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向原住民道歉一周年:聲稱完成8項承諾,為何「這3項」跳過?

蔡英文向原住民道歉一周年:聲稱完成8項承諾,為何「這3項」跳過?
Photo credit: 蔡英文臉書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8月1日是原住民日,總統蔡英文、原住民委員會都表示,總統2016年所提的承諾,每一項都有做到。不過真的是如此嗎?

8月1日是「原住民日」,為的是紀念台灣原住民在1994年8月1日正名成功,並表達政府對原住民權益的重視。2016年,總統蔡英文為了原住民長期受到的歧視、權力的剝奪,代表政府向原住民道歉,創下我國歷史上第一次政府公開向原住民族道歉的意義。

當時蔡英文在總統府接待原住民代表,隨後也在經國廳舉行道歉儀式,還以傳統布農族儀式,祈願神與祖靈共同見證此一歷史時刻。

蔡英文2016道歉
2016年的原住民日,蔡英文將道歉文致贈給反核廢的達悟族代表夏本嘎那恩。|Photo credit: 總統府

但是時隔一年,2017年的原住民日,蔡英文不再於總統府接待原住民代表,改在台大醫學院國際會議中心,以會議的方式進行報告。而除了場外有30多位原住民聚集抗議,在蘭嶼的原住民青年,也發起「全島豎旗」的抗議行動。

原住民
2017年的原住民日,原民團體「原轉小教室」的3位發起人巴奈、那布與馬躍比吼,在蔡英文總統演講的場外聚集抗議。|Photo Credit: 馬躍比吼臉書直播截圖

去年風光接待原住民的榮景不再,究竟原住民在抗議什麼?而蔡英文總統又是怎麼看,過去一年的施政結果?

蔡英文:過去的每一項承諾都有具體進度

蔡英文昨(1)日致詞時提到,一年前提出的每一項承諾,如今都有具體的進度:

去年的今天,我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過去這一年來,在政府團隊的推動之下,我在道歉時所承諾各族人朋友的每一件事情,也都有了具體的進度。面對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跟轉型正義,我們確實聽見各種不同的意見,有人覺得政府做得不夠好,不過,也有人覺得,政府根本不需要這麼做。這些分歧,代表了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應該做的事,我們都會繼續努力,不會退縮。

而原委會也為蔡英文背書,表示「總統道歉承諾政府一一兌現」。

不過真的是如此嗎?

道歉一周年,原住民族語言成功入法是最大成就

2016年的原住民日,蔡英文提到:「原住民族本來有他們的母語,歷經日本時代的同化和皇民化政策,以及1945年之後,政府禁止說族語,導致原住民族語言嚴重流失......歷來的政府,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的維護不夠積極,為此,我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 」

時隔一年,2017年的原住民日以「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新紀元」為主題,蔡英文也在演說中公告,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已於6月頒布實施。她說「這是一部遲到12年的法律」,並說這是過去政府沒有做到的,「我們現在做到了。」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施行後,原住民16族的族語,晉身成為「國家語言」。除了將設置「專職」的族語推廣人員、辦理族語能力認證以外,原住民族地區的大眾運輸廣播,也將增加當地通行的原住民語。而原住民族地區的政府機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也能以地方通行語寫公文。目前包括屏東、花蓮、台東和南投的縣政府或鄉公所,已經開始發出全族語或雙語的公文。

不過,蔡英文在演說中只強調原住民語言推動上的績效,讓人不禁想問,其他的承諾,包括長期在蘭嶼貯存核廢料的調查和賠償、還有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傳統領域劃設辦法,這些原住民最關心的議題,總統怎麼不在原住民日回應呢?另外,攸關這些權益,最為關鍵的推動委員會「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簡稱原轉會),目前進展如何,總統為何也絕口不提?少了這3項重點的道歉內容,和場外應該「被道歉」的主角—抗議團體的訴求,完全沒有交集。

最具爭議的《傳統領域劃設辦法》

蔡英文在2016年的原住民日承諾,將會在同年的11月1日,開始劃設、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並把原住民族最重視的《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等法案,送進立法院審議。

關於這項承諾,原委會的確在2017年2月18日發布施行了《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 。不過這個劃設辦法中,針對原住民可以參與討論如何開發、使用的土地,卻排除了全台灣100萬公頃的原住民「私有地」 僅限於公有土地,為此原民團體在凱道週邊抗爭了160天,至今還是沒有獲得具體回應。

原委會主委夷將.拔路兒1日表示, 《原住民族基本法》 第21條法律授權傳統領域的共管範圍僅限於公有土地,如果要將私有地納入,可能會「逾越母法」,因此需要另訂「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來處理,不過相關法案至今仍尚未成形。

不僅立委鄭天財、孔文吉等等人批評,蔡英文沒有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中關於「承認原住民擁有土地之權利」的精神,原民團體也擔心,未來企業如果使用私有地在部落開發,將不需要徵求當地原住民的知情同意。

「知情同意」為何重要?像是亞洲水泥在花蓮新城礦場的礦權展限,就沒有踐行《原基法》第21條程序,規定政府或私人在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需取得居民的同意和參與,並和原住民分享相關利益。

沒有調查權的「原轉會」,如何落實屬於原住民的轉型正義?

轉型正義,一直是蔡英文政府提倡的重要政策。為了追查國民黨黨產,行政院底下特別成立了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而黨產會也發揮了實質的進展,比如被質疑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的婦聯會,就在內政部與黨產會的施壓下,在今年7月捐了312億入國庫,轉型成為公益基金會。

蔡英文在2016年,表示為了實現屬於原住民的轉型正義,提出要設置「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她將以國家元首的身分親自擔任召集人,將與原住民各族代表共同追求歷史正義,並表示原轉會將會是一個「原住民族集體決策的機制」、「可以把族人的心聲真正傳達出來」,也承諾以後每一年的原住民日,都會向全國人民報告執行進度。

不過,原轉會成立至今只開過3次會,根據原委會公告的成效,包括了立法完成《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發布《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辦法》與《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並針對《野生動物保育法》、《漁業法》和《森林法》提出解釋令。

但是在原住民最關心的「傳統領域劃分辦法」和「蘭嶼核廢料處置」上,原轉會尚未發揮實質敦促轉型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