學赩<br />

出 版 社 。<br />

沈 宗 靈羔 ,ā《 法 理 學赩 Į,ā 初 版 ,ā1998 年 ,ā 台 北 :ć 五 南 圖蹙 書頟 出 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吳佣 庚 ,ā《 行 政 爭 訟 法 論 Į,ā 修鞈 訂 版 ,ā1999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吳佣 庚 ,ā《 行 政 法 之 理 論 與犕 實蹴 用 Į,ā 增猹 訂 六 版 ,ā2000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吳佣 庚 ,ā《 憲赭 法 的 解 釋 與犕 適贅 用 Į,ā 修鞈 訂 版 ,ā2003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吳佣 信 華 ,ā〈 憲赭 法 例 題覹 演躽 習 :ć 菸 害韐 防倸 治 法 的 合 憲赭 性 --- 基 本 權 受 侵 害韐 的 合 憲赭 性 思 考<br />

( 上 )〉,ā《 月 旦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30 期 ,ā1997 年 11 月 。<br />

吳佣 信 華 ,ā〈 憲赭 法 例 題覹 演躽 習 :ć 菸 害韐 防倸 治 法 的 合 憲赭 性 --- 基 本 權 受 侵 害韐 的 合 憲赭 性 思 考<br />

( 下 )〉,ā《 月 旦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31 期 ,ā1997 年 12 月 。<br />

II


參 考 文 獻<br />

吳佣 信 華 ,ā〈ĵ 法 院玽 裁 判住 Ķ 作伿 為 大 法 官 會 議 違跴 憲赭 審 查 的 客 體 〉,ā《 政 大 法 學赩 評 論 Į,ā 第<br />

61 期 ,ā1999 年 6 月 。<br />

吳佣 從 周 ,ā《 類詑 型 思 維犁 與犕 法 學赩 方 法 Į,ā 臺犔 灣羥 大 學赩 法 律 學赩 研 究倏 所 碩牙 士 論 文 ,ā1993 年 。<br />

吳佣 從 周 ,ā〈 論 法 學赩 上 之 ĵ 類詑 型 Ķ 思 維犁 〉,ā 收 於 :ć《 法 理 學赩 論 叢 --- 紀 念 楊 日 然 教 授 Į,ā<br />

一 版 二 刷 ,ā1997 年 ,ā 台 北 :ć 月 旦 出 版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法 治 斌 ,ā〈 職 權 命 令 與犕 司 法 審 查 〉,ā《 台 灣羥 本 土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11 期 ,ā2000 年 12<br />

月 。<br />

林 明 鏘詅 ,ā〈 教 師韦 申 訴 與犕 行 政 規 則 〉,ā《 台 灣羥 本 土 法 雜覮 誌犽 Į,ā 第 13 期 ,ā2000 年 8 月 。<br />

林 紀 東 ,ā《 中 華 民 國 憲赭 法 逐 條 釋 義 ( 一 )Į,ā 修鞈 訂 五 版 ,ā1989 年 。<br />

林 立 ,ā《 法 學赩 方 法 論 與犕 德 沃俱 金 Į,ā 初 版 ,ā2000 年 ,ā 台 北 :ć 學赩 林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br />

司 。<br />

林 立 ,ā〈 由 Nozick 的 學赩 說狄 釐覝 清 當 代 ĵ 基 於 權 佐 的 理 論 Ķ( right-based theories )<br />

推 論 之 獨趸 斷 --- 兼鞎 論 司 法 權 與犕 國 家韑 強 制 力 之 關詉 聯 及 其 運跮 作伿 真猙 相 〉,ā《 思 與犕<br />

言借 Į,ā 第 40 卷 ,ā 第 3 期 ,ā2002 年 9 月 。<br />

林 信 宏侘 ,ā《 作伿 為 法 理 念 的 幸 福 --- 由 人 的 幸 福 反 思 正 義 理 論 的 基 本 問 題覹 Į,ā 政 治 大 學赩<br />

法 律 學赩 研 究倏 所 碩牙 士 論 文 ,ā1998 年 。<br />

林 三 欽 ,ā〈 論 基 本 權 佐 之 侵 害韐 〉,ā 收 於 :ć 李俒 建 良候 、 簡 資 修鞈 主 編 ,ā《 憲赭 法 解 釋 之 理 論<br />

與犕 實蹴 務珧 Į,ā 第 二 輯 ,ā 初 版 ,ā2000 年 ,ā 台 北 :ć 中 央 研 究倏 院玽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br />

學赩 研 究倏 所 。<br />

林 繼 文 ,ā〈 憲赭 法 作伿 為 一 種牞 制 度 〉,ā《 政 治 與犕 社 會 哲鞦 學赩 評 論 Į,ā 第 5 期 ,ā2003 年 6 月 。<br />

柯 耀 程 ,ā《 刑 法 競 合 論 》,ā 初 版 ,ā2000 年 ,ā 台 北 :ć 元 照 出 版 公 司 。<br />

洪 鎌 德 ,ā〈 類詑 型 學赩 簡 述 〉,ā 收 於 :ć 洪 鎌 德 ,ā《 思 想 及 方 法 Į,ā 初 版 ,ā1977 年 ,ā 台 北 :ć<br />

牧 童 出 版 社 。<br />

洪 漢軇 鼎踳 ,ā《 詮 釋 學赩 史 Į,ā 修鞈 訂 一 刷 ,ā2003 年 ,ā 台 北 :ć 桂頩 冠 圖蹙 書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莊 國 榮躪 ,ā《 稅 捐頋 法 上 行 政 規 則 之 研 究倏 Į,ā 臺犔 灣羥 大 學赩 法 律 學赩 研 究倏 所 碩牙 士 論 文 ,ā1986<br />

年 。<br />

莊 世 同 ,ā〈 論 法 律 原鞝 則 的 地 位 :ć 為 消顆 極 的 法 律 原鞝 則 理 論 而 辯 〉,ā《 輔狕 仁 法 學赩 Į,ā 第<br />

19 期 ,ā2000 年 6 月 。<br />

莊 世 同 ,ā〈Ronald Dworkin 與犕 柔 性 法 實蹴 證訥 主 義 〉,ā《 月 旦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64 期 ,ā2000<br />

年 9 月 。<br />

莊 世 同 ,ā〈 法 律 的 規 範 性 與犕 法 律 的 接 受 〉,ā《 政 治 與犕 社 會 哲鞦 學赩 評 論 Į,ā 創 刊 號 ,ā2002<br />

年 6 月 。<br />

III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許 宗 力 ,ā〈 行 政 命 令 授 權 明 確 性 問 題覹 之 研 究倏 〉,ā 收 於 :ć 許 宗 力 ,ā《 法 與犕 國 家韑 權 力 Į,ā<br />

初 版 ,ā1992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許 宗 力 ,ā〈 論 法 律 保 留猈 原鞝 則 〉,ā 收 於 :ć 許 宗 力 ,ā《 法 與犕 國 家韑 權 力 Į,ā 初 版 ,ā1992 年 ,ā<br />

台 北 :ć 自 版 。<br />

許 宗 力 ,ā〈 論 國 會 對蹹 行 政 命 令 之 監牐 督 〉,ā 收 於 :ć 許 宗 力 ,ā《 法 與犕 國 家韑 權 力 Į,ā 初 版 ,ā<br />

1992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許 宗 力 ,ā〈 基 本 權 的 功 能獢 與犕 司 法 審 查 〉,ā 收 於 :ć 許 宗 力 ,ā《 憲赭 法 與犕 法 治 國 行 政 Į,ā 初<br />

版 ,ā1999 年 ,ā 台 北 :ć 元 照 出 版 公 司 。<br />

許 宗 力 ,ā〈 訂 定 命 令 的 裁 量 與犕 司 法 審 查 〉,ā 收 於 :ć 許 宗 力 ,ā《 憲赭 法 與犕 法 治 國 行 政 Į,ā<br />

初 版 ,ā1999 年 ,ā 台 北 :ć 元 照 出 版 公 司 。<br />

許 宗 力 ,ā〈 從 大 法 官 解 釋 看 平 等 原鞝 則 與犕 違跴 憲赭 審 查 〉,ā 收 於 :ć 李俒 建 良候 、 簡 資 修鞈 主 編 ,ā<br />

《 憲赭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犕 實蹴 務珧 Į,ā 第 二 輯 ,ā 初 版 ,ā2000 年 ,ā 台 北 :ć 中 央 研 究倏<br />

院玽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赩 研 究倏 所 。<br />

許 宗 力 ,ā〈 職 權 命 令 是 否佞 還 有 明 天 ?Ĉ--- 論 職 權 命 令 的 合 憲赭 性 及 其 適贅 用 範 圍 〉,ā 收<br />

於 :ć《 行 政 法 爭 議 問 題覹 研 究倏 ( 上 )Į,ā 初 版 ,ā2000 年 ,ā 台 北 :ć 五 南 圖蹙 書頟 出 版<br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許 宗 力 ,ā〈 權 力 分 立 與犕 機趙 關詉 忠 誠 --- 以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裁 判住 為 中 心 〉,ā《 憲赭 政 時頗<br />

代 Į,ā 第 27 卷 ,ā 第 4 期 ,ā2002 年 4 月 。<br />

董 保 城 ,ā〈 本 土 化 ĵ 職 權 命 令 Ķ 法 理 建 構躬 之 嘗蹋 試 〉,ā《 台 灣羥 本 土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11<br />

期 ,ā2000 年 6 月 。<br />

黃 光 國 ,ā《 社 會 科 學赩 的 理 路跡 Į,ā 初 版 ,ā2001 年 ,ā 台 北 :ć 心 理 出 版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黃 異 ,ā〈 行 政 規 則 〉,ā《 法 令 月 刊 Į,ā 第 51 卷 ,ā 第 7 期 ,ā2000 年 7 月 。<br />

黃 茂 榮躪 ,ā〈 法 律 事 實蹴 的 認狀 定 〉,ā 收 於 :ć 黃 茂 榮躪 ,ā《 法 學赩 方 法 與犕 現 代 民 法 Į,ā 增猹 訂 再 版 ,ā<br />

1987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黃 茂 榮躪 ,ā〈 論 稅 法 之 法 源 〉,ā《 經 社 法 制 論 叢 Į,ā 第 8 期 ,ā1991 年 7 月 。<br />

黃 茂 榮躪 ,ā《 稅 法 總 論 ( 第 一 冊 )》,ā 初 版 ,ā2002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黃 俊 杰 ,ā〈 憲赭 法 稅 條 款 與犕 釋 憲赭 發 展韙 〉,ā《 中 原鞝 財 經 法 學赩 Į,ā 第 2 期 ,ā1996 年 6 月 。<br />

黃 俊 杰 ,ā《 憲赭 法 稅 概 念 與犕 稅 條 款 Į,ā 一 版 二 刷 ,ā1997 年 ,ā 台 北 :ć 傳 文 文 化 事 業 有<br />

限 公 司 。<br />

黃 俊 杰 、 邱 天 一 ,ā〈 稅 法 解 釋 之 研 究倏 --- 從 釋 字 四 二 ○ő 號 解 釋 為 中 心 〉,ā 收 於 :ć《 判住<br />

解 研 究倏 彙 編 ( 二 )Į,ā 初 版 ,ā1997 年 。<br />

黃 俊 杰 ,ā《 弱韪 勢 人 權 保 障狼 Į,ā 初 版 ,ā1998 年 ,ā 台 北 :ć 傳 文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br />

IV


參 考 文 獻<br />

黃 俊 杰 ,ā〈 稅 捐頋 正 義 之 概 念 與犕 實蹴 踐賳 〉,ā《 全 國 律 師韦 Į,ā1999 年 10 月 。<br />

黃 俊 杰 ,ā〈 解 釋 函 令 變 更俐 與犕 信 賴 保 護 --- 行 政 法 院玽 八 十 八 年 度 判住 字 第 三 九 零踟 七 號 判住<br />

決俩 評 釋 〉,ā《 台 灣羥 本 土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20 期 ,ā2001 年 3 月 。<br />

黃 俊 杰 ,ā《 法 治 國 家韑 之 國 家韑 緊牸 急 權 Į,ā 初 版 ,ā2001 年 ,ā 台 北 :ć 元 照 出 版 有 限 公 司 。<br />

黃 俊 杰 ,ā〈 解 釋 函 令 作伿 為 課 稅 依 據赼 〉,ā《 月 旦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72 期 ,ā2001 年 5 月 。<br />

黃 俊 杰 ,ā〈 財 政 收 支 劃蹄 分 之 釋 憲赭 意 旨 〉,ā《 台 灣羥 本 土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35 期 ,ā2002 年<br />

6 月 。<br />

黃 俊 杰 ,ā《 稅 捐頋 正 義 Į,ā 初 版 ,ā2002 年 ,ā 台 北 :ć 翰 蘆 圖蹙 書頟 出 版 有 限 公 司 。<br />

黃 俊 杰 ,ā 地 方 稅 法 通 則 之 立 法 評 估 ,ā 台 灣羥 本 土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ā 第 42 期 ,ā2003 年 1 月 。<br />

黃 俊 杰 ,ā〈 國 際狽 稅 捐頋 規 範 作伿 為 稅 法 法 源 〉,ā 發 表 於 :ć 國 立 中 正 大 學赩 法 學赩 院玽 財 經 法 律<br />

學赩 系倐 主 辦 ,ā 財 經 法 學赩 術 研 討玒 會 ,ā2003 年 3 月 8 日 。<br />

黃 俊 杰 ,ā《 納獉 稅 者 權 佐 保 護 》,ā 初 版 ,ā2004 年 ,ā 台 北 :ć 翰 蘆 圖蹙 書頟 出 版 有 限 公 司 。<br />

黃 建 輝購 ,ā〈 法 律 闡 釋 與犕 類詑 型 思 惟 --- 兼鞎 評 大 法 官 會 議 釋 字 第 三 七 二 號 解 釋 〉,ā《 月 旦<br />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5 期 ,ā1995 年 9 月 。<br />

黃 建 輝購 ,ā〈 法 律 上 類詑 型 形侫 成 的 理 論 基 礎 〉,ā《 中 原鞝 財 經 法 學赩 Į,ā 第 3 期 ,ā1997 年 6<br />

月 。<br />

黃 建 輝購 ,ā〈 判住 例 之 作伿 為 違跴 憲赭 審 查 對蹹 象 〉,ā《 法 令 月 刊 Į,ā 第 48 卷 ,ā 第 7 期 ,ā1997 年<br />

7 月 。<br />

黃 建 輝購 ,ā《 法 律 闡 釋 論 Į,ā 初 版 ,ā2000 年 ,ā 台 北 :ć 學赩 林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br />

黃 舒 芃 ,ā〈 德 國 法 上 違跴 憲赭 審 查 權 限 爭 議 的 歷趜 史 軌 跡 :ć 從 H. Kelsen 與犕 C. Schmitt 的<br />

辯 論 談 起玠 〉,ā《 政 治 與犕 社 會 哲鞦 學赩 評 論 Į,ā 第 5 期 ,ā2003 年 6 月 。<br />

黃 源 浩顒 ,ā《 稅 法 上 的 類詑 型 化 方 法 --- 以 合 憲赭 性 為 中 心 Į,ā 臺犔 灣羥 大 學赩 法 律 學赩 研 究倏 所 碩牙 士<br />

論 文 ,ā1999 年 。<br />

陳 新 民 ,ā〈 論 ĵ 憲赭 法 委 託玖 Ķ 之 理 論 〉,ā 收 於 :ć 陳 新 民 ,ā《 憲赭 法 基 本 權 佐 之 基 本 理 論 Į,ā<br />

上 冊 ,ā 再 版 ,ā1991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陳 新 民 ,ā〈 憲赭 法 財 產 權 保 障狼 之 體 系倐 與犕 公 益 徵 收 之 概 念 〉,ā 收 於 :ć 陳 新 民 ,ā《 憲赭 法 基<br />

本 權 佐 之 基 本 理 論 Į,ā 上 冊 ,ā 再 版 ,ā1991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陳 新 民 ,ā《 中 華 民 國 憲赭 法 釋 論 Į,ā 修鞈 訂 四 版 ,ā2001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陳 新 民 ,ā〈 法 定 預踣 算牨 的 法 律 性 質賭 --- 釋 字 五 二 ○ő 號 解 釋 的 檢 討玒 〉,ā 收 於 :ć 劉猤 孔 中 、 陳<br />

新 民 主 編 ,ā《 憲赭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犕 實蹴 務珧 Į,ā 第 三 輯 ,ā 下 冊 ,ā 初 版 ,ā2002 年 ,ā<br />

台 北 :ć 中 央 研 究倏 院玽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赩 研 究倏 所 。<br />

陳 愛 娥韊 ,ā〈 法 律 政 治 與犕 法 學赩 者 〉,ā《 政 大 法 學赩 評 論 Į,ā 第 54 期 ,ā1995 年 12 月 。<br />

V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陳 愛 娥韊 ,ā〈 規 範 與犕 事 實蹴 之 間 的 歧 路跡 徬 徨 --- 德 國 近 代 法 學赩 方 法 論 的 發 展韙 路跡 徑韬 〉,ā《 警<br />

大 法 學赩 論 集 Į,ā 第 2 期 ,ā1997 年 3 月 。<br />

陳 愛 娥韊 ,ā〈 憲赭 法 對蹹 未 出 生 胎 兒 的 保 護 --- 作伿 為 基 本 權 保 護 義 務珧 的 一 例 來 觀義 察蹸 〉,ā《 政<br />

大 法 學赩 評 論 Į,ā 第 58 期 ,ā1997 年 12 月 。<br />

陳 愛 娥韊 ,ā〈ĵ 法 律 原鞝 則 Ķ 作伿 為 行 政 法 的 法 源 〉,ā 收 於 :ć《 憲赭 法 體 制 與犕 法 治 行 政 --- 城 仲<br />

模 教 授 六 秩猶 華 誕 祝献 壽蹢 論 文 集 ( 二 ) 行 政 法 總 論 篇 Į,ā 初 版 ,ā1998 年 。<br />

陳 愛 娥韊 ,ā〈 法 治 國 原鞝 則 的 開 放 性 及 其 意 義 核頤 心 --- 從 德 國 聯 邦倳 憲赭 法 法 院玽 與犕 我侷 國 大 法<br />

官 的 實蹴 務珧 來 觀義 察蹸 〉,ā 發 表 於 :ć 中 研 院玽 主 辦 ,ā 第 三 屆 憲赭 法 理 論 與犕 實蹴 務珧 學赩 術<br />

研 討玒 會 ,ā2001 年 3 月 。<br />

陳 愛 娥韊 ,ā〈 大 法 官 對蹹 全 民 健珖 康 保 險 法 制 的 合 憲赭 性 討玒 論 --- 評 釋 字 四 七 二 號 、 釋 字 第<br />

四 七 三 號 解 釋 的 解 釋 風靨 格頴 〉,ā《 台 灣羥 本 土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25 期 ,ā2001 年<br />

8 月 。<br />

陳 愛 娥韊 ,ā〈 如 何 明 確 適贅 用 ĵ 法 律 明 確 性 原鞝 則 Ķ?Ĉ--- 評 司 法 院玽 大 法 官 釋 字 第 五 四 五<br />

號 解 釋 〉,ā《 月 旦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88 期 ,ā2002 年 9 月 。<br />

陳 愛 娥韊 ,ā〈ĵ 籌 備 許 可 Ķ 的 法 律 性 質賭 與犕 施 行 細 則 的 規 範 對蹹 象 〉,ā《 台 灣羥 本 土 法 學赩 雜覮<br />

誌犽 Į,ā 第 38 期 ,ā2002 年 9 月 。<br />

陳 春 生 ,ā〈 行 政 法 學赩 上 之 風靨 險 決俩 定 與犕 行 政 規 則 --- 以 規 範 具 體 化 行 政 規 則 為 中 心 〉,ā<br />

《 台 灣羥 本 土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5 期 ,ā1999 年 12 月 。<br />

陳 春 生 ,ā〈 行 政 規 則 外 部 效頒 力 問 題覹 〉,ā 收 於 :ć《 行 政 法 爭 議 問 題覹 研 究倏 ( 上 )Į,ā 初 版 ,ā<br />

2000 年 ,ā 台 北 :ć 五 南 圖蹙 書頟 出 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陳 春 生 ,ā〈 行 政 規 則 之 外 部 效頒 力 問 題覹 研 究倏 〉,ā 收 於 :ć 陳 春 生 ,ā《 行 政 法 之 學赩 理 與犕 體<br />

系倐 ( 一 ) 行 政 行 為 形侫 式 論 Į,ā 初 版 ,ā1996 年 ,ā 台 北 :ć 三 民 書頟 局侚 股 份 有 限 公<br />

司 。<br />

陳 敏 ,ā〈 憲赭 法 之 租猴 稅 概 念 及 其 課 徵 限 制 〉,ā《 政 大 法 學赩 評 論 Į,ā 第 24 期 ,ā1981 年<br />

12 月 。<br />

陳 敏 ,ā〈 行 政 法 院玽 有 關詉 依 法 行 政 原鞝 則 裁 判住 之 研 究倏 〉,ā《 政 大 法 學赩 評 論 Į,ā 第 36 期 ,ā<br />

1987 年 12 月 。<br />

陳 敏 ,ā〈 租猴 稅 法 之 解 釋 函 令 〉,ā《 政 大 法 學赩 評 論 Į,ā 第 57 期 ,ā1997 年 6 月 。<br />

陳 敏 ,ā《 行 政 法 總 論 Į,ā 三 版 ,ā2003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陳 清 秀倍 ,ā〈 論 稅 捐頋 規 避 〉,ā 收 於 :ć 陳 清 秀倍 ,ā《 稅 法 之 基 本 原鞝 理 Į,ā 再 版 ,ā1994 年 ,ā<br />

台 北 :ć 自 版 。<br />

陳 清 秀倍 ,ā〈 憲赭 法 上 人 性 尊 嚴詫 〉,ā 收 於 :ć《 現 代 國 家韑 與犕 憲赭 法 --- 李俒 鴻 禧 教 授 祝献 賀 論 文 集 Į,ā<br />

VI


參 考 文 獻<br />

初 版 ,ā1997 年 ,ā 台 北 :ć 月 旦 出 版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陳 清 秀倍 ,ā〈 行 政 程 序侤 法 在 稅 法 上 的 運跮 用 〉,ā《 月 旦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72 期 ,ā2001 年 5<br />

月 。<br />

陳 清 秀倍 ,ā《 稅 法 總 論 Į,ā 二 版 ,ā2001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陳 慈 陽 ,ā〈 論 規 範 具 體 化 之 行 政 規 則 在 環 境蹜 法 中 的 外 部 效頒 力 〉,ā《 台 灣羥 本 土 法 學赩 雜覮<br />

誌犽 Į,ā 第 5 期 ,ā1999 年 12 月 。<br />

陳 慈 陽 ,ā〈 論 權 力 分 立 原鞝 則 在 自 由 民 主 憲赭 法 秩猶 序侤 中 之 意 義 與犕 定 位 〉,ā 收 於 :ć《 人 權<br />

保 障狼 與犕 權 力 制 衡 Į,ā 初 版 ,ā2001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陳 慈 陽 ,ā《 基 本 權 核頤 心 理 論 之 實蹴 證訥 化 及 其 難詋 題覹 Į,ā 初 版 二 刷 ,ā2000 年 ,ā 台 北 :ć 自<br />

版 。<br />

陳 慈 陽 ,ā〈 憲赭 法 解 釋 之 意 涵 、 作伿 用 與犕 界 限 〉,ā 收 於 :ć 陳 慈 陽 ,ā《 人 權 保 障狼 與犕 權 力 制<br />

衡 Į,ā 初 版 ,ā2001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陳 敏 娟韃 ,ā《 稅 法 上 解 釋 函 令 之 研 究倏 --- 以 適贅 用 稅 捐頋 法 規 之 函 令 為 中 心 Į,ā 中 原鞝 大 學赩 財<br />

經 法 律 研 究倏 所 碩牙 士 論 文 ,ā1999 年 。<br />

陳 思 質 ,ā〈 多 元 、 寬 容韕 與犕 道跰 德 學赩 習 :ć 憲赭 法 與犕 群 育倘 教 育倘 的 美 學赩 關詉 聯 〉,ā《 政 治 與犕 社 會<br />

哲鞦 學赩 評 論 Į,ā 第 5 期 ,ā2003 年 6 月 。<br />

陳 華 ,ā〈 論 憲赭 法 解 釋 的 一 些 基 本 問 題覹 〉,ā《 憲赭 政 時頗 代 Į,ā 第 20 卷 ,ā 第 4 期 ,ā1995<br />

年 4 月 。<br />

陳 英 鈐 ,ā〈 自 由 法 治 國 與犕 社 會 法 治 國 的 制 度 選 擇赾 --- 評 釋 字 四 七 二 與犕 四 七 三 號 大 法<br />

官 會 議 解 釋 〉,ā《 台 灣羥 本 土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4 期 ,ā1999 年 11 月 。<br />

程 明 修鞈 ,ā〈 論 基 本 權 保 障狼 之 ĵ 禁 止 保 護 不 足倦 原鞝 則 Ķ〉,ā 收 於 :ć《 憲赭 法 體 制 與犕 法 治 行 政<br />

--- 城 仲 模 教 授 六 秩猶 華 誕 祝献 壽蹢 論 文 集 ( 一 ) 憲赭 法 篇 Į,ā 初 版 ,ā1998 年 。<br />

程 明 修鞈 ,ā〈 德 國 經 濟 行 政 法 總 論 之 發 展韙 現 狀 〉,ā《 法 學赩 叢 刊 Į,ā 第 175 期 ,ā1999 年 7<br />

月 。<br />

程 明 修鞈 ,ā〈 凱 軟爾 森 純獄 粹牯 法 學赩 與犕 行 政 法 學赩 之 發 展韙 〉,ā《 東 吳佣 大 學赩 法 律 學赩 報 Į,ā 第 13 卷 ,ā<br />

第 1 期 ,ā2001 年 。<br />

葛 克佉 昌 ,ā〈 社 會 福 佐 給 付 與犕 租猴 稅 正 義 〉,ā 收 於 :ć 葛 克佉 昌 ,ā《 國 家韑 學赩 與犕 國 家韑 法 --- 社 會<br />

國 、 租猴 稅 國 與犕 法 治 國 理 念 Į,ā 初 版 ,ā1996 年 ,ā 台 北 :ć 月 旦 出 版 社 股 份 有<br />

限 公 司 。<br />

葛 克佉 昌 ,ā〈 國 家韑 與犕 社 會 二 元 論 及 其 憲赭 法 意 義 〉,ā 收 於 :ć 葛 克佉 昌 ,ā《 國 家韑 學赩 與犕 國 家韑 法<br />

--- 社 會 國 、 租猴 稅 國 與犕 法 治 國 理 念 Į,ā 初 版 ,ā1996 年 ,ā 台 北 :ć 月 旦 出 版 社<br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VII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葛 克佉 昌 ,ā〈 憲赭 法 國 體 --- 租猴 稅 國 〉,ā 收 於 :ć 葛 克佉 昌 ,ā《 國 家韑 學赩 與犕 國 家韑 法 --- 社 會 國 、 租猴<br />

稅 國 與犕 法 治 國 理 念 Į,ā 初 版 ,ā1996 年 ,ā 台 北 :ć 月 旦 出 版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葛 克佉 昌 ,ā〈 人 民 有 依 法 律 納獉 稅 之 義 務珧 --- 以 大 法 官 會 議 解 釋 為 中 心 〉,ā 收 於 :ć 葛 克佉 昌 ,ā<br />

《 稅 法 基 本 問 題覹 —Ę 財 政 憲赭 法 篇 Į,ā 初 版 ,ā1996 年 ,ā 台 北 :ć 月 旦 出 版 社 股<br />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葛 克佉 昌 ,ā〈 稅 法 解 釋 函 令 之 法 律 性 質賭 --- 兼鞎 論 稅 捐頋 稽 徵 法 第 一 條 之 一 之 增猹 訂 〉,ā《 月<br />

旦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21 期 ,ā1997 年 2 月 。<br />

葛 克佉 昌 ,ā〈 解 釋 函 令 與犕 財 稅 行 政 〉,ā 收 於 :ć 葛 克佉 昌 ,ā《 所 得 稅 與犕 憲赭 法 Į,ā 初 版 ,ā1999<br />

年 ,ā 台 北 :ć 翰 蘆 圖蹙 書頟 出 版 有 限 公 司 。<br />

葛 克佉 昌 ,ā〈 私倌 法 規 定 在 行 政 法 上 適贅 用 --- 釋 字 四 七 四 號 解 釋 評 釋 〉,ā 收 於 :ć《 行 政 法<br />

爭 議 問 題覹 研 究倏 ( 上 )Į,ā 初 版 ,ā2000 年 。<br />

葛 克佉 昌 ,ā〈 統 籌 分 配玵 與犕 地 方 自 治 〉,ā《 月 旦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84 期 ,ā2002 年 5 月 。<br />

葛 克佉 昌 ,ā 地 方 課 稅 權 與犕 財 政 民 主 ,ā 收 於 :ć 行 政 程 序侤 與犕 納獉 稅 人 基 本 權 ,ā 初 版 ,ā2002<br />

年 。<br />

葛 克佉 昌 ,ā〈 兩 稅 合 一 之 憲赭 法 觀義 點 〉,ā 收 於 :ć 葛 克佉 昌 ,ā《 所 得 稅 與犕 憲赭 法 Į,ā 增猹 訂 版 ,ā2003<br />

年 ,ā 台 北 :ć 翰 蘆 圖蹙 書頟 出 版 有 限 公 司 。<br />

湯 德 宗 ,ā《 權 力 分 立 新 論 Į,ā 初 版 ,ā1998 年 ,ā 台 北 :ć 元 照 出 版 公 司 。<br />

湯 德 宗 ,ā〈 論 違跴 反 行 政 程 序侤 的 法 律 效頒 果 〉,ā《 月 旦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57 期 ,ā2000 年 2<br />

月 。<br />

張 嘉蹏 尹 ,ā《 憲赭 法 解 釋 理 論 之 研 究倏 Į,ā 臺犔 灣羥 大 學赩 法 律 學赩 研 究倏 所 碩牙 士 論 文 ,ā1992 年 。<br />

張 嘉蹏 尹 ,ā〈 論 ĵ 價猜 值靹 秩猶 序侤 Ķ 作伿 為 憲赭 法 學赩 的 基 本 概 念 〉,ā《 臺犔 大 法 學赩 論 叢 Į,ā 第 30 卷 ,ā<br />

第 5 期 ,ā2001 年 9 月 。<br />

張 嘉蹏 尹 ,ā〈 基 本 權 理 論 、 基 本 權 功 能獢 與犕 基 本 權 客 觀義 面 向 〉,ā 收 於 :ć《 當 代 公 法 新 論<br />

--- 翁獐 岳 生 教 授 七 秩猶 誕 辰倪 祝献 壽蹢 論 文 集 ( 上 冊 )Į,ā 初 版 ,ā2002 年 ,ā 台 北 :ć 元<br />

照 出 版 公 司 。<br />

張 嘉蹏 尹 ,ā〈 憲赭 法 解 釋 、 憲赭 法 理 論 與犕 ĵ 結 果 考 量 Ķ--- 憲赭 法 解 釋 方 法 論 的 問 題覹 〉,ā 收 於 :ć<br />

劉猤 孔 中 、 陳 新 民 主 編 ,ā《 憲赭 法 解 釋 之 理 論 與犕 實蹴 務珧 Į,ā 第 三 輯 ,ā 上 冊 ,ā 初<br />

版 ,ā2002 年 ,ā 台 北 :ć 中 央 研 究倏 院玽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赩 研 究倏 所 。<br />

張 宏侘 生 、 谷倠 春 德 主 編 ,ā《 西 洋 法 律 思 想 史 Į,ā 初 版 ,ā1993 年 ,ā 台 北 :ć 漢軇 興 書頟 局侚 有<br />

限 公 司 。<br />

蔡 維犁 音靦 ,ā〈 全 民 健珖 保 之 合 憲赭 性 檢 驗 --- 評 司 法 院玽 釋 字 第 四 七 二 、 四 七 三 號 解 釋 〉,ā《 月<br />

旦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51 期 ,ā1999 年 8 月 。<br />

VIII


參 考 文 獻<br />

蔡 宗 珍 ,ā〈 關詉 於 威 瑪牅 憲赭 法 的 幾 點 思 考 〉,ā 收 於 :ć《 當 代 公 法 新 論 --- 翁獐 岳 生 教 授 七 秩猶<br />

誕 辰倪 祝献 壽蹢 論 文 集 ( 上 冊 )Į,ā 初 版 ,ā2002 年 。<br />

蔡 宗 珍 ,ā〈 卡 軟爾 .Ą 史 密 特顠 之 憲赭 法 概 念 析 論 〉,ā《 政 治 與犕 社 會 哲鞦 學赩 評 論 Į,ā 第 5 期 ,ā2003<br />

年 6 月 。<br />

廖躃 元 豪狋 ,ā〈 論 建 立 ĵ 法 規 命 令 預踣 先 公 告佨 程 序侤 Ķ 制 度 之 必 要 性 〉,ā《 經 社 法 制 論 叢 Į,ā<br />

第 22 期 ,ā1998 年 7 月 。<br />

廖躃 元 豪狋 ,ā〈 論 我侷 國 憲赭 法 上 之 ĵ 行 政 保 留猈 Ķ--- 以 行 政 、 立 法 兩 權 關詉 係 為 中 心 〉,ā《 東<br />

吳佣 大 學赩 法 律 學赩 報 Į,ā 第 12 卷 第 1 期 ,ā2000 年 2 月 。<br />

趙狒 敦 華 ,ā《 勞 斯 的 正 義 論 解 說狄 Į,ā 初 版 ,ā1990 年 ,ā 台 北 :ć 遠狚 流 出 版 事 業 股 份 有 限<br />

公 司 。<br />

劉猤 臺犔 強 ,ā《 法 律 詮 釋 學赩 之 研 究倏 Į,ā 文 化 大 學赩 法 律 學赩 研 究倏 所 碩牙 士 論 文 ,ā1999 年 。<br />

蕭 文 生 ,ā〈 基 本 權 佐 侵 害韐 之 救 濟 〉,ā 收 於 :ć 李俒 建 良候 、 簡 資 修鞈 主 編 ,ā《 憲赭 法 解 釋 之 理<br />

論 與犕 實蹴 務珧 Į,ā 第 二 輯 ,ā2000 年 ,ā 台 北 :ć 中 央 研 究倏 院玽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赩 研<br />

究倏 所 。<br />

顏覸 厥 安 ,ā〈 法 與犕 道跰 德 --- 由 一 個鞄 法 哲鞦 學赩 的 核頤 心 問 題覹 檢 討玒 德 國 戰赶 後 法 思 想 的 發 展韙 〉,ā《 政<br />

大 法 學赩 評 論 Į,ā 第 47 期 ,ā1993 年 6 月 。<br />

顏覸 厥 安 ,ā〈 法 、 理 性 與犕 論 證訥 ---Robert Alexy 的 法 論 證訥 理 論 ( 上 )〉,ā《 政 大 法 學赩 評 論 Į,ā<br />

第 52 期 ,ā1994 年 12 月 。<br />

顏覸 厥 安 ,ā〈 法 、 理 性 與犕 論 證訥 ---Robert Alexy 的 法 論 證訥 理 論 ( 下 )〉,ā《 政 大 法 學赩 評 論 Į,ā<br />

第 53 期 ,ā1995 年 6 月 。<br />

顏覸 厥 安 ,ā〈 再 訪 法 實蹴 證訥 主 義 〉,ā 收 於 :ć《 法 理 學赩 論 叢 --- 紀 念 楊 日 然 教 授 Į,ā 一 版 二 刷 ,ā<br />

1997 年 ,ā 台 北 :ć 月 旦 出 版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顏覸 厥 安 ,ā〈 法 效頒 力 與犕 法 解 釋 --- 由 Habermas 及 Kaufmann 的 法 效頒 理 論 檢 討玒 法 學赩 知 識訤<br />

的 性 質賭 〉,ā《 臺犔 大 法 學赩 論 叢 Į,ā 第 27 卷 ,ā 第 1 期 ,ā1997 年 10 月 。<br />

顏覸 厥 安 ,ā〈 論 法 哲鞦 學赩 的 範 圍 及 其 主 要 問 題覹 〉,ā 收 於 :ć 顏覸 厥 安 ,ā《 法 與犕 實蹴 踐賳 理 性 Į,ā 初<br />

版 ,ā1998 年 ,ā 台 北 :ć 允 晨 文 化 實蹴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顏覸 厥 安 ,ā〈 法 概 念 與犕 實蹴 踐賳 理 性 --- 德 國 法 理 學赩 理 論 近 年 發 展韙 之 介 紹 〉,ā 收 於 :ć 顏覸 厥 安 ,ā<br />

《 法 與犕 實蹴 踐賳 理 性 Į,ā 初 版 ,ā1998 年 ,ā 台 北 :ć 允 晨 文 化 實蹴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顏覸 厥 安 ,ā〈 自 由 與犕 倫鞌 理 〉,ā 收 於 :ć 顏覸 厥 安 ,ā《 法 與犕 實蹴 踐賳 理 性 Į,ā 初 版 ,ā1998 年 ,ā 台<br />

北 :ć 允 晨 文 化 實蹴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顏覸 厥 安 ,ā〈 安 樂 死 的 法 理 學赩 反 思 〉,ā《 憲赭 政 時頗 代 Į,ā 第 24 卷 ,ā 第 1 期 ,ā1998 年 7 月 。<br />

顏覸 厥 安 ,ā〈 論 證訥 、 客 觀義 性 與犕 融 貫 性 --- 由 幾 篇 文 獻詿 檢 討玒 法 律 論 證訥 的 基 本 問 題覹 〉,ā《 月<br />

IX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旦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64 期 ,ā2000 年 9 月 。<br />

顏覸 厥 安 ,ā〈 國 民 主 權 與犕 憲赭 政 國 家韑 〉,ā《 政 大 法 學赩 評 論 Į,ā 第 63 期 ,ā2000 年 9 月 。<br />

顏覸 厥 安 ,ā〈 溝 通 、 制 度 與犕 民 主 文 化 --- 由 哈 伯佁 瑪牅 斯 的 法 理 論 初 探 社 會 立 憲赭 主 義 〉,ā《 臺犔<br />

大 法 學赩 論 叢 Į,ā 第 30 卷 ,ā 第 3 期 ,ā2001 年 4 月 。<br />

顏覸 厥 安 ,ā〈 人 權 與犕 國 民 主 權 --- 論 Habermas 的 權 佐 體 系倐 理 論 〉,ā 收 於 :ć《 當 代 公 法 新<br />

論 --- 翁獐 岳 生 教 授 七 秩猶 誕 辰倪 祝献 壽蹢 論 文 集 ( 上 冊 )Į,ā 初 版 ,ā2002 年 ,ā 台 北 :ć<br />

元 照 出 版 公 司 。<br />

顏覸 厥 安 ,ā〈 公 共 理 性 與犕 法 律 論 理 〉,ā《 政 治 與犕 社 會 哲鞦 學赩 評 論 Į,ā 第 8 期 ,ā2004 年 3<br />

月 。<br />

蘇 永 欽 ,ā〈 試 釋 違跴 憲赭 〉,ā《 台 大 法 學赩 論 叢 Į,ā 第 24 卷 ,ā 第 2 期 ,ā1995 年 6 月 。<br />

蘇 永 欽 ,ā〈 職 權 命 令 的 合 憲赭 性 問 題覹 --- 地 方 自 治 是 否佞 創 造 了 特顠 別低 的 合 憲赭 存 在 基 礎 〉,ā<br />

《 台 灣羥 本 土 法 學赩 雜覮 誌犽 Į,ā 第 11 期 ,ā2000 年 6 月 。<br />

欒 宗 傑 ,ā《 從 個鞄 人 道跰 德 邁 向 社 群 倫鞌 理 --- 席韥 勒珦 《 美 育倘 書頟 簡 Į 析 評 Į,ā 輔狕 仁 大 學赩 德 國 語犾<br />

文 學赩 系倐 碩牙 士 論 文 ,ā2003 年 。<br />

貳 、 翻 譯 文 獻詿 ( 依 譯 者 姓 名 筆 劃蹄 順 序侤 排 列 )<br />

王 軍 瑋 、 萬 方 ( 譯 ),āFulbrook, Mary 著 ,ā《 妳 在 哪鞯 裡 ,ā 德 意 志侰 ?Ĉ--- 一 個鞄 找俁 不 到 自 我侷<br />

的 國 家韑 》,ā 初 版 ,ā2002 年 ,ā 台 北 :ć 左 岸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br />

米 健珖 ( 譯 ),āKaufmann, Arthur 著 ,ā《 後 現 代 法 哲鞦 學赩 --- 告佨 別低 演躽 講 》,ā 初 版 ,ā2000 年 ,ā<br />

北 京 :ć 法 律 出 版 社 。<br />

李俒 琨 ( 譯 ),āBell, Daniel 著 ,ā《 社 群 主 義 及 其 批係 評 者 》,ā 初 版 ,ā2000 年 ,ā 香靬 港 :ć 牛<br />

津 大 學赩 出 版 社 。<br />

李俒 明 輝購 ( 譯 ),āKant, Immanuel 著 ,ā《 道跰 德 底 形侫 上 學赩 之 基 礎 》,ā 初 版 ,ā1990 年 ,ā 台 北 :ć<br />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br />

李俒 建 良候 ( 譯 ),āStarck, Christian 演躽 講 稿 ,ā〈 憲赭 法 解 釋 〉,ā 收 於 :ć《 憲赭 法 理 論 與犕 實蹴 踐賳 ( 一 )》,ā<br />

初 版 ,ā1999 年 ,ā 台 北 :ć 學赩 林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br />

李俒 常 青 ( 譯 ),āDworkin, Ronald 著 ,ā《 法 律 帝 國 》,ā 初 版 ,ā1996 年 ,ā 北 京 :ć 中 國 大 百<br />

科 全 書頟 出 版 社 。<br />

李俒 日 章 ( 譯 ),ād’Entrèèves, A. P. 著 ,ā《 自 然 法 --- 法 律 哲鞦 學赩 導赫 論 》,ā 初 版 四 刷 ,ā1992 年 ,ā<br />

台 北 :ć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br />

李俒 少 軍 、 杜俖 麗詤 燕趱 、 張 虹 ( 譯 ),āRawls, John 著 ,ā《 正 義 論 》,ā 初 版 ,ā2003 年 ,ā 台 北 :ć<br />

X


參 考 文 獻<br />

桂頩 冠 圖蹙 書頟 有 限 股 份 公 司 。<br />

沈 宗 靈羔 ( 譯 ),āKelsen, Hans 著 ,ā《 法 與犕 國 家韑 的 一 般獭 理 論 》,ā 初 版 ,ā1996 年 ,ā 北 京 :ć<br />

中 國 大 百 科 全 書頟 出 版 社 。<br />

沈 叔 平 ( 譯 ),āKant, Immanuel 著 ,ā《 法 的 形侫 而 上 學赩 原鞝 理 --- 權 佐 的 科 學赩 》,ā 初 版 ,ā1991<br />

年 ,ā 北 京 :ć 商珲 務珧 印 書頟 館 。<br />

林 明 昕 ( 譯 ),āScholler, Heinrich 著 ,ā〈 良候 心 作伿 為 法 律 效頒 力 基 礎 或 法 律 之 干 擾 --- 論<br />

Kaufmann 法 律 哲鞦 學赩 中 倫鞌 理 與犕 法 律 間 之 關詉 係 〉,ā 收 於 :ć 劉猤 幸 義 主 編 ,ā《 多<br />

元 價猜 值靹 、 寬 容韕 與犕 法 律 Į,ā 初 版 ,ā2004 年 ,ā 台 北 :ć 五 南 圖蹙 書頟 出 版 股 份 有<br />

限 公 司 。<br />

吳佣 從 周 ( 譯 ),āKaufmann, Arthur 著 ,ā《 類詑 推 與犕 事 物 本 質賭 --- 兼鞎 論 類詑 型 理 論 》,ā 初 版 ,ā<br />

1999 年 ,ā 台 北 :ć 學赩 林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br />

徐韭 育倘 安 ( 譯 ),ā 許 玉 秀倍 ( 校頣 ),āSchünemann, Bernd 著 ,ā〈 後 現 代 牢俿 籠 中 的 ĵ 憲赭 法 人 類詑<br />

形侫 象 Ķ 和 遲 來 的 替 代 概 念 ĵ 生 態躊 人 類詑 Ķ〉,ā 收 於 :ć 劉猤 幸 義 主 編 ,ā《 多 元<br />

價猜 值靹 、 寬 容韕 與犕 法 律 Į,ā 初 版 ,ā2004 年 ,ā 台 北 :ć 五 南 圖蹙 書頟 出 版 股 份 有 限<br />

公 司 。<br />

徐韭 文 瑞 ( 譯 ),āTaylor, Charles 著 ,ā《 黑 格頴 軟爾 與犕 現 代 社 會 》,ā 初 版 ,ā1999 年 ,ā 台 北 :ć<br />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br />

高珉 家韑 偉珕 ( 譯 ),āMaurer, Hartmut 著 ,ā《 行 政 法 學赩 總 論 》,ā 初 版 ,ā2000 年 ,ā 北 京 :ć 法 律<br />

出 版 社 。<br />

孫韍 嘉蹏 明 、 袁玌 建 華 ( 譯 ),āFreeden, Michael 著 ,ā《 權 佐 》,ā 初 版 ,ā1998 年 ,ā 台 北 :ć 桂頩<br />

冠 圖蹙 書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許 宗 力 ( 譯 ),āStarck, Christian 演躽 講 稿 ,ā〈 基 本 權 的 解 釋 與犕 影 響 作伿 用 〉,ā 收 於 :ć《 法 與犕<br />

國 家韑 權 力 》,ā 增猹 訂 二 版 ,ā1993 年 ,ā 台 北 :ć 自 版 。<br />

許 家韑 馨 、 李俒 冠 宜 ( 譯 ),āH. L. A Hart 著 ,ā《 法 律 的 概 念 》,ā 初 版 ,ā2000 年 ,ā 台 北 :ć<br />

商珲 周 出 版 。<br />

陳 愛 娥韊 ( 譯 ),āLarenz, Karl 著 ,ā《 法 學赩 方 法 論 》,ā 初 版 三 刷 ,ā2001 年 ,ā 台 北 :ć 五 南<br />

圖蹙 書頟 出 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黃 宣 範 ( 譯 ),āCollingwood, Robin George 著 ,ā《 歷趜 史 的 理 念 》,ā 初 版 六 刷 ,ā1991 年 ,ā<br />

台 北 :ć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br />

郭 兆 林 ( 譯 ),āMagueijo, João 著 ,ā《 比 光 速 還 快侳 Į,ā 初 版 ,ā2004 年 ,ā 台 北 :ć 大 塊 文<br />

化 出 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郭 貞 伶佃 、 陳 雅 汝 ( 譯 ),āDworkin, Ronald 著 ,ā《 生 命 的 自 主 權 》,ā 初 版 ,ā2002 年 ,ā 台<br />

XI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北 :ć 商珲 周 出 版 。<br />

程 明 修鞈 ( 譯 ),āAlexy, Robert 著 ,ā〈 作伿 為 主 觀義 權 佐 與犕 客 觀義 規 範 之 基 本 權 〉,ā《 憲赭 政 時頗<br />

代 》,ā 第 24 卷 ,ā 第 4 期 ,ā1999 年 4 月 。<br />

結 構躬 群 ( 譯 ),āBodenheimer, Edgar 著 ,ā《 法 理 學赩 --- 法 哲鞦 學赩 及 其 方 法 》,ā 初 版 ,ā1990<br />

年 ,ā 台 北 :ć 結 構躬 群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br />

結 構躬 群 ( 譯 ),āRawls, John 著 ,ā《 正 義 論 》,ā 初 版 ,ā1990 年 ,ā 台 北 :ć 結 構躬 群 文 化 事 業<br />

有 限 公 司 。<br />

張 慎 等 ( 譯 ),āBloch, Ernst 等 著 ,āPongratz, L. J. 編 ,ā《 德 國 著 名 哲鞦 學赩 家韑 自 述 》,ā 上 冊 ,ā<br />

初 版 ,ā2002 年 ,ā 北 京 :ć 東 方 出 版 社 。<br />

張 茂 柏 ( 譯 ),āLloyd, Dennis 著 ,ā《 法 律 的 理 念 》,ā 初 版 六 刷 ,ā1991 年 ,ā 台 北 :ć 聯 經<br />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br />

萬 俊 人 等 ( 譯 ),āSandel, Michael J. 著 ,ā《 自 由 主 義 與犕 正 義 的 侷 限 》,ā 初 版 ,ā2001 年 ,ā<br />

南 京 :ć 譯 林 出 版 社 。<br />

蔡 英 文 ( 譯 ),āGray, John 著 ,ā《 自 由 主 義 的 兩 種牞 面 貌狍 》,ā 初 版 ,ā2002 年 ,ā 台 北 :ć 巨<br />

流 圖蹙 書頟 公 司 。<br />

劉猤 幸 義 等 ( 譯 ),āKaufmann, Arthur 著 ,ā《 法 律 哲鞦 學赩 》,ā 初 版 ,ā2000 年 ,ā 台 北 :ć 五 南<br />

圖蹙 書頟 出 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r />

劉猤 森 堯 ( 譯 ),āGay, Peter 著 ,ā《 威 瑪牅 文 化 --- 一 則 短 暫 而 燦 爛 的 文 化 傳 奇 》,ā 初 版 ,ā2003<br />

年 ,ā 台 北 :ć 立 緒犂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br />

劉猤 小 楓 ( 選 編 ),ā 顧 仁 明 ( 譯 ),āSimmel, Georg 著 ,ā〈 現 代 文 化 中 的 金 錢 〉,ā 收 於 :ć《 金<br />

錢 、 性 別低 、 現 代 生 活 風靨 格頴 Į,ā 初 版 ,ā2001 年 。<br />

鄭贋 永 流 ( 譯 ),āKaufmann, Arthur/ Hassemer, Winfried 編 ,ā《 當 代 法 哲鞦 學赩 與犕 法 律 理 論<br />

導赫 論 》,ā 初 版 ,ā2002 年 ,ā 北 京 :ć 法 律 出 版 社 。<br />

關詉 子 尹 ( 譯 ),āKroner, Richard 著 ,ā《 論 康 德 與犕 黑 格頴 軟爾 》,ā 初 版 四 刷 ,ā1994 年 ,ā 台 北 :ć<br />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br />

參珰 、 德 文 文 獻詿 ( 依 作伿 者 姓 名 字 母 順 序侤 排 列 )<br />

Achterberg, Norbert: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2. Aufl., 1986.<br />

Alexy, Robert: Theorie der Grundrechte, 1985.<br />

Badura, Peter: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DVBl. 1982, 861.<br />

Badura, Peter: Staatsrecht-systematische Erläuterung des Grundgesetzes für die<br />

XII


參 考 文 獻<br />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2. Aufl., 1996.<br />

Bethge, Herbert: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NJW 1982,<br />

2145.<br />

Bethge, Herbert: Die verfassungsrechtliche Problematik der Grundpflichten, JA 1985,<br />

249.<br />

Bethge, Herbert: Verfassungsrecht-eine Einführung für Wirtschafts- und Sozialwissenschaftler,<br />

Informatiker und Kulturwirte, 2001.<br />

Bleckmann, Albert: Staatsrecht II-Die Grundrechte, 4. Aufl., 1997.<br />

Bull, Hans Peter: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4. Aufl., 1993.<br />

Bülow, Erich: Gesetzgebung, in: Benda, Ernst/ Maihofer, Werner/ Vogel, Hans-Jochen<br />

( Hrsg. ), Handbuch des Verfassung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2.<br />

Aufl., 1994.<br />

Erichsen, Hans-Uwe ( Hrsg. ):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0. Aufl., 1995.<br />

Faber, Heiko: Verwaltungsrecht, 3. Aufl., 1992.<br />

Götz, Volkmar: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br />

41, 1983.<br />

Gusy, Christoph: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gesetz, JZ 1982, 657.<br />

Hesse, Konrad: Grundzüge des Verfassung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br />

18. Aufl., 1991.<br />

Hesse, Konrad: Bedeutung der Grundrechte, in: Benda, Ernst/ Maihofer, Werner/<br />

Vogel, Hans-Jochen ( Hrsg. ), Handbuch des Verfassung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br />

Deutschland, 2. Aufl., 1994.<br />

Hochhuth, Martin: Lückenloser Freheitsschutz und die Windersprüche des Art. 2 Abs.<br />

1 GG, JZ 2002, 743.<br />

Hofmann, Hasso: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VVDStRL, H.<br />

41, 1983.<br />

Hofmann, Hasso: Grundpflichten und Grundrechte, in: Isensee, Josef / Kirchhof, Paul<br />

( Hrsg. ), Handbuch des Staatsrechts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V,<br />

1992, § 114.<br />

Höffe, Otfried: Immanuel Kant, 2. Aufl., 1988.<br />

Isensee, Josef: Die verdrängten Grundpflichten des Bürgers, DÖV 1982, 609.<br />

Jarass, Hans D./ Pieroth, Bodo: Grundgesetz für die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br />

XIII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Kommentar, 4. Aufl., 1995.<br />

Kaufmann, Arthur: Problemgeschichte der Rechtsphilosophie, in: Kaufmann, Arthur/<br />

Hassemer, Winfried ( Hrsg. ), Einführung in Rechtsphilosophie und Rechtstheorie<br />

der Gegenwart, 6. Aufl., 1994.<br />

Kirchhof, Paul: Besteuerung und Eigentum, VVDStRL, H. 39, 1981.<br />

Kirchhof, Paul: Steuergerechtigkeit und sozialstaatliche Geldleistungen, JZ 1982, 306.<br />

Kremser, Holger / Leisner, Anna: Verfassungsrecht III Staatsorganisationsrecht, 1999.<br />

Larenz, Karl: Methodenlehre der Rechtswissenschaft, 6. Aufl., 1991.<br />

Lappin, Roland: Kreditäre Finanzierung des Staates unter dem Grundgesetz-Ein<br />

Plädoyer gegen den Kreditstaat, 1994.<br />

Luchterhandt, Otto: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problem in Deutschland-Geschichtliche<br />

Entwicklung und Grundpflichten unter dem Grundgesetz, 1988.<br />

Luthe, Ernst-Wilhelm: Optimierende Sozialgestaltung: Bedarf-Wirtschaftlichkeit-<br />

Abwägung, 1. Aufl., 2001.<br />

Manssen, Gerrit: Staatsrecht II Grundrechte, 2. Aufl., 2002.<br />

Maunz, Theodor/ Zippelius, Reinhold: Deutsches Staatsrecht, 28. Aufl., 1991.<br />

Maurer, Hartmut: Der Verwaltungsvorbehalt, VVDStRL, H. 43, 1985.<br />

Maurer, Hartmut: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3. Aufl., 2000.<br />

Maurer, Hartmut: Staatsrecht I-Grundlagen, Verfassungsorgane, Staatsfunktionen, 2.<br />

Aufl., 2001.<br />

Pieroth, Bodo/ Schlink, Bernhard: Staatsrecht II-Grundrechte, 13. Aufl., 1997.<br />

Richter, Ingo/ Schuppert, Gunnar Folke: Casebook Verwaltungsrecht, 1991.<br />

Rupp, Hans Heinrich: Grundfragen der heutigen Verwaltungsrechtslehre-Verwaltungsnorm<br />

und Verwaltungsrechtsverhältnis, 2. Aufl., 1991.<br />

Sachs, Michael( Hrsg. ): Grundgesetz Kommentar, 3. Aufl., 2003.<br />

Schapp, Jan: Über Freiheit, Moral und Recht, JZ 1995, 15.<br />

Starck, Christian: Funktion der parlamentarischen Gesetzgebung im demokratischen<br />

Verfassungsstaat, in: Der demokratische Verfassungsstaat-Gestalt, Grundlagen,<br />

Gefährdungen( von Starck, Christian ), 1995.<br />

Stern, Klaus: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 1980.<br />

Stern, Klaus: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1, 1988.<br />

Stern, Klaus: Das Staatsrech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III/ 2, 1994.<br />

XIV


參 考 文 獻<br />

Stober, Rolf: Grundpflichten als verfassungsrechtliche Dimension, NVwZ 1982, 473.<br />

Tettinger, Peter J.: Einführung in die juristische Arbeitstechnik unter besonderer<br />

Berücksichtigung öffentlich-rechtlicher Fragestellungen, 2. Aufl., 1992.<br />

Tipke, Klaus/ Lang, Joachim: Steuerrecht, 16. Aufl., 1998.<br />

Uhle, Arnd: Verordnungsänderung durch Gesetz und Gesetzesänderung durch Verordnung<br />

?, DÖV 2001, 241.<br />

Wolff, Hans J./ Bachof, Otto/ Stober, Rolf: Verwaltungsrecht I, 10. Aufl., 1994.<br />

Zippelius, Reinhold: Rechtsphilosophie, 3. Aufl., 1994.<br />

XV


基 本 義 務 之 研 究 —— 憲 法 第 十 九 條 的 反 思<br />

X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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