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紓困申請 5都審過就給錢不必送中央

(中央社9日綜合報導)地方政府受理擴大紓困申請,六都中的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全是地方審過就撥款,不會送件到中央,僅新北市還要再送衛生福利部審核。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今天表示,6日、7日、8日的申請件數分別是1174件、2093件及2177件,申請與審核相關流程在區公所就可跑完,「審過就給錢」。

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主持防疫會議時說,各區公所已受理1萬5619件擴大急難紓困申請,初審通過9301件。

他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特別指示,中央審核、地方免責;因此,地方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快速收件,也要幫中央初步過濾,新北一定做好地方的責任,再交給中央審定,這是一連貫的作業,大家也做了些溝通,謝謝衛福部收件。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截至昨天,市府共收取8195件申請書,案件審核中。市府將秉持從速、從寬、從簡3個原則,讓符合資格民眾盡快領取紓困金;地方審核通過後也會盡速發放,除非有疑慮案件,才會送中央審核。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表示,市府不會向中央送紙本資料,全由區公所收件,從寬認定,如爭議不大,就迅速同意,審過撥款,多數申請者可於15日前收到紓困金。目前台中市申請件數突破1萬件。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人員說,台南市受理急難紓困,申請人可向居住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區公所審核通過後,原則上直接匯入民眾帳戶。截至昨天,台南市37區公所共受理9114件,已核定通過167件。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長曹桓榮表示,高雄市各區公所連日來共受理9600多件,很多申請民眾提供薪資所得證件不齊,改以簽下切結書。他說,中央只負責撥款,受理申請、查核、撥款都是市府在做。(編輯:吳協昌)109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