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倫:買賣房屋的事 消保官要重點業務處理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11日舉行市政會議,由法制局就其業務提出專題報告,局長邱惠美指出,為落實偏遠地區及弱勢族群消費者服務,將啟動「巡迴消保官機制」,以社區、鄰里或專案特定團體為服務對象,定期派遣消保官前往提供諮詢、爭議協商、宣導、調查等服務;該項措施於第四季開始試辦,明年1月正式施行。

邱惠美表示,過去部分地區因人口較少,未設置法律諮詢服務處,明年將規劃建置「e化法律諮詢網絡」,讓這些地區民眾不需再為詢問法律問題舟車勞頓;今年8月起已擇深坑區公所先行試辦,預計近日可正式上路,而八里、貢寮、雙溪、平溪、萬里、石門、三芝、烏來、坪林、石碇、鶯歌等區將於明年建置完成。

朱立倫表示,除了跟民眾日常食、衣、住、行、育樂有關的問題外,消保官也要能掌握重大議題,主動思考哪些是民眾關心的,例如房屋買賣,建商常會因坪數大 小、品質、不實廣告、隱匿鄰避設施等問題與消費者產生爭議,這些並不是個案,而是「普遍存在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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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房屋的消費對很多人來說是用畢生積蓄購買,必須當成重點業務處理。 另外,訴願對民眾來說是權益的影響,因此處理效率很重要,若行政法院或訴願結果需另為適法處分時,各機關也要積極處理;他並提醒法制局,須就法令面提出積極、建設性意見,以專業角度協助各局處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讓市政推行更順利,而非僅官僚的要求各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