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修法,讓至少7,000家「臨時合法」的違章工廠可以無限期展延

立委提修法,讓至少7,000家「臨時合法」的違章工廠可以無限期展延
Photo Credit: 地球公民基金會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在97年既存認定時間線之前,違章工廠總數大約是8萬家,但在97年3月14日之後,違章工廠數量不減反增,新增違章工廠暴增近5萬家,而輔導合法的工廠不到40家,證明《工廠管理輔導法》根本沒有遏止違章工廠的效果。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日審查《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簡稱《工輔法》),若通過將可能使佔用農地的違章工廠以「臨時登記工廠」的名義合法化,最終決議,將由經濟部會同相關部門,在三個月內提出版本送立法院。環保團體批評,農地違章工廠八年來暴增近5萬家,可見《工輔法》無法解決違章工廠問題,訴求行政院重新擬定《工輔法》修法方向。

今日,包括綠營立委林岱樺、藍營立委許淑華、王惠美等人都在經濟委員會提案修正《工輔法》,希望放寬違章工廠限制。

民國99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工輔法》,其中33、34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輔導未登記的工廠申請「臨時登記工廠」,將違章工廠暫時納管,並輔導「臨時登記工廠」轉移到合法工業區,或透過變更用地,轉為合法經營。

當時《工輔法》規定民國97年3月14日之前的既有的低污染工廠才能申請「臨時登記工廠」,而污染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申請臨時登記工廠的期限則是104年6月2日。輔導期間自中華民國99年6月2日起至106年6月2日止。如果在期限前沒有成功轉型為合法工廠,將恢復違法工廠,政府也將對違法工廠開罰。然而上述輔導期限到期前,立院又在101年時,將期限往後延到109年6月2日。這次又將修法。

環團整理出三位立委提出的版本。林岱樺、許淑華委員的版本主張,如果政府無法提供可以進駐的產業園區,或者來不及制定合法化的機制,業者的申請期限就可以不斷展延,生生世世以「臨時登記工廠」的名義「合法」存在,不需受罰;王惠美版本則是可以再展延十年。

附件一、林岱樺、許淑華及王惠美三位立委修法版本對照表
Photo Credit: 地球公民基金會

提案立委:輔導期限到期,將讓十萬多工廠勞工失業

《聯合報》報導,今日在經濟委員會,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案修正《工輔法》,她說,她支持永續、農地農用,但是現在變更土地的時效少則三年多則五年,這些五萬多家沒有納管的違章工廠,政府完全無法掌控其公安與環保。

林岱樺還說,處理這件事情要秉持慈悲跟智慧,她也想要每個人都健康地生存,但要慈悲地傾聽農民、中小企業的聲音,還要有智慧去解決問題,慈悲的背後更需要勇氣,不要只是像行政院現在做了一個配套,提出說105年5月20之後的新增違章工廠即報即拆,那之前的怎麼辦,現在只說要繼續研究。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也表示,他雖然自己沒有提案,但是十分支持林岱樺,他說,現在處理的是行政機關的時程,如果現在不做要等到什麼時候,他說,現在輔導時程只剩下兩年,應該要及時修法,給這些中小企業一條生路。

《好房網》報導,提案人之一的國民黨立委王惠美表示,目前有7,000多家工廠取得臨時登記,總產值2,000多億,在職人數多達十萬多人,若按照現行《工輔法》規定,兩年後這些工廠失去合法性,可能面臨拆遷,屆時大批民眾可能失業。

《聯合報》報導根據經濟部統計,目前全國約有7,100家農地違章取得臨時工廠登記,未取得的約有六萬多家。立委推估無證違章產值約達1兆2,000億元,每家工廠員工若以10人計算,約創造61萬1,000個就業機會。

經濟部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報告修法方向

《上下游》報導,由於不少違章工廠就建在農地上,針對立委提案版本,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在立院開會時表示,還有討論空間,不認為所有工廠應該就地合法,而是要有配套措施,有群聚效果、農地嚴重污染的違章工廠,可以走該有的合法空間,但也必須繳納生態補償金,以及農地變更建築用地、工業用地的價差,作為農地保護基金。希望這議題考慮到既有工廠業者生存,更要考慮整體環境生態、農地是否能夠永續經營。

《聯合報》報導,經濟部長沈榮津今日在立法院中表示,修法涉及農地變更、土地管理、環境保護、未登記工廠就地合法等議題,有關立委的提案外界意見多且涉及農委會、內政部、環保署等機關權責,經濟部在審慎研議修法內容後,將盡速研提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查。

《中央社》報導,最終,委員會通過民主進步黨立委蘇震清等人所提出的程序提案,鑑於修法所涉相關資訊、統計數等還不夠明確,建議本次會議僅進行至詢答結束,另擇期繼續審查。

此外,委員會中也通過中國國民黨立委的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會同農委會、內政部、環保署在三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及修法方向。

環團:成功輔導合法的只有5‰,政院應重新擬定《工輔法》修法方向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等環保團體今日也召開聯合記者會,批評三位立委不僅將低污染認定基準,通通丟給地方政府認定,並且將原本97年3月14日興建才能申請臨時登記工廠的條文,再度放寬到105年以前興建的工廠都能申請臨時登記工廠。

台灣農村陣線成員許文烽表示,馬政府時代修訂的《工輔法》第33、34條,已是一項荒謬、不公平、不正義且不負責的錯誤政策。他以自己居住的彰化為例,在彰化縣32個特定區裏,許多列管的污染農地,未釐清污染源前,就讓廠商變更地目就地合法。讓違章工廠從農地變建地,土地價錢翻倍,變相推動農地炒作,造成農地價格高漲,讓真正想耕種務農的人反而買不起農地。

此外,許文烽表示《工輔法》特定區劃設原則為「面積規模應達2公頃以上一定完整土地範圍」,從事本業的小廠根本完全無法納入,因此該法無法解決小資本小規模廠商的困境,而是標準的圖利具規模、政商關係及資本的廠商,導致大量大企業、上市上櫃公司紛紛蓋起違章工廠。

而要將所有工廠全面納管,也不必透過臨時登記工廠的制度,當初彰化縣透過彰化地檢署、中區督察大隊的取締50多家違章電鍍廠偷排廢水,便使數百家電鍍廠轉進彰濱工業區,此成效比起輔導10年的《工輔法》還好更多。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郭鴻儀表示,臨登工廠雖聲稱只有低污染事業可以申請,但依照臨時登記辦法第4條規定,中高污染事業取得環保許可文件,亦被視為低污染事業。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表示,從稅籍推估發現,在97年既存認定時間線之前,違章工廠總數大約是8萬家,但在97年3月14日之後,違章工廠數量不減反增,新增違章工廠暴增近5萬家。臨登制度即將在兩年後(109年)落日,但成功輔導遷廠或變更者不到40家,只佔整體取得臨時登記業者(7145家)的5‰,證明這個制度的輔導成效很糟,不該沿用這無效機制。

而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表示,《國土計畫法》規劃在確保糧食安全的前提,全國須維持74萬到81萬公頃農地,而目前計入潛在耕地僅有68萬公頃,農地不足的危機迫在眉睫。但同時根據去年農委會「全國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成果」,農地非農用的情形也高達6.8萬公頃,其中人為非法使用最嚴重的樣態就是違章工廠,達1.4萬公頃,估計13萬家違章工廠。《工輔法》修法展延臨登期限,會讓國土計畫保存農地的理想功虧一簣。

最後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共同呼籲:

  1. 立法院立即停止審議林岱樺委員、王惠美委員及許淑華委員的錯誤《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版本,行政院提出政院版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方向。
  2. 立即處理全台8,400間中高污染違章工廠,停止錯誤輔導方案。
  3. 新增建違章工廠全面即報即拆,全面重新擬定工廠管理輔導方案。
  4. 立即通過全國國土計畫,以縣市國土計畫擬定違章工廠引導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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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之瑜